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网络小说 > 杀破狼 > 中秋番外

中秋番外

说完,他借着倒茶偷偷瞟了陛下一眼,长庚人在灯下,眉目比平时柔和不少,听到这,就似笑非笑地在桌子底下悄悄地点了点他,然后又从他面前的盘子里夹了根香椿。

顾昀警觉地打断他:“别扯淡,说得好像你见过似的,连我都没见过。”

“道听途说,郭小姐仰慕者很多嘛,”沈易说道,“其中一些人听说了这门亲事,就很不平,酸文假醋地骂他是纨绔子弟——当然,骂他的人自己也是纨绔,不然没这闲工夫——领头的是左相之子,这位仁兄自诩京城第一风流才子,‘才’在哪,大伙都不知道,倒是知道他没事就喜欢倚翠偎红。有一天,这位去了‘香云阁’,会他的红颜知己,刚把裤子脱了,香云阁就走了水,着的正好就是他的雅间。这位丞相公子情急之下,腰带也没找着,拎着裤子一路踩着浓烟飞了出来,从此人送绰号‘飞云公子’,左相因为这事脸上无光,年底就告老了。”

“元和先帝给他订了门亲事,郭大学士之女,”沈易有意挤兑顾昀,就说道,“长得那真是貌美如花、秀外慧中,敢和当年的太子妃——也就是太后娘娘并称双姝……”

陈姑娘没听明白,便问她未婚的夫君道:“那为什么你挨了板子?”

十六七岁的长庚他们已经随着临渊阁云游四方了,闻听老成持重的沈将军还在家挨板子,一帮人顿时伸长了脖子。

顾昀大笑道:“因为这厮不听我的,放完火不敢大摇大摆地走前门,非要从后院跳窗户跑,正碰上沈老爷在那会友,哈哈哈,鬼鬼祟祟地乔装打扮,也没瞒住亲爹的眼。”

“这样一说,也有十多年了,”沈易想了想,说道,“那是西域第一次叛乱之前的事,十六七岁吧。”

香云阁在起鸢楼后面,颇有格调,不少文人墨客汇聚,饭菜也是一绝,但再有格调,毕竟也属于风月场所。亲爹在风月场所里会友,虽说没干什么吧,被儿子撞见,也足够他老人家尴尬得恼羞成怒了,何况这小子还淘气淘出花样了。

众人便催他说。

虽然放火这缺德事,一听就知道是顾昀牵的头,但沈老爷打不着安定侯,只好把一腔怒火都喷在了亲儿子身上,打得他哭爹喊娘,卧榻一个多月。

沈易冷笑道:“跟着你,没让我爹打傻,算他老人家手下留情。”

沈易愤懑地把花球扔给顾昀:“你陪一个。”

“那事太远了,”顾昀说道,“沈季平这个人,从小胆子就一点大,要不是我带着他玩,早就读书读傻了。”

顾昀奇道:“凭什么?”

沈易震惊地看向顾昀,一双眼睛里满是“你怎么什么倒霉事都往外说,不知道丢人现眼吗”。

“凭那事是你一手策划的,要说起来,大帅真是从小就运筹帷幄,香云阁的地形和环境都……”

长庚便问道:“是给教书先生下泻药那事吗?”

顾昀忙道:“陪陪陪,我陪,季平兄,快收了神通吧。”

顾昀以手撑头,在旁边笑,还挺光荣似的。

于是顾昀在陛下意味深长的注视下,一言不发地夹起一根香椿,吞金似的咽了。

沈易一指顾昀:“挨过,因为他。”

直到第三轮击鼓,顾昀还没把那根香椿咽下去,痛苦地屏着息,他把花球安全脱手给沈易,去摸茶碗。

沈将军掏出来的锦囊也应景,那锦囊里的字条写道:“你此生挨过板子吗?最后一次挨板子是因为什么?”

谁知下一刻,本该传给陈姑娘的沈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把花球砸回了顾昀怀里。

他为什么要坐在顾子熹旁边?

正在漱口的顾昀差点把茶水洒在前襟上,茫然地抬起头。

沈易:“……”

“咚”,鼓声停了。

然而顾帅平生不认识“乖乖就范”四个字,他为了逃避醋拌香椿,在内侍鼓声停下的一瞬间,手里悄悄一弹,正打在内侍的胳膊肘上,内侍手筋一麻,整个人往前扑去,鼓“咚”地多响了一声——顾昀趁机把花球塞进了沈易手里。

顾昀:“……”

可能是他的馋虫感动上苍,第二轮,花球就落到了他手里。

沈易:“哈哈哈哈!”

不过羡慕也没用,他面前只有泡死醋中的香椿,时时刻刻地散发着虫尸的辛辣味。

顾昀不方便当着满座亲友的面跟沈易互挠,只好故作大度地一挥手:“事无不可对人言,有什么?我就……”

顾昀自打从两江战场回来,就一直躺着,才刚被放出门,别说酒,连酒糟都没尝过一口,看得羡慕嫉妒恨。

他扫见锦囊里的字条,只见上面写道:“你此生,行到水穷处,最大的慰藉是什么?”

美貌的曹春花被圣旨压扁了,只好乖乖张嘴,让葛晨灌了三杯。

众人见大帅牛皮吹一半,忽然哑了,都很好奇,沈易探过身去:“写了什么?”

“不老实。”陛下金口玉言道,“罚。”

顾昀伸手一握,把字条藏了起来,他偏头去看长庚,一瞬间,眼神悠远起来,不知想起了什么,忽然就笑了。

葛晨抬手要灌,曹春花抱头鼠窜:“不不不,等等,我重新说!重新说!美貌,是美貌!”

长庚不明所以,眨了眨眼,问道:“到底写了什么?”

陛下不买账,笑道:“去你的,我不信,喝酒。”

年轻的陛下目光澄澈,北行宫所有的灯光都在那双瞳孔里。

曹春花立刻朝长庚一拱手,说道:“忠义啊!”

“写了你,傻子。”顾昀想道,“算了,豁出去了。”

第一轮击鼓,花球落到了曹春花手里,曹春花拍着胸口,头晃尾巴摇地鼓捣了半天,从里面掏出个锦囊,不等看,葛晨就从旁边探出手,一把抢去,念道:“我看看,问的是……‘你此生,最不可割舍的是什么’?”

然后他一根一根地,把面前的“春意长存”吃了。

顾昀迅速躲了他三尺远,一时半会不想亲近某人的芳泽了。

唔,口感欠佳,讨个好彩头。

“宫里冰窖里冻的,取意‘春意长存’,怎么能让你干喝醋?当然要拌点小菜。”陛下笑眯眯地挑了一筷子,“我替你尝尝新鲜不新鲜。”

~~~~~~~~~~~~~~~~~~~~~~~~·~~~~~~~~

及至看清了瓷盘里的东西,顾昀终于变了脸色:“大冬天的,哪来的香椿?”

依照顾昀的口味,这辈子是告别锅包肉了,我觉得这是他毕生最大的遗憾之一。

顾昀不爱吃甜,更不爱吃酸,小时候在饭桌上闻见醋味就闹,后来被老侯爷打服了,不闹了,也就是勉强能入口。

【北疆一段不为人知的小事】

他跟沈易还都是肉做的呢,光看脸就知道不能同日而语!

上礼拜说到,沈将军咸鱼翻身,终于趁大帅被醋熏得五迷三道时涮了他一把,让他吃了一颗花球,抽到了那张字条。

顾昀:“……”

如果单说“慰藉”,顾昀的慰藉有很多,长庚美人排第一,但除他以外,好吃的、好玩的、过命的兄弟、丧着脸的沈易,王伯种的娇花、老霍喂的宝马……人世间种种能让他驻足欣赏、笑上一笑的东西,都留着他的情,自然也都算他的慰藉。

“酒虽然不行,但醋还是能喝两口的。”长庚笑道,“反正都是粮食酿的。”

可是,“行到水穷处”,指的又是什么时候呢?

陛下想了想,招手叫来个内侍,低语几声,内侍一路小跑,不多时,抱来个小坛子和小瓷盘,众人伸长了脖子去看,只见坛子一掀开,一股醇厚的酸味就扑面而来。

顾昀第一眼看见这行字的时候,想起的不是他年幼失怙、耳聋眼瞎的那段日子。

刚直起腰的顾帅又软绵绵地塌了回去,懒洋洋地说道:“遵旨,陛下,那我可要胡说八道了。”

一来那是太久远的故事了,二来么,后来好几十年一直也是这样,他反正也习惯了。现在再回忆,反倒是小时候在侯府称王称霸的那几年,事情都模糊了,偶尔想起一些片段、亦或是听王伯他们提起,都觉得不像自己身上发生过的。

长庚听完,立刻抬手盖住顾昀手边的杯子:“他不能喝酒。”

他想起的也不是西洋军围城的那回,那时候,他已经是个成熟强大的男人了,该懂的不该懂的事情都懂了,该想的不该想的思虑,他也都虑过了,已经没有人再敢在“侯爷”前加个“小”字了,提起玄铁三部,人们想到的是他顾昀,而不再是老侯爷顾慎。他是国破家亡之前最后的一道墙,没那么多闲工夫感怀自己。

有个大杀器在座,歌也唱不成了,最后议来议去,一干半醉的文武栋梁们决定玩个很不入流的游戏——把花球掏了个能伸进一只手的洞,花球传到谁手里,谁就从里面摸个锦囊出来,答不出锦囊上的问题,就罚酒三杯。

让他想起“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之类字眼的,要说起来,其实是隆安皇帝刚即位时,他奉命护送北蛮世子加莱荧惑出关的那一次——

葛晨瑟瑟发抖:“我可能得去更个衣。”

那年的春天来得格外晚,明明已经是三月,北疆还没有一点活气,这里的天地也像是给冻住了,永远也亮不起来似的,牛羊的尸体被狼群藏在深深的雪坑里,人顶着风走一回,刮破的口鼻就会腥得呛嗓子。

沈易也能屈能伸,低声下气道:“真……真不必了,大帅,我们都知道您很行,还是多歇会吧。”

沈易身披轻裘玄甲,马还没站稳,就一跃而下,三步并作两步地赶到帅帐前,没来得及掀帘子,里头先传出一阵闷闷的咳嗽声,沈易吓得手一哆嗦。

陈姑娘肃然帮腔:“不错,大帅伤在肺腑,不可擅动气息。”

守在帅帐前的正是北疆驻军统领,忙道:“不是大帅,是陈公子。”

长庚连忙夹起一块酥肉塞住了顾昀的嘴:“多吃饭少说话,伤还没好呢,让你养气,医嘱都忘了吗?”

“陈大夫?”

闻听顾帅要“长歌”,四座皆惊,仿佛集体被白虹射爆了太阳穴,纷纷开始头痛欲裂。

“是,听人说,陈公子身体不好,冬天向来不出门的,今年破例赶过来,刚出关就赶上这场风雪,好人的身子骨都吃不住,何况是他?给人治病,大夫刚到,自己就快躺下了,唉!”

顾昀笑道:“奉函公说的这个好!我……”

沈易雪天跑马,一身寒气,怕自己贸然闯进去雪上加霜,便缩回了掀帐的手。

奉函公察言观色,见顾帅有挂印封金、从此回家大写特写的意思,忙打圆场道:“临酒吟诗固然是风雅,可就如那些个仙音雅乐,少几分趣味,不必拘泥,我看,长歌作赋也不失豪放……”

他清俊从容的眉目间多了几分焦躁,不过几天,两腮都凹了下去。交到卫兵手里的马好似和主人心神相连,也在不安地踱着步。

顾昀拍案而起:“哪个王八蛋卖的?我怎么一个子儿都没收到?”

“皇上交代,让我们痛痛快快地把那蛮人世子送回去,然后回西边去。”沈易压低声音同那统领说道,“按理早该动身了!西北大营沿路都护所派人问了几次。虽然玄铁三部在,迟到个十天半月,谅他们也不敢说什么。可这都快一个月了!”

沈易寒碜他道:“我说你还行不行了,大帅?从小也是宫里太傅调教出来的,马屁精们天天拍你是儒将,喝醉了信手涂的鬼画符也敢拿出去卖好几千两……”

统领也同他一样,几乎是耳语的音量问道:“大帅还是……”

顾昀接道:“那看来我只好给你们当花了。”

沈易摇摇头。

“作诗么?”葛晨一听,脸色都变了,慌忙摆手道,“我不来,来不了,我给你们敲鼓算了。”

“到底因为什么?”统领疑惑不解道,“大帅少年时就是在西北长起来的,他就算回京城水土不服,也不应该喝不惯这北关外的风啊!来时不是好好的么?莫非……是蛮子捣鬼?”

用罢了家宴,北大营的将士们不便长时间擅离职守,都各自回营地了,别院里笙歌渐消,曹春花嫌不热闹,就提议要玩“击鼓传花”。

“不是,”沈易不愿多说,眉目间阴鸷一闪而过,摆手道,“快别问了。”

北大营不当值的将士全跑了过来,进京述职的沈将军也特意多留了几日,连向来勤勉的陛下都找了个托词,罢朝一天。有陛下坐镇,那些个想借“贺寿”之名跑来拍马屁的讨人嫌,就全都不敢露头了,北行宫全是自己人,又热闹又自在。

正这时,一个少年从帐中走出来,出来差点没站稳,先给朔风刮得原地晃了晃,这才吃力地出声道:“沈将军来了,我家公子请您进去稍坐,他准备施针了。”

新皇李旻继位后第二年,正月十六,北行宫的温泉别院里灯火通明。

“哎……”沈易迟疑着,末了还是没说出什么,“哎!”

【蒸汽朋克版真心话大冒险】

太原府陈氏二公子陈飞云,神医妙手,却不能自医,天生体弱多病,多年来一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次出门,回去必要大病一场,至于千里迢迢地赶到苦寒的关外,那简直相当于“舍命相救”了。

不扯淡啦,我去吃期盼了一宿的荷包蛋啦,么么~

于情于理,听他咳成这样,也该让他休整几天,可是“陈公子保重”的话在沈易舌尖上转了数圈,终于还是没说出口。

一方面也是他长大成熟了,知道传国玉玺与玄铁虎符之下没有肉体凡胎,九五之尊与三军统帅都是“非人”,他找到了自己的路,明白了自己的下场。而宠他又怕他的人不在了,于是宫墙之下、汽灯之间,也就没有他曾经寄存于此的……痛苦的爱憎了。

他实在是没了办法。

一方面他跟李丰没什么私人情义,两人更像纯粹的君臣。

帅帐里火烧得很热,一股暖气扑面而来,中间似乎还夹杂着些许血腥味。

后来李丰当了皇帝,顾昀就不这样了。

“灭几个火盆。”陈公子的声音从帐里传来,他脸上蒙了一层细纱,以防咳嗽惊扰病人,声音闷闷的,“不怕热坏了他么,你家大帅几时怕过冷?”

顾昀的整个少年时代,都在这两根细丝上艰难地寻找平衡,所以他敢在明面上任性,阳奉阴违、敷衍皇命,干过好多“不似人臣”的破事,闯完祸让老皇帝给他兜着,甚至连皇子们叫他“皇叔”、“义父”,也敢大喇喇地僭越答应(沈易都吓尿了,没想到元和皇帝为了保护处境尴尬的小儿子,没有见怪,后来还很离谱地顺水推舟了)。同时,他私下里又绝不越雷池一步,把肝胆剖开,涂在皇城九门之外,在朝中装聋作哑、独来独往,除了落魄贵族沈易,满城世家名门示好,他一概不理会。明知道李丰与他政见不合,也遵从元和帝的意思,在新君继位时及时雨似的赶回京诚,镇住魏王。

他咳嗽的时候手会抖,便不敢自己下针,只在旁边细细地指点药童,比自己亲自动手还紧张,一眼也不敢晃神,不过一会,额前已经见了细汗。

老皇帝不可言说的忌惮,是顾昀身后甩不脱的阴云,而老皇帝不遗余力的宠爱,也给了顾昀恃宠而骄的资本。

沈易没敢过去,远远地等在门口。

顾昀从小被送到他身边,又聋又瞎,可怜得很,这小侯爷流着武皇帝的血,又是玄铁三部的正根,于情于理、于家于国,元和帝都必须善待他,自欺欺人,也要给天下人看。元和皇帝一开始存着做戏的意思,但那可悲的老男人天生没有一副铁石心肠,总是容易动摇,一生都在后悔,时间长了,假戏就成了真。虽然顾昀和老皇帝算是平辈,但元和帝是拿他当儿子养大的,还是最受宠的“儿子”,李丰与魏王加在一起,受的宠爱不及顾昀一个人多(李丰小时候各种羡慕嫉妒恨)。

小半个时辰,才见陈公子直起腰:“好了。”

元和皇帝是个矛盾的人,尤其晚年,心胸狭隘、懦弱多情。

顾昀好像有了一点意识,被药童扶起来,沈易正要拔腿上前,就见他一把拨开药童的手,伏在床边呕出口血。

【番外】

沈易吓得魂不附体:“子熹!”

我的将军,是有些人之间的缘分命中注定,一眼见了,就再也逃不出去了。

顾昀离开人手坐不住,软绵绵地往一边倒去。

也可能……

陈飞云一边在旁边运笔如飞地开药,一边说道:“没事,我给他提提神。”

“英俊很多——很多,可以了吧?”

沈易:“……”

“你是不是皮痒了?”

顾昀哑声道:“……陈二?”

“可能是因为大帅比狼英俊一点吧。”

陈飞云一愣,问沈易:“你们这两天没给他用耳目的药吧?”

“陛下,你当年攥着那把刀,一脸宁死不松手的狠样,怎么睁眼一见我,就把刀扔了呢?”

沈易连忙摇头,伸手探顾昀的额头,摸到一手冷汗,温度却是降下来了。

王伯笑呵呵地退了出来,不打扰主人们嬉笑打闹。

陈飞云想了想,低头在自己袖口上嗅嗅,笑道:“狗鼻子。”

顾昀:“送给谁的?你再说一遍。”

顾昀眼前一片模糊,很吃力地认出了沈易,病恹恹地说:“你们把他招来干什么?多事……我又死不了。”

长庚“嘶”了一声,去捉他的手,没捉到,便扑了上去:“没你厚,快拿来!我当年那个明明是送给沈先生的……”

“大帅啊,”沈易苦笑道,“今早熬粥的大锅就是压在你身上煮熟的,你再烧下去,就成我大梁第一块人型紫流金田了。”

“小美人可害羞了,给我送点东西,说话还结结巴巴的。”顾昀手很欠地勾了一下当朝皇帝的下巴,故作嫌弃道,“不像这个,管天管地的,脸皮比狼皮还厚。”

顾昀本来就听不清,这会还耳鸣,更是没听见几个字,他仿佛也不关心沈易说什么,头一歪闭了眼,不知是又晕过去了,还是闭目养神。

长庚:“……”

“沈将军,我怎么每次见你,你都哭丧个脸?”陈公子抖了抖写完的药方,又咳嗽起来,咳得眼角泛红,说话却还是带着笑意,这人总是乐呵呵的,用陈公子的话说,他们这些生下来就活不长的,已经很惨了,再不能比别人想得开,岂不是惨上加惨?

“那敢情好。”顾昀一边说,一边把皮护腕揣进怀里,“那是大美人送的,这是小美人送的。”

沈易心说:这不废话么?找大夫的,十个有八个是有病,难道还要放一挂鞭庆祝庆祝?

“什么破烂你都留,”长庚道,“赶紧扔了,今年秋狩,打块整皮给你做副好的。”

但跟他陈公子不熟,不便太不客气,于是低头抱拳道:“劳烦陈兄特意跑一趟。”

长庚正好经过,一眼看出这伤眼的手工是出自谁手,伸手便抢,顾昀轻巧地避开。

“不打紧,顾帅救过舍妹,又对我的脾气,回头等他好了,让他给我写个扇面就是了。”

“这个啊,”顾昀一看就笑了,“是个跟狼对着咬的野孩子送的,那狼死得,真叫一个惨,好好一张狼皮,被他砍得跟狗啃过似的,最后就这么一点能用的,将将够做一对护腕……哎,干什么?”

沈易忙问道:“那他这场病到底……”

很多年以后,安定侯府王伯整理旧物,从箱底翻出了一对皮护腕,做工很糙,像是那些乡野猎户们戴的,一看就不是侯府的东西。王伯没敢乱扔,便逮了个顾昀休沐的时候拿去问他。

“病因是什么,沈将军应该知道吧。”陈飞云冲他笑了一下,“他年轻,武将的底子,只要这三天里能吃进饭去,人就不会有大问题,放心。”

他这么想着,手劲不由自主地松了些,仿佛怕捏坏了怀里细小的骨肉。

顾昀的病因是什么呢?

“这么相信我吗?可你又不认识我。”顾昀心里忽然莫名其妙地一动,又低头看了一眼陌生的男孩,忖道,“好轻啊。”

年前,他心急火燎地带着四殿下赶回元和先帝病榻前,见了老皇帝最后一面。

顾昀话音没落,就听一声轻响,男孩方才攥得死紧的手松了,沾满了狼血的刀落了地,然后他挣扎着、战战兢兢地攥住了顾昀的衣服。

他对老皇帝说:“皇上若去,子熹就再没有亲人了。”

顾昀没吭声,将男孩裹进大氅:“走,去雁回落脚。”

现在才知道,原来他早就没有。

“啊?”

顾昀不是任性的病人,三军主帅,也没地方给他撒娇。端药喝药、端饭吃饭,他醒了以后,亲卫遵医嘱,给他熬了一碗稀烂的肉粥,顾昀没有二话,一口不剩,都喝了。

顾昀:“是狼血。”

沈易听说,大大地松了口气,太原府陈家的人,说话总归有谱。

沈易飞快地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伤:“还好,背后一道狼爪抓伤,腿上被咬了一口,都不重,剩下可能是跑动时摔的……怎么这么多血?”

谁知没到半夜,才让针压下去的高烧又卷土重来,吃进去的东西都吐了个干净。

男孩不知听懂了没有,顾昀把那口酒灌进他嘴里的时候,他也没有拒绝,顺从地吞了下去。

沈易闯进陈公子的帐子,却意外地发现那白衣公子好像在等他来一样,已经穿戴停当。见了沈易,陈飞云眉目不惊:“我说的不是吃饭,是吃进饭……走吧,我再去给他施一次针。啧,这都是治标不治本啊。”

沈易把酒壶抛过去,顾昀回过神来,一把接住,送到男孩嘴边:“张嘴。”

沈易率先走出帐子,替陈公子挡了挡风雪,突然回头低声问道:“要是,三天过去……”

“酒!”

陈飞云顿了顿,呵出一口凉气:“那……将军,恐怕就恕在下才疏学浅了。”

顾昀一愣。

沈易的心微微一沉。

顾昀轻轻扣住他握刀的手,男孩的神智倏地清醒片刻,漆黑的眼睛直直地对上了年轻将军的,像一对含着火光的燧石,垂死也不肯熄灭。

三天眼看就要过去,顾昀这个看似配合的病人毫无起色,人像抽干了精神似的消瘦下去,要命的是,别人说什么也没用——他聋在自己的世界里,谁的话也听不见。

沈易凑近一看,只见那是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瘦得不成样子,被顾昀抱在怀里,只有很小的一团,他一身的血,一只小手软软地垂着,似乎是骨头断了,另一只手还不依不饶地攥着一把刀。

到了第三天傍晚,眼圈通红的亲卫再次端来吃的东西,顾昀终于偏头避开了。

“有气。”顾昀冲他一伸手,“酒壶拿来。”

亲卫快哭了,手足无措地看着走进来的沈易。

“怎么样了?”

顾昀略微抬了一下脖子,朝小亲卫笑了一下,摇摇头——你这面汤煮得挺香的,但是反复折腾反复吐,嗓子太疼了,实在有点咽不下去。

沈易心里一紧,不等他看分明,身边微风掠过,顾昀已经催马过去了。

“没事,你先出去。”沈易接过汤碗,盖上,放在一边的小火炉上,冲亲卫挥挥手,随即从怀里摸出一副琉璃镜,别在了顾昀的鼻梁上。

狼群呜咽着后退,而隐藏在暗处的蛮人大概也看出来了,有这两根搅屎棍,今天他想干什么恐怕是不成了,远远一声狼哨响起,狼群夹着尾巴退散,落下一地狼藉……以及一个小小的身影。

冰冷的金属框架有些刺激,顾昀略微清醒了一些,好一会,才攒够了冲他打手势的力气——什么事?

关外的白毛风随时换方向,这会正是顺风,机不可失,沈易没顾上跟姓顾的打嘴仗,抬手甩出一个药包,扔到半空,用马鞭劈开,朔风把刺鼻的药粉卷了出去,劈头盖脸地砸向狼群。

沈易神色复杂地在原地站了片刻,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京城……京城来的回信,你……”

这货扮演起临阵脱逃的小白脸怎么这么逼真?就跟千锤百炼过一样!

他俩连哄再骗地瞒着长庚,偷偷摸摸离开侯府,半路上顾昀抓掉了一把头发也没想好怎么哄,干脆逼沈易代笔,自己誊了一份寄了回去。

顾、子、熹!

长庚回信了。

沈易:“……”

那个元和先帝与北蛮人的孩子。

“杀什么杀?咱俩可是路过的文弱书生,”顾昀从嘴角挤出几个字,随后,他倏地提高了音量,“大哥你别怕,不是有驱狼的药粉吗?你再撑一会,我这就去找人来救你!”

而他之所以流落民间,在雁回乡下长大,就是因为三十蛮族死士偷袭玄铁营那件事,他的母亲给他的父亲做了替罪羊。

沈易压低声音问:“子熹,杀吗?”

顾昀透过琉璃镜,面无表情地和沈易对视片刻:“……出去。”

几头油光水滑的公狼在高处警告着靠近的不速之客,纵身扑了过来。他俩虽身着便装,马却是战马,并不畏惧狼群,长嘶一声,抬起前蹄就撞了过去,有蛮人在附近,沈易不便露出割风刃,一俯身拉起一对铁马蹬,“呛啷”一撞,金石之声在空旷的关外传出数里,大狼们纷纷畏惧地弓起后腰。

沈易抿抿嘴,把信筒放在他床头,往外走去,走了几步,他又忍不住回头:“子熹,你……”

顾昀:“季平!”

回答他的是一声脆响——顾昀把信筒拂落在地。

就在这时,凄厉的狼嚎在他耳边炸起,沈易激灵一下回过神来。

沈易怀疑自己出了昏招,只好再去求陈大夫想办法,帅帐里安静得连一丝风也没有了。

皇上毕竟老了,年轻的鹰狼之辈已经迫不及待地露出玄铁铸就的爪牙,打算在西北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而一个内无母族、外无亲故的小小少年,纵使身负皇族血脉,又能仰仗他父亲那份遥远又虚无的眷顾几何呢?

顾昀靠在床头,几乎要被这一场大病掏空了,他好像突然掉进了一个悬崖,他的前二十年都在深渊的另一侧,仿佛是刚刚走过,回头看,却又遥不可及。

假如那孩子运气不好,就此夭折了,顾昀在皇上面前,也不过只是需要费心找个借口罢了。

他偏头看了一眼滚在地上的信筒——半个月以前,他还在盼着这封回信。想他的小长庚刚刚满心欢喜地给他过完生日,他却第二天就不辞而别。

马快,却一点不慌,有那么一瞬间,沈易忽然意识到,十二年前玄铁营事变,侯府里的小纨绔胚子一夜之间从锦绣堆里摔了出来,他心里怎么会对蛮女的孩子毫无芥蒂?也许他肯过来看看,都只是敷衍皇命而已,也许顾昀根本不在乎这个皇子是死是活。

想那孩子心事重,一定很伤心……

他不由得偏头看了顾昀一眼,顾昀裹着雪白的狐裘、雪白的大氅,连马也是白的,一个错神,他就仿佛要连人再马地融化进大雪里。

顾昀的手消瘦得只剩一层皮,青筋跳了出来。

可那是皇子!

“十六,吃药了!”

那还有命在吗?

“……别动,小心热粥烫着你!”

沈易哆嗦了一下,心道:“十一二岁的小娃娃,万一真陷进狼群里……”

“义父,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了。”

风雪越来越大,横冲直撞地往人七窍里灌,呛得人气管生疼,顾昀和沈易快马加鞭,不多时,已经能听见风声中传来的凄厉狼嚎。

“我不去,还得练剑呢!不学好本事,将来谁照顾你?”

“狼群附近一定有主人,都别跟过来,省得让他们察觉,我去看看。”说完,顾昀狠狠地一夹马腹,飞掠而出。

“义父,吃完面再进门。”

沈易怒道:“大帅,说句人话吧!”

那碗面里还有蛋壳,煮成了糊,跟沈易刚才放在火炉上的那碗差不多。

“哎哟,”顾昀看热闹不嫌事大感慨一声,“碧波千顷、绿意滔天啊。”

火炉缓缓烤着碗底,细微的气味从缝隙里溢出,像是……正月十六那天,京城肃杀萧疏的天寒地冻里,那个迎他迎到门口的碗。

“……四殿下是神女和皇上之子。”沈易脸色一变,“要是加莱荧惑知道小殿下离开胡格尔的视线,会不会……”

顾昀的胸口剧烈地起伏了几下,他突然挣扎着爬起来,膝盖一软,又跪在地上,他随手拽过帐子里的一把割风刃,当拐棍撑着自己,把滚远的信筒捡了回来,脱力的手抖得厉害,好半天才拆开。

“唔,我倒是听过一个谣言。”顾昀若有所思地说,“北蛮的世子……那个叫‘加莱荧惑’的,好像跟他们神女有一腿,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义父尊前:自别后,偌大京城,远近无亲,唯有片甲相伴,聊以慰藉……”

“养的狼?”沈易一愣,转向顾昀,“北蛮只有贵族才能养狼,那些蛮族贵族恨不能离我大梁边境八丈远,怎么会把狼群放到这来?”

我身边什么都没有了,就剩下你的一片肩甲。

“大帅,”一个玄鹰从风雪中落下,“西北四里外有蛮人驯养的狼群,我借着风雪才敢飞一段,怕他们发现,没敢靠近。”

侯府梅花快开败了,希望你临走的时候看见了那花,否则它的心意就白费了,又是一年徒劳。纵使以后年年花开,也不是这一朵了吧。

大雪说下就下,转眼间,天地苍茫一片,厚实的狐裘都挡不住凛冽的朔风,顾昀用力眨了眨眼,眨掉了睫毛上沾的雪渣,他喝了一口烈酒暖身,心里没好气地想道:“小崽子,作死吗?”

西北军务繁忙,我是不是不能经常写信打扰?

“走,看看去。”

你肯定忙得很,一点也不想我……但我就不一样了。

沈易怕了他的乌鸦嘴:“祖宗,你盼点好行不行啊!”

京城太寂寞了,除了你,我没有别人可以思念了。

“啧,”顾昀回头瞄了一眼遥远的天际,黑沉沉的,酷厉的北境似乎又在酝酿着一场白毛的风雪,他皱了皱眉,“麻烦死了,可别再让狼吃了。”

顾昀的手有些捏不住信纸,割风刃“呛啷”一下掉在了地上,金属的震颤声传出去老远,亲卫们吓得鱼贯而入。

沈易:“玄鹰打听到,那孩子好像自己跑到关外来了!”

那天晚上,顾昀忍着疼,灌了半碗和着血腥味的面汤,竟没再吐了。

顾昀不耐烦地吊起长眉:“不见了?那你派人找去啊,跟我废什么话?”

陈公子妙手,断得很准,三五天后,他果然已经能起床走路了。又半月,几乎痊愈,他亲手把北疆的秘密埋在了这里,连同自己那一副脱下的骨。

沈易:“小皇子不见了!”

从此方才算是去了少年轻狂气,他长大成人、刀枪不入了。

顾昀:“干什么你?”

大军浩浩往西行去,烟尘千里。

沈易忍无可忍,以下犯上,一把薅住顾昀的肩膀。

【帝都新风尚背后的男人】

“哦,就说没找着呢!”顾昀睁眼说瞎话,“再让这金枝玉叶在野地里长一会,反正都长这么大了,多个一年半载的也没什么,不着急。没他,我以什么名义老往北边跑?接了密旨,那帮御史台的碎嘴子还没完没了呢。”

隆安十年,新皇不等登基,就亲赴两江战场。此后东瀛人临阵倒戈,江南大捷。

沈易大步追上他,试图插话:“小皇子……”

至此大局已定,任凭西洋教皇有通天彻地的本领,终于也无力回天。

顾昀正是年少轻狂时,这回北境一帮不听他调配的武将们算是犯到了他手里,他满脑子都是怎么给这些人来个下马威,兀自说道:“这个吃里扒外的北八郡校尉不着急抓,咱们在这多待一阵子,让蛮人多出点血,倒要看看他们这个‘蚀金’能蚀出北境多少蛀虫,到时候把他们一网打尽,流进来的紫流金正好充公。”

于是顾昀终于挂了印。

沈易一脑门热汗:“先不说这个,小皇子……”

其实在两江大营的时候,顾昀觉得自己挺好的——他既没有断胳膊,也没有断腿,甚至没破相,依然英俊潇洒。虽然打了一身钢板,但他与钢板兄相伴多年,早就“情同手足”。大败西洋军后,他认为自己离骑马上阵就差一场好觉。

“季平,你来得正好,”时年未及弱冠的顾昀嘴角露出一点坏笑,把千里眼扔进沈易怀里,“明天你就回去,从玄铁营调一队玄鹰过来。”

把一干事务交接给沈易,顾昀终于卸了心头的甲,在帅帐里倒头就睡。枕戈待旦多年,这一觉果真是好觉,昏天黑地,梦也没一个,几乎就要睡死过去。

老皇帝按着头“结善缘”,顾昀也不方便抗旨不遵,于是消极怠工,派人“寻访”得有一搭没一搭的,要不是察觉到蛮人有异动,他这会还稳稳当当地坐镇西域,区区一个不知道是圆是扁的小皇子,万万不可能劳动他的大驾。

迷迷糊糊间,他先是隐约听见有人声,只是听不太清,紧接着,又有人把手掌捂在他脸上,手指微凉,袖子里透出熟悉的安神散香味。

元和皇帝的意思很明白,小皇子流落民间多年,一下子让他惊逢剧变,心里一定惶惑不安,叫顾昀护送他这一路,也是结个善缘,让上一辈的恩仇都留在上一辈。

“长庚啊。”他这么想道,拉着意识的弦一松,神智又开始往下沉。

四皇子生母是北蛮人,顾昀从小耳目受损,都是拜蛮毒所赐,整个玄铁三部,没人敢触他的霉头,可皇上他老人家就敢。

“三天了。”长庚抬起头,脸色却不太好,比不眠不休地飞到两江战场还疲惫,嘴唇上略微起了皮,轻声问陈姑娘,“他为什么还不醒?”

那是元和二十七年,顾昀接到密旨,前来北疆,寻访流落民间的四皇子下落。

陈轻絮端了一碗水递给他,长庚接过来,自己却只尝了一口温度,就用小勺蘸着,小心地喂给顾昀。

顾昀拿着千里眼,头也不回地“嗯”了一声,眼睛仍没离开蛮人那一队悄然离开的斥候:“十几大车的紫流金,地上的车辙一掌深,好!好个北八郡校尉,好大的胃口,好大的胆子!”

“侯爷的药里有助眠的成分,不过大概也不全是药劲,这些年亏得太多了,心神一松,就全发出来了。”陈姑娘道,“还有皇上身上带着的安神散——”

“吁——”沈易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过来,“子熹!子熹!”

长庚常年带着安神散,已经被这玩意腌入味了,闻言立刻把装安神散的香囊解下来丢在一边,忧心忡忡地问道:“和安神散也有关系?对了,我早就想问,他好像对陈姑娘的安神散特别敏感,稍微点上一把就睡得很沉,这药的药性温和得很,按理说不应该有什么冲撞的,还是他……”

【新番外】

精神太差了?

秋风吹不尽明月,到如今,月圆人圆,改了天地。

陈轻絮说道:“陛下,睡得沉不是坏事啊。”

胡虏已尽,远征已矣。

“我知道,只是……”

暗河水声“隆隆”作响,澄澈的月光下,树影婆娑,他借光四顾,发现这自小长大的地方,竟也有些认不得了。

“其实像侯爷这种从小泡在药汤里长大的人,体质比一般人更不敏感。我听人讲,前些年侯爷在北郊温泉山庄遇刺,贼人给他下的药足够放倒两三个壮汉,他也不过是手脚麻痹了片刻而已,”陈轻絮慢声细语说道,“陛下,烈性迷药尚且如此,何况区区一包安神散呢?这一味药里,能让他沉眠不醒的,大概也……”

难得见此人也气急败坏一次,长庚不由得微笑起来。

大概什么?

顾昀:“……”

长庚有些茫然地看着她。

“大帅!”几架玄鹰甲纷纷落在沈易的画舫上,为首一个嗓门最大的正是老何,手里举着顾昀先前放出的那只木鸟,乐得嘴要豁,“听说您遛鸟摔下来了,哈哈哈!”

陈轻絮再江湖,此时也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后面的话觉得自己不方便多说了,就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冲他微微施礼,转身走了。

“唔,什么?”顾昀一愣,随后听见了一段熟悉的琴音,他蓦地扭头,见暗河中间一条巨大的画舫上,沈易肩头坐着他那宝贝儿子,正摇头晃脑地听陈姑娘弹琴,对上他的目光,老远朝他拱拱手,笑出一口白牙,在流灯的夜河下分外显眼。

长庚一开始没明白她在不好意思什么,莫名其妙,低头继续给顾昀喂水,忽然,一个念头倏地划过他心尖,长庚的手一顿——

长庚似笑非笑道:“也可以坐船去。”

能让他沉眠不醒的,不是药本身……那么,是这股味道吗?

顾昀左拐右拐将葛晨甩在了身后,带着一点坏笑宣布:“我带你从这一头逛到那一头,沿暗河北上,将军坡上才热闹,暗河今夜开河,游船众多,我们可以坐船回来。”

是因为带着这股味道的……我吗?

长庚哭笑不得,被他拉着一路钻小巷。

长庚呆了好一会,轻手轻脚地把水放下,觉得心里有一汪小小的水泊,绵密的波纹不断地来回起伏。他忍不住勾起顾昀的手指,轻轻摩挲着那人指尖的细茧,继而叹了口气,十指相扣……

顾昀一拉长庚,从客栈后门钻了出去:“闲杂人等说来就来,我们快走!”

就在这时,整个空间震荡了一下,紧接着是一声巨响,仿佛一头巨兽的叹息。

葛晨找来了。

闷闷的“隆隆”声动静很大,活生生地把半聋顾昀也惊醒了,他的心神还没远离战场,未及清醒,先悚然一惊。

长庚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听风声中送来了一句一唱三叹的哭腔:“侯爷——”

顾昀猛地睁开眼,被晃眼的白光刺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把长庚往怀里一扯,去摸床头的割风刃……摸了个空。

“花言巧语也算长进?你……”

割风刃呢?

顾昀大笑,拖着他往外走去:“我有长进不就行了——走,我带你去逛新的雁回镇,今天没有那些凑热闹的闲杂人等,就我们俩。”

甲呢?

他说到这,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瞪顾昀道:“二十年前我就跟你操碎了心,怎么二十年后还是这样,一点长进也没有?”

即使琉璃镜不在,他也发现这里似乎不是两江大营的帅帐——帅帐里进出的将军们带来的冷铁和汗的味道不见了,床头似乎有香炉,燃着清幽的香,身下的床褥柔软得要把人骨头融化进去,而窗外……

长庚珍惜地把桂花糖饼收进怀里,有些复杂的神色一闪而过,随后没好气道:“记得,我还记得你又聋又瞎,非要挤在人堆里赶集,差点掉进暗河里……”

一片白?

顾昀扣紧他的手,得寸进尺:“要不然你也没机会回雁回看看,还记得这吗?”

阳春三月天,江南还会下雪?

长庚:“……”

还是他更瞎了?

“再说我不是随身带了鹰甲吗,必是知道万无一失的,怎么敢让你着急?”顾昀眉目一弯,使出撒手锏,从怀里摸出一个油纸包,还没打开,桂花味已经扑鼻而出,“你看这是什么。”

这时,被他护在怀里的人轻轻地掰过他的脸,在他眼角亲了一下,把琉璃镜架在了他的鼻梁上。

长庚向来对他没脾气没底线,听了句软话,脸上的怒火又坍了一半,只堪堪绷着脸。

顾昀的视野清晰起来,紧接着,“嗡”的一声,“屋子”又是一震,窗外飞起云海似的白雾,浓郁地涌动片刻,继而缓缓散开,露出北方尚未复苏的初春。

“我是想啊,要是那木鸟真的做成,明年中秋,我不就赶得上回去见你了吗?”顾昀再接再厉,不错眼珠地盯着他看,“别怪小葛,嗯?”

一排铁傀儡和卫兵列队两侧,为首一位似乎是御林军统领。

长庚对他怒目而视,然而一对上那张三月不见的脸,横起的眉和立起的目就先坍了一半。

长庚:“京城到了,子熹,回家了。”

顾昀使了个巧劲将他往怀里一拉:“不放,既是落在我手里了,红尘万里,你可别想重新位列仙班了。”

顾昀分明记得自己是在两江大营的帅帐里,眼睛一闭一睁,竟然就到了京城。

长庚倏地一甩手……没甩开他,怒极反笑:“少给我来这套,放开!”

他脸上一片空白,露出了这辈子最呆滞的表情:“……啊?”

他一摆手让玄鹰们散了,连忙上前一步,握住长庚的手肘,油嘴滑舌地接上自己上半句话:“你不是月宫的神仙么,怎么偷跑下来了?”

半个月以后,纵贯南北的蒸汽铁轨车才正式投入使用。

顾昀一看他这一身风尘仆仆,立刻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心道一声“坏菜”,准是他腹诽将军坡山神,把此神激怒了,派来了这一位——又是他的桃花,又是他的劫。

史书上说,早期的蒸汽铁轨车烧紫流金,因此只供军用,战后过了几年,灵枢院再三改造,降低了能耗,才开始开放民用线路。

长庚不忍他奔波,自己奔波一下总是无妨的,一路架玄鹰甲长途飞过来,本想给他个惊喜,结果还没到西北大营,自己先被葛晨传来的消息惊了个魂飞魄散,现在手还在哆嗦,一时说不出话来。

史书上没说,大梁铁轨车第一次开跑,原是为了悄么声地偷走大帅。

跟着长庚的玄鹰们紧接着落地,“呼啦啦”地单膝跪了一片。

唉,史书老遗漏重点。

顾昀吃了一惊,蓦地扭头,看清了他家传说中“出巡”的陛下:“你不是……”

后来,长庚虽然彻底摆脱了乌尔骨,身边却总是预备着几包配好的安神散,朝廷内外都跟着这位皇上一起养生。“惜命”也成了朝中新风尚,大家没事就坐一起交流怎么“补气养血”、“平心静气”,药膳成了独立菜系,在帝都红极一时。

顾昀还没看清是谁这么胆大包天,便听耳边一人气急败坏道:“顾子熹!”

陈姑娘有一次陪沈将军回京见了长庚,闻到皇上身边仍然萦绕着淡淡的草药味。好多年过去,她早把当年在蒸汽铁轨车上的闲话忘了,隐晦地向皇上表示,乌尔骨真的已经根除了,陛下不用再这么小心翼翼,这有点砸她招牌。

“快”字还没说完,为首一架玄鹰甲猛地俯冲而下,狂风掠过,险些迷了顾昀的眼,下一刻,他领口被人一把抓住,紫流金巨大的动力下,顾昀被双脚离地地提了起来,“呼”一声,客栈成排的风灯被鹰翼灭了一片。

长庚笑而不语。

这时,天上忽然传来一声长唳,几架玄鹰甲盘旋而下,顾昀颇为意外地一抬头:“这帮小子来得倒快……”

顾昀中年后不再驻守边疆,除了例行巡视四境军务,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京城。京城的生活毕竟安逸,平时在自己府上又有人精心照料,时间长了,养得他添了不少娇气的毛病,偶尔出长差,到了新地方,总有那么一两宿睡不着。

这是长庚有一年心血来潮,写给他的,顾大帅三年学一曲,期间把长庚折磨得差点成仙,恨不能剁了自己找事的龙爪,一度看见白玉笛就偏头疼。

不过,只要放一包安神散在床头,他就不择席认床了。

顾昀心里若有所感,便借力一跃蹿上房顶,摸出一支随身的白玉笛,凑在嘴边吹了起来……竟没走调。

新番外

离他在雁回城外捡回奄奄一息的小长庚,小二十年,光阴如水,悄然而过。

这礼拜不知道写什么,扯点鸡毛蒜皮的淡吧。

顾昀放出木鸟,知会葛胖小和手下,找了个客栈歇脚,抬眼看见月若银盘,才惊觉已经是中秋之夜,人人都回家团聚了,难怪客栈里这么清静。

一、关于“故园”——

没想到百年不到,先让长庚练剑的小山头得此殊荣。

外人觉得顾帅行伍出身,常年吃沙子喝北风,性情又跳脱,一定十分不拘小节。皇上呢,打从少年时候起,就是个慢性子的斯文人,一举一动透着风雅无双的气度,连他身上那点外族血统都能给遮过去。

他啼笑皆非,当年在两江战场,他与沈季平闲聊,说自己“愿固守一家一国,成一世名将”,百年后让百姓封个神将,以香火为生,干些“骗子、媒婆、送子观音”之类的买卖。

所以表面上看,他俩私下里过日子,应该是皇上安排周到,顾昀满口“随便”,怎么都行。

顾昀笑骂道:“去你的吧!”

但其实长庚这个乡下出身的“土皇帝”,根本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精致。他一天到晚除了俯首干活、练功养生,没别的志趣。只要顾昀一出差,他就过得跟和尚似的。每天早睡早起,跟铁傀儡打一架然后上朝或者办公(侍卫太怂,不敢拎着刀追着皇帝砍,代理的也不敢)。到了饭点,膳房给做什么他就吃什么,不好吃的不挑,好吃的也不贪嘴,八分饱,饭后没有小酌一杯的恶习,因为早年睡眠不好,别说酒,他连茶都喝得少,以白开水度日……一直等顾昀回来,再带他过有声有色的日子。

“哎,老爷别走啊!不想求子,问发财也很灵的,包您明年大吉大利、盆满钵满,还能问问姻缘!我看您英俊潇洒,眼生桃花,必与桃花劫纠缠一生……”

顾昀正好相反,他不能闲,一闲下来,可事儿了。而且根据长庚多年来的观察,这人其实不是挑剔,是以此为乐。

顾昀:“……”

故园选址定下来以后,自然要翻修,这事长庚一开始是想自己揽下来的,因为他感觉是个苦差事。那么大一个园子,不知得操多少心,他不舍得让顾昀去掉这把头发,只好自己勉为其难,亲自过问。好不容易把园子的图纸折腾出来,长庚头都大了两圈,顾昀北巡回京,工部主事便奉皇上旨意,看看大帅还有什么意见。

“升官发财,姻缘如意,还能求子!”小贩眉开眼笑道,“老爷几妻几妾?膝下几子?儿女双全否?若是已经圆满,不妨再替亲友求上一求嘛!做个顺水人情,包管灵验!”

大帅的意见……那就像瓢泼大雨一样密集。

“山神管什么?”

长庚眼里的苦差事,成了他那一段时间最大的乐子。回京以后,顾昀天天往工部跑,跟主事俩人每天凑在一起叽叽咕咕,一会要加一个这个,一会要改一个那个,然后每天回家,拿着一堆鸡零狗碎给长庚献宝。今天给他看江南一带最流行的花砖,明天拿回五份迎客亭的设计图,让他挑一个最喜欢的……之类——那五份设计图,长庚猫着腰,举着琉璃放大镜来回看了三遍,也没看出有什么区别。

小贩一摆手:“那是菩萨们管的,我们山神不管。”

“也行吧,”长庚不是很能理解他的热情,只好想,“反正他开心就好。”

“承你吉言。”顾昀觉得有趣,便伸手摸零钱,打算拜一拜他家长庚留下的真龙之气,顺口问道,“他们都求什么,金榜题名?既是将军坡,求武状元比求文状元灵吧?”

于是整个故园后期修建,几乎全是顾昀拿的主意,他鼓捣起这些玩意,耐心就跟用不完一样,连亭旁竹林种什么品种都肯亲自去看,抉择不下来,还弄回了几棵回京城的侯府养,说是要看效果。

小贩又趁热打铁道:“您也买炷香拜上一拜吧,心想事成。”

长庚陪着他把竹子栽下,感觉这几位站成一排,活像一个娘生的。他茫然地想,也许养一段时间会有区别吧?

顾昀与有荣焉,连连点头:“对,灵。”

还不等长庚看出区别,因为在帝都水土不服,几棵竹子就死光光了。于是这事一直都是个谜。

小贩十分热情地回道:“拜的是山神,这位老爷,您是头一回来吧?这就有所不知了,此山名叫‘将军坡’,是我们雁回最有名的地方,早年玄铁三部班师回朝,将废甲弃至于此,堆成了一座山丘。当年顾大帅曾在雁回镇生擒加莱荧惑,迎回四皇子,也就是今上,听说今上幼时常在将军坡上练剑,您想想,这山头有玄铁三部庇佑,又有真龙之气,沾了皇上的光,能不灵验吗?”

故园落成之后很久,有一天,顾昀在后山放马,长庚在旁边卷着裤腿钓鱼。

顾昀逮了个卖香烛的小贩,问人家道:“这是什么祠,拜的哪个神仙?”

一有鱼要上钩,顾昀那几匹破马就跑过来撒欢,商量好了故意捣蛋似的,坐了半天,一条鱼也没钓上来。长庚也不急,心平气和地捞杆换饵,眯着眼闲坐,也不知是钓鱼还是养神。

原本荒无人烟的将军坡上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起了一座小祠堂,香火颇旺,上香的游客络绎不绝。

顾昀想起了什么,忽然问长庚:“你当年不是说,这园子你来建吗?怎么后来都成了我的活?”

接着,他发现人潮车马都往将军坡的方向涌,心里生了几分好奇——从前本地人可都觉得将军坡不祥——于是兴致勃勃地跟去一探究竟。

长庚便懒洋洋地道:“我一开始的想法比较简单,只有后院那一小片。”

小镇雁回变化很大,古镇原址变成了边贸区的一部分,镇上的老街坊们整体往南迁了十五里,暗河两岸人来人往,南北商户众多,早不是当年那穷乡僻壤了,顾昀也不怕被人当街认出来,找了个治跌打损伤的小铺子将瘸腿小灵枢放下,就出门闲逛,见暗河边上有远道而来的小贩兜售桂花糖饼,想起长庚年少时旅居江南,就喜欢这口,便顺手买了三两。

整个故园,只有他俩平时住的那一点地方,顾昀没怎么大刀阔斧地改,因为长庚之前做得很详细了,微微下沉的小院,流觞曲水、浮萍石阶,都是亲手画的。

两人越往前走,顾昀越觉得周遭风物熟悉,渐渐有了人气,他看着那条从塞外直通往小镇的暗河,忽然驻足,恍然大悟,竟然是到了雁回!

顾昀枕着双臂,在后山的湖边躺下:“我听主事说了,其他地方你让他们便宜从事,我看你就只有修一个院子的耐性。”

顾昀:“……”

长庚笑道:“不是只有修一个院子的耐性,是我心里只有一个院子。”

顾昀的毒伤虽然找到了解药,但积重难返,天黑了还是看不清东西,根本是凭着感觉走,什么都没看见,随手一指哄孩子而已。不料那小灵枢听了,用力一擦眼睛,惊叫道:“侯爷,真的有烟!”

顾昀眨眨眼。

“要了亲命了,怎么还哭了呢。”顾昀十五从军,没见过这样的哭包,一个头变成两个大,连忙抬手一指,“你看,那不是有人烟了吗?”

了然大师说过,“心有一隅,房子大的烦恼就只能挤在一隅中,心有四方天地,山大的烦恼也不过是沧海一粟”。

小灵枢知道自己当了累赘,窘迫得不行,一路上就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眼看日头西下,眼泪都快下来了:“侯、侯爷,要不您把我扔下先走吧,回头再找个人来接我,我……我……”

了然大师虽不大爱干净,确实是当世得道高僧,长庚少年时,循着他这一句话,把愁与怨放逐到了四方天地,如今,愁与怨尽数消解,他就把自己的“四方天地”收归芥子,统统塞进了一个小院里。

因为木鸟被撞坏之后,滑出了很远一段,因此掉下来的地方十分微妙,恐怕是已经出了大梁的边界,眼下木鸟已经烧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宜久留,领着这么一位累赘,顾昀也走不快,他俩已经在漫无人烟的草原里走了一天。

这样,情意岂不就浓稠得不可开交了么?

“哎,”顾昀见那小灵枢往一边倒,一抬手揪住他的后脖颈子,“我说灵枢院是不是克扣你口粮了,怎么小小年纪就这么虚?”

鱼群刚要意意思思地靠近,隐隐的马蹄声又传来了,长庚叹道:“大帅,你那几匹退伍的兵痞子再来搅合,晚上可就没有烤鱼吃了,你自己把手伸水里涮一涮,准备吃手吧。”

小灵枢不过弱冠之龄,当年顾昀死守京城、收复四境时,他还是个孩子,从小听着这个人的传说长大,从未想到有朝一日能得见真人……还差点和真人一起摔进草坑里,激动得不知怎么好,战战兢兢地让顾昀架着他,半天不敢喘气,憋得腿软。

顾昀把外袍一扒,说道:“等着。”

“巨鸢是慢,可巨鸢也不往下掉啊,”顾昀三下五除二卸下了鹰甲里面的一扇翅膀,给那小灵枢当拐杖,“过来我扶着你,唉,本帅不咬人,不用怕。”

长庚以为大帅要驯马,谁知眼前一花,接着“噗通”一声,差点被河水溅一脸。

可怜葛晨等了半天,安定侯坐着小鸟一去不回,吓得六神无主,一边哭着让人写加急折子给长庚,一边心急火燎地纵马北去,搜寻安定侯的踪迹。

顾昀:“接好了!”

木鸟炸成了糊家雀。

他一掌斜斜切入水中,一点水花也没惊起,一勾一挑,一条肥鱼被他抛起来,在空中甩着粼粼的光,流光溢彩地砸进长庚怀里,尾巴后面的刷水珠带起一条彩虹。

幸亏顾昀木鸟尾部有一副鹰甲,紧急关头,顾昀一把揪起那小灵枢,捅开了木鸟腹,背着鹰甲,在木鸟落地前一跃而下,可惜那鹰甲年久失修,负不起两个人的重量,顾昀勉强稳住后几乎是贴着地飞了百丈,身后“轰”一声巨响。

太上皇手忙脚乱地接住,鱼竿脱手掉进了河里:“顾子熹!你贵庚了你!”

为减轻负重,木鸟可不像玄鹰甲那么实在,高速飞行中,竟直接被个巴掌大的小雀撞穿了两翼火翅,金匣子登时炸了烟花,木鸟肚子里的顾昀险些被甩出去,颇有一飞冲天之势的木鸟从天上栽了下来,尾巴上还拖着一条滚滚的浓烟,直往北方扎去。

顾昀大笑。

不同于温吞吞的巨鸢,也不同于戴了面罩仍被冷风刮脸的玄鹰甲,自有一番畅快,顾昀上去飞了一圈就开了怀,叫那小灵枢往更高更远处开。不料,途中正好有一只真鸟飞过,一看这货,以为白日撞见了成精的祖宗,看得忘了扇翅膀,一头撞了上去。

然后他乐极生悲,晚上没吃着梦寐以求的烤鱼——长庚怕他着凉,押着他去洗了一通热水浴,灌了驱寒汤,并不容置疑地把烤鱼改成了白惨惨的鱼汤。

玄鹰甲是要自己保持平衡的,这大肚子木鸟却是掌握在别人手里,开木鸟上天的是个小灵枢,看着多说十八九岁,见了顾昀大气也不敢出,颇为靠不住的样子。顾大帅觑着那小圆脸,心里有点犯嘀咕,还没坐稳,木鸟就白虹箭似的上了天。此物大腹便便,速度竟不比玄鹰慢多少,在天空中刮出了尖唳一般的风声,往旷野无人处飞去。

还放了姜丝……这丧心病狂的狗皇帝!

……结果,大过节的,真让他浪出了事。

二、关于长庚为什么当了皇帝,还要被铁傀儡追着砍

顾昀身披玄鹰甲到处浪是常事,心说不就是上一次天么,左右飞不吃亏也飞不上当的,就欣然应邀。

跟被战场教养长大的顾昀不同,其实长庚一生中舞刀弄枪的机会不多。

“巨鸢啊,吃屎的都赶不上热的,出一趟关也要半年,又慢又费紫流金,除了显摆国威以外,还能有什么用?鹰呢,倒是快,可是独来独往,载重有限,而且也不是什么人都能驾驭的,长途飞行人也受罪。”葛晨摇头晃脑地对安定侯显摆道,“我们这个新玩意,既有速度,又能载重,将来还能民用,专宰老杜那样的冤大头。侯爷,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们刚试飞成功,您要不要上去来一圈?”

他继位以后,四海宾服、家国平安,将军们都在边塞种起大田,西北大营还组织过一次种瓜比赛,看哪位将军帐下的小兵种的瓜最大最甜——何荣辉拔了头筹,此后人送外号,“神瓜大将军”,此人十分得意,每次回京述职都要给顾帅塞一车……也不管人家爱吃不爱吃。

游手好闲的顾大帅听闻灵枢院在大西北遛鸟,便起了好事之心,跑来围观。

在这种环境下,皇帝当然更不可能披甲上阵,但他仍是每天天不亮就起,赤手空拳地把侯府的几个铁傀儡殴打一遍,三九天也能打出一身大汗,风雨无阻。一直到了两鬓斑白的年纪,他还驾得起鹰甲,拉得开最沉的铁弓。

这几年国泰民安,有顾昀坐镇四方,自然没仗可打,灵枢院一腔热血于是都用在了瞎折腾上。他们弄出了一种玄鹰与巨鸢的结合体,名字尚未定好,仍在地广人稀的西北边疆实验。此物看起来很像临渊阁传信用的木鸟,虎头虎脑的,长着个大肚子,约莫能负重二十多个玄甲。

后世推断,这应该是他从小生活经历的缘故。

长庚哪舍得让他这么奔波,于是早早找了个由头离京出巡,专程派人送信叫他不要急于赶路回去。

他在雁回长大,即使十几岁的时候被顾昀带回京城,统共也只待了一年不到,没来得及习惯帝都的纸醉金迷,就跟着了然大师浪迹天涯去了。

中秋将至,巡视边疆的顾大帅被边防军务绊住了几天,待他要启程时,已经是八月十三了,西边的蒸汽铁轨还在建,这会要想赶着和长庚一起过节,就得动用玄鹰甲直接飞回去。

幼年,他要靠自己机敏,才能在秀娘的虐待下少吃些苦头。

这个破事说来话长——

童年,他要握紧手里的刀,才能在狼群中苦苦支撑到有人来救他。

两人面前是茫茫无人的关外草原,身后是一堆烧得看不出模样的破铜烂铁,安定侯手搭凉棚往日头的方向看了一眼,无奈地一摆手:“这地方我熟,跟我走吧。不好好回京城吃香喝辣,非得凑你们这帮倒霉孩子的热闹,我也是闲的。”

少年出门在外,遇见地痞流氓、山匪强盗与各路脾气古怪的江湖人士不知凡几,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情况太多了,指望他那几位同伴肯定不行,要战要跑,都得自己上。

旁边的小灵枢快吓哭了,万万不敢劳动安定侯大驾,一瘸一拐地把脑袋摇成了旋转的火翅。

及至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回京封王,京城又差点被洋毛子炸成渣。

“可惜,呸,”顾昀收起玄鹰甲,吐了一口沙子,面无表情地说道,“后继无人——这个葛胖小,比奉函公不靠谱出一位曹娘子来……那小孩,你行不行,要么我背你走?”

他的前半生都是在兵荒马乱与动荡不安中度过的,因此一直没来得及学会怎样做一个高高在上的贵族,把身家性命交给侍卫和御林军。他像一匹孤狼,养尊处优,也不敢忘记磨练爪牙,总觉得手里的筹码多一个是一个,还要时时提醒自己权势如浮云,不可太过沉迷依仗。

奉函公虽然一辈子与火机和狗为伴,但先后杠过两任不靠谱的皇帝,一腔热血被反复搓揉打压了一辈子,愣是没洒出一滴,家国险些沦陷时,他支棱着一把又臭又硬的老骨头,撑起了灵枢之魂。

毕竟,他用尽全力,还要加上几分气运,险象环生,才算保住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东西,又岂敢松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