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想最后那场电影,克拉克·盖博的电影,狄林格的脸上露出了孩子般的笑容,在那部电影里克拉克·盖博坐上了电椅,他说:“Bye bye,black bird。”
狄林格这个魔鬼魅惑人的地方,和爱情无关。
谁是那只黑鸟?
我对于狄林格和那个女孩的爱情并没有很大共鸣,虽然他表白的时候那么拉风直率,至死还那么忠诚于爱,虽然他提着打开保险的手枪走向那些推搡他女友的警察,像是恨不得一人一枪把几十个人全撂倒的时候非常地英武,但是但是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不是关键。
不,不是那个有印第安血统的女孩,而是狄林格自己。他是男人心里那只黑色的、不羁的鸟,想要everything,试图超越规则地飞翔,必然被猎枪击落。
查了查真实历史,狄林格死的时候,这个女人其实正站在他身边,就是结尾那个身穿连衣裙的漂亮姑娘,她刚刚和狄林格看完了一场电影。他的另一边站着那个罗马尼亚的老女人,她给警察打的电话,但是最终她还是被遣送回家了。
击落他的猎枪,英俊的FBI探员Purvis,却没有露出快意的笑容。
结尾的时候导演煽情了,让那个击毙狄林格的探员去看他最心爱的女人,带给她这个男人的遗言说:“Bye bye,black bird。”女人的眼里滚出泪来。
是不是狄林格死的时候,Purvis听见自己心口深处,也有一只黑色的、被囚禁的鸟,发出了兔死狐悲的哀鸣?
其实善法恶法也很难两分,即使胡佛或者FBI手段不够良善,狄林格也没有足够的理由去抢银行,更不会因此号称什么侠盗。我觉得侠盗这个词很文学很理想主义,把一个美好的词冠在一个名词之前,凭空抹掉了这个名词自有的欲望和邪恶,而陡然提升了境界。
我摸摸自己的胸口,不知道那只黑色的鸟是否还活在里面。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大概不能说是个善法的时代,你看,有著名的胡佛局长在剧中活跃,我实在无法忘记他那句经典的台词,“把你的白手套摘下来!”于是调查局干将们执行了他的命令,他们审问一个枪弹洞穿后脑的犯人,手上沾着鲜血,拿到了狄林格的藏身处。
侠客的赵辛楣
你生在善法的时代,OK,你运气了,你生在恶法的时代,你会成为狄林格么?
说“侠客的赵辛楣”,并非说赵辛楣是属于某侠客的,不过是把他和侠客拉上些关系。正如我们说“陈道明的方鸿渐”,绝不是说方鸿渐就属于陈道明,而是把这两个名字拉得再近一点。因为人们心目中的方鸿渐长着陈道明的脸,他们喜欢陈道明的表演所以去看《围城》,看到了方鸿渐的窘迫也就不由地回忆起陈道明油光瓦亮的小分头。
生活在法制时代的人很容易以法律之名建立他们的世界观,只是他们往往都忽略了法律也是一种暴力规则,保护法律的恰恰也是那些哒哒哒哒哒哒作响的冲锋枪。
对于我,因为对侠客还有那么一点留恋,所以不由地就会把赵辛楣的一点性格千方百计地扩大成侠客精神,写了这篇文字。
你不想听他哒哒哒哒哒哒地打字,对吧?
以上这两段其实是模仿《围城》里的文字节奏,没什么目的,就是喜欢钱老先生写起书来那随手拈扯几句都成小说的风格。
这就是狄林格,他是男人心里冲动的魔鬼,无视一切的浪漫、自由、欲望是这个魔鬼的本性,这个魔鬼很拽也有点坏,你可以想象他的模样,只要你盯着John Depp咬着口香糖微笑的样子几秒钟。很有魅力是吧?但别轻易接近他,你挡了他的路,他可能会把芝加哥打字机指向你。
一直蛮喜欢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读过三遍,第一次在大学,喜欢看的是方鸿渐在故事中的笑话。那时候喜欢古文,读到方鸿渐父子往来书信中的机锋,几乎笑断了肠子;再一次是钱钟书先生去逝的时候,留恋着看唐小姐那一段心情,读到“她知道匣子里是自己的信,不愿意打开,似乎匣子不打开,自己跟他还没有完全破裂,一打开便证据确凿地跟他断了”,不禁怅然了很久;最近一次看是几天前,故事已经是很熟悉的了,就读赵辛楣侠客着的无奈和方鸿渐不侠客着的无奈。
如同我的手腕没有我期望的那样如铁般坚硬,所以很多时候我放手了。
说侠客就得牵扯墨家的理论。在这里抱怨两声,文化的沙漠化使得人们对于侠客的源流都开始茫然了,说到墨家,估计多数人只知道曾经有过这么一位先秦思想家,而读黄易的各位会浮想联翩而见一位武功高强的矩子。不过确实说来,墨子并不主张锄强扶弱。他更多的只是想着兼爱和非攻,他设想着一个大家互相关爱的社会而且强调“尚力”地用自己的力量去实现它。如此说来,墨子应该是个很自由的人。他为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存在,虽然这两个词显得很虚妄,不过确实有人对它们很留恋。就像和尚念阿弥陀佛一样,理想主义者说理想,大家都要有一个继续存在的理由。
只是他们不敢。
墨子应该没有想到,两千多年后会有一个人叫古龙,古龙的作品被一些有文化或者没有文化的人喜欢,并且称赞他充满了侠客的自由人格。最初我是无法理解所谓的自由人格和侠客有什么关系,不过后来想想就释然了,至少墨侠和自由人格者都在心中存有一个理想化的目标并且“尚力”地去实现它。
他死的时候围观的芝加哥民众拿手帕沾取他的血,别误解,不是去揉人血馒头,而是纪念。一个偶像死了,他如风般来如风般去,芝加哥人兴奋地听说他从银行里抢走了他们自己的储蓄,一次又一次逃脱警察的追捕,虽然银行大盗从不会把钱分给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社会效应?嗨,别否认,因为那些人也想像他那样做。
他们不在乎周围围城般的世界。
狄林格就是这么做的,所以他成为那时候的偶像。
赵辛楣和方鸿渐是完全不同的,他们虽然同病却不同情。方鸿渐多情地看着鲍小姐离去,应付着苏小姐半温不火的秋波,还在办公的间隙给唐小姐写情书的时候,赵辛楣眼睛里只有苏文纨,虽然他大概也清楚苏小姐爱的是方鸿渐。
你想把我的手砍下来?你做不到,我比你更加优秀,做事情更干净利落,如风般来,带着大把的美钞如风般走,一手一把芝加哥打字机指着你的头:“你是行长吧?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作开保险箱。”
虽然苏小姐最终的情伤让她不惜嫁给了四喜丸子来填补空虚,可是赵辛楣的三十年的情结却不曾解开。能爱一个人三十年很不容易,至少我到现在还怀疑自己有没有这个优点。赵辛楣却在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拥有这个理想主义者的标准特征了。赵辛楣不但有这个理想,而且确实是努力去实现它,于是他终于对汪太太亲密到了接近非礼的地步。书里并没有告诉我们汪太太和苏文纨到底有多像,不过方鸿渐是未曾看出来。只有那个本来身宽体胖喜欢大笑的赵辛楣忽然敏感起来:“你不觉得她有点像文纨?”战火烧天的时候,明知道对方是有夫之妇,却不惜为了这样一个理由去跨越雷池,赵辛楣不可谓不“尚力”了。为了他那个关于苏小姐的三十年不醒的情梦,他是毅然摆脱了周围的眼目,偷偷摸摸地向汪太太去表白。虽然偷偷摸摸,不过至少他还有这个胆量,相比方鸿渐,赵辛楣这一举恐怕非但愚蠢而且胆大包天了。方鸿渐和鲍小姐调情的时候,尚知道自己只是要她而不是爱她。而赵辛楣却一头栽进了汪太太和苏文纨的相似中去。为了这个算起来很可怜的希望,赵辛楣不得不逃往重庆。
其实我也不想放手,如果给我一个机会,给我强有力的手腕,我也会死死抓住我所渴望的一切,绝不放手。
围城果然是个城,围城中的每个人都规规矩矩地遵守着表面上的准则和利益界限,我以为整部书里只有两个人略微超出了围城的界限——赵辛楣和钱钟书先生自己。
这让我想起我自己,这些年里我失去了很多东西。高贵一些的,比如青春的梦想,比如孩子气的热血,比如善恶分明的世界观;庸俗一些的,比如骄傲,比如心爱的女孩,比如像007一样开着阿斯顿·马丁腰间揣着PPK环游世界的白日梦。
赵辛楣打破了围城,虽然为此他不得不逃往重庆去谋一个新职位。他在并不那么慷慨地展示了一下侠客的自由精神后匆匆溃逃,不知道能不能算是侠客精神的悲哀。
他从不放手。
我不知道钱钟书先生为什么会写赵辛楣,他的存在使这部小说最终摆脱了一个致命的灰色色调而有了一点喜气。赵辛楣是仗义的,正如他对方鸿渐的帮助、对孙柔嘉的照顾;赵辛楣也是有理想的,就像他对苏小姐的爱慕;赵辛楣还很能理解别人,他能体会李梅亭等人有家有室的窘迫而提议日后的旅程完全由他们安排;赵辛楣还是聪明的,他能分析很多人的想法和形势,当然不包括他的苏小姐;最后,赵辛楣是勇敢的,他比方鸿渐更像个男人。
狄林格是个男人,也是个亡命徒。
整部书里,只有赵辛楣一个人有勇气打破周围的城去追求一个梦幻,所以我忽然就觉得他身上有一种自由的侠客精神,哪怕只是一点点。
生活在如今的人能理解刘备的不多,能理解狄林格的也不多,因为我们生在平安的时代,乘地铁上班,买房,娶妻生子,周末看电影。而刘备生在战争、饥荒、人吃人、战场泥土里凝结鲜血的时代,你要么当英雄去杀人,要么就等着屠刀落在自己的头颈,等待的时候你可以投个骰子,看你有没有好运气平安地死在床上。如果刘备真的对诸葛亮说过这话,我相信他在和他最好的伙伴对赌,诸葛亮可以奉这句话而推翻刘禅,也可以继承那些亡命徒的血和忠诚辅佐蜀汉,刘备让他自己选择,垂死的眼里闪着狼一样的光。这是某一类亡命徒的方式,某一类男人的方式。
不过,最终的赵辛楣是失望的、无奈的,和不得意的。
我看不上前述的那篇评论,就像我看到有人说起刘备白帝城托孤,对诸葛亮说“如果我的儿子不成,你可以自立为成都之主”时,鼻子里哼出两道白气来说,不过是拉拢人心的手段而已,我就会露出鄙夷的微笑来。
“我劝你别推。假使我也结了婚,那时候,要借钱给朋友都没有自由了。”这是赵辛楣在书中说的最无奈的一句话?也许吧。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头蛮堵的,没有看《盗火线》的时候爽洌,同一个导演,同是犯罪片,《盗火线》里罗伯特·德尼罗和艾尔·帕西诺的眼神未必没有Johnny Depp忧郁,但是三十年代的芝加哥,狄林格活跃的舞台,实在是片命中注定的坟墓。
最终苏小姐都不会回到他身边,虽然她还经常来看看他,有时会一丝一丝调起以前的感情。不过赵辛楣最终准备用婚姻这个最大的围城来包裹自己。
狄林格的最后一个伙伴死了,从此他成为一头独狼。他必须去找他心爱的那个女人,没了她,他大概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辛楣很喜欢那个女孩子,这一望而知的,但是好像并非热烈的爱,否则,他讲她的语气,不会那样幽默。他对她也许不过像自己对柔嘉,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
他想去很远的地方和他心爱的女人过日子,最后死在她的双臂中,这个地方比古巴还要远,是什么地方不重要。他是最棒的劫匪,一分四十秒抢劫一家银行。他也够狠,驾驶八缸福特车奔驰在公路上,果断地对警察开枪,“芝加哥打字机”枪口喷出的火焰点亮了铅灰色的世界。他从不扔下任何伙伴,Red死的时候,狄林格从便利店里买来酒精浇在伤口上,叫他挺住。Red说,你要学会放手,然后在狄林格的眼睛里,他慢慢地死了。
这是方鸿渐的心里话,有一点侠情和没有过侠情的赵方一对狗友最终走上了同样的道路,最后一点侠客的自由在围城下崩溃。
因为他是个拉风的男人,在他心爱的女人问他你想要什么的时候,他说,Anything。
可最后赵辛楣说:“我对她泛泛得很。”算是对苏小姐最终的评价,可是我却不信,无论怎么看来,赵辛楣都无奈而低沉地说着这句话。对于苏小姐那个理想,赵辛楣心中还是有一点痛的吧?
但看着他死在屏幕上,我却隐隐地有些难过。
最后顺带说一下唐小姐。当初的围城是史兰芽演的唐小姐,看了以后念念不忘,事实上并不是觉得史兰芽好看,甚至记不得她的模样,我印象中更多的还是钱钟书先生自己笔下的唐小姐。之所以对史兰芽还有印象,多半要归功于钱老先生赋予这个角色的神韵。
狄林格确实不是什么侠盗,无论在现实中还是电影里,这位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最拉风的“公众之敌”都不怎么劫富济贫,这一点上这家伙做得还没有哥伦比亚的毒枭们做得好,听说后者还会出钱给公墓安装照明系统什么的。
唐小姐很好,但唐小姐并没有充分的出现理由,不像是围城世界中的人,大概是钱老先生所谓理想女性的化身。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对待这样的评论,人不是用善恶二元就能分类的东西。
“唐小姐恨不能说:‘你为什么不辩护呢?我会相信你,’可是只说:‘那么再会。’”
很多人在面对这样一个坏人的时候都会价值观失序,某篇评论说,嗨,导演到底想表达什么?什么侠盗?什么罗宾汉?不过是帮抢银行的匪徒,即使不对平民百姓开枪,也不过是为了藏身民众中的方便而已!
唐小姐是这个书中最可爱的女孩子,但是她也在某个围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