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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狂的人

这几天,白牙发现史密斯越来越想接近它,觉得那双不断伸过来的手预示着某种邪恶。于是,这段时间,它都没有呆在帐篷里,而是警觉地躲了出去。一天晚上,白牙看到史密斯不在,才小心翼翼地溜进帐篷,长舒一口气,趴在地上休息。

但史密斯无论如何都抓不住白牙。过了两天,他无奈地对格雷说:“你得帮我抓住它。”

白牙刚趴下,格雷就拿着那瓶酒,东倒西歪地走了过来,将一根皮带套在它的脖子上。格雷在白牙面前坐下,一手握着皮带,一手拿着酒瓶,咕咚咕咚地把酒倒进嘴里,喝得痛快极了。

“你要是能抓住它,那就带走好啦。”格雷说。

过了一个小时,白牙听见远处传来人的脚步声。它听出来人正是史密斯,忍不住又竖起了毛发。这时,格雷已经睡着了。白牙赶紧站起来,轻轻地撤退,试着将皮带从主人手里拉走。不巧的是,格雷醒了过来,又紧紧地抓住了皮带。

最后,格雷什么都没有了,可他还是想喝酒。这时,史密斯又向他提起卖白牙的事,不过这次他要用一瓶酒换白牙,而不是用钱买。格雷急不可耐地同意了。

史密斯走进来,站在白牙身边。白牙抬起头,对他发出轻微的叫声,紧紧地盯住他那双手。史密斯伸出手来摸白牙的头,白牙立刻紧张地大叫起来。突然,白牙像蛇一样猛扑了过去,用尖利的獠牙发起攻击,把史密斯吓得够呛。格雷很生气,用棍棒使劲敲白牙的头。白牙畏缩了,乖乖地趴在地上。但它仍然紧张地盯着史密斯的一举一动。它看见史密斯出去了一趟,再进来时,史密斯手里拿着一根很粗的棍棒。格雷把皮带头交到史密斯手里,史密斯拉着皮带往外走,可白牙趴着不动。于是,格雷用棍棒狠狠地朝白牙的身上打去,白牙只好站了起来。不过,白牙一站起来就向史密斯猛扑过去。史密斯对此早有防备,挥起棍棒,在白牙身子还停在半空时,就将它狠狠地打落在地。顿时,白牙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旁边的格雷哈哈大笑,对史密斯点头称赞。史密斯又拉紧皮带,白牙不得不挣扎着爬了起来。

史密斯非常狡猾,他自有办法让格雷卖掉白牙。他非常了解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知道他们没有喝过酒。他经常去格雷的帐篷,每次都带一瓶威士忌酒。威士忌酒能让人上瘾。格雷染上了酒瘾,千方百计想弄到更多的酒喝。于是,他把皮毛、手套和鹿皮鞋换来的钱都用来买酒喝,而且他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了。

白牙明白这个人有办法对付它了,于是,它只好忧心忡忡地紧跟着史密斯走了。它一路上夹着尾巴,轻声哀叫着。史密斯紧握棍棒,时刻对白牙保持警惕。

原来,史密斯想要买走白牙,但格雷拒绝做这笔生意。格雷这次做买卖发了大财,比他预想的多赚了好几倍,他什么都有了。再说,白牙很珍贵,是他所拥有的雪橇狗中最强壮的一只,而且还是一只难得的领头狗。在马更西河和育空河地区,再也找不到一只像白牙这么优秀的狗了。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当然,这也是史密斯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一想到白牙的凶残,就立刻两眼放光,不住地用舌头热切地舔着嘴唇。可是,无论他出多高的价钱,格雷都不为所动。

回到交易站,史密斯将白牙拴住,就去睡觉了。过了一个小时,白牙开始咬皮带,只用了几秒钟就将皮带咬断了,它急切地转身跑回格雷的帐篷。白牙对史密斯根本没什么好感,它觉得自己是属于格雷的,格雷才是自己的主人。

一天,白牙正趴在格雷的帐篷里。远处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不必等到亲眼看见那个人,白牙便知道史密斯来了。史密斯进来后,白牙立即站了起来,悄悄溜到帐篷边。它看见史密斯和格雷在说话,但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史密斯用手指了一下白牙,白牙立刻慌张地往后退。看到白牙紧张的样子,他笑了起来。白牙非常气愤,但当着主人的面又不敢发作。它隐隐约约地感到不安,便悄悄地向茂密的树林中溜去,一路上还不住地回头,担心他会跟过来。

白牙回到格雷身边后,格雷又用皮带牢牢地拴住了白牙,第二天早上,再次将它交给了史密斯。史密斯非常生气,用鞭子和棍棒狠狠地揍了白牙一顿。这是它第一次被打得这么惨。

白牙对好坏理解得很简单:凡是让它感觉舒服的、能减轻痛苦的东西都是好的;凡是充满危险、会带来伤害的东西都是坏的。白牙对这个长相丑陋的人没有好感,因为在它看来,这个人长得奇形怪状的,总是一副偷偷摸摸的样子,就像沼泽地里升起的薄雾,浑身都散发着毒气,内心一定十分险恶。白牙感到他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是个坏东西,因此理所当然地讨厌他。

史密斯很喜欢打白牙,好像这是他的一件乐事。他向白牙挥舞着鞭子、棍棒,听着白牙发出无可奈何的惨叫,他的脸上会露出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情。史密斯表面上看起来很凶狠,实际上却是个懦夫。他的凶狠是懦夫式的凶狠,就像兔子有时也会咬人一样。在外面,别人奚(xī)落他、嘲笑他、打骂他,他只能畏畏缩缩、哭哭啼啼。但一回来,他就将仇恨发泄在比他弱小的白牙身上。

史密斯非常喜欢白牙凶残的个性,很想将白牙弄到手。从一开始,他就尽可能地讨好白牙,对它轻声细语地说话,不断地伸出手抚摸它。但白牙不喜欢这个男人,觉得他身上有种残忍的东西,对他总是不理不睬的。可史密斯毫不气馁(něi),继续向白牙示好。白牙被惹得不耐烦了,就对他竖起毛发,龇牙咧嘴,发出警告。

当格雷将皮带套在白牙的脖子上,又将皮带头儿交给史密斯时,白牙就明白了,自己的主人要它跟着史密斯离去。史密斯将它拴在交易站外,它同样明白,他要它老老实实地呆在那儿。如果它不顺从这两个神的意愿,就要挨打,受到惩罚。它以前见过狗更换主人,也见过逃跑的狗像它现在一样被打。白牙很聪明,对这些都非常清楚,可它还是无比忠诚,这种品质的力量比聪明更强大。虽然它不太喜欢格雷,但它对格雷十分忠诚,它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主人。格雷是它的神,是它的主人,尽管格雷抛弃了它,它仍对他满怀依恋。因此,它才会冒着被惩罚的危险跑回格雷那里。

史密斯在交易站里做苦活,还给其他人做饭、洗盘子。站里的人就像容忍一个怪物一样容忍他,他们不敢小瞧他,相反,还很怕他,因为他们担心他会偷偷地在饭菜里下毒;可又不能不让他做饭,他们觉得总要有一个人做饭,而且史密斯很擅长做饭。

史密斯狠狠地揍过白牙后,把它拖回了交易站。这次,他用一根棍子将白牙牢牢拴住。到了晚上,所有的人都睡下后,白牙又开始咬拴它的棍子了。木棍牢牢地系在它的脖子上,它很难咬得到。它拼命地弯曲脖子,绷紧了肌肉,这才叼住木棍,不过只能咬住一点儿。但它很有耐心,一次次地努力,终于咬断了木棍。还没有哪只狗能做到这样的事,白牙却做到了。天刚亮,它就跑出了交易站,脖子上还挂着半截木棍呢。

谁也不知道这个人真正的名字,人们都叫他“美人史密斯”。可他一点儿也不美,相反,他丑得出奇,那个称呼是个反语。他身材矮小、瘦削,头瘦得像一个尖儿,因此他小时候曾被人叫做“尖头”。他的头发黄黄的,没有几根,看起来很脏,好像从来没有洗过似的;眼睛大得吓人,像两个铜铃,而且相距很远;脸大得与身体不成比例,就像肿了一样;脸上长着络腮胡子,与头发连成一片;下巴宽大厚实,向下突起,一直拖到胸口;牙齿又大又黄,露出两颗最大的尖牙,就像动物的獠牙。他长相丑陋,看起来很凶,实际上却软弱得要命,动不动就哭哭啼啼,比任何人都胆小,是个不折不扣的懦夫。

白牙再次跑回格雷那里,可是格雷第三次抛弃了它。格雷又用皮带套住它,把它交给了史密斯。这一次,它被打得更惨。

围观的人群中,有一个人很特别。他比任何人都热衷于欣赏这种搏斗,一听到船靠岸时发出的汽笛声,他就飞快地奔了过去;当白牙和狗群的战斗结束后,他便感到非常失落,逗留一阵子,才慢慢回到交易站。如果有一只南方来的狗被狗群咬得发出恐怖的尖叫声,这个人就兴奋得乱蹦乱跳,忍不住大喊大叫。在整个过程中,他尤其注意白牙,总是贪婪(lán)地盯着白牙,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史密斯发了疯似的用鞭子抽打白牙,格雷则在一边袖手旁观。在格雷看来,白牙不是他的狗了,不必再保护它。白牙被打过后就病倒了。如果挨打的是一只南方狗,可能早就死掉了,但白牙没有。白牙的成长环境已经将它锻炼得非常坚强,让它能够奇迹般地撑下去。起先,它被打得瘫软在地上,根本无法动弹,史密斯只好等了半个小时。它稍稍恢复精神后,便又被拉了起来。刹那间,它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但又不得不跟着史密斯再次回到站里。

老手看不起新来者,总希望新来者遇上麻烦。他们特别喜欢看白牙和那群印第安狗在新来者的狗中引起混乱。他们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次观看的机会,只要船一靠岸,就跑到岸边凑热闹。他们期待着白牙发动凶残的攻击,为白牙狡诈的偷袭大声叫好。

白牙被链子拴了起来。它咬不断链子,也挣不脱束缚,只好无奈地趴下去。过了几天,格雷酒醒了,可钱财都没有了,只好按原路返回马更西河,而白牙却被留在了这里,成了怪物史密斯的财产。白牙不清楚什么是疯狂,在它看来,史密斯虽然可怕,但仍是一个神。然而白牙不知道,他最多只能算一个发疯的神,它只懂得要屈服于他,照他的意愿去做。

在这个交易站居住着一小部分白人。由于长期生活在这样一个边远地区,他们自称“老手”。对于刚到这里的人,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还轻蔑地称新来者是“生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