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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片龙鳞

好歹跟了殷无垢这么多年,殷无垢是会去逛青楼喝花酒的人?他若是对那位什么什么姑娘有了心思,早攒钱把人赎出来明媒正娶了,怎么会让心上人继续住在那种地方。人类不是都非常反感从事那种行业的人么?殷无垢可不是那种迂腐之人,他迂腐的地方在于愚忠,对女子却不曾有过半分轻视。

结果得知殷无垢去向的玲珑却并没有像捕快大哥们想象中的那样生气,反而露出了好奇的表情,别人兴许不知道,她却看得清楚,殷无垢的灵魂太干净了,干净的没有丝毫瑕疵,这样的人极其正直自律,自制力比一般人不知道强出多少倍,怎么可能是那些捕快口中说的“男人单身太久会憋坏所以找个地方发泄一下”?

综上所述,殷无垢去天香楼肯定不是嫖娼,那他去那里做什么?听三法司的捕快们说,他每个月月底都去一趟,迄今为止,都已经维持三年有余。

玲珑本来想严刑逼供,后来改变主意了,这些捕快哪怕纪律严明,经过苛刻的训练,也难以抵挡她这样的美色,她只是稍微吸吸鼻子再梨花带雨的流个眼泪,就自然有人告诉他殷无垢去哪儿了。

玲珑生出了好奇之心,想要一探究竟,但是以她现在这样子进去,岂不是羊入虎口?再说了,她只想被别人保护。

因此当玲珑在屋子里想了会儿又打算找殷无垢的时候,他的属下们个个支支吾吾难以启齿,尤其是看着她,脸一红,低下头去,也不知道是害羞个什么劲儿。

于是玲珑翻出之前殷无垢给她那一百两银子,揣在身上大摇大摆出了门,找了一家很高档的成衣铺走了进去,这里的衣服可真贵,一套上好的丝绸男装,居然要一百五十两银子!掌柜的说他们这成衣铺是专门给达官显贵开的,若非玲珑貌美,穿的这样寒酸,连进去的资格都不一定有!

殷大人一个月只去一次妓院,又是孤家寡人,这算不得什么,是?只是话又说回来,这大人都有了玲珑小娘子了,还雷打不动的朝妓院跑……

玲珑眼一眯,正要开始忽悠,却突然看见一张一万两的银票越过她被放在柜台上,“我们家爷说了,你这里的衣裳,这位姑娘看上哪件,便拿哪件,拿多少都可以。”

他下午有差事要办,要不怎么说三法司的那些捕快们看到殷无垢对玲珑那样和颜悦色觉得稀奇呢,他们殷大人向来不近女色,惟独每个月月底会去天香楼待上个半天,这天香楼可是京城最大的妓院,里头的妓子大多是出身良好,却因家道中落突逢巨变被划入贱籍,所以大部分知书达礼温婉可人,身价也不便宜。

如果说要撩妹,也许温柔体贴英俊潇洒更合人意,可如果要撩龙,没有什么比随便花尽管花我伺候你照顾你更让她高兴的了。玲珑一转身,给钱的是个侍卫打扮的男子,这人她见过,就是几个时辰前,这不是那个什么……什么来着?

只是靴子里的脚趾头动了动。

“玲珑姑娘怎地在此?”

殷无垢这个人,口风是极紧的,应该保密的事情谁问他都没有用,所以哪怕玲珑问了,他也始终保持沉默,把她送回了三法司。玲珑从他背上下去的时候故意气哼哼的踩了他一脚,殷无垢也面不改色,好像压根儿没觉着疼,仍是镇定的走了。

看着男人英俊成熟的面孔,玲珑脸上完全没有小姑娘的痴迷或是普通人见着王公贵族的讨好,“你叫什么来着,我给忘了,这衣服,你真的要给我买?”

第116章 第十一片龙鳞(六)

“先帝给本王的封号叫做平阳,不过本王的名字是——”

“才那么一点。”玲珑毫不客气地说。“都不够我塞牙缝的呢!那你先告诉我,为何不让我出门?”

“不用告诉我,我又不想知道。”玲珑毫不客气地拿走了之前自己就看好的男装,“掌柜的,借个地方换衣服,你不会不允许?”

殷无垢想了想:“我的钱都给你了。”

“当然、当然!姑娘请、请。”掌柜的快要被吓死了,怎么会是王爷!玲珑一进去换衣服,他就准备跪下请罪,谁知却被阻止了,平阳王素来名声极好,仁义宽厚,谁得罪了他他也不生气,一副好脾气的模样,谁能瞧出来他曾经是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可掌柜的是个老人精,他记得。

无利不起早啊这姑娘。

当年的摄政王,是如何的手段狠辣,与他斯文俊秀的外表截然不同。

“那我要是听话了,无垢哥哥给什么奖励?”她往前蹭蹭,跟他贴的极近。

“不必多礼。”平阳王并没有多在意的摆摆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玲珑进去换衣服的门帘子,过了片刻,门帘子终于被掀开,从后头走出来一个眉目如画的小公子来!

是出去玩还是出去欺负人,彼此心里都有数,虽然她机灵,但是……“最近这段时日危险,你乖。”

这小公子可真是俊俏的雌雄莫辩,皮肤吹弹可破宛若白雪,偏偏眉宇间又无女子的孱弱反而透出勃勃英气,任谁见了也不会将她当做个姑娘家。

他很自然地将他们住的地方称为家了。玲珑在他背上,两条小细腿晃呀晃,“为什么呀,我喜欢出去玩。”

玲珑顺手又拿了一把折扇,“这把扇子,就一并记在王爷账上?”

他就屈服了,在她面前蹲下,横竖已经到了吃饭时间,一天之中也就这会儿难免清闲。玲珑在他背上,殷无垢沉声道,“日后在家里老老实实待着,不可外出。”

掌柜的诚惶诚恐:“姑娘看上什么尽管拿,、!”

“背我嘛!”

“?”玲珑唰的打开折扇,端的是一派俊秀风流,折扇挡住口鼻,只露出一双精灵般的大眼,她用两根手指夹起那张一万两的银票,“既是如此,少不得再麻烦掌柜的一次,烦劳掌柜的,把这一万两银票,给我换成一百张一百两。”

殷无垢沉默。

掌柜的哪敢不答应,虽说这不是钱庄,可有王爷在,也是不好拒绝的。他战战兢兢地接过银票去换钱,平阳王却对玲珑道:“玲珑姑娘何必见外,你若需要银子,本王这儿多得是。流风。”

玲珑蹲在地上,撑着下巴打量他,越看越喜欢,等他要走的时候就不肯动,伸出双手。“背我。”

“是。”

他没有家,义父死后更是孤家寡人,哪怕义父还在,两个男人也是凑活着过,这还是头一回有人专门给他做吃的。便是这份心意,他就不能辜负。

侍卫递过来一沓厚厚的银票,玲珑却推拒道:“不必,这就够了。”想拿下她,只花这么点银子可怎么够,一点诚意都没有。

“你亲手做的。”殷无垢把饭盒盖上,找了有水的地方洗干净。

她真是没良心的代名词,拿了人家的衣服折扇跟一万两银子,拍拍屁股就走半点留恋都没有,还理直气壮的。谁知平阳王却跟着她出了铺子,笑意吟吟地问:“玲珑姑娘这是要去哪儿?若是不嫌弃,本王送你一程。”

“那你还吃?”

玲珑拿着折扇敲左手掌心,“王爷,本公子可不是什么姑娘。”

这人也不骗人:“不好吃。”

平阳王一愣,随即莞尔:“是,玲珑小公子。”

玲珑见他面不改色的吃完了,没忍住问了一句:“好吃吗?”

她顿时就很满意,笑容璀璨,看得平阳王一愣,心道这样的人间绝色,便是当年宠冠后宫的莲妃在她面前都要被比成尘土,殷无垢倒是好艳福。

她双眼晶亮,显得赤诚又纯真,殷无垢犹豫了半晌,最后都吃了。酸甜苦辣咸百味陈杂,幸而他幼年过惯了苦日子,从前大雪天,想吃这样的食物都没可能。

“我要去的地方,王爷怕是不方便。”玲珑走着路,顺便对迎面而来的小媳妇眨了下眼,直把那小媳妇看得面红耳热,都过了许久还止不住回头瞧她。平阳王也是生得极为好看,走在她身边,风头却被抢的半点不剩。他听了玲珑的话也好奇,有什么地方是他去不得的?“不知小公子说的是什么地方?”

而且她就是故意的,谁叫殷无垢这几日连房间都不回的躲着她?要不是她找过来,对方说不定还能坚持不回去。

“天香楼。”她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要去喝花酒。”

说来惭愧,龙女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穷奢极欲没有良心,她老人家活了这么久,就不会做饭。反正她总是能找到长期饭票,这就是为什么每到一个新世界,她都特别喜欢去找权力顶峰的人当保姆的缘故。而且食爱又无需烹饪,那她学这个干什么?

听到她的回答,平阳王笑意不变:“既是如此,本王就不奉陪了,日后小公子若还是囊中羞涩,随时可以来我平阳王府,本王的大门,永远向小公子敞开。”

殷大人觉得,这姑娘完全不是想做他的小娘子,而是想谋杀亲夫了,这东西……这都是些啥?

玲珑摆摆手,没说去也没说不去,自个儿就走了。看着她的背影,那侍卫才试探着问:“王爷……”

“对呀对呀。”完全不在意那一坨坨黑糊糊的玲珑笑得天真又可爱。“你快尝尝嘛。”

“派个人盯着,她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都要一一禀报我知晓。”

等到玲珑把饭盒打开,殷大人的表情瞬间就变得难以捉摸起来。他沉默了两秒钟,看向玲珑:“……这些,你做的?”

“是!”

只是这些话,他是说不出口的。

平阳王神色如常,内心却在不停地思索,难道真的是去捉奸不成?这殷无垢去了天香楼三年,到底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莫非真的只是去找个女人泄欲?倘若是真的,那自然还好,倘若不是……平阳王眼神逐渐变得冷酷起来,不能为他所用,就没有必要继续活在这世上,只是皇上对殷无垢十分重用,又十分信任,一时间不好下手,否则……

殷无垢没注意那点小伤口,但玲珑却不许,她用手帕给他包起来,殷无垢很想拒绝,毕竟他身着黑蟒衣,手上却是块粉红色绣着小鱼的手帕,怎么看怎么不搭调。只是瞧她打扮的漂亮极了,果然是锦衣玉食才能养得起,顿时便觉得自己攒了许久的钱,就是都给她花了也无妨。

这个叫玲珑的女子,倒是可以利用一下。

玲珑对平阳王灿烂一笑,不顾殷无垢的僵硬,挽着他走了,头都没回,似乎那俊美的如同天人一般又高不可攀的王爷,在她眼里连殷无垢手心的老茧都比不上。“他缠你许久了?马大哥说你都去了一个时辰了,诶,你手受伤了?”

平阳王素来清楚自己对女子的吸引力,尤其是玲珑这般看起来年幼又涉世未深,殷无垢同他比起来,简直卑微到了尘埃里,小姑娘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待到日后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她自然明白要选怎样的男人才能过上富足无忧的生活。那般的美貌,留给殷无垢,那可真是糟蹋了。

“殷大人慢走,玲珑姑娘,慢走。”

天一黑,这秦楼楚馆可就热闹了起来,人声鼎沸香风阵阵,只听得女子娇笑嗔怪,男人畅饮海吹,男男女女你迎我往,也说不出有几颗真心在里头。

殷无垢便对平阳王拱手:“王爷所言,属下心中记住了,属下告退。”

玲珑一出现就受到了极热烈的欢迎,这样俊秀的小公子可不多见,看着还是个雏儿呢,谁不想跟小公子春风一度?登时就被姑娘们围住了,鸨母也满面春风的迎过来,俏皮话说了一箩筐,玲珑出手阔绰,一张一百两,便顺势塞进了鸨母鲜艳的肚兜里。

“不要。”她立刻拒绝了。“我给你做的午饭,一定要立刻吃,否则就不好吃了。”

这就叫鸨母觉得自己看走眼了,瞧这小公子熟练的程度,风月老手啊,怎么也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偷偷跑出来尝鲜的。

“王爷谬赞。”殷无垢面无表情的应了一句,对玲珑道,“回去等我。”

她正寻思着呢,那小公子左拥右抱还不算,眉头一挑,问道:“就没有更漂亮的姑娘了?”

平阳王还是第一次见这样活泼可爱又美得出奇的小姑娘,知道他是王爷也没有丝毫畏惧,不卑不亢,倒是与殷无垢如出一辙。他轻笑:“玲珑姑娘。”转而对殷无垢道,“想不到素来铁面无私孑然一身的殷大人,也有这样一位佳人陪伴在侧,真是叫本王欣羡不已。”

第117章 第十一片龙鳞(七)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了,“我是无垢哥哥的玲珑小娘子,王爷好。”

鸨母瞄了玲珑一眼,心想,这更漂亮的姑娘自然是有,可跟小公子你比起来……那真的是差远了。不过这有钱不赚是傻子,当下就连连招手:“来来来,去把莺歌燕舞四位姑娘叫出来!”

“这位是当今圣上亲叔叔,平阳王。”殷无垢站起身,不着痕迹地挡在了玲珑身前。“王爷见谅,这位姑娘是我的——”

“诶——”玲珑折扇一开,挡住了鸨母的书,她眼尾微红,真是俊秀风流的叫人窒息,嘴巴又甜,“妈妈,我听说这天香楼有八位花魁,莺歌燕舞梅兰竹菊,其中这梅香姑娘最是知书达礼,我这人就好这烟花之地的大家小姐,不如叫梅香姑娘出来与我一见,如何?”

那男子见了玲珑,先是目露惊艳,随后便被遮掩下去,笑起来,他一笑,眼角便有数道皱纹,由此可见,虽然保养得宜,可岁数确实也是不小了。

虽说被那一声妈妈叫的骨子都酥了差点儿想倒贴,但鸨母还是把持住了最后的一点理智:“哎哟小公子,这恐怕是不太方便呢,梅香今儿个陪着客人呢,她陪的那位客人,咱们可不好招惹,殷无垢殷大人,小公子可曾听说过?那可是能止小儿夜啼的厉害人物啊!”

“我给你送午饭来啦,马大哥告诉我说你在这里。咦,这位是谁呀?”玲珑提着饭盒好奇地看向坐在殷无垢对面的锦衣男子,他年约而立,眉目英俊气质尊贵,身后还立着两名侍卫,一看便是非富即贵。可殷无垢坐在他面前却没有丝毫卑微,二人同样出色俊秀,不过玲珑还是喜欢殷无垢,因为他干净美味。

“殷大人啊……”玲珑意味深长地重复了一遍,掏出一张银票两根指头夹着左右摇晃,鸨母的眼珠子也就黏了上去。“那不知殷大人,可能比我银子多?”

一听到这娇滴滴的声音,殷无垢就头大,只他也不想想,这若是旁的女子缠着他,早教他绑起来扔牢里饿个几天了,偏他却躲着玲珑走,若不是她特别,又怎会如此?

“不能,不能。”鸨母嘿嘿一笑,“估摸着时辰也差不多了,我呀,这就去给您把梅香姑娘叫下来!”

“无垢哥哥!”

“劳烦妈妈了。”

后来为了避嫌,他干脆晚上都不回去了,原本想着这么个小姑娘家家的,虽说脾气古怪些,却到底是柔弱女子,然而万万没想到……

鸨母一走,被玲珑揽在怀里的两个花娘就不依了:“瞧公子您,有咱们姐妹陪着还不够,还非要梅香,难道咱们姐妹就不美么?”这说着,纤纤玉指还从玲珑的脸蛋儿跟胸口抚过,内心咋舌,这位小公子可生得真好,就连这皮肤都细嫩光滑,宛若那新剥鸡头,吹弹可破。虽说身形小了些,但毕竟年幼,别以为只有男子好美色,女子也是如此,能伺候这样的小公子,谁乐意去陪那群大老粗?

就是平日里玲珑朝他身上蹭,殷无垢也会立刻躲开,决不占她便宜。

“美,否则你们也没这荣幸坐爷的腿。”玲珑轻笑,握住一只美人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眼波流转间,真如同那仙人下凡,大厅里客人不少,可唯独这一桌,叫人看了,不觉得是男子占便宜,反倒是花娘们有福气,其他桌子的花娘一瞧人家桌上的小公子,再看看自己的客人,顿时生出一种辣眼睛的感觉。

说出去旁人可能都不信,这小姑娘非说一个人睡会害怕,霸占了他的房间又不许他离开,殷无垢就一直坐着睡觉,若非他早已习惯这般艰苦,怕是精气神儿都没了。然而属下们每每看到他都是一副又羡慕又畏惧的模样,殷无垢又不擅长解释,所以根本无人知晓,虽然两人共处一室这数日,他却连她的头发丝儿都没碰过。

殷无垢从楼梯上下来时,恰巧见到玲珑伸头进一名花娘半露的胸口轻轻一嗅动人女子香,偏生她眉目如画气质出尘,半点不猥琐,反倒风流至极。不过殷大人那张面无表情惯了的脸瞬间就黑了,黑的如同玲珑做饭时二狗哥帮忙烧的锅底,那叫一个黑啊。

他的钱是真不多,除却给她的那一百两希望她能做个人之外,剩下的多余的银子大多被他赠予了贫穷人家,可以说是真正的两袖清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留着钱也没有用。然而直到养了玲珑,殷无垢才知道银子有多么重要。

他大步走过来,不习惯说话,却沉默地、冷冷地盯着玲珑。玲珑眉头一挑,对他视若无睹,而是看向他身后,鸨母带来的红衣美人:“这位便是梅香姑娘,果真是美若天仙,来来来,到小爷这儿来。”

押解犯人回了京城,玲珑终于如愿以偿住进了三法司,就连殷无垢的下属们都默认了她是未来的殷夫人,殷无垢就是不想承认也没办法,尤其玲珑还威胁他倘若不收留她,她就立刻扮成小乞儿再出去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殷无垢本不应该在意这种可笑的威胁,可他也说不出自己究竟为何心软,默认她留了下来,任她作天作地,昨儿是嫌弃床不够软被子不够轻暖,今儿是嫌没有漂亮衣服穿,明儿又是吃不惯三法司的粗茶淡饭……总之殷无垢那点家底,没几日就被她花了个底朝天。

梅香可是花魁,一般人能见着已是福气,若非玲珑相貌出众气质高贵又出手阔绰,鸨母在风尘中打滚数十年,一眼就瞧出她身份不凡,便存了讨好之意,否则她哪能在这大厅里看到梅香?

杜县令经此一事,对杜小姐更是严加看管,至于杜小姐跟方秀才最后能不能在一起,那可不归殷无垢管。玲珑就更不会管了,陌生人的死活与她何干,她还要跟无垢哥哥培养一下感情呢。

殷无垢看到别的女人坐在玲珑腿上,眼神极冷,他握住玲珑的手腕,可她却拿起扇子抽他,轻笑:“殷大人这是做什么,美人面前,可不得给我留些面子?我这小身板儿可禁不起殷大人这一下。”

“你不懂,我就喜欢无垢哥哥这样不解风情的。”玲珑挑起一边眉毛,灵动至极,叫那采花贼心心念念,被捕快押走的时候,口中还不住地念叨着倘若能一亲芳泽,别说是被抓,就是立刻砍头死了,他也不枉此生。直听得殷无垢隐忍到极限,将他封口,这才得了片刻安宁。

殷无垢知道她怕是生气了,想来自己有了她又跑来这种地方,确实是理亏,有心解释却又不能说出口,只得低声道:“跟我回去。”

对采花贼而言,这无疑是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那表情,仿佛遭雷劈了一般:“这、这这这!这岂不是焚琴煮鹤,对牛弹琴!姑娘你这样美,怎生做这木头桩子的娘子?!”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玲珑又是一扇子抽在他手背上,很用力,但殷无垢像是感觉不到疼一样,玲珑眯起眼,“殷大人,我只是要梅香姑娘来陪陪我,喝个小酒唱个小曲儿,你不至于这样小气?倘若对人家梅香姑娘有意,倒不如赎身娶她为妻,否则便不要这样小心眼。”

“他是我相公。”玲珑从殷无垢背后露出一颗头如是说。

饶是殷无垢再不解风情,也知道她是为何生气了,“我会解释。”

殷无垢冷眼看他们相谈甚欢,一只手把玲珑挡在了身后,不再叫犯人再去盯着他瞧,采花贼终于反应过来屋子里还有一人,对殷无垢的态度就不那么友好了。“干嘛,被挡着我跟美人说话。”

“哦。”玲珑抽出一张银票,笑盈盈地塞进腿上美人的肚兜里,还在人家的酥胸上揩了一把油,美人娇嗔,“公子你好坏呀~”面上却没有丝毫恼怒,在这行做的,谁不是阅人无数,能与这样的小公子共赴巫山,可比伺候旁人好多了。要知道这张桌子本来花娘并不多,可小公子他不仅容貌俊俏气质高贵,嘴巴还特甜,看着他,花娘们都小鹿乱撞,只想朝这张桌子来,哪怕跟他说说话也好的。

“我喜欢红烧肉味儿的,你有吗?”玲珑眼睛一亮,还真就跟人聊起来。“倘若你有,不如给我一点让我防身啊。”

小公子可不比其他的臭男人,来嫖她们,还要觉得她们下贱肮脏,小公子看着她们的眼神可宠爱极了,又尊重人又会*,再过个几年长开了,不知道要伤了多少姑娘家的心哟!她们这些风尘里打滚的都把持不住,更何况是良家子?

采花贼这会儿见不是自己要抓走的杜小姐,反而是自己一见钟情求之不得的那位美姑娘,顿时骨子都酥了,他这人谨小慎微,惟独有两个缺点,一是心高气傲,二是好美色,有美如此,他怕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忘了,当下也不顾自己被捕,连声应道:“是是是,姑娘说的是,下回在下必定换个味儿,不知道姑娘喜欢什么味儿?”

更别说,人还出手阔绰呢!若是能在小公子腿上坐个片刻,别说他还给钱,就是她们倒贴也乐意!

玲珑推开窗子在鼻间扇啊扇,抱怨道:“诶,你这人,下次迷烟能不能换个味儿啊?这茉莉味儿的闻着我脑壳疼。”

“你要解释,我却不想听。”玲珑轻轻一笑,懒得看殷无垢一眼,他站在那儿,浑身冷极,连带着之前人声鼎沸的大厅都安静了许多,没人敢大声说话调笑,唯独玲珑视若无睹。“我觉着这天香楼啊,是人美酒香,不玩个够,我是不会走的。听说一会儿还有美人宴,殷大人可以先走,我却是要玩个痛快。”

采花贼轻功再好,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再狡猾的狐狸都要被猎人拿下,更何况是个败类。

殷无垢:……

迷烟之中,二人装作已经昏迷的模样,这时候一只手伸过来,似是想要握住玲珑的手腕将她带走,不知为何,殷无垢瞧见那手便觉得分外碍眼,他将这归咎于看到犯人的厌恶,没等那人的手碰到玲珑,他便已经将人扣住,反手一剪,已是捆了个结结实实。

他也不知该如何劝说,只是看她与女子亲近都觉得难受,便想使用武力把她带走,谁知玲珑一眼瞧出他的意向,水灵灵的眼睛一眯,殷无垢也不知怎地,在权势滔天为人狭隘的平阳王面前都不曾有丝毫畏惧不安的他,居然什么都不敢做,只能老老实实看着。

第115章 第十一片龙鳞(五)

玲珑对他伸出手,他还以为她愿意跟他一起走了,正高兴呢,她却努努嘴,殷无垢秒懂,他傍晚刚领了这月的俸禄,但是为了要见梅香已花了一些,这会儿也不能说什么,尽数掏了出来。

殷无垢被她缠的心力交瘁,正要说话,忽将玲珑从背后拽至怀中,低声道:“掩住口鼻。”

最后,他眼睁睁看她嫖了一晚上。

嫣然一笑:“我是不是很贴心?”

真的是足足一晚上。

“我跟你说,你是一定要对我负责的,我无父无母,你就得养我陪我照顾我。”玲珑扯他耳朵,感觉他的身躯紧绷,似乎已经极力容忍,但她压根儿不怕,这人自制力超群,决不会伤害她,再说了,她就是胆子大想撩。“你不用娶我,我也不喜欢那些繁文缛节,你让我时时刻刻跟着你就好了。”

如鱼得水啊,老神在在啊,驾轻就熟啊,那些花娘拼了命地朝她身上蹭啊!就连那莺歌燕舞梅兰竹菊八位姑娘,都对她一脸向往!殷无垢跟梅香认识了三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样娇羞的一面,平时冷若冰霜的冰美人,居然也满面飞霞的坐玲珑腿上喂酒!

他哪里能有她香。

殷无垢抱着他的刀剑,站在角落里,死盯着玲珑。她却浑然未觉,直把一众美人哄得是眉开眼笑含羞带怯,连那徐娘半老的鸨母都围绕在她身边不舍离去。

完了把头埋进殷无垢脖子里狠狠一嗅:“无垢哥哥真香。”

他……亲自掏钱让她嫖了,还给她站岗守卫。

她说真话的时候,总是无人相信。玲珑深受打击,叹气道:“你看你,又不信我,又要问我,反正我是不会去蹲牢的,那里的食物可难吃死了,又脏又臭,还有人打呼噜抠脚丫,好恶心。”

殷无垢活了这么久,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一点都不觉得玲珑是占了便宜,反倒觉得是那些花娘在揩她的油!摸脸拉手蹭胸的什么都有,这群女人都成精了,难道看不出她是个姑娘家?

殷无垢用沉默来讽刺她的扯淡。

让殷大人失望了,她们还真没看出来,龙本身就没有性别,玲珑做男子打扮便毫无女子气,她又容貌出众又体贴风流,嘴巴甜气质好还格外温柔,换作哪个女子不喜欢?尤其是在这地方生存的女人,那是什么样的男人都见过了。在这男尊女卑的世界里,没人把她们这些妓子当人看,无非是个玩物,可这位小公子却不然。

不解风情,木头,呆子,傻子,大笨蛋,有便宜都不知道占。玲珑把自己的两只小爪子一伸,“谁说我是乞丐了,我是龙女。”

怎能不喜欢?

“乞丐不会有一双这样的手。”

还想叫她再来呢!不要钱!

“你怎么不理我啊?”玲珑嘟哝。“人家方秀才可是满嘴酸溜溜的情话,你不同我说情话,好歹回应我一下嘛。”

她愿意来就行!

殷无垢特别想把她不安分的手拿开,她这个时候把两只小手伸前,恰好与他过来拿开的手靠在一起,颜色一深一浅,形状一大一小,一刚一柔,煞是好看。与他满是老茧的手相比,她娇嫩又脆弱,像是必须细心呵护的琉璃珠翠,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至于其他花了钱有美人陪伴的男人们,可把玲珑恨到了骨子里,这小白脸,一晚上他们身边的美人个个心不在焉朝那贵宾桌子上看,恨不得扑上去一般,陪他们就是百般不情愿!

她把婢女留在外头,进去后就从背后扑向了殷无垢,甜蜜的气息在他耳畔鼻息炸开,出声调戏:“早知道无垢哥哥穿书生袍这样好看,我就早些跟无垢哥哥一起玩了。”

那小白脸,最好再也别来了!

反正她现在是跟方秀才有私情的杜小姐,矜持是什么她才不懂呢,对龙女来说,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

最可气的是,玲珑居然还想留宿!这时候殷无垢的脸彻底黑了,他浑身像是结了冰,大步过来,这回玲珑瞪他也不怕,因为他从头到尾就没去看她,不看她就不怕,这是殷大人在角落里站了很久后想到的唯一一个主意。

殷无垢身形高大,穿黑蟒衣的时候玲珑觉得他很强壮,可穿上书生袍子拿本书坐在窗前,居然就显得很是斯文,真想把他扒光了看看。

他扛起玲珑迅速就走,连声招呼都没打,活似身后有人在追一般。

因此,扮演方秀才的不是别人,正是殷无垢,当然,这是在玲珑的强力要求下。

玲珑在他身上踢他踹他掐他拧他累得气喘吁吁,殷无垢闷不吭声的都受了,离天香楼远了,才将她换了个姿势抱在手中。这会儿路上无人,可恰好遇到个打更的更夫,一瞧俩男人抱一起,下巴险些掉下来,殷无垢从他身边走过,还听到他捂着眼睛念叨着世风日下不成体统。

她施施然从马车上下去,今儿个她扮演偷偷溜出府去会情郎方秀才的杜小姐,而方秀才已经被抓起来,谁叫他鬼鬼祟祟的在府衙外头张望,还给杜县令的宝贝女儿出那么个馊主意,杜县令正准备弄他呢。

“……我可以解释。”

玲珑虽然是十几岁的少女模样,身高却与杜小姐差不多,换上杜小姐的衣服,从背影来看的话,几乎可以以假乱真,除了她腰肢更细体态更好头发更黑更亮……不过这些都是小瑕疵,不要紧。

这是他们回到三法司后,殷无垢说的第一句话,玲珑坐着他站着,站得极为老实,活似军训小学生。玲珑二郎腿一翘,“哦,那你解释啊。”

————

她不吵不闹听解释,殷无垢反倒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

殷无垢淡淡地看着她,突然觉得,她着实生得是漂亮又可爱。

玲珑觉得自己很讲理,她说玩够了再听他解释,这不是说话很算话吗?“快说呀,再不说我要睡了,难道你想我陪你站到天亮呀?”虽然现在的床已经很软,可还是跟玲珑想象中的没法比,谁叫殷无垢俸禄少没有钱呢?

“哪样?无垢哥哥不说清楚我不懂诶。”玲珑站起身,右手食指卷着头发玩儿,“那家伙看了我,就跟苍蝇见了蜜一样,无垢哥哥,我胆子很小的,你可要保护好我。”

唉,没钱,是他最大的缺点了。

殷无垢沉默了两秒钟说:“……不要那样叫我。”

第118章 第十一片龙鳞(八)

玲珑慢吞吞地看向殷无垢,露出甜美的笑:“无垢哥哥,你觉得我怎么样?”

说真的,殷无垢当捕头这么多年,什么奇葩都见过,跟他耍赖撒泼,那他真是一点都不带怕的,甚至都做好心理准备了,可玲珑认认真真跟他讲道理,他就蔫儿的不知该从何说起。

杜小姐这回真被吓出了眼泪,弱不禁风的身子往后一仰,居然就这么晕过去了!

“算了。”玲珑也不想为难他,想必有些东西他也不会告诉她,说真的,她好奇心虽然重,但也没有硬逼人家告诉自己的爱好。“我来问,你回答我就好了。”

玲珑摆摆手:“都一样都一样。反正现在你惹了那采花贼,你说他采了你,结果人家没采,现在人家真的要采了,你看着办呗。”

殷无垢点头。

“慈母。”殷无垢纠正她。

“你喜欢梅香姑娘?”

偏偏玲珑还嫌他被刺激的不够,软绵绵地对杜小姐说:“叫我看,你一个闺阁女子,父母疼爱如此,也不是能想出这样点子的人,想来是那秀才鼓吹的你,由此可见,他要你毁了名节去嫁他,对你也未必有几分真心。否则,这是人能想出来的办法么?”完了叹口气,对殷无垢寻求共鸣,“慈父多败儿啊。”

摇头。

杜县令不敢置信地看向杜小姐,杜小姐却不敢与他对视,显然证明了玲珑所言非虚。杜县令只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昏迷过去,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女儿被那秀才鬼迷了心窍,居然撒出这般弥天大谎,置自己的名节于不顾,招来这般祸事!

“那你讨厌梅香姑娘?”

何止是对,简直像是亲眼所见。早知这是个小滑头,没想到脑子这样好使。

摇头。

说完她还摊摊手,问殷无垢:“无垢哥哥,我说的对不对?”

“你这个人心里头只有案子,上头吩咐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也没别的心思,但是既然能跟梅香来往三年,想必是牵扯到一件大案子里了,是不是?”

“很简单嘛。”玲珑用优秀的推理能力做出解释。“你的女儿喜欢上了个穷酸秀才,可是你这当爹的不同意,那怎么办才能让她如愿以偿嫁给他呢?自然是名节毁了,恰好有个采花贼在潍城犯事,她便灵机一动想了这个点子,本来以为你会点头答应婚事,谁知你却不答应,偏偏在这时候,采花贼知道她谎称被采,便真的上门了,杜小姐被抓走,受了惊吓吃了苦头,殷大人要她再来一次,她当然不乐意。”

殷无垢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

杜县令听了,愣住,回头看向女儿,只见她神情忐忑,分明是被说中了,顿时勃然大怒:“你竟还在跟那姓方的来往!殷大人所说的谎称是何意?!”

“你自幼父母双亡,被当时身为三法司捕快的义父收养,义父与你父母是朋友,所以你身上,自然没有背负什么大案子,对?”

玲珑好整以暇地看戏,就听见殷无垢对杜小姐说:“方秀才已被我的下属抓到,你既然敢谎称被采花贼看上,自然应该承担后果,那人一次不中,必来第二次。”

点头。

“还不住口!”之前杜县令担心女儿害怕,特意向她隐瞒了三法司派人来的消息,只说殷无垢等人是他请来的帮手,可眼下情况危急,若是再不能将犯人捉拿归案,只怕不仅是他的女儿有危险,他的顶上乌纱也保不住了!“这位是三法司的殷大人,是来捉拿采花贼的!”

“那就是梅香了。我听说天香楼里的姑娘大多出身高门,只是家族倾覆,才沦落风尘成为贱籍,梅香是吗?”

杜小姐愣了一下,眼底突然闪过一抹心虚:“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爹,这些人到底都是什么来历啊,是不是坏人?赶紧叫他们离开!”

殷无垢先点头,后摇头,这玲珑就有些看不明白了,“什么意思?”

杜小姐还在那里疯狂拒绝,殷无垢站了起来。他冷淡的气势让杜小姐突然安静,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殷无垢其实不想说出来:“要你去做这件事的原因,你应该很清楚。”

他露出带着恳求的眼神:“我不能告诉你,玲珑,并非我有意瞒你,只是——”

殷无垢看了她一眼,心道,倘若与杜家小姐比,确实是她更为可爱一些,虽然他也不甚明白什么样子叫做可爱。只这两人相比,他确实是觉得小乞儿干脆利落多了。

“你以往都是一个月去见梅香姑娘一次,想必是有消息互通,可我们从潍城回来后,你隔三差五就去一次,我都问过了,所以……如果梅香身上有大案,以你的人格,必然会捉拿她归案,可你没有,就说明她身上的是冤案。”

玲珑坐在一边的椅子上欣赏杜小姐尖叫捂耳闭眼狂甩头等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突然叹了口气,她挪着椅子一点点蹭到殷无垢身边,很是语重心长的跟他讲:“在有对比的情况下,你有没有发觉我的可爱?”

殷无垢一直以为这小姑娘虽然狡猾,可也天真单纯,然而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她哪里是傻,她分明是懒,你看她只要愿意去想,只凭借他摇头点头,就要把事情抽丝剥茧的清清楚楚了。一时间,殷无垢也不知要如何再与她说,他是捕头,破案并不归他管,但梅香事出有因,他又无法弃之不顾。

她被那采花大盗吓坏了,是再也不想经历一遍那样的事,因而无论杜县令如何苦口婆心,她也只摇头不肯。再让她被那人抓走一次?不要,绝对不要!

忠君爱国,匡扶正义,这是义父自小教导他的,殷无垢誓死捍卫这八个字。

杜县令反应过来自己答应了什么后,心中后悔,可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说出去的话哪里还有再吞回来的道理,只好唉声叹气,吃了这个哑巴亏,这边都定下来了,谁知道杜小姐得知后却无论如何都不肯答应。

玲珑舔了下唇瓣,“你真的不跟我说吗?你知不知道,我今天遇到了平阳王,他给我买了这身衣服,又给了我一万两的银票,所以我才去天香楼玩去了。”

又去看玲珑得意的小表情,她歪着脑袋对他挑眉,灵动可爱,殷无垢身边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小姑娘,一般女子见到他,不是被吓得瑟瑟发抖就是嚎啕大哭,再说了,能见到他的女子,多数都是犯人。严格说起来,这小乞儿也算是个犯人,虽说不是劣迹斑斑,可看她那坑蒙拐骗偷的熟练程度,想来被哄了的人不少。

一听到平阳王三个字,殷无垢浑身一僵,玲珑用折扇敲着自己的下巴,喃喃自语道:“他对我有些过分关注呢,虽然说我是聪明可爱又漂亮,但他分明别有所图。我去给你送饭,你们之间的氛围就怪怪的,所以我跟美人们玩的时候顺便打听了一下,原来这位平阳王曾经还是摄政王啊。虽然这几年皇帝看似有了言语权,可跟平阳王比起来,还是弱势许多。你既然忠于皇帝,就必然与平阳王不合。若是普通冤案,你早上奏上司或是皇帝了,然而你没有,还藏着,这就说明对方是个大人物,你没办法,梅香也没办法,那肯定不会是皇帝咯。我问过了,梅香姑娘十年前进的天香楼,皇帝可是五年前才揽政。”

殷无垢颇为不可思议,在他看来,玲珑确实五官端正,可那又如何,世上谁不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为何他的属下磨破了嘴皮子杜县令也不答应的,玲珑上去只说了一遍,对方就忙不迭地点了头?

“如果是跟平阳王有关,那就解释的清楚了。他为何对你一个小小捕头如此在意,又为何看似对我有所图。于是我就又打听了一下,你还真别说,妓院这地方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尤其是那鸨母,可谓是个万事通,她跟我说,十五年前先帝驾崩,摄政王大权独揽,朝中许多不愿效忠的大臣死的死亡的亡,最终肃清一空,只留下了愿意为他效劳之人。死了满门的也就三户人家,梅香姑娘……是哪一家呢?”

“明白了吗?这才是正常人对我的态度,你反省一下。”谁对她不是百依百顺顶礼膜拜,惟独这个殷无垢,居然想拿一百两银子就把她给打发了,开什么玩笑,她一定要吃了他。

玲珑问完这最后一句,瞬间嫣然一笑,“无垢哥哥,你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些回答我?我也想知道自己猜的对不对。”

就见那漂亮的没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姑娘朝自己走近,饶是杜县令一把年纪也有点把持不住,也不知道她跟自己说了什么就浑浑噩噩的全答应了,下一秒看到那姑娘小兔子般跳回殷无垢身边喜笑颜开,杜县令才回过神。

殷无垢无言以对,他觉得自己瞒着一点意义都没有。

玲珑哼哼两声,突然一击掌,人类总是这样,看到她就目不转睛,眼前这人的无动于衷才是真的少见。清脆的击掌声让在场众人回过神,尤其是训练有素的三法司捕快们,简直羞愧的头都要低下去,只是又总是忍不住朝玲珑脸上瞧,就连活了大半辈子的杜县令,一时间都忘了自己要说什么。

这小姑娘,大概是成了精了。

殷无垢沉默地看着她。

玲珑笑出声:“我告诉你呀,那个采花贼,你有没有好好审?”

玲珑快步走到殷无垢面前,伸出右手点点点:“这才是正常人见到我的反应,明白吗?你反省一下。”

殷无垢一愣。

“看到没有看到没有!”

“我之前刚来的时候就是从潍城过来的,在那遇到那色中饿鬼,他想采我却被我玩了一通,后来我被他缠烦了,就装成小乞儿跑到京城来,你没发现我跟他是老熟人么?要知道男人,尤其是好色的男人,从来不懂得色字头上一把刀的道理,只要你哄好了,他什么都乐意说。”她努努嘴,“你不如去问问他,可认识平阳王?再不去,一旦被平阳王得知色鬼被抓,说不定会派人来灭口呢!”

第114章 第十一片龙鳞(四)

说起来那个色鬼也是聪明,十五年前作为走狗,知道平阳王怕是容不下自己,一旦大局已定,得知太多秘密的自己便要被灭口,于是先一步逃走,隐姓埋名,只可惜好色的天性改不掉,还成了个出名的淫贼。平阳王可能也想不到,当初那个心思缜密的属下,有朝一日居然因为采花误打误撞被殷无垢给抓了。

不仅是他,就连其他三法司的捕快,连同县衙衙役,都看傻了眼,惟独殷无垢面色平静,只是见周围之人都呆若木鸡,视线就又在玲珑那张洗干净了的小脸上看了两下,心道:她脸上又不是长了花,有什么稀奇?

但他肯定是知道了,否则不会来见殷无垢,还试图收买他。

杜县令听到这清甜还带着奶味儿的声音,扭头一瞧,就见门槛上跨进来一只穿着绣鞋的小脚,再往上瞧,顿时惊的目瞪口呆。

能从采花贼嘴里撬出什么东西,就看殷无垢的本事了,跟玲珑可没关系。

“答应什么啊?”

殷无垢浑身一震,立刻明白了什么,转身就要走,却被玲珑叫住:“无垢哥哥!”

殷无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玲珑就当他是默认了。结果等她洗好澡换了县令千金的新衣出来,远远地就听见杜县令在大叫:“不行!不行!我绝不答应,我绝不答应!”

她噘起粉嘟嘟红艳艳的小嘴儿,“我要亲亲作为奖励。”

玲珑被个婢女引走时还不忘叮嘱殷无垢:“那些,我回来还要吃的。”

殷无垢那张英俊又冷淡的面容,突然爆红。他轻咳了一声,走过来,有点迟疑,然后快速在玲珑的小嘴儿上亲了一口,像是后背有人在追赶一样立刻走了。

有玲珑在,杜县令不知道她的身份,也不好说出自己女儿被采花贼盯上的事,便先吩咐下人去小姐那里拿一套新衣,又让下人准备好浴水,总不能直接这样套新衣。

这家伙就不能等到天亮么?有他的手下看守,那淫贼又聪明得很,平阳王想下手可不容易。

杜县令正要说话,突然瞧见堂上坐了个小乞儿,一愣,就听见殷无垢问他:“杜大人放心,不抓住此人我不回京,府上可有年轻女子衣衫,劳烦杜大人借一套。”

要不下次再去见见平阳王好了,玲珑扇着扇子心里这样想,反正无垢哥哥穷得很,她需要银子来过奢侈的生活。天香楼多好啊,还有许多美人儿,可以玩亲亲抱抱举高高,女人可比男人软多了香多了。

玲珑的手之前是脏的,吃东西前衙役端来水盆,她洗了个干净,因此现在露在外头的一双小手白嫩嫩,连个茧子都没有,与她脏兮兮的小脸还有黑乎乎的衣服对比明显。

她在想什么,殷无垢是完全不知道的,如果知道……大概脸又要黑了。

“不曾。”

玲珑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但一整天没见着殷无垢人,直到晚上他才回来,风尘仆仆,他一向是个面无表情的,所以也没法从他脸上看出事情怎么样,但就玲珑对他的了解,看他那乌黑的眼睛,大概就知道,“……没结果啊?”

他把她带回县衙,先找了些东西给她吃,就看见她直接捧住一块糕点开始进食。殷无垢没有在玲珑身上浪费太多时间,因为县令来了,杜县令一来就急切地问:“殷大人!殷大人可抓到了那贼人?!”

殷无垢点了下头。“口风很紧。”

殷无垢倒是觉得,那采花贼真要认不出她,不一定是因为傻,可能是因为她太脏,脸上除了眼睛跟笑起来时候的牙齿,基本看不见别的了。

“那当然,随便说出什么来,可是要掉脑袋的,他还想继续当个淫贼呢。”玲珑掩嘴而笑,“你没试过用刑?”

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一个人也可以自娱自乐的很开心。“我说我知道他的老巢在哪里可不是骗你的哦,虽然你很无情,早上起来就想把我甩了,但是没关系,谁让我是一个热心肠的好人,那个淫贼之前就想采我,被我戏弄了许久,我现在打扮成这个样子,他居然没有认出我来,真是个傻子。”

“我从不用私刑。”

意料之中的没得到回应。

玲珑从床上跳起来,本来她已经打算继续睡了,烛光下她猛地凑近,雪白娇嫩的小脸蛋毫无瑕疵,吹弹可破,但笑容却又坏又可爱。“要不要我帮忙?只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就成。”

殷无垢没回答,很多时候他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可玲珑对他耍耍赖他就应了,足见即便外表冷淡疏远,也是个碧血丹心之人。“抓不到那采花贼,你要如何是好?”

“你有办法?”

无垢。

玲珑神秘一笑。

玲珑觉得很满意,至少这家伙今天跟她说了好几句话,之前沉默的都要让她以为他是个哑巴了。她当然信殷无垢所说的,他纯白无瑕的灵魂就证明了这一点。“你的名字真好。”

半柱香后,殷无垢臭着脸背着她出门了,看守牢房的捕快一看到他俩顿时惊呆,还以为殷大人又要把小娘子给关进牢里,这两口子吵架有什么不能好好说?但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进了那采花贼的牢房。

他效忠的是皇帝,保护的是百姓,谁都一样,谁在他面前都没有特权。

这……

殷无垢淡淡地说:“换作是谁,我都会如此。”

采花贼一见玲珑,激动的不能自已,本来还瘫在稻草上翘起二郎腿,一闻到香气,瞬间人模人样的蹦起来立正站好,结结巴巴道:“美、美人!”

殷无垢本就不会丢下她不管,玲珑又是个得理不饶人没理也不饶人的,最终他还是蹲了下来,依她所说背起了她。回去的路上玲珑在他耳边吹气,甜滋滋地问:“那个辣鸡拿我当人质的时候,你拔刀的样子真帅。”

玲珑转身拍了殷无垢一下,“你出去?让我跟这位公子单独聊聊。”

一边的下属们不着痕迹地看向殷无垢,想不到大人竟然是这样的人……

其实论起年纪,这采花贼都能给她当爹了。殷无垢摇头,“不可能。”

玲珑大怒:“你都摸了我的胸,又害我差点儿被采,连背我都不乐意!你、你算什么正人君子?!”

他肯让她来已是毫无底线,放她一个小姑娘跟这牲口独处?绝无可能,除非他死了。就是不要这口供,他也绝不会答应。

殷无垢用沉默拒绝她。

最后没办法,殷无垢从外面搬了个凳子坐下,拉着玲珑坐他腿上,看得采花贼一阵阵摸胸感叹:“美人啊美人!你怎地!怎地看上这么个家伙!他有什么好!不解风情的木头一根!连女子的妙处都不晓得!”

“我不。”她吸吸鼻子。“我要你背我。”

“像你这样太晓得的,也没好到哪里去。”殷无垢冷冷地怼回去。“你倒是知晓女子的好,偏偏用的是些下三滥的手段。”

去追采花贼的捕快回来了,并没有结果,那厮对潍城相当熟悉,流窜作案,跑的极快,这回可没有玲珑一路留下记号。殷无垢对着玲珑说:“起来。”

采花贼被这么一堵,顿时哑口无言,他又看向玲珑。“美人……”

他走到她面前,长刀已然入鞘,似乎对她这种撒泼耍赖的行为很没辙。她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之人,哪怕是被宠坏了的小太子,见了殷无垢也会老老实实。

“咱们做个约定,殷大人想知道什么,你全都告诉他,一字不漏,今天晚上我就在这里陪你一晚。”玲珑微微一笑,风情万种,明明是张小少女的脸,偏偏妩媚入骨,艳色*。“随便你玩什么,我都陪你。”

她像是童话故事里那样,采花贼一路提她,她就一路捏碎干饼,把饼屑撒在地上,殷无垢也是因此追寻而来。

下一秒,她就被殷无垢扛了起来,玲珑气得直打他:“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最终采花贼突然向殷无垢等人洒出一把迷烟,丢掉玲珑转身就跑,捕快们反应极快,捂住口鼻待迷烟散去,采花贼早没了踪影,只剩下玲珑两只手捂着小脸眼巴巴地看着。殷无垢冷淡地望着她,就听见她哇的一声哭出来,跟个小孩儿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蹬腿耍赖:“我不管我不管,我快饿死了!我快饿死了!我最后的干粮都没了!”

殷无垢会放她下来才有鬼!可她突然威胁他如果不让她下来,她立刻就去喝花酒,殷无垢先是浑身僵硬,然后居然真的放玲珑下来了!

采花贼害怕了,殷无垢这个人,是怎么威逼利诱都没有用的,他不爱名利不爱美色,天底下没有什么东西能打动他,他孑然一身,无牵无挂,也毫无弱点。对于犯下罪行的人来说,殷无垢比神鬼都要可怕。

采花贼能得这样的绝色青睐,用他自己的话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登时竹筒倒豆子一般,什么都给撂了。

他的语气也很是平静,就是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那把长刀锋芒毕露,曾经沾染过无数鲜血,却仍然正气凛然。

结果正期待美人陪睡呢,殷无垢一脚踹翻他,扛起美人跑了!

殷无垢眼神无波,淡淡地看向被提起来瑟瑟发抖的小乞儿,她的眼睛哪怕是在这样昏暗的地方,也一如夜明珠般闪亮。他又看向采花贼,拔出了自己的长刀,冷冷地说:“在你杀死她之前,我会先杀了你。”

第119章 第十一片龙鳞(九)

这回采花贼更要笑了:“不可——”话没说完,屋顶塌了,有身穿黑蟒衣的五个男子齐齐而落,中间的不是别人,正是殷无垢。这采花贼被吓了一大跳,赶紧把玲珑从身前拽起来,抄起匕首抵住她纤细的小脖子:“不要过来!你要是过来,我就让你的女人血溅当场!”

玲珑本来剧本都写好了,殷无垢这人重情义讲信用,但凡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他答应的就一定会做到,所以她压根儿就是抱着玩的心理来的,把话给套出来之后,她就打算留在牢房好好地“伺候”一下这只淫贼。

“你懂个屁。”玲珑冲她很凶的龇牙,一双眼睛闪闪发光,格外可爱。“这是我们之间的情趣,要不然以他的性子会带女人出来办公事吗?拜托你做个人,长点脑子好不好,你信不信马上他就来了?”

当然她自己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人类世界对于“好”和“坏”的定义在她身上都不适用,可她自打到了这个世界来,这淫贼就缠着她,长得帅点也就算了,春风一度也不是不可以,可惜长相一般还自以为风流倜傥,这就让玲珑很不顺眼,她都准备好了,等把殷无垢赶出去,她就变出男人的身体来跟淫贼好好“玩一玩”。

“殷无垢再两袖清风,也不至于叫他的女人穿成这个样子!”

但是万万没想,殷无垢居然也会出尔反尔!

“你看,你其实潜意识里已经信了。”

因为太过震惊,玲珑直到被他扛回房间放到床上坐好后才哇了一声,而他本人全程面无表情的黑着脸,只有眼神跟紧抿的嘴角在在表明他究竟有多么不爽。

“休想!”

“……你说话不算话,不怕被雷劈么?”

“我没有证据,你放我走。”

殷无垢冷冷地看她:“跟那种小人,不需要说话算话。”

殷无垢大名响亮谁人不知,这采花贼却冷冷一笑:“是吗,那我倒要看看这殷无垢有什么本事,能抓着我。既然你说你是他的小娘子,那拿出证据来。”

怪不得呢,她还在想需要多久说服他,结果人突然答应了,还以为是转性了,没想到方法如此简单粗暴。玲珑吃吃笑起来:“你猜那厮会怎么骂你。”

“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玲珑坐在地上叉腰,“我可是三法司总捕头殷无垢大人的小娘子!你把我抓来,等他来了,看他怎么收拾你!”

“随便他怎么骂。”殷无垢仍旧语气冷淡。“反正我听不见。”

那贼人蒙面布都没拿下就气乐了:“你当我是什么人,随随便便教你使唤?”

若是听见了,为了一出心头这口恶气,怎么也要去揍上一顿好好教训,对方做了平阳王那么多年的走狗,又坏了那么多姑娘家的清白,根本死不足惜。

拎着她的人不知过了多久,才终于停了下来,等到有了亮光,玲珑才发现这里是一户普通的农家院子,只是没什么人,破烂程度堪比她的衣服。她被放下来,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了,半点也不怕,颐指气使:“我饿了,你给我弄点吃的。”

玲珑笑出声,她朝着殷无垢伸出手,声音软软的:“无垢哥哥,你抱抱我。”

玲珑耳边尽是风声,她忍了又忍,没忍住,扯着嗓子喊:“你——能——不——能——飞——慢——点——啊!!”她的衣服破破烂烂,大晚上的很灌风的好不好,而且她肚子还好饿好饿!

他站那儿不动。

“是!”

“抱抱我嘛!”

然而对于潍城,很明显是那采花贼要更熟悉,殷无垢手里还拎着县令千金,他吸取了先前的教训,用绳子扣住对方腰提着,县令千金已经晕了过去,按理说,救人是在意料之中,但让犯人跑了却是失职。殷无垢将绳子递给一名下属:“你带两人送她回去,其余人同我再去追犯人。”

每次玲珑一撒娇,殷无垢就顶不住了,他走近她,将她抱进怀里,就感觉到软嫩的樱桃小嘴在自己唇边轻轻亲了一下,香香的。没有玲珑以前,殷无垢从来不知道女子是这样柔软可爱的,当然现在他再去看其他女子,跟玲珑是没法比的,大概世上只有她一人在他心里才天真可爱。

本来这人拎起她是想试试她是否是三法司的人,谁想到这一嗓子倒把他吓了一跳,这回是想把人扔了也不行了,幸而他轻功好,趁着里头三法司的人还没出来,脚尖轻点,拎着玲珑在房顶跳跃树下便远去了身影。待到殷无垢出来,只余下绕梁的救命声,还有地上散落的干饼屑。

虽然他其实也知道,她骨子里是个小恶魔,坏得很,但是那又有什么办法,他乐意这样纵容她。

月光下,二人面面相觑,场面一度陷入尴尬之中。下一秒玲珑再度腾空而起,此蒙面人像先前殷无垢那样轻轻松松把她拎了起来,她捏紧了手里头的干饼子,气运丹田,口腔鼻腔胸腔盆腔都做到了共鸣,其声雄浑可传千里:“救——命——啊——!!!!”

“关于十五年前方刺史叛国一案,我们手头已经罪证确凿,只待过几日皇上游街,梅香会告御状,到时候,叫平阳王伏法受诛。”殷无垢低声说,他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帮助梅香寻找当年案子的真相,这本不是他职责所在,然而心中的正义感却又不能让他袖手旁观。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可是除了这块干粮,玲珑没有别的吃的了呀。她真饿起来时就不作也不挑食了,看着殷无垢带着下属冲进去,她就又啃了一口饼子,饼渣往下掉,谁知树下不知什么时候出来了个人!

平阳王嚣张跋扈了半辈子,也该到头了。

玲珑很不高兴地待在高高的树杈上,她在树上蠕动了两下,换了个稍微比较舒服的姿势,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从镖车里溜走时顺来的一块干粮。这个干粮是杂粮做的,但这个杂粮可不比现代人类社会的那种杂粮馒头点心什么的,又干又硬,咬一口下去,先不说牙口不好的能不能咬动,还疯狂掉渣,吃的没有洒的多。

当年先帝驾崩,平阳王暂代摄政,排除异己大肆杀戮,朝中文武百官无不胆寒,尽皆归顺。其中誓死不肯低头的,共有三家,三家尽数被灭门,惟独方家有一幸存者,便是方刺史当年才七岁的女儿,也就是如今天香楼梅兰竹菊四大花魁之首的梅香姑娘。她顶替已死的梅香沦落风尘,卖笑侍人,许多朝中大员都是她的入幕之宾。便是靠着这种方式暗中收集平阳王的罪证。

第113章 第十一片龙鳞(三)

殷无垢捉拿钦犯时与正在大员家中做客弹琴的梅香相遇,梅香便暗中与他有了联系,希望他能够帮助她。她仔细观察了许多人,却没有人有殷无垢这样的勇气,敢不买平阳王的面子,与平阳王作对。

玲珑趴在树杈上整个人都惊呆了,她为了填饱肚子,真的可以说是牺牲太大。

平阳王捏造假证诬陷方刺史,使得方刺史一家被满门抄斩,这等血海深仇,梅香不但要报,还要为父平冤,她虽然沦落于风尘之中,其品性之高洁,实非常人所能及。玲珑那天抱她的时候,就看到了,一群乌烟瘴气的人里头,梅香的灵魂干净而耀眼。

旁边的下属们听到玲珑爆料,眼神惊叹,殷无垢任由她朝自己身上泼脏水污蔑他,不为所动,直到她指挥他们停下。为了她的安全,殷无垢将她放在了一棵最高的树的最顶端。

这两人是想干票大的啊!

一张小嘴嘚啵嘚啵说个没完,殷无垢眉头就没伸展过,二狗是三法司衙门里的小厮,她是怎么做到那么快就跟人打成一片的?要知道三法司里的下人是经过严格排查与训练的,怎么也不会泄露这样的大事。他临走前交代过二狗,她怎么就那么巧找到的是二狗?

其实梅香这些年来艳名远播,平阳王也曾赏过几回脸,可她却要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去告御状,证明父亲的冤屈,证明方家的冤屈,想要在皇帝面前给含冤而死的家人平反。殷无垢每个月都去天香楼,就是为了与梅香商议案件进展,他们两人一人在明一人在暗,历时数年,如今总算见到了曙光。

玲珑一口气哽在喉咙哪里差点儿被气哭,从来只有她嫌弃旁人,此人居然敢嫌弃她?!顿时就戏精附体,嘤嘤嘤起来:“我就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男子,我好好的清白身子叫你摸了,你却只想拿着银子将我打发了,要不是我从二狗哥嘴里知道你要来潍城,还不知道你要跑哪里去呢……”

那采花贼就可以做证人,有玲珑在,他知道自己必定要死,可为了讨美人欢心,死前也想搞个大事情,真不知好色对他是好是坏。

他听不懂什么是公主抱,但不会陪着她疯。“你太脏了。”

“如今人证物证都有了,只待三日后。”殷无垢握紧了拳头,冰冷的外表下,一颗心如同被火烧一般。玲珑却打了个呵欠,对这些完全没有兴趣,她趴在他怀里,亲他唇角,“这些东西我才懒得听,也不喜欢听,你要去做便去做好了,我好困,想睡了,你陪我。”

剑眉一蹙,飞身下来,拎起玲珑的衣领,她很是不满:“我是要背!或者公主抱!”

她的手伸入殷无垢的黑蟒衣中,心想,平阳王是生得俊秀好看,可到底上了年纪,身材也因为养尊处优松垮垮的,穿衣服可远不及殷无垢好看,她这人又不缺钱,人世间的荣华富贵也看不上,到底还是美色更胜一筹。

玲珑鼓起一边腮帮子:“你不要想始乱终弃!而且我可告诉你,他的老巢在京城!”

殷无垢不曾近过女色,被玲珑撩拨的火气旺盛,他捉住她的手,却并不肯要她。“待方家平反,我便娶你为妻,到时候……再给你。”

“你不说,我也抓得住他。”今晚的事本来就在他预料之内。

玲珑撇撇嘴,“我才不在乎什么名分。”只有人类才会被那些东西束缚,她只注重感官,只要她吃得饱心情好,做什么都可以。

虽然情况很危急,虽然时间很紧迫,但下属们都不约而同地朝他们的殷大人看过去,想看殷大人到底会怎样做。

三日后,玲珑在三法司玩膳房的一只兔子,听其他人聊天,说是天香楼的梅香姑娘居然拦住了皇上的御辇,状告平阳王诬陷忠良!他们讨论的热火朝天,玲珑站起身,拍了拍手,小兔子在她面前也不敢跑,瑟瑟发抖。她捏着兔子的长耳朵把它扔回笼子里,转身走出了三法司。

殷无垢示意了一名属下,那人便从墙上飞身下来要提她,玲珑不高兴地喊:“我要你背着你,我不要他!否则我可不告诉你淫贼去哪里了!”

这样的大事,自然要三堂会审,皇帝亲临。负责主审案件的是大理寺卿卢大人,平阳王作为被告也来到了现场,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朝中大员,并且不许百姓围观,京兆府的府衙大门紧闭,原告梅香,原名方如枝则跪在大堂之上。

殷无垢公事在身,没打算理她,谁知道小乞儿大声喊:“我知道那个淫贼去哪里了!你不要丢下我!”为了节省力量,她是藏在人家镖局的车里窝过来的,腰酸背痛很辛苦的好不好!

人证物证俱全,站在皇帝身边的殷无垢今日作为皇帝亲卫,并不参与到案件之中,但从他的眼神来看,很明显心情极好,因为平阳王做得实在是太过分了!令人发指,归顺他的还都活着,反抗他的便满门抄斩,污水泼到身上便是一辈子也洗不清。

竟是他给了银子的小乞儿!小乞儿身上的衣服好不眼熟!不正是他放在桌上希望她板板正正穿的那套!脸上又不知去哪里抹了好些个黑灰,夜里只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有生气。这热乎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真是那种关系。

可眼下形势这样不利,平阳王却仍然稳坐于檀木椅上,微微一笑,并无丝毫慌张。

饶是殷无垢,也被这一声震惊到。只是他严肃惯了,面上并无表情,黑蟒衣在夜色中更是显得他身姿挺拔,气质出众。定睛往下一瞧,才发现县衙门口的大树下蹲着矮呼呼的一小坨,见他回眸突然开始兴奋的招手:“我我我!我在这里!”

他当然不慌张。

他的属下个顶个都是武功高强的好手,飞檐走壁不在话下,殷无垢刚出县衙大门,便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相公!”

因为,这满朝文武,都是他的人啊。

县令见状,已是整个人都软倒在地。殷无垢摸了摸还带着余温的茶碗,吐出淡淡的一个字:“追。”

“皇上,微臣以为,平阳王多年来劳苦功高,实在是国之栋梁,若是为了当年的一点小事便将平阳王诛杀,岂不是寒了朝中百官的心?还望皇上从轻发落!”

贼人是如何进来的,又是如何将县令千金杜小姐带走的,这么多的捕快,竟无一人察觉。

“皇上,平阳王爱民如子,为人宽厚,绝不是会做出此等大逆不道之事的人!请皇上明察秋毫,还平阳王一个公道!”

果然,已是人去楼空。

“皇上……”

谁知子时将过,也不听里头有动静。殷无垢突然从长凳上站起,一脚踹开了房门!

“皇上……”

采花大盗会在每晚的子时动手,殷无垢坐在庭院之中,宛如一座雕塑纹风不动,只是看着他,便叫人很有安全感,至少县令就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身上。他就这么一个闺女,还想着给她找个好夫家得有一生依靠,如今可好!

证据就在眼前,然而这些人就像是瞎了聋了,齐刷刷的否认,为平阳王求情,其中居然还包括手握百万兵权的大将军!众人尽数跪下,求皇帝判平阳王无罪。

县令千金的闺房外,殷无垢坐在那里,除此之外,每扇窗户及屋顶,都有一名三法司捕快把守,除非那采花大盗能穿墙遁地,否则决不会得逞。

而平阳王,自始至终,连从椅子上起身都没有,他轻笑,对皇帝说:“皇上,本王年纪大了,许多事都不过问了,皇上想怎样便怎样,无论皇上的决策是什么,本王都毫无怨言。”

看到那朵月季后,殷无垢眼神冰冷。他从不动怒,因为他知道,愤怒会影响人的判断和理智。对于挑衅,他也完全不回应,因为有他在,就决不会给犯人机会。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皇帝面色沉静,看了跪在地上的梅香一眼,最终开口道:“多年来,皇叔为了江山社稷和朕不眠不休,朕自然不会因这样的小事便对皇叔不信任,赦平阳王无罪。”

要知道这世上所有恶人都怕殷无垢。他铁面无私,正直冷淡,从不买他人的面子,哪怕是横着走的皇亲国戚在他面前也要乖乖夹起尾巴做人。皇帝就是欣赏这样的他,才如此信任他,只可惜他为人太过刚正不阿,怕他的人多,恨他的人更多,他让很多人沉冤昭雪,也让很多人对他恨之入骨,因此这么多年,始终是个每个月五十两俸禄的总捕头。

“皇上。”平阳王又笑笑。“本王虽然无罪了,可这方家卖国求荣却是事实,这女子既然是方家余孽,自然也是钦犯,殷大人最是公正无私,依皇上看……”

之前县令千金遭逢玷污,便是在县衙门口有一朵月季,贼人又簪了一朵,分明是在对三法司挑衅,对殷无垢挑衅!

他是想逼着皇帝帮他灭口!

他带来人后,迅速封锁了现场,而后经过一番盘查,那采花贼胆大包天,居然又一次在县衙门口镶嵌了一朵月季!

采花贼早就被拉了下去,这会儿人头已经落地,唯一的人证也没了,殷无垢闻言,不敢置信地看向皇帝,他曾经跪在皇帝面前,发誓要永远效忠于他,做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为他守护这大好河山,而皇帝有感于他的忠心,也曾动容,立誓说自己会成为一代明君。

殷无垢天未亮便率领属下前去离京城不远的潍城,潍城近日出现了一个行事猖獗的采花大盗,被他糟蹋的良家姑娘不知凡几,潍城县令怕政绩受影响,本想将此事隐瞒,结果连他的亲生女儿都失了身,这才老泪纵横的向三法司发出求助,殷无垢一得到消息便迅速赶来。那采花大盗有个习惯,他要侮辱谁家的女儿,便要先在那家门上别一朵花。

可是现在。

她使用暴力把衣服搞的破破烂烂,本来想在床底下随意摸把灰的,结果干净的一匹,她只好揣着银子先溜走,半途拐去了三法司的厨房偷吃,又摸了锅底灰,重新变成小乞儿后才大摇大摆的出现在街头。

“……方氏女污蔑平阳王,又是叛党余孽,判处斩首,便由殷无垢监刑,立刻处置。”

想到昨天见到那人,身上穿着也是黑蟒衣,玲珑顿时嘴角一抽,对不起她爱漂亮,她不要这么穿。可是不穿总不能出去裸奔,玲珑想了想,又跑回桌前,桌上的衣服应该是给她的,尺寸要稍微小一点,可能是男人很久以前的旧衣没舍得扔。玲珑试着套到身上,反正平胸也不需要浪费内衣,穿上去后还是大了很多,毕竟她现在个头娇小。

方如枝突然大笑起来,她笑得狼狈又疯狂,坚持了这么多年,原以为十五年含冤终得雪,却不曾想,从头到尾都是个笑话。她从地上站起来,看了皇帝和平阳王一眼,“不劳二位,我方家人,行得正做得直,当着这明镜高悬,当着这公正廉明,我便一头撞死在这公堂之上,祝陛下万里江山绵延不绝,永世安好!”

不拿白不拿,她将银子包一包弄了个小包裹背身上,左右一瞧,乞儿服却找不着了,这下玲珑盯着桌子上的一套干净衣服出神,她可不想穿这种灰扑扑的颜色,一点都不好看。她左右瞧了瞧,找到了衣柜,打开一看——天哪,除却几套官服外,常服都是黑色黑色黑色黑色,除却叠的整整齐齐的亵裤与中衣外,居然毫无例外全是黑色!

说着,她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撞在了柱子上,那柱子极为坚硬,她又拼了命,只一下便满头血,抽搐着死去。

给钱是什么意思?希望她走?玲珑目测了一下至少有一百两,这可真是大手笔,要知道她在这个世界混了好些时日,四处坑蒙拐骗,知道这里的物价,哪怕这里是京城,丞相一个月都才一百二十两的俸禄,更何况是个捕头?

“皇上!”

一觉睡到天明,等她醒来时,殷无垢早就不在房内了,桌子上放着一些银两和干粮,可能是考虑到玲珑不认字,并没有留纸条,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写。

皇帝面色惨白,平阳王却面不改色,轻笑瞥了他一眼:“陛下的胆子未免也太小了,似这等诬陷皇族之人,就是凌迟处死,死后鞭尸也不为过。”

这要是叫玲珑知道了肯定要笑出来,她哪里是没什么安全感,纯粹是龙身时习惯盘起来睡,可人类形态很明显不够长盘不起来,只好退而求其次蜷缩着睡,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如果有人陪着她一起睡,她就不会这样了。

“王爷说得是,王爷说得是啊!”

一个小乞儿,餐风宿露,难免会徘徊不安。

殷无垢被侍卫拦住,他不敢置信地看向皇帝,简直要以为这一切都是个梦了。

殷无垢是三法司总捕头,恶人闻之色变,多年来抓过的坏人数不清,自然明察秋毫,对旁人的微表情和反应十分敏锐。这种睡姿的人一般很没有安全感,牢里的罪犯大多会这样睡,可殷无垢从来不会如此。

“皇上,皇上您还记得曾与臣说过什么吗?”男儿有泪不轻弹,殷无垢眼睛通红,握住刀柄的手都在颤抖。“皇上说要做一代明君,难道皇上都忘了吗?!”

不过此人寡言少语又面无表情,不到逼不得已似乎连话都不乐意说,但玲珑不在意,她想翻个身,结果被子压得她喘不过气,于是她干脆一脚把被子踢开,抱住一只被角,蜷缩成小虾米的样子呼呼大睡。

“住口!”皇帝大声呵斥,迅速看了平阳王一眼。“还不退下!”

那纯白的灵魂让玲珑垂涎欲滴。她吃掉过很多人的灵魂,大部分普通人的灵魂是淡淡的白,也有人是黑色,可这样的纯白比不为她美色所惑的人还要少,属于可遇而不可求的那种,因此玲珑压根儿舍不得离开,遇到这样的人,是一定要吃掉的。就算不能吞噬掉他的灵魂,也一定要得到他的爱——那足够她饱腹很久呢。

“皇上,这是为何?皇上你告诉臣,这是为何?”

男人的反应是坐在原地闭上了眼,玲珑心想这样也能睡着?居然还不跟她讲话,甚至视她的美貌如无物。要知道现在她可是浑身上下都弄得干干净净的,一张小脸蛋虽然是萝莉了些,可美色却丝毫不减。并不是没有遇到过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的人类,只是……太少了,真的太少了,至少最近有个几千年没遇到了。

对殷无垢而言,他自幼被捕快收养,自幼心中便有着忠君爱国四字,他正直而忠诚,愿意为了皇帝而死,这几乎成为了他的信仰,然而这一刻,他的信仰不复存在。

于是玲珑又翻了个身,很大方地说:“反正你都摸过我了,我日后是要你养的,你上来睡也可以。”

对于殷无垢一声声的质疑,皇帝无话可说,也不准备解释,他站起身就要摆驾回宫,这时候却听见一个清脆娇嫩的声音带着漫不经心的嘲弄,说道:“因为这就是人类啊。”

她动作熟练地踢掉脚上的鞋子上了他的床,小小的身子一滚就把被子在身上围了一圈儿,整个人睡在被子里,忍不住还噘起嘴。这人是不是喜欢自虐呀,哪有人睡这种沉甸甸的棉花被子的,盖在身上简直有千斤重,还有身下这床,硬邦邦的,也不铺厚一些,唯一的优点是干净整洁,还带着很好闻的味道。

是的,这就是人类。

第112章 第十一片龙鳞(二)

第120章 第十一片龙鳞(十)

玲珑早见过许多怪人,也不觉得他有哪里不对,但她肯定是不会走的了,这么晚,她困了。

殷无垢一向是坚不可摧的,可他看向玲珑的时候,玲珑却瞧见了他眼底的泪光。他看起来像是个无所适从的孩子,茫然又无助。不知何时就坐在公堂房梁上的玲珑跳下来,走到殷无垢身边。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见男人讲话,声音如冰缀玉,清凌磁性,只是惜字如金,说完了那句话,就没再开口了。

“大胆民女!见到皇上与王爷为何不跪!”一名侍卫怒喝。

玲珑震惊道:“你原来不是哑巴!”

玲珑嫣然一笑,“想让我跪,也要看看他们有没有这个资格,田地里打滚的泥鳅也想当真龙,简直笑掉人的大牙。”她伸手将殷无垢拉到自己身后,又看了一眼地上梅香的尸体,很是不耐烦。“我们走,留在这里做什么,让人看笑话么?”

“于你可能并非大事,于他们却很重要。”

殷无垢被她这样一扯,却站立原地不动,玲珑就看着他,他则看着皇帝,看了许久许久,他才取下头上的官帽,连带当年效忠皇帝时,皇帝亲自赐给他的令牌,弯腰将梅香的尸体抱起来,跟在玲珑身后离开了。自始至终,再也没有看皇帝一眼,似是已经心灰意冷。

“我可不回去坐牢啊。”玲珑一看他开始沉思,就赶紧威胁。“那些穷鬼身上全部的钱加在一起都不知道有没有个十两,又不是什么大事。”

“殷大人。”平阳王淡淡地叫他。“方如枝乃叛贼余孽,是要死后鞭尸的,殷大人既然不愿再为官,又以什么身份带走一名钦犯的尸身?怕不是与钦犯勾结,想要与钦犯同罪?”

锐利的视线从她洗干净的白嫩小脸一路往下,确认了她果真是个姑娘,倘若当时知道她是姑娘,男人是绝不会直接伸入她怀中摸索的,虽然他完全没感觉的出来。

“喂。”玲珑转过身,“你最好闭嘴。”

玲珑裹着被单就坐了下来,在男人平淡冰冷的视线中,把最后一粒米都咽了下去。她回味无穷的舔了舔唇瓣:“人一旦饿了,吃再普通的食物都觉得无比美味。”

平阳王对美人是极有耐心的,他对玲珑微微一笑,就要开口说话,可不知怎地,这嘴巴一张开,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玲珑与殷无垢离去,甚至那么多的侍卫与官差,居然没有一个去拦他们,都像是中了邪一般。

男人在外面椅子上坐着,一只手放在桌子上,被玲珑吃了一点的饭菜他没有动,而是示意她来吃。

方如枝清清白白,然她的那些入幕之宾,得知她竟是当年方家后人时,竟无一人敢站出来为她说一句话,倒是天香楼的鸨母与花娘们凑钱为她买了一副好棺木,葬在了郊外一处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玲珑才不会用别人的洗澡水,所以她装作洗了澡的样子,其实一个小法术便干干净净了,不过没法变出件衣服,就拽了床上的被单裹在身上,这间屋子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看得她脑壳疼,还是金光闪闪的龙宫更有品味。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话倒也不假。”玲珑坐在树上晃着腿,鸨母带着花娘们祭拜过后就回去了,只剩下殷无垢与她。她自然是不会去烧香祭拜,便坐在树上看他们做。“她活着的时候入幕之宾不知凡几,什么才子高官贵族皇室应有尽有,他们将她捧上了天,写词作曲来赞美她,如今她一死,得知她得罪了平阳王,哪还有人愿意来呀。”

请神容易送神难,想关她总得付出点代价才是。

殷无垢沉默不语,“你是谁?”

好了,现在她不想走了。

“我是玲珑呀。”

里头的水还很热,看得出来他刚洗不久,玲珑只是露在外面的脸蛋跟双手比较脏,身上还是干干净净的,她装成小乞丐是为了耍一个采花大盗,抢棉花糖实属偶然,谁知道就遇到了这么个散发着动人香味的食物。

“我是问,你的身份。”

男人这会儿才低下头,先是看了眼她的胸,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大概考虑了有五六秒,转而拎着她转入内室,把玲珑放在了浴桶旁。

玲珑轻笑,折了一根树枝玩儿,“那有什么紧要,你只要知道,我喜欢你,乐意跟你在一起就成了,其他人的死活,我可不管。”

他听不懂哈罗是什么意思,就要把她丢出去,叫人再把她关牢里,结果玲珑看出来了,大叫道:“你摸了我!难道想一走了之?!我可还是个云英未嫁的黄花大闺女,别以为我平胸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他拿她偷的东西时,手确实伸进了怀里,但玲珑现在的体态也就十五六岁,萝莉得很。

“你能帮她吗?”

滴水的黑发,深邃的轮廓与波澜不惊的冷淡眼眸,身上还只披了一件*的外衣,这个警觉性可以说是相当厉害了,玲珑把嘴里的素狮子头咽下去,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哈罗。”

“抱歉,不能哦。”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甜,却透出了天真的残酷。这一,她不想吃掉这么干净的灵魂,二,方如枝死于撞柱,与水无关,更不曾去到荒海,这事儿便跟玲珑没什么关系。虽然总是说黑色的灵魂味道不好,但却能够为她提供大量的能量,只是吃起来味道差了许多,玲珑挑嘴的时候不乐意去吃。方如枝灵魂干净,她没必要给自己惹麻烦,要知道如果不是为了消化的快些,玲珑甚至是想只吃东西不做事的。

结果饭刚吃了没几口,就被人拎着衣领提了起来,玲珑抬起头,正巧与男人四目相对。

她活得太久了,人世间的是非黑白,因果循环,对玲珑而言,还不如荒海的一滴水来得有价值。她愿意拉殷无垢一把,是看上了他的爱,可不要把她当成什么有求必应的神灵。

什么地方能拦住她?混迹于人类世界多年,她早已学会各种绝技,开锁什么的不过是小菜一碟。内室传来水声,像是在洗澡,玲珑挑开门栓,吃饭最重要,虽然吃不饱,但是能让她感到食物的美好,能有味觉可真是太幸福了,人类就是好啊,吃什么都能吃饱,不像她再食材上就被限制了。

玲珑不觉得方如枝可怜,也不觉得她死得令人惋惜,人类寿命短暂,总是要死的,这些爱恨情仇实在是不值一提。

你说巧不巧,她找到那男人住的院子时,恰好看到桌子上摆了晚饭,很简单的三菜一汤,但米饭干净饱满,虽然是素菜却有油水,比牢饭好吃——本来玲珑试着吃了牢饭,不好吃,才跑了出来。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殷无垢喃喃地说。

其实她现在应该在归墟龙宫入眠的,不过过去了这么久,肚子饿了……虽然不是刚醒来时饿得那样可怕看到什么都想吞,可也睡不着了,便随意把自己送到了一个鬼知道是什么样的世界来,因为饿肚子更要爱惜力量,她怕自己到时候饿的连支撑自己记忆的能力都没有,那可就不好玩了,要在这种世界过一辈子的,玲珑的耐性不好。

玲珑残忍地打破他的希望:“其实也并非如此,人类世界总是这样,报应这种东西,来的晚,就跟没来没什么区别。平阳王也好,皇帝也好,那些人的世界里,你跟方如枝就像是小小的蝼蚁,连棋子都称不上,他们为了权势名利争夺不休,牺牲掉一些人,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她要去找那个闻起来很香,灵魂又很干净的人。

只有人类会在遭受不公后期盼报应,可很多时候,世上是没有报应的。

然而玲珑当天晚上就开锁溜了出去,她才不要跟一群长得丑的臭男人住在一起,还是睡稻草上!最重要的是牢饭不好吃,她去坑蒙拐骗偷也不至于就吃这样啊!菜里没有一滴油手里半个窝窝头,她看起来是会委屈自己的人吗?

殷无垢眼眶通红,他已经褪下了黑蟒衣,再不是三法司的捕头,他也无法再为皇帝效忠,只要看到皇帝,他就会想起方家一案。人证物证俱全,可在场的国之栋梁,文武百官,个个却都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皇帝甚至将错就错,方家一案,永远也得不到沉冤昭雪。那数十个冤魂,将永远死不瞑目。

好在她罪行不重,又因为被抓了个现行,钱袋物归原主,再加上小乞儿的身份,就只判了十日监禁,十日后就又是一条生龙活虎的好汉!

玲珑捂着嘴巴打了个呵欠,很贴心地给了殷无垢悲春伤秋的时间,她才不管谁含冤莫白谁是非不分,她只想要殷无垢好好的。“好啦,别想那么多啦,我们离开这里四处走走,不也很好?整天跟那些人打交道有什么好玩的,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男人松开手,玲珑就被那其中一人抓住,然后,她因为抢了一根棉花糖被关进三法司大牢了。

殷无垢紧紧地抱住她的腰,将脸埋在她的胸口,玲珑分明感觉到有滚烫的液体浸湿了衣衫。她摸了摸殷无垢的头,他是个宁折不弯的人,而过刚则易断,要他留下来与旁人同流合污,怕是比要了他的命还让他痛苦。

那两人为了哄小孩,亲自掏腰包给一人买了一串大大的糖葫芦才回来,玲珑垂涎渴望的眼神一直盯着他们看,她的小脸蛋弄得脏兮兮的,左边一块灰右边一坨黑,除却亮晶晶的眼睛之外根本看不清长得什么模样。

他们在一个天蒙蒙亮的清晨离开了京城,去了很多地方,最终在遥远的北方,一个小小的镇子上定居,殷无垢改行做了屠户,他的一刀一剑从此被封存于方如枝的坟前,以示他永不回朝的决心。

“大人!”

小镇上的人哪里见过玲珑这样美丽的少女,只要她在肉摊子前站上一小会儿,当天的肉就会迅速卖个精光,就连下水都被人抢了个干净。每当这个时候,附近的摊贩们就会看见,那位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的殷屠户脸色就会特别难看,他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叫人敬畏,旁人来买肉,都是不敢大声说话的,更不敢讨价还价,好在殷屠户为人实诚,从不缺斤少两,也不漫天要价,所以哪怕是卖肉,也是附近肉摊子上卖的最快的。

玲珑吃完咂咂嘴觉得不过瘾,正准备溜,那人却将她挡住,神色仍旧冷淡,不发一语,却将她铐了起来。玲珑举起双手,“不是?我只是抢了根棉花糖,你至于吗?再说我要是有钱,我有钱还抢人家东西吃吗?你这人——咦?”闻起来很香很香啊,灵魂居然是极其罕见的纯白色,干净的毫无一点杂质。

倒是他那小娘子,成日里什么事都不做,只知道梳妆打扮,穿的衣服戴的首饰跟旁人家都不一样,殷屠户也不让她干活,到哪里不是背着就是抱着,真让人看不出,他那样的大男人,居然对个小女子如此温顺。

这时候挡在玲珑面前一声不吭的男人才伸出手,玲珑整个人都惊呆了!抢她的钱倒是无所谓,反正那些穷鬼钱袋子里都是些光芒暗淡的铜板,可抢吃的就不行了!她三下五除二抓住好大的一坨棉花糖拍扁,眨眼的功夫就全吃掉了。小孩子们看着,愣了会儿,不知道是谁带头哭的,最后全都跟着哭起来,魔音穿脑。

也有许多人背地里酸,娶个漂亮婆娘又有什么用?好吃懒做,从不知道帮衬家里。听人说,在家都是殷屠户洗衣煮饭打扫卫生,他那小娘子是什么手都不伸就等着人伺候呢!

那二人做事极有效率,很快便将玲珑顺来的钱袋子一一归还失主,无一错漏,只剩下几个畏惧他们的小孩子站在原地迟迟不动。其中那看起来面善的问了一句,小屁孩手一指,直对着玲珑:“我的棉花糖!”

娶妻娶贤啊!

“诸位,我等是三法司捕快,还请诸位不要慌乱,仔细盘点自己的银钱及贵重物品可有缺少,如有,请速速告知我等。”

许多男人被自家婆娘教训,心里却想,倘若我家婆娘也长得跟那殷屠户家小娘子一样俊俏,别说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就是要命也给啊!

玲珑这才仰起头,顺着这身黑色的蟒衣慢吞吞往上看,只见此人身着黑蟒衣头戴无情帽腰间别了一刀一剑,面容似是雕刻而成,一双狭长凤眼布满寒冰,正盯着她瞧。没等玲珑反应过来,对方便掳走了她身上全部的钱袋子,一个也没给她剩。紧接着,他身后另外两名着同色蟒衣的人便将追赶玲珑的人群拦住,分别发放被偷走的钱袋。

男人们羡慕殷屠户,他们的媳妇也在羡慕殷屠户的娘子。唉,男人会过日子,又勤快又疼媳妇,谁不想要啊?这到他们镇子上时,两人还租房子住,这五年下来,不仅在镇上买了好房子,还开了肉铺,到晚上直接关门,都不像他们一样,卖点小东西还得扛着摊子。而且那殷屠户可真是舍得,前几日赵五媳妇亲眼瞧见他进了首饰铺子买了好多的金子,回头没几日就瞧见他婆娘头上戴了根精致的金钗,一问金铺掌柜,才知道人家是特地去定制的软金,亲自给婆娘打的。

墙也会说话。

怪不得上头的花纹那么漂亮呢!

“把偷来的东西还给人家。”

真不知殷屠户喜欢他那小娘子什么!长得是比旁人家好些,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就知道花银子就知道打扮,怎么能过日子啊!

正要去捶对方胸口顺便顺走他的钱袋子,手腕却被一把扣住,此人的手粗糙而冰冷,力气大的让玲珑不禁喊疼,心里顿时就记恨上了,她可不管自己做的是对是错,总之不顺她意的人都要教训。“放开我!放开我听到没有?啊啊啊他们追上来啦!”

嘴上这样说,等下回玲珑穿了什么样式的衣裙戴了什么样的首饰梳了什么样的发型,她们又都一窝蜂的去模仿,偏偏质量跟不上,就显得颇为不伦不类,尤其是那小娘子,若是在街上走一圈,谁家的汉子都跟丢了魂儿一样的口水不停。

一扭头,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堵冰冷的墙,玲珑躲闪不及,直直撞了上去,她那可爱又迷人的小鼻子顿觉一阵酸痛,眼泪都跟着下来了。就此她还恶人先告状:“喂喂喂你会不会走路的?撞到我要怎么赔?!”

简直是个祸害!

可惜再狡猾的小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手掌,小乞儿边跑边回头对着一大群狂追的人做鬼脸,其嚣张跋扈的态度!死不悔改的嘴脸!简直令人发指!

除了那张脸,不能做活又不能生娃,就知道勾引男人!殷屠户就该狠狠打她一顿,打的她老老实实,才不敢这样不安于室呢!

只见他从人群中钻出来,身上就挂满了钱袋子,还有男人家的花裤衩,这使得更多人加入追赶大队,顿时形成一幅奇景。

不过不知怎地,但凡说过殷屠户家娘子坏话的,都口舌生疮许久不好,每日疼得哎哟叫唤。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某一天,听说京城那边出事了,皇帝驾崩,因为太子尚幼,平阳王便又成了摄政王。不过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反正离他们这偏僻的小镇十万八千里,大家伙儿也就是拿来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谈。

于是接下来就上演了一场小屁孩狂追小乞儿的动人情景,偏偏那小乞儿虽然身形小却格外灵活狡猾,穿过人群那是片叶不沾身,蛇形走位骚的不行,若非那根巨大的棉花糖迎风招展,还真看不见他在哪儿。小屁孩儿们年纪最大的也不过十岁,说来也奇怪,他们还真就跟上小乞儿的脚步了,怎么看……都觉得那小乞儿是在耍他们玩,明明可以溜走却偏要在他们追不上的时候放慢速度,等他们快要追上了,就又跟抹了泥的泥鳅一样钻进人群。

倒是又过了些年,殷屠户突然带着小娘子变卖了家产离开此地,不知去向。

小伙伴们也急了,其中一个眼力好的直指不远处溜着墙角根儿走的小乞儿:“小偷在那儿!小偷在那儿!”

再后来,摄政王“病逝”,小皇帝亲政,有一大群官兵前来这个小镇,向他们询问“殷大人”的去向。殷大人?什么殷大人,这小镇上最大的官儿也不过是个县令,哪里还有什么大人?

小孩刚踢中了目标,就觉得手中顿时一轻,似乎少了什么比小命还重要的东西,一低头,哇的一声哭出来:“我的糖!我的糖!有人偷我的糖!”

后来听人说,小皇帝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多番承蒙三法司总捕头殷大人的照料与教导,后来殷大人心灰意冷辞官失踪,小皇帝心里头一直记着呢,这不,刚斗倒了摄政王,立刻就来寻人了。

姨妈大!

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数年前那搬来此处的殷屠户比较符合,可那、那不过是个杀猪的屠夫呀!

一个身形瘦弱的小乞儿悄咪咪挨着墙角溜过去,慢慢贴近这群还不知道危险将至的小屁孩。

而与此方向完全相反的南方小镇上,有一天,搬来了一对老夫少妻。那男子已有不惑,小娘子看起来却像个十六七的少女。说来也奇怪,这二人恩爱无比,尤其是那丈夫,对小娘子疼爱非常,百依百顺。

熙熙攘攘的街上行人川流不息,各色叫卖声不绝于耳,街角处几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孩儿正踢着石子儿玩,一个个兴高采烈满头大汗,其中一个小孩儿手上攥着一根巨大的棉花糖,方才跑出巷子口跟小伙伴们汇合的时候他就嘚瑟过了,是他娘斥巨资给他买的,到现在没舍得吃,准备踢石子决出胜负后跟小伙伴们一起分享。

真是令人啧啧称奇。

第111章 第十一片龙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