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莲对他仍报以微笑。这时,她已经除去了面纱,将它系在额头上,就像修女的头巾一样。她深褐色的眼睛,在这头巾下显得愈发妩媚。史悦辛相信,她一定会接受自己的意见的,便满意地点着头。
但随后,有人告诉他,那只是一处内院,将来要在那儿铺上地砖种起花草来。他听过之后,回头对伊莲说: “种什么花草!听我说,摆一张弹子台。”
对于客厅和饭厅,他没谈什么意见,只是抱怨“有点儿宽敞”。
“啊哈!弹子房!”
到了酒窖,波辛尼举火走在前头,他们逐级而下。他觉得以自己的身份,一定要对它大加赞赏才对,便说: “这里简直可以装下六七百打的酒,真是不赖的一个小酒窖!”
他认为,楼梯十分漂亮,简直称得上气派,要是在楼梯上摆一些雕塑,那就更好了。通往内院的门口有几根大柱子,他走到它们中间的时候,用手杖指着,问:这些算是什么——这是一间大客厅,还是——他简直不知道该叫它什么好了。然而,当他仰头看着上面的天窗时,恍然大悟——
之后,波辛尼说要带他们去远处,看一看这房子的整体效果。史悦辛站住了,说: “这里的景色真的是不赖,哎,这里有没有椅子?”波辛尼差人去帐篷里拿了一把来。他坐定了,很和气地说: “你们俩去吧,让我在这儿看看风景。”
波辛尼本已在翘首等候着,看见他们来了,立刻出门迎接。三个人一起走进房子,史悦辛走在头里,一根粗壮的镶金大手杖在他手里挥动着。他的膝盖在车里就扛不住了,阿道夫便将手杖递给他。空房子中有穿堂风,他穿起了厚皮衣。
他坐在橡树旁边,一只手放在手杖上,另一只手放在膝盖上,坐得很直,阳光洒满他的全身。皮大衣已经敞开了,帽子下的那张方脸十分苍白,茫然盯着那片美景。
到达罗宾山之前,史悦辛困极了。他很少出这么远的门,完全是闭着眼睛在驾车,幸亏他这一辈子对体面在意有加,否则,那一副胖身子非得从车上栽下去不可。
伊莲和波辛尼此时已经走下山坡,来到了麦田,他向他们点头示意。他很满意自己现在这样的处境,他很想自己一个人静静地歇一会儿。空气新鲜,太阳正好,风景也不错。他抬起头来,心里正纳闷——他们从下面向他招手,看起来兴致颇高,他也连连挥手回应。接着,他的头向左一歪,但随即又正了回来,之后便歪向左边,再也没有抬起来——他睡了。虽说如此,他坐在山坡上,却仍然像一个卫兵一样俯瞰着那片美景。那模样,简直像远在基督教之前的那些时代,由某位福尔赛的先人艺术家所雕凿出来的一尊神像,用以作为他们心中那对于物质的占有欲望的永恒象征。
“什么?你问裘丽好了。”海斯特姑太咕哝着。
彼时,他的那些渺茫而难以计数的农夫先人,在每一个安息日里都要如他这般,两手叉腰打量着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他们灰色的眼珠隐藏着一切粗鲁的性情,那是一种为了自己而不惜毁掉一切的天生的脾性。如今,这些先人们简直正活生生地跟他一起坐在山坡上。
“什么?那么一个大美人,”他说,“我当然是要看在眼里的。令人遗憾的是,我觉得这儿没有哪个年轻男子配得上她。你能想出来吗?你倒是说说呀!”
那便是在他的睡梦中,他脑子里那福尔赛的幺蛾子也不安分,随着那离奇的梦境越走越远。它在这一对青年男女的背后盯梢,窥伺他们在那片小树林里做了什么。那儿风景秀丽,春色撩人,阳光在树叶上闪耀着金光,风信子和数不尽的花草编织成一张偌大的地毯,到处都是青草和鲜花的香味,鸟儿在放声歌唱。它看见,那两个人在一条小路上走着,靠得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因为小径是如此窄,他们紧紧贴在了一起。它看到伊莲的双眸,简直像一个小偷儿一样,将春天的一整颗心脏都拐去了。它如一个隐形的探子,随他们一起,停下脚步看着一只刚刚死去的田鼠——其银灰色的皮毛,以及刚刚摘来的蘑菇,还未来得及落到夜间的雨露。它看到,伊莲低垂着头,对着那只死鼠一脸惋惜,也看到了那个年轻人,眼睛直直地瞧着她,满脸古怪的表情。它还跟着他们来到一片被砍伐过的林间空地,风信子被糟蹋得一株不剩,而一棵树被齐根斩断正轰轰地倒下来。它随他们跨过倒掉的树,走出丛林,一片前所未有的田地出现在眼前,杜鹃鸟儿在声声叫着。
当有人攻击他时,史悦辛的听力出奇的好。
它一路跟随,眼见这一对男女不交一言,竟难过起来,还真是奇怪。之后,它怀着一点点愧疚,跟着他们走了回去,他们仍然穿过林子,回到那一片被砍伐过的地方。他们还是不说话,四周仍然有鸟儿在歌唱,飘荡着花儿的芳香——啊,那是什么气味?有点儿像加在食物中的草药——他们重新回到适才倒在小径上的那棵树旁边。它仍旧隐藏起形迹,向下望着那一对男女,并拼命呼扇着翅膀,想吓他们一跳。它看见,她坐到了那横倒的树干上,摇曳着自己美丽的躯体,对着那个仰面看着她的年轻人,俯首脉脉地微笑。那位男子目光闪亮,却甚是古怪。继之,她的身体猛然间滑落,哎呀,落在了年轻人的怀间——他将她柔软的腰身紧紧抱住,她的头却向后挣扎着,躲避那男子的嘴唇。然而,他还是吻到了,她还在挣扎。那年轻人高喊着: “你不会不知道的,我爱你!”是啊,你该知道的,美妙的,恋爱——
海斯特姑太听不下去了,她坐在角落里,慢声细气地说: “瞧瞧,她把你迷成什么样了!”
史悦辛醒了过来,活见鬼。他这才觉得,嘴里的味道确实不太好。这是在哪儿?他妈的!原来睡着了!他醒前正梦见一碗刚做好的汤,居然是薄荷味的。
“她那么安静,颇有一种气质,任是嫁给一位国王也配得上。”
那一对年轻男女呢?他们在哪儿?他的左腿完全麻了,他喊着: “阿道夫!”这混账东西居然也不在,定是躲在哪儿打瞌睡。他站了起来,焦急地望着下方的原野,那件皮大衣将他衬得高大又笨重。他看到,那两个人正走了过来。伊莲走在前面,那个小伙子跟在后面。史悦辛想起来,他们管他叫什么来着?“海盗”。他看起来一副沮丧的样子,定是在伊莲那儿没捞到什么好处。活该,带她走那么远去看房子,真正要看房子,眼前的草地才是最佳的观赏地点。
这伊莲真是可爱!事后,他也就她的穿着向裘丽姑太作了详细的汇报,她听得手舞足蹈。他说,自己喜欢她那样穿衣服——就像皮肤一样贴身,紧绷绷地像鼓一样,全不像那种“柴火棍”一样的女人。说到这儿,他望向了史摩尔太太,她跟詹姆士都是又瘦又长。
他们向这边看过来,他招手,示意他们快一些。然而,他们却突然停顿在那里,说起话来。他们在干吗?有什么好谈的?一准儿,还是他在纠缠她。她一定会让他没面子的,对此,史悦辛确定极了。再想到这所房子,他觉得就像一头妖怪,绝对是他前所未见的。
不过,现在他也想去看那所房子。谈到这一种产业,福尔赛家族里恐怕无人不爱,尤其对于史悦辛这样的拍卖老手,它更有吸引力。他在想,这一段路程也不算太远。在他年纪尚轻的时候,他也曾在里希蒙做过房客,天天乘着马车来去,常年如此。是啊,他正是“四马车手福尔赛”!从海德公园三角广场,到公卿饭店,提起他的两匹马和T型马车,简直无人不晓。曾经有一位公爵,打算以双倍的价钱买他的两匹马儿,他都没卖。既然有这么好的宝贝,为何不自己留着?想到这里,他那衰老但是仍然精心修饰过的方脸上,显示出一种令人不知所措的神情,凛然且傲慢。他的头一直在竖起的领子中扭动,看起来,就像是在打理着羽毛的火鸡。
他瞪着淡黄色的眼珠,紧瞅着他们的脸。那家伙的表情甚是古怪。“这所房未免太新潮了,造出来绝对是个丑八怪。”他指着房子,刻薄地说。
听伊莲说要去罗宾山,史悦辛大为惊诧。那路程实在太远了,他的马儿恐怕跑不到。况且,自己还要七点半回到俱乐部,赶在人多起来之前用晚餐——那个新来的厨师简直是个懒汉,吃晚餐的人一多,他便会糊弄起来。
然而,波辛尼只是轻瞄了他一眼,根本没理会他的话。后来,他向海斯特姑太说起这个人来,“太怪僻了,看起人来表情诡异,我敢肯定,他是个坏蛋!”然而,他不知道自己何以会这样想,这印象是蓦然产生的。或者,他就是对波辛尼的高额头、高颧骨和尖下巴看不顺眼,那样子,简直像是饿死鬼投胎。在史悦辛看来,一个纯粹的上流社会人士应当是闲逸的,那气派需由一贯胡吃海喝的生活才能养成,波辛尼显然不合乎这一标准。
“哼!给他帮忙!你要是跟他沾上边,那可有事儿干了。”索密斯停了下来。
听说要喝茶,他终于高兴起来。他向来对喝茶一事瞧不上,他哥哥老佐里恩曾做过这生意,且大发其财。但既然他眼下正渴得要死,且嘴巴里味道很不好,所以,给他喝一点儿什么,他都不会计较的。虽然,他很想向伊莲抱怨一下自己口中的味道,但即使伊莲很体贴,他也还是觉得这不太像话。他用舌头在里面搅了一圈,然后顶着上颚啧了一声。
伊莲以相同的眼神瞪着他,镇静地说: “他原本请我帮一些忙。”
此时,阿道夫正在帐篷远端一个角落里烧水,一边在弯着他的两撇唇髭,那模样像是一个尖头尖脑的耗子。去他的开水,史悦辛马上开了一瓶中等大小的香槟。他笑着对波辛尼点头示意,说: “哎哟,你跟那基督山伯爵【注:基督山伯爵:大仲马同名小说中的人物。】 倒是蛮像哩!”他读过的小说也不过半打,对这一本印象最深,所以眼下还没有忘掉。
他问: “为何要写给他?”
他将杯子远远地端起,辨别着那酒的颜色,以表明他虽然口渴,却总不至于拿到什么酒都牛饮一气!他将酒杯凑到嘴边,抿了一小口。“嗯,还不赖,”他说,又对着杯口嗅了一番,“但跟我的海德席克还是没法比。”
随即,她又写起另外一张便条来。索密斯没有走,瞄了一眼,居然是写给波辛尼的。
就在这时候,一个奇怪的想法突然从他的心中冒了出来。后来在倜摩西家,他说: “我当时便断定,那个建筑师是爱上索密斯太太了!”
她瞪了他一会儿,就把便条撕了,答道: “那好”。
从这时候开始,他的一双黄眼珠子便一直瞪得老大。
前一日——星期六早上,伊莲正在写着一张便条,索密斯走近一看,是写给史悦辛叔叔的,谢绝他星期天驾车出游的好意。他为此生起气来,告诉伊莲,若是她的娘家人便任她拒绝,但要是拒绝福尔赛家的人,他决不答应。
“那个混蛋,”他如此对史摩尔太太讲述,“就像一条饿狗一样,跟在她后面,这个坏蛋!但既然她这么漂亮,这倒也不足为怪——不过,在美丽之外,她还十分端庄。”从伊莲身上,他曾闻到过一股幽香,简直像是从一朵半开半放的花儿芯中透出来的,因此,他便有了上述印象。他继续说,“当我见到他拾起她的帕子时,便更加确信这一点。”
马车走了将近四英里之后,史悦辛得到了一个印象,他觉得伊莲很喜欢与他出游。她那一张白纱下的面庞,看上去十分柔和,深褐色的眼睛在春日的阳光下,闪耀着欢快的光芒。每当史悦辛说话时,她都会抬眼报以微笑。
史摩尔太太听得眼睛放光: “他还她了没有?”
但不一会儿,史悦辛又醒过神来,嘴里还在嘟嘟囔囔: “什么料子,那究竟是什么料子呢?”边说,边舒了一口气。
“说什么还给她?”史悦辛说,“他对着那个帕子接二连三地吻起来,完全当我没有看见他的这种嘴脸!”
“来个人呀,”她在心里念着,“他这个样子好像不妙!”
史摩尔太太听得甚是惊奇,大吸了一口气,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让海斯特姑太紧张起来,还以为他背过气去了。但是她并没有想到要叫醒他,她从来不干这样的事情。
“不过,她对他倒无动于衷。”史悦辛说着停了下来,他睁大两只眼睛,发了差不多有两分钟的呆,把海斯特姑太吓得够呛:他突然想起,登上马车之前,伊莲曾再次把手递给波辛尼,他们握在一起很久……当时,他在那两匹马儿身上狠狠地挥了一鞭,似乎在提醒她,这种礼遇应该是属于他的。然而,她却只是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甚至连他说了什么,都无暇弄清楚。他都没有机会看到她的正脸,因为,她一直那样低垂着头。
“什么料子?我怎么知道?”说完,史悦辛就不说话了。
史悦辛觉得,某处应该有这样一幅图画——虽然他并未确凿见过——那上面,有一位男子正坐在海岩之上,而一条美人鱼跃然于他眼前的碧波之上,两手掩着袒露的胸脯,脸上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既像迫于无奈的愁苦,又像在心中窃喜。当时,坐在史悦辛身旁的伊莲,脸上的笑容便是如此。
只要有人谈起穿衣戴帽的话题,海斯特姑太总会一边显得不以为然,一边又故作感兴趣地追问下去: “那是什么料子?”
当伊莲停下来跟他说话时,他便借着酒劲儿,向伊莲大发牢骚:什么俱乐部的新厨子殊为可恶,什么威格摩尔街的房子闹心透顶。那个房客简直是个蠢蛋,为了帮舅爷,自己居然破了产,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憨货,为了别人连老婆孩子都不管了。接着,他又抱怨自己的耳背,以及抽风疼痛的右肋。伊莲听着,时而转动着眼眸,这让他觉得,她一定是将自己的这些疾苦听到心里去了,且摆明了在为他难过。吐过这些苦水,他穿着皮大衣,胸佩着纽饰,歪戴着礼帽,快活地驾起车来——能够和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同车,他简直从未如此神气过。
这时候,伊莲出来了,她上车的动作漂亮极了——据后来史悦辛在倜摩西家讲述,“她简直像达基莉沃妮【注:玛丽亚·达基莉沃妮:1804—1884年,欧洲著名芭蕾舞蹈家。】 一样轻巧,根本不劳别人帮忙,十分利索,不像有些人被吓得缩成一团。”说到这里,他盯着史摩尔太太,简直让她不知如何是好。在向海斯特姑太讲到伊莲的帽子时,他说: “像你这样的帽子虽然眼下很流行,但就是太大了,灰土老是落在上面,总得不停地拍打着——她的就不一样了,很是小巧精致——”说着,他用手比画出一个圆圈: “还带着白面纱呢,有说不出的文雅。”
然而在路上,一位星期日载着女友出游的水果商人,竟也和他一般神气。那家伙赶着自家的驴车,跟他一路齐驱并驾。那车子简直像一条小破船,那人像是蜡像一样坐得笔挺,一条红色的大帕子围在他的脖颈上,简直跟史悦辛的围巾一样显眼。就连他的女友,也圈着一条脏兮兮的皮颈巾,且模仿时髦女子的模样,将围巾的长尾巴拖曳在颈子后面。一根拴了一条破绳头的棍子,在那家伙手上一道一道地挥舞着,他时不时地偏过脸来,瞧着自己的女友,那派头,那眼神,跟史悦辛简直完全无异。
史悦辛在驾车的位子上坐定,缰绳被递给了他。他眯起眼睛环顾四周,阳光打在他的脸上,衰老又苍白。阿道夫也坐在了后面,马夫戴着帽章以史悦辛马首是瞻,等待他的命令放下辔绳。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史悦辛一声令下,马车跑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来到了索密斯的家门前。
起先,史悦辛不以为意,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便觉得那个贱胚子是在嘲讽他自己。于是,他狠狠地抽打了一下那匹牝马的腹部,然而,仍不见将那辆驴车落在后面。他胖胖的黄脸此时憋得通红,他真想抽这个水果贩子一鞭子的,但接下来的状况却帮了他一个忙。从某户人家的大门突然冲出来一辆车子,将他们两个挤到一块儿去了,车轮别在一起,小驴车被甩了出去,翻倒在地。
他来到马前,查看了一下马嚼子。不过,他只是在装装样子,既然每年付给马夫六十镑,他便绝对不肯叫那家伙闲着。尽管他素有爱马之名,但那不过是因为被几个马场的老千坑过。他的马儿都是灰色的,他觉得既然要破费,就不妨搞得神气一些。俱乐部的人见他经常驾着自己的两匹灰马,便给了他一个“四马车手福尔赛”的名号。说来,这名号还是尼古拉·特里弗莱——老佐里恩那一位也已去世的老友,辗转告诉他的。那人算是一个颇精通骑术的家伙,以驾车闯祸闻名全英国。四马车手福尔赛,这名号叫他很是得意,简直神气极了!他觉得,自己一定要配得上它才行,但他从未赶过四匹马的车子。他对自己出生太早很是惋惜,若晚出生二十年,他一定会在伦敦做一个证券经纪人。然而在他的那个时代,这一行还没有被上流社会所看重——逼不得已,他才进了拍卖行。
史悦辛连头也没回,他才不会停下来救那个恶棍呢!活该那家伙摔断脖子!不过,就算是他想回来帮那个家伙一把,也不成了。那两匹灰马也受了惊,马车一会儿向左偏,一会儿向右偏。路人见他们东奔西跑,都吓坏了。史悦辛伸出去两条粗胳膊,使劲儿地控着缰绳。他紧闭着嘴巴,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又急又恼,整张脸憋得酱紫。
不管怎么教他,这家伙永远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扮得俏皮。要说索密斯的太太,眼光一定会很挑剔的!“再把车篷放下来,今天我的车上要搭一位——太太!”一位漂亮的女子,总是不忘要显摆一下自己的衣装的。啊哈,往日的风光又回来了,我要跟一位女子同乘一车啦!确实,他已经很久没有跟一位女子一同乘车郊游了。他能记得最后一次,是带着裘丽一起。她简直就是个老废物—— 一直待在车里,就像个老鼠一样畏畏缩缩。这让他很是恼火,他把她送回湾水路的时候,气呼呼地说: “再带你出去我就不是——”果然,他再没带她出游过。
车子每倾斜一下,伊莲就紧紧抓住扶手。她问: “史悦辛叔叔,不会出状况吧?”
“拿一张新的格子呢毯来!”
“没事儿,马还是有些生分。”他喘着粗气答道。
“老爷!”
“我还没碰见过这种事儿呢。”
“阿道夫!”
“你别害怕,坐着别动,我保证会把你送到家。”他看了她一眼,她一点儿也没有惊慌失措,脸上甚至还带着微笑。接着,他在手忙脚乱之中,听她回答了一句,简直令人吃惊,一点儿都不像出自她口。
那天下午天朗气清,简直像六月的天气。史悦辛颇费心思,叫阿道夫下楼看了三次,确定没有一丁点儿春寒。之后,他才换上一件蓝色大礼服,外面没有再加大衣。如此一来,他便活脱脱地像歌子里那只鸟儿了。他穿上长服,显得风度翩翩,纵使上面的纽扣儿并没有闪着光,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何缺憾。他顶着一只大喇叭帽,戴着狗皮手套,岿然地站在人行道上,那形象看上去很是鲁莽,简直完全不像是一个福尔赛家的人。他的头发虽然已经花白,但还是执意让阿道夫为他抹了一些头油,浑身上下散发着镇静剂和雪茄的香气——对此,史悦辛有其独爱的牌子,一百支要一百四十个先令,但是老佐里恩尝过之后,却不公正地说: “这玩意儿就像干草,白给都不要!”
她说: “就算永远不回去,我也不在乎。”
史悦辛走出海德公园大厦,望着等候在门前的两匹马,虽然没有鸟儿一样的喉咙,他却快活得想在心里唱一支歌。
车身又狠狠地偏了一下,史悦辛强忍着,差点儿尖叫起来。马儿已经跑上了一段坡路,一直到跑得没劲儿了,车子才缓缓地停住。
蓝长衣的纽扣儿闪着光,铿铿锵!他的歌声像鸟儿一样……
“当时,”后来他在倜摩西家讲述这起事故的时候,说,“我勒住马儿,转头去看她,只见她简直跟我一样冷静。乖乖啊!你们不知道她当时那个样子,好像一点儿也不担心摔断脖颈。她还说什么,‘就算永远不回去,我也不在乎。’”说完,他俯身趴在手杖上,大喘着气。史摩尔被这话吓了一跳,接着说: “有索密斯那种鬼掉头的夫君,这也不足为怪。”
某一本著名的老中学歌曲课本里,记着这样一首歌子:
至于他们离开之后,波辛尼会怎样,史悦辛则完全没有去想。如果不出所料的话,他应该仍旧像一条狗一样,在那片春光灿烂、杜鹃声声的林子中,四处乱跑。也许,他正一边走着,一边嗅着她的帕子,那其中带着薄荷与香草的气味儿,一股痛苦又甜蜜的感觉在他心中翻腾,他在林子中间号泣起来。哎,那个家伙到底会做些什么?事实上,史悦辛一路上已经忘掉了这个人,只是到倜摩西家才再度想起他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