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瞪了!
喂!猎杀你的可不是我呀!
格蕾丝翻了个身,眼皮逐渐变沉,进入了黑甜的梦乡。
“……”
……
当她躺在卧室的床上的时候,一抬眼就看见了对面那个巨大的雄鹿头。
“叮铃铃……”
格蕾丝洗过热水澡之后,就拿着事先准备好的一套干净柔软的睡衣,挤进邻近的更衣室,换好了睡衣。
一阵铜铃声让格蕾丝猛然惊醒。
这种奇怪的分割让这个房间的卧室大得有些空旷,更衣室却狭窄得让人不悦。
她疲惫地从床头柜摸起一盒火柴,刺啦一声点燃了留在床头的蜡烛。
她的更衣室和盥洗室相连,墙壁连着东西走向的那条走廊,卧室则和南北走向的走廊相连。
怀表就在蜡烛不远处,格蕾丝打开它的盖子,发现时间是半夜一点三十六分。
格蕾丝的房间在“l”形走廊的拐角处,因此房间的形状有些奇怪。
走廊里响起有力的脚步声,紧接着,似乎是格蕾丝右侧的房间的门被敲响了。
他刚刚开设这家旅馆也不过两个多月,装修需要的花费太多,他和妻子史密斯太太目前也实在是负担不起。
“请问您需要什么吗,女士?”
但是事出突然,旅馆里没有多余的卧室了,他也只能把格蕾丝暂时安排在这里。
是那个寡言男仆的声音。
原本格蕾丝住得这间卧室,就因为位置不佳和装修风格差劲,暂时被史密斯先生当做不对外出租的房间。
“哦,约翰,是你啊!我想要一片助眠的药,如果你一会儿回来的时候,能再给我送一杯茶的话,那就更好了。”
不过这件事也不能怪旅馆的老板史密斯先生。
“遵命,女士。”
格蕾丝进来的时候被吓了一跳,把自己的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暗骂了一句,就钻进了盥洗室。
格蕾丝露出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谁会把鹿头标本挂在卧室里!
这房子的隔音也太差了,什么都听得清清楚楚!
真是见鬼的审美!
所幸后来的半宿时间,没有人再打扰格蕾丝的睡眠。
因为在她的卧室墙上,一个巨大的雄鹿头标本,就挂在床的对面。
第二天一早,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在餐厅见面的时候,公爵大人就发现总管先生似乎没怎么睡好。
一到房间里,格蕾丝才意识到史密斯先生所说的“不太协调”是什么意思。
用餐的时候,由于和其他住客并不认识,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就分别坐在了史密斯先生的两侧。
就这样,过了一会儿,男仆把两份晚餐送到了公爵大人的房间,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在房间的一小块可以用来会见亲密友人的小边桌旁用了迟来的晚餐,这才回了自己的房间。
餐厅里的礼仪和伊登庄园平时用餐基本一致,只不过因为仆人数量不那么充足,所以难免显得有点忙乱。
现在时间已经到了十点过一刻,史密斯先生建议两人最好吃点东西再睡。
用餐的桌子是一个长桌,如果坐满,应该刚刚好可以供二十人用餐。
由于其他位置都住满了,格蕾丝和公爵大人的房间并不相邻,而是斜对着对方。
眼下餐厅里一共有十六个人,去掉公爵大人和格蕾丝,以及史密斯夫妇之外,剩下的十二人,都是长期住户。
男仆率先一步,把两个巨大的行李箱拎到了两人各自的房间。
因为这里提供的服务可以和乡绅家媲美,需要支付的房租的用餐费用却远远低于自己租别墅的价格,所以确实有一群不那么相信“厄运”的人,选择来这里居住。
“这座房子已经有两百多年了,我和我妻子今年二月份才把它买下来。前几任房主都按照自己的喜好,给二楼的房间做了些简单的装修,所以卧室里的一部分装饰可能看起来不太协调。”史密斯先生略带歉意的说道。
这些人大多比普通人富有,但又算不上是上流人士,金羊毛庄园可以让他们体验自己想要的生活。
史密斯先生从一名女仆手里接过烛台,端着蜡烛,带着公爵大人和格蕾丝往二楼走去。
十二个住客里,有三位女士,九位男士,年龄不一,但应该都在二十岁到四十岁这个范围内,没有过分年轻和过分年老的人。
整个建筑整体风格简洁大方,并不像后来的洛可可风格,总是带有过分复杂的装饰。
大家相处的时候,气氛还算和谐。
这座庄园是典型的巴洛克风格,优美的同时又不缺乏英雄主义的阳刚之气。
在用餐的时候,格蕾丝听着这群人的谈话,确定了男住户里有一名外科医生、一名律师、一名土地代理人和一名退伍军人,其他的人职业暂时不太明确。
公爵大人坚持等了她一会儿,之后四个人才从雨幕中走向金羊毛庄园的大门。
女宾客里有一名女作家、一个和亲戚关系不太融洽但比较富有的“老姑娘”,以及一个最近刚刚搬进来的美貌的女士。
格蕾丝任由那名男仆举着伞,自己转过身,付给车夫一枚一英镑金币,感谢他把他们从火车站送到这里,并给他们推荐了一个看起来住宿条件不错的好旅馆。
这些人聊了一会儿之后,女作家艾略特小姐询问格蕾丝和公爵大人“职业”是什么,当格蕾丝回答自己是个侦探的时候,餐桌上的气氛有一瞬间的凝滞。
此时大雨滂沱,雨滴击打在土地上的声音和巨大的风声让人听不清别人说话的声音。
一位姓加西亚的先生不小心打翻了水杯,男仆约翰连忙走过去收拾残局,谈话被打断,这个话题也就不了了之了。
史密斯先生虽然快六十岁了,但看起来十分健康,不是那种病恹恹的瘦小老头儿。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支付了房费之后,就搭乘马车,往火车站的方向去了。
庄园的男主人,已经五十多岁的史密斯先生,带着一个强壮但沉默寡言的男仆,举着伞过来迎接。
两人都没有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
马车到达金羊毛庄园的时候,海上风暴的影响来临了,外面下起了暴雨。
不过金羊毛庄园里的那个雄鹿头,以及它差劲的的隔音效果,倒是让格蕾丝忍不住在回去的路上抱怨了几句。
两人在车夫的建议下,来到了金羊毛庄园,打算住一晚之后,第二天再回伊登庄园。
她说话的时候,并没注意到,公爵大人在盯着她的脖子。
最晚的火车已经出发,火车站附近的村庄又相对贫穷。
一截雪白的、没有喉结的脖子。
两人从船上下来,再雇人装卸行李,耽误了一会儿时间,天就已经彻底黑下来了。
格雷厄姆似乎有些发育缓慢……
但是因为海上突然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暴,使得他们所乘坐的船只到达港口的时间足足延误了三个小时。
公爵大人又看了看她那细腻光洁的下巴。
原本格蕾丝和公爵大人乘坐的船只,按计划应该在今天下午两点钟靠岸。
既没有喉结,也还没长胡须……
眼下,格蕾丝和公爵大人由于一些意外情况,不得不在这里住下。
不,也许是有的,只不过是那种男孩的细软的胡须,刮掉之后就完全看不出痕迹。
只不过仆人肯定是不太充足的。
然而想一想自己二十三岁的时候,公爵大人的表情就变得有些怪异了。
为此,他们还雇佣了几个仆人,将这处庄园式的旅馆打理得就像是贵族家的宅邸似的。
他自己二十三岁的时候,刮胡子都已经能摸到有些扎手的胡茬了。
这对夫妻算不上富有,他们买下这里,是想要趁着自己还能动,把这里经营成一处有特色的旅馆。
虽然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但是仔细看也绝对能看出淡青色的痕迹。
现在,因为名声上巨大的缺陷,这处带着“诅咒”的庄园,被卖给了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妻。
一般来说,男人的脸上都会有这种痕迹,只不过因为大家已经习惯了,或者说已经默认了这件事,所以往往不会太过注意这一点。
这里的每一个买家,都没能拥有这处房产超过三十年。
但是格雷厄姆似乎一丁点也没有。
历代买下此庄园的买主,无论是贵族、乡绅,还是后来的富商巨贾,他们的经济状况无一例外地在来到这以后急速恶化,最终不得不再把这个地方转卖出去。
难道是因为他是金发吗?
有时候,人们的迷信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好像头发的颜色浅的人,胡子的颜色也很浅……
在它几英里外的村庄里,人们传播着这样一个谣言——金羊毛庄园是一个带着厄运的地方。
为什么不找机会去格雷厄姆的房间看看呢?也许他根本没有剃须用品。
就像被英雄们抢夺的金羊毛一样,金羊毛庄园的命运十分坎坷。
他这样告诉自己,然后不动声色地收回了目光。
金羊毛庄园的第一任主人,已然不可追溯。
金羊毛庄园很快就被两人忘在了脑后,直到半个多月后的一天,一位相貌美丽,举止优雅的女士来到了伊登庄园,向格蕾丝寻求帮助。
希腊神话中,金羊毛是一种稀世珍宝,得到金羊毛就可以得到财富和权力,因此在欧洲部分王室中,金羊毛勋章是最高荣誉。
格蕾丝在自己不太清晰的记忆力,找出了这个人的身份。
据说这个庄园之所以得此姓名,是因为庄园的第一位主人钟爱希腊神话。
金羊毛庄园的住客,麦金蒂小姐。
萨塞克斯郡,距离黑斯廷斯(此处为地名,因黑斯廷斯战役而得名)二十英里以外的一处荒原上,矗立着一座古老的庄园——金羊毛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