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乘地铁,这时候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浪费时间胡思乱想。
公司搬了办公室,我于是改乘地铁上班。
我的小说有一半是在地铁上构思的。铁轨隔着一层在你脚下轰然作响,你知道你正轰轰烈烈地去向远方,这种感觉像极了你在灵感爆发的时候写小说。那是不可抑制的冲动,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带着你顶着疾风逆雨一直向前向前向前,你可以在一夜写完三万字,笔记本前整齐地放着啤酒罐,你写下“The End”,你看见朝阳,你觉得眼睛湿润。
The Terminal
我也喜欢火车,对于慢车尤其有怨念。绿色的车厢,没有空调的,可以开窗的,人很少的,很便宜的,站站都停的,椅背高挺而且坚硬。《上海滩》里的冯程程就是坐着这种车去往上海,她宿命中却尚未谋面的许文强在车站等她,非常有感觉。冯程程在火车上,拿着一本《家》,后来许文强被乱枪打死,冯程程拿着这本书去了法国。而我小时候读这本书觉得很枯燥很不耐烦,很多年后我和朋友在后海把酒,忽然《新京报》的朋友来电话说巴金先生去世了,我忽然想到《家》,发觉很多东西好像一下子就有点明白了,于是觉得悲凉。
你永远不会知道人生会给你什么,但永远都不要放弃幻想。
我想我坐着一趟去远方的慢车而不读书,只是漫无边际地想很多人很多事,有些是我喜欢的,有些是我讨厌的,有些是让我欢喜的,有些是让我悲伤的。我把他们编进故事里,像是把无数的皮影凑在一起,自然而然地有一出皮影戏。我可以横占一排座位迎风眺望远方,远方的山青了水绿了油菜黄了橘子花开。我在每站下去买一点当地的特产,呼吸新鲜空气,有符离集的烧鸡、绵阳的鞋底饼和一咬满是油的鸡仔饼……一路吃吃吃……
当然最有乐趣的是写书嘲笑三十岁之前的自己,也缅怀三十岁之前的自己。因为三十岁之前我那些浪漫不靠谱的理想,我才有今天的自己。
我有个朋友,当年大学时候坐着这样的慢车去了四川。他发誓每过一站都要品尝当地的啤酒,品评优劣,就这么漫漫扬扬地去向天府之国。这个构思很是宏大,我深钦佩之。后来互联网兴盛,有一段时间论坛里无数闲人讨论中国各地的女人哪里好看和多么好看,很有乘一辆羊车横行于地图上,羊车一停立马下车宠幸之的霸气。司马炎还只是在他的后宫里做了一个小试点,和网络时代的精英们不能比。
我有些疲倦了,但我喜欢这件事,我因为写作获得了荣誉,我也因为写作结识了朋友,我曾经在新书的发布会上接受万众欢呼,也曾在数额巨大的合同上签字落笔。
我总是阴险地嘲笑我们的论坛精英而去追想我的朋友,我觉得那是一次远征,充满了落魄江湖载酒而行的狂狼,亦有“天地庄生马,五湖范蠡舟”的气魄。无奈当时各地小啤酒厂林立,好比隋末李世民不出,三十六反王七十二烟尘,乱立山头,我的朋友喝到二三十种,终于撑不住了,只得放弃。
如今我的理想全都破灭了,我成了一个作家。白天疲于奔命地开会,晚上疲于奔命地写作,我有了很高的销量,但读者们在网上对我喊打喊杀抱怨我写得太慢了。
若干年后他结婚以F2的身份去了美国,据说闲来以洋酒自娱,酒量今非昔比,一般两瓶伏特加下去还能高唱《梁父吟》。可惜同时我听说华润集团带了几十个亿的现金横扫中国啤酒业,小啤酒厂不降即死,这是李世民终于出山了,天下一统。这时候即便当年那趟慢车还在,我的朋友空怀绝大的酒量,也只能看见重复闪动的雪花青岛乃至百威贝克。
协助别人装逼看着他频频点头是一个很欢乐的事情……因为我自己曾经就是这样的装逼犯。
这是一种工业化时代的成功,却是诗人的悲愤。
这段时间的修炼帮我认清了世上各种装逼犯,每天他们在我面前说起他们名叫Shirly或者Serena的美女助理时我就开始暗自发笑,如果他告诉我他只喝某个特定产区的巴西或者蓝山咖啡我就会起身要求去洗手间,否则我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如果他对我说他最近厌烦了总飞美国,西北航空的头等舱服务真是太差劲了……我可能就会忍不住协助他把这个牛逼吹得越来越大,比如向他热情地推荐新航A380的双人平躺套房,并严肃地说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某个小产区的咖啡才是咖啡的精髓,我一次性地采购了它10%的产量,等等。
一位朋友对我说她喜欢我这篇文章而讨厌慢车,尤其是绿色的,因为它不干净而且带着难闻的异味。我想了想,承认这确实也是我讨厌的。于是我想为什么一辆绿色的慢悠悠的破车会给我那么多的遐想和憧憬,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于火车的好感其实只是来自于一张照片、一个动画片和一部日剧。
二十岁到二十六岁的理想是成为新兴企业家,我开始喜欢商务人士的格调,坐着头等舱来往穿梭,入住每个城市最豪华的酒店,每分钟都在忙碌,接起电话永远是“Serena,我正在和Shirly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跟陈先生的约见请帮我延迟十五分钟,另外请帮我煮一杯特浓的蓝山,订明天最早班去曼哈顿的航班”这个调调。为了这个理想我研究各种奢侈品,观看所谓“美国MBA必看”的“学徒”节目,努力提升我的英语聊天水准,给自己购买了正装和意大利皮鞋。
照片是一幅叫做《无题》的照片,上面是一个山间小镇的火车站,车站很小,寂寂无人,白色裙子戴着草帽的女孩双手背在后面提着一只白色的藤箱。远景,只有背影,轨道绵绵地伸展向远方的山坳里。独自一个人远行是一种孤独、勇气和期待,让人回去不由得想她去远方是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某人。
很遗憾这位穿连体作战服的伟大女性并未如期到来,也许她在茫茫宇宙的高速公路上塞车了吧……直到今天我还蛮期待她的,希望她送来我那身连体作战服的时候,我还不至于发胖臃肿穿不进去。
动画片是《樱花大战》,真宫寺樱和将军坐着火车回乡下参加一个同族女孩的婚礼。一点不浪漫,但是画得很美,火车穿行在颜色变幻的森林中,从酡红到姹紫,是秋天的颜色。
是的,我确实是用了我童年的幻想来写路明非,只是动笔的时候我的审美已经变了,所以诺诺小御姐穿着套裙高跟鞋和成熟的紫色丝袜。
日剧则是我的怨念之一——《东京爱情故事》,小镇、等待、火车,最终在夕阳里面泪流满面,真好。如果我是完治我会化身为一个超人冲到火车前面,火车停下来的时候装作跑步热身刚好遇见那样靠在一旁的白色栅栏上等待莉香走下来。
我仍未放弃出人头地,十六岁到十八岁的理想是成为某个秘密组织的年轻领袖。因为我并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的训练,所以我显然不能通过层层筛选竞争上岗来成为领袖,唯一的解释就是宿命,我的宿命就是要成为正义的朋友。因为宿命中我是正义的朋友,所以世界必然正在经历某场巨大的危机——我跟那个年纪的少年一样总是逆推世界,为了成为英雄会毫不犹豫地设定世界正在经历一场不为人知的浩劫——而在某一天到来的时候会有腰细腿长穿着连体作战服的妹子忽然从天而降出现在我面前,严肃地问我:“你作好准备了么?”我当然不会像路明非那样犹豫再三,我会用比她更加严肃的语气说:“为了人类!我们还等什么呢?”
其实无论什么,都是一种期待,你期待火车车门打开的时候是对着一个新的城市,于是你坐在很硬的座位上也不再迷茫和惶恐。
十二岁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已经没法成为一个十四岁的总理了,在炎热夏日的游泳池里我度过了十四岁生日,穿着红花泳衣的女孩和蓝花短裤的男孩扑通扑通跳下水,我像尾小鱼那样钻过人群,忽然意识到在茫茫的人海中我是那么地渺小……并没有国务院的英俊使者出现在游泳池的岸边通知我去赴任。
Blog
十二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成为国务院总理,之所以不是主席是因为我不太喜欢主席的发型。我幻想我十四岁就成为总理,因为我的卓越才智被全国人民期待,在重大灾害的现场我的到来总是令人泪流满面。
忽然对自己的Blog产生了疏离的感觉,因为我忽然发现读的人太多了。
我曾经构想我的人生。
不是得意或者骄傲,和新浪Blog上的韩寒徐静蕾比,我的点击只是九牛一毛。可我还是渐渐地担心起来,感觉就像我坐在几百人几千人面前讲一个故事,我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低得不像是自己的。
意想不到的人生
我知道有些人可以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放声唱歌,而在和朋友去唱卡拉OK的时候始终躲在角落里玩游戏。我的症状似乎没有那么严重,但是我有点担心面对那么多人说话,所以写得也越来越少。
是啊,所以你永远也得不到那个女孩。
至于原因,我想起两部电影,一部很好莱坞的科幻片《血洗乐园》,一部Danzel Washington的《红潮》。
这时候师兄因为喝了酒而微微眯着蒙的眼睛里重又透出那股子南方人的狡猾来,他说,肯定不愿意啊。
前者说一个虚拟的中世纪乐园,里面都是机器人扮演的卫兵、贵妇和武士角色,付钱的玩家可以在里面尽情享乐,和贵妇偷情,打倒来袭的武士。系统会偷偷告诉玩家说,来挑战你的黑武士他的右臂有点毛病,于是黑武士的右臂被设置为迟钝,玩家照着机器人的右臂猛刺就可以轻松取胜。
我说是啊,你虽然没有见到那个女孩的丈夫,但你不难想象他很有可能是个普通的勤奋的美国籍中国人,喜欢看棒球赛,喝着百威啤酒。但他22岁就准备迎娶他的女朋友,然后去美国好好地生活,按部就班地申请绿卡甚至改换国籍,用心地讨好老板求取他的推荐,在美国找一份好工作,比你更早地求田问舍,周末老婆烤了杏仁饼干,他会拿着分赠给所有邻居讨他们的喜欢。而你呢?那时候你在你的酒席上冲锋陷阵,潇洒倜傥,满嘴笑话,大家都喜欢你。酒席是你的高卢,你已经攻占了它,你也已经得到了光荣,想想你现有的东西,你愿意去跟那个喝着百威看棒球赛的男人交换么?
那部片子是我很小的时候看的,看完之后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黑武士迟钝的右臂,就像每个人都具有的软肋,它往往被你悄悄地藏了起来,因为当你对陌生人暴露,你就完了,你会被轻而易举地击倒。我那时候想这件事的角度就像Peter Jackson以金刚的角度去看世界,我想着的是那个扮演黑武士的机器人,它隐藏着自己右臂的毛病去挑战敌人,可是敌人已经深知他的弱点。
师兄说那我是恺撒对么?
大概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慢慢地有两层性格,一层暴露在表面上,一层沉在底下。有时候我自己都无法区分这两种性格,有时候这两层性格也会互换位置。我不太希望某一个人了解我了解得很深,因为那意味着他可以轻松地猜出我的弱点,而我又觉得自己的弱点很多。
我说你知道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的遗产分给了谁么?他通过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分给了姐姐的三个孙子,其中屋大维独享3/4,其他两个孩子共享1/4,他曾经有过几个女人,其中包括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还跟她生下了后来的埃及法老托勒密十五世,但能跟他共享光荣的只有家人,甚至不能算作他自己的家人。你能够想象恺撒那种男人对吧,他跳上战马说我要去征服高卢他就会出发,就算他心里无比地惦记着某个女孩但他的心里还是坚忍卓绝的。唯有这样的男人能够攻占高卢,再掌握罗马的大权,牛逼之气一直延续到今天。
我的母亲在我大学毕业之后才说她完全不了解我在想什么,其实当时我想说我想的应该是非常简单的,只是我用了一个花花绿绿的外壳把它包了起来。但是我没说,我不想让她太担心,我也不知道是否我还能很习惯地解开那层包裹自我暴露了。但是我想我还是让她担心了,所以她开始要求我按时打电话回家,而现在发展到她要飞海南香港日本什么的都必然来短信知会我,以前她似乎并非如此。
我问那你期望的故事结局是什么样的呢?师兄说我好歹希望她能在一个有音乐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听我说一句我当年很喜欢她。
可是还来不来得及改变这种变色龙一样的伪装性格呢?我不知道,某种程度上说变色龙是一种狡猾的动物,但是胆怯。
师兄说不,她没你说得那么老!好吧其他的都跟你说的差不多,她那天来的时候带着她的闺蜜,说两个人刚好去买衣服,于是就一起来了。我们把共同认识的每个同学都回忆了一遍,然后就散了。
至于《红潮》,是我印象很深的一部片子,Washington扮演的大副和舰长兵戎相见,在关键时刻阻止了舰长贸然对苏联发射核武器,挽救了脆弱的世界和平。这个让我感触很深的是,一颗按钮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命运,而掌握这颗按钮的人是豪迈的老舰长,或者还有年轻勇敢而沉静的Washington。虽然世界的命运最终被挽救了,但是这样两个人加起来不过几千克的脑容量,真的让他们可以负荷那么大的压力,操作那么强大的武器么?
这时候我说好了,故事的结局我知道了,然后女孩来了,跟你简简单单地吃完饭,她有点老了但是很开朗,你发现谈话的主题跟你预想的完全不同,然后你们各奔东西,对不对?
如果Washington也激动了,那么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