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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一对少年男女的邂逅

“嗯,我们不打猎,虽说很好玩,但太血腥了,对吧?珍是这么跟我讲的。”

他说: “还是明天吧,也许你哥哥不想让我骑他的马,再说,索密斯舅舅估计马上要回去了。倒不是说我非得听他的,只是,等你有这样一个舅舅就知道了。这真是一匹好牲口!”瓦尔上下打量着佐里的那匹枣骝马,那马儿也正望着他眨眼。“大概,你们很少打猎吧?”

“瞎说什么?珍是谁?居然这样胡说八道!”瓦尔忍不住说道。

瓦尔见自己穿着长裤子,这副模样骑马恐怕不好看,他需要专门的行头——棕色长筒靴和贝德福呢马裤,一定要让好丽觉得帅气才行。

“是我的姐姐,是同父异母。她可比我大很多呢!”好丽上前抱着马儿的脸颊,和马碰鼻子,还轻轻哼着声,那马儿也像被催眠了一样。他看到她那温柔的眼睛,正亮闪闪地看着自己。“多像一只可爱的小鸟啊。”瓦尔爱怜地想。

“实在太好了,我喜欢骑马!你不用租马,我哥哥佐里就有一匹,你干脆骑他的!就在这马厩里。一会儿吃完茶,我们一起去!”

之后两人去了大房子,彼此的话也变得少了起来。那只老得快走不动的伯沙撒跟在他们身后,它走得慢极了,几乎是世界上走得最慢的动物了,而且,它好像希望让他俩能停下来等等它。

好丽拍着手,表示赞成。

他们走到橡树下,等着伯沙撒。瓦尔看着这里的风景,不禁赞叹道: “这儿真美!”

那些话差点就迸出来了,但他还是憋住了。“哦,没什么。我想说,他经常在马身上乱花钱。当然,我也很喜欢马,骑马,打猎什么的,特别喜欢跑马,将来我要当一名业余跑马手!”他忽然想起来,自己只能在伦敦在逗留一天,而且还有两个约会,便说:”对了,要不明天我去租一匹马,我们去里希蒙公园转一圈,怎么样?”

“好是好,但我更想到处跑,真希望我是一个吉卜赛女子。”

“如何?”好丽让他说下去。

“哈哈,是呢!吉卜赛女子可是最自由的女人。”瓦尔临时起意地顺着她说,“不过,你还不知道吧,你身上就有吉卜赛女人的味道。”

“哦!”瓦尔说: “真的不错,很好的一匹小马,不过你该把它的尾鬃剪得短一些,那样就会好看多了!”瓦尔说完,看了好丽一眼,觉得她好像并不在意自己刚才的建议,心里有些纳闷:她到底对什么感兴趣?实在搞不懂。他深吸了一口马厩内的空气,接着说: “马还是挺好玩的,对吧?我老爹——”提到自己的父亲,他突然不知道怎么说了。

听到他这么说,好丽脸红了,就像深色的叶子被抹上了一层金色的霞光。

“那是肯定的。”好丽毫不否认,然后带着瓦尔进了马厩。一匹栗色的马儿站在眼前,有五英尺多高,带着一块块银灰色的斑点,鬃毛和尾巴则是黑色的。好丽说: “这就是我的马儿,她叫‘仙女’!”

“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四处闯荡,看遍天下,吃饭睡觉都在露天的野地里,啊,多么美妙!”

“你是说老佐里恩爷爷吗?我妈妈经常跟我说,他是一个好人!”

“我们试试吧!!”

“这狗是看着我祖父去世的,那两天,它什么都不吃。”

“好啊,我们试试!”

“我知道,但是,它可招人喜欢啦!”说着,她弯腰轻轻地拍了拍那条狗。她的动作是那么温柔,她没有戴帽子,深色的头发散落下来,露出纤柔的脖子,脖子的颜色和她的小手掌一样,晒得发黄。眼前这个姑娘他是第一次见到,她是那样可爱,让他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这跟他从前的一切体验都不一样,他觉得她很亲切。

“肯定很有意思,就我们两个。”

“伯沙撒,名字真奇怪!这条狗不是纯种的,你知道吗?”

好丽听出这话不对劲儿,脸羞红了。

“嘿,瓦尔,它名字叫伯沙撒。它可是条忠诚的狗,和我差不多大,呀,可怜的老家伙!对我父亲可忠心了!”

“对,我们找机会一定得试试。”瓦尔也脸红了,却继续说下去: “知道吗?只要你喜欢的事情,我觉得都可以去试下。对了,那边都有些什么?”

钟楼下有一只老狗,毛发蓬松,毛色棕白,除了微微摇动那根反贴在背上的尾巴,它老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菜圃、池塘、小树林和田地!”

于是,二人走过那棵橡树,越过一丛灌木,来到养马的院子。

“那我们去看看吧!”

“好啊!”

好丽回头看了看房子。

好丽点点头,“你想去马厩看看吗?”

“该喝茶了!看,父亲在朝我们挥手呢!”

“你哥哥会不会以大欺小?”瓦里故意说道,又说: “我和他可能会在牛津大学碰面,因为我马上要去牛津大学念书啦!你家养马了没有?”

瓦尔像狗一样哼叫了一声,跟好丽一起回到那座大房子。

提起佐里,好丽陷入思索中,一时没有答话,默默地带着瓦尔来到草地上。她不知道怎么形容佐里,从她记事起,哥哥在她心里一直处在一个很高的位置,像领袖和主人,或者说像理想一样主宰着她。

他们回到厅堂,索密斯和佐里恩正在用茶点。两个年轻人像是接到了什么禁令,都不吱声了。眼前这景象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两个中年堂兄弟坐在一条银中带红色的嵌花长椅上,使得这条长椅看起来像三张椅子拼起来的,前面是张低矮的茶几。他们故意分坐在长椅两端,离得远远的,避免看到对方的脸,也几乎不聊天。索密斯好像对这些食物满不在乎,而佐里恩像是在暗自轻笑。乍一看,你肯定觉得他们并不是那种贪吃的人,可事实上,他们已经吃了不少食物——唯有如此,才能暂时遮住彼此的尴尬。佣人又送上来一些茶点,瓦尔和好丽也安静地吃着。

瓦尔想要挽起她的手臂,但克制住了自己。他说道: “算了吧,等一会儿你会看到他的。咱们去别处看看,你哥哥是个怎样的人?”

吃完茶点,佐里恩和索密斯在抽烟的时候,才开始交谈。佐里恩问索密斯: “詹姆士叔叔身体可好?”

“是吗?我这会儿真想去瞧瞧。”好丽说道。

“谢谢!已经老得不像样了!“

“嗯,神经兮兮,谨慎得过分,一点也没有人情味儿!不信的话,你看看我那索密斯舅舅就明白了。”

“我们家族的人实在长寿,有一天我翻阅了我父亲保存下来的家传《圣经》,发现家族中十位老人的平均年龄居然高达八十四岁!而且,另外还有五位长辈在世,他们估计还要活更久,打破这个纪录!”佐里恩带着奇怪的神情看了看索密斯,接着说: “不过,你应该知道,我们这一辈可不行咯!”

“他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索密斯听后一笑,像是在说: “我可不会像你这么认为!我可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什么东西,尤其是性命!”

这时候,瓦尔想起发生在庞蒂蒙尼姆舞团的事情,那个皮肤黧黑、插着粉红色的石竹的男人,居然是自己的父亲,他脸上微微泛红。想到这里,他语气突然变了,恶狠狠地说: “可是那些福尔赛家的亲戚,却实在讨人厌……对了,你还不知道他们!”

“当然,也许我们可以跟他们一样长寿。” 佐里恩又继续说,“但是,过于敏感又让我们吃尽苦头,这就是我们的不同之处。就在这里,我们失去了信仰。这种奇怪的敏感,从何时开始,如何开始的,我一直都没搞明白。我知道,我父亲身上有一点这种奇怪的敏感,但在家族其他人身上,好像从来没有发现过。他们不会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坚持着自我的信念,这应当是他们长寿的秘诀。从这一个世纪的全部历史,就可以看出我们和他们这两代人的差别。当然,在我们之间也有一些差别。”佐里恩的眼睛透过吐出来的烟圈,意味深长地盯着瓦尔和好丽,那样子有点滑稽,看得两个年轻人浑身难受,“到底是哪里不同,我也说不上来。”

“是啊,父亲是很正直的。”好丽很高兴地回应。

索密斯掏出表看了一下时间,说: “我们要走啦,再不走就赶不上火车了!”

好丽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眸是浅灰色的,带着一点羞涩、拘谨和天真无邪。瓦尔撞上这样的目光,内心生出了男孩子本能的保护欲望,他敏捷地接着说道: “我是说,人都是不同的。比如,令尊就是个正直的人!”

“索密斯舅舅从来都不会错过火车的!”瓦尔一边往嘴里塞点心,一边说道。

“我不清楚他们为啥会这样想!不过,我确定,他们一定不会讨厌你的!”

“能赶上干吗要错过?”索密斯简单地回道。

“我想在他们眼里,别人也是讨厌的。”好丽说道。

“我的意思是,别人肯定有时会错过,但你决定不会!”瓦尔小声地嘀咕着。

“多得是,而且有几个特别令人厌恶。至于其他的,估计也是如此。亲戚多半是惹人厌的,对吧?”

在门口,瓦尔一直偷偷地拉着好丽那黄色的纤瘦的小手,很久也没松开。

“我对我家有哪些亲戚一无所知,有很多吗?”好丽问道,她的一只小手还在他手里,她抽回来也不是,不抽也不是。

他小声对她说: “别忘了,明天三点钟,我在路口等你,到时候我们一起好好转一圈。”在走到门口的时候,他还回头望了望她。如果不是自己城里人身份的限制,他肯定会对着她挥挥手了。索密斯这时候还在对他说着什么,但他哪里听得进去。他不担心舅舅责备,因为索密斯也一直沉浸在自己遥远的思绪中,基本不怎么说话。

他年轻的心一下子欢快起来: “嗨,你大概还不知道我是谁吧?我的名字是瓦尔·达尔提。我们是堂表亲戚,你是我的表妹,我的母亲是你的姑姑。”

他们两个就这么走在路上,片片黄叶飘落下来。多年前,这是索密斯经常走的一条路,大概有一英里半,那时候他来这里是来看房子的进度,心头总是很高兴。那房子本来是为他和伊莲准备的,但现在,他却要和她离婚了。他回头望望这条小路,路两边是金黄色的篱笆,路上落叶满地,多么浓重的秋色!满心期待带她住进新居的日子,恍如隔世!他之前还对佐里恩说“不想再看到伊莲”,可此时,他心里犹豫了。“这是真的吗?”想到这里,他觉得一股凉意袭背,打了一个寒噤,感到毛骨悚然。就好像人家说的那样,他“听到了自己坟墓上的脚步声”,多么残忍的现实!他侧身看了一眼旁边的瓦尔,心想: “这年纪真好!不知道她如今是什么样子?”

从两个第二代福尔赛身边离开,瓦尔心想,“此行实在无趣,被索密斯舅舅骗来这里,不知这个女孩会是怎样?”他正沮丧着,突然发现好丽正望着他——啊呀,原来她真是一个美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