那个刚才递给他手帕的男青年又来到他旁边,索密斯点点头,说:“不知道还有什么等着我们呢!”
一个欢快的声音响起:“真让人受不了,是不是先生?”
“哦!不要紧,”年轻人欢快地答道,“他们自己也不知道那
看着她远去的身影,索密斯看到的是她的坚定和可怕。福尔赛,他当然知道自己是个福尔赛,她不也是嘛!在她还小的时候,波辛尼就被她带到了他的日常生活中,最后甚至拆散了他的家庭,这也就是他和珍永远也不可能和好的原因!看着她还一直未婚,而且有了自己的画廊……索密斯才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对亲戚们的了解真的太少了。话说倜摩西家里的那两位老太太也死去很多年了,信息交易所也消失了。大战期间这些人是怎么度过的呢?小罗杰有个儿子受伤了,圣约翰·海曼的二儿子也死了,小尼古拉的大儿子被授予了帝国勋章还是什么的。啊,他们都参军了。伊莲和佐里恩的儿子和自己的女儿一样,上一代人已经老了,而基里斯·海曼做了红十字会的司机,杰斯·海曼也做过一段时间的警察——这两兄弟向来都是那么乐于助人!说到自己,也曾反复地读那些报纸,捐赠过一辆救护汽车,费了很多神,出了不少力,担惊受怕了很多次,没有穿过新衣服,并且还瘦了七磅多。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做的也已经不少了。现在想想,还是当初布尔战争时,人们为国家出的力比较大,简单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光是他们自己这一家人,对这两次战争的态度就迥然不同。在曾经的那场战争中,他的外甥瓦尔·达尔提就受伤了,佐里恩的大儿子因为肠炎去世了,“德罗米欧兄弟”当了骑兵,珍也去看护过受伤士兵。当时,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很令人震撼和惊讶的,而这次战争就不同了,所有人都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支持战争,却被看成理所当然,最起码他是这么看的。这种现象是不是预示着什么新的东西出现了?要不然,那就是一些旧的东西消失了吧。是福尔赛家的个人主义变淡了,还是帝国主义气息越来越强,地方主义受到了威胁,大家找到了共同的敌人——德国?芙蕾怎么还没来呢!自己又不能不等她。他看到伊莲母子和珍一起走出房间,从屏风那边走过来,那个年轻人停在了朱诺的雕像前面。与此同时,索密斯发现自己的女儿就站在朱诺雕像的另一边,正偷偷地打量那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也看着她。之后,伊莲挽起他的胳臂,带走了那个男孩子——他还在边走边望。只剩下芙蕾,静静地看着他们三个人离开。
是什么。”
珍扭过头来看了看他,“哼!你就是一个福尔赛!”说完就离开了。
芙蕾的声音响起:“老爹!你可来了啊。”听起来,反倒像是她等了很久。
“穿得像个什么样子!”他心里嘀咕着,说道,“我刚才还看见你同父异母的弟弟,以及一个从前我认识的女人。听我的,赶紧把这个画展撤掉吧。”
年轻人立刻行礼并离开了。
两个人都沉默着,最后珍打破沉默站了起来。
“哼,你可真是一位准时的小姐!”索密斯一边说着,一边仔细打量着她。
“放屁!”
他这个宝贝女儿身材中等,皮肤有些微黄,剪了一头深栗色的短发,眨着褐色的大眼睛。她的眼白是那么明亮,在转动眼珠时显得闪闪发光,静止不动时,在那两片带有黑睫毛的白眼皮下,显得那么神秘,让人猜不透。她的外表非常迷人,全身上下,只有那个坚定的下巴长得像他父亲。索密斯看着,不自觉地露出一副疼爱的表情,察觉到这一点,他立马又摆起福尔赛那矜持派头。他可不想再一次被女儿利用。
珍仔细看了看这幅画,说:“这表现的是一种意境。”
芙蕾用手挽住他的胳膊,问道:“刚才跟你说话的是谁?”
索密斯指着那张《未来的城市》,说:“你看看这幅画!你觉得有人会愿意待在这种城市吗?或者有人愿意把它买回去挂在家里吗?”
“刚才他帮我捡起了手帕,我们就谈了谈画的问题。”
“我又不是拿来卖。”
“你不会打算买这个吧,老爹?”
索密斯十分不解地问:“你的画廊?为什么开了这么一个画展啊?”
“不会买,”索密斯坚定地说,“更加不会买你刚刚看的那个朱诺。”
“这是我的画廊。”
芙蕾拉着他的胳膊,说道:“老爹,我们走吧!这个画展一点都不好看。”
“你怎么知道?”
他们从门口经过孟特和他的同伴时,索密斯的脸上挂起一块“外人莫入”的牌子,孟特向他行礼,他也只是象征性地点了一下头。
“当然会亏。”
走到大街上,索密斯问:“你去伊莫金家都遇到了谁?”
“我看不会时兴了,”索密斯说,“这样的画肯定会亏得厉害。”
“威尼弗列德姑姑和普罗芳德先生。”
“这些画,啊,这些都还没时兴起来。”
“噢!”索密斯嘀咕道,“那么一个人,真不知道你姑姑看上他什么了。”
“老习惯,”索密斯说,“这些画都是什么啊?”
“我哪知道,他挺深沉的,母亲也说挺看好他的。”索密斯哼了一声。
“是啊,你怎么会来这个画廊?”
“还看到了瓦尔表哥和他的妻子。”
索密斯把头转向她,问:“你还好吗?这都二十年没见过了。”
“是吗?”索密斯说,“我还以为他们还在南非呢。”
“索密斯!”
“他们已经不在那儿了,他们卖掉了那边的农场。瓦尔表哥计划去训练赛马,在萨塞克斯郡高原;他们说已经在那边买了一幢不错的老宅子,还说让我一起去玩呢。”
索密斯不甘心地看着他们,他发现那个青年很英俊,福尔赛家特有的下巴,眼珠是深灰色的,脸上洋溢着犹如被陈年雪利酒冲刷后留下的朝气。难道是因为他的微笑吗?他也不清楚了。索密斯愤愤不平地想着,他们怎么能有这么完美的儿子?直到看着他们两人走进隔壁,他才站起来继续看刚才那幅画,却发现什么也看不进去。他的唇边泛起一丝无奈的笑,想到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自己怎么还是放不下,自己的情绪还是这么容易冲动——啊,简直是阴魂不散!然而自己到了这个年纪,除了回忆,还有什么呢?当然,他还有自己的女儿,于是他望向画廊门口。她这下快到了吧,还得继续等!突然间,他看到一个矮小的女人像风一样飞过,她身穿阿拉伯人那样的长袍,不过是嫩绿色的,束着一条金色的腰带,头发上扎了一个缎子发带,火红的头发却花白了一半了。看着这个正在和画廊侍者说话的女人,索密斯觉得是那么的熟悉,不管是眼睛、下巴还是头发和表情,都让他想到一头将要吃东西的斯开岛【注:斯开岛:一种长毛犬,适于捕捉较小的猎物。】 。一定是珍·福尔赛,他的侄女!她正往这个小屋走来,正好坐在了他的旁边,拿出了一个小本子,在用铅笔认真地记着什么。索密斯一动不动,这尴尬的亲戚关系!“真是气人!”珍在那里自言自语,似乎担心被别人听见,她又抬起头来看看——啊呀,不妙!
索密斯轻咳了一下,听到女儿说这个,感到不太舒服。“他的妻子怎么样啊?”
“的确很不一般。”男孩子说着,挎起母亲的胳臂。
“很安静,感觉人也挺好的。”
“鲍尔·波斯特——应该是的,亲爱的。”“亲爱的”,这称呼深深地刺激了索密斯的神经;回想当年他们还是夫妻的时候,她都从来没有这么称呼过他。这个时候,伊莲看到了索密斯。他想他的眼神一定跟乔治·福尔赛一样讽刺,因为她立马抓起自己的裙摆,沉下脸来,离开了。
索密斯又咳了一下,“你的表哥瓦尔有些不大可靠。”
他一直留意着站在那张画前的两个人,一个妇人和一个年轻人。看到他们两个人转身过来,索密斯赶紧把手里的目录抬高,那帽檐拉低以遮住自己的脸。他透过缝隙看过去,即使那位妇人的头发已经花白,但仅从她那婀娜窈窕的身影便可以断定,她就那个跟自己离了婚的女人,伊莲。至于那个青年人,一定是她和佐里恩·福尔赛的儿子,他比自己的宝贝女儿要大六个月!他一边回想着当初离婚时的痛苦,一边站起来打算避开他们,可是随即又不想这样做了。他们正在交谈着什么,从侧面看上去,她依然是那么年轻,连她那花白的头发也漂亮了许多。她笑得非常好看,作为她的第一任丈夫,自己从来无缘欣赏她这美好的一面。她的儿子和她是那么亲近,简直比自己和宝贝女儿还要亲近,这让索密斯很不舒服,倍加感慨。他讨厌这孩子和她那么亲近,她不应该过得这么幸福。如果她能够守一些妇道的话,那么,这个年轻人便应该是他们俩的儿子了,芙蕾也可能成为她的女儿。他把目录拉低了一些,心里暗暗想着:被发现了也不错,她的儿子肯定不知道这件事情,想来能够当面警醒她一下。同时自己也会好受一些,厄里尼厄斯【注:厄里尼厄斯: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 的报复迟早都会来的。接着,他又觉得自己这样做对这个年纪的她似乎有些残忍,便放弃了这个想法,于是从衣服中拿出表来。四点多了,芙蕾又要迟到了!她去了外甥女伊莫金·卡迪更家,而他们特别喜欢让她和他们一起抽香烟、聊天。他突然听到,伊莲的儿子笑着跟他母亲说:“母亲,你看,这不是珍‘姑’的那个画家朋友的吗?”
“不是这样的,老爹,他们两口子感情很好的。我已经答应他们,这周六到下周三去那儿玩了。”
索密斯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这么冲动了,他懊恼地找了一间小屋子坐了下去,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何就那么冲动地把名片给了一个张扬的年轻人呢?更何况,他还带了一个那样的同伴。这时,内心深处思念的女儿突然涌现在他的脑海。正对小屋子有一块大画布,索密斯看了半天,怎么都觉得上面除了那些用番茄汁画的方块之外,什么都没有了。他把目录拿起来:“三十二号,未来之城,鲍尔·波斯特。”“这应该也是一幅讽刺画吧?”他想,“可什么都没画啊!”随即他谨慎了起来,他觉得这么轻易地去否定这幅画是不明智的,就像是过去的莫奈画的那些条条道道的作品,最后不也成了名作吗?还有点点派和高更。单从后期印象派以后来讲,也出了几个了不起的画家。说实在的,他在这三十八年的鉴赏生涯中,经历了太多的“运动”,内容和技巧也一直在跟着变,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每次他却都能赚上一笔。眼前这幅画也有可能是一个收藏良品,他一定要克服直觉的偏见。为此,他起身来到这幅画前,尽力用和别人一样的目光观察这幅画。看到那些番茄色的方块,他想到了落日,只听身旁一个人说:“这些飞机画得真棒!”那些色块下面是白带子,再有,就是一些直上直下的黑色条纹,这些东西不管他怎么看,也发现不了什么特殊的意义。后来又走过来一个人,小声说:“这未来表现得真生动!”表现?表现了什么呢?索密斯再次返回那个小屋。这东西“太有意思了”,父亲活着的时候常这么说,而他却看不出有什么意思。表现!啊哈,他突然灵机一动想到近来兴起的表现派,莫非已经流传到这儿来了?一定是这样的。他还记得,大概是一八八七年或是一八八八年,有过一场流行性感冒,当时英国人就认定那是从中国传染过来的。眼下的这个表现派,却不知道到底是从哪儿产生的,索密斯觉得这简直是一场灾难。
“去训马?”索密斯说,简直是胡闹,但是这并不是他不舒服的原因。这个外甥为什么要回来呢?想到自己当年的离婚官司,就算瓦尔没有娶那个第二应诉人的女儿,也已经糟糕透顶了,要知道,那个女孩可是珍同父异母的妹妹,也就是刚才芙蕾打量的那个男孩子的同父异母的姐姐。稍不留神,芙蕾就可能察觉到他眼下正在极力隐瞒那一桩丑事!真是不让人消停,今天下午的这些事情纠缠着他,就像一群恼人的蜜蜂。
索密斯有些懊恼自己的冲动,只好还礼,同时嘲讽地打量着那个年轻人的同伴。那人打着一条紫色的领带,腮须弄得像一条难看的鼻涕虫,一副鄙夷的表情,一看便知道是一个装腔作势的诗人!
“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去那儿比较好!”他说。
“非常感谢,先生,荣幸之至,在下孟特—米契尔。”他说着摘下自己的帽子。
“可是,我想去看看那些赛马。”芙蕾嘀咕着,“他们说,
索密斯笑了,说:“给你一张我的名片,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画的话,可以随便找一个星期天到河上去,来我家,我给你看一些真正的好画。”
我可以骑骑看。瓦尔表哥虽然行走不便,但骑术却相当了得。他还说,要让我见识一下那些马儿有多快。”
“我是喜欢到了痴迷的地步,”年轻人说,“我们算是仅存的两个吧。”
“赛马!”索密斯说,“真可惜战争都没有让他放弃这个计划,看起来,他是一定要走他父亲的老路了。”
“非常感谢,”索密斯说,随后又带点情绪地说了一句:“听到你喜欢美,我很高兴,如今这种人很少见了。”
“他父亲怎么了?我怎么不知道。”
“哼,美还是能够引起我的兴趣的!我可是从战争中活下来的!先生,你的帕子掉地上了。”索密斯看着已经被递到眼前的一块手帕,用手接住,本能地拿到鼻子前闻了闻——正是那一股花露水的香味,自己的姓名简写也绣在上面。他微微放下心来,随即抬头看着那个年轻人的脸——那小伙子有两只招风耳,嘴唇微微带着笑意,两撇小胡子分开着,各自像一把牙刷,小小的眼睛鼓着。
“你肯定不知道啊,”索密斯严肃地说着,“他也很爱赛马。后来,他在巴黎从楼梯上摔下来,跌断了脖子死了。不过,这件事对你的姑母算是一件好事。”他微微皱起眉,想起自己六年前去巴黎调查他出事的经过——因为蒙塔谷·达尔提自己已经不能进行调查了。其实,那楼梯就在一家巴拉卡纸牌【注:巴拉卡纸牌:一种流行于欧洲赌场的三人纸牌游戏。】 屋里,极其普通。索密斯猜测,他摔下来可能是因为赢了一大把,过于得意忘形。法国人的审讯手续非常松散,使他很难办。
“你才是蠢货呢!难道你不知道,伏斯波维奇人家那一个新潮人物,你没看见他在这里面的讽刺意味?一切造型艺术,音乐和美术,甚至建筑,都需要这种讽刺。原先的一切人们都已经看腻了,谁还去在乎情不情感的,就是这样!”
芙蕾的声音唤回他的注意力。“老爹,刚才我们碰到的那几个人在那儿。”
同时,另一个年轻的声音响起来:“你可不能这么说,伙计,他这是在戏弄你呢。当他摆出那上帝的姿态,雕刻出这一对朱庇特和朱诺的时候,他真正想的是:‘我倒是要看看那些蠢货会盲目崇拜到什么地步。’事实不出所料,就有些蠢货上套了。”
“哪几个人?”索密斯虽然这么问,但他知道女儿说的是谁。
“放屁。”索密斯心中骂道。
“你看那个太太真漂亮。”
虽然这么想了,但当他走到科克街旁边那家画廊时,还是拿出一先令,领了一份目录走了进去。约莫有十个人正在东瞅西望,索密斯往前面走了几步,看到一个被公共汽车撞弯了的电灯杆子——摆放在离墙差不多三步远的地方。他看了看目录,上面写着“朱庇特”,是那位罗马神话中的天神。他好奇地看着这座雕塑,正好,他最近对这些东西比较感兴趣。他在想:“如果这真的是朱庇特的话,他的妻子朱诺该是什么样?”一转头,他就看到了她,是一只带了两个轮子的水泵,穿着一件白色的薄衫。他盯着这一位朱诺天后,有两个人停在了他的左边,“妙极了!”,其中一个人说了一句法文。
“我们去这里边坐一下吧。”索密斯突然说道,然后便牵起女儿的胳膊,就近走进一家糖果茶室。为了掩饰适才的慌乱,他迫不及待地问女儿:“你吃一点儿什么?”
索密斯一边思索着刚才堂弟的那一番话,一边沿着毕卡第里大街继续往前走。他自己一直省吃俭用,乔治则大手大脚且懒惰成性,但是如果现在真要把财产充公,他反而是真正受到剥削的人了,这会否定所有的道德,也会颠覆福尔赛向来的原则。他觉得,如果真的没有了这些道德和原则,也就谈不上文明社会了。好在他们不懂得画的价值,因此,他的那些藏品应该是安全的。但是,如果他们真的开始疯狂榨取资本,那么,这些画自然也就值不了那么多钱了,反而会落得无人问津。“自己倒是无所谓,”他想,“反正也老了,一年靠那五百镑生活,也不会觉得不够用。”但是还有女儿芙蕾啊!他的这些财产,还有那些经过精挑细选收集来的宝贝和所有投资,全是为了她啊!如果忙活了大半辈子,却什么也不能留给她的话,这一生算是白活了。而且他现在去看未来派那无聊的画展,就算搞清楚他们的前途,恐怕也没什么用了。
“我不饿,午饭吃得挺多,还喝了一杯鸡尾酒。”
在索密斯走了以后,他又坐回了自己的专座。
“既然进来了,多少吃一些。”索密斯低声说着,还是没有放开女儿的胳膊。
乔治的脸上闪出一丝不自在的神情,抱怨道:“他们就把我培养成这种无所事事的人,现在都老了,没什么工作能力了,反而掐了我的收入。我觉得,这一帮工党的家伙们一定捞干我的财产才肯罢休。真到了那个时候,你想怎么养活自己呢?我是打算每天去工作六个小时,去给那些政客们逗逗闷子。听我的,索密,你去竞选议员吧,先保证每年四百镑的收入到手——这样一来,我也可以为你效劳。”
“两位,”他说,“我们要两块果仁糖。”可是他们两人刚刚坐下,吓得差点没跳起来。他们——刚才的那三个人——居然也走进来了!他还听见伊莲对她的儿子说了什么,然后她儿子答道:
“啊,”索密斯小声说道,“赛马花费不够了吧。”
“我们坐一坐吧,母亲,这儿挺好的,我来做东。”于是他们三人坐了下来。
“冷血的混蛋!”乔治用眼光回应着他,说道,“就这些,你应该去他那墓穴里瞧瞧他,说不定他还可以向你显灵呢。”他的胖脸停下嬉笑,接着说,“你们这些做律师的,有没有法子躲掉这见鬼的所得税?特别是遗产,以前我每年能收入两千五百镑,现在只剩下一千五百镑了,生活费却翻了个儿。”
眼下,索密斯遇到了人生中最尴尬的情况,过去的回忆瞬间充斥到他的脑海。当着这两个他一生中最爱的女子——他的前妻和再婚的女儿——索密斯自己并没有什么担心的,但是他害怕的是那个侄女。搞不好,她会把这些事情对着两个孩子捅出来的,她可是什么都敢做。由于吃得有些仓促,那块糖牢牢地黏在了他的假牙上,他一边试图用手抠下来,一边看着芙蕾。芙蕾心不在焉地吃着糖,眼睛却直勾勾地看着那个男孩。他的那种福尔赛的顽强性格,使他一直在叮嘱着自己:“稳住,千万不能露出马脚,否则就惨了!”他拼命地抠着黏在牙床上的糖。假牙床!难道佐里恩没用过吗?这个女人没用过吗?以前全身赤裸的她,自己都是见过的。而且她自己也明白,就算她再大方,神态自若地坐在这儿,摆出一副两个人完全陌路相逢的样子,也抹杀不掉这个事实。突然间,他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那是一种距离快乐只差一点点的微妙的痛苦。珍千万不要有什么冲动才好啊!突然,他听到那个男孩在说着什么。
“没别的事了吧?”索密斯说,“那我走了。”
“是的,珍‘姑’,”——他原来叫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为“姑姑”,怎么会这么叫呢?也是啦,珍都快有五十岁了——“珍姑,你帮助他们没错,但是效果不怎么好呢!”索密斯偷偷看了一眼,发现伊莲正一脸惊喜地看着自己的儿子。那种眼神,简直可以说跟她望着波辛尼,和望着这男孩子的父亲,是一样的含情脉脉!他微微一碰芙蕾的胳臂,问道:
“哼,我想也是,那几个老姑太哪会肯把他葬到别处,她们肯定会想他的。我都计算过了,这一帮老福尔赛们真了不起,十个人,平均年龄八十八岁,简直像三胞胎一样稀罕。他们说,眼下这个食欲还不错,说不定还能继续活下去。”
“吃完了没有啊?”
索密斯摇头,说道:“高门山祖坟。”
“等一会,父亲,我要再吃一块。”
“对了,你们应该找一个人去看看他,他可是老一辈中最后一个了。你也知道,他现在已经超过一百岁了,他们都说简直像木乃伊了。你要把他安葬在哪儿?我看,应该给他砌一座金字塔。”
她这简直要吃腻才算呀!他去柜台那结账,当他回来的时候,发现芙蕾正站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手上拿着一块应该是那男孩给他的手帕。
“立好了。”
“F.F.,”他听芙蕾说,“芙蕾·福尔赛,正是我的,谢谢你啊!”
“老倜摩西好像随时可能归西,他的遗嘱已经立妥了吧?”
真没想到!才在画廊中教她的小伎俩,这个小机灵鬼已经会用了!
“不错!”索密斯说,“你叫我有什么事?”
“福尔赛?我也是这个姓,搞不好,我们还是一家人呢。”
乔治的眼睛从一张肥硕的脸上流露出一些讽刺的意味,接着说:“普罗芳得,那个比利时人,眼下已经是这儿的会员了,这人很有意思。”
“是啊!我们应该是一家,除了咱家,哪还有谁用这个姓?我家在麦波杜伦,你呢?”
“谢谢,”索密斯淡淡地说,“挺好的。”
“罗宾山。”
“战争结束后一直没见到你,”他说,“嫂子可好?”
两个人说得很快,索密斯还来不及说什么,他们就已经说完了。他看见伊莲那充满一脸惊诧的表情,便微微摇摇头,随即挽起芙蕾的胳臂。
乔治向他伸出一只手,那手掌保养得好极了。
“走吧!”他说,但是芙蕾却一动不动。
他稍微停了一下,还是慢吞吞地走了过去。自从妹丈蒙塔谷·达尔提在巴黎莫名其妙死了之后,索密斯觉得,这一家伊希姆俱乐部也跟着变得上流一些。他知道,乔治已经变得正派很多了,不做什么荒唐事了,只是一味地享受美食,为了不让自己变得更胖,就只吃最好的。至于赛马,不过是“喂两匹驽马,找点生活的乐子”。正由于这样,索密斯走过去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感觉自己很冒失。
“你有没有听到,老爹?我们都姓福尔赛,你难道不奇怪吗?我们不会真是本家亲戚吧?”
他从三角广场的拱门下走过,眼下是白日,它不用再被灰色的探照灯照着了,那投映出来的形状简直难看极了。他嘀咕着:“那些家伙应该把一切有人的地方都装上探照灯,好照亮他们那稀罕的民主。”他走在尽是俱乐部的毕卡第里大街,看到乔治·福尔赛一如既往地坐在伊希姆俱乐部窗前。他风雨无阻地出现在那里,一动不动,越来越胖,带着嘲讽的目光看着穿梭的人群。索密斯加快脚步,被他堂弟这样的目光注视着,他觉得十分难受。听人提起过,乔治曾经用“爱国者”的署名在大战期间给政府写过一封信,抱怨政府管制他的马驹吃燕麦。看啊,他就拿着一张粉红的报纸坐在那儿!胡须剃光了,头发上抹上了最好的发油,梳得亮亮的,很是高大魁梧。啊,他倒是一点都没变!索密斯的内心有史以来,头一次对这个一贯戏谑的亲戚生出同情。身材高大,外表整洁,眼睛闪烁着叭儿狗的凶光,这样一个人如果代表旧秩序的话,应该很难被撼动。他看见乔治晃动着那张粉红色的报纸【注:专门刊登赛马消息的马经。】 ,要叫他过去,他一定是想问自己的财产状况,因为他的财产眼下由索密斯代管。二十年前,索密斯在和那个他亲爱的女人离婚时,在律师事务所只留下一个挂名,而眼前,他却又将福尔赛家的财产业务全盘代理了。
“是吗?”他说,“福尔赛?可能是远房的本家吧。”
索密斯继续走向海德公园的三角场。全英国估计就这儿的变化最大了!由于他出生时住的地方离这很近,他也记得从一八六年到现在的所有事情。他小时候,大人把他带到这儿,他十分震惊地望着那些穿着奇特的纨绔子弟策马奔驰,看着人们施举帽礼,神情非常悠闲,还有一个罗圈腿的矮子,穿着长长的红背心,特别喜欢穿梭在时尚人群中,还带着几条狗。索密斯还记得,他还曾向自己的母亲推销过查理长毛垂耳犬【注:查理长毛垂耳犬:一种查理二世曾经喜欢的卷毛犬。】 和意大利跑犬,那狗儿特别喜欢蹲坐在她的褶裙边。不过,那都是过去了,现在是不可能再看到那些上等人。除了一些戴着圆顶帽,跨骑在马背上【注:以前英国的女子骑马都是侧坐在马背上的,直接跨坐的姿势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活泼的女孩子,就只能看到一些工人呆坐着。或者,还有一些根本就不懂骑马的殖民地人骑着一些寒酸的马儿,偶尔也能看到一些骑在小马上的女孩子,或者在马背上放松肝脏的老头子,再就是一些骑着高大战马的勤务兵。纯种马是根本看不到了,马夫也跟着消失了,礼貌、绅士、嬉笑,全都没有了。只有树还是原来的树,也只有它们,才对人类的变迁表现得那么漠然。民主的英国,既杂乱又匆忙,充斥着喧闹,喋喋不休。索密斯灵魂里的怪脾气激动起来,那个富贵高雅的上流社会就这么消失了!似乎只剩下有钱了,想到父亲也从来没自己这么有钱,他心里才有了些许的安慰。但是,淡漠粗鲁的寒暄却代替了风度翩翩的礼仪,虽说也有一些中落的阶层还保留着原先的风气,却少得可怜,就像安妮特所说的那样难看。估计,重拾往日风气的可能性不大了,而他的宝贝女儿——他生命中的希望——便也只能置身于这样一种缺少礼貌和道德、嘈杂不已的新世界中了。一旦工党的那一帮家伙得势,恐怕情况还要更坏。
“我的名字是佐里恩,先生,简称佐恩。”
在他整饬的软呢帽上,映着悬铃木的阴影。如今,他一般不会戴大礼帽了,他觉得,这年月让知道自己的人富有绝非明智之举。从悬铃木开始,他浮想联翩,想到了马德里。战争前夕的那个复活节,为了决定要不要买一张戈雅【注:弗朗西斯科·何塞·德·戈雅:1746—1828年,西班牙浪漫主义画家。】 的画,他像航海寻找新大陆的冒险者一样,到了他的故乡游历考察了一番。得出来的结论是,那个家伙的确是一个难得的天才!尽管他的身价已经够高了,但他还要将他继续向上抬,趁着大家对他的兴趣方兴未艾。他要让这劲头更加火热,于是便买进了戈雅的画。那次去马德里,他还请人临摹了一张《摘葡萄》的壁画;这在他是破例,因为画中那个叉着腰的女子实在很像女儿。这画现在收在麦波杜伦的一家画廊里,但因为戈雅是难以模仿的,所以那赝品远不如真迹出色。每当看不到自己的女儿时,他便去看这幅画,那女子轻盈的腰身,如画的眉黛,黑色瞳仁里那急切的梦想,都会让他想起自己的女儿。福尔赛家的人没有深色眼珠的,索密斯的是灰色的,芙蕾的母亲是蓝色的,但她却生就了一双黑眼睛!这可能遗传自她的外婆,爱米莉的眼珠便是晶亮的黑色。
“啊,啊!”索密斯说,“那就是远房本家了。嗯,你挺好的,回见!”
在海德公园,索密斯停下来,倚在骑道栏杆上休息了一会儿。这个地方,离他出生和父母过世的公园巷的房子,与三十五年前他第一次结婚的孟特贝里尔广场的小房子,几乎是一般远近。所以,这是一个让他触景生情的地方。如今,他的第二次婚姻都有二十年了,那些悲惨的旧事似乎也早已忘却——也可以说,当他期盼着儿子却迎来一个女儿时,这一切就结束了。这些年以来,他已经不再对自己膝下无子感到遗憾,而且内心里的恨意也都消失了;芙蕾使他心满意足。反正,女儿是随他姓,他也不必去理会她嫁人时改名字的事情。想到这里,他觉得,说不定自己可以用丰厚的嫁妆收买芙蕾的丈夫,然后让他改姓入赘。如今不是推崇男女平等吗?应该也没什么不可以。这种想象给了他些许的安慰,可是,他又觉得这好像不太可能。每当这时,索密斯就会用他那只弯曲的手,使劲去摩挲自己的脸,一直摸到那个可以给他一点安慰的下巴。他庆幸自己没有暴食暴饮,这张脸才免于肥胖痴呆。鼻子仍然很尖削,并未见得红肿肥大,再配上修剪得很短的雪白的唇髭,两眼依然炯炯有神,没有老花,头发虽说有些脱落,使得前额看起来更高了一点,但由于身体已经有些佝偻,两者协调起来,使得他看上去并没有多苍老。老一辈的福尔赛,只剩下倜摩西一个人了——他已经一百零一岁了——如果他看到自己,肯定会跟从前一样,说岁月真的没有在这个阔气的福尔赛晚辈身上留下什么痕迹。
他继续往外走去。“多谢,”芙蕾说,“再见!”
索密斯跟芙蕾约好,四点在画廊碰面,眼下才两点半,他便一路走着。他的肝脏有些压迫感,精神也比较紧张,所以不妨走走路。他妻子每次进城都不会待在旅馆中,他的女儿也和战争后的很多年轻女子一样,喜欢到处乱跑。虽说如此,他的女儿因为年纪小而不能在战争中去抛头露面,这点还是感谢上苍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在战争期间没有尽心尽力地支持国家,因为让妻女抛头露面和全力支持国家这完全是两回事儿。他很古怪,不喜欢让自己的情绪过于激动。曾经,他就极力不赞同安妮特回法国——受战争刺激,她称之为“亲爱的祖国”——给那些“勇敢的子弟兵”做护理师。一九一四年,她才三十五岁,模样俊俏。如果真去的话,一定会毁掉她的健康和美貌,使她看起来像一个真正的护理师一样!于是,他力劝她留在家里,帮士兵们做做裁缝和编织,安妮特虽然没去战场,却性情大变,开始对他冷嘲热讽,抓住一些小事情便含沙射影。说到芙蕾,战争决定她必须去上学。由于她母亲积极支持战争的态度,索密斯觉得芙蕾最好还是远一点,不但可以躲开空袭,还可以避免她受母亲的影响做出什么偏激的决定。因此,他把芙蕾送去了一个偏远的西部学校,学校地点和教学质量他都考虑了,却独独忽略了一点,自己会对她想得要命。芙蕾,这名字听起来有点异国情调,是在她出生时仓促想出来的。这个名字虽说有点儿向法国人妥协的意味,但是自己从没有后悔过。女儿不但名字好听,脸蛋也长相俊美,只不过,就是太好动了,总是不能安稳下来。性情又十分固执,还格外懂得如何利用父亲的疼爱!索密斯经常提醒自己,如此溺爱女儿是不对的——都六十五岁了,还是这么糊涂。虽说如此,索密斯却没有觉得自己年纪有多大,他的妻子虽然年轻貌美,但他对这第二次婚姻并没有全心投入。这也许是运气。他的一生只爱过一个人,那便是前妻伊莲。后来,他的堂兄佐里恩娶了她,据说他已经老得不像样子了。他已经七十二岁了,第三次婚姻也有二十多年了,所以衰老也在情理之中。
“再见!”他听见那个男孩子也用法文回了一句。
一九二○年五月十二日的午后,索密斯走出武士桥公寓,去科克街旁边的一家画廊参加画展,了解一下“未来派”的未来。他是自己走过去的。大战以后,他尽量不坐车。他认为,那些马车夫都太粗鲁了。虽然说目前战争已经结束,赶马车的人又多了起来,车夫们也前倨后恭,慢慢变得有些礼貌了,但索密斯仍然很讨厌他们,打心底把他们和记忆里那些无礼的车夫们归为一类。目前,索密斯所属的这一个阶级的人都这样认为,这些车夫们大致可以看作革命党的。战时他曾非常焦虑,战后一段时间,焦虑得更厉害,这些经历让他的心理变得坚强起来。他曾时常想象自己破产的情景,但如今,他已经完全不相信自己会破产了。每年仅是所得税和超额税就高达四千镑,想想看,这个人的经济情况估计会差不到哪去,他坐拥投资于不同行业中的二十五万镑财产,支出方面,仅仅需要供养老婆和女儿就好了,就算是破天荒地征起资本税来,对他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至于说战时获利充公,他完全赞同,因为他在那期间根本没有捞到什么好处,发战争财的人活该有这样的下场!不仅这样,要是藏画的行情看涨,他从开战以来收藏的古画便更加值钱了。另外,空袭对他也并非不是好事,将他的性格由谨慎顽强磨炼为更加坚强了。对比空袭所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他不觉得交税有多可怕,另一方面,既已习惯对德国人咬牙切齿,他对工党便也顺理成章地痛恨了起来——虽说不曾公开,但已恨之入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