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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Three 转机,总是不会那么轻易地到来

波佐也讲了一件警察干涉的事。在我跟他相处的那段时间,海德公园内发生了一起“伤风败俗”的事件,警察们的做派令人发指。波佐以此为题创作了一幅漫画。画中除了海德公园,还有藏在树林里的几个警察,题目就叫作“猜猜看,警察在哪儿”。我向他指出,要是把标题改为“猜猜看,伤风败俗的事件在哪儿”意思就明了多了,可波佐没接受我的建议。他说随便一个警察看到这幅画儿都会把他赶走的,这样一来,他的好地盘就没了。

“过这种日子最糟糕的是冷,其次是应付外界的干涉。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这个一窍不通,常常在人行道上画裸体人像。我的第一幅裸体画是在“田间的”圣马丁教堂(19)外面画的。一个黑衣人——我猜是个教会执事什么的——咆哮着从教堂里冲了出来。‘你觉得我们能够容忍那种下流的东西在上帝的圣殿之外存在吗?’这人喊道。我只能把画儿擦掉了。其实我画的是波提切利(20)的名作‘维纳斯’。还有一次,我在泰晤士河岸上画的也是这幅画儿。这时,一个警察走了过来,他看了一眼我的画儿,二话不说就踩了上去,用他那扁平的大脚擦掉了。”

比马路画家低一级的是唱圣诗的、卖火柴的和卖鞋带的,还有卖用信封装着的几粒薰衣草种子的——这种东西美其名曰香水。坦白说,这些人都是乞丐,往往装出一副很惨的样子,这些人一天下来也赚不到半克朗。他们为什么要扮成卖火柴的或者卖别的东西的,而不是直接乞讨呢?这里面有原因。英国法律规定,要想乞讨就得装装样子,这一点真是可笑。依照现行法律,要是你靠近一个陌生人,开口就向人家要两便士,人家就可以报警,警方就会因乞讨罪拘留你七天。不过要是你能唱上一句“我的上帝离你近了”,或者拿根粉笔在人行道上乱写乱画,或者拿着一小盘火柴来回溜达——总之,你得给自己找点儿事做——那么你做的就是合法生意,而不是乞讨了。简单来说,卖火柴和街头卖唱都是“合法”犯罪。不过这些犯罪行为赚不到什么钱。偌大个伦敦,干这一行的一年下来也赚不到50英镑——代价却是每周在马路牙子上站84个小时,后背不时地被汽车擦伤。

“我的妻子和孩子正在挨饿。每天深夜我带着从画商那儿退回来的画儿回家,绞尽脑汁想从这些该死的东西上挣几先令。一天,在斯特兰德街,我看到一个家伙正跪在人行道上画画儿,人们零星地给他几便士。我从他身旁走过,他起身去了一家酒馆。当时我就想:‘要是他能靠这个挣钱,我也能。’于是一冲动,我也跪下来,开始用他的粉笔画画儿。天知道我怎么会干这个,可能是我被饿得头晕眼花了吧。问题是以前我从来没有用粉笔画过,我得一边画一边找诀窍。这么说吧,人们开始停下来,看我画画儿。说真的,我画得还不坏,最后人们给了我九便士。可就在这时,那人从酒馆里出来了。‘你在我的地盘上干什么呢?’那人说。我向他解释,说自己饿坏了,得挣俩钱儿。‘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那人说,‘跟我去喝杯啤酒吧。’就这样,我喝了一杯啤酒。从此以后,我就成了一个马路画家。现在我每周能有一英镑的收入,可光靠这点儿钱养六个孩子根本不够。还好,我妻子靠缝补衣服也能挣一点儿。

关于乞丐的社会地位,我有必要说几句。因为当一个人跟他们认识,发现他们是普通人之后,就会不由得对社会给予他们的各种稀奇古怪的看法感到震惊。人们似乎认为,乞丐和普通的工人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差别。乞丐是属于被孤立的群体——就像流浪汉、罪犯和妓女。工人工作,而乞丐不工作。乞丐是寄生虫,一无是处。那些认为泥瓦匠或者文学评论家是在讨生活,而乞丐不是在讨生活的看法似乎是一种共识。乞丐是社会中多余的部分,社会之所以能够容忍这类人的存在,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人情味儿的时代,但这个时代从本质上来说是可鄙的。

马路画家有时被称为艺术家,有时则不会。波佐向我引荐过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也就是说,这人在巴黎学过艺术,给一些画廊画过画儿。他擅长模仿大师的作品,经常在石头上作画,他画得棒极了。他把自己成为马路画家的经历跟我说了:

倘若一个人能近距离地观察乞丐的生活,便会发现他们和那些体面的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人们说乞丐不工作,那么工作是什么?卖苦力的人挥动铁镐是工作;会计搞加法运算是工作;乞丐一年四季不管天气如何都得站在户外,并为此患上了静脉曲张和慢性支气管炎这也是工作。乞丐这行也是一种营生。当然了,并不创造价值。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有名的行当也没什么用。作为社会中非常典型的一类人,在很多方面,乞丐完全可以和其他人媲美。在诚实这方面,他们可以跟大多数卖专利药品的人相比;在品德方面,他们可以跟一个经营星期日报纸的老板相比;在友善这方面,他们可以跟一个兜售分期付款购买方案的人相比——总之,乞丐是寄生虫无疑,却是一种无害的寄生虫。他们讨点儿钱,够自己生活就行,很少多要。但由于我们的道德观念,他们为了证明自己就得一次又一次地承受痛苦。我觉得乞丐跟其他阶层的人没什么区别,我也不认为大多数的现代人有资格去歧视他们。

像街头卖艺者一样,手风琴艺人也被人们认为是艺术家而不是乞丐。波佐就有一个这样的朋友,这人叫萧迪,他把他那行是怎么回事都跟我说了。他和同伴“主攻”白教堂街和贸易路上的咖啡馆和小酒馆。那种认为手风琴艺人在街上谋生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钱有90%都是在上述场合挣的。当然了,酒馆都是很廉价的那种,高级酒店是不允许他们这种人进的。萧迪的讨钱程序一般是这样的:先在一家酒馆外演奏一首曲子,接着由他那个装着一条木腿的同伴激起顾客的一点儿同情心,后者走进酒馆,拿着帽子挨个儿要钱。当有客人要求萧迪再奏一曲时,他总是满足人家的要求。他觉得这个时候特别有尊严,同时这种想法也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而不是要完钱就被人家打发走的乞丐。他和同伴每周能有两三英镑的收入。除去每周15先令的手风琴租赁费,他们俩差不多每人每周能赚一英镑。他们俩从早上八点一直干到晚上十一点,星期六的时候要更晚些。

然后,问题就来了。乞丐为何会受到歧视?这种现象是世界性的。我觉得原因很简单:他们失败了,没有过上一种体面的生活。实际上,人们在看待某种工作是不是有用,是生产性的还是寄生性的时候,采用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它是否能够产生利润。现在人在谈到精力、效率、社会服务以及其他方面时,除了“挣钱,合法挣钱,多挣钱”之外,里头还有别的意义吗?钱成了道德的伟大标杆。依据这个标杆,乞丐无疑是失败的,因此便会受到歧视。如果一个人靠乞讨每周能挣十英镑,那么乞丐立马就会成为一种非常受尊敬的职业。现实点儿说,乞丐就是生意人,靠偶然发现的方式讨生活。他们不像大多数现代人那样出卖自己的尊严,他们只是入错了行,而这个行业却无法让他们成为富人。

一般来说,听到这话,受害者就会心生同情,表示愿意买下那张照片。这时,摄影师就会检查一下底片,说底片毁掉了,愿意免费再给他拍一张。当然了,第一张照片他们根本没拍,要是受害者拒绝的话,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伦敦的俚语及脏话小课堂

“什么?你没让拍啊?咳,我们还以为你做了一个拍照的手势呢。瞧瞧,浪费了一张底片。这张底片的成本有六便士呢。”

我想给伦敦俚语和一些骂人的词汇加上一点儿注解,释义尽可能短。下面这些(那些人人皆知的没有写)是其中一部分:

“可我没拍照啊。”受害者抗议道。

gagger:乞丐、各类街头卖艺者。

“喂,先生,给你。看这照片拍得多棒,拿去吧。一先令。”

moocher:公然乞讨者,不用以做买卖为伪装。

跟波佐在一块儿待着时,他告诉了我很多在伦敦乞讨的技巧。什么样的技巧都有,多得让人想不到。乞丐跟乞丐大不一样,有的只是乞讨,有的却想方设法赋予讨钱一点儿含金量,这两种乞丐之间有着严格的划分。靠搞点儿“恶作剧”挣钱的乞丐们的收入也有很大不同。周日报纸上刊登了一篇文章,说一下乞丐死时裤子里缝有2000英镑,这当然不是真的。可碰上运气好的时候,那些“高级”乞丐一把就能挣上够几个星期花的钱,这也不是虚言。挣钱最多的乞丐是街头卖艺者和街头摄影师。如果赶上好地段——比方说,剧场旁边——一个街头卖艺者每周就能挣五英镑。街头摄影师也差不多能挣这个数,不过这得赶上天气好的时候。他们做买卖很有一套。看到一个潜在的受害者过来了,一个人就会跑到摄影机后头,假装拍照片。等受害者走到他们身旁,他们就会大喊一声:

nobbler:为乞丐收钱的人。

波佐住的地方一晚上九便士,很大,很拥挤,可供500个人住宿。流浪汉、乞丐和小偷小摸的人聚集于此。所有种族的人,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一律平等。其中还有几个印度租客,我用蹩脚的乌尔都语与其中一个交谈,他竟称我为“你”(18)——要是在印度,他这么说会使人厌恶得浑身发抖。这儿没有肤色上的歧视。随便一瞥就能看到很多怪人。比方说,其中有一个叫“爷爷”的流浪汉,已是70岁高龄,可还是每天出去捡烟头,然后把烟丝收集起来,以每盎司三便士的价格卖掉。绰号叫“医生”的租客(这人真是个医生),因为出言不逊,名字被从登记簿上画掉。他除了卖报纸,还为大伙儿提供医疗咨询服务,每次收几便士。还有一个从吉大港来的小个子水手,离开他的船以后,他饿着肚子,光着脚,在伦敦游荡了好几天。他神情恍惚,无依无靠,连自己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利物浦,我告诉他之后,他如梦方醒。波佐有个朋友,是个作家。因为妻子死后办丧事借了人家好多钱,所以他写求助信四处寄发,最后有人答应帮忙。听到这个好消息之后,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一顿猛吃面包和人造奶油,都快把肚皮撑爆了。这个家伙肮脏无比,跟鬣狗差不了多少。我跟他交谈过,发现他像多数骗子一样,对撒谎根本不当回事。这地方住着不少像他这样的人。

chanter:街头歌手。

乞丐,乞讨

clodhopper:街头舞者。

波佐是个痛苦的无神论者(不喜欢上帝,可也不是不信上帝),认为人类永远都不会变好,从这种想法中,他获得了某种快乐。他说,有时睡在泰晤士河岸上,抬头看到天上的火星或者木星,想到上面也可能会有睡在泰晤士河岸上的人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安慰。他说地球上的生活很残酷,因为缺乏生存必需品。火星上因为气候严寒,缺乏淡水,比地球要穷得多,生活会更加残酷。可话说回来,在地球上偷六便士会坐牢,而在火星上,很可能就会被活煮。这想法让波佐快乐,个中原因,我弄不明白。他的确是个很特别的人。

mugfaker:街头摄影师。

很显然,这段话不是那医生说的,而是波佐说的。波佐在词汇的运用上很有天分。他时刻让自己的脑子处于清醒和警觉的状态,因此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屈从于贫困。他可能会衣衫褴褛,受冻,甚至挨饿,可只要能读书、思考和观察流星,他就能放飞自己的思想(他的原话)。

glimmer:专门盯着空车的人。

“医生对我说:‘小伙子,你只是单腿着地。跌下来的时候,没有双腿着地,你真是太幸运了。要是双腿着地的话,这会儿你早就变成一架六角风琴了,大腿骨早就从耳朵里伸出来了!’”

gee(或者jee):托儿。

然后,他把话题一转,谈到了自己的那次事故:

split:侦探。

“你见过焚烧尸体吗?我见过,在印度。他们把老人放到火上,下一秒,我吓得连魂儿都没了,因为那尸体开始蹬腿。尸体受热,肌肉发生萎缩,就是这么回事,可还是把我吓了一跳。然后,那尸体扭动了一会儿,就像热炭上正在烤着的鲱鱼,接着肚子就开始膨胀,随即就听“砰”的一声巨响,肚子裂开了,那声音50码开外都能听到。自那以后,一听到火葬,我的心里就发毛。”

flattie:警察。

波佐的法语说得还算过得去。他读过左拉的几部小说、莎士比亚的所有戏剧、《格列佛游记》和一些随笔。在描述自己的经历时,他用词独特,使人很难忘记。比如,谈到葬礼时,他是这么跟我说的:

dideki:吉卜赛人。

可即便这样,他却从不恐惧、悔恨、羞愧和自怜。他勇敢地面对自己,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哲学。他说,当乞丐不是他的错,他不后悔干这行,也不会因此感到苦恼。他是这个社会的敌人,一旦瞄准机会,他非常愿意去犯罪。他从不存钱。夏天,他把挣来的钱都用在喝酒上,因为他已经不在乎女人了。冬天,要是赶上他身无分文,社会也会救济他。要是慈善机构不用他说声谢谢,他是愿意从他们那儿弄钱的,能弄多少就弄多少。不过,他竭力避免跟宗教性的慈善机构打交道。因为他说为了要几个小面包就得唱圣歌,这让他有种如鲠在喉的感觉。他对尊严有几点自己的看法,比方说,他常吹嘘即便是在快要受不了的情况下他也从来没有捡过烟头。他觉得自己的身份比那些乞丐高。他说那些乞丐都是下贱货,甚至连忘恩负义这种事都干得那么没教养。

toby:流浪汉。

我认识波佐的时候,他除了身上穿的那套衣服、一些颜料和几本书外,什么都没有。他的衣服是乞丐们常穿的那种,不过他给自己添了一个领圈和一条领带,并颇以有这两样东西为傲。那个领圈他戴了有一年多了,因为经常在脖子上蹭来蹭去,都磨破了。波佐从衬衣后面剪下来一块布补上,这样一来原本过大的衬衣也不露着尾巴了。他那条坏腿的情况越来越糟糕,极有可能需要截肢。因为经常跪在石路上,他的膝盖上已经磨出了一层肉垫儿,厚得就像鞋跟一样。他的命运已经很清楚了,除了乞讨,死在救济院,再没有别的出路。

drop:给乞丐的钱。

波佐的父亲是个破产的书商。18岁那年,波佐成了一个房子粉刷匠。一战期间,他在法国和印度服役了三年。战争结束后,他在巴黎找到了一份房子粉刷匠的工作,并在那儿待了几年。他鄙视英国。他说跟英国比他更喜欢法国,他在巴黎干得不错,攒了点儿钱,跟一个法国姑娘订了婚。一天,这个姑娘惨死在公共汽车车轮之下。波佐喝了一个星期的酒,之后身体摇晃着去工作。就在当天上午干活儿的时候,他从40英尺的平台上不慎跌落在人行道上,右腿被摔成了一团糨糊。出于某种原因,他只得到了60英镑的赔偿金。之后,他返回英国,花钱找工作,在中塞克斯街头市场上卖过关于猎鹰的书,还端着托盘卖过玩具,最后才成为了一个马路画家,并安定下来。从那时起,他的日子过得异常凄惨,冬天总是饿着肚子睡觉,临时救济站和泰晤士河岸上也经常看到他的身影。

funkum:装在信封里用来出售的薰衣草或者其他香料。

波佐继续滔滔不绝地说,我认真听着。他似乎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街头艺术家。还有,他是我听说过的唯一一个认为贫穷并不重要的人。接下来的几天一直下雨,他不能出去干活儿,所以我对他的了解更深入了一些。他把他的经历告诉了我,的确是很奇怪的经历。

boozer:小酒馆。

“不,不是这样。要是你真心喜欢这种生活,不论是穷还是富,日子都是一样的。你仍可以写你的书,坚持你的观点。你只需想‘我此时成了一个自由的人’,就行了。”他敲敲自己的脑门,然后又说,“我觉得你没问题。”

slang:小贩的营业执照。

“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说,“我觉得要是一个人没钱了,就什么事也不能干了。”

kip:睡觉的地方。

“没错。瞧瞧培迪——一个只会大口喝茶的老乞丐,这辈子只适合捡烟头。像他这样的人大部分都变成了这副德行。我看不起他们。但你用不着跟他们学。要是你有点儿知识,哪怕余生都在路上过也没有关系。”

smoke:伦敦。

“可很多人都变成了那个样子。”

judy:女人。

“你指的是在街上画画儿?没必要。培养兴趣用不着变得下贱,前提是你真心喜欢那么干。”

spike:临时救济站。

“可这辈子要想培养点儿爱好——比方说,对星星这样的事发生兴趣——却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不是吗?”

lump:临时救济站。

“嗯,一个人得有点儿爱好。一个人在路上流浪,不是就只能想一杯茶和两片面包这点儿事。”

tosheroon:半克朗。

“一个多棒的想法!我永远都不会想到。”

deaner:一先令。

“知道得不多,只知道一点儿。我收到过皇家天文学家写来的两封信,感谢我给他们写的一点儿关于流星的东西。我有时在夜里出去,观察流星。群星是一场免费的表演,只需用眼睛看就行了,不会花费你一分钱。”

hog:一先令。

“你好像对星星很有研究。”

sprowsie:六便士。

从他说话的方式看,你可能会觉得他是画廊中的一位艺术评论家。我惊呆了。我很坦诚地说自己不知道哪颗星才是毕宿五。真的,我从来没有注意过星星也有不同的颜色。波佐指着天空中的几大星座,开始告诉我一些天文学的基本知识。他似乎很在意我的无知。我吃惊地对他说:

clod:零钱。

“喂,看看毕宿五(17)!看看那颜色,就像一只血红的大橙子!”

drum:壶。

波佐似乎是个挺有意思的人,我迫切地想对他有多一些了解。当天傍晚,我又去泰晤士河岸找他。他之前说要带我和培迪去南岸的一家旅社。我到那儿的时候,看到波佐正在人行道上给他的画儿上色,清点这一天的收入——差不多16先令。他说除去成本能赚12或者13先令。我们步行去朗伯斯区。波佐的脚跛得厉害,走得很慢。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跟螃蟹差不多,他的身体朝一边歪着,拖着那只烂脚朝前走。他一手拿一根棍子,装颜料的箱子在膀子上背着。过桥时,我们在路旁的一个小亭子内休息。他沉默了一两分钟,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这让我着实吃了一惊。他碰碰我的胳膊,用棍子指着天空说:

shackles:粥。

“瞧见那个老傻蛋了吗?这家伙十年来每天都在画同一幅画儿。他把那画儿叫作‘最忠诚的朋友’。画的无非是一条狗把一个孩子从水里拉了出来。那个老傻蛋画得还赶不上一个十岁的孩子。那家伙画那幅画儿用的是估量法,就跟你猜字谜时用的办法一样。这儿有很多这样的人。有时,这帮家伙还挖苦我的想法。不过我不在乎,这帮傻蛋脑子里想不出别的,我总是超他们一大截。画漫画最重要的是与时俱进。有一回,一个孩子把脑袋卡在切尔西大桥的护栏里了,这事我听说了。这么跟你说吧,那孩子的脑袋还没从护栏里出来,我的画儿就已经出现在人行道上了——我就这么与时俱进。”

chat:虱子。

对泰晤士河岸上的其他马路画家,波佐总是抱以最深的鄙视,还把他们称作“鲑鱼镀金匠”。那时候,在泰晤士河岸上,几乎每隔25码就有一个马路画家——25码是被街头艺术家们认可的彼此之间的最小距离。波佐一脸鄙夷地指着50码外的一个白胡子老画家说:

hard-up:从烟头里弄出来的烟丝。

“每年的这段时间,要是不下雨的话,从星期五到星期天,我能赚三英镑——人们一般星期五领薪水,知道吗?赶上下雨,我就不出来,否则颜料会直接被雨水冲刷掉。一年算下来,我平均每周能收入一英镑,因为冬天的时候活儿不多。要是赶上划船比赛和足球决赛,我就能赚四英镑。不过,这个钱你能从人们身上挣,知道吗?要是你只是坐在那儿,盯着人家看,你连一英镑都赚不了。半便士是常有的事,就这点儿钱也是老天爷的恩赐,你得跟人家主动交谈,说话还得风趣幽默。有时候人们答应你了,要是不给你点儿,就会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最好的办法是常有新画作推出,因为人家看到你画新东西,就会停下来盯着你看。问题是,你拿着帽子转着圈朝人们要钱时总有乞丐过来跟着添乱。碰到这种情况,你真的需要一个助手。你在全神贯注工作,一大群人在看着你,你的助手就会像一个没事的人那样溜到人群后面。人们不知道他是你雇来的人。突然,他把帽子摘下,开始要钱,而你呢,也朝他们冲过去,这样人们就处于一种腹背受敌的状态,想跑都跑不掉了。不过,从上层人士那里,你要不到一分钱。给钱的多是一些穿着不怎样的笨家伙和外国人。我从几个日本人和黑人身上就要过六便士。他们可不像英国人那样一毛不拔。还有一件事需要注意:你得把钱盖起来,只在帽子里留一便士。人们要是看到你已经挣了一英镑或两英镑,就不会再给你钱了。”

stick:盗贼用的撬棍。

我问波佐马路画家这一行的收入怎么样。他是这么说的:

peter:保险箱。

“人们称我是一位严肃的马路画家。我不像别人那样,用那种在黑板上写字的粉笔画画儿。我用的是画家们用的专业颜料,这种东西贵得要死,特别是红色的那种。一般来讲,一整天下来,我的颜料费就高达五先令,最少也不会少于两先令。我擅长画漫画——知道吗?就是关于政治那类东西。瞧瞧这儿”——他把他的笔记本给我看——“全都是那些政客的素描画,都是我从报纸上临摹下来的。每天我都要画一幅漫画。打个比方,当国家预算上调的时候,我就会画一幅丘吉尔试着推一头大象的漫画,标题是‘债’,下面我还要写上一行字——‘他推得动吗?’明白了吗?各个党派的漫画都能画,可千万不能画支持社会主义的东西,因为警方不允许。有一回,我画了一幅大蟒蛇吞掉小白兔的漫画,大蟒蛇象征的是资本家,小白兔象征的是工人。一个警察走过来看见了,他说:‘把那东西擦掉,下回注意点儿。’我只好擦了。警察会因为你逗留把你赶走,人家有这个权力,跟他们对着干没好处。”

bly:盗贼用的电石气灯。

波佐说话的方式很奇怪,极具伦敦佬的特征,他可以表述得非常清晰,并且让人回味无穷。他似乎读过很多好书,觉得语法上的问题从来不是问题。我和培迪在泰晤士河岸上待了一会儿,趁此机会,波佐为我们详细地讲述了马路画家这一行。我把他说的写了下来,尽量用的是他的原话:

bawl:吸或吞。

第二天上午,我和培迪继续出去找他的朋友,这人叫波佐,是个马路画家,也就是说是位街头艺术家。培迪没有这人的地址,可总是模糊觉得,在朗伯斯区就能找到他,果不其然,最后我们在泰晤士河岸上撞见了他。波佐已经在那块儿安定了下来,那儿离滑铁卢大桥并不远。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跪在人行道上,在一个价值一便士的笔记本上临摹一张丘吉尔的素描画,身旁放着一盒粉笔。他画得不错。波佐是个小个子,皮肤黑黑的,长着一只鹰钩鼻子,留着一头短短的鬈发。他的右腿处于极度变形状态,脚朝脚跟处弯着,恐怖得让人不敢看。从他的长相上判断,人们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犹太人,可他总是竭力否认。他说他的鹰钩鼻子跟罗马人的一样,还颇以自己酷似一位罗马皇帝为傲——我觉得他说的那位罗马皇帝就是韦斯巴芗(16)

knock off:偷。

马路画家波佐

skipper:睡在露天之中。

“上帝!你得习惯这一点。旅店里到处都是贼。在有些地方,你得穿着衣服睡。以前我曾见这帮家伙从一个瘸子身上偷走了一条木腿。还有一回,我看见一个14岁的小伙子——这人是个石匠,兜里装着四英镑十先令——走进了一家公寓。他把钱放到床垫下面,说:‘要是那帮人想偷我的钱,就得隔着我的身体干。’可那帮人还是把这事做成了。第二天早上,等那小伙儿醒过来一看,发现自己正躺在地板上。四个贼就像拎一片羽毛那样把他拎起来,然后一人拎一角,把床垫抬到一个角落,把他的钱弄走了。自那儿以后,这个小伙儿再也没有见过他那四英镑十先令。”

上面这些词差不多有一半都能在大型词典中查到。对其中某些词的词源进行猜测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尽管有一两个词(比如funkum和tosheroon)的词源已经无法猜测了。deaner这个词可能源于denier。glimmer(动词形式是glim)可能与glim(光、一瞥)这个古老的词有关,可它却是一个新词。因为从它现在的意思来看,它几乎不可能比motorcar这个词更老。gee这个词很奇怪,我觉得它源于gee,也就是“马”的意思,盗马贼常把马称作gee。screever这个词很神秘,它肯定源于scribo,不过在过去的150年里,英语中并未出现过类似的词;它也不可能是从法语中来的,因为法国并没有马路画家。judy和bawl伦敦东区用,塔桥(21)西边没人说。smoke只有流浪汉才用。kip源于丹麦语,直到最近一段时间,doss这个词才有了“睡觉”的意思,不过现在早就废弃不用了。

床与床之间的距离不到两英尺。将近半夜,我醒过来后,发现隔壁床上的那家伙正要偷我压在枕头下的钱。做这事的时候,他假装在睡觉,他的手从我枕头下滑出去,动作就像一只耗子那样轻柔。我把这事跟培迪说了,听完之后,他大笑着说:

伦敦俚语似乎变化得非常快。狄更斯笔下的老伦敦腔(把w念成v,v念成w)如今已经彻底消失了。据我们所知,伦敦腔出现在19世纪40年代(美国作家麦尔维尔在其《白外套》中初次提及此事),如今早就变了。现在也很少有人再像20年前那样把face读成fice,nice读成nawce。俚语随着口音的变化而变化。比方说,25年或者30年前,“押韵的俚语”在伦敦曾风靡一时。在“押韵的俚语”中,为了韵律需要,任何词或词组都可以被别的词或词组代替,比如把kiss换成hit或者miss,把feet换成plate of meat,等等。那个时候,这种做法非常流行,有些小说中也存在这种情况,不过现在快绝灭了。也许再过20年,我上面提到的那些词也会消失。

老伊顿人摇晃着身子走到床边,衣服也没脱,甚至连鞋也没脱,就钻到被子底下。夜里,我听他嘟囔了好几回:“先生,你没救了。”似乎这句话对他有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第二天早晨,他仍穿衣服睡着,怀里紧抱着那瓶酒。他50岁左右,一张文雅的脸上透露出憔悴,穿得颇为时髦,这一点很奇怪。看着他那双从脏脏的被子底下露出的高档漆皮鞋,我百思不得其解。还有,那瓶樱桃白兰地的价格肯定能抵得上两个礼拜的房租,这样看来,他不可能一贫如洗,他之所以经常光顾这些普通公寓,或许就是为了找那些“漂亮哥儿”。

骂人的词汇也在变——至少也在跟着潮流改变。比方说,20年前,伦敦的工人习惯用bloody(该死的)这个词。可现在他们弃之不用了,尽管有些小说家为描述需要仍在用。凡是在伦敦土生土长的人(要跟苏格兰人或者爱尔兰人的后裔区分开)如今都不说bloody这个词了,除非他是一个有点儿文化的人。实际上,这个词已经通用了,不再是工人骂人时的专用词汇了。如今,伦敦的工人往往在名词前加上fucking这个形容词,来代替bloody。毫无疑问,fucking这个词迟早都会走进千家万户,然后再被别的词取代。

“回床上去,你这个老蠢蛋!”

骂街这事,特别是英国人骂街这事,很难说清。从本质上讲,骂街和魔术一样,都是不合常规的——没错,骂街的确具有魔术的某种特点。不过骂街也有自相矛盾的一面:我们骂街的初衷是让别人感到震惊或受伤害,有些东西不能说得太明显——比如跟性交有关的东西。可奇怪的是,一个约定俗成的骂人的词似乎失去了它的本义,也就是说,失去这种东西以后,它就不是一个骂人的词了。一个词之所以被认为是骂人的,就是因为它表达了某种东西,可正因为它表达了某种东西,它就不再是那个意思了。比方说fuck这个词。伦敦人在使用这个词时,不用或者几乎不用它的本义了。从早到晚,这个词都挂在他们的嘴边,这个词成了一个简单的填充词,什么意思也没有了。同样,bugger这个词的本义也处于快速流失状态。在法语中也常有这样的例子,比如说,foutre(该死!见鬼!)这个词现在就成了填充词。还有bougre(妈的!见鬼!)这个词,在巴黎有些人还用,可使用它的那些人中的大部分都不知道它原来的意思是什么了。人们似乎觉得,那些已经被接受了的骂人的词具有一种魔力,跟别的词不一样,其实在日常的交谈中没什么意思。

他拿出一瓶樱桃白兰地,与此同时也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倒在我的大腿上。正在脱衣服的培迪把他拽了起来。

侮辱人的词似乎跟骂人的词一样,本身也具有自相矛盾的特点。人们觉得一个词之所以被拿来侮辱人,就是因为它表达的是某种非常坏的东西。其实,这个词侮辱人的价值跟它的原意几乎没什么关系。比方说,在侮辱伦敦人时,bastard这个词是最恶毒的,可它的原意是“混血儿”,一点儿侮辱的意味都没有。再比如,cow这个词,无论是在伦敦还是在巴黎,想找一个最狠毒的词来侮辱女人,用它准没错。可这个词甚至有可能成为一个褒义词,因为它的原意是“奶牛”,而奶牛是最可爱的动物之一。很显然,一个词之所以具有了侮辱人的价值,只是因为它是一种侮辱,与这个词在词典中的释义无关。词语,尤其是骂人的词语,是公众为了表达他们的看法而采用的。从这点上说,在不同国家,同样是一个骂人的词,其性质也会发生很大改变,这个很有意思。比方说,在英国,印刷品上要是出现je m'en fous这句话,不会有任何人提出抗议。可到了法国,要想印这句话,出版物上就得这样写:je m'en f-。再比如barnshoot这个词,原形为印度斯坦语中的bahinchut(杂种)。在印度,要是有人用这个词,那就是一种无法原谅的侮辱,可到了英国,这个词就变成了一句普通的玩笑话。我在一所学校的课本上就见过这个词,我记得是在阿里斯托芬(22)的一部喜剧中,注释者建议将其翻译成一个波斯大使的胡言乱语。我推测这个注释者是知道这个词的原意的,不过因为是个外国词,骂人的魔力就失掉了,便印了出来。

“都是些粗俗的人,”老伊顿人说,“非常粗俗的家伙。对你我来说,这地方有点儿可笑,是不是?知道朋友们都对我说什么吗?他们说,‘先生,你没救了。’说得非常对,我的确没救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堕落着,可不像这帮家伙,要是努努力就不会堕落。咱们这些没落的小伙子应该相互扶持。知道吗?青春仍会浮现在我们脸上。我能请你喝一杯吗?”

在伦敦骂街还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那就是男人从不当着女人的面骂。巴黎的情况正好相反。一个巴黎工人可能会当着一个女士的面忍住骂街的欲望,可他真骂起来时是一点儿顾忌也没有的,女人骂街也放得很开。在这种事上,伦敦人要文明得多,或者说更放不开。

“快他妈别唱了!”几个房客同时喊。

上面这些注释是我胡乱写的。可惜的是,有能力做这件事的人却没有把伦敦的俚语和骂人的词汇编成一部年鉴保存下来,并准确记录其词义的变化。这种做法可能有助于我们对词语的形成、发展以及消亡的理解。

收获节的微风裹着干草的味道——

旅馆生活

天气宜人,正是划船的好时候,

靠B给我的那两英镑,我过了差不多十天。能维持这么久,都是培迪的功劳。流浪的日子让他学会了过分节俭,他甚至觉得一天吃一顿饱饭都是一种莫大的奢侈。对他来说,食物只意味着面包和人造奶油,还有不变的一杯茶。他教给我一天下来连吃带住再加上买烟只花半克朗的生存秘诀。还有,他在晚上帮贼们盯空车也有几先令的进项。这种活儿很危险,因为是违法的,不过却为我们增加了一点儿收入,使我们得以维持更久的时间。

“老校友吧(他听到我跟培迪说话了)?这儿碰不上什么老校友。我是老伊顿人。一晃都已经20年过去了。”说完,他开始用颤音唱伊顿校歌,唱得并不在调:

一天清晨,我们想去找一份送三明治的工作。五点,我们到了位于办公区后面的一条小巷,不过早就有三四十个人在那儿等活儿了。我们等了两个小时,然后人家告诉我们没活儿了。我们不觉得有多失落,三明治送餐员不是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他们一天的收入是三先令,工作时间却长达十个小时。工作很辛苦,尤其是赶上刮风,没机会偷懒,因为巡视员常来回溜达,看看员工们是否在岗。更糟的是,人家只雇用他们一天,有时是三天,从不按周雇,所以每天一大早他们都得来这儿等活儿。没工作的人太多,又都争着抢着干这份工作,这就使他们无力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待遇。所有送三明治的人都渴望的工作是发传单,待遇是一样的。看到有人发传单,你就拿一份,算是帮他一个忙,因为传单一发完,他就没事了。

房间里又黑又挤,摆了15张床。尿臊味儿臭不可闻,刚开始的时候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往肺里吸,不敢吸到底。我刚躺在床上,黑暗中就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人俯向我,开始醉醺醺地胡言乱语,听上去还挺有教养:

在这期间,我们的旅馆生活仍在继续。这种生活肮脏,不起波澜,无聊得要死。一连几天都无事可做,只能坐在地下厨房里读昨天的报纸,要是能弄到,还能读过期的《英国国旗》(23)。这是一个多雨的时节,进来的每个人身上都淌着水,厨房里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唯一值得激动的事儿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喝那一杯茶,吃那两片面包。我不知道伦敦有多少人正过着这样的日子,至少有几千人吧。可对培迪来说,在过去的两年,这样的生活是他见过的最好的。有时候,不知他用什么方法弄来几先令,姑且算是流浪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可大多数情况下,他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听着他呜咽——不吃东西的时候,他总在呜咽——一个人不禁会想,失业对他而言是一种多么大的折磨。人们往往这样认为,一个失业者担心的是没有收入,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恰恰相反,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他工作的习惯已经渗进骨子里了,他更担心的不是收入,而是工作。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可以强迫自己闲下来,不去想贫困这等折磨人的事,借以挨过无聊的时间。可对培迪这样没有办法填补空闲时间的人来说,无事可做时感到的那种痛苦就和一条被链子锁住的狗的感受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什么“中途落魄的人最应该得到人们的可怜”的说法纯粹是瞎扯淡。真正应该得到可怜的是那些从一开始就落魄的人,面对贫困,他们的脑子一片空白,不知该怎么应付。

穿衣服的那人开始脱衣服,三分钟后,他们俩的位置就颠倒了。原先光身子的那人穿上了衣服,原先穿衣服的那人用一份《每日邮报》叠了一条褶裙穿在了身上。

那是一段无聊的日子,除了跟波佐的谈话,别的我都忘了。有一回,几个访问贫民窟的人闯入了我们的旅馆。当时我正和培迪在外面,下午回来后,我们听到楼下有音乐声。我们走下去一看,三个打扮入时、举止优雅的人正在我们的厨房里做礼拜。其中一个身穿长礼服,看上去面容庄重,像是位牧师,一位女士坐在一架便携式手风琴旁,另外还有一个没下巴的小伙子,正在摆弄一个十字架。看样子他们是在没有受到任何邀请的情况下硬闯进来做礼拜的。

“好吧,给你钱,我得出门卖晚版报纸去了。”

租客们对待这几个闯入者的方式别有一番趣味。对这几个人,租客们没有表现出一丁点儿的粗鲁,只是不搭理他们。厨房里的人(差不多有100个男租客)似乎都事先商量好了,纷纷忙着自己的事儿,就好像这三个人并不存在。三个人耐心地在那儿站着,又是唱圣歌,又是劝诫,可大伙儿连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就好像他们是几只地蜈蚣。穿长礼服的那位绅士讲了一会儿道,可大伙儿一个字都没听着。厨房里一片喧闹,有的租客在骂街,锅碗瓢盆叮当乱响,把那位绅士的声音给淹没了。有的租客坐在桌子旁吃饭。有的租客在打牌,他们就在离那架手风琴三英尺远的地方,完全没有顾及那位女士的存在。过了一会儿,三个人放弃了,走了,没受到任何侮辱,只是受到了漠视。怪不得他们这样安慰自己:“看咱们多勇敢,连最低级的地下室都敢随便出入……”

“我说朋友,算了,这些东西你一共给五先令六便士吧。”

波佐说这帮人每个月都要来几回。他们跟警方有联系,没人赶他们。这帮人竟想当然地认为,等你的收入降到一定水平,他们就有了朝你布道、强迫你祈祷的权力,真是想不通。

另外一个说了:“你真敢要啊!外套我给你一先令六便士,裤子一先令,剩下的一共给你两先令。一共是四先令六便士。”

九天后,B给我的那两英镑只剩下一先令九便士。我和培迪留出18便士的房费,用三便士买了那通常的“一杯茶和两片面包”,然后分着吃了。其实我们吃的不是一顿饭,而是一顿开胃的东西。到了下午,我们已经饿得够呛了。培迪想到了国王十字火车站(24)附近的一座教堂,那儿每周为流浪汉们免费发放一次茶水。日子过到这种地步,我们决定去那儿。天上下着雨,波佐已经快要身无分文了,可他不愿去,说那种地方不适合他。

“瞧见了吧,这套衣服是最好的。外套半克朗,裤子两先令,靴子一先令六便士,帽子和围巾加一起一先令。一共是七先令。”

教堂外面已经聚集了100多号人,都是些肮脏的家伙,听到有免费的茶发放,一个个就像见了死野牛的鸢一样,从四面八方赶来了。过了一会儿,门开了,一个牧师和几个姑娘把我们引到教堂顶上的楼厢。这是一座凄凉而丑陋的福音堂,墙上饰有关于血和火的经文,还有一本囊括1251首赞美诗的诗集。我读了几首,发现里面选的那些圣诗都不怎么样。喝完茶有礼拜仪式,教友们在教堂底下的长椅上已经坐好了。因为是工作日,只来了几十个教友,大部分都是肌肉发达的女士,她们让我想起了沸水中的火鸡。我们按次序坐在楼厢的长椅上,每人分得了一磅用果酱罐子盛着的茶,外加六片面包和人造奶油。茶一喝完,十几个不想做礼拜、事先就占据了门口有利地形的流浪汉就窜出去了。别的人留下来了,更多的不是出于感恩,而是没那么厚的脸皮。

上午十点,我去了B的办公室,让他借给我一英镑。他给了我两英镑,还告诉我用钱的时候再来要,这样一来,我和培迪最起码有一周都不用为钱的事犯难了。我们俩在特拉法加广场游荡,来找培迪的一位朋友,可人家从未露面,晚上,我们去了斯特兰德街附近的一条背巷内的一家公寓过夜。房费是11便士,可房间里很黑,散发着一股儿伤风败俗的臭气。原来这是“漂亮哥儿”(15)经常鬼混的地方。楼下,阴暗的厨房里,一张长椅上坐着三个小伙儿,看上去关系很暧昧,穿着颇为时髦的蓝制服,别人都不搭理他们。我觉得他们就是“漂亮哥儿”,跟我在巴黎见到的那些黑帮分子穿着打扮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不留络腮胡子。火炉前,一个穿得齐齐整整的人正在跟一个一丝不挂的家伙讨价还价。他们是卖报纸的。穿衣服的正在向光着身子的出售自己身上穿的衣服。就听这人说:

手风琴试奏了几个音,礼拜仪式开始。众流浪汉,就像得了信号,立刻开始用最无礼的方式捣乱。一个人永远都不会想到,在教堂里竟会发生这样的事。楼厢里,有的懒洋洋地靠在长椅背上,有的在大声说笑,有的在聊天,有的身子前倾,朝那几十个教友投掷面包屑。我旁边那个家伙老想吸烟,于是我劝他,或多或少使用了一些强制手段,让他别抽。众流浪汉觉得礼拜仪式就像是在玩杂耍。说真的,这种宗教仪式真是荒唐得可以——夹杂着突然而起的“哈利路亚”和没完没了的即兴发挥的祷告词——不过他们做得倒是无拘无束。教友中有一个老人,好像叫布特尔,牧师常让他带头领我们一起做祷告。每次他站起来,众流浪汉就会一起跺脚,仿佛身处的地方是一座剧院。他们说,上一次这人来了一段长达25分钟的即兴祷告,要不是牧师把他打断,他还会一直做下去。有一回,当这位布特尔先生站起来时,有一个流浪汉大喊了一声:“快点!可别超过七分钟!”这人的声音很大,教堂里的人都听到了。过了一会儿,牧师让布特尔先生停止,我们的喊声比他的还要大。有时,下面的人会气不过,“嘘”一声,可大伙儿根本不予理会,依旧我行我素。对礼拜仪式的嘲笑已经开始了,没有什么能够让我们停下来。

早上七点,哨子又响了,工作人员在屋里转来转去,看到那些没有马上起床的,就摇晃一下。从那时起,我又睡了几家救世军收容所,发现这些地方尽管在外观上有点儿小差别,可那种半军事化的管理都是一样的。床位确实便宜,可太像劳教所了,我有点儿受不了。在有些地方,每周还要做上一两次祷告,而且是强制性的,房客要么参加,要么滚蛋。事实就是,救世军收容所已经养成了一种毛病,觉得他们是慈善机构,要是不让收容所散发出一点儿慈善的臭气,他们就经营不了。

这一幕让人费解,更多的是厌恶。下面坐着几十个单纯、善良的人,竭力祈祷;楼上却有100多个吃了他们饭的人故意不让祈祷进行下去。楼厢里有一圈肮脏、毛茸茸的脸正嬉笑着看着下面,公然地发出嘲讽。几十个女士和上岁数的老人又能拿100个心怀敌意的流浪汉怎么样?他们怕我们,我们肆无忌惮地欺负他们。他们给我们吃的,我们觉得这是在羞辱我们,所以我们要报复他们。

在工作人员的命令下,200个人就像温顺的绵羊,排着队走向各自的床位。宿舍是一间大阁楼,就像一座兵营,里头摆着六七十张床铺。床很干净,还算舒服,只是太窄,铺与铺之间挨得又近,呼出的废气能够直接扑到临铺室友的脸上。屋里睡着两个工作人员,负责查看熄灯后有没有抽烟的或者说话的。我和培迪几乎一夜没睡,附近有个人神经方面有些问题,患的可能是战斗疲劳症,每隔一段时间,这家伙总是喊一声“噼啪”,声音很响,总是吓人一跳,就像一辆小汽车发出的鸣笛声。“噼啪”声来得没有规律,什么时候响不知道,想要睡觉那是不可能了。看来皮普(别人这么称呼他)在这个地方睡得时间不短了,每天晚上,他总会吵醒十个或者二十个人。在这样的公寓里,人们在一起睡,他这样的人总是弄得别人睡不好觉。

牧师是个勇敢的人。他正用很大的声音念一大段与约书亚有关的布道词,竭力不去理睬来自楼上的暗笑和唠叨。不过到了最后,也许是忍无可忍了,他大声喊道:

“意思是说该睡觉了。听到哨响,每个人都要机灵点儿。”

“我要把最后五分钟的布道词说给那些尚未得到拯救的罪人!”

“这是什么意思?”我感到很吃惊,于是问培迪。

说完,他转过身,面对楼厢,真得读了五分钟的布道词,这样一来,谁是已经被拯救的,谁又是尚未被拯救的,就没有疑问了。可我们才不管这一套呢!牧师发出地狱之火的威胁时,我们却在卷烟,最后,当他说“阿门”时,我们大叫一声,然后有说有笑地下了楼梯,有很多人还表示下个星期再有免费茶喝的时候还来。

每个床位是八便士。交完钱,我和培迪身上只剩下了五便士,索性我们在“酒吧”花了,那儿的饭菜尽管没有一些普通的公寓便宜,却也不贵。茶是用茶叶末泡的,我幻想着这种茶已经被捐给了救世军,可那儿的人却以每杯三个半便士的价格出售。茶散发出一股臭气。晚上十点,一个工作人员在大厅里四处转悠着吹哨子。大伙儿赶紧站了起来。

这个场景让我产生了兴趣。这跟流浪汉平日里的态度完全不同——平时,他们在接受慈善机构的施舍时,总是摆出一副感激涕零的下贱样子。今天这种现象很好解释,就是因为我们的人数比教众多,所以不怕他们。实际上,一个接受了施舍的人总是恨施恩的人——这是人性的固有特点。当他身后有50个或者100个支持他的人时,他就会把这种恨表现出来。

我看着他,他狂野、富有煽动性的说话方式让我震惊,他疯了,也许有点儿醉了。过了一个小时,我走进大厅旁边的一间小图书室。屋里没有书,也没有报纸,因此房客们很少来这儿。推门一看,只有那位又高又瘦的年轻职员在,他正跪在地上祈祷。关门之前,我瞥了一眼他的脸,他看上去十分痛苦。从他脸上的表情我猛然间意识到,他正在挨饿。

喝完免费的茶,已是傍晚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培迪靠为小偷盯空车又挣了18便士。这点儿钱刚好够一个晚上的房费,我们把钱留好,一直饿到第二天傍晚。波佐本该给我们一点儿吃的,可他一整天都没在家。人行道上湿漉漉的,他去了象堡路(25),那儿有个地方可以避雨。幸好我还剩了一些烟丝,所以那天我们过得并不太惨。

“伙计们,我要跟你们说什么呢?我要说的是明天那份工作就是我的了。我可不像你们这帮该死的、没骨气的家伙。我能养活自己。看看那个——那边的招牌!‘上帝将一切都给予!’他的确给过我不少该死的东西!你们绝对看不到我信他这种事!伙计们,等着瞧吧!我马上就能得到那份工作啦……”

晚上八点,培迪带我去了泰晤士河岸,据说那儿有位牧师,每周免费发放饭票。在查令十字桥下,已经有50个人在等了,他们的影子瑟缩着,映在一个个小的水坑里。其中有几个家伙的穿着打扮十分怪异,都是在河岸上睡的,与临时救济站中的流浪汉相比,在河岸上睡的这些家伙日子过得可就惨多了。我记得其中有个人穿着一件雨衣,连扣子都没了,胡乱用一根绳子在腰上一捆。他还穿着一条破裤子,靴头早破了,露着脚趾,除此之外,身上连个破布条都没有。这人留着胡子,宛如一个苦行僧,他用一种类似机油的又脏又黑的东西,在胸脯上和肩膀上抹得一条一条的。透过肮脏和凌乱的头发瞧一眼他的脸,就像患了某种恶性病一样惨白。我听他说过话,口音很重,好像以前是个办事员或者巡视员什么的。

看到“赌博或者打牌”这句话,我觉得很高兴。我原以为,这些救世军收容所尽管干净,却远比最糟糕的普通公寓还要沉闷。长椅上那些穿着体面、神情沮丧的人当中有的连领圈都当掉了,可还想着谋取一点儿公职,我在这种人的脸上看到了绝望。到救世军收容所来,这是他们能抓住最后一点儿尊严的唯一办法了,这里至少是干净的。我旁边的桌子旁坐着两个穿得很破的外国人,可一看就是绅士。他们正在用口说的方式玩西洋棋,甚至连步骤也没写。其中一个是个瞎子,我听他们说攒钱攒了很长一段时间,为的就是攒够半克朗(14)买一张棋盘,可最后没成功。这里到处都是丢了工作的职员,个个脸色苍白,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这些人当中有一个又高又瘦、脸上没有半点血色的年轻人,正在兴奋地说话。就听砰的一声,这人的拳头已落在了桌子上,他在用一种奇怪而狂热的方式吹牛皮。趁工作人员听不见的时候,他的嘴里就蹦出了一连串亵渎神明的言辞:

没多久,牧师出现了,人们按照先来后到的规矩排成一队。这个牧师长得很帅,胖乎乎的,很年轻,跟我那个巴黎的朋友查理长得很像,这让我感到很奇怪。人们纷纷献上溢美之词,说牧师是个好小伙儿。有人还大声喊(我觉得牧师肯定听到了):“这么说吧,他永远都不会成为一个主教!”当然了,这种话也是一种诚心的赞美。

相关负责人员呼吁所有房客协助他们使此收容所永远不受赌博这种恶习的毒害。

每张饭票的面值是六便士,只能在不远的小餐馆用。我们到了那儿,餐馆老板知道我们这帮流浪汉无处可去,便狠狠地宰了我们一把。我和培迪把饭票交出,人家给我们的那点儿东西在大多数餐馆只值七八便士。牧师发的这些饭票总面值超过一英镑,这家餐馆老板每周就能从我们这些流浪汉身上敲诈七先令,甚至更多。这种骗人的方式在流浪汉的生活中很常见,只要分给流浪汉的是饭票而不是现金,这种现象就会一直持续下去。

揭发上述行为的人有赏。

我和培迪返回旅店,仍觉得很饿,于是我们俩晃进厨房,依偎着火炉,用取暖来代替吃饭。十点半,波佐回来了,他面容憔悴,疲惫不堪,因为那条坏腿让走路变成了一种痛苦。今天,他靠画画儿一分钱也没挣着,那些可以避雨的地盘早就被人占了,他只能一连几个小时公开乞讨,还得时刻留意着警察。他攒了八便士——这点儿钱交房租还差一便士。交房租的时间早就过了,他趁代理人不备,偷偷溜了进来。他随时都有可能被逮住,然后只能去泰晤士河岸上睡觉。波佐把口袋里的东西全掏了出来,看看有什么能卖的。他决定把剃刀卖了,他拿着那把剃刀围着厨房转了一圈,几分钟后,他回来了,剃刀卖了三便士——这样,除去付房租和买一杯茶的钱,他还剩下了半便士。

任何人,一经被发现赌博或者打牌,会被立即驱逐并永远不得再进入此收容所。

波佐把茶买回来了,然后坐在火炉旁烤衣服。我看他一边喝茶一边暗笑,看样子像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笑话。我感到有些吃惊,便问他在笑什么。

六点,我们去了救世军收容所。没有现成的床位,八点才能订,到时候也说不准有没有空的,不过一个称呼我们为“兄弟”的官员鉴于我们花钱买了两杯茶就让我们进去了。收容所的主大厅类似于一间大仓库,墙面刷得很白,里头很干净,光秃秃的,让人觉得很沉重,没有生火。200个穿着非常体面、神情沮丧的人正挤坐在长木椅上。一两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来回溜达着。墙上贴着布斯将军(13)的画和禁止做饭、喝酒、吐痰、骂街、争吵、赌博的告示。我从这些告示中选了一则颇具代表性的,一字不落地抄在这儿了:

“真可笑!”他说,“真可笑!足可以登在《笨拙画报》(26)上啦!你猜我干了什么事?”

我们俩乖乖听了话,找了个街角,又站了两个钟头。那种感觉很不舒服,不过让我懂得了不要用“街角流浪汉”这种表达方式,所以我还是从中学到了一点儿东西的。

“什么事?”

“那就滚吧。”

“我连胡子都没刮就把剃刀卖了。我真是个大傻蛋!”

“不是。”

从早上一直到现在,他一点儿东西也没吃,却拖着一条扭曲的腿跋涉了好几英里,他的衣服湿透了,兜里只剩下了半便士,下一步就是挨饿,可即便这样,他还在笑剃刀的事。我不得不佩服他。

“昨晚你们俩是在这儿睡的吗?”

流浪汉的迁徙生活

到了伦敦,离公寓开门还有八个小时,于是我们就闲逛了一下。有些事情以前我没注意到,现在想想真是弄不明白。伦敦我来过无数次了,可直到那天我才发现它最糟糕的一面——坐着也得花钱。在巴黎,要是你没钱,又找不到公共长椅的话,完全可以在马路牙子上坐着。可伦敦不行,坐马路牙子会被拎进监狱,天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下午四点,我们已经站了五个小时,脚被硬石子硌得似乎已经红肿了。我们饿了,把从临时救济站里带出来的东西吃了,我的烟抽完了,可对培迪来说,有烟没烟似乎差别不大,他总是捡烟头抽。后来,我们去了两座教堂,敲敲门,门锁着。然后,我们又去了一家公共图书馆,发现里面没座位。只剩下最后一丝希望了,培迪提议去罗顿酒店(12),依照规定,晚上七点之前是不能进去的,所以我们打算偷偷溜进去。我们走到酒店气派的门口(罗顿酒店的确很气派),装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就像常客一样,溜达着往里走。可就在这时,在门口闲逛的一个小伙子把我们俩给拦住了,这人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看得出来有点儿权力。

第二天上午,我们的钱花完了,我和培迪去投奔临时救济站。我们顺着老肯特路向南走,目的地是科姆利。伦敦的临时救济站我们是不能去了,培迪最近去过一个,不想再去冒险。我们需要在柏油路上跋涉16英里,脚后跟上起了水泡,我们已是饥饿难耐。培迪找到了干活儿的机会,他的眼睛始终不离地面,捡了不少烟头。他的坚忍终于得到了回报,一便士被他捡到了。我们买了一大块不新鲜的面包,边走边狼吞虎咽地吃。

爱德博瑞的临时救济站和拉姆顿的临时救济站差别不大。最坏的地方都是在门口检查时,随身携带的香烟要全部上缴,要是逮着谁抽烟,就直接让他滚蛋。依据《流浪条例》,流浪汉要是在临时救济站抽烟就会被起诉,可实际上,要想起诉他们,不管他们做什么事差不多都能这么办。当局为了减少麻烦,通常的做法是把那些不合规矩的家伙直接赶出去。不用干活儿,小屋里收拾得很干净。我们俩睡在一个屋里,睡的是“上下铺”,也就是说,一个睡木板,一个睡地上,身下铺几个草褥子,身上盖几条毯子,这些铺盖脏是脏了点儿,可没臭虫什么的。吃的东西和拉姆顿一样,只有一样不同,在这儿喝的是茶,不是可可饮料。要是有谁再想喝点茶,早上的时候可以从流浪汉头儿那儿买,每大杯半个便士,当然了,这家伙这么干是违法的。走的时候,工作人员还给了我们每人一大块面包和一些黄油,让我们路上当中午饭吃。

到了科姆利,时间还早,临时救济站还没有开门,于是我们又跋涉了几英里,来到一座农场,农场旁边就是一块草地,可以坐下歇歇脚儿什么的。这里是成群结队的流浪汉的聚集地——从被压坏的草、湿漉漉的报纸和他们随手丢在身后的生锈的易拉罐中就可以看出来。其他流浪汉也三三两两地到了。现在已是秋季,天气真的很不错。附近,一丛艾菊正在生长。时至今日,我觉得自己还能闻出那与流浪汉身上散发出的恶臭相媲美的艾菊的气味。草地上,两匹拉车的小公马正在啃噬一道门,它们身上的毛大部分是黄褐色的,只是鬃毛和尾巴上的毛是白色的。我们已是臭汗直流、筋疲力尽了,索性伸开四肢,躺在草地上。有人设法找来了些干树枝,生了一堆火,茶没有加牛奶,盛在一只铁罐里,我们轮流喝着。

去爱德博瑞的路上,我跟培迪说我有个朋友,可以从他那儿借点儿钱,并且提议直接去伦敦,不必在临时救济站里再过一个糟糕的夜晚。可培迪最近这段时间没去过爱德博瑞临时救济站,不想浪费掉白住一个晚上的机会,流浪汉大概都是这副德行。于是我们商量好第二天早上再去伦敦。我身上只剩下了半便士,可培迪还有两先令,这点儿钱够我们睡一觉、喝几杯茶了。

有的流浪汉开始讲故事。其中有个叫比尔的人很有意思,这家伙天生一副好身板,壮得像希腊神话里的赫拉克勒斯(27),他极其讨厌工作。他吹牛说凭他的力气随时都能找到工作,可一领完第一周的薪水,他就喝了个烂醉,被开除了。工作没了,又不想干活儿,他只好靠乞讨度日,每天主要是向零售店店主要吃要喝。他是这么描述自己的经历的:

居无定所

“肯特太远,我没去。肯特太吝啬,的确很吝啬。那儿的流浪汉太多。面包店店主是这么干的:宁可把他的面包扔掉,也不愿意给你吃。牛津不错,的确不错,是个乞讨的好地方。在牛津时,我讨要面包,讨要熏猪肉,讨要牛排,每天晚上还能从学生那里要上六便士的住宿费。在那儿待的最后一个晚上,住宿费还差两便士,于是我走到一个教区牧师跟前,问他要三便士。他把钱给了我,回头就报告给了警察,说我犯了乞讨罪。‘你一直在干这个吗?’警察问。‘没,’我说,‘这是我第一次跟这位绅士要钱。’然后,警察开始翻我的衣兜,掏出来一磅熟肉和两片面包。‘嗯,你还有什么好说的?’那警察说,‘最好乖乖跟我回警局。’就这样,那警察关了我七天。以后,我再也不向教区牧师乞讨了。不过,上帝!我怎么会在乎关我七天这种小事呢?……”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儿,为人很慷慨,愿意把最后一粒面包屑分给朋友。他真的有一次把最后一粒面包屑跟我分着吃了。如果他能好吃好喝休养几个月,他的工作能力肯定是没问题的。可这两年,他吃的一直是面包和人造奶油,他的身体被毁掉了,再也没有了好起来的希望。他靠着这种肮脏、人造的东西活着,直到他的精神和身体都变成了劣等材料。他的成年时期就这样被毁掉了,毁掉他的不是作为本国人的缺点,而是营养不良。

似乎他的整个生活就是乞讨、喝酒和蹲号子。谈论时,他不停地哈哈大笑,把这一切都当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看得出来,他干乞讨这行也没干出个什么样子,他只穿着一套灯芯绒衣服,围着一条围巾,戴着一顶帽子——没穿袜子和内衣。不过,他长得很胖,心情一直不错,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牛肉味儿,在今天的流浪汉当中,这种味道可极其不寻常。

看女人的时候,他又渴望又恨。年轻又漂亮的女人他不敢想,可见了妓女,他又馋得口水直流。两个抹着红嘴唇的老妓女走过去了,培迪的脸上顿时变得粉红,他会转过头去,贪婪地盯着人家。“婊子!”他嘟囔着,就像一个小孩子隔着窗户盯着商店橱窗里的糖果时的那番做派。有一回,他跟我说他两年都没尝过女人是什么滋味了——也就是从他丢了工作那时候算起——他也忘了一个男人的目标应该高些,不应该只盯着那些妓女。他具备流浪汉的通常性格——卑贱、嫉妒心强,也有着奴才的特点。

其中有两个流浪汉最近来过科姆利临时救济站,他们讲了一个关于这个地方的鬼故事。他们说,几年前,这儿有个人自杀了。有个流浪汉将一把剃刀带进了小屋,然后在里头割开了自己的喉咙。第二天早晨,流浪汉头头儿过来叫人们起床,发现那人的尸体把门堵住了,他们把他的胳膊砍断才把门打开。为了报仇,那个死人的冤魂一直萦绕在这间小屋内,不管是谁,只要在里面睡过觉,一年之内必死无疑,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要是你推某扇门的时候,发现推不开,就不要再推了,要赶紧离开它,就像躲避瘟疫一样,因为它就是闹鬼的那间小屋。

看到人家比他好过(不是在钱这方面,因为钱这事他连想都不敢想,而是看到人家有工作),他总像个可怜虫那样,偷偷在心里嫉妒人家。他渴望工作,就像一位艺术家渴望出名一样。要是看到一个老人正在工作,他总会说:“瞧瞧那个老家伙,让年轻力壮的小伙儿找不到工作,”要赶上工作的是个小男孩儿,他就会换个说法:“这帮该死的小杂种正从咱们嘴里夺面包。”在他眼中,所有的外国人都成了“该死的人”——因为按照他的那套说法,失业人数这么多都是外国人闹的。

还有两个流浪汉,以前是干海员的,讲述了另外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有个人(他们发誓说认识这人)试图搭船偷渡到智利。船上装载了很多装有商品的大木箱子,在一个码头工人的帮助下,这个偷渡者潜进其中的一个箱子内藏了起来。不过这个码头工人把装货的顺序给弄错了。起重机把那个藏有偷渡客的箱子抬起,摆高,然后放下——却放在了几百个箱子下面。直到航程结束才有人发现这事,发现时,那个偷渡客早就被闷死了,尸体已经腐烂。

自怜是他的性格特点。他总在想自己的坏运气,一刻也不肯停。沉默太久的时候,他总会大喊一声“一个人开始走霉运时真糟糕”或者“那家临时救济站的茶根本不是茶,是尿”似乎在这个世界上,他想不起别的来了。

还有一个流浪汉讲述了苏格兰盗贼基尔德罗伊的故事,这个盗贼被判绞刑,没想到这人成功逃脱之后把审判他的那个法官抓了起来,并亲手绞死了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流浪汉们都喜欢这个故事,不过有意思的是,他们把这个故事弄错了。他们的版本是基尔德罗伊逃到了美国,可实际的情况是,他被抓了,并被处以死刑。这个故事被篡改过多回,毫无疑问是有人有意这么做的,就像孩子们篡改参孙和罗宾汉的故事一样,想方设法给故事添加一个异想天开的圆满结局。

像大多数的流浪汉一样,他在火柴上也是吝啬得不得了。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有一盒火柴,不过自那以后我没见他划过一根,每次我划火柴时,他总是批评我铺张浪费。他的办法是向陌生人借火,有时他宁可半小时都不抽烟,也不愿划一根火柴。

说着说着,流浪汉们开始谈论历史,其中有位高龄老者公开宣称“咬一口的法律”(28)是从贵族们把人而不是把鹿当作猎物的那个时候沿袭下来的。一些人笑他,可他却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他还听说过谷物法(29)和初夜权(他真的相信有这种事),英国内战(30)他也知道,他觉得那是穷人反对富人的一场暴动——也许他把它跟瓦特·泰勒起义(31)弄混了。我怀疑这位老者是否识字,报纸上的那些文章他从来没说过。他那点儿零星的历史知识都是从流浪汉那儿听来的,有些还相隔了好几代。口口相传的传统仍然存在,就像从中世纪传过来的越来越弱的回声。

他什么也不知道,这一点让我震惊。比方说,有一回他问我拿破仑是出生在公元前还是公元后。还有一回,我隔着一家书店的窗户朝里面看时,他顿时变得非常不安,因为里面有本书的名字叫《复制耶稣》,他觉得这书名是对神的一种亵渎。“他们为什么要复制他呢?”他愤怒地质询着。他识字,却对书充满厌恶。在我们取道拉姆顿去爱德博瑞的路上,我去了一家公共图书馆,虽然培迪不想读书,可我还是建议他进来坐坐,放松放松腿脚。可他宁可在人行道上等着。“不,”他说,“一看到那么多该死的书就让我恶心。”

我和培迪是晚上六点去的临时救济站,第二天上午十点出来的。这地方跟拉姆顿和爱德博瑞的临时救济站很像,我们也没有看到什么鬼魂。流浪汉中有两个来自诺福克郡的年轻小伙儿,他们以前是渔夫,两个人朝气蓬勃,很喜欢唱歌。他们唱了一首《悲伤的贝拉》,这首歌值得一记。在接下来的两天,我听他们把这首歌唱了六七次,于是便把歌词写了下来,其中有两句我拿不准,是我猜的。这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

“在路上游荡真是糟透了,嗯?沿路奔波去找那些该死的临时救济站,你的心都碎成了一片一片。可除了这个,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呢?我两个月都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我的靴子也走烂了,还有——哦,上帝!要是咱们俩在去爱德博瑞的路上能在某座该死的修道院喝杯茶该多好。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地方都有好茶。啊,要是一个人没了信仰该怎么活?我在这种修道院里喝过茶,在浸信会教友那儿也喝过,在英国的各个教堂中也喝过。我自己是个天主教徒,这就是说,我已经有17年没有忏悔过了,不过我的心中还怀有教义,还是有宗教感的,知道吗?修道院里的茶真的很不错……”他会一直这么说一整天,几乎一口气不停。

贝拉年轻又漂亮,闪亮的蓝眼睛,金黄色的头发。哦,悲伤的贝拉!她的脚步轻盈,心儿快活,可她不辨是非,在一个好天,她怀上了一个邪恶、无情而残忍的骗子的种。可怜的贝拉还年轻,不相信这个世界如此冷酷,男人会是个骗子。哦,悲伤的贝拉!她说:“我的男人会始终如一,他现在就会娶我,因为他必须这么做。”她的心中充满了对一个邪恶、无情而残忍的骗子的爱的信任。她去了他的房子,那个肮脏的家伙早就收拾好行李,溜了。哦,可怜的贝拉!她的房东说:“滚出去,你这个婊子,我不会让你这样的贱货玷污我的门槛。”那个邪恶、无情而残忍的骗子让可怜的贝拉悲痛万分。整个晚上,她都在冷酷的雪中游荡,她的苦,没人知道。哦,可怜的贝拉!当早晨红彤彤的太阳升起来,咳!可怜的贝拉已经死了,她这么年轻就被一个邪恶、无情而残忍的骗子送进了孤寂的坟墓。看到了吧,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恶果仍在承受痛苦。哦,可怜的贝拉!人们把她送进坟墓,人们说:“咳!可生活就是这样啊!”女人们却用低沉甜美的歌喉一起唱着:“男人们都是这德行,都是肮脏的杂种!”

他谈论的有两件事:作为一个流浪汉是羞耻的也是堕落的以及用什么办法才能弄到一顿免费的饭。我们在街上游荡,他一个人喋喋不休地抽噎着说,爱尔兰腔里透露着自怜:

这首歌可能出自一位女士之手。

是怯懦和饥饿让他保持了高洁。要是他的肚子里有两三顿好饭,他是会鼓起勇气把那牛奶偷走的。

唱这首歌的那两个小伙儿一个叫威廉,一个叫弗雷德,是两个十足的恶棍,就是他们这样的人,把流浪汉的名声搞臭了。他们不知是从哪儿听来的消息,说科姆利临时救济站流浪汉的头头儿有一些旧衣服,是专门为那些有所需要的流浪汉准备的。进大门前,威廉和弗雷德脱掉各自的靴子,把衣服撕烂,把鞋跟割下一块,反正就是为了把鞋毁了。然后,这两个家伙提出要双靴子的申请,于是工作人员给了他们俩每人一双几乎全新的靴子。可没承想,还没等到第二天早晨出临时救济站,他们俩就把靴子卖了,得了一先令九便士。原来的靴子被毁掉了,穿不了了,可他们觉得这么干还是很划得来。

“还是别动吧。偷东西可没什么好处。感谢上帝,我还从没偷过人家的东西。”

离开临时救济站,我们都往南去,我们的队伍很长,个个无精打采,目的地是下宾菲尔德(32)和艾德山。路上,两个流浪汉打了一架。昨天晚上,这两个人吵了一宿,起因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了一句“胡说”,对一个布尔什维克来说,这句话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他们在一块地里滚了起来。我们十几个人围着看。我之所以会记得这件事,是因为有一幕让我忘不了:那个挨打的人的帽子在他倒地的一瞬间掉了,露出了一头白发。后来,我们开始进行干预,阻止了这场争斗。培迪一直在打听到底是为什么,最后发现打架的原因无外乎是几便士的食物。

我看出来了,他心里正在盘算“把它偷走”。他打量了一下那条街,这地方很僻静,没看到人。培迪那张粗糙而病恹恹的脸伏在了那瓶牛奶上。然后他转回身,沮丧地说:

赶到下宾菲尔德的时候,天色尚早,培迪为了打发时间,到后门问人家有没有活儿干。在一户人家门口,人家给了他几根黄杨木,让他把这些木头劈了,当柴火烧。他说外面还有个朋友,于是把我叫了进去,我们俩一块儿劈柴。活儿干完了,房主人让用人给我们每人端来一杯茶。一见到我们的模样,用人吓坏了,直接把茶放到地上,赶紧逃了回去,并把自己关在了厨房里。瞧见了吧,“流浪汉”这个名字就是这么可怕。人家付给了我们俩每人六便士,我们用三便士买了一块面包,又买了半盎司烟丝,这样我们手里就只剩五便士了。

“上帝!”他说,“这么好端端的一瓶东西就浪费了。那瓶东西很轻易就会被偷走的,嗯?很轻易就会被偷走的。”

培迪觉得把我们的五便士藏起来比较稳妥,因为下宾菲尔德临时救济站流浪汉的头头儿是出了名的蛮横,一旦发现我们身上带着钱,是决不会让我们进去的。流浪汉藏钱再正常不过了。钱的数额如果多,通常的做法是把钱缝进衣服里,因为一旦被抓,就得蹲监狱。波佐和培迪过去常讲一个关于这方面的有趣故事。有个爱尔兰人(波佐说是爱尔兰人,培迪说是英国人),这人不是流浪汉,兜里装着30英镑,他在一个小村里遇到了困难,找不到睡觉的地方。他向一个流浪汉咨询该怎么办,这个流浪汉建议他去救济院。按理来说,这种事很正常,找不到睡觉的地方,去救济院花点儿钱买个床位,就可以睡一晚上。可这个爱尔兰人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想要免费住一宿,就这样,他装成一个流浪汉去了临时救济站。他把自己那30法郎缝进了衣服里。与此同时,那个给他提建议的流浪汉看到机会来了,当天晚上私下里找到流浪汉头头儿,请求流浪汉头头儿准许他第二天一大早离开临时救济站,因为他要去找工作。早上六点,那个流浪汉被放出去了——身上穿的是那个爱尔兰人的衣服。爱尔兰人抱怨别人偷了他的钱,结果却因为假扮流浪汉进临时救济站蹲了30天的监狱。

他在爱尔兰长大,打仗的时候在军中服役两年,然后在一家金属抛光厂工作,两年前丢了工作。他觉得当流浪汉是件极其丢脸的事,不过流浪汉那一套他却都学会了。他的眼睛不停地盯着人行道,从不错过一个烟头,甚至是一个空烟盒,他常用烟盒纸卷烟抽。在我们去爱德博瑞的路上,他在人行道上看到了一个纸包,便猛扑上去,一把捡了起来,里面装着两个只在边上咬了几口的牛肉三明治。这些东西,他非得分我一半。路上碰到一台自动取款机,他总是过去拉一下把手,他说有的时候机器失灵了,要是你拉一下的话,里面就会吐出几枚硬币来。不过,培迪可没有犯罪的念头。等我们到了拉姆顿郊区,培迪看到一户人家的门口放着一瓶牛奶,很显然是送奶工放错地方了。他不走了,一双贪婪的眼睛盯着那瓶子。

下宾菲尔德临时救济站

培迪35岁左右,个子很高,漂亮的灰色长发,淡蓝色的眼睛。他的五官长得很不错,可脸很瘦,因为经常吃面包和人造奶油,他的脸呈土灰色,看上去脏兮兮的,还很粗糙。他穿的比大多数的流浪汉要好,一件粗呢夹克衫,一条旧的、只有在晚上的正式场合才会穿的带有穗带的裤子让他看上去很不一样。很显然,他觉得裤子上的那些穗带是残存的尊严的象征,有的时候穗带松了,他就会细心地把它再缝上去。总的来说,培迪很看重自己的外表,他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把剃刀和一把牙刷,别的东西如“文件”,甚至连他的小折叠刀都卖了,可这两样东西他一直留着,怎么都不肯卖。尽管如此,离100码,人家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一个流浪汉。他漫步的方式别有一番味道,因为贫穷,他总是弓着背朝前走。看到他走路的样子,你马上就会有一种直觉:他很快就会挨顿揍,而不是揍别人。

到了下宾菲尔德,我们在草地上躺了很长一段时间,农场里的工人站在前门盯着我们。一个牧师和他的女儿走过来,一声不吭地盯了我们很久,似乎觉得我们是水族馆里的鱼。一共有几十个流浪汉在那儿等。威廉和弗雷德也在,依然唱着歌,打架的那两个人也在,乞丐比尔也在。一路上,他总在向面包店老板讨要吃的,外套和光溜的身体之间已经塞了不少过期的面包。他把面包都拿了出来,大伙儿分着吃了,都打心眼儿里感谢他。我们当中有位女士,这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女流浪汉。这位女士60岁左右,略微有点儿胖,面容很憔悴、很脏,穿着一件有下摆的黑色长裙。她总是摆出一副很高傲的样子,要是有人在她旁边坐下,她就会哼一声然后走开。

培迪跟我做伴做了两周,鉴于他是我熟识的第一个流浪汉,我想好好把他描述一下。我觉得他很具有代表性,在英国像他这样的流浪汉有好几万。

“小姐,你要去哪儿?”一个流浪汉问她。

流浪汉培迪

女士哼了一声,盯着远方。

门开了,我们立即散开。被监禁了一夜,我们受够了临时救济站小屋里恶臭的空气,外面的空气乍一闻上去是多么芳香,甚至连郊区后街里的空气也是如此!现在我有了一个伴儿。削土豆皮的时候,我跟一个叫培迪·杰奎斯的爱尔兰流浪汉成为朋友。这个人面色苍白而忧郁,看上去挺干净,也很正派。他打算去爱德博瑞临时救济站,于是提议我和他同行。我们出发了,并在下午三点到了那儿。本来是12英里的路程,可我们却走了14英里,因为我们在伦敦北部那片荒凉的贫民窟里迷了路。我们的饭票上指定的是伊福的一家咖啡馆。等我们到了那儿,一个当服务生的黄毛小丫头瞧了一眼我们的饭票,发现我们是流浪汉,便轻蔑地一晃脑袋,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为我们服务。最后,她把两大杯茶、四片面包(也就是八便士的食物)摔在了桌子上。流浪汉的每张饭票差不多都要被咖啡馆骗去两便士,似乎这已成了一贯做法。因为流浪汉手里拿的是饭票不是钱,所以他们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就只能去别的地方了。

“快别闹了,小姐,”那人说,“高兴点儿,友好点儿,咱们还不是在一条船上。”

检查完之后,我们穿好衣服,又被赶到院子里。在那儿,门卫挨个儿喊我们的名字,把我们留在办公室里的东西还给我们,并且给每个人发了一张饭票。每张饭票面值六便士,昨天晚上我们登记了今天要走的路线,沿途会有一些咖啡馆,饭票只能在指定的咖啡馆里用。看到有些流浪汉竟然不识字,我觉得挺有意思,他们只能让我和别的“文化人”帮他们解释。

“谢谢你,”女士尖刻地说,“当我想跟一帮流浪汉混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检查主要是看看有没有天花,至于别的毛病人家是不管的。医生还是个学生,叼着一支烟,快步在我们旁边走过,用眼上下扫着我们,根本不问感觉哪儿不舒服什么的。我室友脱光衣服时,我看到他的胸脯上长满了红色的疹子。昨天晚上我跟他之间的距离只有几英寸,于是我立刻慌了,生怕被他传染了。然而,医生检查完之后说,那只是营养不良的结果。

我很喜欢这位女士说“流浪汉”这个词的方式。似乎在那一瞬间,她心里是怎么想的都暴露出来了,那是一种卑微的、漂浮不定的、只有女人才会有的想法,这么多年流浪在路上,她什么都没学到。无疑,她是一个受尊敬的寡妇,只是因为一件阴差阳错的事才成了流浪者。

我们一丝不挂地在走廊里排成一排,冻得浑身直打哆嗦。你根本无法想象出当时我们那副衰败、颓废的样子,我们就这样在无情的晨光中站着。流浪汉的衣服是不怎么样,可还能起到遮丑的作用。要想看到流浪汉的本来面目,让他们光着身体就行了。扁平足、大肚子、深陷的胸脯、下垂的肌肉……长什么样的都有,身体的种种丑陋之处都在这里了。几乎每个人都处在营养不良的状态,有些一眼瞧上去就是病人,有两个人还戴着疝带,其中一个是那个像一具干尸的75岁的老者。我真是纳闷儿,像他这种体格是怎么完成每天的长途跋涉的。瞧瞧我们每个人的脸,胡子拉碴,皱纹堆叠,全都是没睡觉闹的。这情景让人觉得,我们喝了一个礼拜的酒,现在正处于康复阶段。

临时救济站六点开门。今天是星期六,我们得在里面待到周末结束,这是一贯的做法。原因是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隐约觉得,会有一些讨厌的事在等着我们。登记时,我在职业一栏写的是“记者”。这比写“画家”要真实些,因为有时我会给几家报纸写点儿文章挣点儿钱,不过要是人家因此问这问那,这么说就太蠢了。我们走进临时救济站,排好队。在等着接受检查时,流浪汉头头儿叫到了我的名字。这人40岁左右,动作有点儿僵硬,有点儿军人做派,看上去也不像是大伙儿说的那种恶棍,却带有老兵的粗鲁。他尖刻地说:

第二天早上八点,门卫走进走廊,把门打开,大声喊着:“都出来!”门开了,冒出来一股奇臭无比的尿臊味儿。走廊里顿时出现了一群肮脏、穿着灰色衬衫的家伙,每个人的手里都端着一只夜壶,争抢着向卫生间冲去。早上的时候,人家似乎只给我们这帮人预备了一桶水,等我到卫生间一看,已经有20个流浪汉在洗脸了。我瞟了一眼漂在水面上的黑乎乎的脏东西,脸也没洗就走了。在这之后,救济院为我们分发早餐,吃的东西和昨天晚上一模一样。吃完,拿来衣服,我们去院子里干活儿。我们的工作是削土豆皮,这些土豆是做救济者的晚餐用的。其实这只是一道程序,是为了不让我们闲着,故意给我们找点儿事做,等医生来为我们做检查。大多数流浪汉什么都没干。十点,医生来了,我们又进了各自的小屋,脱得赤条条的,然后出来,站在走廊里等着检查。

“你们当中谁叫布朗克?”(我忘了自己写的是什么名字。)

半夜的时候,我的室友凑近我的身体,想跟我搞同性恋——在一间上了锁、黑漆漆的小屋里搞这种事真龌龊。他长得不壮实,我很轻易地就制服了他。可这样一来,觉也睡不成了。那天晚上,在剩下的时间里,我们一直醒着,抽烟,聊天。这人告诉我,他丢了工作之后,他的妻子就把他抛弃了,他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了,都快忘了她们长什么样了。他还说,在流浪汉中搞同性恋很普遍。

“是我,先生。”

临时救济站里没有床,这似乎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我们把外套卷起来,倚住热水管,尽可能让自己舒服点儿。屋里很憋闷,空气很污浊,温度却不高,把六条毯子都垫到身体下面肯定会冷的,于是我们各拿出一条,放到身体下面,让地板显得稍微软和点儿。我们分开睡,相隔一英尺,呼吸的时候,气体吹到对方脸上,我们光着的身子又不时地与对方的碰到一起,我们只好翻个身,背对对方,睡下。随后,我们翻来覆去,想让自己躺得舒服点儿,可这没起多大作用。翻身调整位置的时候,先有一种麻木的感觉,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剧痛,因为毯子太薄,地板的坚硬透了过来。在这种情况下,睡觉是可以的。不过这一晚上,前前后后我一共睡了还不到十分钟。

“你是个记者?”

“床?”那人回了我一句,脸上一副吃惊的表情,“没床!你还想要床?在这种临时救济站你得睡地板。上帝!这种地方你还没适应吗?”

“是的,先生。”我的声音有些颤抖。人家随便问几个问题就知道我在撒谎,这样一来我就得蹲监狱了。但那人只是上下打量了我一下,说:

“床呢?”

“这么说,你是一位绅士了?”

临时救济站允许每个流浪汉跟他的朋友睡一个屋,每间小屋睡两个人,当初人家就是这么计划的。我没有朋友,人家让我跟另外一个单身流浪汉睡一个屋。这人是个瘦子,一张小脸,还略微有点儿斜眼。小屋面积是八平方英尺,高五英尺,是石头砌成的,高墙上有一扇窗户,用栅栏封死了,门上有一个窥视孔,总体来看,真像监狱里的号子。屋内有六条毯子,一个夜壶,一条热水管,别的就什么也没有了。我朝周围看看,觉得缺点儿什么。然后,我心里一惊,明白了,于是便大声叫道:

“我觉得是这样。”

洗完澡,门卫把我们的衣服捆成捆儿,把临时救济站的灰色的纯棉衬衫分给我们。这些衬衫就像剪短了的男睡衣,至于是不是干净的,就不得而知了。我们挨个儿走进小房间,过了一会儿,门卫和流浪汉头头儿就从救济院把晚餐给我们送来了。每个人的饭食都是定量的:半磅楔子形的、涂着人造奶油的面包和一品脱没有加糖的味道极苦的用一个锡罐盛着的可可饮料。坐在地上,我们只用了五分钟就把这些东西扫荡光了。七点左右,小屋的门在外面被锁上了,一直要到第二天上午八点才会开。

他又盯了我好一阵子。“嗯,先生,你的运气可真是糟透了,”他说,“你的运气可真是糟透了。”从那儿以后,他一直对我关爱有加,甚至对我透露出了一丝敬佩。他没搜我的身,还在卫生间里递给我一条干净的毛巾,供我一个人专用——这可是从未听说过的待遇,真是奢侈!瞧见了吧,“绅士”这个词在一个老兵耳朵里是多么有分量。

浴室内的一幕格外令人讨厌。50个肮脏、一丝不挂的男人挤在一间20平方英尺的小屋里,胳膊肘挨着胳膊肘。浴缸只有两个,毛巾也只有两块,黏糊糊的。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些脚丫子发出的恶臭。少数流浪汉实际上一辈子都没洗过澡,他们说,洗热水澡会让身体的各个器官变得“虚弱”。不过脸和脚是要洗的,还有他们缠在脚趾上的那些令人作呕的小布条也是要洗的,所以趁别人在浴缸里洗的时候,有些人就把自己的脚洗完了。门卫把我们推来推去,看到有人磨磨蹭蹭就破口大骂。轮到我洗的时候,我问能不能先把浴缸好好冲一下然后再洗,因为里头已经留下了很多污秽之物。门卫只是简单而粗暴地说了一句:“快闭嘴!快洗!”这儿的人都是这么说话的,我再也没敢张嘴。

不到七点,我们就把面包和茶吃了个精光,走进了小屋。一间小屋睡一个人,里头摆着床架和草褥,按理说应该能睡个好觉。可没有一个临时救济站是完美的,下宾菲尔德临时救济站有一点很不好:太冷。热水管坏了,给每个人的那两条毯子絮的棉花太薄,根本不顶用。尽管现在只是秋季,可是已经很冷了。我躺在床上,被冻得辗转反侧,要挨过12个小时的漫漫长夜可真是不容易,刚躺下没几分钟就被冻醒了。烟不能抽了,因为我们带进来的烟都留在衣服口袋里了,而衣服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拿回来。走廊里随处可以听到人们的呻吟声,有时还会有人大骂一句。我想这一宿没人睡过超过两个小时的觉。

门卫把我们聚集在走廊里,然后让我们进浴室。每次进六个人,洗澡前需要搜身。搜身是看看你带没带钱和香烟。在拉姆顿临时救济站,只要你能把香烟带进去,想抽就抽,没人管。不过要是被人发现,你身上带着这些东西,那它们就会被没收。老手告诉我们,门卫从不搜查膝盖以下的部分,所以进浴室之前,我们都把各自的香烟藏到了靴子的脚脖子处。然后,脱衣服时,我们就会把香烟偷偷放进外套口袋中。外套是被我们当枕头用的,可以随身带着。

早晨,吃完饭,医生检查完之后,流浪汉头头儿把我们赶进餐厅,随手把门锁上。餐厅墙面是用稀石灰粉刷的,地板是石头铺的,餐厅里摆着一些冷杉木的家具和长椅,散发着一股监狱里的味道,真是凄凉无比。铁窗太高,根本看不到外面,除了墙上的一个钟表和救济院条例再没有别的东西。我们胳膊肘挨着胳膊肘,挤在长椅上,尽管才是早上八点,可我们早就烦透了。无事可做,无话可说,甚至连活动一下的地方都没有。唯一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可以抽烟,只要不被发现,抽烟是可以的。有个毛发浓密的来自苏格兰格拉斯哥的小个子,操着一口糟透了的伦敦腔,他是个烟鬼,在接受检查的时候一盒烟头从靴子里掉了出来,被拘留了。我曾给过他一些烟丝,我们俩偷偷摸摸地抽,一听到流浪汉头头儿过来了,就赶紧把烟塞进口袋,就像上学时候干的那样。

在办公室登记之后,一个工作人员(流浪汉的头头儿,他的工作是管理流浪汉。一般来说,他也是接受救济的人)和一个穿着蓝色制服、又嚷又叫、颇具流氓作风的门卫领着我们走进临时救济站。临时救济站里面不过有一间浴室、一间厕所,外加一些由两长排石头砌成的小屋子。小屋子或许有100间之多。屋里空荡荡的,很阴暗,干净得让人感觉不舒服,还有一股软肥皂、洗涤剂和公共厕所的味道——总之是一种冰冷的、令人沮丧的、只有监狱里才会有的那种味道。

大多数的流浪汉要在这间没有任何生气的屋子里连续待上十个小时。天知道他们是怎么熬过去的。我的运气要好些,十点,那个流浪汉头头儿挑几个人去干杂活儿,我被选中去救济院的厨房帮忙,这是最好的活儿了。这活儿跟干净的毛巾一样,都是“绅士”那个词发挥的神奇魔力。

六点过一点儿,门开了,我们开始挨个儿进去登记。院子里有间办公室,一个工作人员拿着一个登记簿进去了,登记簿上有我们的名字、职业和年龄这些信息,还有我们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这最后一项是为了记录我们这些流浪汉的行踪。我给出的职业是“画家”。我画过几幅水彩画——话说回来,谁又没画过呢?那个工作人员问我们当中有没有带钱的,大伙儿都说没带。按规定,一个人进临时救济站的时候,口袋里的钱不能超过八便士,要是少于这个数,也得在门口上交。不过,流浪汉的惯常做法是把钱用一块布紧紧裹起来,不让它们发出声音,然后再偷偷带进来。他们一般把钱放进茶叶包或者糖包里(每个流浪汉都会随身携带这种东西),或者夹在“文件”中,这些“文件”是圣物,从不搜查。

厨房里无事可做,我溜进旁边一个储存马铃薯的小屋,那儿藏着一些接受救济的人,都是为了逃避做星期天的上午祷告的。小屋里头有一些包装箱,坐上去很舒服,还有一些过期的《家庭先驱周报》(33),甚至还有一本从救济院图书馆里拿出来的《抽奖大全》。那些接受救济的人饶有兴趣地谈论着救济院里的生活。他们告诉我,在救济院最恨的就是那些制服,他们觉得这是对慈善事业的一种侮辱。要是工作人员也能穿得像他们一样,哪怕是戴着他们那样的帽子和围巾,他们也不会介意当接受救济的人。我是在救济院的餐桌上吃的饭,我像一条蟒蛇那样猛吃了一顿,除了在X酒店上班头一天吃的那顿,就数这顿吃得多了。那些接受救济的人说,每逢星期天,他们就会一直吃到肚子快要撑爆,因为在下一周剩下的那几天他们总是处于一种吃不饱的状态。饭吃完了,厨子让我刷盘子洗碗,并把剩下的那些东西扔掉。剩的那些东西数量惊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浪费那么多东西真是太吓人了。只吃了一半的大块的肉,一桶桶的碎面包和蔬菜,都像垃圾那样被倒掉了,然后跟喝剩的茶叶混在一起。能吃的东西我足足装了五个垃圾桶。可就在我这么干的时候,临时救济站里还有50个只吃了一点儿面包和人造奶油的流浪汉,鉴于今天是礼拜天,他们也许被赏了一两个生冷的烤土豆。据那些接受救济的穷人说,食物宁可倒掉,也不分给那些流浪汉,救济院里就是这么规定的。

流浪汉们都有走熟了的路,用不了一天就能到达其中的一家临时救济站。我听人说从巴尼到圣奥尔班这条路最好走。他们提醒我要绕开比勒里基和切尔姆斯福德,还有肯特的艾德山。切尔西据说是英国最豪华的临时救济站。赞美它的人说,那儿的毯子更像是监狱里的,而不像是临时救济站的。夏天,流浪汉们往往漂泊在外,到了冬天,他们就尽可能向大城市靠拢。这种地方暖和,慈善事业做得也好。不过,他们得不停地漂泊。因为一个流浪汉每个月不能两次进入同一家伦敦的临时救济站,要是被人抓住就得蹲一个星期的班房。

下午三点,我回到临时救济站。从早上八点开始,这些流浪汉就一直在那儿坐着,几乎连活动一下胳膊肘的空间也没有,这儿因为无聊,他们都快憋疯了。烟快抽完了,因为他们有的只是一些捡来的烟头,要是他们远离人行道几个小时,这会儿早就没抽的了。大部分人无聊得甚至连话都不想说。他们只是挤坐在长椅上,眼神一片茫然,一张张寒酸的小脸被一个个巨大的哈欠撕成两半。屋里透露着一股倦怠的气息。

我们靠在墙上吸烟,大伙儿开始谈论最近一段时间去的那些临时救济站。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大致可以判断出临时救济站各不相同,每一个都有优点和缺点,一个人在路上的时候牢记这些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老手会把英国各个临时救济站的特点告诉你,比如A临时救济站的特点如下:可以吸烟,但室内有臭虫;B的特点如下:床很舒服,但看门的那家伙是个流氓;C的特点如下:一早上他们就放你出去,但那茶不能喝;D的特点如下:要是你有钱,那里面的工作人员就会把钱偷走,等等。

培迪因为在椅子上坐久了,屁股直痛,正在啜泣。为了打发时间,我跟一个相当高傲的流浪汉攀谈起来。这人是个年轻的木匠,戴着领圈,打着领带,他说他之所以走上这条路是因为缺少一套工具。他看上去很冷漠,跟别的流浪汉大不一样,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人,不是流浪汉。此外,他也很有文学品位,兜里装着一本《惊婚记》(34)。他说除非饿得受不了,不然他是不会到临时救济站来的,他宁可在树篱下或干草堆后面睡,也不会来这种地方。在南部沿海一带,他白天乞讨,晚上睡在澡堂里,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几个星期。

六点差一刻,爱尔兰老人把我领到临时救济站。临时救济站是一栋灰黄色的立体砖楼,伫立在救济院的一个角落里,让人看上去觉得很不舒服:一排排的小窗户被栏杆阻挡着,一道高高的墙和几扇大铁门把它和路隔开,远远望去更像是一座监狱。那儿已经有了一长队衣衫褴褛的人,都在等着开门。这些人长什么样的都有,多大年龄的都有,最年轻的只有16岁,脸还很稚嫩;最老的75岁,背也驼了,牙齿也掉光了,活像一具干尸。其中有几个流浪汉,一看就是老资格,这从他们的拐杖、小棍和灰黑色的脸就能辨认出来。有些原来是在工厂做工的,现在没了工作;有些是农民;还有一个西装革履的职员和两个确定无疑的智障。看着这一大群人,我忍不住心生厌恶。可他们既不是坏人,也不能对旁人构成什么威胁,只是一群看上去不那么雅观、肮脏透顶的人。他们差不多都穿着破衣服,一看就知道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不过,这些人都很友好,什么都不问。有好几个还给我烟抽——当然了,都是烟头。

我们谈到了流浪的生活。他对这种迫使流浪汉每天在临时救济站待14个小时,剩下的十个小时用来走路和与警察周旋的体制进行了批评。他说到了自己的例子——就为了要一套价值几英镑的工具,靠政府救济生活了六个月。他说这种事真是愚蠢无比。

临时救济站

然后,我把救济院厨房里浪费食物的事跟他说了,并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听到这个,他的语调马上变了。我发现我把沉睡在每个英国工人心中那种高贵的品质唤醒了。尽管他跟其他的流浪汉一起在挨饿,可他马上就看出了人家宁可把食物扔掉也不分给流浪汉的理由。他十分严厉地谴责了我。

大伙儿都觉得这人说得在理,纷纷嘟囔着表示同意。很明显,这些流浪汉喝了人家的茶,却不懂得感恩。说真的,那茶的味道真不错,跟咖啡馆里卖的茶大不一样,这种区别就像正宗的波尔多酒跟自称为波尔多酒的垃圾酒一样。同时,我还认为,人家给我们茶喝完全出自好心,没想着要侮辱我们,所以将心比心,我们应该对人家表示感谢——可我们没这么做。

“他们必须这么做。”他说,“要是他们把这地方弄得太舒服了,整个英国的人渣就都拥过来了。那些人渣之所以不来这种地方,就是因为这儿的食物不怎么样。这帮流浪汉懒得要死,一点儿也不想工作,这是他们的问题。你用不着鼓励他们。他们是人渣。”

“你说的是付钱,对吧?哈哈,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跪下来祈祷,他们连一杯两便士的茶都不会给你的。”

对此,我进行了争辩,证明他是错的,可他不听。他一直在说:

“你不能白吃人家的面包,你得付钱。”就听另外一个人说:

“你用不着可怜这帮流浪汉——他们是人渣。你不能用评判你和我的标准去评判他们。他们是人渣,只是一群人渣。”

祈祷持续了半个小时。那位女士在门口跟我们一一握手之后,我们就溜了。一走到她听不见的地方,就有人说:“麻烦事总算完了。我还以为这祈祷没完没了了呢。”

他用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把自己跟“这些流浪汉”分开,我觉得很有意思。他在路上流浪了六个月,但在上帝眼中,他似乎一直在暗示,自己并不是流浪汉。我猜有相当多的流浪汉从心底里感激上帝他们并不是流浪汉。他们像远足者,用尖酸刻薄的话说着自己。

我们帽子也不戴就跪在肮脏的茶杯中间,开始嘟囔那些我们应该做却没有做的事,还有那些我们本不应该做却做了的事。那位女士满怀热情地祈祷,眼睛却始终在环视我们,看看我们是不是在祷告。我们逮着一个空子便相互间嘻嘻一笑,使个眼色,低声说几个非常下流的笑话,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证明我们不在乎。不过这么干让我们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除了那个红鼻子的家伙,大伙儿的心思都不在这上面,没人能够稍微大声地说出应答文(11)。唱赞美诗的时候,我们表现得稍微好些。不过有个老流浪汉除了“向前,基督的勇士们”这一句之外别的什么都不会唱,于是他总时不时地唱这一句,把挺动听的一首圣歌给搞得乱七八糟。

三个小时熬过去了。六点开始吃晚饭,吃的东西几乎无法下咽。在周六晚上被割成了一片一片的面包,早上就已经很硬了,现在硬得更像军用饼干。幸运的是,上面盖着一层油汁,我们把油汁剥下来,吃掉,面包就算了,最起码这比什么都不吃要强。六点一刻,我们被送进屋里。新的流浪汉到了,为了把不同日子来的流浪汉区分开(这么做的目的是防止疾病传染),新来的人被送进小屋,我们则睡大宿舍。我们的宿舍像一个马棚,里面摆放着30张床,床跟床之间的距离很窄,宿舍里有一个大木盆充当夜壶。屋里的气味令人不快,上年纪的人一宿都在起夜、咳嗽。不过,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倒是暖和了些,我们睡了一点儿觉。

红鼻子男人赶紧帮忙,把手风琴摆好位置,把《圣经》分发给大家。发《圣经》的时候他是背对着那位女士的。这是他想出的一个主意,是一种开玩笑式的做法。就像发一副扑克牌似的,每走到一个人跟前,他都会压低声音说:“伙计,这是你的牌,咱们现在玩的是拿破仑纸牌游戏,这张是你的!四张A,一张K!……”

第二天早晨,在经过一番新的医疗检查之后,十点我们离开了临时救济站,人家给了我们每人一大块面包和一些人造奶油,让我们中午的时候吃。威廉和弗雷德仗着他们有一先令,把面包插在临时救济站的栏杆上,说这是表示抗议。在肯特的临时救济站,这是他们第二次这么干了,人家不再收容他们,可他们觉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玩笑。作为流浪汉,他们是天生的乐天派。其中有个笨蛋(每群流浪汉里都会有一个这样的笨蛋)说他累了,走不动了,死死地抓住栏杆不放,后来流浪汉头头儿过来了,轰他走,最后他挨了一脚才磨磨蹭蹭地动身了。我和培迪朝北走,向伦敦进发。别的人大部分都去了艾德山,据说那里的临时救济站是英国最烂的。

“我觉得你们没必要这么早去。临时救济站六点才开门,咱们还有时间跪下来,跟我们天上的父说两句。我觉得说完之后咱们就会好受些,对吗?”

又赶上了一个好天气,秋高气爽,路上很安静,只有几辆汽车从身边驶过。受够了临时救济站里由汗味、肥皂味和下水道污水味混合的臭味,空气像蔷薇般香甜。路上好像只有我们两个流浪汉。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身后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人在喊。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来自苏格兰格拉斯哥的小个子,正在后面紧追我们,他累得呼呼直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生锈的铁罐,脸上露出一副友好的笑容,像是在报恩。

茶喝完了,我发现流浪汉们正相互间偷瞄对方。不用说,大伙儿的想法是一样的——祈祷开始前能不能溜掉?有个人已经坐不住了——还没站起来,却不时地朝门口偷看,似乎是在提议:走吧。这位女士看了他一眼,把他给按住了。她用比刚才更加亲切的语调说:

“伙计,终于赶上你了。”他诚恳地说。“我还欠你一些烟头呢。昨天你给了我一些烟丝。今天早上咱们出来的时候,那个流浪汉头头儿把那盒烟头给我了。知恩图报——这个给你。”

这个可怜的小伙子一个字也没说出来,不过他的肚子替他回答了,一见到吃的东西,他的肚子就不争气地咕噜咕噜叫起来。他被羞臊得无地自容,面包也吃不下去了。只有一个人能够回答这位女士的问题,并且还能回答得让她满意。这人活力十足,长着一个红鼻子,看模样像是个因为酗酒丢了袖章的下士。他能够大言不惭地说出“亲爱的主耶稣”这句话。我还从未见过像他这样不知羞耻的人。毫无疑问,他是在监狱里学会这一套的。

说着,他把四个湿乎乎、压得变了形的烟头放在我的手上。

“我的孩子,最近一次你跪下来跟你天上的父做灵魂上的沟通是什么时候?”

流浪汉所引发的思考

我们脱下帽子,坐下,觉得很不自然。这位女士给大伙儿分了茶,在我们喝茶吃面包的时候,她一直在四处走动,亲切地说着话。她说的是关于宗教的事——说耶稣一向怜爱我们这样的贫苦人,一个人在教堂做礼拜时时间过得有多快,还说一个行路人经常做祷告是多么重要。我们不喜欢听她讲这种东西。我们靠墙坐着,捻弄着各自的帽子(流浪汉没了帽子就觉得自己受到了嘲弄),脸变得通红。这位女士跟我们说话时,我们尽量嘟囔点儿什么。不用说,她这么做都是出于好心。过了一会儿,她端着一小盘面包走到一个北方小伙子跟前,然后对他说:

我想把普通大众对流浪汉的一些看法写下来。思考这个问题时,你就会觉得流浪汉是一种奇怪的产物,值得为其动动脑筋。数以万计的人,像流浪的犹太人那样,在英国的地面上走过来走过去,这是一件奇怪的事。很显然,这种事值得思考。不过开始思考前,一个人得先把脑子里的某些偏见剔除掉。这些偏见源于一种观念:流浪汉其实就是流氓。小时候,大人就告诉我们流浪汉是流氓。因此我们的头脑中就有了一种理想化的或者说是典型化的流浪汉的形象——与其说流浪汉是一种危险的动物,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种令人恶心的动物,除了乞讨、喝酒和偷鸡,什么也不干。这种穷凶极恶的流浪汉的形象其实跟故事书中所描写的那些十恶不赦的中国人一样不真实,不过要想摆脱这种形象非常非常困难。一提到“流浪汉”这个词,人们脑子里马上就会浮现出他们那副德行。人们的这种偏见使他们无法看到流浪问题的实质。

他领着我走进一条小巷,小巷里有一座锡皮顶的小屋,跟乡下的小凉亭差不多,我们在门口停了下来,已经有差不多25个流浪汉在那儿等着了。有几个很脏的老家伙,其余的多是看上去挺正派的小伙子,是从北边来的,很可能是失业的矿工或者摘棉花的工人。过了一会儿,门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位女士,她把我们迎了进去。这位女士身穿蓝色丝质长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脖子上挂着一个十字架。

关于流浪,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流浪汉为什么会存在?大家都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可没几个人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流浪汉。由于对流浪汉的妖魔化,一些理想化的理由就提出来了。比如,流浪汉之所以流浪,是因为不想工作,乞讨更容易些,或者他们寻找机会犯罪等等,甚至有人认为那是因为他们喜欢流浪——这是最不可能的理由。我曾在一本关于犯罪学的书中读到,流浪是一种返祖现象,是对人类流浪时期的一种回归。其实,流浪的原因就摆在那儿呢。流浪当然不是一种返祖现象——说旅行推销是一种返祖现象倒是更靠谱儿些。流浪汉之所以流浪,不是因为他们喜欢这么干,就像汽车一直得靠左行驶一样,他们不得不这么干,法律强制他们这么干。一个穷人,如果不能接受教会的救济,就只能在临时救济站里接受救济了。可每个临时救济站只救济他一个晚上,这样他不得不一直处于流浪状态。他之所以流浪,是因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他要么这么干,要么就会被饿死。但人们一生下来就被灌输了对流浪汉的偏见,所以他们更愿意相信流浪汉这么干或多或少都有着邪恶的动机。

“嗯,这一片儿有个地方,可以让你免费喝一杯茶,还会给你一小块圆面包。那茶不错。不过喝完之后,他们会让你念一大段祈祷词,就算是混时间吧。跟我来。”

其实,对流浪汉的妖魔化经不住推敲。比方说,人们一般认为流浪汉是危险分子,可根据常识就能判断出没几个流浪汉是危险分子。如果他们真是这类人,就会受到相应对待的。一个普通的临时救济站每天晚上要收容100个流浪汉,最多三个门卫就把他们管理得服服帖帖了。100个流氓是不可能被三个手无寸铁的人制服的。实际的情况是,流浪汉经常受到临时救济站内工作人员的欺负。显而易见,他们是能想象出的最温顺、最沮丧的一群人。还有人说流浪汉都是酒鬼——这种想法真可笑。无疑,有很多流浪汉逮着机会就会喝点儿酒,可现实的情况是,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就拿现在来说,在英国,一瓶啤酒的市价是七便士,有能力花上半克朗买几瓶的人肯定不是流浪汉。也有人认为流浪汉是恬不知耻的社会寄生虫,这种看法同样缺少依据,只有极少数的流浪汉才是这样。杰克·伦敦写过一本关于美国流浪汉生活的书,书中把他们描述成了一群故意不干活儿的愤世嫉俗的寄生虫。可在英国,这样的人并不存在。英国人都是有道德的,对贫穷都有着一种很强的罪恶感。说某个英国人故意成为社会的寄生虫,这样的说法简直无法想象。一个英国人即便丢了工作,也不会这么做。流浪汉只是没有工作的人。在法律的强制下,他们不得不过一种流浪的生活。要是我们都能这么想,那么对他们的偏见自然也就消失了。当然了,我可不是在说大多数流浪汉都有着崇高的理想。我只是在说他们也是普通人,要是他们过得比别人糟了些,那也是他们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我觉得自己能行。”

还有人认为流浪汉落得这个下场纯粹是活该,这种看法就像对瘸子和病人一样,有失公允。当一个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就开始站在流浪汉的位置上去看问题了,也就慢慢明白了流浪汉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是一种非常没有价值的生活,极其令人讨厌。流浪汉在临时救济站中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我前面已经描述过了,但有三个很坏的方面我还想强调一下。第一个是饥饿,只要是流浪汉差不多都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滋味。临时救济站分配的食物根本不够吃,要想多吃点儿,只能出去乞讨,而乞讨又是违法的。这样就导致了一种结果:几乎每个流浪汉的身体都在营养不良的折磨下毁掉了。想看看证据?只要看看临时救济站门外排着队的那些人就行了。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二个弊病是完全不跟女人接触,乍一看觉得这不算什么事,可实际上这事也不算小。这一点需要好好琢磨一下。

五点左右,爱尔兰老人说:“光喝一杯茶你能受得了吗?临时救济站六点才开门。”

流浪汉跟女人不接触,首先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过于低下。也许有人认为,流浪汉也跟别的阶层的人那样,不缺性生活。事实并非如此,当某种行业的社会地位低到了一定程度,那么干这一行的就全部是男人了。下面有一些数据,是伦敦市委员会在1931年2月13日做的一个晚间调查,说的是在流浪的人当中,男女人数的对比:

我们俩靠在猪栏上又聊了一两个小时。这个爱尔兰老人人不错,可身上的味道不怎么好闻,其实对一个浑身都是病的人来说,这事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似乎他从头到脚都是病(他非常详细地跟我描述了他的征候):他的脑袋秃了,又得了湿疹;他是近视眼,可又没戴眼镜;他患有慢性支气管炎;他的背很痛,至于是什么病,还未确诊;他患有消化不良症;他患有尿道炎;他患有静脉曲张、拇囊炎,还是扁平足。尽管背着这一身的病,他却在街上流浪了15个年头。

在睡大街的人当中,男人有60个,女人有18个。

“稀粥吗?就是一大罐子热水,再加上罐底的一些血色的燕麦片。稀粥这东西难喝死了。”

在避难所和收容所,不是以普通房客身份登记的人当中,男人有1057个,女人有137个。

“稀粥是什么?”我问。

在“田间的”圣马丁教堂地下室,男人有88个,女人有12个。

“哦,是一家提供可可饮料的临时救济站。有提供茶的临时救济站,有提供可可饮料的临时救济站,还有提供稀粥的临时救济站。感谢上帝,拉姆顿临时救济站没有稀粥——至少我上回去的时候没有。自从上次去那儿以后,这段日子我一直在约克和威尔士一带转悠。”

在伦敦市的临时救济站和客栈内,男人有674个,女人有15个。

想到他可能会让我入伙,所以我说是。然后我问他拉姆顿临时救济站是什么样子的。他说:

从上面这些数据中一眼就能看出,在接受慈善救助的人当中,男人的数量远远多于女人,几乎达到了10∶1的比例。这是怎么回事?我猜原因可能是失业对女人的影响没有对男人的影响大。结果就是,一个人要是成了流浪汉,这辈子就只能是独身了,这相当于判了死刑;可女人就不一样了,稍微有点儿姿色,实在不行,还可以依附于男人。对一个流浪汉来说,找同一阶层的女人不可能。想找档次高一些的,那更是异想天开,这种想法就跟伸手要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一样不现实。其中的理由不值得一说,大家都知道,一个女人是不愿意跟比自己低一级的男人在一起的。对一个流浪汉来说,从他踏上这条路的那一刻起,他这辈子就只能过一种独身的生活了。找个老婆或者女朋友什么的,几乎没有希望。不过要是赶上运气好,攒了几先令,找个妓女发泄一下是没问题的,可这种机会实在是太稀少了。

“你是来投奔临时救济站的吗?”他问。

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一种结果——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有时还会出现强奸的案例。可比这更坏的,是一个人心中会涌现出这样一种想法:自己不适合结婚。性的冲动,如果不放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说,就是一种最基本的人类冲动。性饥渴就像吃不饱一样,令人灰心丧气。贫困让一个人受点儿苦这也就罢了,可是在身体和精神上对一个人进行折磨就会使他崩溃。毫无疑问,性饥渴在这种崩溃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完全不跟女人接触,性生活变成了一片荒漠,这会让一个流浪汉觉得他跟瘸子和疯子是一个层次的人。再没有比耻辱更能摧毁一个人的自尊了。

他拿出一个生锈的小铁罐。小铁罐以前是装奥秀(10)牌食品的,里头有二三十个烟头,是从人行道上捡的。爱尔兰老人表示他很少捡到烟丝,然后他又一本正经地补充说,在伦敦的人行道上,一个人一天能捡到两盎司烟头。

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三个弊端是强迫性的流浪。按照现行流浪汉管理条例,流浪汉要么在路上走,要么就蹲监狱。或者在这两者之间:躺在救济院外面的地上等着开门。这是一种凄惨无比、令人泄气的生活,对那些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哦,弄到了一点儿。瞧。”

除了我说的这三点,还可以列出很多小弊端——在这儿我只说一点:痛苦。这一点跟路上的生活分不开,流浪汉除了自己身上那套衣服再没有别的,靴子一点儿也不合适,他们这辈子坐在椅子上的时间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几个月。不过最重要的是,流浪汉的痛苦完全没有价值。他们过的是一种让人讨厌得不能再讨厌的生活,没有任何目的。从一个临时救济站流浪到另外一个临时救济站,在救济站里的时间加上路上走的时间每天都会达到18个小时,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没有价值的规定了。在英国,流浪汉至少有数万人。每天,他们被迫在路上进行长途跋涉,浪费了极多的精力——这些精力足够犁几千英亩地,修建数英里路,建造上百栋房子——可他们每天都在进行这种没有任何价值的跋涉。每天,他们盯着临时救济站里的墙,浪费的时间加在一起足有十年。每个流浪汉每周的花费至少一英镑,这些钱都是纳税人出,可流浪汉却没有带来任何回报。他们的生活就是绕大圈,跟邮递员差不多,这种生活无聊透顶,看不到头。最重要的是,这种生活对他们没有任何用处,对别人也没有任何用处。英国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适应了,也就不感到奇怪了。不过这种规定实在很蠢。

“嗯,你在路上弄到烟了吗?”我问。

流浪汉的生活没有任何价值。可问题是,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这一点得到改善呢?显而易见,办法是有的,比如,让救济院变得更适合居住。其实,在一些地方,救济院的居住条件已经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改善。在过去的几年里,一些救济院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大幅度改善,据说改善得都看不出来了,我不知道这种报道是否属实,其实全英国的救济院都可以这么做。不过,这种做法并没有从问题的实质上下手。问题的实质是,如何把一个个无聊透顶、半死不活的流浪汉变成一个个有尊严的人。单靠居住条件的改善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就算是救济院都变成了奢华旅馆(永远不可能),流浪汉的生活仍可能是一无是处。他们还是有可能变成穷人,无法结婚,享受不到正常的家庭生活,社会上有没有他们都是一个样。我们需要做的是让他们脱贫,这一点只能通过帮他们找到工作实现——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而是他们真正喜欢自己的工作,并能获得一定收入。目前,绝大部分流浪汉都是不干活儿的。有段时间,政府雇用他们砸石头赚点儿吃饭的钱,可现在这种做法被禁止了,因为他们抢了碎石工人的饭碗。现在,政府让他们一直处于流浪的状态,就是因为没有什么活儿干。然而,有一种非常明显的办法可以让他们变成有用的人,那就是:每一个救济院都开办一个小型农场,或者至少弄一个小型菜园,让能干的流浪汉去里面干活儿,干一天付一天的工资。农场或者菜园里产出的东西可以供流浪汉吃喝,东西可能会不怎么样,但至少比那些肮脏的面包、人造奶油和茶要强。当然了,救济院永远无法实现自助,不过可以朝着这个目标慢慢去做。从长远来看,这对纳税人肯定有好处。需要记住一点,在现有的体制下,流浪汉对这个国家来说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因为他们不工作,吃的东西还在毁掉他们的健康。因此,这种体制既浪费了生命,也浪费了钱财。如果有一种办法,能够让他们以一种体面的方式挣钱养活自己,至少让他们把自己吃的那点儿东西生产出来,我觉得这样的办法是可以尝试一下的。

“天哪,”他说,“这是好烟丝啊!六便士一盎司呢!你是从哪儿弄的?路上你走的时间不长嘛。”

也许有人会有不同意见,认为农场或者菜园让救济院来经营行不通。不过,流浪汉每次只能在一家救济院待一天,这样的规定我认为没什么道理。要是他们能够劳动,完全可以待上一个月或者一年。流浪汉一直在迁徙,这种状态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就目前来说,收留流浪汉需要花钱,是一种负担,所以救济院就想出了一个对策,让他们住一晚上就赶到下一家去,要是他们在一个月内又回来了,就关他们一周。其实这跟监狱差不多,所以,他们就只能一直处于迁徙状态了。不过,要是他们能够为救济院干点活儿,而救济院也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可口的食物,那么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样一来,救济院就变成了半自助机构,而流浪汉也会根据活儿的多少选择是在那儿长住还是短住,他们的身份也就不再是流浪汉了。他们完全可以做些有用的事,获得一些体面的食物,过上一种稳定的生活。慢慢地,如果这个计划进展顺利的话,他们就不会再被别人当穷人对待了。他们也能结婚,在社会中获得一个受尊敬的位置。

早晨,像往常那样,我喝了一杯茶,吃了两片面包。之后,我又买了半盎司烟丝,翻翻口袋,只剩下半便士了。我不想再去找B借钱,这样一来,除了去临时救济站,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对这种事我脑子里一点儿概念也没有,不过我知道在拉姆顿有一家临时救济站。我动身了,并于下午三四点到了那儿。在拉姆顿市场,我看到一个靠着猪栏的爱尔兰老人。他面容消瘦,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流浪汉。我走过去,跟他靠在一起。过了一会儿,我把烟盒递给他。他打开那盒子,看了一眼里面的烟丝,脸上顿时显出一副吃惊的样子:

这只是我的一个很粗略的想法,有些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不过,在不给纳税人增加新的负担的前提下,这的确是一种改善流浪汉地位的办法。不管怎样,解决的办法也都是这个模式。因为问题的实质是:对那些吃不饱,而又整天无所事事的人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实现自给自足。

免费的代价

伦敦的免费睡觉地

宿舍里一共有六张床,床单上用大字写着“偷自鲍路××号”。床单散发出的味道让人作呕。我旁边床上躺着一个老人,是个街头艺术家。他的脊柱异常弯曲,被子无法盖满他的身体,他的背离我的脸只有一两英尺。他的背光光的,上面粘着一些漩涡状的脏东西,就像大理石桌面一样。晚上,他一个人醉醺醺地回来了,就在我的床附近吐了一地。屋里也有臭虫——没有巴黎的多,却也不会让你睡好觉。这是一个肮脏的地方。不过代理人和他的妻子人很好,不论是白天还是夜里,只要你开口,他们随时都会为你端来一杯茶。

伦敦有哪些睡觉的地方是对无家可归者开放的呢?对此我想说几句。就目前来说,要想在非慈善性机构住一晚最少也得花上七便士。要是你付不起这个钱,下面这些能睡觉的地方可就一定要记住了:

当我身上只剩下一先令四便士的时候,我去鲍区(9)的一家公寓住了一个晚上,那儿的租金只有八便士。我穿过一条小道,来到一间深藏于地下、令人窒息的屋子,它的面积是十平方英尺。火炉旁边围坐着十个人,大部分都是干粗活儿的。已是午夜,可代理人的儿子,一个脸色苍白、浑身黏糊糊的小孩儿仍坐在工人大腿上玩耍。有个上年纪的爱尔兰人正对着一个小笼子里的一只红腹灰雀吹口哨。那儿还有几只别的会唱歌的鸟儿,羽毛都已褪色,它们一辈子就生活在地下室里。租客习惯了在炉子上烧水,就不用再走一码去洗手间弄水了。我在桌子旁坐下,觉得脚底下有什么东西在动,低头一看,一堆黑黑的东西正在缓慢地穿过地板,是一群黑甲虫。

1.泰晤士河岸。关于在泰晤士河岸上睡觉这事,培迪是这么跟我说的:“最要紧的一点是早早睡觉。晚上八点你就得躺在长椅上,因为椅子不多,有时候就都被别人占了。你得练就一套躺在椅子上能立刻睡着的功夫。晚上十二点一过,天气太冷,想睡都睡不成。凌晨四点,警察就把你轰起来了。要想睡着也真不容易,那些该死的有轨电车整夜在你脑袋上呼啸而过,河面上那些空中广告一明一灭的,直晃你的眼睛。天太冷了,在那儿睡觉的人身上都盖满了报纸,可根本不顶事。要是你能睡三个小时的觉,那就算走了狗屎运啦。”

后来,我从史蒂夫那儿知道了他们俩争吵的原因,似乎是一先令的食物引起的争端。老人存的面包和人造奶油不见了,在接下来的三天,如果别人不周济他的话,他就会饿肚子。那个码头工人有工作,吃得也不错,总在嘲笑人家,于是就有了这次争吵。

我在泰晤士河岸上睡过觉,发现培迪说的一点儿不假。不过,睡一点儿总比不睡强。要是你没别的地方去了,就去河岸上睡吧,那儿总比大街上好。伦敦法律规定,你可以在大街上坐一晚上,要是警察发现你在睡觉,就会赶你走。泰晤士河岸和另外一两个古怪的地方(剧院后面有一个)是例外。很显然,这种法律就是故意刁难人。据说,这么规定的目的是防止人们死在外面。可要是一个人无家可归,马上就要死在外面了,不论睡着还是醒着,早晚也得死,这一点谁都能看出来。巴黎就没有这样的法律。在那儿,人们几十个几十个地睡在塞纳河的大桥下、门廊里、广场长椅上、地铁站外面的入口处,甚至在地铁站里头睡也行。这不会造成什么明显的危害。要是一个人有办法的话,谁又愿意睡在大街上呢?要是一个人无家可归了,只要他能找到睡觉的地方就应该让他睡。

说完,他突然瘫倒在一张长椅上,双手抱头,号啕大哭起来。对方瞧见大伙儿都对他怒目而视,就出去了。

2.两便士的宿醉。这种地方要比睡泰晤士河岸高级点儿。两便士的宿醉,是指房客排成一排坐在一张长椅上,前面拦着一条绳子,身体靠在上面睡,就像靠着一排栏杆一样。早上五点,一个侍者(幽默叫法)就会过来把绳子割开。这种地方我没去过,不过波佐常去。我问他在这种地方能睡着觉吗?他说这地方比想象的要舒服——不管怎么说,要比睡地板好多了。在巴黎也有类似的避难所,但房租是每晚25生丁(合半便士),而不是两便士。

“哈——,你就是这么个货,哈——!把那东西放进你的脏嘴里,使劲儿吸吧,你这个——!我要揍烂你的脸。哈——,你这婊子养的。吸吧,你这个王八蛋!你就是这么个货,你——,你——,你这个黑鬼弄出来的杂种!”

3.睡棺材,每晚四便士。所谓的棺材其实是个大木箱子,有当铺盖用的防雨布。不过里头冷得够呛,最要命的是有臭虫,睡在封闭的箱子里头,想跑都跑不掉。

他们俩就这样吵了有五分钟。其他的租客坐在周围,一个个闷闷不乐的样子,竭力不去理会这场争吵。码头工人看上去怒气冲冲,可那个老人变得愈加狂怒。他伸着脖子,一点点向码头工人靠近,在离对方几英寸的地方大声尖叫着,就像一只骑在墙头上的猫,然后啐了一口唾沫。他想鼓足勇气给对方一拳,却没有成功。最后,他又开始破口大骂:

再高级些的地方就是普通旅馆了,房租每晚从七便士到一先令一便士不等。最好的是罗顿酒店,房租每晚一先令,每间房里有个小隔间,还能洗澡。你还可以花上半克朗住得“特殊点儿”,其实也就是住旅馆。罗顿酒店外表很气派,只有一样不好:管得太严,做饭、打牌什么的统统不允许。

码头工人说:“哈哈,说不定我会把你打烂!老东西!”

罗顿酒店的客房总是满员,我想这是他们最好的广告。布鲁斯酒店也不错,一晚上的费用是一先令一便士。

老人说:“那就试试吧,你这个王八蛋!我比你大30岁,不过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能把你揍得屁滚尿流!”

接下来,要说干净,那就数救世军旅馆了,房费每晚七便士或八便士。每家店的卫生状况都不太一样(我住过一两家,觉得跟普通旅馆也没什么区别),不过大部分是干净的。房间内的浴室也不错,要是你想洗澡,得另外掏钱。花一先令,你就能要个小套间。那些每晚八便士的寝室,床很舒服,不过住的人太多(按照规定,每个寝室至少住40个人),床铺之间挨得又太近,想睡个好觉是不太可能的。除此之外,规定太多,让人不由得想起监狱和救济院。那些把干净放在第一位的人适合住救世军旅馆。

码头工人说:“闭嘴,你这个老东西,等会儿再收拾你!”

再回头说说那些普通旅馆。不管你是花七便士还是八便士,房间都挤得不行,闹腾得不行,床铺不是一般的脏,不是一般的不舒服。唯一好的一点就是气氛懒散,厨房很温暖,有种家的感觉,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你都可以在里面找个地方放松一下。房间又小又脏,不过倒是个交际的好去处。据说,女人的寝室比男人的还要脏,这地方很少有夫妻房。其实,对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来说,自己在男寝室睡,而妻子在女寝室睡,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就听老人说:“你这个——!”

此时此刻,在整个伦敦,像这样的租客至少有15000个。其实,对一个每周挣两英镑或者不足这个数的单身男士来说,住这种地方还是挺方便的。每个房间都有家具,房租还不贵,有免费的炉火可以用,还能洗澡,交个朋友什么的。像这样的地方的确不好找。至于脏,那就算不了什么了。而在有的旅馆,钱也付了,可要想睡个好觉就不可能了。租客付了钱,得到的却是一张长五英尺、宽两英尺六英寸的床,床垫是硬的,还凸起几个大包,枕头就像一块木头,盖的东西是两条棉床单和两条灰色的、散发着臭气的被单。冬天有毛毯,可数量并不够。一间屋里至少摆着五张这样的床铺,有的还摆着五六十张,床铺间的距离是一码或者两码。很显然,在这种地方睡觉是睡不好的。像这么拥挤的地方恐怕只有兵营和医院了。在公立医院病房,一个人连想睡个好觉的念头都没有。在兵营,很多士兵挤在一起,不过他们的床铺不错,人又健康。而在普通旅馆里,几乎每个租客都患有慢性咳喘,有很多人还患有膀胱方面的疾病,晚上总是不停起夜。喧闹不止,睡觉是不可能的。据我观察,在这样的旅馆里,没有一个人晚上的睡眠时间能够超过五个小时。一个人付了七便士甚至更多却在这种烂地方睡觉,真是骗人!

我在彭尼菲尔茨住的最后一个晚上,有两个租客吵起来了,那场景真令人讨厌。一个七十岁左右、靠领取抚恤金生活的老人,光着上身(他正在洗衣服),用很难听的话骂一个背朝火炉、长得挺敦实的码头工人。借着炉火发出的光,我看到了这个老人的脸,他因悲愤差点儿哭了。很显然,这儿发生了严重的事。

登记注册的确有点儿用。目前,伦敦市委颁布了旅馆方面的各种法令,不过他们不是为了租客的利益才这么干的。伦敦市委只是在禁止租客饮酒、赌博、打架等方面颁布了法令,对旅馆内的床舒不舒服这种事却不闻不问。其实,这种事很容易办——比禁止赌博要好办多了。比方说,旅馆老板都得为租客提供舒适的被褥和更舒适的床垫,而首先要做的是把寝室隔成一个个小单间。房间小一点无所谓,最重要的是一个人睡觉的时候能有一个私人空间。要是这些事能强制执行的话,那么肯定就会发生一个巨大的变化。凭租客付的那些房钱,把旅馆弄得舒服点不是不可能的。克洛顿市(35)的旅馆,每晚房费是九便士,可人家都是一个个的小隔间,床铺也不错,还有椅子(旅馆内一般没这种东西,这是一种极大的奢侈),厨房在地上而不是在地下室里。同样是每晚九便士的房费,为什么别的旅馆就不能达到这个标准,我觉得没有理由。

小号上落下几滴唾沫。母亲和孩子吼叫着消失了。这地方比巴黎怪多了。

当然了,旅馆老板肯定反对这么做,他们现在的利润是很丰厚的。每家旅馆一晚上就能有五英镑或者十英镑的进项,还没有坏账(赊账是明令禁止的),除去租金,花费是很少的。任何改进都意味着租客的流失,利润的减少。还有,人家在克洛顿市的旅馆花九便士享受的那叫什么样的服务?政府只要颁布几条相关法令,再加上有力的执行,全英国的普通旅馆都能变成那样子。如果当局能够切切实实地替租客考虑,能够真正关心一下这个问题,那么他们首先应该做的就是让旅馆变得舒服些,而不是执行房客们永远都无法忍受的愚蠢的限令。

“自己玩儿去!”做母亲的大声叫喊着,“我把你弄到这儿来给你买把小号是为了什么?你想不想到我的膝头上来?你这个小杂种,自己去玩儿吧!”

流浪结束,新生活开始

在中塞克斯街,在人潮涌动的市场上,一个衣衫褴褛、拖曳着走的女士,正用力拉扯着一个五岁的小捣蛋鬼。她在小捣蛋鬼面前摇晃着一把小号。小捣蛋鬼在号哭。

离开下宾菲尔德临时救济站,我和培迪靠给一户人家在花园里拔草、打扫挣了半克朗,在科姆利睡了一个晚上,然后我们俩步行返回了伦敦。过了一两天,我和培迪分开了。B又借给我两英镑,我只要能坚持八天就行,因此我的麻烦算是结束了。我要照顾的那个低能儿的情况比我事先想的要严重,不过并没有严重到让我想要重回临时救济站或者杰汉·科塔德小客栈的程度。

“亲爱的朋友们,让他们把话说完好吗?就这样,让他们说。别吵!——不,不,回答我。你们俩能让我看看上帝长什么样子吗?要是你们俩能让我看看他长什么样,我就信他。——哦,闭嘴,别打断他们的话!——你们俩别说了!——一夫多妻主义者!——嗯,关于一夫多妻制该说的还不少呢。别让女人掺和这种事。——亲爱的朋友们,能不能——不,不,别耍滑头。你们俩见过上帝吗?你们俩碰过他吗?你们俩跟他握过手吗?——哦,别吵,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吵!”等等。我听了20分钟,挺想对摩门教有点儿了解,可这个集会除了大吵大闹外,一点儿用处也没有。街头集会的命运大都是这样的。

培迪去了朴次茅斯,他在那儿有个朋友,也许能帮他找份工作。自那儿以后,我就再没见过他。刚才,我得到消息,说他被汽车撞倒,死了,不过也许告诉我的那个人把他跟别的人弄混了。三天前,我才得到波佐的消息,他目前在旺兹沃思(36),当乞丐已有14天了。我觉得他不怕蹲监狱。

盯着街上的行人看是件有趣的事。伦敦东区的女人们是漂亮的(可能是混血的缘故)。莱姆屋区(6)挤满了东方人——中国人、吉大港(7)人、卖丝质围巾的德拉威人(8),甚至还有几个锡克教徒,没人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到处都能看到街头聚会。在白教堂区,有号称“唱福音”的人决意将你从地狱中拯救出来,前提是你得给他六便士。在东印度码头,救世军正在举行礼拜仪式。他们唱着“这里有像犹大一样卑怯的人吗”,而另外一拨人则唱着“该怎样处置一个喝醉的水手”,于是,两帮人对着唱。在塔山,有两个摩门教徒正在发表演讲。他们旁边的平台周围有群人正在抗议,又喊又叫,不让他们再说下去了。有人公开抨击他们的一夫多妻制。有个瘸腿、留着胡子的人,显然是一个无神论者。他听到了“上帝”这个词,正在愤怒地质问他们,这时人群中响起一阵让人感到困惑的噪音。

我的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故事很琐碎,我只希望它能像一本游记那样引起读者的一点儿兴趣。我至少可以说,要是你身无分文,那么就会有一个这样的世界在等着你。过段日子,我还想更彻底地把这个世界探索一番。我想认识一些像马里昂、培迪和乞丐比尔这样的人。不是偶尔谈谈就算了,我想对他们有更深切的认识;我想知道洗碗工、流浪汉和睡在泰晤士河岸上的那些人心里真正想的是什么。目前,我觉得自己对贫困只是了解了一点儿皮毛。

一整天我都在街上晃悠,东边最远到过沃平区(4),西边最远到过白教堂区(5),在巴黎待过了,觉得这里要干净得多、安静得多,也荒凉得多。这里没有电车发出的尖叫声,没有嘈杂痛苦的后街生活,也没有当兵的在广场上大声喧哗。这儿的人穿得要好些,脸漂亮些,也温柔些,没有法国人那种凶暴的个性和恶意。这儿喝醉酒的人要少得多,也不那么脏,吵架的也少,更多的是懒散。三五成群的人站在角落里,稍微有些营养不良,不过每隔两个小时,这些伦敦人就会“喝一杯茶,吃两片面包”。这儿的空气中似乎缺少巴黎的那种兴奋。这里有的是水壶和劳动力市场,而巴黎却是小酒馆和血汗工厂的聚集地。

我自己穷过,并从中获得了一两点感悟,在此我想拿出来跟读者一起分享。我再也不会认为所有流浪汉都是醉醺醺的恶棍;施舍一便士给乞丐时,我再也不会盼着他能对我表示一点儿谢意;看到那些失去工作的人缺乏活力时我也再不会感到吃惊;我再也不会捐钱给救世军;再也不会当掉自己的衣服;再也不会拒绝别人发给我的传单;再也不会觉得在高级餐馆吃饭是一种享受。这只是个开始。

他想不出别的花项了。他平日里吃的是面包、人造奶油和茶——将近周末时,他没钱买牛奶,只能吃干面包、喝茶。还有,他的衣服可能是人家捐助的。他似乎对现状很满意,跟食物相比,他更看重他的床和炉火。不过,每周有10先令的收入,花点儿钱刮刮胡子,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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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旅社一个晚上是九便士——一周下来就是五先令三便士。每周六刮一次胡子,每次三便士——加在一起就是五先令六便士。还有,每个月要理一次发,每次六便士。除此之外,还得花四先令四便士买吃的和浆果。”

(1) 位于伦敦下游42公里处泰晤士河河口的一个港口。

租客中还有两三个靠抚恤金度日的老年人。在见到他们以前,我还从未想到过在英国竟有一点儿收入也没有、光靠每星期几先令抚恤金度日的老年人。无论怎样,这些老年人也没有别的收入。其中有一个很健谈,我问他是如何活着的。他跟我是这么说的:

(2) 伦敦南部的一个区。

我喜欢这间厨房。它深藏于地下,屋顶很低,又热,煤烟让人昏昏欲睡。炉火发出的光照进墙角里,形成黑丝绒般的影子,整间屋就靠它照明了。屋顶上系着几条绳子,上面挂着一些破旧的衣物。这儿的租客大多是码头工人,端着炒锅在炉子上忙活着,红色的光打在他们脸上。有些人半裸着身子,他们洗好了衣服,正等着晾干。晚上,会有人玩拿破仑纸牌和西洋跳棋,还会有人唱歌——《我是个小伙子,我父母做错了什么》是大伙儿最喜欢的一首。还有一首关于海难的歌大家也很喜欢。有几次,夜深时,有人拎着一桶滨螺进来了,买得很便宜,就在大伙儿中间分了。在这间公寓里,分东西很常见,大伙儿都觉得给一个失去工作的人饭吃是天经地义的事。租客当中有一个面色苍白、形容枯槁的小伙子,看样子他时日不多了。人们说他的毛孔是褐色的,在疯人院里住过,身体被切开过三回。别的人经常喂他饭吃。

(3) 位于伦敦塔西北部的一座高地,刚好在伦敦市边界之外。

地下有一间公共厨房,租客都可以用。燃料是免费的,锅碗瓢盆、茶壶和烧烤用的叉子随便用。里面还有两个大火炉,一年四季都烧着。管火、打扫厨房和铺床的工作由租客轮流做。租客中有一个叫史蒂夫的码头工人,年纪大一些,长得很帅气,看模样像是诺曼底人,是这儿的头头儿。租客之间发生了什么争执,或者有谁因为拖欠房租被赶出去等等这种事都由他来调停。

(4) 伦敦东部的一个区。

靠这八先令,我活了三天四夜。我在滑铁卢路住得很不舒服,于是搬到东部,在彭尼菲尔茨的一家公寓住了一个晚上。这家公寓很具有代表性,在伦敦,像这样的公寓有几十家。这家公寓可以提供50到100人的住宿,由一个“代理人”负责经营——代理人是老板的代理人,因为这类公寓都属于营利性的企业,老板都是有钱人。我们那间宿舍住着15到20个人,床铺也是又冷又硬,不过床单倒不像一个礼拜没洗过的样子。从这一点看,的确有改进。房租从九便士到一先令不等(一先令的宿舍床与床之间相隔六英尺而不是四英尺)。按规定,房租必须在晚上七点之前付清,不然的话就只能被赶出去了。

(5) 犹太人居住区。

公寓的过客

(6) 位于伦敦东区,昔日为华人聚集区,以脏乱出名。

诗的最后一个字不知被谁给刮掉了。英国就是这个样子。一杯茶、一份面包花掉了我三个半便士,这样一来,我的口袋里就只剩下八先令两便士了。

(7) 孟加拉国海港城市。

会被称为肮脏的……

(8) 居住在印度南部的一个种族。

偷糖的人,

(9) 伦敦东部的一个区,位于查令十字街东4.6英里处。

在我的高背长椅旁边的墙上有一则公告,上面写着:“不许往口袋里装糖。”公告下面有一首残诗,不知是哪个富有诗人气质的顾客写的:

(10) 英国的一家食品公司,专门生产小块装食品,如牛肉块儿、鸡块儿等。

她把我点东西重复了一遍:“一杯茶外加一份面包!”这句话就跟巴黎的咖啡馆里侍者喊的那句“一杯红葡萄酒”一样不朽。

(11) 唱诗班或者会众应答牧师时唱的应答文、应答歌。

她注视着我:“这儿没有黄油,只有人造奶油。”说这话的时候她显出一副吃惊的样子。

(12) 伦敦的一家连锁酒店。

“给我来一杯茶、一份面包和一些黄油。”我对那姑娘说。

(13) 威廉·布斯(1829—1912),救世军的创办者。

我穿过泰晤士河,向东走了很长一段路,来到位于塔山(3)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这家咖啡馆非常普通,在伦敦像这样的咖啡馆有上千家。相比巴黎的咖啡馆,这家显得奇怪而洋气。里面通风不是太好,有流行于上世纪40年代的高背长椅,当天的菜单用肥皂写在一块玻璃上,还有一个14岁的姑娘负责上菜。干粗活儿的那些人把食物用报纸一包就开始吃,用一种类似于瓷杯子的大杯子喝茶。一个角落里有个犹太人,把头埋进盘子里,正在充满负罪感地大口吃着熏猪肉。

(14) 英国旧币单位,一克朗为五先令。

我总共睡了差不多一个钟头的觉。清晨,朦胧中我觉得有个棕黄色的大东西朝我袭来。睁开眼一看,原来是那个水手的一只大脚,从被子底下伸出来,挨近了我的脸。这只脚呈深棕色,跟印第安人的差不多,上面还粘着泥。屋里的墙像患了麻风病一样。床单三个星期没有洗过了,几乎变成了赤褐色。我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下了楼。地下室里有一排洗脸盆,两条滑腻的毛巾。我口袋里装着一块肥皂,刚要洗,就见每个洗脸盆上都粘着一条条污迹——这种脏东西粘得非常牢靠,黏糊糊的,黑得像鞋油一样。我脸都没洗就出去了。总之,这家旅馆不像描述的那样既便宜又干净。不过,后来我发现,它是一家相当具有代表性的旅馆。

(15) 指同性恋者。

“闭嘴,哦,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快闭嘴!”

(16) 韦斯巴芗(9—79),罗马皇帝,于69—79在位。

等到了床上我才发现床硬得就像一块木板,一个圆柱形的硬东西被当作枕头,就像一块木头。这比在桌子上糟糕多了,床不足六英尺长,还非常窄,床垫凸出来一大块,得使劲儿抓住才能不掉下来。床单上沾满了臭汗味儿,我都不敢让它碰我的鼻子。还有,被子都是用床单做的,里面夹着一层薄薄的棉花,这种东西根本不保暖。整个晚上都有人在乱折腾。差不多每隔一个小时,我左边床位上的那个人——我觉得是个水手——就会起来一次,先骂一通,再点起一支烟。还有一个人,好像膀胱出了点儿毛病,一晚上要起来六七次,对着他的夜壶很响地撒尿。墙角里患有咳嗽病的那家伙每隔20分钟就会咳嗽一通。这家伙咳嗽得很有规律,他一咳嗽外面有条狗就会跟着狂叫。不用问,只要外面的狗一叫,这家伙肯定在咳嗽。这人咳嗽时发出的声音讨厌得难以形容,一边吐气泡,一边干呕,似乎他咳嗽的时候,肠子也跟着剧烈翻腾一般。有一回,他划着了一根火柴,我这才看清他的脸。他已经很老了,灰白色的头发,深陷的脸,就像一具尸体。他把裤子套在脑袋上,当作睡帽。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很讨厌睡帽这种东西。每次他咳嗽或者那个水手骂街的时候,旁边床位上一个困倦的声音就会响起:

(17) 金牛座α星,是天空中最亮的星之一。

付完钱,小男孩儿领着我走上一段摇摇晃晃、没有灯光的楼梯,然后走进一间卧室,里头有一股止痛药和脏床单的甜臭味儿。窗户似乎被封死了,刚进去的时候,污浊的空气差点儿让我窒息。屋子点着一根蜡烛,我看了一下,房间面积是15平方英尺,高8英尺,一共有八个床位,六张床上已经有人住了。这些人都穿着衣服,身材臃肿而奇怪,甚至连每个人的靴子都堆放在身上。有人在角落里卖力地咳嗽着,那样子真让人恶心。

(18) 只有在非常熟的朋友之间或者长辈称呼晚辈时才直接称“你”。在印度,一个英国人是不能容忍被本地人称“你”的。

“要租床位吗,先生?一先令就行。”

(19) 伦敦的一座地标性教堂,位于特拉法尔加广场东北角。

那是一栋高大、破旧的楼房,从窗户里透出昏暗的光,有的窗户上还糊着棕色的牛皮纸。我走进一条石头铺就的小道,一个脸色苍白的小男孩儿,好像还没睡醒,从一扇通往地下室的小门旁边出来了。地下室里传出窃窃私语的声音,一股热浪从里面涌了出来,还有一股干酪的酸味儿。那小男孩儿打了个哈欠,伸出一只手。

(20)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画家。

“哦,”那人说,“你去街对面那栋房子看看,就是招牌上写着‘单身男人好床位’的那栋。那地方不错,的确很不错。我常在那儿住,又便宜,又干净。”

(21) 横跨泰晤士河的一座桥,因位于伦敦塔附近而得名。

晚上11点左右,我开始找住的地方。我听说过那种廉价客栈(顺便提一句,这种地方不叫廉价客栈),我觉得花上四便士租一个床位就差不多了。我在滑铁卢路上看到有个人正站在马路牙子上,看样子是干粗活儿的。于是我走上前去问他,我说我破产了,想找一个最便宜的床位。

(22) 古希腊早期喜剧代表作家。

我在街上一直待到很晚,我一直在流浪。现在这个样子,我有点儿担心警察会把我误认为是流浪汉,把我抓起来。我不敢跟任何人说话,我一张嘴,他们肯定会察觉出我的嗓音和衣着之间的那种不相称(后来我才发现,这事根本没发生过)。穿上新衣服,我马上就来到了一个新世界。刹那间,似乎每个人的态度就都变了。我帮助一个小贩把他弄翻的手推车扶起来,他微笑着对我说了一句:“谢谢你,老兄。”这辈子没人叫过我老兄——都是身上这套衣服的功劳。还有,我生平第一次注意到,女人对男人穿得好与坏的反应的差别竟有那么大。一个穿得很破烂的男人经过她们身旁时,她们赶紧躲开他,脸上那厌恶的样子就像见了一只死猫一样。衣装是一种很有魔力的东西。不管怎么说,穿得跟流浪汉一样,第一天很难不会有一种被人家瞧不起的感觉。这就像蹲监狱一样,在里面待的第一个晚上你也会觉得很丢脸。那种感觉没有来由,却很真实。

(23) 当时的一份杂志。

那堆衣服里有一件外套,以前是深棕色的,现在已褪了色,还有一条黑粗布裤子,一条围巾外加一顶布帽子。我的衬衫、袜子和靴子没有当,口袋里还装着梳子和剃刀。穿上这套衣服,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以前我经常穿破衣服,可跟这一身一点儿都不一样。这一身不仅脏,没形,咳,怎么说呢——反正很不雅观,有点儿像古代人穿的那种破衣服,跟单纯的破烂儿很不一样,就像是卖鞋带的那种人穿的,也可以说是流浪汉那种人穿的。一个小时后,在朗伯斯区一家店铺的镜子里,我看到了一个长相非常猥琐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个流浪汉),径直朝我走来,等我定睛一看,发现镜中人正是我自己。我的脸上已经抹上了一层灰尘。灰尘这种东西向来一视同仁,你穿得很体面的时候,它不侵扰你,可等你的翻领没了,它就会从四面八方朝你飞来。

(24) 位于伦敦市中心的国王十字地区,于1852年启用,西面就是圣潘格拉斯车站、不列颠图书馆和尤斯顿车站。

我跟他说想换一些旧衣服,值多少钱让他看着给。他想了一会儿,拿出几件又破又脏的衣服,扔在柜台上。“钱呢?”我问,盼着他能给一英镑。他一噘嘴,拿出一先令,放在那几件破衣服旁。我没跟他计较——我本来是想跟他争论的,可刚张开嘴,他就伸出一只手,做出一副要把那钱收回去的样子。我看出来了,我完了。他让我在店铺后面的一间小屋子里换了衣服。

(25) 伦敦市中心一个主要的道路交叉口。

“东西不怎么样,”他说,“确实是很烂的东西。你想卖多少钱?”(其实衣服质地很好)

(26) 创刊于1841年的一份伦敦周刊杂志,以滑稽的讽刺画闻名。

为了卖掉衣服,我去了朗伯斯区(2),那儿的人都很穷,有很多卖旧衣服的店铺。在第一家店铺,店主态度很友好,却不愿帮我的忙;第二家店铺的老板态度很粗鲁;第三家店铺的老板是个聋子,也许是装聋作哑;第四家店铺的老板是个一头金发的大块头年轻人,浑身上下都是粉红粉红的,就像一根火腿。他看了一眼我身上穿的衣服,然后一脸鄙夷地用大拇指和食指摸着它们。

(27) 宙斯之子,完成了十二项艰巨任务的大力士。

第二天早晨,我有了主意。无论如何,我还得去向B借点儿钱,但这事太丢人了,与此同时,我还得偷偷摸摸地活着。过去的经验告诉我,千万不能把那套最好的衣服当掉。除了那套第二好的衣服,我可以把所有的东西寄存在车站的衣帽间。我要用那套第二好的衣服换些便宜的衣服穿,说不定人家还能找给我一英镑。要想靠30先令活一个月,我必须穿破衣服——当然了,越破越好。究竟30先令能不能撑一个月,我不知道,毕竟我对伦敦不像对巴黎那么熟悉。或许我可以去乞讨,把鞋带卖掉也行。我记得我在一份报纸上读过一篇关于乞丐的文章,文章说这帮家伙把2000英镑缝进了他们的裤子里。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在伦敦饿死,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

(28) 20世纪以前,要是某个人的狗咬了别人一口,狗主人担负责任的前提是他知道他家的狗会咬人,所以好多养狗的人在碰到这种事情时往往搬出这条法律为自己辩护,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一种恶果:狗咬第一口是白咬。

我来到街上才想起应该再向他借点儿钱。还有一个月呢,我身上只剩下了十九先令六便士。这个消息让我大吃一惊,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我在街上晃了一天,到了晚上,我实在想不出伦敦哪儿有便宜的床位,于是便去了一家“家庭旅馆”,房费是七先令六便士。交完钱,我身上只剩下十先令两便士了。

(29) 为了保护英国农民和地主免受来自外国的谷物的竞争,英国政府颁布的一道限制或禁止谷物进口的法律,施行期限为1815年到1846年。

我去了B的办公室,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我的幻想破灭了。“真对不起,”他说,“要雇你的那个人出国了,耐心点儿,一个月后他就回来。坚持一个月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30) 1642年到1651年,对英国历史产生巨大影响。

接着,船沿着蒂尔博瑞港口慢行。河岸上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座巨大的酒店,墙都是用灰泥粉刷的,顶上还有几个小尖塔。站在英国的海岸上望去,酒店就像几个笨蛋注视着的一家收容所的外墙。“法国建筑师设计的。”我向他们保证。又过了一会儿,当火车穿过东区的贫民窟慢慢爬过伦敦时,我还在夸赞英国的建筑之美,似乎一点儿也不能说英国不好。现在我回家了,再也不用过那种穷日子了。

(31) 指1381年发生在英国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苦难的下层农民要求改变现有的封建制度,于是揭竿而起,尽管起义最后以失败告终,却标志着英国农奴制走向终结。

“英国的建筑好看吗?”那对夫妇问。“棒得不得了!”我说,“你们俩的确应该看看伦敦的雕像!巴黎太粗俗了——一半是浮华,一半是贫民窟。可伦敦——”

(32) 原型为位于泰晤士河下游约10英里处的一个叫作“泰晤士河畔亨利”的小镇。

旅程中,我跟一对来自罗马尼亚的夫妇攀谈起来。他们还是孩子,准备去英国度蜜月。他们问了我无数个关于英国的问题,我大言不惭地向他们吹嘘。马上就回家了,我心里很高兴。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穷了这么久,在我看来英国似乎成了天堂。英国的确有很多东西吸引着你回家:浴室,扶手椅,薄荷酱,烤得非常地道的新土豆,棕黄色的面包,橘子果酱,用真正的啤酒花酿制的啤酒——这些东西真的很棒,前提是你能买得起。你有钱的时候,英国还真是个不错的国家。当然了,我还有一份照顾弱智儿的工作,穷肯定是穷不了了。一想到自己不再是个穷人,我就变得非常爱国。那对罗马尼亚夫妇问得越多,我就越赞美英国。天气啊、景色啊、艺术啊、文学啊、法律啊——总之,英国的一切都是完美的。

(33) 发行于1843—1940年的一份英国周报。

“27个男人,16个女人,一块儿睡在交谊厅里。今天早上,没有一位女士洗过脸。男人们去洗手间了;女人们拿出化妆盒,脸也不洗,直接抹粉。我的问题来了:性别在这种场合是次要的吗?”

(34) 英国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1771—1832)发表于1823年的一部小说。

我取道敦刻尔克和蒂尔博瑞(1),坐客轮的三等舱回英国。走这条路穿越英吉利海峡,花费最少,却并不是最糟糕的。要想在船舱里睡觉,得另外掏钱,索性我跟三等舱的大部分乘客一块儿睡在轮船的交谊厅里。那天的情景我在日记中有记录:

(35) 英国南部城市。

幻想与现实

(36) 伦敦西南部的一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