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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片龙鳞

临到玲珑开学前半个月,霍青山手头的生意终于全部转了出去,他也收拾好了家当,准备带着媳妇儿子提前去首都,找房子需要时间,他手头的钱肯定是够了,但霍青山养媳妇养儿子都是富养,花钱如流水的那种养,坐吃山空肯定不行,他还得想办法寻摸个营生。

玲珑考得这样好,报纸争相报道,她的录取通知书还是县里领导亲自送来的呢!首都大学物理系,这年头的科技水平让玲珑相当难受,她想打游戏叫外卖喝啤酒,不想再等上十几二十年,所以只好自己努力了。

第994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五)

到时候人家觉得是他的智商拖累了狗儿子,那可不行!

霍青山虽然把手头的生意都套成了现钱,但在这小地方,肯定是比大数目,到了首都,那还不大够看的,小县城你租个房子一个月二十块就是顶好的地段,首都二十块,你只能租个偏僻狭窄的小房子。

霍青山同志危机感更强了,他觉得如果自己再不学习,很有可能在知识的道路上被甩的老远,于是愈发认真谦虚谨慎,除了脱手生意外,就是拿着笔读书写字,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不管怎么说,不能给他媳妇儿子丢人!

物价相差太大,还需要更努力地赚钱,手头这点儿钱换个好点的房子,还得留着给玲珑买一些上学用的东西,学校是要求住宿的,不过玲珑不愿意住,此外衣食住行还得留着,又得存点以备不时之需,霍青山还想继续做生意赚钱,他欠媳妇的小轿车欠了好些年了。

真当他们在家里啥都没干?什么叫韬光养晦,养精蓄锐,霍青山同志居然不懂?

他有一手好厨艺,要说来钱最快,那肯定是摆摊。

娘俩坐在炕上如出一辙地晃悠着脚丫子往嘴里抛炒熟的花生米,懒洋洋地看他:“不然呢?”

这会儿大家手头都松快起来,在外头买吃的也多了,连小县城都有人偷偷开始摆摊子,首都这边更是放得开,霍青山也不觉得丢人,他为了赚钱啥脏活累活都肯干,毕竟要养媳妇跟儿子呢!

连带着每天快快乐乐招猫逗狗的小狗子也被他爸抓着学习,这一学习可不要紧,霍青山发现他天天在村子里撒欢闯祸的儿子,居然文化水平也比他高!

他先是租了一个比较宽敞干净的房子,安顿好了一家人,又带玲珑去商店买了她上学要用的东西,小狗子也五岁了,不能天天待在家里,他想问问附近的托儿所怎么收人。不过小狗子显然很不想去上学,霍青山只好摆摊的时候带上他,总不能把儿子丢家里吧?

不行不行,他也得学习才行,活到老学到老!

他在废品收购站淘了不少东西回来,霍青山手巧,常常能变废为宝,他的餐车就是他拿淘来的废弃书架加一些自己买的零件打的,打餐车的时候他脱了上衣,露出精壮结实的肌肉,玲珑放学回来,就看见霍青山那漂亮的肌肉上流淌过的颗颗汗水,充满力量美。

霍青山突然生出一股危机感,他这些年为了做生意,跟媳妇学着认字算账,原本觉得自己也算半个文化人了,可现在一瞧,跟媳妇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啊!

她也不嫌弃他一身臭汗,走到他身边弯腰亲了一口,旁边有样学样玩木板的小狗子见状也嗷呜嗷呜要亲亲。

高考原来是如此轻易的吗?

霍青山弄好了餐车,玲珑亲自给他写了个招牌,他就卖早餐,餐车流动方便,他们家又住学校附近,生意还是很好做的,最重要的是霍青山手艺好,价钱公道实惠,而且还有个白胖胖的小萌娃招揽客人!

霍青山是相信自己媳妇,但没想到她这么厉害,这娇滴滴的一天到晚撒娇要吃的的小媳妇,随便考考……真的就是随便考考,连复习资料都没怎么看的——虽然玲珑假装很认真,但那套资料崭新崭新,一点痕迹都没有,霍青山又不傻,知道她是做样子呢!

有同行看不爽也没办法,谁叫霍青山快两米高,那拳头跟沙包一样,你敢上去找茬儿吗?人家一巴掌都能把你扇飞了!

人家还真就考上了,你说气不气?大队长兴奋的老脸通红,不停地夸玲珑有出息有本事,他们村这也是被上头夸了呀,这说明啥,说明他作为大队长,他的工作受到了领导认可!

卖早餐就是赚得快,但是也累,每天四点钟霍青山就起来剁肉馅和面,他精力十足也不觉得疲惫,跟媳妇儿子在一起过日子,他浑身都是劲儿,而且他又不打算卖一辈子的早餐,先把这段时间缓过来,他之前在县城那边几乎不需要自己亲自去跑生意,手下有的是人,现在虽然走了,但还是有些人愿意跟着他干,霍青山总觉得眼前有巨大的机遇,他要是不及时抓住,会后悔一辈子。

这可是恢复高考的第一届,这高考状元的含金量跟知名度肯定不一样,县领导亲自表扬了玲珑,还送来了慰问金,方爱红隔得远看不清,但听说至少有五百块!这还不包括市里、省里的奖励呢!

平时卖完早餐他就到处跑到处打听,有时候节假日,玲珑也会来陪他一起卖早餐,每当玲珑来的时候,当天的生意总是比平时更好,甚至只需要一半的时间就全都卖完了!

这横幅一拉,方爱红心都要被撕裂了!

尤其是那些学校里的男同学,老爱朝他们摊子上跑!

恭贺我县玲珑同学以满分成绩荣获全国高考状元!

玲珑一入校就引起了全校未婚男同学的关注,她直接了当地说自己已经结婚了,有男人有孩子,还给霍青山的早餐摊位打广告,不知伤了多少纯情少男心。

结果等着等着,她还想看玲珑的好戏,却没曾想好戏没见着,人家县里领导坐着小轿车亲自上门了!还送了横幅在村口拉起来!

有人喜欢她自然也有人讨厌她,玲珑从来都不需要朋友,她跟班里的人不怎么来往,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回家,班里有个首都本地的女同学,家庭条件很不错,长得漂亮成绩好,本来应该是最受欢迎的一个,偏偏来了个乡下姑娘,把她风头全给抢了!她这心里能舒服吗?不舒服,就想方设法的贬低玲珑。

方爱红虽然考得不怎么样,但自认为比玲珑强,考完后跟其他知青对答案,有些拿不准的也没辙儿,剩下也只能回去等消息了。

可玲珑从来都没遮掩过自己农村出身的身份,她大大方方,反倒是嘲笑她的人都被她怼了回去,大家才知道这姑娘不仅长得美,嘴巴也不容小觑,你不招惹她,那大家自然相安无事,可你要是敢惹她,那她绝对会让你后悔。

接下来的几场考试都是如此,玲珑永远是做完卷子就走人,出来霍青山就会买好小吃跟儿子一起等着她,一家三口慢悠悠地吃吃喝喝住招待所,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惬意。

得知玲珑嫁了个乡下男人,还靠乡下男人供着上大学,那名叫宋秀丽的本地女同学当场笑出声,她特地挑了个没有课的大早,跟宿舍其他几个玩得好的女同学一起到校门口买早餐。

考完试她也是最先出来的,轻轻松松,这对父子俩对玲珑都谜之崇拜与信任,只有跟玲珑一个考场的方爱红冷笑,考了一半就提前出去,怕不是什么都不会哦!到时候就等着丢人吧!花钱买肉包子还住招待所,看把她给能的!

一到校门口,就瞧见一摊位前面排着条长龙,平时在学校里打扮的光鲜亮丽的玲珑今天头上绑着发带,露出一张雪白精致的小脸儿,手上还戴着手套,身上套着围裙,干干净净的看起来特卫生,跟其他摊位比起来,他们家不仅味道更好,也更干净,而且价格实惠,所以很受学生们欢迎。

她走的时候朝他脸上亲了一口,又亲了小狗子一下,万分潇洒,转身摆手,跟那些如临大敌的考生不同,她跟去旅游的一样。

这种时候玲珑就只负责收钱了,霍青山负责装袋,因为小米粥啊包子茶叶蛋什么的都很烫,他哪里舍得自己的小媳妇受罪?

玲珑不爱吃这肉馅儿,喜欢包子皮,霍青山就只吃肉馅儿,把包子皮给她吃,铃声一响,检查了下她的文具袋,这些他其实都不懂,都是四处打听知道的,玲珑是一点心思都没花,霍青山全给她办得周周到到。

两人中间还坐着一胖乎乎的萌娃,小娃儿手里捧着个花卷吃得津津有味,看着就叫人流口水。

人群中,方爱红饥肠辘辘,掏出昨天晚上的冷馒头就着热水咸菜一口一口往肚子里塞,她看着玲珑坐在花坛上吃肉包子,还娇气地把里头的肉喂到霍青山嘴里,自己只吃沾了肉汁的包子皮,心里不由得啐了一口:矫情!

宋秀丽今儿可是特别打扮过的,为的就是给玲珑来个下马威,从开学以来,老师们对玲珑都是赞不绝口,大考小考她永远都是第一,把后头的人甩了老远。这成绩好也就算了,长得还美,明明是个乡下村姑,打扮的比城里姑娘都时髦,宋秀丽就是看不惯——那不都是吸她男人的血来的光鲜亮丽么?其他人知道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其实早就嫁人生孩子了,而且还靠着男人供养才能上大学?

本来觉得山子哥特牛批特有本事,怎么就被家里的媳妇吃得死死的,这下一看顿时了然,换谁有个这么俊俏的小媳妇,也对外头的女人看不上了!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来提醒一下玲珑男人,让他知道自己媳妇在学校里有多不安分。

霍青山先喂着媳妇儿子喝了点奶,到了县城给他们买肉包子跟八宝粥吃,小狗子两只小爪爪捧着肉包子,现在国营饭店的肉包子已经不受欢迎了,有一些大胆的人偷偷做起了小生意,这肉包子就是霍青山特意让人买来的,他还有不少小弟,听说小嫂子来考试,都悄悄跑过来目睹一下小嫂子的风采。

看这男人追到城里来就知道,娶了这么个俊俏媳妇肯定是放不下心的,能给玲珑添点堵,宋秀丽也就高兴了。

这么点大的娃儿,认的字儿还不少咧,那算术能力可强了,脑瓜子特聪明。

不过她们来的有点晚,队伍已经排了老长,宋秀丽一开始还有耐心排队,后来也等不及了,直接走到摊位前跟玲珑打招呼:“嗨,玲珑,早上好。”

虽然爸每天负责他的衣食住行,但是妈陪他玩的时间更久啊!当然是受到妈的熏陶,他才能如此机智而帅气了!

玲珑找了钱,抬头一看,“哦,是你啊,买早餐请排队。”

从小到大吃喝拉撒都是霍青山一手包办的小狗子,毫不愧疚地点头承认了。

宋秀丽说:“我不是来买早餐的。”

他大了,性格也皮,在村子里整天招猫逗狗,不过脑子聪明又机灵,玲珑常常说这是她教育的结果。

玲珑凉凉地看向她身后另外几个女同学,都是跟宋秀丽抱团对她看不顺眼的,“那也别在我们家餐车前面挡着呀,你们这样挡着我们还做不做生意了?”

小狗子一听,立马抱住爸爸大腿,“我要跟爸妈一起!”

“就是!能不能让开点啊,在这挤着又不买东西,难道是想等人家老板白送吗?”后面有人不满地说。

隔壁婶子也来送考,跟霍青山一样紧张,嘱咐了玲珑好几句,最后又怕自己说得太多给孩子压力,给忍住了,问要不要把小狗子留下来她带,这样玲珑能好好考试。

宋秀丽脸都涨红了,她才看不上这种外面卖的小吃!她平时都是在食堂里吃的!

高考如约而至,不学习的霍青山比谁起得都早,收拾好了去考试要带的东西,就紧张兮兮地把被窝里的媳妇挖起来,又把儿子弄醒,带着去嘘嘘,洗脸刷牙准备出门,考试要考两天,他已经在县城订好了招待所,什么都收拾好了,就等媳妇考完。

可是……好香好香,真的好香!

其实压根儿没看到心里去。

尤其是那个胖嘟嘟捧着花卷啃的小娃儿,看到他吃得那么香,就叫人觉得这家卖的早餐肯定好吃!

看在他如此认真的份儿上,玲珑也只好勉为其难地翻翻书,假装自己在学习。

霍青山沉声道:“你们想干什么?”

当然,他也是有私心的,比如在外面就愁眉苦脸说给媳妇弄不到书,生怕媳妇把复习资料分享出去,耽误了她自己的学习时间。

宋秀丽一直在心里想着玲珑,这才注意到霍青山,一看,这人的身高就把她给吓到了!这是巨人吗?怎么会有这么高的人?再一看那鼓鼓囊囊的连衣服都藏不住的肌肉,宋秀丽突然觉得玲珑很可怜,想玲珑也是校花,哪怕结婚生子也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女神,学校里有地位有本事的青年才俊看上她的数不胜数,她随便跟一个好,也不至于大早上在这里卖早餐。

他有门路,高考恢复后复习资料供不应求,废品收购站的那些残缺不全的数理化丛书都人人疯抢,霍青山愣是给玲珑弄了一套崭新的来!

而且还是这么凶的男人……一看就不好惹,要是打人,怕不是一个巴掌就能把玲珑给扇飞了。

霍青山对玲珑迷之自信,总觉得小媳妇想干什么都能成功,所以他压根儿没想过玲珑要是考不上会怎么样,手头的生意脱手需要一段时间,他忙得不可开交,还抽空去给玲珑弄书。

宋秀丽心底生出一点奇怪的满足感,不过这满足感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她发现那乡下汉子只是对别人凶!对他自己媳妇儿子一点都不凶!

这几年她咬牙坚持了下来,心里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有时候瞧见霍青山来去匆匆,方爱红心里都难受,可能是因为霍青山救过她一次的关系,她总是不受控制地关注他,看到他为了养活那娇气矫情的媳妇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天天骑着个二八大杠村里县城两头跑,不是他媳妇她都心疼,觉得玲珑爱慕虚荣贪图享受,要是真让玲珑考上了,怕不是第一时间就把霍青山给踹了!

还亲自给玲珑擦汗!宋秀丽又觉得是玲珑手段高,把淳朴简单的乡下汉子玩弄于股掌之间,她在学校里可高冷呢,谁都不搭理,到这男人跟前却跟小孩儿一样撒娇卖痴,说不是别有所图宋秀丽都不信!

她等着看玲珑笑话呢!

早餐很快就卖完了,霍青山把餐车收好,小狗子坐在餐车上晃悠着双脚,玲珑跟在他身边,一家三口有说有笑,从头到尾,宋秀丽的羞辱计划都没能成功——因为人家根本不在意被看到在外面摆摊卖早餐啊!人家自己都不在意,你还拿啥去羞辱?更何况现在国家都支持老百姓做生意了,宋秀丽算个啥,也敢在这里叽叽歪歪?

倒是传出去之后,始终没嫁人的方爱红不以为然,她可是高中学历,那个玲珑也就初中毕业吧,虽然说这次高考向全社会全年龄层开放,但也不至于你一初中毕业生说考就能考的,真当高考是过家家啊?

隔了几天,宋秀丽还没能想到对付玲珑的办法,就得知人家跳级了……根本不跟她在一个班了!

听说玲珑也要参加高考,隔壁婶子直点头:“那可不!以前玲珑成绩就可好了!一直都是第一名!”

她还没找回场子,人家压根儿就没把她当成对手,这也太气人了,还不如被玲珑记恨呢!

他拿得起放得下,注定是要做大事的人。

比被人记恨更惨的,是从头到尾没被人看在眼里。

打下这一片江山,为了玲珑跟她一起走,再拱手让人,霍青山一点都没有舍不得。

霍青山手头攒了点本钱,便不想卖早餐了,他本来也没想干餐饮这一行,以前他去过一趟海城,听说那里遍地黄金人人下海,他也想抓紧机会。

小轿车,他还没给媳妇买呢!

他要离开首都,玲珑没反对,霍青山一看就不是那种甘于平淡的人,先前在村子里老老实实过了三十年,一是没什么牵挂,二也是时代限制,现在政策开放,再让他原地不动等媳妇养活,那肯定不可能,他心心念念给玲珑买辆小轿车呢!

他说干就干,这几年他一直在黑市里刨活儿,胆子大又敢干,胆识本领一个不缺,他不成功谁成功?整个县城这活儿都是他盘的,有时候还会去外地,不过挂念家里媳妇儿子,去的次数不多,却也足够他敏锐地察觉到一件事:对于做生意,国家是越来越宽松了,甚至隐隐有着鼓励的意味在里头,沿海那些城市甚至有招商的,霍青山心里也有个念头,那就是大干一场,给他媳妇儿子好日子过!

她把家里全部的钱都给他带上了,并且非常真诚地支持他去闯荡,把个霍青山感动的眼泪汪汪,握住她的小手再三保证一定要让他们娘俩过上好日子!

著名驰名双标霍青山同志立刻道:“诶!”

他走的时候买的是最便宜的绿皮火车票,连个坐票都没有,带着行李,把钱绑在身上,在逼仄狭窄气味难闻的火车厢里坐了五天五夜才到海城。

同样一天到晚也只知道吃的玲珑眼睛一亮:“好好好,山子哥,吃炸知了!”

心里想着一定要混出个人样,一定不能辜负了媳妇!

霍青山真想把这倒霉孩子塞炉膛里烤成乳猪算了!一天到晚就知道吃!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然而霍青山一走,玲珑就带着小狗子下馆子去了!

玲珑觉得他真可爱,霍青山也觉得小媳妇真讨人疼,眼瞅着又要抱到一起去,在外头跟一群小屁孩疯够了的小狗子回来了,手里提溜着一串知了:“妈!爸!炸知了吃!炸知了吃!”

平时上课也把小狗子带着,小狗子很听话,不该皮的时候从来不皮,来上课的教授都觉得这小娃儿聪明机灵讨人喜欢。没课的时候娘俩吃遍玩遍了整个京城,早已把可怜的一家之主抛在脑后,至于钱?钱那根本不是问题,玲珑每学期都有奖学金,而且她胆子大,什么都敢玩,在这个股市还未升起的年代,她已经开始玩股票,精准买进抛出,可能霍青山累死累活,都不如她带着小狗子往股市交易中心走一遭。

“考不上就来年再考,反正我供你。”霍青山说,又补充一句,“咋都供。”

于是等霍青山风尘仆仆顶着瘦了好几圈的脸兴冲冲回来时,看见的就是光彩照人的媳妇,还有又胖了一圈儿的儿砸。

别的知青都绞尽脑汁弄复习资料去了,只有她天天吃喝玩乐不看书光睡觉,霍青山对她还真是信心爆棚。

他穿得跟流窜的一样,破破烂烂,用霍青山的话来说这才不惹人注目,这回他去海城,那边有很多稀奇玩意儿,他又干回了从前的老本行,当起了倒儿爷,几次三番下来,虽然长途奔波无比疲惫,但当初带去的钱翻了几十番!他学着人家的样子把钱存进了银行,又买了好多首都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来,怕遇到贼人,也不打理自己,被玲珑赶去洗澡后,足足换了三次水才算洗干净。

玲珑笑他说:“你就这么相信我?万一考不上呢?”

把儿砸赶出去,搂着媳妇亲热了一番,霍青山仍然兴奋不已,他看到了无比巨大的机遇,海城那边交通发达便利,许多舶来品,价格低廉,但拿到内陆城市,能翻几倍甚至几百倍的卖!像是他们老家那边的野山菌之类的山货,到了海城也是有价无市!

霍青山也是觉得自己比小媳妇大了那么多,怕她到了学校被人笑话,所以有点自卑,不敢跟着出去,但要是出去的话……他想着能跟媳妇以后也一起过日子,眼睛亮晶晶的。“那我等几天把手头的活儿盘出去,都换成钱。”

他很愧疚地跟玲珑说,可能暂时不能给她买小轿车了,因为他想盘下一个货车公司,专门跑货走长途。

这胸肌多有劲儿啊,至于年纪,玲珑真不像人类一样在意,他就是七八十了,只要能维持这个外表,她都喜欢。

玲珑对此完全接受,这年头的小轿车哪有跑车拉风,她也不喜欢开啊。

“有什么丢人的。”玲珑搂住他的脖子,吧唧亲他一口,“我就喜欢山子哥这种高大魁梧有男人味儿的,其他那些,白斩鸡一样我才看不上呢。”

霍青山手头钱赚得越多花得越多,玲珑就把自己玩股票的存折也给了他,霍青山随手一翻,本来没放在心上,结果一看傻眼了,这怎么比他赚的还多?!

霍青山忐忑起来,“我、我怕给你丢人。”

玲珑耸肩:“聪明人是这样子的,钱只是个数字而已,想要就能有。”

“当然是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啊。”玲珑很自然地道,“难不成你要我一个人去上学?那可不行,谁帮我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呀?而且你一个人留在村子里,谁知道有没有什么小寡妇跟你干柴烈火的看对眼?”

霍青山觉得自己能被媳妇看中绝对是烧了八辈子的高香,他对玲珑说海城那边也有股市,很多人都在炒,不过他不敢玩,因为不懂,也不想赌。要是孤身一人可能也就冲了,但他还有媳妇儿子呢,看多了许多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霍青山爱钱,想赚钱,但也愈发稳重冷静,从不会被冲昏头脑。

霍青山愣了,“我、我跟你去哪儿?”

就凭这副心智,他不成功谁成功?多是赚了点钱就分不清方向,最后被欲望吞噬的人,这样的人类玲珑见得多了。

“我?”

她跟霍青山说了很多事,可以让霍青山直接避开一些不必要的陷阱跟麻烦,霍青山还跟着她学外语,玲珑已经提前毕业并且被国科院录用,等正式上班就会忙起来,小狗子也该送托儿所了。

霍青山瞬间垂头丧气,玲珑戳戳他:“倒也不用这么麻烦,你到时候跟我一起走呗。”

一家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谁都别想闲着。

饱含热情地把这腔忠心向媳妇表达的时候,原以为能收获媳妇爱的么么哒,没想到玲珑扑哧一声乐了。

霍青山的货车公司盘的很顺利,有了玲珑给的钱,他本钱比别人都雄厚,自然也奠定了龙头大哥的基础,以前老家那群人对他忠心耿耿,都愿意跟他干,霍青山也念旧情,能帮的都帮了,提拔到自己身边来,海城那边稳定后,他的货车公司也逐渐有了物流行业的模型,在几次与政府合作之后,更是声名鹊起,成为了许多人的不二之选。

霍青山看得可开了,他小媳妇可不是那种朝秦暮楚的人,他就在砸锅卖铁也愿意供她上学!

霍青山敢干,也敢用人,说来也奇怪,那些跟着他干的人都掏心窝子的对他,别的公司怎么挖都挖不走。

虽然现在山子哥是赚了钱了,还带着他们一起赚钱,可小嫂子那长相那模样,城里姑娘也比不过,山子哥真舍得让她去参加高考,上大学?到时候媳妇跟人跑了咋办?他们手头上就算有点钱,但能比得过那些什么、什么罗曼蒂克的读书人吗?

他终于如约给玲珑买了一辆小轿车,紧接着又因为玲珑想住大别墅,开始疯狂买地。

跟他交好的一群弟兄都说他傻。

一开始看到霍青山在首都海城等地方买那些没人要的地时,许多人都笑话他脑子不好,人家炒房,都是在海岛炒,你买这空地有什么用?啥?还要盖房子?盖几十层楼那种住宅房?简直把人大牙都笑掉了,现在很多单位还分房呢,霍青山买的地,又不是市中心又不是什么重要区域的,不知得多少年才能发展的起来,现在投入那么多,是钱太多了烧得慌?

霍青山早知道自己小媳妇不是一般农村姑娘,她啥都懂啥都会,在这小村庄里生活这么些年,真就是屈才了。他自己也常常在外面跑,知道外面的生活那是日新月异,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故步自封是不行的,所以高考恢复的消息一传来,他就举双手双脚支持玲珑上大学。

霍青山是真的不缺钱啊,对游戏心心念念的玲珑最早开发出的手机,便由国家授权,交给了霍青山名下的公司进行批量生产售卖,而且霍青山还不是那种只做生意一心只有钱的人,光是给国科院研究他就捐了不知多少钱!这样一个爱国商人,光明磊落,妻子又是做出了许多重要发明的科学家,国家怎么能不大力支持?

家家户户闹起来的时候,玲珑家里仍旧一片祥和。

霍青山买地也是有分寸的,他在买之前都会询问媳妇的意见,媳妇说买就买,媳妇说不买他也不纠结,特别听话,成了大老板的他到了玲珑面前,仍然是那个面红耳赤不会说话的硬汉,而且他特别恋家,除了一开始干事业的时候天南海北的跑,后来就是住在首都的家里,给媳妇儿子做饭。

同时村里闹革命的也不少,有些人认了命,有些人原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结果又得了这么个改变命运的好消息,谁愿意在农村蹉跎一辈子呢?

玲珑喜欢大别墅,一家三口就住在这里,这个小区还是霍青山开发的,他买了地,专门开发了别墅区,房价相当惊人,隐隐有了后世一房难求的兆头,能住进这里的那都不是一般人,他学习人家国外高级住宅区的管理模式,还安装了监控系统及报警系统,又雇佣了不少退伍军人做保全,可以说,这个小区的安全系数绝对一流!

知青们是最激动的那一拨,尤其是坚持不肯在农村结婚生子落地扎根的方爱红,她哭得眼睛都肿成了桃子!这些年无时无刻不想着回城里去,可家里没本事,怎么回去?她父母也就是普通的工人,根本找不到门路,现在好了,高考恢复了,她能正大光明的回城里去了!

毕竟他有个什么都能发明出来的媳妇!

小狗子五岁时,高考恢复了。

就连无线网,也是他们小区第一个全国全范围覆盖的!

时光荏苒,小狗子三岁的时候,那对城里夫妻仍然没能生出自己的小孩,对那个抱养的孩子养得愈发精心疼爱,倒也算是圆满。国家政策越来越宽松,霍青山心心念念着给媳妇买小轿车,常常私底下捣鼓,玲珑也不管他,随便他弄,能赚着钱是他厉害,赚不到那也没什么。

霍青山很会做人,能买得起这里的别墅的那都是家里有底蕴的,他也不吝于给人家内部价,许多人都觉得他厚道,只有玲珑知道这家伙精着呢!

过了几天那两口子又来了,玲珑推着婴儿车去地里给霍青山送水,看到他们脸上满是笑容的抱了个小婴儿,对着婶子感恩戴德,小狗子啪嗒啪嗒吐泡泡,完全不知道那差一点儿就是自己的养父母了。

小狗子已经十二岁,暑假过去就要上初一了,小时候他什么都不懂,被爸妈小狗子小狗子的叫习惯了不觉得什么,后来上了托儿所,他爸他妈还一口一个小狗子,许多小朋友都笑话他,于是在小狗子的坚持下,他终于改掉了“霍小狗”这个大名,叫霍隽,这名字还是霍青山取的,隽同绢,也是为了能够纪念小狗子的生母。

婶子觉得自己做了好事也很高兴,她也不要城里亲戚的东西,搞得跟干什么似的,她就是帮个忙。

小狗子并不知道自己不是爹妈亲生,他每天都忙着四处撒欢,在学校里是让老师又喜欢又头疼的家伙。

她微微一笑,对婶子说:“那是当然的了,他们两口子吃公家饭,养个孩子肯定还是能成的。”

喜欢是因为他成绩好脑子转得快,头疼是因为他太皮了!而且带着班里同学一起皮!

那干脆就养这一个吧。

小狗子要上初中了,他欢快地野了一整个暑假,跟着爸妈去了海城视察他们家的分公司,妈妈难得有假期,身边还跟了两个普通人打扮但绝对不一般的人,小狗子知道那肯定是国家派来的警卫员,他妈平时出门都有专车接送,有一回他跟着妈妈去国科院玩,还听国科院的老教授夸他妈,说她以一人之力让整个国家社会进步了几十年!

不然你抱养了小孩儿,当亲生的养,结果自己突然又有了,之前的你又不想要了,想送回来,哪有这种做法?

这赞誉可真是太伟大了,小狗子听得美滋滋,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妈而骄傲。

婶子觉得这是件好事,玲珑觉得要是对方一直生不出孩子的话,那也真的算是好事。

难得暑假一家三口都在,那自然是闲不住,到处玩儿,霍青山跟玲珑还带他回了一趟老家。

霍青山不在的时候,她就是这么养娃的。

离开老家的时候小狗子已经五岁,对老家有印象,尤其是记得隔壁总是给自己好吃的奶奶,不过之后他们就没怎么回去过,这一回来,小狗子才发现家乡已经跟自己印象中大不相同了。

玲珑无情地用脚把小狗子推到床里头,他显然很喜欢这个游戏,又哒哒哒爬回来,然后再被推回去,再爬回来。

那坎坷坑洼的土地已经变成了平整宽敞的水泥地,路边的田地绿意满满,翘首望去,家家户户都是整洁漂亮的楼房,许多人家门口都停着轿车。

想得美。

他们村子现在是以种菌类为生,出口的菌干卖得特别好,只要勤快,就能富裕起来,虽然不回来住,但霍青山仍然把房子翻修了,现在他们在村子里的老家是一栋三层小洋楼,钥匙放在隔壁婶子家,婶子平时会帮忙打扫打扫。

小狗子呜哇乱叫,一边口齿不清地叫妈,一边想把自己啃得乱七八糟的饼干塞进他妈嘴里去。

虽然好些年不见,但婶子一点都没显老!头发乌黑乌黑的!

说是她给相好了一户人家,那户人家一气生了八个孩子!全是男娃!虽然说多子多福,但生多了根本养活不了啊!两口子就想把刚出生的小儿子送养出去,婶子带人去看了,双方都挺满意彼此的条件,过几天,她那县城亲戚就来接孩子了。

一看到小狗子,她就把小狗子一把搂进怀里,小狗子脸都红了:“奶奶!别叫我小狗子!我有大名!我叫霍隽!”

晚上婶子又送了些吃的过来,坐着跟玲珑唠嗑,提起这事儿。

婶子才不管什么隽不隽,反正她就认这是她小狗子!

她是同情这对不能生养的城里亲戚,但也不可能去叫人家卖小孩啊,有些人家生得多养不过来,有些人家没条件养活,婶子都是按照这标准去找的,小狗子现在有爹有妈,人家小两口稀罕着呢,肯定不能把小孩儿扔了,而且就算是城里人,也没见过几家能把小娃儿养得这么白胖机灵的!

小狗子生无可恋地被抱在怀里一顿揉搓,十二岁的小少年已经开始长个儿了,婴儿肥渐渐消退,说来也神奇,他居然长得很像霍青山跟玲珑,又有点儿知绢的影子,要不是知绢生产的时候婶子在,真要当成这是玲珑的亲生儿子了!

婶子笑着说:“我以前也是这么寻思的呢,小狗子亲娘难产没了,就剩玲珑一个,她一十几岁的大姑娘带孩子也不方便,我想着你们两口子不是想要抱个孩子回去?条件又好,想给你们搭个线,结果那丫头倔强得很,直接找了人嫁了,给娃儿改了姓当自己儿子养了!所以这是没缘分咯。”

小狗子回到村里,短短两个小时就野了。

等玲珑带着小狗子走了,两口子才跟婶子问,那小孩儿是谁家的,叫啥名字,能不能给他们抱去养。

曾经亲密的小伙伴们听说他回来了都来找他玩,换了裤衩t恤,拎起水桶竹竿,小狗子便跟着小伙伴们撒欢去了,城里再好玩,也没有乡下来得快乐,掏龙虾抓泥鳅沾知了,这个村子留给小狗子的都是幸福快乐的童年记忆。

跟其他人家的小孩一比,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大家一起玩,互相交流着学校经历,听说小狗子学校搞什么精英教育,吓得一群小少年瑟瑟发抖,现在经济水平上来了,国家也早就推行了义务教育,不上学都不行!家里爸妈以前都想他们下学干活,现在都想逼他们考个高考状元!

无他,这年头婴儿出生率高,但农村人养孩子,有口饭饿不死就行,小小年纪那都得下田了,哪有小狗子这样养得精细?那小胳膊小腿儿,白嫩嫩胖乎乎,跟一节一节的藕一样,又白又嫩,一张小脸也长得特别萌哒哒,大眼睛长睫毛小嘴巴,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十里八乡都找不出养得这么好的小娃儿。

这是逼就能考上的么!

那对夫妻瞧着玲珑怀里的小狗子眼睛都亮起来!

第995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六)

饭盆是昨儿婶子家贴了玉米面子饼,装了一盆送来的,霍青山是个大胃王,特别能吃,这一盆子饼都落了他的肚,玲珑只吃了两张,因为玉米面子还是挺糙的,剌嗓子,她不好这口。

跟着一起玩的小伙伴中,还有几个年龄比较小,小狗子不认识的,不过农村嘛,最不缺的就是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小狗子虽然好些年没回来,但脱掉鞋子撩起裤管踩进水里掏龙虾,那还是风采不减当年。

隔壁婶子家今儿来了客人,是对打扮挺体面的夫妻,还带了不少好东西来,都是得在供销社买的,少说花了十几块钱,这绝对算是大手笔了。玲珑抱着小狗子去婶子家还饭盆,正巧与那对夫妻遇着。

“仔仔妈是我们学校老师。”一个小伙伴苦着一张脸,“特别凶特别严,我们都怕她,只好靠着带仔仔玩赚点同情分勉强度日这样子。”

谁能比谁高贵到哪里去呢?

仔仔今年虚岁七岁,跟上学早的小狗子不同,小伙伴们上学都比较晚,十二三岁的还在读五六年级的比比皆是,义务教育普及好,一些小学也如雨后春笋被建立起来,他们附近几个村都上同一个小学,老师很多都是同一个乡镇,抬头不见低头见,尤其是仔仔妈这种,跟他们一个村,那告状真是一告一个准。

回了知青点人家饭也吃完了,跟她住一起的女知青比较厚道,给方爱红留了饭,她狼吞虎咽的吃完,累成这样也没法弄水洗澡,往床上一躺,就着满身的汗水尘土便陷入梦乡,第二天一大早,又得起来下地干活。

仔仔胖乎乎的,腿又短,脾气倒是很好,别人掏到了龙虾他掏不到也不生气,拎着自己的小篓子跑来跑去,小狗子就把自己掏到的龙虾分了他一些,仔仔高兴地直叫哥哥。

直到傍晚天都黑了,方爱红才拖着疲惫的双腿走回来,这一路真是把她累个半死,要不是身上的包里装的都是花钱花票买的东西,她真的是想都丢了!坐牛车去县城的路上她还抱怨牛车不平稳,味道又重,这下自己走回来才知道什么叫苦!至少坐牛车疼得是屁股,走路回来,那是全身难受!

到了傍下午,一群小孩儿玩疯了,个个都是满载而归,霍青山担心儿子,出来找人,远远瞧见他家小狗子扛着背篓走在最前头,回来的时候还是一特洋气特潮的小孩儿,现在糊了满身泥巴,连鞋子都提在手里,没穿在脚上,脸上全是笑,笑得见牙不见眼。

娶了最漂亮的姑娘,过着最好的日子,还买了自行车,人家的日子是蒸蒸日上,你不羡慕都不行。

霍青山身材高大,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识无数风雨,气场惊人,小孩们再皮也都怕大人,生怕小狗子挨骂,小狗子倒是一个箭步冲过来:“爸!”

曾经那个孤零零住在山脚下的木屋,离村子很远的狼孩,如今已经成了村子里最风光的人。

直接朝霍青山怀里扑,一身泥巴都沾到他爸身上,霍青山失笑,反手抽了他屁股一巴掌:“脏死了,离我远点儿。”

这是村里第一辆自行车,霍青山还是有钱啊!

大家见霍青山一点都不凶,这才纷纷凑过来,小狗子化身炫爸狂魔,开始跟小伙伴们讲述他爸曾经的丰功伟绩,在小狗子的磨人纠缠下,霍青山只好答应明天带他去山里转转,小伙伴们一听,也都想去,小狗子开始拿blingbling的眼神看着他爸,霍青山能说啥?这一招都是跟玲珑学的!想要什么他不给的时候,撒娇就完事了,因为他根本顶不住!

许多年轻人眼馋这二八大杠,也不好意思问霍青山要来试骑,就靠近摸一摸,霍青山打算弄点竹子回来编个座椅,到时候绑后座上,前头也得弄个软垫子,免得他媳妇坐上去不舒服。

约好了明天一起上山,小伙伴们欢快地回家,仔仔比较小,小狗子决定还是把他送到家门口比较好。

小白眼狼被放到自行车上,乐得手舞足蹈,霍青山会做人,他跟玲珑结婚后,逐渐跟村子里人打交道,他又是打猎的好手,村里人都吃过他打的野猪,那也不能对人家差了是不是?虽然说关系没怎么亲近,但见面喊声山子哥,那都是有来有回的。

霍青山顺手接过仔仔的小背篓,里面装了满满当当的龙虾田螺一类的东西,看样子一群小家伙今天收获不小。

小狗子让隔壁婶子帮忙带,他还小,小时候还挺好带,除了吃喝拉撒不烦人,现在长大了,知道认人了,明明给他换尿布泡奶粉举高高的都是霍青山,他却偏偏喜欢缠着玲珑一起玩,学会的第一个词也是ma,可把霍青山气得够呛,天天说自己养了只小白眼狼。

仔仔家住在三大队,离他们家隔了一个大队,也不算特别远。

霍青山一路骑着二八大杠带着小媳妇回家,那叫一个拉风,进村的时候村里人都好奇地围过来看,不过这骑自行车还真是门学问,霍青山属于运动神经极其发达的那种人,你能想象得到他是在买自行车的时候现学的吗?就那县城到村子里几十里地,一路坑坑洼洼,他愣是后座绑着一大堆东西,前头还揣个小媳妇,骑的如履平地。

现在家家户户都是楼房,除了那种只想混吃等死的懒汉,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富裕了起来,仔仔家也是两层楼房,他妈妈在小学教书,爸爸在大棚里种蘑菇,家庭条件相当不错。

第993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四)

农村一般没有锁门的,都是一大早起床开了门,到了晚上睡觉才关大门,仔仔还没到门口就开始欢天喜地的叫妈,一个女人把手在围裙上一边擦一边走出来,嘴里唠叨个不停:“你这孩子,都跟你说了早点回家也不听,你爸刚才出去找你了,你咋这会儿才回来?明天给我好好待在家里把暑假作业写完了!不然不许你出门!”

她怎么回去?

可怜的仔仔一听,嗷呜一声哭出来,他也想跟哥哥们一起上山!

最后买了一辆二八大杠,霍青山以后再从家里来县城,就不用两条腿走了,两人又买了一堆东西绑在后座上,回家的时候玲珑坐在前面,霍青山从后头箍着她,长腿一跨上了车蹬起来,后头方爱红懵逼了。

但霍青山显然是不会带他去的,因为他太小了,其他孩子都十二三岁,跟小狗子年龄相仿,又灵活,仔仔虚岁才七岁,又胖,真要出什么事他可担待不住。

霍青山暗暗记下了,他见过小轿车,不过那玩意儿肯定很贵,现在就是砸锅卖铁也买不起,得想招儿。

仔仔妈一边唠叨一边走到门口,可能是当老师的职业病,正打算把儿子拎回家教训一顿呢,抬头就瞧见了霍青山,她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恍惚,小狗子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发现仔仔妈似乎认识他爸,但他爸却一副略带茫然的表情。

对于有人跟着,打猎高手山子哥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只是对方没什么恶意,他也没管,玲珑不想要女式自行车,她认真地跟霍青山说:“这个还需要自己骑,不舒服,我喜欢小轿车,四个轮子有司机的那种。”

仔仔妈有点拘谨:“啊,是你,回老家来看看啊?这是你儿子?”

方爱红本身是想去供销社买点东西,但是眼看霍青山跟玲珑携手进了商场,她忍不住想跟,这一来二去的,人家两口子是要买自行车的,不在意坐不坐牛车回去,方爱红得坐啊!可惜她只顾着跟人,忘了时间。

霍青山虽然疑惑这人是谁,但仍然很有礼貌地颔首:“是的,狗子,跟阿姨打招呼。”

到了县城大家的目的地都不一样,约好的时间回来就成,不然牛车直接回村子是不等人的。

小狗子气呼呼地拍开他爸的手,说好了不在外头叫他小名儿的!以前说是贱名好养活,他都十二了!

霍青山就是那种很耐看的男人,越看越有味道越看越英俊,五官棱角分明,高鼻薄唇,男人味十足。

两人寒暄了几句,霍青山就带着儿子回家去了,留下仔仔妈看着他的背影出神,过不了多久,去外面找儿子的男人也回来了,见到仔仔笑骂:“小兔崽子,你爹搁村里到处转着找你,你可倒好,自己回家来了啊?让我看看今天都弄了些啥宝贝回来?”

他又攒了不少钱,钱全花玲珑身上去了,但玲珑也不是没良心的人,她身边的男人要是灰头土脸的那多丢人啊,当然得好好打扮。霍青山本来长得就不差,只是天天破褂子破裤子穿着,又晒得黝黑,认真倒腾起来还是很很好看的,同坐一辆牛车,方爱红那眼珠子就滴溜溜地朝他身上转。

仔仔妈看着父子俩在那倒背篓,嘴角也忍不住扬起笑容。

玲珑很久没去县城了,霍青山前段时间在黑市弄了张自行车票,想给她买辆女式自行车,这样以后她出门也方便。

她正是当年那个看上了霍青山的方爱红。

之后方爱红便没怎么来过他们家,霍青山又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方爱红就是有心思也不敢太明显,村子里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牛车去县城,有去县城的人可以花五分钱跟着去,来回车费一毛,赚回来的钱算是公家的。

不过当初玲珑以全国高考状元的身份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她却落榜了,知青想回城就得自己考,她咬牙又等了一年,考上了个师范学校,好不容易回城,却发现一切都变了样,心心念念的家早就容不下自己。她是家里唯一一个姑娘,上头还有俩哥哥,当初下乡的时候,哥哥们口头上说得好听,说一辈子记着她这个妹妹的好,可过去那么多年,哥哥们各自成家,结婚生子,城里房子就那么点大,父母加上两家人,她回去了都只能睡客厅。

玲珑快要笑死了。

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到了这个村子,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说着又抽抽一下。

方爱红的专业包分配,她也没想着再回家,反正也没人欢迎她,现在说起来是轻描淡写,但当初满怀希望的回去,却遭受那样的待遇,是个人的心也都冷了,所以分配工作后她就一心扑在工作上,学校里同事给她介绍了现在这个男人,老实肯干,也不嫌弃她年纪大,她也就凑合了,生了仔仔后日子是越过越红火,现在她娘家妈还主动打电话找她呢!

方爱红咬牙切齿:“多谢关心,我好多了。”

她都忘了,曾经自己对霍青山生出过怎样的念头。

第二天去记工分,玲珑还关心她呢:“哟,方知青,你眼睛抽抽的毛病好些了吗?”

霍青山回来的消息她也知道,只不过没往上蹭,人家也不一定记得她是谁。下乡那十几年,真是把人的精气神都给磨没了,现在生活平和安稳后,方爱红再想想曾经的自己,都觉得臊得慌。

方爱红去卫生所花了两块钱,拿了一些药回来,她也不敢吃啊,因为她眼根本就不抽抽,但是为了防止大家看出来自己朝霍青山暗送秋波,她逼着自己时不时抽抽两下,证明自己是真的眼睛有点问题。

晚上回家没开火,一家人都在隔壁婶子家吃的饭,吃水不忘挖井人,婶子曾经帮过他们很多,霍青山知恩图报,婶子家可以说是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了,晚饭也很丰盛,地道的农家饭滋味儿十足,让锦衣玉食习惯了的小狗子都胃口大开,足足刨了三碗饭下去,霍青山都怕他那小肚皮给撑爆了!

她抛的媚眼可比方爱红的好看多了,娇媚多情,风情万种,霍青山立马抵挡不住,声音沙哑起来,可怜兮兮的小狗子被从炕上丢进小车车里,一个人努力翻身流口水。

等夜幕一降临,吃完饭的小伙伴们又来找小狗子去玩,晚上的农村也有许多好玩的地方,小狗子一颗心根本收不住,霍青山还有点担忧,玲珑那是彻底放养。

玲珑抹去眼角笑出的泪,她算是明白了,霍青山这人真不是看起来这样老实巴交,其实蔫儿坏,白切黑,“山子哥,你看我这眼睛,抽抽的咋样?要不要去卫生所看看?”

最后这小兔崽子居然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去小伙伴家一起睡,不回来了!

方爱红一边抽抽眼睛一边被知青们拉了出去,霍青山面不改色地把人送走,家门一关,回来屋里就瞧见小媳妇胖儿子还在那嘎嘎乐,他也凑上去,拍了儿子胖肚皮一下:“乐啥呢。”

顺便再三提醒他爸不要忘记明天带他们上山的约定。

另外那个女知青跟她关系还可以,急道:“眼睛很重要的!咱们现在就去看看!走走走!”

霍青山:“这小混蛋!看我明天不把他屁股打烂!”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点出来眼睛抽抽,方爱红也爱面儿啊,总不能说自己那是给霍青山使眼色吧,她只好又当众抽了两下,干巴巴道:“是啊,这段时间眼睛总是不舒服,跟里头有什么东西一样,谢谢你的提醒,我有空会去看看的。”

还学会夜不归宿了!

霍青山说完也没当回事,反正他已经提醒了,人家愿不愿意看是人家自己的事儿。

转头瞧见娇滴滴风情万种的媳妇倚在床头,他心头又是一片火热,心想不回来好,不回来好,农村的房子隔音效果可没他们家里经过特殊处理的别墅好,晚上弄出点啥动静,叫儿子听见了多不好啊!

方爱红:……

时隔多年又在老家亲热,霍青山对玲珑的热情就没消减过,不管什么时候想到她都是毛头小伙子般的冲动,这么俊的姑娘,当初就一眼相中他,愿意给他当媳妇了!

小狗子觉得啪啪响的声音很好玩,兴高采烈伸出两只胖爪爪,跟着玲珑一起拍自己肚皮。

他比玲珑大了十几岁,又到处跑,风吹日晒的,看起来也要大一些,近几年霍青山是个精致男孩,还学会敷面膜了,力求让彼此之间的年龄差距小一点。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她一点都不带给方爱红留面子的,笑得忍不住拍小狗子的胖肚皮。

日子真是越过越好,过不够啊。

“你这眼睛要是抽抽得厉害,得赶紧去卫生所看看。”霍青山认真地说,“之前我爹也有段时间眼睛老抽抽,一直放着没管,差点儿就瞎了,最后去卫生所开了不少药,花了老鼻子钱。你还年轻,眼睛得小心保护。”

两人胡闹一整晚,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熊孩子就开始疯狂拍打大门,又打电话,霍青山黑着一张脸把门一拉开,门口一串小兔崽子,个个都装备齐全,小狗子滋溜一下窜进来:“我换个衣服!”

这一声应的又软又绵,听得小狗子都不想流口水了。

他回来的时候特地带了一套海军陆战队的制服,陪他妈逛商场的时候瞧见的,特别帅特别酷,他爸大手一挥就给他买了,不过一直没机会穿,今天就是好机会!

方爱红心底惊喜。“诶。”

穿好了制服还戴上配套的帽子,小伙伴们羡慕的眼神令小狗子得意洋洋,他悄悄跟小伙伴们透露,现在网络普及的越来越广,他爸正想听从他妈的意见弄个购物网站,不过现在还是个雏形,到时候不出门也能卖货,小伙伴们如果有条件,一定要早点拉网线。

他到底还算个厚道人,对方爱红说:“同志。”

不过这份装逼的快乐在上山后就消失无踪了,早上比较凉快,这么穿还行,走了山路,又是大夏天,小狗子热成了死狗子,根本不想动,幸好他里面还穿了T恤短裤,不然真要丢人了。

可能是浪漫的诗读多了,方爱红脑子有点不清醒了,总之在她看来哪哪儿都是的暧昧,霍青山却在想:这女知青是不是有毛病?为什么总冲自己眨眼睛?难道是抽抽了?

他还隐隐约约记得小时候他爸总是上山,每上山一次,都会带好多肉肉回来,不过小狗子自己没上来过,他们还去了山脚下的那栋木屋,老猎人的坟还在这里,每年霍青山若是没工夫回来,就会让隔壁婶子帮忙上坟,不过现在彻底稳定了,以后就能每年回来一次了。

其他知青倒不觉得什么,他们那天上山是真的找死,下回是打死也不敢去了,只有方爱红很伤心,觉得霍青山是故意在他媳妇跟前对自己这么凶的,她总觉得那天英雄救美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有些不一样的。

霍青山本来是想把老猎人的坟迁到首都墓园的,可是想起老猎人一辈子依山而居,可能也不会喜欢喧嚣的城市。

他们是来感谢霍青山的救命之恩的,霍青山不耐烦跟他们废话,尤其不耐烦跟这些磨磨唧唧的知青说话,东西留下人赶紧走,感谢完了就两不相欠,没事儿少来烦人。

霍青山这趟回来,十里八乡都知道,毕竟这儿算是霍青山老家,他发达了之后也没有忘本,给村里铺路,又出资建学校捐设备,还带领全村致富,如今他们村是最富裕的,别的村都羡慕他们呢!

要是换作她的话……方爱红想着想着,不知想到什么,脸有些红。

也有的人起了别的心思。

方爱红搞不懂,这男人怎么还愿意给其他人养儿子呢?就算陆爱平不回来了,小狗子也不是他亲生,他给人养儿子心里就不膈应?玲珑也是足够厚脸皮,自己的外甥让自己男人养,还一天天的过地主家小姐才过的好日子,一点都不懂体谅霍青山。

霍青山当年是被老猎人从狼群中捡回去的,要不是被狼叼回去,吃着母狼的奶,霍青山早死了,他被老猎人发现的时候也不大,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四肢着地,见人就狼嚎,是老猎人一点一点把他养大,老猎人没读过什么书,却是个淳朴善良又正直的老人,他对于霍青山的影响很大,霍青山能长成今天这副模样,也与老猎人的言传身教脱不开关系。

方爱红等人进来了看见的也是这么个场景,她有心打听霍青山的消息,自然也知道这叫小狗子的奶娃并不是他亲生,而是头先陆爱平的儿子,知绢难产死了,这小奶娃就是玲珑带的,后来玲珑嫁给霍青山当媳妇,两人就都成了霍青山的责任,这小狗子连姓都改了,不姓陆改姓霍,以后就是霍青山儿子了。

至于霍青山的身世没人知道,那年头养活不起小孩,随意丢弃的多了去了,隔壁婶子说她小时候,女娃更不值钱,村里向山上那条小道,两边沟渠里常常出现婴儿尸体,家里人都不让走。

可惜被拒绝了,她不愿意抱。

霍青山自己也并不想去寻摸家人,他有媳妇有儿子,谁还管什么家人不家人的?他们当年把他丢弃,那彼此之间就没了关系。

霍青山正给人开门呢,听着连忙跑进来,张嘴傻笑的小狗子还在哗啦啦淌口水,看得他好气又好笑,这小子慢慢长牙,喜欢咬东西,嘴巴一天到晚合不上,口水流个不停,他拿了干净的围嘴过来给小狗子换上,小狗子呜哇叫唤,朝玲珑伸出手。

这一趟上山收获也挺丰富,摘了不少野果,还打了野鸡野兔,不过大物件儿没见着,带着这么多小兔崽子,霍青山也不敢走得太深,万一真遇到什么危险,他肯定是第一时间顾自己儿子的。

小狗子脾气好,还以为她是跟自己玩,嘿嘿傻笑,口水流了一围嘴,玲珑赶紧叫:“山子哥!山子哥!快来!你儿子围嘴都湿透啦!”

小伙伴们意犹未尽,还想着山上这么多好东西以后自己偷偷上山来,结果下山的时候就遇到了一条成年男人大腿粗的毒蛇,直把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吓得痛哭流涕,还是霍青山眼疾手快一把掐住蛇的七寸,照着路边的大石头狠狠摔了七八下,才把那蛇给摔死。

竹席睡着很凉快,小狗子鼓着胖乎乎的四肢努力练习翻身,玲珑盘腿坐在边上,小狗子一翻过来,她就给人家摁回去,极度无情。

这下小屁孩们可是再也不敢在心里想偷偷上山了,小命重要啊!村子里也有很多好玩的,上山干嘛呢!

小狗子已经长得十分白胖,隔壁婶子见了都说这婚结的好,都是霍青山照料出来的呀,知青们到的时候,小狗子正躺在竹席上,村子里人睡得大多是草席,竹席是霍青山自己在山上砍的竹子自己片自己弄的,怕有毛刺弄伤媳妇儿子,他小心地擦了许多遍,磨的无比光滑,才搬到炕上来。

小狗子亲眼看见他爸的本事,崇拜的不要不要的,当天晚上甚至还想跟他爸睡一张床,被霍青山冷着脸丑拒。

于是当天下午收工,她在包袱里找了半天,拿了半罐麦乳精——这是几年前家里人寄来的,她一直舍不得喝,还有一包红糖跟一点白果子,又找到其他几个知青,说人家救了咱们,咱们不能无动于衷,得上门道谢,知青们也都存着这个心思,有些没好东西的,就凑了点钱跟票,和方爱红一起,上了玲珑家。

一家人在老家过了几天快活日子,负责保护玲珑的人也在,平时都藏在屋子里不出门,尽量不让村民们知道以免引起恐慌。

将近两米的大高个,又肌肉结实身材强壮,眼睛一瞪是真的吓人,方爱红怵得慌,但又觉得不公平,心想他怎么能瞪她呢?肯定是不知道她是谁!

这天,隔壁婶子找上了门。

方爱红本来还以为自己是跟霍青山心有灵犀,正含羞要跟他对视,就被人恶狠狠瞪了一眼。

她看起来有点难以启齿,老是偷看霍青山,霍青山不明所以:“婶子你咋了?”

他瞪了回去。

婶子犹犹豫豫地说:“山子啊,我来是想问你,你想不想找你亲爹亲妈啊?”

于是隔了没几天下地干活的时候,霍青山注意到有人看自己,扭头一瞧是个女人,也不知道是不是知青,反正瞧着跟村里的女人没啥区别,看他?看什么看?

霍青山听到这话也没怎么惊讶:“不找,有啥好找的,我爹全村人都认识,就是霍老头。”

被收拾的霍青山痛并快乐着,虽然不知道自己为啥挨收拾,反正听媳妇的意思是有女知青瞪她了,那可不行,他媳妇是要捧在手心里疼的,他自己都舍不得朝她瞪眼呢!

他姓霍,连名到命都是老猎人给的,他就是老猎人的儿子。

玲珑也知道他不会,就是想找个理由收拾他,也别问为啥收拾他,反正日子无聊,收拾也就收拾了。

隔壁婶子性格好,不爱嚼人舌头,基本上你找她帮忙,再不好帮的,她只要能帮你,也都不会拒绝,但这事儿,她觉得不太行,但还是给霍青山打个底:“昨儿晚上芦花村那边有家人上门来找我,说可能是你亲生爹妈,让我帮忙牵线,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你说这……我是回绝了,可我看他们不像是会善罢甘休的样子,而且当时他们把你的情况都说得一清二楚的,还说了你被丢掉的时候包的是蓝底白花的包被……”

说着手还在她滑嫩的肌肤上摸来摸去,这水豆腐似的,他哪儿能瞧上别人啊?

霍青山冷着脸,他哪里记得自己被丢掉的时候包的什么被子,老猎人捡到他的时候他大概都有三四岁了,母狼的窝里倒是确实有块蓝底白花的布铺着,不过他不会承认。

霍青山被这罪名一压,差点儿跪地上去:“可别冤枉我,我就稀罕你。”

第二天那家人还真就找上门了,本来是看隔壁婶子好说话,又跟霍青山一家三口关系好,这才找的隔壁婶子,没想到隔壁婶子虽然人好,却又不烂好心,这种忙能帮吗?他们也没办法,才亲自上门。

玲珑说:“除了你还能有谁?你是不是跟女知青搞上了?那女的一直瞪我。”

上门的老夫妻俩年纪都很大了,满脸的皱纹,一看到霍青山就哭开了,喊他幺儿,身后跟着的一串儿子儿媳年纪比霍青山还大,也哭个不停,诉说着自己的苦衷,说当年实在是养不活了,不然哪里舍得把自己家孩子给丢了啊!

莫名被瞪的玲珑回家就把霍青山摁在床上揍了一顿,花拳绣腿的疼倒也不疼,主要是霍青山心疼呢,握着她的小粉拳吹气,问是谁惹了她。

这点玲珑倒是信的,因为霍青山这厮饭量极大,一般人家可能真的养不起。

技不如人,自然甘拜下风,惟独方爱红不太甘心,她要求检查,一检查自己更丢人,气得眼圈通红,怒视玲珑一眼,拔腿走人。

但你既然丢了,不管什么理由,就别想再找回去了。

人家玲珑坐在那拿着笔三下五除二一本账刷刷算完了,这几个还在那儿奋笔疾书呢!

霍青山肯定是不认他们啊,再怎么闹也不认,老猎人把他捡回去的事儿整个村子都知道,因为多了个人,老猎人是得跟大队报备的,真要找他,早找了,老猎人死后他孤零零一个人的时候怎么不找?现在他功成名就有权有势倒是上门了,霍青山压根儿不想认这么亲,他也懒得理,甭管什么理由,覆水难收,从把他丢掉的那一刻就没了。

他们不服气,大队长也没说啥,一人给了本账本让他们算,结果算盘只有一个,如方爱红这样的还得要草稿纸——你说费这事儿干啥?

现在村里年轻一代的人都不知道小狗子不是霍青山亲生,但稍微年长一点的都知道,毕竟像陆爱平那样没良心的城里知青,任谁都不会忘记,玲珑跟霍青山结婚这么多年,就养了个小狗子,还不是亲生,这家人也是知道这一点才暗搓搓上门,说是认亲,这只是其一,要是认不了,最好能让霍青山过继个自家孩子。

这心算能力少说甩知青们好几条街,虽然是城里来的,可这个年代的知识教育水平也就那样,有些知青甚至是小学毕业就自称文化人了,方爱红如此傲慢,也不过是因为她是高中学历。

小狗子跟霍青山又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家的娃不一样啊,那都得管霍青山叫一声叔呢!

这下别说方爱红,就是其他几个知青也不高兴,纷纷找上门去,玲珑正在那看账本算工分,她是不想干这个活儿的,奈何隔壁婶子火急火燎把她抓过去,生怕她去晚了让别人抢走,玲珑只好意思意思表现一下,老会计算得慢,还得用算盘,她是看一眼就直接往上腾数字,腾完了大队长跟老会计一对,嘿,还全对!一个都不带差的!

霍青山在外历练多年,别人打的什么主意他一眼就看了出来,他也不想跟这些人浪费时间,原本打算再在村子里留几天,现在是直接就要走了,免得小狗子听到风声,得知自己不是亲生的开始钻牛角尖。

方爱红对这个职位势在必得,谁知道她还没来得及去呢,就得知已经内定玲珑了!

他这辈子就小狗子一个儿子,这是当初对玲珑的承诺,如果不是玲珑,他也许一辈子就住在山脚下那栋小木屋孤独终老,也不会闹出今天这桩可笑的认亲了。

正好大队上的会计年纪大了,前阵子摔了一跤,不能来上工,大队长就说要找人替补,给工分还不用下地,这可是个美差,但村里读过书的人少,基本上也就是在知青里选了。

那家人还想闹,玲珑的警卫员一出来,个个被吓得跟鹌鹑一样。

方爱红觉得自己是干活干多了,要是自己也能过上玲珑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她肯定比玲珑更白嫩!

警卫员们可不容许有人浑水摸鱼,任何有可能威胁到玲珑安全的人,都要被严格盘查。

要不是霍青山养活,玲珑能像现在这样白白嫩嫩水灵灵?

派出所的人一来,这家人吓得拔腿就跑,老夫妻俩年纪那么大,腿脚还飞快,看样子身子骨挺硬朗,至少还有十几二十年好活。

霍青山不仅下地干活是一把手,上山打猎更是厉害,不仅如此,他还会做饭洗衣服做木工,玲珑常常推的那个婴儿车就是霍青山亲手打的,这么个男人,怎么就叫个农村姑娘给套着了呢?

小狗子依依不舍,但他也蛮想念首都家里的无线网跟电脑还有游戏,乡下虽然好,但因为位置偏僻,不像是城里那么发达,各有各的妙处,唉,要是能同时拥有就好了!

山里多危险啊!还有野兽呢,她也舍得让自己男人进去!真是馋嘴!

他贪心地跟爸妈说了自己的要求,然后他的首富爸跟科学家妈同时朝他冷笑了一下,紧接着他的屁股就挨了两巴掌。

她还是城里姑娘呢,下乡知青,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照样下地干活赚工分,怎么身为农村姑娘的玲珑就不用了?非但不用,还每天好吃好喝,听说霍青山常常上山,为的不是别的,就是给玲珑找口吃的!

挨了打的小狗子委屈巴巴趴了下去,他妈还好,手劲儿轻轻地不怎么疼,他爸那就是铁砂掌啊!一巴掌能让他好久不敢碰椅子,屁股蛋儿火辣辣的疼,太无情太残酷了!

然后愈发觉得玲珑不值得。

离暑假结束还有一段时间,一家三口也不急着回去,而是去了海城。

方爱红自打看上霍青山,男人救自己于水火之中,千钧一发之际,那真是英俊彪悍的让人心悸,男人味爆棚,她是怎么看怎么顺眼,于是也特别关心霍青山的事,各方面打听,对霍青山也了解的七七八八。

海城是霍青山真正开始发家的地方,他在这里还有分公司,交由自己信任的人执掌,一听说他来,同样中年的负责人,也是当年一起闯荡的兄弟兴奋的不行。

玲珑对这些是都没异议的,她是个撒手掌柜,万事不管,连孩子都不带,每天吃吃喝喝睡睡玩玩,哪怕是隔壁婶子都怕她再这样下去,把霍青山给吓跑了——到哪儿去找这么好的男人哟!

霍青山最初也是为了让媳妇儿子过上好一点的日子才开始倒腾这些的,那时候国家政策还不像现在这么开放,干什么都得偷偷摸摸的来,他在县城认识了不少没有方向不知道咋活着的人,顺手就拉了一把,结果这些人后来在他离开老家后,都愿意跟着他干,因为都没什么亲眷,大部分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背井离乡也不怕,像是眼前这个,就在海城扎了根,娶了老婆生了娃,日子过得美滋滋。

霍青山做了一顿烧猪肉给玲珑吃,又送了隔壁婶子家一碗,剩下的他切成片串起来烤成肉干,留了一部分给玲珑做零嘴,剩下的准备拿去县城换点钱票,因为天气热,肉不好保存,留了也吃不完。

小狗子见了人乖乖叫叔叔,他爸有好几个把兄弟,他都是认识的,这些叔叔们有个共同点就是每次见了他都要给他塞红包。

其他人都按照人头分了,连知青们也没落下,不过野猪肉跟家猪肉不一样,做法也不同,会做的人不多,不会做的话吃起来味儿也不如家猪肉,但这年头能吃上一口肉就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小狗子能怎么办呢?

霍青山一人得了小野猪的一半,看不出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反正他常年都这个表情,在外人面前高深莫测的,瞧不出来他的心思。

小狗子也只能一边说着叔叔不要叔叔不要,一边扭过头,双手扯开自己的口袋。

过没多会儿,大队开始集合,这野猪是霍青山打的,属于公有财产,但霍青山一人出的力,所以给霍青山单独分了那头比较小的野猪的一半,村民们大多没什么异议,有几个红眼的也被怼了一句你行你上——这谁行啊?这可是野猪,能把几个成年汉子都撂倒的野兽!

他可是有小金库的人,玲珑对他管得不严,基本放养,小狗子在这种放养下,其实是个很自律的人,虽然偶尔也会偷懒,但更多时候,无论是学习还是锻炼都不需要别人催,也不会乱花钱,乖得很。

两人在里头说着家常话,外头方爱红倚着墙假装在休息,都听了个一清二楚。

他们家是很少见的那种开明家庭,无论爸还是妈,跟他相处的都更像是亲密的朋友,小狗子有什么话都能对爸妈说,于是这样长大的他,身上有种特殊的魅力,总是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自带领袖气质。

玲珑撇嘴道:“随便吧,反正与我们无关,你快点把身上擦干了,别弄得我一身水。”

哪怕是刚回老家,跟一群好些年不见的小伙伴一起玩,他也能迅速成为带头大哥,让别人对他言听计从。

霍青山把今天的事儿跟她说了,最后总结道:“那些城里知青只会作死,要不是我今天上山,他们命都要交代在那。”

而且他对女生也很好,不是那种暧昧的好,就是很尊重很体贴,不像一些青春期的小男生喜欢拽女孩子头发给人家取外号,也从来不说脏话不骂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又开朗,品学兼优,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很喜欢他,他到哪儿都非常受欢迎。

“好啊。”有好吃的玲珑就不挑。“不过你怎么一次抓了两头猪下来?”

在爱与温柔中长大的孩子,会把爱与温柔带给他身边的人。

霍青山捧着那瓷白的小脸儿亲了好几口,眼看小媳妇要发火了,立马收手:“今儿没采到蘑菇,晚上给你做烧猪肉吃好不好?野猪肉拿来烧可香了。”

当然了,要是他爸能不要时不时给他的屁股来一记铁砂掌,小狗子觉得自己会更幸福的。

没规矩的农村姑娘被高大的汉子抱在怀里,他身上水珠都没擦干,弄湿了她的裙子,这让她很不高兴。

第996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七)

这青天白日的也真是不知羞!农村姑娘就是没规矩!

霍青山跟人出去喝酒,玲珑懒得一起去,她对霍青山跟对小狗子一样,都是全然放养的态度,霍青山这些年受到的诱惑也不少,可惜他本心坚定,从来都不是会被随意诱惑的人,他那群兄弟受他影响,对家里媳妇孩子都不错,没几个闹婚变的,这群大老爷们儿出去也就钓钓鱼喝喝酒吹吹牛,基本不会做什么太放得开的事儿。

他直接用院子里的水桶往身上浇,一点都不怕刚打上来的井水有多冷,还故意使坏抖漏头,把水珠甩到边上的蓝裙子姑娘身上,气得她拿脚踹他,这回霍青山不嫌自己脏了,一把将人姑娘抱进怀里,对准小脸蛋就是几个啵啵,亲得外头的方爱红都臊红了脸。

玲珑带着小狗子逛商场,海城这边跟首都比起来,又是不一样的发达,因为是国家顶尖城市之一,乡下还未普及开来的网络,在这里几乎已经是遍地覆盖,一些商城甚至开通了扫码支付功能,小狗子在学校交了不少朋友,虽然等回去之后就要上初中了,不过他还是要买一些新奇的礼物回去,得是首都没有卖的那种!

霍青山匆匆回家一趟,他们家的院子是霍青山重新扎的,又高又密,但凑近了也能影影绰绰看到些什么。方爱红假装不经意地靠近,透过篱笆,看见霍青山把上身褂子一脱,露出精壮结实的胸膛,充满力量感。二十七岁的姑娘,哪怕是没结过婚,也懂得欣赏男人的美,方爱红这一瞧,立马口干舌燥,农村没什么讲究,许多男人大夏天都会敞着膀子露出上半身到处走,但大多数都没什么看头,像霍青山这样的是独一份。

娘俩一起逛商场,瞧着跟姐弟似的,逛到服饰区的时候,玲珑拿了条裙子进去试穿,出来后小狗子摸着下巴蛮像那么一回事的给她建议,跟霍青山一副德行,不管玲珑穿啥都好看,挑不出毛病,一个字:买!

她常常觉得陆爱平是没有眼光,其实陆爱平就是单纯的颜控,人家知绢虽然是农村姑娘,但生得漂亮水灵,方爱红跟知绢在一起,谁会把方爱红当城里姑娘啊。

甚至举手,主动要给玲珑付钱,理由是自己有小金库。

方爱红从没关注过村子里的事儿,这是属于她的高傲,连带着先前跟知绢结婚的知青陆爱平,她也没怎么关心过。本来觉得陆爱平长得不错家世也不错,可惜陆爱平娶了个村姑,后来又靠着家里的本事回城,一点消息都没留,方爱红自然对他死了心。

对于挖小狗子私房钱这件事,玲珑一直都蛮喜欢的。

霍青山提了一路野猪身上能不脏吗,他不说玲珑也不可能靠过去,而是推着小车好奇地去看被打死的野猪,霍青山只顾着打野猪,都忘了要采蘑菇,这下可好,本来晚上打算给媳妇做蘑菇炖小鸡的。

这条裙子是酒红色贴身长裙,布料十分轻薄,身材稍微差点儿就穿不上去,一点小肚子都不能有,还得是前凸后翘穿起来才好看,对身材要求非常高,旁边还有一女的也在试这条裙子,穿倒是穿上了,本身也不算特别胖,但由于这条裙子的设计,把她腰上不怎么明显的游泳圈都勒出了痕迹。

她顺着霍青山的视线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姑娘,手里推着个木质小车,小车里是个胖乎乎的奶娃,正吸着自己的大拇哥儿,吸得如痴如醉。

别说跟玲珑对比,就是自己照照镜子也不想要了呀!

方爱红正踌躇着要如何开口跟霍青山说话,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优雅气质与独特,结果就见霍青山把两头野猪砰的一声丢到地上,连连后退:“别过来别过来!我身上脏死了!”

以至于那女人的丈夫,应该是陪着老婆一起逛商场买衣服的,眼睛都直勾勾地盯着玲珑瞧,小狗子本来正狂吹亲妈彩虹屁,吹到一半的时候感觉到一股火热视线,这一看,把他脸都看黑了,一个跨步挡到玲珑左手边,然后冲那个盯着玲珑看的男人做了个凶巴巴的鬼脸。

当然作为当事人,并不觉得这是什么赞誉,这两头野猪太多了,霍青山也不可能一人独吞,而且还有四个知青看着,肯定是要拿回来大家一起商议着分的,村里很快沸腾起来,都知道霍青山打了两头野猪回来!至于后面那几个知青,不好意思,没人在意。

秃的跟个河童一样还敢看他妈!信不信他让他爸一拳头打死他!

又黑又壮又高大,从某种角度上来讲,霍青山跟野猪确实是有些共同点。

男人被小狗子一瞪,愣了一下,转而更加用力地盯着玲珑看,那眼神有点奇怪,有点惊喜,更多的是惊艳。小狗子越瞧越不对劲儿,他脑袋瓜子里还是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这不会是他妈老熟人吧?不应该啊!他妈这人特别挑剔,日子过得得舒服,认识的人来往的也大多是好看的,这种中年河童男,他妈应该不会认识吧?

老头儿眯起眼睛仔细看看,哦,那野猪原来是一头叫提着一头叫扛着的,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是山子啊,人老了,眼神儿不好使了,还以为你是野猪呢。”

女人把裙子换了下来,当然她是不会承认是自己身材问题,而是攻击这条裙子:“不太好看,我不喜欢,咱们走吧。”

这一喊可不得了,家家户户吓得四处逃窜,霍青山沉着嗓子喊:“不是野猪,是我。”

旁边的导购员好险是职业素养还在,不然非一个白眼翻到天上去不可,就那身材,最大码都被撑的要爆了!而且这种布料非常轻柔贴身,也很脆弱,被撑开后还得重新熨烫打理,这人张嘴就不太好看,那人家旁边这位姑娘怎么穿着就跟仙女一样?真是自己不行怪衣服,衣服招谁惹谁了?

刚到村头,有那眼神儿不好正蹲着乘凉的老头儿瞧了,吓得叫起来:“野猪进村啦!野猪进村啦!”

但表面上还是客人是上帝:“您慢走,有喜欢的还可以再看看,再试试。”

这几个人慌不择路都不知道跑哪儿了,要是他不带着下去肯定找不到来时路。

两口子走了,玲珑在店里继续看别的衣服,顺便挑了一些让小狗子去试试看,小狗子虽然小名土得很,但长得确实是好,霍青山有时候都恍惚,这该不会真是他亲儿子吧?怎么跟他越长越像的?

他完全没意识到有个城里姑娘对自己芳心暗许,可能就是知道也不在意,两头野猪虽说一大一小,但小的那头估摸着也有二百来斤,霍青山就一手拎着一只,肩头扛着一只,对知青们说:“跟我走。”

小狗子在试衣间换衣服,玲珑本来正跟导购员说话,旁边突然传来一个蕴含着激动的声音:“……玲珑,玲珑!你是玲珑吧?我没有认错吧?”

他皱着眉,不知道这几个知青上山作什么死,村里人也算是在山脚下长大的,都不敢走到这深山里来,要不是他想上山弄点蘑菇回家给媳妇做饭吃,无意中听到有人呼救,这几个人今儿怕是要交代在这了。

玲珑扭过头去看,发现是刚才那个河童男,她眨眨眼:“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霍青山将野猪掀翻,又用手上的钢叉干脆利落地刺入野猪脖颈,那在知青们面前凶神恶煞的野兽,在他手里就跟小鸡仔一样毫无抵抗之力,瞬间倒塌。

“我是陆爱平啊!你忘了我吗?”

直到野猪扑面而来,小命悬于一线,霍青山那在她看来空有其表的魁梧身体挡在了自己面前,方爱红才明白什么叫做怦然心动。她浪漫地认为这是命运的邂逅,否则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巧合?

导购员小姐心想这难道是失散多年的父女相遇?那这姑娘的妈得是什么天仙颜值,才能拯救这个叫陆爱平的中年河童男?

从前,方爱红欣赏那些会吟诗会写字,总是穿着体面整洁的城里知青,她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们,觉得降低了自己的格调,因此无论别人怎么劝,她都不愿意在农村扎根。她总觉得,自己有朝一日是能回城里去的,可是这一年一年蹉跎下来,把十七岁的她蹉跎成了二十七岁的老姑娘,仍旧没能回城。

玲珑长长哦了一声:“陆爱平啊,没想到你还没死?”

第992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三)

陆爱平僵了一下,随即道:“这件事说来话长……”

这一救,可不救出了个芳心暗许。

“那就长话短说呗。”

野猪的獠牙都到了方爱红脸上,她都闻到了野猪嘴里的腥气,是霍青山救了她!

他被噎了一句,说实话一开始看到玲珑他就认出来了,实在是因为她跟记忆中没什么太大变化,还是那样年轻漂亮!只是褪去了小姑娘的稚气,露出了成熟女人的风情与妩媚,看得人心痒痒。

城里知青是读书识字还会念诗,可他们遇到野猪,吓得屁滚尿流,乡下男人虽然粗鄙,却强悍无比,霍青山愣是凭一己之力,把两头野猪都给弄死了!

尤其是他现在的老婆早就成了黄脸婆,身材走形皮肤粗糙还管得严,也不知是不是更年期到了,脾气格外暴躁,在家里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弄得他都不想在家里待,靠着自己在单位有点本事,陆爱平还偷偷在外面养了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情儿,可那小情儿跟玲珑比起来也差远了!

要不是霍青山正好出现,他们四个都得交代在那儿!

真要说起来,他这辈子睡过的最漂亮的姑娘,还是他在乡下的媳妇知绢,只可惜出身太差了,自己有个农村媳妇多丢人啊,回城后他也就默认了家里人的做法,权当自己没下过乡,也没娶过乡下姑娘,反正那时候又没扯证,大队开个证明摆个酒席吃顿好的就算两口子,哪怕知绢来城里找他,陆爱平也敢不认。

结果一个月前,知青们馋肉馋的不行,上山布置了几个陷阱想抓点野鸡野兔什么的尝尝,万万没想到野味没抓到,自己差点儿把小命给葬送了,惹来两头野猪,方爱红更是吓得跌断了一条腿!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陆爱平不觉得自己有错。

一开始方爱红也瞧不上霍青山,觉得这人又老又壮,疼媳妇又有什么用?

可午夜梦回,他还是会想起知绢的温柔体贴,如今时隔多年见到玲珑,他愈发回想起了那段美好的青葱岁月,只是现在的老婆特别疑神疑鬼,他才谎称自己肚子疼要上厕所,甩开老婆后回来找玲珑“叙旧”。

霍青山疼媳妇是出了名的,他媳妇在家什么都不用干,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现在政策略微宽松,村民们要是在山上找到点什么东西,大队也不管,都能带回自己家,当然,要是野猪之类的大件儿,那还是属于公有财产。

真美啊!

直到她见到了霍青山。

真美!

里头有个女知青,叫方爱红,因为在女知青里长得最漂亮,也最是心高气傲,一直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不愿意嫁人,尤其是看到那些跟泥腿子结婚的女知青没几年就蹉跎成了苍老的模样,跟农村妇女没什么区别,她更是坚定了不在农村嫁人的想法。

按理说她也有三十了吧?怎么还能跟年轻小姑娘一样娇嫩美貌的?他老婆二十几岁的时候就因为生孩子身材走形,肚子上现在还有去不掉的妊娠纹,真是看了就让人恶心,他都不想睡她。

知青们要吃饭,也得跟村民们一样上工,可他们毕竟是城里长大的,不管干了多少年,对农活仍然是不擅长。

看到了玲珑,陆爱平就跟看到了知绢一样,当初在乡下,虽然生活条件差,日子很清苦,但却是他现在回想起来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光。

除了知青姐夫外,下乡的知青们就没几个能走的,大部分都死了心在农村扎根,结婚生子,也有几个不甘心的,仍旧做着回城的梦,他们村子里的知青点当初一共是有十二个知青,当地结婚的有八个,还剩下四个一直未婚,两个男的两个女的。

知绢勤快又漂亮,家里大大小小的活儿,身为知青的陆爱平是不用做的,他只要每天读书吟诗就好了,偶尔给知绢搭把手,知绢就一脸崇拜感激地看着他,大大满足了他的自尊心与虚荣心。

而且看久了,才发现霍青山根本不丑,人家就是太高太壮了,仔细看脸,那还挺好看的咧!

还有这个小妻妹,因为年纪小,所以非常害羞,对他这个姐夫也很崇拜,陆爱平当初是没对玲珑生出过什么绮念,毕竟那时候年轻的他虽然不算什么光伟正的好人,却也不是人渣。

那玲珑,在家里酱油瓶子倒了都不带扶一下的!

然而现在的他,经过生活的磨练,社会的毒打,在单位跟人勾心斗角,早已被这大染缸弄得面目全非,什么廉耻道德,早被抛之脑后,只有能占到的便宜才是最重要的。

跟霍青山一比,自家汉子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

在他心里,玲珑还是那个看到他会不好意思的小妻妹呢!

随着时间过去,小狗子的吃喝拉撒都是霍青山一手包办,两人结婚有一年了,玲珑肚子没动静,村子里不少人都私下里说。一开始霍青山跟玲珑结婚,很多人都说霍青山这么凶,要是打起媳妇来,怕不是一个巴掌,那娇弱的小媳妇就没了,可一年过去,人家霍青山别说打媳妇了,就差没把媳妇供起来!

现在想想,也许当初小妻妹暗恋他也说不定?毕竟年轻时的陆爱平是知青里长得最好的,又最有文化,不然知绢也不会看上他。

从村子到县城有几十里地,也就是他腿脚快才能赶得上来回,天亮前回来稍微抱着小媳妇眯一会儿,第二天白天又生龙活虎的下地干活去了,浑身的精力仿佛使不完。

玲珑被陆爱平这眼神看得有点恶心,她原本打算中午跟小狗子一起去吃海城本地最有特色的海鲜火锅呢,现在她觉得自己什么胃口都没有了——这什么人间油物啊,脸上是开垦了一片大油田?不能对着镜子照照自己什么德性吗?那啤酒肚,比他老婆的游泳圈还大,再摆出这么一副风度翩翩事业有成的样子,那不是搞笑吗?

回来的时候,背篓里除了钱票,必定还有一些零嘴跟平日里要用的东西,以及他心心念念的细棉布。

“你待会儿有空吗?要不这样吧。”陆爱平故作深沉,“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聊聊,中午我请你吃饭?”

霍青山一般会在晚上上山打猎,在山上的木屋里处理好肉跟皮毛,天亮前就能从县城赶回来。

导购员在两人之间看来看去,看不出这两人到底什么关系,他们家的品牌还是蛮出名的,有点小贵,又不是特别贵,所以常常看到一些中年男人带着年轻姑娘来选购,又能装大方又能讨好小美女,不过怎么看这中年河童男也不像是很有钱的样子,人家这姑娘光是手腕上那块表就值个几十万。

都是在自家院子里喊一声玲珑,得到回应才去。

“妈!我换好了!你看我帅不帅!心不心动!”

婶子现在已经不会像从前那样不打招呼直接进门了,农村没有锁门的习惯,很多人家甚至连个木门都没有,篱笆墙围一围,这样的话自然也没什么隐私感,好几回婶子来找玲珑,一推门都瞧见玲珑坐在霍青山大腿上,两人亲昵地抱在一起,边上小木车里小狗子呼呼大睡,唉,这看多了,婶子哪还好意思直接过去啊!

小狗子推开更衣室的门走出来,他换了一身特别潮的衣服,自己还摆了个造型,正准备跟玲珑吹牛,一眼看见站在玲珑面前脸上带笑的陆爱平。

玲珑的草帽是霍青山给她编的,月季花是从院子里摘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给她固定在帽子上,小狗子的小草帽上也有一朵,新草帽比旧草帽更好看,旧的玲珑随手就送给了隔壁婶子,把婶子给乐的,愣是把家里做好的菜给端了一碗过来。

陆爱平自认为风度十足不减当年的笑容,在小狗子看来就是一脸猥琐不怀好意色眯眯。

不过她们也只是口头上酸一酸,没敢大声说。

他一个箭步冲过来挡在玲珑跟前,戒备十足:“你在干嘛?离我妈远一点,不然我就报警了!”

两人一走,地里才有人说话,有几个女人看不惯玲珑那做派,大家都是灰蓝黑三个颜色的衣服来回穿,都是褂子裤子方便干活,就她能!不仅穿白裙子还戴那么好看的草帽!搞什么资本主义做派!

陆爱平有点尴尬,他看向玲珑,“这、这你儿子啊?多年不见,没想到你儿子都那么大了……”

回去的时候跟玲珑并肩走,要不是身上全是臭汗,简直想牵住她的小手。

这小孩儿看起来得有十几岁,也就是说他刚回城里不久,玲珑就嫁人了?那知绢呢?知绢现在也不知咋样了。

有了媳妇在后头看着,霍青山干劲十足,宛如推土机一般以摧枯拉朽之势,干完了别人好几倍的活儿!

玲珑揉了揉小狗子的头毛,对他说:“这位是你陆伯伯,快问好,你陆伯伯可是说了要请我们吃午饭你!”

“好。”

娘俩凑在一起搞事无数,一个眼神就能懂对方在想什么,小刺猬狗子立马化身小可爱狗子,对陆爱平微微一笑:“陆伯伯好,刚才是我没有礼貌了,请陆伯伯不要放在心上。对了,陆伯伯,你真的要请我们吃饭吗?那我们可要吃大餐!”

玲珑笑盈盈地看着他,又甜又乖的,完全看不出那股子野劲儿,霍青山稀罕死她了,把水壶又塞给她:“我马上干完了,你等等我,我们一起回家。”

陆爱平微笑,自觉非常有排面:“当然,陆伯伯从来不撒谎,说到做到。”

“这个好喝。”

小狗子笑得更灿烂了:“麻烦姐姐帮我把这身衣服包起来。”

仰头喝水,喉结凸出来,身上的褂子破破烂烂,胸膛跟胳膊上的肌肉掩都掩不住,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是又不好意思看又忍不住想看。

导购员看起来跟玲珑年纪差不多大,他却嘴甜地管人家叫姐姐,喜得导购员给他打了个折。小狗子正要掏出手机付钱,陆爱平连忙道:“这哪儿能让你掏钱呢?就当是我给侄儿的见面礼了!我来我来!”

霍青山拧开盖子,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往肚子里灌,他五官生得棱角分明,不是那种花美男,而是特别锐利的长相,就是男人气十足,荷尔蒙爆发能让女人腿软的那种超级硬汉。

这辈分也胡乱叫了,玲珑不拦着,能削一点是一点,人家一定要给他们花钱,难道还能不要?

玲珑拎起一个军绿色水壶,她倒是有很多很可爱很漂亮的水壶,可惜都不能拿出来用,这个倒是不错。

小狗子是半点不客气,他对导购员说:“姐姐,那麻烦你把刚才我们试过的衣服全包起来吧,今天有伯伯给我们买,我们全要了!”

她说话也跟村里那些大嗓门的女人不一样,温温柔柔清清脆脆,对女人们来说就是故意装的,但男人们可爱听了,哪怕这话不是跟他们说的。

导购员早看这中年河童不顺眼,爽快地应了一声:“好嘞!”

扑面而来的那种男人味跟汗味夹杂在一起,玲珑笑得比蜜糖都甜:“给你送水来喝呀。”

陆爱平:?

霍青山放下手里的锄头,扭头瞧见玲珑站在地头,他不觉露出惊喜的笑容,大步走到她跟前,“你怎么来了?”

他眼睁睁看着导购员去整理,一会儿就摞了个小山高。

“山子哥!”

玲珑跟小狗子都一脸期待,陆爱平有点尴尬地说:“那、那个,买这么多会不会太浪费啊?别看现在天气热,要不了多久就会变天了,到时候都穿不上……”

那一举一动都跟画似的,可好看了。

“先生这不是多虑了嘛,咱们海城四季如春,再冷的时候穿个T恤裙子,外面套一外套就成啊!”导购员一边打包一边笑,顺便指指旁边,“不然再去看看那边秋装新款?正好可以搭在一起。”

不远处田埂上走来个穿着白裙子的纤细身影,头上还戴着一顶草帽,草帽上有一朵正怒放的月季花,看起来娇俏极了。

陆爱平:丢雷老母。

天儿热,干起农活来更是难熬,但没到下工时间,活儿没干完谁也不能走,男人们擦了把汗,汗水咸津津的,不小心弄进眼睛里,特别辣眼睛。

玲珑还算仁慈,给他留了点面子,没有去看秋装,毕竟要是一下子宰多了那多不好,领导人都说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才是最重要滴。

不过这位未来的大佬,如今还是得回家给媳妇做饭,顺便给儿子喂奶换尿布。

买了这么多衣服,陆爱平的私房钱一滴也没剩,他打肿脸充胖子,还要请玲珑吃饭,那些衣服由于太多,店里提供送货服务,玲珑登记地址的时候陆爱平在边上看着,暗暗把地方记下来,没想到人家居然住在别墅区,真是没想到啊。

他胆子大,也敢干,也就在玲珑面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不会说话,对着外人那是满身的心眼防备,想从霍青山嘴里套话比登天还难。这种人有能力有手段有胆识,如果不是时代限制,早就一飞冲天了。

霍青山买地盖楼做房产的时候,不仅是在首都,一些发展中的城市他也盘了不少,每建成一个地方,都会给自家留一栋房子,不过陆爱平显然并不知道这个,他见玲珑光鲜亮丽,年轻貌美,身边只有儿子没有男人,心里自认为“懂了”。

霍青山还想给自己媳妇买漂亮衣服,那耳朵脖子小手多好看啊,没点首饰戴可单调了,得想办法搞钱。

他见过太多从农村来海城打工,结果被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迷乱了眼,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的姑娘。

现在有了媳妇,还白捡一大胖儿子,小孩儿头疼发热的很常见,没钱肯定不行。

她们大多出身贫寒,但是长得很漂亮,还有一颗不服输的心。一开始她们也想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变人生,可是到了陌生的大城市后,她们没有学历没有本事,只靠自己,只会蹉跎掉美丽的皮囊与青春的年华,这种时候,只要稍加引诱,就能花很少的代价得到她们。

霍青山以前打了猎物会拿去黑市换,不过他花不到什么钱,身强体壮不生病,也不爱口腹之欲,钱攒着也是攒着,他甚至都没想过娶媳妇的事儿。

陆爱平认为玲珑也是其中一种。

这年头不兴买卖,但仍然有“集”,规矩是只许换不许拿钱,上头管的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别太显眼,基本上攒点小钱也不难。不然投机倒把的罪名往身上一套,这辈子可别想直起腰了。

海城有钱人可多了去了,哪怕是陆爱平不那么有钱,不也养了个小情儿?日子过得可滋润呢!玲珑这样子,估摸着是傍上什么大款了,不然她一个初中毕业的小姑娘,难不成还有本事养活自己跟儿子?除了靠身子,还有什么可能?

他得想想招儿,弄点好吃的回来。

那既然这样的话,陆爱平觉得自己说不定也能占占便宜。男人嘛,哪有不好色的,尤其玲珑又这么美,包她这样的美人,确实是得花大价钱才行。

霍青山完全不关心别人在想什么,他一般干完活就回家,因为跟玲珑结了婚,他的户口也落到了大队上,一人干两人的活对他来说轻轻松松,好在现在已经不吃大锅饭了,否则他真担心自己娇气的小媳妇每天食不下咽。

他有意要跟玲珑叙旧,虽然很肉疼花掉的钱,但还是要请玲珑吃饭。

眼下,唯一能安慰男人们的便是霍青山娶了个败家精回去,干不动活,屁股又小得很,一看就不大能生,生了也不一定养得住,不像他们自家媳妇,脸盘子跟腚盘子一样大,好生养,他们以后传宗接代肯定是不愁的。

陆爱平走在前面,玲珑跟小狗子在后头。

结果叫霍青山给娶走了!

小狗子偷偷地问:“妈,这人谁啊?”

男人们的想法则简单得多,甭管这年头是不是只有屁股大会干活的女人最受青睐,但人的审美是不会有太大偏差的,玲珑那纤细袅娜的模样,以及白生生的小脸蛋儿,明显就是好看,今儿一早霍青山还没来上工,下午来了又是春风满面,都是男人谁不懂啊?虽说拉了灯都一样,但玲珑那一身雪白的皮子,不知多少男人私底下都想着呢!

玲珑回答说:“是你大姨夫。”

下午去地里上工,玲珑照旧没来,霍青山干活快,力气大,旁边的女人看了都羡慕,哪怕霍青山长得不好,身材又太过魁梧吓人,可架不住人家疼媳妇啊!你看村里那么多小媳妇,也就只有一个玲珑从头到尾不下地,其他人哪有这福气?而且霍青山还会打猎呢,虽然现在不给打猎,但人家有手艺啊!听说他还会做木工,反正别人不会的他都会,你说怎么就娶了玲珑那种娇气姑娘?

小狗子眼睛一下就瞪了起来!

他舍得为玲珑花钱,也愿意为玲珑想法子去赚钱,不觉得她娇气,甚至觉得她怎么作都是可爱的,这也算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他大姨夫!他知道!隔壁奶奶常常骂的那个狼心狗肺的玩意儿!要不是这个渣男抛妻弃子回城之后杳无音讯,他大姨也不会一尸两命!渣男!

这一点,霍青山跟村子里那些男人都不一样。

“妈!我去揍他!”

钱这种东西,再赚就有了,他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是别人汉子了,能像以前那样粗糙过日子吗?

“揍他干嘛呀!”玲珑扯了他一下,“揍完了他疼个十天半个月也就完事儿,说不定还要报警,你爸今天说去哪儿了来着?”

他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哪怕因为玲珑这奢侈的生活习惯,已经把他这些年来攒的钱跟票花的七七八八,但架不住霍青山乐意啊,俩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能说什么?

小狗子努力回想了一下:“好像说是去跟叔叔们钓鱼,钓完鱼去百味私房菜,还让我们去一起吃呢。”

霍青山烧了三个菜,清炒时蔬、土豆炖鸡以及辣椒炒肉,蒸的也是白米饭,因为小媳妇嗓子眼儿细,吃不得那些难以下咽的粗粮。

百味私房菜是海城一家十分高端的私房菜馆,老板据说是御厨世家,一般人根本不知道这家私房菜,只看外表的话也很古朴,但价钱那是真贵,一顿饭吃掉海城一套房都不在话下。

洗脸水都给她弄好了,毛巾也洗过,总之虽然身处偏僻贫穷的小村庄,但龙女大人的生活一如既往的精致,因为总有人心甘情愿地被她驱使。

母子俩相视一笑,前头陆爱平故作潇洒:“你们娘俩干什么呢,我去停车场把车开出来,你们在这儿等我一会儿啊。”

送走了婶子,玲珑也醒了,懒洋洋坐在床上,小狗子躺在她身边睡的呼哈,霍青山则在家里忙来忙去。

看着陆爱平的背影,小狗子感慨:“你说我大姨看上他啥了?当年他也是河童吗?”

霍青山老实点头,其实昨天没有剩菜了,因为玲珑从来不吃剩菜,不过没必要跟婶子说,否则婶子又要唠叨个没完。

玲珑说:“当年他头发还是挺多的。”

婶子把手里提着的菜递给他:“昨儿的剩菜还有吗?你添点儿,给玲珑做点好的,有红糖的话给她弄一碗。”

说着,她摸了摸小狗子的头,有点担心如果遗传的话……小狗子会不会也中年谢顶啊?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霍青山闷声没说话,讲道理昨天晚上他全程都处于下风,他小媳妇柔弱,恕他没有看出来,明明就野得很。

小狗子不知道他妈在想啥,远远瞧见陆爱平把车开来了,撇撇嘴:“就这啊。”

婶子比霍青山大了不到二十岁,哪里不懂这种多年没开荤的老爷们儿是什么德性,“我昨儿不是跟你说了,叫你体贴点,玲珑多柔弱啊!”

陆爱平把车子停在路边,打开车窗,自以为潇洒的一笑:“成,上来吧!”

霍青山老脸一红:“……还睡呢。”

他本来殷勤地探身为玲珑打开副驾驶,结果小狗子先一步拉开后座:“妈,你坐里面。”

玲珑自打认识霍青山后基本没在早上十点前起过床,昨天晚上大战三百回合今天更是不想动,霍青山抱着她又睡了好一会,眼看天晌了,有人敲门,这才万分不舍地离开被窝,开门一看是隔壁婶子,一脸戒备地盯着他,问玲珑呢。

这小轿车半新不旧,不过保养的倒是不错,陆爱平有点尴尬地把副驾驶又关上,后座那对母子在说悄悄话,不知道为啥,他总觉得自己跟个司机一样……

然后霍青山也不想下地,他又脱掉身上的褂子钻回床上,把小媳妇抱回怀里。

如果小狗子知道陆爱平在想什么,一定会很遗憾地告诉他:对不起,你还不够格做我们家的司机。

换好尿布又泡了奶,把奶嘴塞小狗子嘴里,他便咕嘟咕嘟喝起来,霍青山抱着拍拍背,让他打了几个奶嗝儿,这小家伙就又睡了,基本不爱哭闹,很好带。

他们家的司机才不是河童!

当年老猎人死了,也是霍青山自己打的一副棺材,对他好的人他永远记在心里,知恩图报,光是这性子,就甩知青姐夫十条街。

“你们想吃什么?”陆爱平笑。“海城我熟悉啊,这我老家,当地特色小吃多得很,要不要我带你们去见识见识?有家菜馆那做得真是绝了,外地人来了都要去尝尝的。”

小狗子啊啊的叫,霍青山把他抱起来,这小木车也是他打的,霍青山一个人生活,别的不行,就是这些生活技能基本上十项全能,木屋坏的地方也是他自己修葺,里头桌椅板凳他都会打,木工手艺属于自学成才。

“陆伯伯,我听说有个叫百味私房菜的私房菜馆很有名,是不是真的啊?”

他小心翼翼地把小媳妇给放开,心里开始讨厌这过于粗糙的被套床褥,小媳妇皮肤那么好,都被磨红了,他得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换点细棉布的票来,给她套两床软一点的被子。

陆爱民一听,立刻说:“你在哪儿听说的啊?哪有这个私房菜馆?海城私房菜馆蛮多的,大部分都做海鲜,你们要是想吃私房菜,我可以带你们去一家我在单位里常去吃的。”

第二天一早霍青山就被床头小木车里的小狗子给弄醒了,他哼哼唧唧,估计不是拉了就是饿了,霍青山正想爬起床,怀里一团温软滑腻的嫩肉提醒着他昨儿个他结婚了,这是他娇滴滴的小媳妇,人高马大的汉子想起昨天晚上,脸一阵红,好在比较黑,看不大出来。

“我就想去百味私房菜嘛!”小狗子闹腾起来,“妈!妈!我要去百味私房菜!我要去百味私房菜!不然我就不吃了!”

没人觉得玲珑结婚是不是太早了,毕竟这是乡下,十四五岁嫁人的比比皆是,玲珑的姐姐知绢也是十六就嫁了知青,没想到好日子没过多久就摊上了这些事儿,只能说是造化弄人。

玲珑微微蹙眉,有些柔弱:“陆大哥,这你看……”

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要回城了,老婆孩子一丢,什么都不管,简直就是没良心!

陆爱平一听她管自己叫陆大哥,内心一喜,不叫姐夫,就说明她心里不想拿他当姐夫看,难不成当年那小姑娘真的对自己有情?

隔壁姐妹俩都是她看着长大的,跟她亲闺女也差不了多少,姐妹俩命苦,她这个当婶子的自然得好好照拂,能帮就帮,要不是她家几个倒霉儿子都结婚了,她还想把那姐妹俩说给自家儿子呢!不过这件事让婶子长了个记性,那就是嫁谁都别嫁知青!

他陷在意淫中无法自拔,被玲珑迷得神魂颠倒,连自己老婆还在商场都忘了——他老婆正一间厕所一间厕所地找人呢!

婶子悻悻然地躺下了:“算那小子有良心,要是把玲珑给弄伤了我可不答应!”

根据小狗子的指引,陆爱平把车子开到了百味私房菜,他心里有些惊奇,他怎么都不知道原来海城还有这么一家私房菜的?海城这地儿寸土寸金,这私房菜开在市区不说,居然还占了这么大一块地方!

隔壁婶子听墙角听得都快困了,那边还是没什么大动静,叔拉着被子打呵欠:“你赶紧回来睡吧,明儿还要上工呢,人家小两口的事儿你说你操的哪门子心呐!”

不过门口倒是没什么车子,看起来生意不怎么样。

玲珑愈发笑出声,还不放过他,直把霍青山撩的坐立不安。

陆爱平做梦都想不到一个私房菜馆还有专门泊车的侍者,他想进去的时候还被门口的侍者拦了,因为百味私房菜一顿饭的价钱寻常人根本负担不起,像陆爱平这样开着廉价车子,又是一副我很吊模样的,基本上都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他们私房菜馆一般不接收这样低端的客人。

惨遭嫌弃的霍青山只好爬起来去洗鼻子,半晌回来,身上一股凉气,他身强体壮,喷张的肌肉上还没来得及擦拭的水珠缓缓滚落,看样子是不止洗了鼻子,还冲了个凉。

不过等玲珑跟小狗子牵着手走过来,侍者便没有再拦,因为他认识这二位啊!

霍青山僵了一下,随后更加僵硬地转移视线,朝她看去,一看更是一阵冲动,那睡裙他没见过,系的松垮垮的,小媳妇年纪不大但那里却很大,老实巴交的汉子有点顶不住,鼻管一热,两行热血汩汩而下,玲珑前一秒还逗他玩儿,下一秒立刻翻脸,脚一收撵他走:“快去洗洗,你脏死了!”

来过好些次的母子俩,母亲好像是非常厉害的大佬,平时都是有警卫员跟着的……侍者再往后一瞧,后面又停了辆车,下来一男一女两个大众脸,得,瞧着也眼熟,警卫员在呢!

“不怕我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虽然不知这中年河童是何方神圣,但既然是贵客带来的,那就让进吧。

霍青山怎么也想不通,他在玲珑面前就没横起来过,每回都是她指哪儿打哪儿,听话的不行。

陆爱平要摆阔以征服玲珑,自然表现的十分有气势,被引进包间后,陆爱平心底忍不住嗤笑。

你说他一壮年大汉,怎么能怕这么点个小姑娘呢?

他还以为这私房菜馆多牛逼呢,合着也就这样!墙上居然挂着著名大师的画,这不是搞笑吗?外面弄得这么有档次有逼格,居然里头挂假画,简直笑掉人的大牙,瞬间就掉了份儿。

霍青山听到小媳妇甜甜地问了这么一句话,立刻摇头,唉,说起来也是奇了怪,明明他身形魁梧,一巴掌都能把她扇飞,按理说武力值是她的几十倍,可是呢,每回一听她说话,心里就发毛,她要是不笑了,那更是犯嘀咕,疑心自己哪里做得不对。

只有玲珑跟小狗子知道,人家那画都是真的。

“你怕我啊?”

别说是墙上挂的画,就连用的杯盘碟筷也大多是古董,能在这地方开起私房菜馆,老板也不是普通人啊,像陆爱平这种自以为什么都懂什么世面都见过的人,恰恰是世界上最狭隘的人。

简而言之,是块璞玉,值得雕琢,投资进去,绝对不亏。

侍者送来菜谱,陆爱平大手一挥:“玲珑,你们点,随便点,今儿陆大哥请客!”

霍青山可勤快了,干完地里的活,就来她家,里里外外打扫做饭洗衣全都一把抓,比智能机器人管家都好使,而且他会打猎,每次都不是空手来,做饭虽然水平一般,但那是因为条件限制,玲珑有调料,又舍得用,搬个小马扎坐在边上口头指导一下,那霍青山就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饭菜来。

他自称陆大哥的时候,玲珑想跟私房菜的侍者说,今天所有菜色都不要放油,光是看着陆爱平那张脸,她已经腻了。

不仅地里的活儿不用玲珑干,家里的活儿也不用。

小狗子欢快地说:“陆伯伯真大方!那我就不客气啦!”

玲珑自然是不爱做农活的,跟霍青山也不是立刻就成的亲,两人之间还处了一段时间,毕竟得等孝期过去,这段时间里霍青山天天来给她干活儿,她再没下过地,这人干活又快又好,每回拿的工分都比旁人多,他乐意给她干,别人也不能说什么。村民们虽然大多很淳朴,但也少不了些个爱说闲话的,玲珑不在意,酸呗~

陆爱平用慈爱的目光看着他:“陆伯伯第一次见到你,肯定得尽一尽地主之谊,来,千万别跟陆伯伯客气!”

白嫩嫩的小脚丫踩在霍青山膝头,饶是他做了再多心理建设,也忍不住被这双小脚吸引去了注意力。

小狗子露出甜甜的可爱的笑容,“好,我一定不会跟陆伯伯客气的!”

霍青山闷声不吭地点点头,反正还是不敢看她,玲珑一直拿脚蹬他,他心里有些不太单纯的想法,又觉得自己这么干太不要脸了。村里人没说错,他可不就是老牛吃嫩草吗?而且还算得上是趁人之危,她姐姐刚死不到半年,姐夫又杳无音讯,她慌了才要嫁人,难不成他也跟着一起慌了?

说着一通勾,选了自己爱吃的妈妈爱吃的,噼里啪啦点了几十道,陆爱平故作镇定,心里却想,这小子真是没有家教,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他妈给人做情人,难免会忽略孩子的教育。

她走到霍青山跟前,发现霍青山不敢看自己,虽然今天结婚,但又没有婚纱喜服穿,穿个红衣服就当是新娘子,霍青山更朴素,玲珑很不高兴,她一屁股坐在床上,拿脚丫子蹬霍青山,趾高气昂地提要求:“以后你要努力赚钱,给我一个盛大的婚礼,今天太寒酸了。”

第997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八)

睡裙长度只到大腿,露出来的双腿白的晃眼,霍青山看了一眼就觉得晕头转向,他不敢多看,连忙把视线转移到正熟睡的小狗子身上。这年代的人们缺衣少食,但玲珑把小狗子养得很好,不像先前那么干瘦,长了点肉不说,还变白了,不然就是一只灰扑扑的小狗子,那可真是丑死了。

“没有教养”的小狗子欢天喜地点了一桌子菜,陆爱平虽然心里有点不舒服,但在多年未见的小姨子,还是貌美如花的小姨子跟前,总是要装一下逼摆摆阔的,肉疼这一次,就能换来大美人欣赏爱慕的目光,说不定还能占点便宜,那有啥不好的呢?

玲珑洗完澡出来,这年代的人大多还很保守,露个胳膊都算有伤风化,她却身上只披了件睡衣,反正霍青山是她的人了,她不介意他知道一点小秘密。

百味私房菜的菜谱也都很诗意,比如叫什么“燕草如碧丝”,便是炒三丝,“曾经沧海难为水”,便是人参鲍鱼汤,“天苍苍野茫茫”,是极品的烤小肥羊……总之只从表面上来看,是看不出这些菜使用了什么食材的。

他在村子里没什么朋友,因为是狼孩的缘故,小时候村民们也不大乐意让自家小孩跟霍青山一起玩,怕他咬人,等大了,霍青山也不会主动去交朋友了,他就一个人住在山下,离村子远远的,自己养活自己那是绰绰有余。

来过好些次的玲珑跟小狗子自然知晓,既然陆爱平要充大款,那当然得给他这个面子,阻人装逼,天打雷劈。

老牛坐在炕上哄孩子,小狗子又开始哼哼唧唧,拉了又饿,饱了又拉,换作玲珑早烦的不想管,霍青山却一点都不带生气的,他给小狗子换了尿布又喂了奶,小狗子心满意足,便闭上眼睛又睡了,只剩老牛一个人听着嫩草的洗澡声心猿意马。

陆爱平趁机找玲珑搭话:“玲珑,这些年没见了,你、你心底是不是还在怨我?”

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啊?

小狗子一听这话不对啊,连忙打断:“陆伯伯,你怎么问我妈啊,你要问,不也该问我大姨是不是怨你?”

怎么就被霍青山给截胡了呢?

陆爱平神色有点尴尬,没想到小狗子也会知道这事儿,他清清嗓子:“那个、那个,知绢,知绢她还好吗?”

那么大一人,给玲珑提了洗澡水之后,坐在炕上怀里抱一奶娃兀自出神,媳妇洗澡的声音不绝于耳,霍青山耳根子也越来越红,他知道村里人都是怎么说自己的,玲珑长得美,又读过书,以前她父母姐姐还活着的时候,在家里基本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哪怕现在爹娘没了,姐姐难产死了,还留了个小婴儿,她勾勾手指头,乐意娶她的也是一大堆。

问得还含情脉脉的,自己一人把戏往下演:“当年我在家里安排下回城,没两天就想回去找知绢的,可是家里管得实在是太严了,我父母直接把我锁在家里不许我出门,又把我的证件跟钱全都拿走了,这一锁,就锁了我半年多。后来他们还不经过我同意,硬是让我在城里娶了他们上司的女儿,我这些年来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知绢,想念那个我走时已经在知绢肚子里的孩子……所以他们娘俩还好吗?知绢现在怎么样了?”

霍青山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还能有找着媳妇的一天,甭看他外表一副岿然不动的模样,内心实则紧张的要死,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摆。隔壁婶子拉着他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他也不嫌人家烦,都很稳妥地应了,等宾客散尽,才显露出他的紧张无措。

玲珑都出来给有钱人当二奶了,知绢不会也这么干了吧?!

第991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二)

如果是这样,陆爱平那就不高兴了。他的女人,他睡过的,哪儿能让别的男人也睡呢?而且知绢长得也漂亮,要是出来打工,没准儿还真会被迷花了眼。唉,这也是为什么他不想要乡下媳妇的原因,眼皮子浅,一点好处她就找不着北了。

诶不是,这么多年,媳妇你就没爽过?那咱俩那一窝娃是哪来的?

玲珑轻笑,端起茶杯轻啜一口:“这么说,你还挺痴情啊。那怎么之后也不回村子里看看呢?你父母总不能一直把你关着不是?难不成十多年过去了,你还找不着回去的路啦?”

叔:……

陆爱平的脸色更加尴尬了,没等他想借口来敷衍,玲珑便淡淡道:“我姐姐死了,你走之后没多久就死了,肚子里的孩子也没生出来,难产死的。”

婶子冲他翻了个白眼:“你们男人只顾着自己爽,哪里管自己媳妇的死活!我白天可是教过玲珑了,要是不行就哭,她一哭,我就去救她!”

陆爱平一听,居然真的流了几滴眼泪出来。

叔更无语了:“那你这听墙角,就能帮人解决?”

一是因为知绢并没有像玲珑这样爱慕虚荣给人做小,二则是他对知绢确实有几分感情,记忆中的知绢温柔美丽,尤其是在备受婚姻璀璨多年之后,陆爱平回忆起知绢,就只剩下了美好。

婶子瞪他:“你懂个屁!你看山子那体型,玲珑才多大点儿,万一出事怎么办!”

现在得知那样一位温柔似水对自己又一往情深的美人死了,还是怀着自己的孩子死去的,陆爱平心中悲伤无比,眼泪往下刷刷的掉。

第一天晚上,隔壁叔无语地看着把耳朵贴墙上的媳妇,“你这是干啥呢?人家小两口刚结婚,你搁这儿听墙角?被人看到你还要不要脸了?”

正好,上菜了。

玲珑直接给小狗子改了姓,知青姐夫不是不愿意认这孩子嘛,那得了,就不要好了。

所以那娘俩一个搭理他的也没有,小狗子给玲珑拆开了餐盘,还舀了一碗甜汤,照顾的周周到到,陆爱平家里只有女儿,年纪比小狗子小一点,但被她妈带的骄纵任性,非常不讨陆爱平喜欢,再加上两口子都是体制内工作,计划生育下来也不能生二胎,陆爱平此生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有个儿子。

霍青山一点都不在意自己刚结婚就当了便宜爹,白捡一大胖儿子,他还高兴呢。

他一方面想说服老婆辞职,偷偷生一个,这样就算罚款也不怕,再不然就是外面那小情儿,说不得也能给他生个儿子,男人活在世上,没有儿子可怎么办?抬不起头来啊!

最后就置办了几桌酒席,请了亲近的人家来吃,然后大队给开张结婚证明,就当两人是夫妻了。

不过这沉溺在过往的悲伤中,结果没人安慰,人家娘俩一边吃饭一边欣赏他的哭相,搞得陆爱平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霍青山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一番就搬来了玲珑家里,他东西少得可怜,不过钱居然不少,还有一些票,玲珑这才知道他平时会悄悄去县城的黑市,把自己打来的猎物换成钱票,怪不得人均面黄肌瘦的年代,这家伙一身腱子肉跟吃了蛋白粉有健身食谱一样优美,能赚钱就是好啊。

他自己擦了擦眼泪:“如果早知道的话……”

玲珑很想告诉他们,能干的可多了。

玲珑冷笑,有什么早知道,天底下的人许多都爱说如果早知道,如果可以,可世上哪有那么多后悔药可吃?更何况如陆爱平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后悔,再给他一千次一百次的重来,他也仍然会抛妻弃子,不用指望这样的人会存有几分情意,他的情意,从来都是利益之下的。

很多人都感慨玲珑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虽然她姐姐知绢嫁了个不能干活的知青,可至少人家知青长得好啊!这霍青山,除了能干活,还能干啥?

陆爱平一人搁那儿唱独角戏,玲珑小狗子都不搭腔,这就很尴尬了,而且有些菜上来了,陆爱平都没见识过,也不会吃,还得偷看玲珑跟小狗子的操作,自己笨拙地学,原本想在玲珑跟小狗子跟前显摆自己的洋气跟博学,结果光一顿饭就把陆爱平的自信打击的毛也不剩。

不过霍青山本来就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他是老猎人在狼群里捡到的,自小跟幼狼一起长大,姓也是跟的老猎人的姓,倒插门又怎么了?

菜一入口,陆爱平才知道什么叫做山珍海味,自然,百味私房菜是不做野味的,但相同的食材经由人家大厨的手,出来的味道就是绝!玲珑简直想把大厨给打包带走,到首都再给他开一家分店,这样自己就可以每天都吃了!

这年头结婚也随意得很,没有说领证的,基本村里给开个证明就行,有条件的人家会摆摆酒席,但也不见荤腥,霍青山晕头转向,做梦都没想到半只野鸭真的能换回来个媳妇,为表忠心,他甚至愿意到玲珑家里来住,此言一出全村哗然——那不是倒插门么!哪个男人愿意当倒插门啊!

饭吃到一半,玲珑说要去上个洗手间,包厢内其实也有洗手间,不过她还是出去上,因为小狗子抢了包厢里的。

玲珑要给霍青山当媳妇的事儿迅速传遍了整个村庄,无数未婚小伙子在这个夜里都失眠了,虽然家里老娘反对他们娶玲珑那样娇滴滴的花架子当媳妇,说她屁股小不能生儿子,又说她娇气不能干活,娶回来当祖宗,可哪个男人不爱美人呢?村子里其他姑娘都粗手粗脚,惟独玲珑细嫩的跟花骨朵儿一样,唉!

她当然不是真的上洗手间,而是给霍青山打电话,交代他待会儿要如何如何出场,如何如何装逼,霍青山那头也在包厢里跟几个把兄弟把酒言欢,接到媳妇电话宛如圣旨连连点头,那肯定的啊,媳妇说啥就是啥!

婶子不知道该说啥,那蒲扇般的大巴掌看着都吓人,更别提那体型……唉,真当了人家媳妇,玲珑就懂了。

趁着玲珑不在,小狗子上完厕所回来继续吃,陆爱平见他年纪不大,趁机向他打听玲珑的事儿:“你妈现在住在哪儿啊?你们是来海城玩的吗?你现在上不上学?你爸人呢?”

玲珑眼睛一亮,对婶子献宝般道:“你看!他不打!”

小狗子一边吃着肉一边不答反问:“陆伯伯,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呀,你刚才怎么不直接问我妈?”

霍青山声音沙哑,“不打。”

“唉。”陆爱平叹了口气,见小狗子不肯回答,愈发肯定了玲珑是给人做情人。“我是你大姨夫,你可能没见过我,以前我还在乡下插队的时候,跟你大姨还有你妈生活在一起,你妈打小性格就害羞又单纯,不管怎么说我也算是她姐夫,你大姨走了,我就得担当起保护你妈的责任,现在你妈娘家那边也没人,要是你妈被欺负了,你就跟我说。”

她仰起小脑袋瓜,问:“你打媳妇吗?”

小狗子长长的哦了一声,心想这个大姨夫可真是不要脸,隔壁奶奶骂得好!

豁出去的玲珑怎么看,都觉得霍青山比村里其他小伙子好看太多,你看人家那肌肉那倒三角的身材,还有浑身上下散发出的荷尔蒙跟男人味,靠近一点闻着都觉得头晕目眩,婶子居然还怕他打人?

就这德性,拿他当傻子涮呢?

霍青山干完活过来,婶子有点怕他,毕竟这家伙真的太高了,铁塔一样的身材,真是委屈了玲珑,唉,为了小狗子,她也是豁出去了。

“陆伯伯。”小狗子眨眨眼,眼圈儿也红了,跟玲珑生活在一起,耳濡目染之下谁还不是个影帝了?“我妈过得苦啊,别看她外表光鲜亮丽,其实她名下连一栋一百平的小房子都没有。”

玲珑撇撇嘴:“哼。”

因为都是一百平以上的,还有大别野,嘻嘻。

婶子叹了口气:“就是山子这年纪吧,有点太大了,再大个几岁,给你当爹都行。”

“平时出门也没有车子开。”

一个人能顶好几个人的工分,娶个漂亮媳妇回去有什么用?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还得男人伺候她呢!

因为有司机。

玲珑顺着婶子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位大屁股大脸蛋大手大脚哪里都大而且一个人就能扛起一大抱稻子,并且干活势如破竹的姑娘,除了有胸之外,基本跟男人差不多,但架不住人家能干啊!

“我爸还管得特别严,到哪儿都得有人跟着。”

婶子居然还点头呢,然后用赞同的语气说:“是啊,你看,你看那边的春花,人家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媳妇人选,上门求娶的人都要把门槛儿都踏平了!”

没错,就是国家派来的警卫员。

玲珑气呼呼的,她居然被婶子嫌弃了!“他敢吗?他都找不到媳妇,那不得跟我凑合一下吗?”

“我妈一点自由都没有,你看她今天跟我一起逛街,其实真要她付钱,她身上一毛都没。”

她忍不住劝:“那山子就不嫌弃?”

因为可以直接刷他爸的卡啊!

不能生又不能干,农村人还指望脸吃饭呢?

陆爱平听着,也愈发心疼,觉得这就是当情人的不好啊!

婶子:……

“而且我爸还特别忙,平时到哪儿我妈都不知道。”

玲珑很有自知之明的:“可是我屁股不大,又不爱干活,而且不懂事不孝顺不勤快还大手大脚喜欢嚯嚯钱,婶子,你能帮我找到我理想中的男人吗?”

因为她懒。

可她一中年妇女,也不好跟人家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说太多,总之就是不行,劝玲珑别嫁,你说之前都不认识呢,这就要嫁人?“婶子知道你是担心自己一人养不活小狗子,婶子帮你说个好的!你别想不开啊!”

陆爱平愤怒地拍了把桌子:“岂有此理!你爸怎么能这样对你妈!你难道就不生气?!”

婶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玲珑,这小个子,又娇又柔的,且不说霍青山打不打媳妇,就说那体型,这、这尺寸也不符呀!当他女人那可得受罪了!

小狗子呜呜假哭两声,“陆伯伯,你帮帮我妈吧!她之所以这么可怜,就是因为没有经济独立,自己没钱,说话都没底气,你要是能帮我妈买一栋房子,写她的名字,再给她买辆车,给她存个几十万,我妈就能得到自由了!对了我之前看到海城新区那边不是建了别墅区?我看那个房子就挺不错的,我妈应该会很喜欢,要不待会儿我妈回来,陆伯伯你主动跟我妈说?她一定会很感动,我也会感谢你的!”

玲珑仰起头,一派天真无邪:“他又不打人。”

陆爱平:……

愣是把婶子给看傻了,再听玲珑说要嫁霍青山当媳妇,脸一黑:“你这丫头,你有啥想不开的!那山子都多大了,你才多大!你看他那巴掌,你、你能挨得住不!”

开啥玩笑,他是想过在玲珑身上花点钱赚取她的好感,但目的是为了睡她,占便宜,怎么可能给她买海城新区的别墅?他自己都买不起!他们家现在也就两套房,一套是单位分配的,一套是他们婚后,卖了两家的老房子买的新房,现在他们住在单位房,另一套是租出去的,每个月赚点房租钱。

隔壁婶子吃过午饭提前到了地里,本来想着帮玲珑把她干不完的活儿给干了,结果就发现玲珑蹲在田埂上玩蚂蚁,地里有一浑身腱子肉的汉子正在那挥汗如雨的割稻,背上还背了一小婴儿……

别说买别墅给玲珑,就是付首付,陆爱平也没那钱!

不知道谁哄谁呢。

还有车,陆爱平自己开的都是二手车,哪里有钱给玲珑买?

玲珑根本不拿自己当外人,甩手掌柜直接把小狗子丢给他,进屋里看了一圈,出来就很满意,虽然住得没她家的房子好,但四周僻静,而且霍青山也可以跟她回去住嘛,这样隔壁婶子就不用总是来帮忙了,霍青山又是个傻大个,什么都不懂,她摸出些好东西,只要说是知青姐夫留下来的,他也没辙。

这小孩儿也太会算计了!太贪心了!逮着个人就薅羊毛,有这样的吗?

霍青山怎么也没想到,就分了半只野鸭出去,又帮忙换了个尿布,就给自己讨了个媳妇回来。

正巧玲珑推门回来,看到房间内似乎气氛怪异,随口一问:“你们干嘛呢?”

小白脸固然有小白脸的可爱之处,但霍青山性价比高得多了。

“哦我们正在——”

“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什么东西来,玲珑可不是随便挑人的,霍青山长得很有男人味,虽然不是知青姐夫那种俊俏的小白脸,但五官深邃棱角分明,身材高大又有力气还有本事,最关键的是,他能干活啊!这年头娶媳妇都要看女方是不是勤劳能干手里有活儿,嫁男人难道要像姐姐那样只看小白脸?

陆爱平话没说完就被小狗子打断:“妈!陆伯伯说你太可怜了,要给你在海城新区买别墅买车,还要给你存钱,让你重获新生,从此脱离我爸!”

他顿时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了,看着眼前那肤白胜雪又娇滴滴的姑娘,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

玲珑瞬间就感动了:“真的吗?陆大哥,你真的愿意对我这么好?”

霍青山:!!!

被美人目光盈盈的一看,陆爱平顿觉豪气万丈,然而他真没那么多钱,就连吹牛都没什么底气,反正先应了再说,大不了睡完就跑嘛!

哭哭啼啼的小狗子拉了,臭烘烘的,玲珑一蹦三尺远,根本不想靠近,霍青山无奈地只好帮小狗子换尿布,看玲珑那模样,就知道她肯定不会洗,他又任劳任怨蹲在井边把尿布洗干净,玲珑看了频频点图,大胆、火热、直接地问他:“你缺媳妇不?我给你当媳妇吧?”

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就算睡了玲珑跑了,她也不敢说什么的,难道她不怕大款知道她给戴了绿帽?

就连小狗子霍青山也能带!

大家各怀鬼胎,直到吃完饭,好戏才算真正开场。

玲珑:不想走了怎么办?

陆爱平安顿好玲珑跟小狗子,自己雄赳赳气昂昂去结账,自以为留了个潇洒无比的背影,原本想要云淡风轻地取出一张卡,连价钱都不看让他们随便刷,然后再淡然地接回来放到皮夹里,好一番装逼。

霍青山住的这个木屋是老猎人留下来的,前些年老猎人病死了,就剩下霍青山一人。他自己生活,就得什么都会,洗衣做饭打猎干活十项全能,甚至还会补衣服!

结果却换来收银姑娘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不好意思先生,你的卡余额不足,请问……是现金呢,还是再刷别的?”

霍青山手艺不错,杀了野鸭褪毛清理一气呵成,然后架起火堆烤,他忙活的时间里,玲珑就四处溜达。

陆爱平额头顿时冒出冷汗。

因为他生得魁梧强壮,村里人都怕他,不敢跟他打交道,他算个黑户,村里不管他吃喝,他都得自己盘算,所以一般不会进村,今天也是为了抓野鸭才靠近田地,没想到被玲珑一颗石头砸了出来。

他快速回头看了眼玲珑母子,发现他们正带着笑看着这边,连忙压低声音:“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我这张卡里一共有八万多块钱,怎么会不够呢?”

他没有名字,是在山里捡到他的老猎人给他取名叫青山,因为是在山里捡的嘛!今年都三十了,还是孤家寡人,村里不让打猎,那是破坏公共财产,他就在屋子前后自己开辟了一片地,偶尔打个野味吃点肉,都偷偷摸摸怕人看见。

收银姑娘温柔地告诉他:“您好,您这一餐一共吃了十六万五千四百七十一元,按照惯例,我们为您免去了零头,您只需要支付十六万五千元就可以了。”

最后,玲珑成功获得一半的野鸭,不过肯定不能在这吃,会被发现,她就毫无警戒心地跟着霍青山去了他家,因为他住在村子外头,离得远,别人也不知道他天天吃啥喝啥,一路上都是玲珑在问,霍青山在答,十棍子打不出个屁来,活脱脱一闷葫芦。

“什么?!”

将近两米高的汉子,被个娇小的姑娘步步紧逼,吓得不停倒退。

陆爱平发出惊天怒吼,“一顿饭要十几万?!你他妈在逗我呢!”

霍青山不爱说话,他有些窘迫地看了玲珑一眼,黝黑的脸上显得有几分不自在,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因为她靠得太近了。

“光是您点的那瓶红酒,市价已经在五万以上了。”收银姑娘继续微笑,“而且我们所选用的全都是进口新鲜食材,每一样都是非常昂贵的。”

空手套白狼,她最在行。

言下之意,吃不起别来。

说完话音一转:“不过呢,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善良了,如果你愿意分一半给我,那我就帮你保守这个秘密。但条件是以后你如果再抓到野味,都得分我一半。”

正在陆爱平激动之时,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001号包厢结账。”

她还威胁呢:“你这是薅羊毛知不知道,所有的东西都是公社的,是大家共有的,你的野鸭也得交出来!”

收银姑娘立刻把陆爱平抛在一边,“好的先生,您一共消费了二十万零四千元,请问刷卡还是扫码?”

玲珑看上人家手里的野鸭了。

男人拿出一张黑卡,随随便便刷了二十万下去,半点儿没放在心上,陆爱平正想说话,突然瞧见跟在男人身后的一人,特眼熟,那不是本地知名的房地产大佬么?前段时间他们单位领导还屁颠屁颠给人递烟呢!当时陆爱平也在,可惜他职位不高,连跟人搭话的机会都没有。

她是极美的,哪怕是在缺衣少食,人们对于美没有追求的年代,她的美也无法忽视,原主姐妹自然也是美人,否则哪里迷得住城里知青?但那样的美貌跟玲珑又不能比,她笑起来的时候,没人能拒绝她。

那位大佬管付钱的男人叫大哥,陆爱平心里有点打鼓,心想这私房菜馆到底是什么地方啊,怎么一顿饭能吃十几二十万的?

等霍青山割完水稻回来,就发现玲珑对他笑得很甜。

他钱不够,收银姑娘也不管,直接给别人结账,结果基本都是十万以上,最少的也吃了五六万,陆爱平冷汗涔涔,结果就看见那为首的高大男人没有离开,反倒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玲珑蹲在岸上,双手托腮,这家伙跟个推土机一样一路拱过去,割的那叫一个快!

他顺着看过去,瞪大了眼!

霍青山闷声不吭地接过她手里的镰刀,干活去了。

那男人居然跟玲珑认识!

“喂,你听到没有?”玲珑气得想踢他一jio,“快点儿呀!太阳都这么大了,我还饿着肚子呢!”

不仅如此,小狗子还相当猖獗的助跑两步,跳到了男人背上!高大的男人根本没有生气,反而扇了他屁股一巴掌,又握住玲珑的手,把她从大厅沙发上牵起来,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这、这???

这砸人的还有意见呢?

陆爱平有点搞不懂了,然后人家一家三口直接往外走,连个眼神都没给他!陆爱平顿时急了:“玲珑!玲珑!你、你别走!你不能走!”

他身形高大,约莫一米九还多,一身腱子肉,不过穿得却破破烂烂,村子里的人都怕他,又因为他一个人住在山脚下的小破屋里,也没人跟他来往,再加上来路不明,是老猎人捡回来的狼孩,根本没人跟他搭话,村里人见着他都跟见了鬼一样,刚才他逮野鸭,知道前头有人,不想跟人见面,才在水草丛里待了那么久,没想到愣是一颗大石头从天而降,差点儿把他脑壳砸出一个包。

她既然跟那男人认识,就说明她也有钱!他现在付不出钱了,她要走也得帮忙结账才行!不然他就把她的事情说出去!

霍青山:……

霍青山那是天生自带大佬气质,搂着玲珑走过来,身后那一票海城大佬也跟着,陆爱平腿都软了:“你你你你你……”

在脑海里找了半天这个人的讯息也没找到,没法把脸跟名字对上号,反正不认识就完事了。不过对方灵魂坚毅甜美,玲珑便有胆子嚣张,叉着腰指向自己没干完的那一片稻田:“你把我吓到了,你得赔我,这样吧,你把这片稻子割了,我就不跟你一般见识。”

“怎么?叫我有事”

然后玲珑就看见了他手里提着的一只野鸭。

她的态度跟一开始相认时截然不同!

霍青山:……

陆爱平就是个傻逼吧,也知道自己才是被涮的那个!他不敢看霍青山,“我、我钱不够结账,你能不能先借我点儿,等我回去还你。”

她还恶人先告状呢:“干嘛呀,这青天白日的人不当当鬼,在里头吓唬谁呢!信不信我打死你!”

玲珑捂嘴娇笑:“用不着这么客气,钱不够而已,我已经帮你通知了你老婆,她很快就会来了。”

她站起身踮起脚尖往里看,正巧与走出来的人面面相觑,吓了她一跳,脚下没站稳,双手在空中招了半天,被那人搂住了腰拽了回来。

如果可以,陆爱平一定会怒吼一声丢雷老母,可是他不敢。

玲珑想都没想,捡起一颗大石头就往里扔,只听一声闷哼,是个人。

“没钱就别打肿脸充胖子,多丢人啊,你说是不是,陆爱平?”玲珑凉凉道,“真以为自己是个香饽饽,勾勾手指头就有女人往你怀里撞?拜托你照照镜子好不好?你当初是怎么对我姐的,你不会以为真的就相安无事了吧?”

干着干着就想发脾气,最后别人都干完了,就剩她没干完,她也不着急,镰刀往地头一扔,自己一人坐在田埂上,瞅着四下无人,正要做手脚,身后突然传来动静,玲珑扭头一瞧,水草丛里似乎有什么大个儿的东西。

陆爱平颤抖着说:“你、你什么意思?”

奈何原主在大家眼里是个勤快麻利的小姑娘,玲珑也只好硬着头皮干活去。

“没什么意思。”

大部分人都是淳朴的,玲珑拿着镰刀很不开心,她白白嫩嫩的,肤如凝脂,这么热的天干这种活那不是找罪受吗?

小狗子掏出手机:“你好陆伯伯,你一路上的陆言陆语,我都给你录下来了,你的老婆跟你养在外头的小情人都会知道,你的单位也会知道,我建议你立刻跟你们家的租客取消合约,因为可能单位分的那套房,你们得退回去了。”

一到地里,便迎来目光无数,毕竟他们家发生了大事,在乡下,这些事传播的很快,谁家打孩子了,谁家两口子拌嘴了,都瞒不过这乡里乡亲。

陆爱平瞳孔骤缩,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家里的事儿的,他隐隐有种大难临头的感觉,但又不甘心,对霍青山说:“你知不知道,你身边这个女人勾引我——”

玲珑怕自己被晒黑,就弄了顶草帽出来戴,刚戴上又想起身后的小狗子,只好又弄了顶小的给他戴上。

霍青山瞥他一眼,“说这话之前,先照镜子?”

傀儡计划宣告失败,人家婶子一片好意,玲珑也不好对人家做什么手脚,只好在中年婶子的帮助下,把小狗子绑到了背上,然后拿了镰刀,这会儿正是割水稻的时候,干得多工分就多,才能吃上饭。

虽然陆爱平年纪比霍青山还小几岁,但俩人站一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霍青山身材高大挺拔男人味十足,是荷尔蒙爆棚的硬汉,陆爱平……年轻时兴许能与霍青山一战,现在的他就是个中年河童,光是那头上缺少的发丝,就已经宣告出局。

玲珑:……我可谢谢您咧!

百味私房菜的账可不是好赖的,人家能在这地段开店,能没点背景?

不过现在的小狗子还是个抱着奶瓶嘬的小婴儿,玲珑头疼地思考着该怎么办,不过没等她思考完毕,隔壁婶子就来了,说是到了上工时间,怕玲珑不会绑孩子所以过来帮忙。

陆爱平老婆一来,她被丢在商场里,找了整个商场的男厕所也没找着陆爱平,结果得知男人跑来请人吃饭来了,这些年她一直管得严,当初陆爱平能抛弃乡下媳妇,现在也就能抛弃她,所以她始终疑神疑鬼,两口子常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但想打架可以,先结账,百味私房菜从来不介意有人在自己店里打架的。

最后原主一头碰死在姐夫家门口,才逼得他们把小狗子收留了,可惜没了小姨,小狗子的性情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他幼时被养父母丢弃,长大后父亲又不想要他,小姨死在他眼前,新家里父亲窝囊无能,继母面甜心苦,他又是乡下来的,跟城里人格格不入,怨恨与自卑,把他变成了一个怪物,最终做出了无法挽回的事,在牢里度过了一生。

反正挂着画摆着的花瓶全是古董,打坏了就赔呗,赔不起就坐牢呗,多大点事儿啊。

已经另外成家的姐夫,妻子霸道专制,将他看得死紧,对他来说,跟记忆中那柔情似水的乡下妻子长得如出一辙的小姨子,便成了他的白月光,他连哄带骗把原主弄到了手,保证会对小狗子好,结果当然是骗人的,他那妻子一发现,他立刻矢口否认自己曾经许下的誓言,原主被妻子找人弄得身败名裂,姐夫也一个屁都没敢放。

这两口子打完了,店里的侍者微笑着送上账单,看到高达七位数的赔偿款,陆爱平老婆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结果这一去之下,生活便翻天覆地的改变了。

陆爱平也傻眼了,问怎么不拦着他们,侍者继续微笑:“您好,顾客是上帝,我们放在大厅的一般都是比较平价的古董,这样的话,顾客也好赔偿呢。”

小狗子五岁的时候,国家恢复了高考,知青们疯狂落泪,十里八乡都是闹离婚的,原主这些年省吃俭用攒了些钱,准备带小狗子去城里找姐夫,姐姐临死前都还叫着姐夫的名字!

好赔偿你老母!

原主最后听从了中年婶子的话,因为她一个人连自己也养不活,只好把小狗子抱养给别人,那户人家一开始对小狗子也是如珠如宝的好,可惜小狗子三岁的时候,那户人家的女人怀上了,这有了自己的小孩,谁愿意再养别人家的孩子?原主不舍得小狗子在养父母家受苦,便将他带了回来,姨甥两个相依为命。

他们家就是把房子车子全卖了也赔不起!

她胳膊上还系着白布条,这是家里有人去世的标志,得绑上三个月才行,小狗子的襁褓上也绑着一条,他还太小了,根本不知道父母意味着什么。

陆爱平万万没想到,就因为自己的一时色心,便引来这么大的麻烦,私房菜馆直接报警,他跟他老婆喜提警察局一日游,这钱是赔也得赔,不赔也得赔,私房菜馆老板可不是好惹的,表面上是正经公民,私底下追债的法子多了去了!

话又说回来,这小狗子好能吃啊,一整瓶奶全都喝光了。

陆爱平不得不把房子车子卖掉,就这还差几十万,他没办法,只能一家人挤在单位分的房子里,结果有人朝他们单位举报他作风问题,单位连查都没查,直接把他跟他老婆全开除了!

作为一条囤囤龙,玲珑要啥有啥,要不是这乡下人多,她家房子又小,她早就弄个傀儡出来干活了,不过没关系,到时候上工的时候就让傀儡去,她才不会下地呢。

说没人背地里搞他他都不信!

婶子走了没多久,床上的小狗子又开始哼哼唧唧,一看就知道是饿了,玲珑打了个响指,摸出一包奶粉跟奶瓶,冲了之后试了试温度,塞进小狗子嘴巴里。小狗子吧唧吧唧吸起奶来,他似乎也知道自己没了亲娘,很好带,平时只有饿了拉了才会哭闹,不然就老老实实躺在床上。

这下单位发的房子也被收回去,陆爱平只能租房子住,找工作也是屡试屡败,连饭都要吃不下了,任性的女儿还天天哭喊要这要那,老婆一生气就要跟他打架,没几天,他养在外头的小情儿带着一堆彪形大汉上门,在租房里到处打砸,又把陆爱平给狠狠打了一顿,值钱的东西全搜罗光,之后扬长而去!

玲珑冲她露出一个笑容:“谢谢婶子。”

他老婆这才知道陆爱平在外面有了人,夫妻俩又是一顿互殴,推搡间陆爱平一个不注意,脚底下踩了块不知哪来的香蕉皮,后脑勺子就砸桌角上了,送到医院时已经断了气。

她见劝不动玲珑,也没再多说,只是跟她讲:“婶子就住你家隔壁,你要是有什么事,就喊婶子一声,婶子别的帮不了你,但帮你带带小狗子,给你做做饭,还是可以的。”

陆爱平老婆被抓了起来,虽然她坚称自己是不小心,但仍然造成了陆爱平的死亡,这一家子鸡飞狗跳,终于彻底划上了句号。

中年婶子听了,叹了口气,虽说这年头知青下乡的多,许多也就在农村扎了根,但有些人家有门路的,还是能把知青接回去的,这接回去的,就没见过回来的,真可惜那绢丫头了,长得水灵又勤快,结果却年纪轻轻便没了命。

小狗子也迎来了他的初中生活。

她对中年婶子道:“谢谢你了婶子,我答应我姐的,要把小狗子好好养大,还有我姐夫,我姐临死都在等他,我得去找他,不能让我姐白死,我得问问他,为啥不回来。”

聪明阳光爱运动的少年谁不喜欢,尤其他还很有正义感,脑瓜子又灵活,一进学校便成了风云人物,小小年纪就有人给他写情书,称呼他为男神,小狗子可苦恼了,太讨人喜欢怎么办?人生太完美怎么办?

玲珑看着床上那瘦巴巴的小婴儿,这年头没什么营养品,条件也差,小婴儿大多都是又黑又瘦,能顺顺当当活下来就不错了,哪儿还敢想别的?

不怎么办,被他爸揍一顿屁股,一切都将迎刃而解。

他走之后,姐姐才知道自己怀了孕,等男人等不来,又没办法联系人家,生孩子的时候难了产,孩子是活了,人却没了,只留下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跟才十六岁的妹妹。

后来长大成人继承家业的霍隽在面对媒体采访时,不止一次地感谢过自己的父母,谢谢他们对自己的爱与教导,才有了今天这样的他,不过如果他爸能够仁慈一点,不要还没到退休年纪就带着他妈全世界到处吃喝玩乐的话,他一定会更爱自己的父母的。

收拾好小娃儿后,小娃儿又睡着了,玲珑家条件还可以,爹妈在的时候日子过得蛮不错的,可惜前两年发大水,两口子抢收,被水给冲走了,找到的时候都泡烂了,这姐妹俩没了爹妈,日子过得逐渐拮据起来。后来姐姐跟队里下乡的知青结了婚,好日子没过几年,那知青得了家里的信走了,愣是再没回来过。

然而霍青山会理他吗?

也是正好,中年婶子在县里有户远方亲戚,四代单传,这一代的男人身子出了点毛病,一直生不出孩子来,就想找户人家抱养一个。中年婶子一想,那玲珑家不是正合适吗?这丫头只有个姐姐,姐姐难产死了,姐夫一去不回,就剩这么个小姑娘跟丁点儿大的毛娃娃,娃娃要是被抱养,小姑娘也能轻快些,以后也不是不认这么亲。

当然不会啊!

中年婶子也是诚心诚意地劝,她一个十六岁的姑娘,没爹妈帮衬,带个孩子,又要下地赚工分,怕不是连自己都难养活。而且先前她姐姐进医院生孩子,还欠了队里十几块钱,这怎么还啊!

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不拿来用,难道要老父亲为他卖命?让他快快乐乐在外面耍?

低头看自己胳膊上系着的一条白布,玲珑头疼得更严重了,幼崽要是稍微大点儿还好说,可是这个看起来也就几个月大,吃喝拉撒都得大人照顾,玲珑光是想,都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那必不可能。

玲珑站在边上看着中年婶子麻利的动作,一阵头疼。不是吧不是吧不是吧,这么个小幼崽,要她照顾?这才刚出生多久啊!

儿子养来就是用的,他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爹,不到年纪,儿子一成年就把全部家业都托付给他,看他对儿子是多么的看重、多么的信任啊!比起那些个有N个老婆N个儿女死后上演抢家产戏码的富豪,难道他的行为不令人感动吗?

她站起来,把床上襁褓里的小婴儿抱起来,小婴儿哇哇大哭,她又不会照顾小孩儿,那中年婶子一边说她,一边主动把孩子接了过去,解开襁褓一看,是拉了。

霍青山半蹲在地,手上拿着相机,镜头里是他数十年如一日漂亮的媳妇,媳妇正对着镜头摆造型,等拍了照片发给儿子看看,让儿子也欣赏欣赏他妈妈的盛世美颜!

玲珑闭着眼睛,她听那中年婶子说了半天,正想回话,突然传来一阵哭声。

不管到了哪里,他们做父母的都想着家里的儿子,美丽的风景拍给他看,美味的食物吃给他瞧,坐游轮的时候还要拍个海天一色的视频,顺便在极光下拥吻——儿子看到了肯定很感动吧!

“玲珑啊,婶子这么说也不是害你,是希望你能好好考虑清楚。婶子给小狗子找的那家人好几代单传,生不出孩子来,小狗子被抱过去,人家指定拿他当亲生的疼。你说说你才十六岁一大姑娘,你带个孩子,你怎么生活?以后你嫁不嫁人?你要不要小孩?你姐一撒手走了,你姐夫又没了消息,你不得为你自己考虑考虑?”

某乎有个问题:有一对格外恩爱的父母是种什么感受?

第990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一)

霍隽:谢邀,没什么感受,除了我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