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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片龙鳞

“……您不知道!那地方!窄的!给分配的宿舍楼,转个身都能碰着人!还开不出多少工资!”长生絮絮叨叨个没完,“要带的班级又多,上的课也多,咱们少爷……怎么撑得起!”

陈秋吾回国后,几乎是马不停蹄的去沪城大学报到,看得出他真是一心想要报效祖国,再艰苦的环境他也能克服。玲珑没去沪城大学看过,但跟着去的长生回来是有无数苦水要吐。

玲珑懒洋洋地剥着葡萄,“为爱发电呗,谁让他是有志青年呢。”

这样一来,乳母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太太在乡下这辈子都不知会不会来沪城,她当然是听少奶奶的比较好!

长生没听懂:“为爱……什么?”

乳母的识相让玲珑的生活品质直线上升!陈秋吾已经成年,早已不需要乳母跟在身边,乳母平日要做的,便是伺候玲珑,相处了几天,她便知道玲珑不是那种会苛责下人的主子,而且只要你真心对她好,她就决不会亏待你。

玲珑瞥他一眼,笑着重复一遍:“为爱发电,有情饮水饱,听懂了没有?你们家少爷自愿的,吃苦使人成长,横竖又不用你住在那儿,你着急什么?”

第951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六)

长生那是替自家少爷委屈呀!反正他觉得就这么个条件跟环境,根本配不上他家少爷!

他心中升腾而起的火焰是那样热烈,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只要一个契机,就能长成参天大树。

陈秋吾跟在后头进来,斥责道:“长生,你又在胡说什么?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不要总是拿外物来衡量我的工作!”

陈秋吾很是不忍坐这样的车,然而他只给钱不坐车,那黄包车夫却又忐忑不已。

“你家少爷有钱,他去当先生又不是为了扬名立万,也不是为了填饱肚皮,纯粹是个人追求,你呀,要论起境界,还是要差你家少爷一大截。”玲珑调侃说。

黄包车夫好不容易等了个活儿,满脸都是喜悦,他穿着打着补丁的粗布背心,露在外头的两只胳膊肌肉结实,一看便是常年干苦力的人。

乳母道:“可不是嘛,长生这傻小子,哪里能跟少爷比!他那脑袋瓜里成天就仨五俩枣儿的,不成气候!没得出息!”

他们选了一家老裁缝店,里头都是如今正流行的衣服款式,陈秋吾财大气粗,但凡是妻子喜欢的全都买下,以助于他大包小包拎着根本没法回家,只好叫了一辆黄包车。

长生被乳母训了,也不敢辩驳,谁叫在场四个人他地位最低呢?不过他是真的替自家少爷委屈。

周围的人行色匆匆,黄包车夫一脸愁苦地蹲在地上等活儿,身着长衫的陈秋吾将妻子的手牵的更紧了一些。

“对了秋吾。”玲珑朝他伸出手,“给我钱,我要用。”

吃完早饭,他牵着她的手在街道上慢慢地走,如今沪城还在朝廷手中,不像其他地方都被军阀分割,不过已经有蛮多洋人了,也不知道等他读完书回来,沪城又会是什么模样,在这个战乱的年代,能好好的活下去对很多人而言都是一种奢侈。

陈秋吾问都没问她要钱做什么:“要多少?”

玲珑尝了小笼包,眼睛一亮,蘸着醋碟都给吃了,陈秋吾愣是一个没吃上。

“嗯……先给个一千大洋吧。”

陈秋吾带她到沪城最出名的一家早茶馆,点了三笼蟹黄小笼包,又要了豆浆油条并酱瓜,都是沪城本地人爱吃的,这蟹黄小笼包价格不菲,普通人家可吃不起,也就是陈家有钱。

此话一出,乳母与长生齐齐看过来,一千大洋?够再买个陈公馆了!

玲珑听到吃的便开心,她只带了两身衣服,今日出门穿得也是老式衣裙,不过这丝毫无损于她惊人的美貌。

但他们家少爷愣是什么也没说,直接写了支票递过去,甚至宠溺道:“都说了把钱都给你管着,你又不肯,却又伸手问我要,都在你手里,你想做什么做什么便是。”

两人在床上闹作一团,最后陈秋吾把小妻子压在身下,两人面颊贴得极近,他甚至能看到她小脸儿上嫩生生的细细的茸毛,仿佛吹弹可破的一只蜜桃,茸茸的惹人怜爱,立时便有了反应,虽然她才十五岁,可却发育的很好,陈秋吾生怕自己做错事,连忙起身,轻咳道:“快起来梳洗,带你去吃沪城最有名的蟹黄小笼包。”

玲珑笑眯眯道:“那哪儿能行呢,我给你管钱,那这陈公馆上上下下的琐事就都还得我来,我才不受那个罪。”

“是啊。”陈秋吾颔首,“可是小懒猪一直不起床,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陈秋吾失笑,让乳母跟长生下去,两人带上房门,分别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震惊之色,但谁也没说话,毕竟这是主子们的事儿,乳母也是不会写信告诉陈太太的,太太知道了,也许要责备少爷少奶奶,可她能捞着什么好?最后不还是要在陈公馆伺候?与其费力不讨好,还不如直接站在少爷少奶奶这一头。

玲珑看了两眼便失了兴致,她打个呵欠。“不是说今天要带我出门买新衣服吗?”

陈秋吾是学历史的,在沪城大学自然也教历史,他忙于上班,便不可能全天陪伴小妻子,玲珑在家里做些什么,他也全然不知。总之只要她安全,那做什么都可以。

玲珑咕哝着在被子里拱啊拱的,拱到陈秋吾身上,他笑呵呵地抱住她,让她的小脑袋倚着自己的肩头,一起看书。

只有乳母跟长寿知道,他们家少奶奶是个做大事的!

陈秋吾被那小手摸得一个激灵,连忙放下书,隔着睡袍抓住不安分的小爪子,低头含笑看向小妻子:“醒了?”

她居然一声不吭买下了一家报社!

一只小手偷偷从被子里钻进他睡袍中,一路往上偷袭,陈秋吾虽然是个文人,但平时很挺注意锻炼,身上有一层薄薄的肌肉,听说他还在国外跟一个擅长空手道的东瀛人学习,武力值也不差。

这一千大洋虽然也是一笔巨款,可要买在沪城买个小洋楼还成,要买报社,那是万万不够的,偏偏少奶奶有本事,愣是拿这一千大洋当本钱,只用了一个月,便翻了一百倍,到手了十万大洋!全程跟在玲珑身边的乳母与长寿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最可怕的是什么,最可怕的是少奶奶这还不够,财大气粗的买下了《沪城日报》,又买了几个工厂,广招工人,看得自以为已经见过许多世面的乳母跟长寿瑟瑟发抖。

船票是时间是两日后,第二日上午,玲珑在卧室醒来,陈秋吾戴着银链眼镜,穿着睡袍,坐在床头看书,气质温文,俊美无俦,实在是让人食指大动。

少爷给的那一千大洋,倘若给他们,他们连银行都不放心存,只会找个隐蔽的地方挖个坑埋起来,做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符号,但在少奶奶手里,愣是钱生钱,生不尽用不完!你说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赚钱原来是如此容易的一件事吗?那沪城街上怎么还有那么多穷苦的工人,为了一个大洋跑老远的黄包车夫,码头上搬货搬到卸力的脚夫?

一离开陈家,玲珑迅速原形毕露,当然她在陈秋吾跟前早已露的差不多了,娇气任性脾气还大,偏偏就是叫人没法对着她生气,比如陈秋吾,就觉得自己的小妻子连发脾气都非常可爱鲜活,他本身就是性格很好的人,如今更是能包容,玲珑都没见过他发怒。

兴许这就是人跟人之间的不同罢!

又不会掉块肉。

除却几个核心人物,并没有人知道奄奄一息的《沪城日报》已经易了主,也没人知道有人大手笔买下了几座药厂与工厂,并且迅速开展了生产线,但这几座厂子的开业,给予了沪城许许多多拮据清苦连吃饱饭都是问题的人家活路。

玲珑已经懒得说话了,反正这些人都觉得她得照顾陈秋吾,那就让她们这么以为好了。

玲珑只负责计划不负责出头,她肯动脑子已经是了不得,还敢让她来回跑那简直就是做梦,因此在每天去沪城大学任教的陈秋吾跟长生看来,她便是每日待在家中闲坐,偶尔出去逛一逛,满是闲情逸致的小妇人。

三年未归的先生回来了,整个陈公馆的下人都忙活起来,他们都是家生子,陈太太又持家有道,守在陈公馆的是打小跟在陈秋吾身边伺候的乳母,也姓陈,忠心耿耿,陈秋吾便是她奶大的,见了陈秋吾,又见了玲珑,喜不自胜,听说少爷要带着少奶奶去留学,她点头:“那是应该的,夫妻两人怎么能分开?有少奶奶在身边,少爷才有人照顾呢!”

长生用羡慕的口吻跟长寿说的时候,发现他兄弟正用一种一言难尽的眼光瞅着他,顿时愣了:“干啥。你这是啥眼神?难道我说的不对?你难道不羡慕少奶奶的生活?”

陈秋吾曾在沪城读书,陈家不缺钱,陈太太怕儿子受委屈,愣是在沪城给他买了一栋房子,还派了下人。陈秋吾去国外留学后,小洋楼里便只有下人住着,他准备在沪城带着小妻子,为她采买一些新衣服与用具,毕竟国外可没有卖中式衣裙的地方。

长寿觉得少奶奶有句话说得对,不与夏虫语冰,他摇摇头,不想理他兄弟这个井底之外,抬腿走了。

这对他们而言只是一桩微不足道的小事。

长生:?

“我知道呀,我又没说你什么。”虽然只成亲了半个多月,但两人实在是合得来,早已亲昵无比。

怎么他兄弟就开始嫌弃他了?

陈秋吾连忙表忠心:“可我心中仅你一个。”

陈秋吾每日除了给人上课,传道受业之外,空闲之余都在爬格子,买了那种方方正正的格子纸写东西。他胸怀天下,又见多识广,往往一针见血,然而这样的文章,怎么说呢,在这个人人自危的时代,在这个人人混沌的年头,没多少人能静得下心来看,而且陈秋吾的文章太过辛辣犀利,与他这个人温润宽厚的外表截然不同,沪城的几家报社,更愿意登一些招工广告及香艳传闻,忧国忧民?不存在的。

玲珑伸手拍拍陈秋吾的俊脸:“哦,那也是你曾经的妻子人选,差一点儿你俩就成了。”

没看到忧国忧民的《沪城日报》是怎么凉了的吗?

都是镇子上比较出名的富裕人家,也算是门当户对。

如今沪城已经隶属于北方大军阀王家管辖,而王家人的做派,实在是令人不敢苟同,先不说他们那乱糟糟的一大家子,光是那王大帅,便有个特殊至极的爱好,特殊到想讨好他的人都能做出说不得的腌臜事儿来谄媚逢迎——他好人妻!

因为隔得比较远,而且新娘子又戴着盖头,反正是看不清对方长什么样子的,驾驶马车的车夫见少爷少奶奶对这喜事很有兴趣,便驾着马车靠近,顺势问了围观的路人几句,而后回话:“少爷,少奶奶,是高家的姑娘,嫁到胡家去了。”

那些不愿意从的,丈夫被打死,妻子被霸占,他又跋扈蛮横,不仅强占人家妻子,还玩过就丢。至于那些个主动送上美貌妻子讨好的,他便睡,睡过也不收入帅府,而是给对方男人点好处就算完了,说句不好听的,简直就是连狎妓都舍不得出钱,要白占便宜的那种人!

“好像是有人家在办喜事。”陈秋吾把下巴搁在她头顶上也往外看。

《沪城日报》就是因为刊登了一篇讽刺他的文章而遭到打压,报社老板走投无路只好贱卖,玲珑便是趁机捡漏。不过她买了报社后并没有立刻重新开业,而是先弄了厂子,让厂子走上正规。

凯尔斯特并不是一个国家,而是陈秋吾所读书的国家的首都,听说那里的街道种满了浪漫的梧桐树,非常漂亮。

除却药厂外,还有印刷厂、服装厂、食品厂等等,她最不缺的便是钱,因此对赚钱没什么兴趣,不把赚钱当目标,弄这些纯粹是为了玩,勉强也算是为了陈秋吾吧。

“外面怎么这么热闹呀。”玲珑好奇地掀开车帘往外看,他们现在是要坐马车去沪城,再从沪城坐船,辗转周折,约莫得一个月,才能去到凯尔斯特。

见《沪城日报》都遭到如此下场,其他报社更加不敢多说话,毕竟谁也不想丢掉饭碗。

不过她再担心也没用,送陈秋吾夫妻离开那天,严太太跟陈太太坐在一起抹了好久的眼泪。

据说那王大帅本身只是个小兵,前身还是末代王爷的手下,前朝倾覆,他率领一群人投奔了当时的土匪头子,后来那土匪头子与人火拼死了,他便顺理成章接收了对方的人——顺便还接收了土匪头子的姨娘跟几个女儿,要说这人别的本事没有,落井下石翻脸无情是一流,今儿个跟你结盟,明儿就能背后捅你一刀,没脸没皮,油滑狡诈,偏偏还有一副好气运,愣是没吃过什么大亏,俨然已成北方霸主。

无非是要玲珑做好一个妻子的职责,照顾好自己的夫君,早点怀上孩子地位才能稳固,到外面不能大手大脚云云,严太太尤为担心,女儿看起来温柔婉约的,在别人面前可能装了,然而在家里什么德性她最清楚,真怕女婿到时候接受不了这刺激。

瞧那德性,像是想复辟王朝,自己当皇帝呢。

于是严太太也嘱咐了一番,还嘱咐的跟陈太太大差不离。

这样的人自然不用希望他能有什么民族气节,他甚至还跟东瀛人合作,用普通人的血肉之躯去建铁路——听着利国利民是吧?其实一个大洋都不给,每天给一碗清的见底的饭,便要人拼命干活,有人累死了腐烂生蛆直接丢掉,天热出了瘟疫,二话不说便把所有工人召集起来屠杀完毕,再一把火把站子给烧掉,这样便不会传播开来,可以说是相当无情无义的东瀛人走狗。

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着了,到底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哪有不疼的呢?

靠着这份脸皮跟狠劲儿,王大帅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东瀛人提供给他武器军需,他便靠着这个作威作福。

临走之前,严太太抹着眼泪,悄悄给玲珑塞了一个小包,小包里是严太太这些年攒的私房钱,她一点也没留,全给了玲珑。

且他好大喜功,不喜欢听人批评自己,谁敢批评他他就要谁的命,小心眼的不行。

在陈太太看来,那就是这个小儿媳特别懂事乖巧,她拉着玲珑的手嘱咐了一大堆,比如说要好好照顾秋吾呀,要早点怀上身孕呀,不要让秋吾有后顾之忧呀……玲珑全程嗯嗯嗯点头,答应的可爽快了,反正口头答应又不会少块肉。

说他令人作呕,一点都不夸张。

既然决定要一同出国,那肯定要准备不少东西,玲珑很乖的没有带太多,因为这些老式衣裙说实话,她已经穿腻了,陈家家大业大,严家也很有钱,再不济她自己还有数不清的宝贝呢,何必带这些累赘去?

这人几乎集齐了人性中最恶劣最肮脏的一面,浑身上下找不到一个闪光点,活着就是为了享乐,享乐就要压迫别人。

陈秋吾忍不住灿然一笑,将她搂进怀里,在她白嫩的额头上烙下一吻!

沪城这地方交通方便,洋人很多,因此管制稍微松懈些,一等洋人二等军阀三等富人下贱平民这话可不是说假的,只要你是洋人,你就能在沪城享受最高待遇,哪怕你看上个姑娘,青天白日把她拖进巷子里强奸了,那群糊涂虫警察也不会判罪,反倒要责怪那女人不检点。

“我对外面的世界,也是很好奇的。”她被他牵着手还蹦蹦跳跳,哪怕穿着古朴的衣裙,也仍然不掩天真鲜活,“只要你带着我,去哪里都可以呀。”

好端端的不在家里待着非要出门招惹男人,简直就是活该,一天天的净知道给他们找麻烦!

答应的太爽快,陈秋吾反倒有点不敢信了。

这也是为什么陈秋吾要买车,而且玲珑出门一定要身手好的长寿跟着的原因。

玲珑笑起来:“好啊。”

他并不是不许妻子抛头露面,而是担心她的安危。

他握住玲珑的手:“也许以后我不能有很多时间来陪伴你,但我可以向你发誓,永远对你忠诚,玲珑,我希望我们能够一起成长,一起携手走过以后的几十年人生,无论风雨,都并肩前行。”

王大帅这一通恶心至极的操作,吓到了一些人,却也让一些人心中的愤怒更加旺盛。

因为他还有一个学期的书要读,所以在家其实待不久,他知道这样对她来说,贸然的背井离乡可能会很不舒适,但他仍然希望她能跟他一起走,读完这学期的书,他决定回去沪城,因为沪城大学向他发出了邀请,希望他学成归国后能到沪城大学任教,为更多的有志青年指明方向。

这日陈秋吾到了学校,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位比他略大的老师,小声跟他说:“听说了吗陈老师,《沪城日报》又要开了!”

他伸手把她从地上拉起来,一边牵着她的小手往回走,一边跟她说着自己接下来的计划。

陈秋吾最近爬格子颇有成果,奈何寄出去的稿子都石沉大海,有的报社愿意回信,也暗示的很隐蔽,就是……你别写了,写成这样给你刊登出去,你要遭殃,咱们报社也要遭殃!好好写点才子佳人的东西不好么,读者看得开心,上头也没人怪罪,这谁头上悬着把刀,日子也轻快不起来不是?

“出来了。”

陈秋吾非常厌恶王大帅,他的文字与本人的性格几乎完全相反,字字句句都透着嘲讽,攻击性极强,稿子写了登不出去,他心里也很着急,听这位老师说《沪城日报》重开,立刻问道:“先前不是说已经破产了,被打压的无人敢买?这买方是何人?”

陈秋吾与母亲说完话,出去便瞧见玲珑蹲在地上戳蚂蚁玩,跟个小孩子似的,他笑着走过去,轻轻在她背后拍了一拍,她仰起头看他,“你出来啦。”

“这倒是不知道,但新的老板很是厚道,把《沪城日报》的员工都留了下来!”

半晌,她叹了口气:“你心里有数就成,娘年纪也大了,只希望有生之年还能抱上孙子。”

陈秋吾听了,暗暗记在心里,打算再投稿去试一试。

陈秋吾见母亲生气,又连忙哄,陈太太心里百味杂陈,心知儿子也是退让了许多,否则以他对包办婚姻的反感,不可能听从她的在乡下成亲。

他不缺才华也不缺志气,只缺这么一个平台。

陈太太觉得怎么说儿子都不听自己的,也生气:“那你自己想办法得了!别再来找我,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又有一个老师过来问:“陈老师,咱们做同事都这样久了,还不曾去你家中拜访,你是不是也该招待招待我们啊?”

“娘。”陈秋吾沉声唤,“这样的话不要再提了,我是倡导一夫一妻制的。”

陈秋吾拱手道:“这是我礼数不周了。”

陈太太一方面为儿子的温柔感动,一边又止不住着急:“可你今年都二十二了……你等你媳妇五年,你都二十七了!那要不,要不娘给你再抬个姨娘——”

下午回家后,他便跟玲珑说了这个周末要宴请同事的消息,她很随意的点点头:“可以啊,你高兴就好。”

“我在国外对医学颇有兴趣,曾去旁听过一个学期。”陈秋吾柔声对母亲道,“女子未满二十岁,身体发育都不算成熟,她还太小了,我想再等等。”

他见她兴致缺缺,躺在床上侧着身翻看不知什么东西,好奇靠近捡起一张:“你在看报纸?”

陈太太瞬间愣住了。

“是啊。”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她当然要把其他家的报纸都看一遍,“沪城的报纸销量还算可以,不过想赚大钱估计是不可能了。”

陈秋吾温柔地望着她:“可是我听乳母说过,娘生我的时候大出血,险些挺不过来,后来更是在床上躺了大半年才好转,我是娘的儿子,我心疼娘,但我能为您做的不多,不想再有别的女子承受娘这样的痛苦,那样的话,就好像我也帮到了娘一样。”

陈秋吾随意翻了下手上的《金秋晚报》,上头全是些不知所云不痛不痒的东西,甚至还有对王大帅的歌功颂德,这可真是“商女不知亡国恨”了,他越看越气,尤其是在看到居然有人在夸赞东瀛人建铁路是对他们华夏人的帮助,以至于感激涕零,气得是火冒三丈:“这群蠢货!狼子野心都看不出来!还写得什么文章!干脆回家刨地去算了!”

陈太太忍着气,准备听陈秋吾能说出什么玩意儿来,等她听陈秋吾说现在不圆房是因为新娘子年纪太小时,整个人都惊呆了:“你在说什么浑话!十五岁已经及笄了,年纪还小?那十三四岁嫁人的也比比皆是!我十五岁的时候已经生下你了!”

玲珑甚少看到他发火,还颇觉新奇,伸手戳戳他:“你生气啦?”

他搂住母亲的肩膀,与母亲并肩而坐:“您先别生气,听我说。”

怕自己的怒火吓到小妻子,陈秋吾努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在玲珑身边坐下,搂着她的肩膀,愈发坚定了要向《沪城日报》投稿的决心。“日后你出门,切记不可以让长寿离你太远,知道么?”

陈秋吾:……

她太美了,他总是忍不住要担心。

“我不听!”陈太太气得不要不要的,“你,现在,立刻,马上!去给我圆房!”

“我不爱出门的。”玲珑说,“你放心好了,不会有人敢对我做什么,我很机灵的。”

陈秋吾苦笑:“娘,您先听我讲。”

机灵他是知道,但遇到那些个没良心的东西,她的机灵又怎么够看?

陈太太恨不得抄起鸡毛掸子抽他一顿:“为何?你还是不满意这桩婚事?可你不是已经答应了?既然成了亲,便好好履行你身为丈夫的职责!有你这样的吗!”

这样到了周末,一大早陈秋吾便早早起床,还将赖床的小妻子也给挖出柔软的被窝,她跟没有骨头般在他怀里,小脑袋往后仰,露出一截雪白修长的颈项,白白嫩嫩的,看得陈秋吾很想咬一口。

陈秋吾老实回答:“并未。”

他也真这么做了,牙齿啃着细嫩的脖子,玲珑被他啃得痒痒,终于不再睡,而是被他拉起来梳洗打扮。

玲珑一出去,陈太太便拍了桌:“你给我说清楚!昨儿新婚之夜,你与你媳妇圆房了没有?!”

陈秋吾自在沪城大学任教后便穿西裤衬衫,因他生得清俊,气质高雅,谈吐斯文,在学生中人气很高,简直是沪城大学所有女学生的梦中情人。这会儿新思想正在冲击,许多人都没弄明白,便天天听人喊什么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口号,陈秋吾还有同事突然“觉醒”,爱上了年轻的女学生,愤而要跟原配离婚。

接下来陈太太甚至忘了要让儿子儿媳叩头,她先让玲珑出去,面上带着极度忍耐的笑,说是有话要同陈秋吾说。

所以那些报纸上,也有不小一份篇幅专门用来登离婚通告。

陈太太忍着恼怒,毕竟新婚第一天,不好给小儿媳难看。她先是受了玲珑奉过来的茶,抿了一口,然后把自己准备好的玉镯子套到小儿媳雪白的腕子上,手指触碰到少女的肌肤,柔嫩清凉,宛如上好的绸缎,她儿子到底是怎么做到无动于衷的?!

陈秋吾生得好,又学贯中西,爱慕他的女子只多不少,许多大胆的甚至直接表白,奈何他不为所动,跟异性很注重保持距离,别人问他,他便说家中已有爱妻。

你说你既然答应了要成亲,又怎么不肯碰自己妻子?

在有心人耳朵里,“爱”字自然而然被忽略了,只剩下那个“妻”字,因此想破坏他家庭的还不少呢!陈老师对此自然是严防死守,从不与女学生或是女同事走得过劲——就怕有什么流言蜚语传出来,他行得正坐得直,便不希望小妻子听到自己的不好。

陈太太先是看了眼玲珑,小儿媳生得人比花娇,怎么看怎么青春美貌,她这儿子难道是柳下惠转世不成?这样一个小妻子,都能忍着不碰?她倒是没想过是玲珑不贞,毕竟严家家教严谨,姑娘养在深闺无法与外男接触,且去打扫的妈妈也说了,床上只是被子乱了些,其他都是好好的,没有叫水也没有什么味儿,可见问题是出在她这儿子身上!

因此这次请人来家中赴宴,也只请了同事,女老师只有两位,学生一个没有。

陈秋吾纳闷道:“娘,您怎么了?”

陈秋吾始终认为老师与学生之间不应该太过亲密,尤其是异性,更应该主动避嫌。

现在好不容易让他回来成亲,陈太太是翘首期盼陈秋吾能留个后,结果却听说昨儿晚上那元帕干干净净的,登时变了脸色,她先一步得的消息,因此当儿子儿媳到来时,陈太太抿着嘴,一丝笑意也无。

不过他这种思想,其他人是没有的,比如说今天同样来家中做客的一位姓杨的男同事,前几天刚刚单方面登报离婚。据说老家的妻子已经给他生了一双儿女,他仍然说离婚就离婚,并且很快与一位女学生陷入爱河,成天写些酸了吧唧的情诗,可能是因为陈秋吾学问最高,又留过洋,杨老师还特别喜欢找陈秋吾切磋讨论,每次写完情诗,都要让陈秋吾给他参谋参谋。

奈何实在是拗不过陈秋吾,最终还是让他去了,结果陈秋吾心愈发的大,居然还要出国留学,陈太太再不乐意也没用。

搞得陈秋吾苦不堪言。

陈家家大业大,光是从陈秋吾的院子走到陈太太的院子就要好一会儿,陈秋吾幼年丧父,家中又仅有他一个独苗,因此可以想见陈太太有多么宝贝和紧张他,五年前陈秋吾提出去沪城读书,陈太太便百般舍不得,儿子不在身边,她免不了惦念,他一人远在沪城,她想照顾都照顾不了,怎么愿意?

今日杨老师也来了,大家都知道陈秋吾家境不错,每日车接车送,穿戴也都不凡,听说他在沪城有房子,这倒也正常,杨老师在沪城也有房子,可惜是在居民区,而且是两室一厅,隔音效果也特别差。

她也不敢自己做主,连忙命人去通知太太

陈秋吾家就不一样了,光是这小洋楼,就能甩其他人几条街去!

小两口起来梳洗完毕出发后,前来收拾的妈妈对着那干干净净的帕子哑口无言,被窝倒是乱糟糟的,可见两人昨晚也不是什么都没干,那这帕子怎么回事?竟是一点痕迹都没有?

杨老师不由得叹息:“陈老师啊,真是可惜了,这样美妙的地方,正适宜红袖添香佳人为伴,你却将糟糠之妻带在身边,包办婚姻为你带来的痛苦难道还不够多么?”

陈太太在这些事儿上还是很固执、很讲规矩的。

他推己及人,认为陈秋吾的妻子也如自己妻子那般,是个粗鄙不文连大字都不识得一个的乡下妇人,夫妻之间根本没有共同语言,以至于共处一个屋檐下都觉得煎熬,日子过得没滋没味,离婚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难道要一直拖下去?

陈秋吾没想过自己会与母亲选中的妻子如此情投意合,哪怕她很多事情都不懂,他也不觉得烦,只想带她出去看看更广阔的的天地,早晨下人在外头催着,说是要去给太太敬茶,可不能误了时辰。

陈秋吾:“……我并不痛苦,相反,我很幸福。”

他们哪里知道,大少爷跟少奶奶非但没行那云雨之事,大少爷还给少奶奶讲了一宿的童话故事,都是他在国外读到的,玲珑听着听着便睡着了,整个人都滚到了陈秋吾怀里,次日一早,两人倒是抱在一起醒来的。

杨老师用那种兄弟你别说了我都懂你看我眼神待会儿我绝对不给你丢面而的表情看着陈秋吾,陈秋吾摇头,问来迎的乳母:“太太呢?”

两人一夜睡到天明,外头下人们候了一夜也不见里头少爷少奶奶叫水,这通人事的不由面面相觑,心说这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呢?难道大少爷不懂怎么干那事儿?

“太太在楼上呢。”乳母笑着回答,“先生这是带同事们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既然他说交给他,那玲珑便放心了,打了个呵欠,卷起半边被子滚进被窝:“那我睡啦。”

因为陈公馆是陈秋吾主人,所以在他上班后,下人们便都改口叫他先生,叫玲珑太太,称呼陈家太太为老太太了,现在提起太太,说的都是玲珑。

他摸着玲珑乌黑的长发:“别怕,我会处理。”

“我上去看看。”

陈秋吾正想问什么怎么办,便看见她摸出一块雪白的帕子,登时就把陈秋吾看得耳根发烫。他自然知道这是什么,虽然洁身自好,可并不代表他不通男女之事,母亲叮嘱过,这帕子是用来记录新妇贞洁的,想到这里,陈秋吾道:“其实女子的第一次,并不是都会流血,只是大部分女子嫁人太早,身体尚未发育完全,男方又难免粗鲁不懂,伤了她们,才会这样。”

他回头对诸位同事说:“各位先品茶,我上楼一下,很快回来。”

“那这个怎么办?”

乳母给几位客人倒茶,今日来了两名女老师七名男老师,人还是蛮多的,不过陈公馆的餐桌坐得下,一大早起来厨子就开始忙活。

陈秋吾被她的亲昵弄得面红耳赤,好半晌才冷静下来:“你应该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就会明白我说得是真是假了,对与错,不该是我灌输给你的概念,应该是你自己的判断才对。”

陈秋吾上了楼,推开卧室的门:“玲珑?”

玲珑哦了一声,爬起来趴在他身上,两只手垫着下巴好奇地问:“为什么呢?很多人都是这个年纪嫁人生子的呀,我娘说,等过了十五就是老姑娘了,到时候嫁不出去,被人笑话死。”

她正坐在梳妆台前打扮,已经到了最后一步,听见陈秋吾的声音回头看他,两边小巧的耳朵上,一边戴着珍珠耳环,一边还空着。陈秋吾走过去,很自然地接过玲珑手中的耳环,替她戴上,然后说:“真好看。”

怕小妻子以为自己嫌弃她,他又跟她解释:“你年纪太小,我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听老师说,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最好是不要嫁人生子,因为对身体伤害太大了。”

她是很喜欢被人夸美丽的,陈秋吾这样捧场,她忍不住噘起嘴想亲他一下。

他起身去到净室梳洗,男人洗澡普遍比较快,洗完澡回来上床,陈秋吾吹灭了灯,躺在床上,再没其他动作。

虽然已经抹了口脂,但陈秋吾不介意,吧唧一口亲在她红嘟嘟的唇瓣上,然后把她打横抱起来:“今天怎么打扮的这么漂亮,我要吃醋了,我平时回家,你都没有这样细心打扮过。”

玲珑爬上床,踹掉两只小鞋子,陈秋吾注意到她果然生了一双天足,粉嫩雪白,虽然没裹小脚,却也不及他手掌大,看起来精致小巧,十分可爱。

玲珑说:“我不能输呀,听说今天还有两个女老师也来。”

玲珑洗完澡走出来,热气蒸腾的小脸儿愈发粉白如玉,虽然年岁尚小,却已展现出惊人的美貌。陈秋吾望着她,嘴角含着笑容:“刚才不是说累了吗?累了便先睡吧。”

陈秋吾连忙道:“我与她们不熟悉,只是坐同一个办公室。”

说是半生不熟都是委婉的,除了饺子皮煮熟了之外里面的肉馅儿都是冷的,鬼才吃呢。

求生欲相当强。

她嘴巴挑得很,便是陈秋吾不制止,那半生不熟的饺子她也不会多吃的。

“那你抱我下去。”

毕竟陈太太不在,大少爷最大,因此那妈妈也不敢多说,玲珑便顺利逃过一劫。

陈秋吾道:“好。”

新婚夫妻聊得很是投入,下人们见状,也缓缓退了出去,两人把一桌子食物都吃个精光,才让人备水洗澡,玲珑先洗,因为她今日还上妆了,床褥下挺多的花生红枣莲子,趁着玲珑洗澡的功夫,陈秋吾都给收拾了出来,不然睡在上面可不舒服。刚才妈妈还端来一份半生不熟的水饺要喂给玲珑吃,陈秋吾看得脸差点绿了,那半生不熟的东西吃进去又不卫生又不美味,太折腾人了。

说是这样说,抱到了卧室门口,她还是挣扎着下来了,仔细抚平自己身上旗袍的每一寸皱褶,摸了摸纤细的腰肢,又顺了顺发髻,确定簪子没有掉,这才嗔怪地瞧了陈秋吾一眼:“这么抱,也不怕我走光!”

陈秋吾笑出声:“好的,我会努力赚钱的。”

她的旗袍可是开高叉的。

“那你得好好赚钱啊。”她语重心长道,“多赚点钱才能办得起很好的婚礼。”

陈秋吾不满地看着开到大腿的高叉,两条美腿行走间若隐若现,美不胜收,他自己都看不够,怎么能给别人看?

陈秋吾说:“挺贵的。”

奈何管束妻子的妆扮,在他看来是件非常错误的事,她有权利展现自己的美丽,所以这点酸味儿也只能陈秋吾自己品味了。

“真的吗?”玲珑歪着脑袋,“贵吗?”

楼下乳母上了茶便去了厨房帮忙,长生长寿也在里头,中午十几个人吃饭,这可不是个小工程。见没有他人,老师们纷纷开始聊天:“你看这陈老师,是真心疼妻子啊,还是做给我们看的?”

“如果你愿意,以后我们可以再办一次西式婚礼。”陈秋吾笑着说,“到时候不穿红色,穿白色的婚纱,婚纱你知道吗?很漂亮的,我觉得你穿上肯定非常美丽。”

问这话的人实在是不懂,陈老师这样年轻有为,为何要吊死在一个乡下妇人身上。

还有那一身繁复的嫁衣,走起路来累得够呛,陈太太坚持要中式婚礼,繁文缛节还一大堆,严太太觉得陈太太说得有道理,两边家长都这么认为,陈秋吾跟玲珑能说什么?总不能把人摁倒告诉他们不行吧?

第952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七)

“累死了。”玲珑毫不客气地说,“你是不知道那凤冠有多重, 我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要被坠下来了。”

立刻便有女老师反驳:“陈老师怎么可能做这种事,他可不像那些沽名钓誉的人,两边都想讨好,你可曾见过他在学校与哪个女学生暧昧过么!”

“不需要了。”陈秋吾在她对面坐下, 见她吃得香, 自己也拿起一块糕点咬一口, 味道其实还是那个味道, 但可能是看到她吃得开心,连带着陈秋吾也觉得这糕点似乎比平日里更加美味。“你累不累?”

这倒是没有,无论在谁眼里,陈秋吾都是担当得起君子二字的男人,女老师与女学生们对于陈秋吾自然是推崇备至,但同性们心中便不免有些猜测,都是男人,都知道男人的劣根性,真能有人守着乡下妻子不动烦心?要知道沪城大学里有多少年轻美丽的女学生!她们鲜活、青春、纯洁,对爱情充满了向往与期盼,往往会因为崇拜而迷恋上自己的老师,这也是为何屡屡出现师生恋的缘故。

“你来啦。”玲珑咬着糕点, “外面不需要你了么?”

被堵了一句的恰好是那位抛妻弃子娶了新的小娇妻的杨老师,面上顿时露出几分尴尬,正想再说点什么,却听见楼上有动静,众人不约而同地朝楼上看去,只见平日里在学校谨慎清贵,从不与异性亲密接触的陈秋吾,此时正牵着一个美貌女子的手,两人缓缓步下楼梯。

大家伙儿小心翼翼抬眼一瞧,发觉陈秋吾面色柔和, 不见丝毫嫌弃, 反倒透出温柔色彩来,便知道自家大少爷肯定是对少奶奶满意得紧,想想也是,年少慕艾, 这样的美人,便是没缠足又如何?只要少爷喜欢,旁人就不能多说什么。

如今西式服装与餐饮流行,作为大学生,女学生们是最容易受到影响的人,她们大多喜欢穿连衣裙,对待老式衣裙,甚至是旗袍,都充满了反叛与抵制,认为这都是封建糟粕,向西洋人学习才是正确的选择。

边上的陈家下人都不怎么敢说话,事实上从玲珑把盖头掀了开始他们被少奶奶这副豪放的吃相给吓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得亏是留过学的大少爷,换作太太不知道怎么数落呢。

但陈秋吾的妻子就穿了一件墨绿色缠枝绣花锦缎旗袍。

陈秋吾费尽千辛万苦总算是从前头宾客那回来, 一进新房,便看见他的新婚小妻子正吃吃喝喝个不停。他忍不住笑起来,不知为何, 看到她吃得这样香, 自己也被勾起了食欲。

这颜色按理说得上了年纪的才压得住,譬如大家太太之类,陈妻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可能连二十岁都没有,这也难怪,毕竟乡下女子成亲都早,超过十六都要成没人要的老姑娘,但这么年轻的太太,不仅没有被这墨绿色的旗袍压住显得老气,反而是这颜色愈发衬托出她一身冰肌玉骨,肤若凝脂,眉眼流转间,便是千古大家也画不出这样的风华春景,极美,美的令人看到她,无论男女都要自惭形秽,觉着自己出现在她跟前,那都是对她的侮辱。

第950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五)

且她看起来也不是那种唯唯诺诺大字不识的姑娘,陈秋吾几次三番在办公室说自己的妻子才貌双全,奈何大家都认为他是在给自己挽尊,面上信了,心中还是轻视,可这一照面,连话都不用讲,自己便轻视起自己来了!

陈秋吾心思细腻温柔,让人送来的都是好入口的食物,玲珑舀了一个小馄饨送进嘴里,弹牙的吓人瞬间迸发出惊人的鲜香,她满足地眯起眼睛,将一小碗馄饨吃得干干净净,又看上了边上的一摞绿豆糕。

总觉得在这样的人眼前说话,都破坏了美好的空气。

新房里只剩下自己人,玲珑立刻掀开了盖头丢到一边,抓起繁复的喜服离开床,坐到了桌前。

若是这样的妻子,难怪陈老师要如此小心爱护,谁得了这样的佳人,不会爱她如至宝呢?

他走之前交代了新房里的下人,让他们送了些食物进去,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吃。

玲珑待客,得看她心意来,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傲慢,偏偏被她视线扫过的人,就跟那鹌鹑一样,忍不住想要低头瞧瞧自己是否体面,是否在人家面前露了怯,她身上那种高贵与气势毫不掩饰,场面顿时变得有些古怪,旁观的陈秋吾觉着,自己的小妻子有点像是校长……不,同事他们见到校长的时候,也不见这样惧怕呢!

但出去敬酒还是要的,陈家宗族大,族人也多,许多长辈都得敬着。毕竟他日后不在家中,母亲有什么事还得仰仗族人帮助。

他是跟玲珑在一起久了,受到她身上龙息浸润,第一次见面时她对他又没有敌意,才不知道真正第一次见到她的人,第一时间不是惊艳于她的美丽,而是畏惧于她身上的气质。

不过在闹洞房上,陈秋吾很坚持地拒绝了,什么新郎新娘吃同一个苹果,新郎摸黑脱掉新娘子喜服之类的玩法他通通不乐意,哪怕旁人笑话他玩不起他也不在意,反正不许闹洞房。

大部分人见色心喜,可对玲珑,他们大多不敢,因为畏惧与臣服刻在了骨子里。

两人到了陈家,拜了天地,陈太太总算是完成了一桩夙愿,以后再不用担心儿子不成亲了,她很庆幸当初阴差阳错选了个没有缠足的儿媳妇,否则以儿子这性格,还不一定这么爽快的答应婚事呢!

因此玲珑愣是一句话也没说,单是靠着露面,便让这群先前还在热议“陈老师爱妻是真是假”“如何忍受糟糠妻”“乡下女人粗鄙不堪”之类话题的人,尽数闭嘴了。

陈秋吾莞尔,他觉着有些规矩实在是不讲道理,哪有不让新娘子吃东西的,不过陈太太坚持,他也不好多说,免得刺激到母亲,又来折腾新妇。

陈秋吾便替两边介绍,“诸位,这位是我的妻子,内人姓严,名为玲珑。玲珑,这几位都是我的同事——”

玲珑亦小声回答:“偷吃了点心,我娘没发现。”

他话未说完已被玲珑打断,眉眼间涌上不耐:“你成日就跟这种人混在一起,忒地没格调,他们是什么身份,怎么配跟你做朋友?”

他听说新娘子早上是不许吃东西的。

众人:……

陈秋吾感觉到掌心下的小手突然抠了抠他,嘴角不由得笑起来,遂小声问她:“你还好吗?早上可吃了东西?”

他们不敢反驳玲珑的话,齐刷刷看向陈秋吾,陈秋吾却不生气,而是好脾气地哄着:“不是朋友,只是同事,不是与你说了,招待他们吃顿饭而已。”

她心知是自己与他无缘,只是又难免感到遗憾,幻想若是这样的如意郎君,是自己的该多好。

玲珑这才满意:“嗯,我看他们也不配,无论气度还是容貌身段,都太平凡了些,丢进人群里都要瞧不见了,你可别和这样的人往来过密,我是要生气的。”

陈秋吾进入新房,将新娘子迎了出来,高氏站在一边,见陈秋吾从始至终面上含笑,似乎一点都不嫌弃自己娶了个没缠足的女子,心中百味杂陈。

陈秋吾便点头:“都听你的。”

陈秋吾去读书后便将辫子给剪了,留了短发,今日身着大红喜服,愈发显得玉树临风,旁人见了都暗自羡慕严家小姐能得这样一个如意郎君,虽说嫁了人之后夫君便要出国,可正室的地位不可动摇,拜了堂上了族谱,那严家小姐就是板上钉钉的陈家少奶奶了!若是再生个一儿半女,这后半辈子还用愁吗?

他心知妻子已经是在发火了,显然是这些人先前在聊些什么东西,她都知道,否则也不至于一见面便不给脸,如元凯晁文学明,他们一同读书,学明家境贫寒,常常勤工俭学还不够嚼用,他暗中帮扶,她知道了也不曾说什么,因此她的态度是因人而异。

如果不是陈秋吾来迎亲,玲珑简直想教高氏做人。

旁人在不认识她、没见过她的情况下便暗中诋毁议论,说不好听的,她见了面便立刻给人难堪,不过是以牙还牙,且她是光明正大,不比那些背地里嚼舌头的人磊落?

你说说你前世都恨极了陈秋吾,怨恨他负了你,害你一生,这回重新回到最初,她,荒海最大慈善龙,从开始满足你的心愿,让你能够重新来过,你不说感谢也就算了,还怨恨上她了?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上不得台面就是上不得台面。

可惜玲珑只顾着犯困,根本不想理她。

不仅如此,她还要杀鸡儆猴,顺势问道:“那位休弃原配,与女学生结婚的,是哪位呀?”

只是越想起陈少爷,心中越是不甘,总觉得是玲珑抢走了自己的好姻缘,于是与玲珑愈发的不对付。

众人再度齐刷刷看向杨老师。

失了陈家少爷,再相看的,哪怕家境殷实,也比不过陈家,高氏心中无奈,只盼着爹娘能为自己找到更好的乘龙快婿,也好过自己这么大年纪还没嫁人。

杨老师心里咯噔一下,此时此刻,他还不懂得什么叫做“公开处刑”,但俨然已经有了这种感觉,仿佛是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扒了身上的遮羞布,一切隐私无所遁形,丢脸都是其次的,重要的是他经营多年的名声,沪上名师的称号,怕也要被撕得粉碎!

否则的话,陈家少奶奶该是她才对!

玲珑还站在台阶上,让陈秋吾牵着,她先上下打量了这杨老师一回,从头打量到脚,半晌,叹道:“我着实是看不出来,这样一个身材中等容貌普通看起来气质也很猥琐的男人,究竟是有什么魅力,能让女学生倾心。”

她也愈发悔恨,早知道早上便不该贪吃了半碗甜羹,导致腹痛如绞,想必是自己坐了那么会儿便要如厕,惹得陈太太不喜了。

她甚至都没有多说!

陈秋吾回来后常常陪伴在陈太太身边走动,高氏也曾见过他一回,那青年真是生得俊美无俦,又温润如玉,一袭长衫穿在身上,令人仿佛看到了古诗中所描述的翩翩佳公子,陈家条件那样好,陈少爷又一表人才,高氏真的不懂,为什么陈太太会选严氏做儿媳妇!

只这么一叹,嘲讽力便达到满值!杨老师登时面红耳赤:“陈老师,你、你这……”

哪有新嫁娘如她这般随意不讲规矩的?居然把盖头掀开与她们说话?还有那一双天足,真是看了便让人觉得不悦,直到现在,高氏都不明白严氏比自己强在哪儿了!这么一个没缠足又没规矩的女子,身上一点大家闺秀的温婉都没有,怎么就能被陈太太看上?

“关陈秋吾什么事儿啊。”玲珑好奇道,“你说我不好时,不也是当着陈秋吾的面?我说你不好,同样是当他的面,咱俩都不顾及他的面子,你怎么被说了还找他呢?”

原因无他,玲珑实在是太不像样了!

陈秋吾面不改色:“我没有面子。”

高氏始终皱着眉头。

其他几位同事:……

娇嫩的小脸儿毫无瑕疵,给她上妆的妈妈都不知道该怎么弄才能让新娘子更漂亮,到了时辰,年轻姑娘们进来,虽然与玲珑不是很熟悉,但吉祥话人人都会说,其中高氏也在。

“人到中年,就别以为自己能让小姑娘对自己死心塌地了。”

成亲那日,有与严家来往的人家,家中有同龄姑娘的,都来为玲珑添妆。陈太太不喜欢西式婚礼,哪有结婚穿白的,太丧气、太不吉利了!成亲自然得按照老祖宗的规矩来,因此一大早玲珑便被叫起床,任由摆布,她坐着也能睡。

玲珑一步一步走下台阶,“一个月拿几十块的工资,住在身子都转不开的宿舍楼,写点酸不拉几的情诗,就当自己是万人迷啦?连点自知之明都没有,真是卑微又下贱。”

于是双方顺利达成协议,正巧半个月后便是良辰吉日,便将日子定了下来。

那杨老师自诩是知识分子,文人气质,被玲珑轻描淡写一顿羞辱,气得脸色通红,可是又不知要如何反驳,半晌,结结巴巴道:“我、我可是沪城大学的老师!你呢?你不照样靠着男人活!一点都不独立!你又算个什么!”

她真怕女儿原形毕露,陈家退货!还是趁着女婿愿意的时候赶紧把女儿嫁出去吧!

“这么说,杨老师很独立呀?”玲珑翘起二郎腿坐在大椅子上,陈秋吾乖乖站在身边做护花使者,她这动作妩媚而优雅,贵气十足,将对杨老师的鄙夷毫不留情地展现出来。“独立的杨老师,怎么还靠家中那大字不识的粗鄙原配养活呢?哦~原来靠男人活就不算独立,吸女人的血就是天经地义?学习了,受教了,不要脸那还是杨老师不要脸,我怎么比得上呢?”

严太太求之不得!

杨老师不知是羞是恼,登时脸红脖子粗,他也不知玲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儿的,只好求助陈秋吾:“你我同事一场,你便如此放纵你的妻子羞辱于我?”

未免夜长梦多,再加上陈秋吾假期也不长,陈太太便请了严太太来,商议婚事,希望能尽早办。

陈秋吾很无奈地说:“并非我有意放纵,妻子年幼懵懂,天真善良,难免心直口快,但都不是恶意,还请杨老师担待。”

陈太太虽然古板,却也不是无情之人,妻子本就该留在丈夫身边侍奉,她之前之所以说让陈秋吾成了亲自己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无非也是考虑到陈秋吾不肯接受这桩婚事,既然他愿意接受,那自然最好。

众同事听着这话怎么这么耳熟?

陈秋吾便与母亲说了想将妻子带走的事。

仔细想想,哦,之前在办公室,刚刚抱得美人归的杨老师大放厥词,攻击陈太太,陈老师险些发火时,他也是这么说的:“我这人就是心直口快,没有恶意的,我也是为你好才这么好,陈老师可别放在心上啊。”

两人又围着花园转了一圈,当天下午陈秋吾回到家脸上都带着笑,陈太太那颗提在半空中的心也落了下来,她生怕儿子不愿意应承这门婚事,回家又跟自己讲道理,眼下见陈秋吾心情愉悦,这才放下心。

道完歉,转头又跟别人说陈秋吾多傻,那么多女学生向他示好,他还非要一心记挂着家里的乡下女人,实在是不懂消受女人恩。

玲珑举起手来看看,小手莹白细腻,她冲陈秋吾露出笑容:“好啊。”

杨老师认为陈秋吾是典型不解风情的木头疙瘩,不如自己风流多情,因此总是致力于说服陈秋吾。

两人拉完钩,他把小锦盒里的女戒取出来,郑重地为玲珑戴上,“这是国外兴起的定情信物,我会对你好,不会辜负你的。”

根本不知自己早就把陈秋吾给得罪了个彻底。

陈秋吾在西方习惯了握手礼仪,可是当他碰触到少女细嫩洁白的手指时,却心跳如雷,让他清晰地意识到,原来文学作品中所描述的“一见钟情”,并不是空谈,他也感受到了爱情的召唤与悸动,让他心中生出了无限喜悦,对这桩婚事的抵触也逐渐消失的无影无踪。

否则以陈秋吾的性格,不会让他难堪至此,他做任何事都习惯给人留一条后路,这点与一击必杀的玲珑完全不同。

“那我们就这么说定啦?”玲珑伸手,“拉钩。”

但杨老师,他太讨厌了。

他本就没打算把她留下,若是成了亲,结为夫妻,自然是要带她离开的,带她去看看外面,让她见识到更多的风景。成亲之后把妻子留在老家,那算什么男人?

杨老师则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年幼懵懂,天真善良?陈秋吾是在说谁?谁年幼懵懂,谁天真善良?

陈秋吾一愣,随即笑起来:“自然可以。”

玲珑笑嘻嘻地拉了拉陈秋吾的手:“你好懂我,我确实是又可爱又善良。”

玲珑仰起头看他,陈秋吾比她大了七岁,长得很高,得有一米八几,她却还很纤细娇小,“我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不想永远待在这儿,你离开的时候,能带着我吗?”

陈秋吾捧场道:“可不是么!”

未来的大文豪瞬间被扎了心。

众人:……

玲珑道:“不会呀,反正我就是不嫁,你娘跟我娘也不会答应的,你不也是因为这个才回来的吗?”

睁着眼睛说瞎话!

她歪着小脑袋看着他,巧笑倩兮,灵气十足,看得陈秋吾满心欢喜,他原以为未来妻子会是个婉约古板的女子,没想到却如此古灵精怪,本就没带多少期盼,因此当他发现她比想象中的还要好上数倍之后,整个人都是喜悦的。“我也是愿意同你成亲的,只是你确定,你要嫁给我吗?你还太小了,也许日后你长大了,会后悔这么早嫁人。”

到底都是同事,玲珑也没有不给面子到底,一个下马威已经足够,日后在学校,应该是没人敢说陈秋吾妻子不好了,否则被她知道,非割了这些人的舌头不可!

“那是怎么的呢?”

等到吃饭,众同事才对陈秋吾家境有了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之前他们都知道陈秋吾有钱,但有钱到什么地步,大家并不知晓,只是看他日常穿着以及家中还有司机及车子,知道他是大少爷出身,再加上留过洋,本身长相气质都是一流,说实话跟他们确实是格格不入。比他们优秀得多,却能经受住那么多诱惑坚守初心,只恋家中妻子,男同事们才觉得不可思议。

陈秋吾连忙道:“并非如此。”

要是换做他们有陈秋吾这条件,怕是三妻四妾都要安排上了!

玲珑道:“我愿意嫁给你呀,莫非是你,在国外有了喜欢的热情似火的姑娘,所以不愿意跟我成亲?”

直到今日见面,见识了玲珑的厉害之处,愣是从头到尾一句酸话没敢讲,等上了满桌子琳琅满目的菜,他们还闹了笑话。

因为男子不可能犯错。

毕竟大部分老师都是普通人家出身,跟陈秋吾夫妻俩不能比,礼数仪态,同桌吃饭的时候被衬得跟野人无二,再看人家陈公馆的佣人,个个规矩老实,看起来比自己这些大学老师都体面,很难让人不自卑。

新思想也需要别人接受才可以,在乡下这样的地方,无论他是以什么名头为由不肯与她成亲,在旁人看来,那都是女子的错。

玲珑与陈秋吾不必多说,便已与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了。

虽然他不认为女性解除婚约便是错的,可大环境如此,他仍然要注意她的名节。

再看桌上菜色,是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的丰盛繁复,怕不是这一桌子菜,都够他们一年的工资!

诚如玲珑所说,严家的花园打理的真的很不错,陈秋吾温和绅士,他询问玲珑对这桩婚约可有其他想法,若是有,请一定要跟他说清楚,他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她。

这可真是……

严太太:……不懂不懂,真的搞不懂。

一顿饭吃完,陈秋吾尽职尽责的让长生开车送同事们回去,并且欢迎他们下次再来。同事们瞬间走得老远,还来?不了不了,不敢再来了,再来一次,感觉自己真要成地上的蝼蚁了……

不过现在怎么看都不像是嫌弃,两个小的明显是瞧对眼了啊!

见识了陈公馆之后,这些同事们在之后的工作中居然也褪去了不少浮躁,尤其是几个男同事,在面对女学生求爱时也不再沾沾自喜,甚至也会主动避让,这让陈秋吾很高兴,愈发想要再邀请他们来家里做客,让小妻子好好给他们上一课。

她真想捂住女儿的嘴巴把她拖回来,可扭头一看,那位先前彬彬有礼却显得很是疏离的陈家大少爷,这会面上全是笑容!不是,严太太这就不明白了,留过洋的,审美跟她们就这么不同吗?她本来还担心女儿没裹小脚,俩人出去走一起会被陈家少爷嫌弃呢!

他文思泉涌,当天晚上送走了客人,便坐在书桌前爬格子,足足写了一篇几千字的文章,名叫《糟糠之夫》。

哪有这样的不矜持的姑娘家!

玲珑便是他的第一个读者。

严太太:!!!

陈秋吾这人着实神奇,文风与他本人完全不搭,这篇叫做《糟糠之夫》的文章,是以一个男子的口吻写的,用的是现在正流行的白话文,用词遣句字字珠玑,辛辣无比,将一个被抛弃的丈夫描写的跃然纸上。他与妻子本生活的很好,直到有一日,妻子失散多年的家人找来,见妻子过得凄惨,立刻要将她带走,于是妻子抛下了丈夫与儿女,回到家中做了千金小姐,并且另行婚配,男子便一边洗衣服烧饭一边感慨妻子变心,怀念过往,怨气横生。

“算了,还是我出去吧。”玲珑对陈秋吾提出邀请,“要出去走走吗?我家的花园打理的很不错。”

不能骂东瀛人跟王大帅,骂这些抛妻弃子的新文人总行了吧?

严太太:?

看似指责贪慕荣华的妻子,但稍微有点理解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是在反讽。

“娘,先出去吧?”

文章最后,陈秋吾写道:我实在不知,“糟糠”二字如何能来形容为自己浆洗缝补、生儿育女的妻子,正如我不知,为何世间对女子恶意这般大,以“真爱”、“自由”为名义,便枉顾道德与责任,害了她们的岂止是这世道,更是这千千万万个男人!

他俊脸微红,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锦盒,这是他给未来妻子准备的戒指,虽然国内现在并不流行西式婚礼,但他深受新思想影响,还是买了一对白金对戒,不过,若是未婚妻不喜欢,他也是不会拿出来的。

玲珑看完了,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他,看得陈秋吾浑身发毛:“怎地这样看我?”

陈秋吾还真给她带了。

“看你是怎么表里不一的。”

两人对视了许久,直到玲珑笑起来:“你来看我,可给我带了礼物?我听说洋人有很多好玩儿的,我都没见过。”

陈秋吾急了:“我怎么表里不一?我待你真心,向来如一!”

陈秋吾也并不是好色之人,他不喜欢老式衣裙,是觉得那种衣服像是一个个贞节牌坊,把女性的自我都给掩饰住,国外甚至还有人穿比基尼,大方地展示自我,可惜他从国外带回来的衣裙母亲并不喜欢,也不肯穿,总说穿了便不着调,要被人笑话。

“你这人跟你的文风很不一样啊。”玲珑把稿纸放到床头柜上,“怎么看着温温柔柔的,写文章倒像个喷子?”

玲珑双手背在身后,她在家是不穿老式衣裙的,那日之所以穿着也是被娘亲逼得,说是陈太太喜欢规矩的姑娘,她抗议无效,在家里,她穿得是自己让人改良过的裙子,虽然仍然遮掩的严严实实什么都不露,却很贴合身体曲线,将少女的柔美全都展现了出来。

陈秋吾不懂喷子是什么意思,但他隐隐能摸到点边儿,遂点头说:“这个词好,我便是要做个喷子,若是能喷醒那些自以为是追求真爱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好的。”

严太太剩下半句话卡在喉咙里说不出了,因为不管怎么看,她女婿的眼神,都不像是嫌弃跟不悦,怎么说呢,严太太觉得,这虽然是自己家,可她好像是多余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应该藏在桌底,才能让两个年轻人继续对视。

“不过这个笔名我不喜欢。”玲珑说,“三弦不好听,叫一叶如何?”

严太太被女儿这大胆的话弄得差点儿晕过去:“快回去快回去!不许胡说!这、这女婿啊,你可别嫌弃,这丫头叫我跟她爹惯坏了,你可别……”

陈秋吾本就对笔名无甚所谓,他一气想了十几个笔名,都能拿来用,不过玲珑一说,他立刻觉得再没有比一叶更好的了!

就像是他在国外画廊欣赏油画时,在油画上看到的满是自由天真的少女,然而真人比画中少女更加令人愉悦,只是看着她,他便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仅如此,玲珑还说让他安心上班教学,这稿子她替他投。横竖她在家中也没事,陈秋吾便答应了。

充满了灵气!生机!俏皮!

结果《沪城日报》刚复业第一天!这篇《糟糠之夫》便占据了首页最大的版面!

她与他想象中的那种安静婉约不爱说话的闺阁女子不一样,最让陈秋吾感到悸动的,让他第一眼看见便忘不掉的,不是她那张美若天仙的脸,而是那双熠熠生辉的美眸!

陈秋吾得知自己的稿子被录用后便一直很期待《沪城日报》复业,买到手后发现上头自己的文章最显眼,立时不好意思起来,其他人也不知他就是一叶,也纷纷议论起来,无非就是“真爱”跟“道德”,应该选哪个?难道不是西方人最爱喊的真爱至上,真爱无敌?追求真爱难道就不是道德?难道要违背自己的本心,才叫道德?

玲珑掀开帘子出来那一刻,陈秋吾一双眼睛都亮了!

最神奇的是,明明还有其他几家报社,《沪城日报》本已濒临倒闭,按理说早该凉了,但架不住幕后老板财大气粗,不仅复业前三个月半价出售,订购满一个月整的用户还可以凭借订购章参与报社抽奖!一等奖据说是一辆吉普!

玲珑道:“我再不出来,怕娘把我的未婚夫吓跑。”

这可真是超大的手笔!

严太太一听女儿声音,连忙扭头:“龙儿,你怎地出来了?!”

买份报纸又不贵,万一中奖了呢?是不是?

丫鬟妈妈们没来得及拉住自家小姐,一个个脸色惨白!

因为这个抽奖,沪城人们自动自发的当起了自来水做宣传,而《沪城日报》复业后,首推的作者便是一叶!

她直接掀开帘子走了出去:“娘!”

这位一叶先前并没有什么名望,可他就是《沪城日报》的亲儿子,但凡他写了文章,必定以最大板块最显眼的加黑粗体登在首页!

玲珑嘴角抽搐,她觉得再让她娘折腾下去,人家好好一青年才俊,未来的文豪,都要叫吓死了。

要不怎么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一叶本就文笔老练犀利,针砭时弊一针见血,他似乎是找到了讽刺人的好方法——写!不直接骂你,我拐弯抹角骂你,什么王大帅东瀛人,我又没指名道姓,你要对号入座,认那腌臜玩意儿是自己,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陈秋吾没能见到未婚妻,略有些遗憾,他试探着询问严太太,严家姑娘对婚约的想法,严太太一听,这陈家大少爷好像还有解除婚约的意思?立马急了,那可不行!立刻把玲珑形容的非君不嫁,还说要是陈秋吾不肯要玲珑,玲珑便是失节,要自尽殉节才能保持家族名声!险些跪下来恳求陈秋吾不要解除婚约,吓得陈秋吾连忙扶起她,连连表示自己并没有解除婚约的想法。

除此之外,他也常写一些散文小短篇,《沪城日报》在复业后,开辟了两个新板块,一个叫做“生活小技巧”,主要是传授一些生活妙招,比如如何去水垢,如何洗掉衣服上沾染的油污血迹等等,另外一个版块就有趣了,放在报纸的最后一半,叫“糟糠记事”。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光是这个标题便充满了浓浓的讽刺意味,显然一叶的观点便是《沪城日报》的观点,这“糟糠记事”可不是随便玩玩,那些个曾经登报离婚的,《沪城日报》有专门的作者去往他们老家采访,如实记录他们的“糟糠之妻”是如何替他们尽孝,如何为他们生儿育女操劳半生,最终却被无情休弃的过程。

如陈秋吾这样优秀的男子,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又喝过洋墨水,家境优渥,尚且对女子存有怜惜之心,可那些个不如他的,还整日躺着张嘴等吃等女人来伺候——没错玲珑说得就是她爹跟她弟。

你登报离婚?我就把你原配为你做了什么给你登出来,你来沪城读书,连路费都是原配给人洗衣服干粗活赚来的,哦你书一读,摇身一变,就要去追求真爱了?你还要脸么!

就这小地方,能生出陈秋吾这样的一代文豪,那真是祖坟得冒几辈子的青烟,若是不嫁陈秋吾,想必也找不到比他更温柔更能包容的人。

再加上《沪城日报》的新老板不差钱儿,又有抽奖宣传,半价打折,各种各样的花样层出不穷,以至于《沪城日报》刚复业,便以无比强势的劲头登顶沪城报纸销量第一!

不过即便隔着帘子,也能看到陈秋吾生得很是俊美,气质出众,因为回国,入乡随俗也没有穿衬衫西裤,而是穿了一袭青色长衫,愈发衬得人修长挺拔,宛如青竹苍松,透着铮铮气节。与严太太说话,也丝毫不嫌弃严太太小家子气,修养与礼数没得挑剔,玲珑想了想严太太的话,觉得有些还真没说错。

有冥顽不灵的女人,自然也有心有不甘的女人,沪城的女人们接受的新思想比较多,因此她们更能感受到糟糠记事里那些被离婚的女人的痛苦,女人最懂女人,女人才会心无旁骛地帮助女人,据说《沪城日报》有一半以上的员工都是女性!

她懒得说了。

《沪城日报》这一通骚操作,直接把那些个想要登报离婚另娶新妻的男人们给震住了,谁也不想自己的裤衩都被扒干净,能做出这种忘恩负义之事的,本身不说道德有缺陷,肯定也是理亏,一时间登报离婚的男士锐减,甭管他们乐不乐意,反正暂时是不敢这么干了。

玲珑:……

《沪城日报》有趣又好看,谁不喜欢?只有同行不喜欢,毕竟此消彼长,《沪城日报》人人爱,其他报社难道就不开了?

玲珑躲在帘子后面,以严太太的性格,肯定是不会让她跟未婚夫见面的,说是于理不合,哪有成亲前便见面的未婚夫妻?用严太太的话来讲,她当初嫁给严老爷的时候,可是到了新婚之夜,才知道自己夫君长什么模样呢!

也不知这幕后老板是谁,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其他报社就是想搞也不敢搞,万一踢到铁板怎么办?

用国外的话说,要追求民主,追求自由,追求属于自我的意志。

但有人就出了主意:咱们不敢搞,王大帅难道也不敢搞?

他的心愿,便是希望所有女性都醒过来,希望国家崛起,人人幸福,拥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

要知道这《沪城日报》之所以被打压的抬不起头,就是因为骂了王大帅,现在《沪城日报》又起来,以王大帅那锱铢必较的狭隘心胸,他看了能舒服?哪怕他文化水平不高,可好歹也认得几个大字不是?

之前在读书时,学校里曾就“为何男子有成就者远远高于女性,是否是因为男性更加聪明”为题进行过辩论,陈秋吾选择了反方,他并不认为女性天生弱于男性,只是时代的限制将她们早早地禁锢了起来,从古至今,女中豪杰也数不胜数,倘若女子也如男子这般自由,想必能够出成就者决不逊于男性。

借刀杀人,难道不比自己暗中算计轻松?

严家虽比不得陈家家大业大,却也吃穿不愁,还有下人伺候。陈秋吾注意到严家的女性下人也都裹了小脚,走起路来颤巍巍的,年纪大些的妈妈,稍微走一会儿便要停下来歇息,也难怪女子娇弱,实在是吃人的封建社会与陈旧的繁琐规矩扼杀了他们的天性。

提出这个计策的,正是《金秋晚报》的副主编,主编一听有门儿啊,立刻暗戳戳使人给帅府递消息,要知道在这之前,他们《金秋晚报》一家独大,结果突然有人入侵市场,还把他们的大饼给抢走了,只留下点掉在地上的饼渣子,他们怎么能乐意?谁愿意把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

严太太正在屋子里数落一双儿女,听说女婿来了,连忙请人进来。

吃什么都不能吃亏!

陈秋吾拎了母亲准备的礼品,亲自上门拜见。

《金秋晚报》之所以能在沪城屹立不倒,就是因为他们不要脸。

陈太太见他一听说未婚妻没有缠足,便乐意去看,心里也庆幸当初没选那高家姑娘,她儿子在外学了不知什么东西,横竖是看不上小脚姑娘了,真是令人叹惋。小脚不好看吗?那一双大脚才叫难看呢!

没错,就是不要脸!

因此陈秋吾没有推辞。

别的报社虽然说害怕王大帅跟东瀛人,但至少还有点节操,但《金秋晚报》那就是实打实的舔狗,尤其是这位新主编上位后,恨不得把整张报纸都写满了对王大帅的歌功颂德!有些话正常人看了都要作呕,他仍然能面不改色地吹,舔狗舔狗,舔的应有尽有,《金秋晚报》几乎成了王大帅的御用报纸,他还就爱看《金秋晚报》,毕竟这种整张报纸全是对自己的吹捧好话,谁会看腻味?

倘若她愿意嫁,那他便娶,若是不愿意嫁,他也可以帮助她,不会让她名声有损,甚至她想的话,他可以介绍她去沪城读书,女儿家多读些书总是没错的,多读书开阔眼界,才能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美丽,多么宽广,多么值得向往。

他巴不得《金秋晚报》销量上去!

陈秋吾却露出笑容,他心中并无喜爱的女子,母亲的态度又摆在这儿,除非逼死母亲,否则他是肯定要娶的,那么如何与对方相处便是很重要的事,听说那姑娘父母疼爱她不舍为她缠足,陈秋吾觉得,父母慈爱下所养大的姑娘,定然也有自己的想法。无论如何,他还是要先见未婚妻一面,询问她对这桩婚事的看法。

第953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八)

陈太太道:“你岳母与我说过,他们家这姑娘自小娇养,幼时生得玉雪可爱,他们夫妻俩便不舍得让她疼,等稍微大一些,再缠也晚了,你岳母正后悔呢,寻思着不给她缠足,找不到婆家。”

《沪城日报》。

陈秋吾便问:“她为何没有缠足,是她自己不愿,还是家中不肯?”

王大帅还记得这个《沪城日报》,里头都是一群死脑筋的东西,跟他们说了,发点歌功颂德的文章出来,怎么说也不听,还敢刊登辱骂他跟东瀛人的文章,王大帅觉得当初打压封杀这个《沪城日报》一点不冤!

陈太太本不满意玲珑没有缠足,这会儿见儿子一脸惊讶,她才得意起来,愈发觉得这个媳妇选对了:“那是自然,娘还骗你不成?你要是不信,你自去你岳家看看!”

现在他最喜欢的《金秋晚报》报社主编跟自己联系,暗示能不能通融通融想想办法,否则这报纸市场全叫《沪城日报》给占了大头,以后他们《金秋晚报》还怎么孝敬王大帅啊!

他有点儿不信,实在是他娘对缠足非常执着,他曾写信回来许多次,劝慰娘亲放足,言明了许多缠足的危害,可惜陈太太不肯听,说世上的女子个个缠足,不缠足那不是成了怪物?一双大脚多难看啊!

王大帅一想还真是,这《沪城日报》不知道被哪个傻瓜买了下来,难道不知道他王仁义曾经放过话,要整《沪城日报》?那买下报社的人是不怕他不成?

这下陈秋吾是真的惊了:“娘说的是真的?她果真没有缠足?”

最可气的是,《沪城日报》卖了这样多份,却一点好处也没给他送来,到底是不如《金秋晚报》,每个月都送来一笔钱,虽然不算多,可总算是个进项,对只进不出的吝啬鬼王仁义来说,可真是马屁拍到了心坎儿里。

“对了!”陈太太又想起一个优点来,她得意洋洋地看着儿子,“我给你挑的这个媳妇,她没缠足!”

于是他立刻下令,不许《沪城日报》进行贩卖报纸!

母亲给他发了好几封电报,都是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陈秋吾却不敢告诉她,其实他欣赏身材修长丰满,健康开朗的女性,倒也不是说传统女性不好,只是他觉得那些拥有自我的女性,更能吸引他。

王仁义此人没什么能耐,但全国人民都知道他不要脸,他还是要装,装作光明正大,装作胸怀磊落,所以禁止《沪城日报》贩卖的理由是,《沪城日报》销量过高,影响到了其他报社,不给其他报社活路,这不是要把人往死路上逼吗?太过分了!难道他《沪城日报》要赚钱要吃饭,别的报社就只能喝风?!

这个时候的陈秋吾,年轻气盛,充满理想抱负,想法也相对而言比较天真化,拥有一颗赤子之心,凡事为他人着想,宁可委屈自己。

这个理由真的有够好笑有够荒谬,但架不住王大帅手上有兵,他就是个混不吝,他真敢这么干!

陈秋吾失笑,他并不好美色,哪怕是在国外,他俊美的皮相也吸引了不少女性的追求与示好,回想起国内的女性,想起一辈子待在家中大门不出的母亲,陈秋吾便替她们觉得难过,他最不喜那些将传统女性一竿子打死的说法,在他看来,人都是可以成长的,只是缺乏一个契机。

《沪城日报》的员工们惊呆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样不要脸的!这王仁义真就没脸没皮了?

见儿子面色疲惫,她到底也是心疼的,忙绞尽脑汁说起玲珑的好来:“那姑娘, 那姑娘你见了必然喜欢!生得十分貌美,娘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美的姑娘!”

随后,他们的幕后老板下了指示:不让卖就不卖,免费送还不行吗?

陈太太立时道:“那是自然!我儿是人中龙凤, 哪有姑娘不愿意嫁?”

《沪城日报》可不像别的报社,玲珑可是有自己的印刷厂的,她的厂子里,几个药厂才是最值钱的,因为她手头有数不尽的药品配方,随便拿一个出来就能卖出天价,制造出药品后卖给各地军阀,赚钱跟玩儿似的,不许她卖报纸?没关系,她有的是钱,她送,这就不叫卖了吧?

说得多了,陈太太便哭天抢地要自尽,说自己无颜面对九泉之下的老爷, 陈秋吾被母亲闹得头疼不已, 问她:“娘, 您说要给我娶妻, 您能确定人家姑娘也是心甘情愿要嫁的吗?”

而且就算是送出去的报纸,抽奖也一样有效!

可没有感情基础,又听说对方才十五岁, 陈秋吾得是个什么禽兽才能做得出来圆房这种事?

民众们想要知道外界的消息,只需要购买《沪城日报》,上面不仅有最近声名鹊起的一叶先生的文章与,还有各种各样的新闻与有趣小妙招,甚至还有撕逼八卦,至于《金秋晚报》,那是什么野鸡报社?谁愿意花铜板卖报纸就为了看金秋晚报社的主编记者当王仁义的舔狗?

虽然出国留学三年, 但陈秋吾并没有学到那些坏习惯,他身上既有传统贵族公子的优雅温存,也有西方男性的绅士与体贴, 对待生他养他的母亲, 更是尽心尽力,奈何陈太太是个下了决心就不肯改之人,无论陈秋吾如何与她讲道理,她都坚持要陈秋吾与她选中的儿媳妇人选成亲,还是那句话, 成了亲圆了房, 你想上哪儿就上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娘不拦着你。

在沪城这边,王仁义属实不得人心。

第949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四)

他根本没把几个报社之间的竞争放在心上,谁知道《沪城日报》就给他来了这么一手,眼看金秋晚报社的主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自己的不容易,王仁义冷笑:“他不是免费送?成啊!就让他免费送!老子倒是要看看,这兔崽子能有多少钱,经得起这样造!让他送!让他送!有本事就一直送!”

陈秋吾性格温和,连忙扶着母亲安慰,母子俩说了许久的话,才将话题转到那新定下的未婚妻身上。

嗨,这要换成别人,可能真送不起,但换成玲珑,那就是再送十倍,仍然九牛一毛。

另一边,过了一个月,陈秋吾终于赶回了老家,一路风尘仆仆,陈太太见了他,哇的一声就哭了,扑上来一顿打,打了几巴掌又心疼,自打三年前儿子决意出国留学,说是要学习国外的新思想,回来救国,她便一颗心惦念的不行,如今一见,个头高了,人也长大了,真是想得慌啊,怎么能不想?

趁着王仁义撒手不管,她利用免费赠送的报纸刷了一波好感度,并且力捧陈秋吾!

所以她抢了人家的婚事,一点都不带惭愧的。

要不过个几百年,那些个明星网红都喜欢营销呢,营销就有名气,有名气就能被更多人虽熟知,那样的话自己的身价上去,自然便在行业内举足轻重,陈秋吾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

玲珑觉得,既然这样的话,那从一开始别嫁不就好了?这乡下有的是娶不到媳妇的男子,高氏随便嫁个人,以这年头为零的避孕条件,包准三年抱俩儿孙满堂,包准人人都瞧得起她。

他是《沪城日报》的亲儿子!

高氏最终还是死了,被愤怒的青年学生们活活打死的,临死之前,她还在痛骂早已死去的陈秋吾,后悔自己嫁给他这么多年,连个孩子都没有,也不曾有人看得起她,尊重过她。

如今他已在《沪城日报》上发表了十几篇散文,还连载了一部叫做《烽火佳人》的,讲述了一个名叫三儿的姑娘,从人人欺辱的童养媳,慢慢觉醒,挣脱了命运的枷锁与封建社会的束缚,一步一步成长的故事,她剪去了长发,解开了小脚,逃离了吃人的陈旧家族,向着新生活一去不回头!

这世间怎会有如此狼心狗肺之人?!

因为他见多识广,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子形象便是他的妻子,因此三儿最终成长出的模样,便隐约有着玲珑的影子。如果放到几百年后,陈秋吾一定是编辑们最喜欢的那种作者!没有任何负面新闻,不作妖不闹事,老老实实码字,还特勤奋,时速手速都有,而且特配合报社工作!

这番言论惊呆了陈秋吾的拥护者们,谁也不曾见过如此恬不知耻不求上进的女子,陈先生对她如何,世人皆知,她又是在怎么对待陈先生的?害得陈先生惨死,她竟没有丝毫愧疚之心,反而倒打一耙,怨恨陈先生毁她一生?

《烽火佳人》一经刊登,便引起轩然大波。

他害了她一生,本就是欠她的!

往常文人之间骂账,是靠报纸,基本上就是两个观点选择两家报社隔空互骂不带一个脏字儿,报社呢,也能借此炒一波销量,奈何现在的沪城,那是《沪城日报》一家独大,毕竟其他报纸都要收钱不是?最可气的是,你收钱,你内容还没有《沪城日报》做得好!别的不说,单说《沪城日报》开辟的那个“生活小妙招”栏目,一开始业内人士还嘲笑呢,可后来他们笑不出来了,因为就连不识字的家庭主妇,都会把生活小妙招裁剪下来整理到一起!

既然瞧不起她,当初为何要娶?如今她也二十多岁了,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谁还愿意娶她?

更别提之后跟生活小妙招栏目同时开辟的“每日一个变美的小方法”。

他不是也没为她喝斥他们?

玲珑永远比男人更懂女人。

成亲这么多年,他连碰都不碰她,不就是嫌弃她吗?连个孩子都没给她留下,她凭什么还要为他守节?凭什么要跟他同甘共苦?别以为她不知道,他的那些个同事学生,背地里都瞧不起她!

陈秋吾负责唤醒她们的灵魂,而她负责刺激她们。

一时间人人喊打唾弃,高氏却不觉得自己有错,她还要恨陈秋吾呢!

哪个女人不爱美?谁不想变得漂漂亮亮?《沪城日报》拥有最先进最清晰的印刷术,玲珑还找了合适的女子做模特,刊登在每日一个变美的小方法旁边,用以证明这些所言非虚。

至于高氏,她在举报陈秋吾后自己也没讨着好,举报了陈秋吾,别人就不知道她是陈秋吾的妻子了?她身为妻子,却举报自己的丈夫,畏难时期不能共患难就算了,还落井下石,简直不配为人!

沪城交通发达,来往的洋人多,女人们也比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

他的死激起了人们的愤怒,也因此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思想觉醒,直到百年后,还有人在惋惜这位一代文豪在最年轻的时候陨落,简直是国家与人类的损失。

再加上其他报社都萎了,竞争不过《沪城日报》,所以愣是给人一种《沪城日报》说的就是真理一定要信的感觉,玲珑还深谙营销炒作带节奏大法,且她有钱,“做头发解缠足的女性”有奖品可以拿!

哪怕有无数青年学生游行抗议,以三弦为笔名的陈秋吾,仍旧被枪毙示众。

陈秋吾在上课时,也着重宣扬民族觉醒与女性觉醒,一天天跟那些酸不拉几的文人谈的哪门子恋爱!有什么乐趣!

后来时局动荡,陈家大少爷因为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而被通缉,这女人生怕自己也被牵连,逼着陈家大少爷给自己写了封休书,与他恩断义绝,结果路上被人骗光钱财走投无路,眼看被人抓住,她居然举报了自己的夫君!

去帮助你们的同胞吧!

可怜陈家大少爷,一辈子毁在这女人手里,他竭尽全力绞尽脑汁想要帮助她,他愿意出钱送她去学校读书,高氏不愿意,宁可哭泣与他闹,也不肯走出家门,家里来了客人,高氏更是闭门不见,说那是外男,不该她来招待,总之是什么人事儿都不干,但当有女学生来家里做客,那她就要出场了,非要阴阳怪气把人刺挠走不可。

夫妻俩双管齐下,个个都是带节奏的一把好手,有才华有能力有手段还有钱,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你说气不气?

他居然去那种有女人读书的学校教书!男人女人在一起读书,这世界不是乱了套了吗?

反正金秋晚报社的主编已经要气出脑溢血了,王大帅也气不打一处来,这《沪城日报》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无视他的命令!

可在高氏看来,他疯了!

他立刻亲自带人要去打砸报社,并且要见幕后老板,他倒是要看看,是谁这么胆大包天,居然敢跟他王仁义作对!怕不是不要命了!

陈家大少爷留学后回国,面对满目疮痍,以及愚昧无知的同胞,他满腔热血,提起笔杆写下了许多振奋人心的文章,又进去京城大学任教,意图唤醒浑浑噩噩的同胞们。

结果他刚到《沪城日报》社,还以为会像第一次来那样,一群人负隅顽抗,结果被他的人狠揍一顿,结果这回报社里的工作人员却非常配合,且非常有礼貌,搞得王仁义有点发毛,甚至有点战战兢兢。

世上就是有她这样冥顽不灵之人。

“大帅您好。”主编笑得很真诚,“我们老板正在楼上办公室等您,大帅请。”

但高氏她就不。

王仁义:……娘的,是不是有什么陷阱等着老子?老子会不会刚上二楼就被人一枪爆头?

按理说是个人,但凡是有点自尊,有点自我的人,都该觉醒了。

他决意还是小心些,于是让两个兵走前面,两个兵走后面,一左一右一个兵把自己夹中间,整的跟抬棺一样。

也难为陈家少爷跟高氏拜堂多年,不曾碰她,始终有礼相待,也不曾对其他女子动心,对外的说法都是家中已经娶妻,再多人劝他将高氏休弃,他都没有答应。

上了二楼,无事发生,他缓缓朝办公室走去,伸手握住门把,但又怕一开门是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自己,于是命令手下:“你,过来开门!”

反正玲珑是觉得很难。

结果门却自己开了!愣是给王大帅吓一跳!不过好在没有任何危险,他这才装模作样地挺起胸膛:“没用的东西,滚一边儿去!”

你要怎么去教育一块臭石头?

说着拿出自己身为一方军阀的气势,走进办公室,刚进去就看见一个背对着自己的身影,只看背影,那甚至凹凸有致曼妙至极,贴身的旗袍裹住纤细的腰肢与圆润的臀,只看背影,已让王大帅心潮澎湃,心里那股气已经没了,甭管这女人转过来好不好看,他都决定要搞她!

比如她生怕自己被休弃,生怕夫君另有所爱,对陈家大少爷盯得死紧,任何靠近陈家大少爷的异性,她都要出去阻止。谁叫成亲这么久,两人还分房睡,不曾圆房?虽然陈家大少爷的原话是没有感情基础不能轻易发生关系,但在高氏看来,他就是想抛弃她!

脸不好看灯一拉不就成了?重点是身子!

高氏在古板守旧方面像极了陈家太太,但是在其他方面,那可比陈家太太猛多了。

玲珑缓缓转过身来,王大帅一看,口水成河。

陈家大少爷渐渐明白,在这样的环境中,他是无法把妻子教育好的,也无法掰正她已经扭曲的观念,因此他与母亲据理力争,将刚刚拜堂的妻子带走,原以为到了新的环境,妻子会慢慢改变,然而他还是失望了。

他本就是个色中饿鬼,荤素不忌,一看报社老板居然是这么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心里立刻打消了打砸报社的念头,想要与玲珑好好交流。

陈家大少爷希望她能解开缠足,她登时泪流满面,哭诉他是不想要她,要抛弃她,才如此对她,否则别人都缠足,为何不许她缠?他非要逼她做异类,又是什么想法?

玲珑坐下来,看着王大帅,心想果然是一副匪相,不仅如此,还是个短命鬼。

奈何啊,这高氏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她只认她自己的理,别人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

“你就是这报社的新老板?你叫什么名字,我怎么从没见过你?”

万般无奈之下,他也只好试着跟她沟通,希望能够引导她活出真正的自己。

面对王大帅的疑问,玲珑微微一笑:“现在不是见过了?王大帅好威风啊,带着枪跟兵到我的报社来,怎么着,是在砸我场子?不给我做脸?”

可把陈家大少爷给吓坏了,但他对这女子根本没有感情,要如何成亲?

王大帅笑起来:“怎么会,我哪儿知道这报社老板是小姐这样的大美人儿,要是知道了,不早过来一亲芳泽了么?小姐想要把报社办下去,可以!只要小姐答应我一个要求,你要什么都行!”

说是若不嫁他,此生也不能再嫁他人,为了守节,成全自己与家人名声,不如死了干净!

“真的吗?”玲珑一脸惊喜,“我真的要什么都行?”

谁知与他定亲的高氏,连一面都没见过的高氏,却因为他提出解除婚约要自尽!

“当然!”王大帅啪啪拍着胸口,“老子纵横沪城,你要什么,老子都能给你弄来!”

他虽然不喜欢母亲自作主张为自己定下一桩婚事,更不喜欢未来妻子素未谋面便要成亲,但在受了新式教育的他看来,结婚了便是一辈子的事情,两人要携手共度一生,所以自然要在彼此了解、彼此自愿的情况下结婚。他生怕人家姑娘不愿意,才匆匆请假赶回来,试图解除这桩荒唐的婚事,并且愿意给予女方补偿。

说完发现自己又自称老子,一点都不斯文,连忙清清嗓子,“这个,不知道小姐怎么称呼啊。”

陈家大少爷却没有。

“咱们还是先谈谈价格吧。”玲珑诚心诚意,“我要的不多,就要一个。”

受到新思潮冲击的不只是他,出国见世面留学的,更不是只有他一人,多了去了是在乡下娶了妻子,结果又遇到了“志同道合”的新思想女性,不管不顾登报离婚,写休书的比比皆是,更多的则是完全忽略了在家里的妻子,与新的妻子领了婚书双宿双飞,用洋气一点的话来讲:爱情无罪,自由万岁!

王大帅不由得问:“什么?”

不管陈家大少爷生得如何,他确实是跟这年头其他的文人不一样。

“你的项上人头。”

那位陈家大少爷玲珑还没见过,这时候相亲,女方可没有这本事,倒是听说陈家大少爷在国外照了相,给陈太太寄回来一张。陈太太三年没见儿子想得慌,把那照片当成宝贝,寻常人是不给看的。

王大帅亲眼见那张绝美的小脸儿上,笑容瞬间消失,他立刻警觉,只可惜已经晚了,因为看见办公室就玲珑一人,还是个女人,所以他仗着自己生有蛮力又带枪,连副官都让等在办公室外,这会儿察觉到危险也已来不及,浑身无力,瞬间瘫倒在地上,只剩下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还不甘心。

这位高氏可不一般,她以一己之力,彻底毁了陈家大少爷的一生。

随后他瞧见一双小高跟停在自己面前,往上看,是隐匿在旗袍中的美丽双腿,看起来又细又滑,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进去探索这裙子下究竟装了何种风情。

高氏虽然生得容貌普通,性子跟陈太太倒是很像,十分的古板守旧,可惜陈太太只看到她与自己相似的一面,看不到不像的那一面。

可惜,他没这个机会了。

要说那姑娘,简直就是年轻时候的陈太太,陈太太可喜欢她了,觉得这个儿媳妇合她心意,至于儿子喜不喜欢那无所谓,反正她说了,别的不管,陈家大少爷回来拜堂,给她留个孙子,之后他想怎么自由就怎么自由,她不管他!

玲珑一脚踹在他脸上,“也不照照镜子看自己什么德性,还敢跟我提要求?你算个什么东西!弄死你!”

玲珑懒得跟严太太争辩,想法不一样说再多都是屁话,而且严太太也不会知道,按照原本的轨迹走,今日被陈太太选中的可不是她,而是那个姓高的端庄姑娘。

凶得要命。

严太太道:“那哪儿能呢,你才是正室太太,到时候拜了堂上了族谱,外头的女人,那是外室,怎么越得过你?你看你爹外头那些个女人,哪个敢上家里来跟我对着干?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不全是你娘说了算?”

早看这个东西不顺眼了,这么点能耐还敢到她面前舞呢?

“嫁进陈家就不受委屈啦?”玲珑问,“你没听到陈太太说吗?她的意思是,她儿子在外头留学,讲究什么自由恋爱自由婚姻,也就是说,她许他儿子三妻四妾的,以后成了亲,我是在要乡下伺候她老人家的,她儿子呢,仍然出国读书去,还能自由恋爱,合着就是让我给她生个孙子然后当一辈子下人呗。”

有人从办公室后面走出来,王大帅看得不怎么清楚,好像是从书柜后头出来的,原来书柜后头还有个密室吗?这人看起……似乎有几分眼熟,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是从娘的肠子里爬出来的,你什么德性,娘还能不知道?”严太太悻悻然,“谁都会吃亏,独你不会!其他人家娘也看不上啊,比不上咱家的,你嫁过去不是受委屈?”

他虽然浑身无力,五感却没出问题,比如踩在脸上的高跟鞋有多痛,还有那两人的说话声。

玲珑拿开她的手,朝屋里走:“您又知道我是什么原形了?”

“人我给你弄到了,这机会可是千载难逢,你可千万别告诉我外头的东瀛人你们搞不定。”

严太太连忙道:“我的宝贝儿,你可不能再这样翻白眼了,叫人瞧见像什么话?今儿个你表现的就很好嘛!做个大家闺秀,大家闺秀!就算要原形毕露,你也得等嫁进去再说啊!”

男人回答道:“大帅已经带人前去围剿,还得谢谢王仁义,他要是不上门找茬儿,咱们也得不到这样好的机会。谢谢你,严小姐。”

玲珑被严太太捧着脸,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别叫我严小姐。”玲珑趾高气昂道,“叫我陈太太。”

严家太太边走边笑,恨不得搂住女儿亲一口,奈何人多才作罢,待到了家,立刻捧住女儿雪白娇嫩的小脸蛋:“哎哟我的龙儿,真是给娘争气!本来娘以为你要被退回来了!还真叫陈太太给看上了!有福气!有福气呀!”

王仁义想起来!这个男人!不是西北军阀吴秋山的左右手吗?!他怎么会在这里?不,应该是说,他怎么进的沪城?

离开陈家的时候,严家太太带了一大堆好东西走,她倒也想拒绝,可陈家太太说了,那是给未来儿媳妇的

王仁义虽然舔东瀛人,表面上是一副我跟东瀛人合作良好我们都是为了国家好的模样,其实他知道自己是个卖国贼,他心里就没有对这个国家与民族的责任感与爱意,只要自己日子过得好,谁好谁坏关他什么事?东瀛人愿意捧着他当老大,那他就愿意讨好东瀛人!而且他们都说好了,等时机一到,就捧自己当皇帝!

因此她婉言谢绝,陈家太太倒也没生气,觉得这家人虽然是小门小户,倒也自尊自爱,对玲珑又高看了几分。

吴秋山的人是怎么进的沪城?

严家太太这就不乐意了,虽然他们家没有陈家有钱有势,却也不愁吃穿,女儿在家里过得逍遥自在,若是住进陈家像什么话?虽然交换了庚帖,但到底没拜堂,没上族谱,那就不能算是正儿八经的少奶奶,身份地位尴不尴尬?

难道是这个女人?

于是她对严家太太道:“既然如此,我实在是喜欢你家这姑娘,我家秋吾说,一个月后便能到家,我身边无人承欢膝下,便让这姑娘留下来吧。”

“说来也是这个家伙太蠢。”玲珑摊手,“跟个儿子似的舔着东瀛人,难不成真以为东瀛人会为了他这么努力?”

玲珑如她所言,乖巧地坐在一边,陈家太太原本瞧不上她那一双天足,只是严家太太都说了,再看这姑娘,倒也不差,容色气度齐全,若非生了天足,确实是最出挑的,找不出毛病来。

她手头的几个药厂,生产出来的药品可比这个时代原本的药品要先进得多,如果用在战场上,不知道能挽回多少本不该死去的生命,货也是是供不应求。在诸多军阀中,玲珑选择了吴秋山合作,她早私底下派人与他联系上,愿意无偿向他提供药品及粮食还有各种资源,也就是说,她愿意当这个后勤,让吴秋山没有后顾之忧。

说这些的时候,严家太太眼都不眨。

至于王仁义,属实没脑子,他瞧不起吴秋山这样心怀国家的人,觉得舒舒服服躺着不比出去厮杀强?也正因如此,他才着了道儿,本来玲珑都想着是不是自己得使美人计了,谁知道金秋晚报社的主编神助攻,愣是煽风点火把王仁义给弄来了!

当时给严家太太乐得呀!见了陈家太太后,夸女儿的话那是一箩筐,愣是把玲珑给夸成了天上有地下无的好姑娘,说她温顺乖巧,听话懂事还想孝顺,在家里特别温柔,待人接物那都是一流的,最关键的是,她三从四德学得特别好!

吴秋山想要无损取下沪城,然而一旦交战,不伤害无辜民众几乎不可能,尤其是在外头还有东瀛人驻守的情况下。

结果她在外头等了半天,说是女儿叫陈家太太给选中了!

所以副将在玲珑的帮助下率领小队进城伪装,吴秋山亲自带兵跟东瀛人交战,里头只要拿下王仁义,那剩下的就是一盘散沙。

今儿个严家太太耳提面命,就是要女儿小心谨慎,别把一双天足露出来,要知道五个姑娘里四个小脚,就她一人特立独行,陈家那位太太又是出了名的古板,若是得知她女儿没有裹小脚,那是立刻要出局的!

只是……谁也没想到会这么轻易,谁叫王仁义自以为是沪城土皇帝,又有东瀛人做保障,连脑子都懒得动?

她家女儿哪哪儿都好,惟独一点,没裹小脚,主意太大,唉,其实小姑娘最好是骨头还没长硬的时候就把小脚给裹了,这样才好看,若是长大一些再裹,那骨头都硬了,能疼得人要命!她跟男人虽然疼儿子,却也没不把女儿不当人,还是很宠爱的,因此幼时女儿哭喊,她便想着待她大一点再裹,结果这丫头越长主意越大,这小脚到底是没裹成!

吴秋山也想亲自见一见这位为自己提供了许多帮助的友人——副将此时不声不响,他觉得,等自家大帅见了严小姐,啊不,是陈太太,肯定会非常惊讶。

严家太太听说女儿被选中了,简直喜不自胜!

毕竟在来往书信中,吴秋山一直以为玲珑是个爱国的有志青年。

只是可惜了,自己不能成为陈家的少奶奶,便无法帮衬家中,想想都叫人心中难受。

陈秋吾下班回来后没瞧见小妻子,心中颇为奇怪,再一问,长寿也没回来,他心想可能是出去玩了?但是她饭点总是在家的。

她心中顿觉失落,原以为自己能够脱颖而出,却不曾想终究是差了一筹,到底容貌普通,比不过严家姑娘的好颜色。

正想着呢,外头一阵热闹,他连忙出去看,便看见小妻子款款而来,身边还跟了个身着军装的中年男人,身后全是一队兵。这些兵不用看着装,只看纪律跟军容,就知道肯定不是沪军。沪军在王仁义手上,那就是一群纸老虎,欺压普通人凶神恶煞,对上东瀛人全是孙子。

端庄的姑娘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不知为何突然腹痛,本来想忍却没忍住,只好去如厕,回来之后就听说婚事已经定了,定的是严家那位姑娘!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丈夫,也是沪城大学的老师,同时还是《烽火佳人》的作者。”

她要相看儿媳妇,那是早早就放出风声的,今天的日子早已定下,却还吃坏肚子,这说明什么?说明那姑娘,甚至那一家人都没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这八字还没一撇,便已如此,若是婚事真成了,又能有什么前途?

吴秋山眼睛一亮:“原来你是一叶先生!久仰大名!久仰大名!”

陈家太太瞬间对她的印象跌落谷底!

陈秋吾:?

边上的下人连忙关怀,片刻后过来告知陈家太太,说是端庄姑娘像是吃坏了肚子。

吴秋山道:“一叶先生有所不知,西北那边,《烽火佳人》卖得可好了!在下也有拜读,实在是有许多话想要跟先生讨论!”

正要跟妈妈说,让她去把那端庄姑娘的爹娘叫来,两家交换一下庚帖,这婚事便算是成了,谁知下一秒,不知为何,那端庄姑娘突然面色一变,捂着肚子,似是不大舒服。

玲珑懒得搭理这两个人,直接朝屋里走,陈秋吾听到吴秋山自报家门,才知道这位是西北军阀大帅!他都不知道妻子是何时与这人相识的!等到吴秋山告诉他,说西北军阀之所以实力大增,便是靠着他的小妻子提供的药品粮食等物资时,陈秋吾简直不敢置信!

她心里这便有了数,决计选那个裹小脚的端庄姑娘,虽然容色是差了些,可只要品性好便成。

在他眼中,小妻子就是天天开开心心玩乐,谁知道她居然不声不响做了这么多大事!

陈家太太不明所以地看过去,才发觉端庄的那位脚更小一些,几乎没有成人的巴掌大,一看那鞋子便知道,这是裹了小脚的。而边上那位貌美的,脚丫子虽然也小巧玲珑,却一看便未曾裹起来,陈家太太当时便摇摇头,不裹小脚算什么女人?一点都不好看,真不知道这貌美姑娘家里是怎么教孩子的,不裹小脚,不是害了姑娘一辈子么?这谁家愿意娶个不裹小脚的女子做主母?

吴秋山面露羡慕:“先生不知,在下曾问过太太,为何要如此帮助于我,难道是因为她心怀天下,想要拯救同胞于水火之中?可太太却回答我。”

这时候,她身边的妈妈小声道:“太太,您看那两位姑娘的脚。”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陈秋吾立时睁大眼。

陈家太太一时陷入了惆怅之中。

“她说,这是先生的愿望,海晏河清,风清气正。”

不过貌美的那个,又太过貌美,日后留在家中守着,她能稳得住么?万一闹出什么不好的消息可怎么办?

陈秋吾心里瞬间炸开!

想想自己那玉树临风俊秀挺拔的儿子,陈家太太觉着,若是选了这个端庄的,怕是委屈了她儿子。

以至于他整个人都浑浑噩噩起来。吴秋山见状,也识趣,毕竟占领了沪城,他还有许多事要处理,便先行告辞,临走前又羡慕地看了陈秋吾一眼,这对夫妻真是他命中贵人!救他于水火之中,挽救了多少士兵的生命!

这一下,就把前头三个给排除在外了,陈家太太心里是属意那个端坐的,毕竟看起来便端庄懂事,其实更适合做他们陈家主母,只是颜色生得普通,倒也不丑,然而她身边另外一个姑娘太过貌美,便被衬得灰头土脸起来。

玲珑被陈秋吾激动地抱到楼上卧室,她眨眨眼:“你怎么了?”

她刻意不出面,让这几个姑娘坐在客厅里等,看看她们的定性,果然,只一炷香的功夫,便有两个神情忐忑,一个左顾右盼,剩下的两个倒是稳得住,其中生得最美貌的那个姑娘十分放松,并不怯场,另外一个则是从始至终端坐,双手放在膝上,宛如入定老僧,岿然不动。

“玲珑。”他胡乱亲她的小脸,亲得玲珑几乎没法睁眼。“你怎么这么好,你怎么这么好!”

陈家太太在帘子后面一瞧,心里便有了数。

她笑起来:“那你可得更加爱我才行。”

都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话一点也不假,任你有十分颜色,穿成这样子,弄得灰扑扑的,也只能显现出三分来。

是的,是的。

她的美貌强悍到即便穿着古板宽松的老式衣裙,梳着没有特色的发髻,也令其他人黯然失色。

他现在只觉得爱不够她了,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表达自己的爱意,只想要与她合二为一,可是她又太小了,他不能这么做。

玲珑今年十五,是这五个姑娘里年纪最小,却也生得最为美貌的。

玲珑却不耐烦起来,小个屁!

除了玲珑外,还有另外四个姑娘,都是年纪相仿,十五六岁,要叫陈家大少爷来说,十五六岁根本尚未成年,身子骨都不曾发育完全,怎么能生儿育女?但是在这乡下,十五六岁做了娘的大有人在,有些姑娘过了十六若还是嫁不出去,就要被指指点点,说是老姑娘,家里人也要因她抬不起头。

陈秋吾最终还是没抵挡住诱惑,以至于事成后做了好几日妻奴,连学校都没有去,除了照顾玲珑,便是在家中爬格子,他把所有的喜悦爱意都记载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字字句句都是对妻子的表白,后世称一代文豪一叶先生的日记为“史上最强虐狗教科书”,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她们家家境不错,但和富甲一方的陈家比,那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儿,父亲不着调,弟弟又不成器,母亲每日忧愁,就是如何给弟弟找个靠山,等日后家人作古,他也能活下去。至于女儿?自然也是疼爱的,只是比不过儿子,因此今日陈家的婚事分外重要,她对女儿再三叮嘱,要她好好表现。

玲珑并不喜欢冲锋陷阵,她只做自己觉得有趣的事儿。

陈家太太要相看儿媳妇,十里八乡的人家都心动了,其中自然也包括玲珑一家。

《烽火佳人》已经连载到了三儿觉醒,最终决意投身到革命事业中去,玲珑也得到了吴秋山的支持,大手笔地买下了沪城大剧院,找人将《烽火佳人》改编成了剧本戏文,招募专业人士下乡演出。

陈家大少爷身处国外,实在是没办法,只好请假回国,奈何从国外回来便需要一个多月,这还是买得到票的情况下,若是买不着票,怕不是他回来了,母亲已经找了只大公鸡代替他拜堂!

还找了演员拍成电影,到乡下地方免费放送,参与这些事的人里,还多了许多沪城大学的女学生!她们大多年轻漂亮又有理想,而且有军队保护也不怕危险,百闻不如一见,乡下的女子们也不是天生便迂腐古板,她们很多人中,也有一些人试图抵抗这悲惨又绝望的命运,而这些女学生的到来,让许多女人看见了曙光。

她儿子就是在外面学坏了!

《烽火佳人》不仅激励了女人,也激励了许多有志青年,他们纷纷投身于这伟大的救国运动中来,浩浩荡荡掀起了一波思想宣传!

从古至今,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例外的!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关那些洋鬼子什么事儿?

陈家老太太也看了免费放送的电影,又想起那些青春洋溢满是自信的女孩儿,回到家后,她给远在沪城的儿子写了一封信。

哪有这样的道理?!

信里说:娘觉得你说的是对的,娘已经让家里能放足的人全都放足了,可惜娘年事已高,大夫说即便放足,也不能恢复如常,不过能支持我儿,娘心中也很是高兴。你与你媳妇过得可好?你媳妇年幼,你可要好好教导对待,千万不可以像那些抛妻弃子的人一样,喜新厌旧。

奈何陈家大少爷出了国,受到新思潮的冲击,想法自然与陈家太太不一样。他在国外见识到了更广阔的风土人情,愈发对待在乡下消息闭塞的同胞们感到遗憾,当他收到母亲的电报,便立刻回信想要打消母亲的念头,然而陈家太太性格强势,她本就觉得儿子出去读书后心野了,电报里还说什么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这是什么道理?

信里又讲了胡家的少爷去沪城读书,结果跟沪城的年轻女同学相爱,要休弃家中原配,原配天天以泪洗面,老太太上了年纪,也觉得可怜,可那胡家少爷连家都不回,也不知该去何处寻找,让陈秋吾帮忙注意一下。

陈家大少爷回了数封电报,都没能让陈家太太改变想法,谁叫他父亲早逝,家中万贯家财,若是他不留个种,最后都要落得同族人手中。

陈秋吾看着胡新知这个名字,总觉得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陈家太太勒令儿子,说我不管你在外面折腾什么,总之你回家来,给我生个孙子,随后你爱咋咋地,我不管你!

玲珑凑过来看了眼家书,现在《烽火佳人》可谓是火遍全国,到处都是女人剪头发解缠足,有些古板的人还写文章讽刺,可惜了,陈秋吾这人就是喷壶转世,舌战群儒不在话下,且《沪城日报》销量极广,可以说一叶先生便是这个时代的超级大神,迷弟迷妹无数,别人根本喷不过!

陈家大少爷五年前去了沪城读书,三年前去了国外留学,说是要接受什么新思潮,三年未归,陈家太太总算是着急了,这人都二十二了,还不结婚,她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遂强硬地给陈家大少爷发了封电报,告知他她在家乡为他选了个妻子,妻子的标准自然是按照旧社会来的,要温婉乖顺,贤淑大度,最好以后陈家大少爷在外头读书,她在家中伺候长辈,为陈家大少爷生儿育女。

而且人家媳妇有钱啊,愿意给丈夫推广宣传,什么歌剧戏曲电影,各种方式轮番上阵,你比得过吗?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是这么个道理。

你有人家那媳妇吗?

同她说话的这位穿着相似的衣裙, 只是衣服颜色更加老气暗沉些, 梳着同样死板的发型, 正是她的娘亲, 耳提面命着要她一会儿好好的表现, 可不要在陈家太太前露了怯,陈家太太这是要为她在国外留学的儿子挑个媳妇呢!若是能攀上陈家,那他们家自然是飞黄腾达, 连带着她弟弟也不愁了!

憋着吧你!

她生了一张巴掌大的小脸蛋, 莹白娇嫩, 宛如刚剥壳的鸡蛋,洁白细腻,美得惊人,哪怕是穿着被子一般的老式衣裙, 仍旧透着一股子灵气,在几个年纪相仿的少女中,属她最打眼。

第954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九)

穿成这样,也就无所谓好不好看了,只能看脸。

第八十六片龙鳞(九)

玲珑身着一身老式衣裙,款式宽松,浑身上下遮掩的是严严实实, 任你什么魔鬼身材, 在这玩意儿的遮挡下都看不出来,胖瘦一体化,反正都是这熊样。

有钱的媳妇毫不吝啬在陈秋吾身上花费大量钱财,反正她有的是本事赚。吴秋山给她当后台,她手头捏了那么多方子,短时间内便累积起了惊人的财富!最后玲珑甚至盘下了几个机械厂,吴秋山对这位金主大佬简直跪了,他是真的活生生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点石成金”!

“待会儿见了陈家太太, 你可要好好表现!”

西北军有了这样的后援,简直是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第948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三)

再加上陈秋吾孜孜不倦地写出振聋发聩的作品,又被改编成各种戏曲电影免费放松,一时间,华夏大地觉醒了无数反抗命运的人,人们看到了曙光,一场浩浩荡荡的救国行动已经开始了!

她是自由的。

不知什么时候起,东瀛人发现,他们在华国的特权好像不好使了。

渡劫时,面对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她泰然自若,天雷带来了心魔,而心魔早已无法再动摇她的意志。

同理,其他国家的洋人也是,从前他们在华国可以任意放纵,哪怕是杀了人,警察局也不过是不痛不痒地问他们几句话,还得好饭好菜的供着,顶多浪费点时间,说实话,黄皮猪的性命在他们看来根本无从紧要,白人才是最高贵的人种!

归墟岛第一个飞升的,便是那位人称魔胎转世的少岛主。

沪城已经成为了西北军的地盘,这些洋人还当是王仁义当大帅那会儿舔着他们,分不清自己的位置。

人间百年,修仙界一眨眼。

直到一个卖花的年轻姑娘的死亡。

归墟岛果然是天下第一大派,如此大方,真是令人敬重!再想想曾经风头无两却抠的要死的无业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对比惨烈!

尸体是早上扫大街的大爷发现的,他本来以为是个活人躺在那儿,结果一靠近闻见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儿,当时吓得跌倒在地,半天没能爬起来!

此外,归墟岛仍旧每三年免费向修士们开放一次秘境,原以为不拜入归墟岛门下便没有生路的散修们也松了口气——他们哪里是不想拜入,是总有些这那的缺陷不够格,但散修也得修行不是?

再一细看,那姑娘身上连件衣服都没有,还满是秽物,除却男人那玩意儿外,还有尿液,她静静地躺在那儿,边上是一个被踩碎的篮子,篮子里还有些没能卖出去的鲜花,花瓣已经蔫儿了,也被人踩过,凋零落寞,宛如这条已经香消玉殒的生命。

说是覆灭其实也不大妥当,因为大部分的无业宗弟子都回到了家中,死去的只是少部分人,甚至归墟岛开放弟子名额后,也坚持了有教无类的规则,只要品性好过往清白天赋高长得好看……就这么一点点的要求,便能被收入门下,如今归墟岛真真是百花齐放,什么鬼修魔修妖修人修都有,真让人好奇那海上仙岛,是不是真如传闻中一般充满灵气。

报警后,警察局的人自然也查到了凶手——五个洋人。

只是可惜了无业宗那位渡劫期的大能道慈真人,据说最终也没能度过雷劫,终究还是身死道消。

之所以查的这么快,不是因为警察局办事有效率,而是因为那五个洋人根本没想着遮掩!他们舒爽过后去一家饭店吃饭,一边吃饭一边高谈阔论,还嫌弃那个卖花姑娘皮肤不够细嫩!觉得他们委屈了!

无业宗覆灭后,魔宗也宣告覆灭,留下来的只有全是和尚的清佛寺,这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和尚显然非常机灵,赶在其他门派之前向归墟岛示好,不仅没有被灭,还得到了一块归墟岛分部的牌子,虽然从此以后清佛寺都挂名在归墟岛门下,但人家吃肉他们喝汤,不比已经不存在的无业宗好多了?这世道,出家人也得恰饭啊!真正能不食人间烟火的,基本全都嗝屁了,他们这群头上无毛的却都活得好好的呢!

这件事引起了众怒,陈秋吾更是写了一篇《论傲慢》刊登在《沪城日报》上,他言辞犀利,字里行间全是燃烧的怒火,文字极具感染性,文章一发,立刻引发轩然大波!

摘星也没有一定要道慈回答,她跟他之间本就是一场不该存在的孽缘,阴差阳错,命中注定,最终要恩断义绝。

沪城大学的学生们更是自动自发开始游行,要求严惩凶手,甚至还有人抗议尸位素餐的警察局,这些警察既然从不保护同胞的安全,那为什么还要当警察?他们有什么资格当警察?!遇到洋人犯事只知道和稀泥,他们还有一丁点儿的良心吗?

眼前的少女满脸都是鲜活的气息,完全不拿他人性命当回事,傲慢又我行我素的模样令道慈仿佛看到了几十年前那个雨夜出现的少女,果然是师徒。

吴秋山也气得半死,现在内忧外患,国内军阀作乱,国外虎视眈眈,还有最危险的东瀛人,沪城刚到他手上半个月就出了这样的大事,原本是因为不想引起沪城动乱,他才维持了沪城原状,却不曾想这些个警察连根脊梁骨都没有,简直下贱的令人作呕!

如今她也不肯垂怜。

正如陈秋吾在《论傲慢》里所说,被羞辱、被强奸、被杀害的,仅仅是一个可怜的无辜的姑娘吗?不!同样被羞辱、强奸、杀害的,还有一些人的民族气节与尊严!

可仙人无情,不愿意垂怜。

吴秋山亲自下令逮捕了五个洋人,驻华租界立刻向吴秋山发出抗议,认为他枉顾人权,没有权力处理他们。

前世那些充满恶意,恨不得叫她去死的嘴脸,这一世被她寻仇时,变得那样可笑和弱小,甚至跪地求饶——摘星忍不住要想,当年她刚出生的时候,爹娘是不是也曾为了她,求这些仙人放过他们?

吴秋山懒得跟他们废话,一巴掌把枪拍在桌子上:“没有权力?老子今天就是要弄死他们!有本事你们把老子弄死,不然早晚有一天,老子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我已经找那些人报过仇了。”摘星淡淡地说,“虽然他们没有亲手杀死我爹娘,可若非他们,我爹娘不会死,所以我也没有杀死他们,只是把他们的修为废掉,再把他们送给他们的仇人。这些年作为无业宗弟子,狐假虎威的事情,可没少干,恨他们恨得牙痒痒的人更是不少,你说,他们能活多久呢?”

他想起那个惨死的姑娘心都在隐隐作痛,他这辈子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有生之年,能把这些猪狗赶回他们自己的国家去,能看到自己的国家得到重生!

这一切,终究是被无业宗给毁了。

其实这么做非常不妥当,可吴秋山那满腔热血已经无法压抑,尤其是在读了一叶先生的文章后,他深觉自己的无能为力,总是考虑这个考虑那个,如果不为那姑娘报仇,他如何对得起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

他天生便是修仙之体,受尽宠爱,一帆风顺,从未遇到过什么挫折,也从未有人敢对他不敬,对摘星面目狰狞的那群人,在面对他的时候,总是恭敬而温顺的。他修道千年,最终也不懂人心,倘若回到最初,他的确不该将她带来,也许没有人去,她便是个快快乐乐的凡间小姑娘,与爹娘过着虽然清苦却幸福的日子。

但是这五个洋人分别隶属于三个租界,租界向吴秋山施压,他被弄得焦头烂额,直到陈秋吾夫妇到来。

他自然是不知道的。

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对郎才女貌的年轻夫妻,但只有吴秋山知道这俩根本就是表里不一,一个个的全是白切黑,陈秋吾看着多斯文多温柔啊,周围没人说他不好,可你看看那报纸上的辛辣文字,心中有鬼的人看到了都能呕出血来,其他几家报社联合了一些看不惯他的文人与他对喷,愣是没喷过陈秋吾一个人!

道慈闭上眼睛:“我很抱歉。”

再看他妻子,瞧着多娇弱多惹人怜爱的姑娘,可私底下却是沪城,甚至是全国最大的药品及军火商!

“那当然。”摘星眼眶一酸,她又看向他,怪不得他会变成这个模样,原来是同样拥有了从前的记忆,“你知不知道,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无业宗,他们都欺负我。”

“外面对于洋人的抗议已经如火如荼,到了最烈的时候,大帅还不趁着这个机会下手?”陈秋吾问。

“现在叫你那个名字,你应该不会喜欢吧?”道慈轻声说,“摘星这个名字很好,比我给你取的好多了,这一次,你遇到了更好的师父呢,比我好。”

吴秋山摇头:“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他们的在华租界时效还没到……”

她本来转身要走,却突然愣住,“你?”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是谁跟他们签的协议?”

断绝了七情六欲的人,就不应该给别人一点希望。

吴秋山一愣。

“你没欠我什么。”摘星说,“你只是不应该当我师父。”

是王仁义。

道慈安静地看着她:“我欠你的。”

可王仁义是个什么东西?那就是个没骨气的卖国贼!而且王仁义早死了不是?

摘星收回滴血的拳头,问:“为什么不还手?”

陈秋吾对吴秋山拱手:“大帅为人光明磊落,在下佩服。”

她现在可是归墟岛的少岛主,只要她勤加修炼,她会变得比任何人都强,不会再重复前世的悲剧。

“但有的时候没必要讲道理嘛。”玲珑笑眯眯地说,“不承认不就完了?一个卖国贼签订的沪城租界协议,东瀛人做的见证,跟我们西北军有什么关系?跟我们沪城百姓又有什么关系?”

是啊,有什么好难过的?

吴秋山:……

揍完之后神清气爽,好像有什么堵塞了很久很久的情绪突然被打通,胸口一阵开阔,什么难过都消失了。

他忍不住舔了下嘴唇:“陈太太要是方便……”

所以摘星丢掉手里的剑,二话不说,上去摁住道慈,就跟揍那个猪头少女一样,把道慈也狠狠揍了一顿。

“当然方便。”玲珑微微一笑,“不止我方便,秋吾也很方便。”

是他给了她一条命,也许就算不来无业宗,她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也会被人欺负,这都是很正常的事。他是要飞升之人,早已断绝七情六欲,给了她吃给了她住,她还奢求什么呢?那些委屈,终究只是她一个人的。

她可是非常非常生气的。

如果不是他力排众议将她带回来,在她出生那一晚,她要么是被魔宗的人带走,要么是被无业宗其他人给就地斩杀。

卖花的那姑娘是她服装厂里一个女工的姐姐,他们一家姐弟五人,爹娘早逝,靠着姐姐拉拔大,谁知姐姐惨死,剩下四个兄弟姐妹将洋人恨到了骨子里!

其实也不尽然吧。

“大帅,乱世用重典,王道杀伐震慑,法也。”

恨他吗?

只读过几年私塾,知道知识很重要,但实在是太忙抽不出什么时间读书学习的吴大帅挠挠头,嘿嘿一笑:“……啥意思?”

同样生了心魔的道慈,已经无暇顾及无业宗的其他人,摘星找到他的时候,他披头散发坐在悬崖之上,看起来跟她记忆中的那个总是高高在上悲天悯人的师父很不一样。

陈秋吾:……

飞絮仙子还想凭借美貌躲过一劫,奈何归墟岛的人别的都不咋地,个个都长得好,对着镜子看自己不比看飞絮仙子香?愣是把人家好端端的修仙界第一美人也给揍成了猪头。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我看呐,以后大帅闲着没事,便来找秋吾,让他好好给你上上课,他可是沪城大学的老师,教导学生最是拿手。”

无业宗自诩家大业大,却根本不是归墟岛弟子的对手,人家一天天的拿天材地宝当饭吃,有事儿没事儿就塞一把增长修为的丹药,你们无业宗吃得起吗?更何况归墟岛上灵气肆意,拜入归墟岛门下便受龙息浸润,修行一日千里,人人都是天才,打起来那真是宛如炸鱼虐菜,更别说归墟岛弟子最拿手的就是越级打怪!

吴秋山面红耳赤:“我是没什么文化……”

后来一语成谶,归墟岛搞完无业宗立刻开搞魔宗,无业宗大部分人还是正常的,魔宗则完全不一样,他们大部分人都不正常。

陈秋吾平静道:“却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么一抹黑,无业宗是彻彻底底沦落成了人人唾骂的邪教,连魔宗都看不下去了,深怕归墟岛下一个就搞他们,毕竟这些年他们眼馋归墟岛没少多伸手,结果全叫人给打回来了,这归墟岛这么记仇,他们魔宗会不会也一样啊?

其实照吴秋山这样,他守着西北,过自己的日子不知多美,可他偏偏不,他就是要把那些洋人赶走,要让人不敢再来侵略华夏土地,他深深地热爱着这个国家,热爱着这些活着的人们,所以哪怕前途艰难,不知该往哪里走,他也仍然咬牙忍了下来。

这些传言里,真的不少,假的也有,打舆论战嘛,哪有尽说实话的,你三分坏都给你说成十分坏,还不能朝你身上泼脏水了是怎么的?

这样的人,拥有无比耀眼而璀璨的灵魂。

呀,这位也不错呀!奸淫了自己嫂嫂,又将愤怒的兄长揍成残疾的人渣,居然也能拜入无业宗门下?哦……原来是给负责考察核实的人塞了一大笔银子???

是能够让龙女为之驻足的美好灵魂。

嚯,这儿还有一个呢,他的弟子居然都是私生子?还在凡间养了十几个女人?

租界的人不肯把人交出来,没关系,不交也行,直接上门抓不就成了?租界再厉害,他们的武器跟人数都有点,西北军还在沪城,难不成怕了他们?

哎哟,这个大长老,说是不近女色,实则在自己的峰头养了一群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儿?说是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儿最干净,处子血拿来炼丹最有效?

王仁义手下的沪军散漫的不像样子,早被吴秋山打包扔出去训练了,练不出个兵样儿就死在外头,也好过脏了沪城这片土地!天天吃着军饷,拿着军饷抽大烟,欺负同胞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对上洋人就没了骨头恨不得跪着说话,都是一群贱皮子!

公告上列出了无业宗这些年所办过的龌龊事儿,连宗主当年还是凡人未入仙途时睡了未婚妻始乱终弃的事儿也给扒了出来,上到宗主下到外门弟子,一个个底裤都被扒了个一干二净,还整理成了小册子名为《无业宗那些事儿》,免费印刷免费发放,可让凡人们看得津津有味儿。

租界的洋人万万没想到吴秋山真的敢让人闯进来,那一身的匪莽之气,哪怕租界的枪口对准了他,他也面不改色!

在这之后,归墟岛正式发布公告,讨伐无业宗!

沪城警察局的人战战兢兢地被放在最前面开路,负责带队的副将给了他们两个选择,要么冲进去抓人,抓了人,兴许还能有条活路,要么回头就被扫射成筛子——他们刚研发出一款新武器,正好在这群怂包警察身上做实验。

饶是如此,还是被捆了嫁过去,嫁过去之后日子也不好过,婆婆刻薄妯娌尖酸还有个爱占便宜的小姑子,她又连着好几年没能有孕,乡下人哪里跟你勾心斗角,一个不如意,婆婆便拿大嘴巴子抽你,日子一长,也不过是个终日受生活所累的普通农妇罢了,普普通通,泯然一生。

警察们没有办法,只好挤在前头。

那少女被送回家中,她本是因为爹娘要把她嫁给县太爷的小舅子才偷偷逃离,如今被送回家,肿成这副德行,县太爷小舅子看了她一眼就给吓晕了,连连摆手说要不起要不起,一溜烟跑了再没回来过,等少女消了肿,家里便立刻给她又说了个婆家,也还算殷实,至少吃穿不愁,可跟那日所见的仙人根本没法比!

租界的人也不敢真的开枪啊,就算打死了几个黄皮猪他们也占不着便宜,因为对方手上也有枪!

她不想活在过去了,活在过去的人,要怎么去拥有未来?

但是那群警察哆哆嗦嗦往里闯,又不敢对他们动手,还是那副脓包模样,租界的人胆子也大了起来,啪啪两枪,打死了最前头的两个,后面的人立刻吓得不敢动弹,想往回跑,对准他们的又是西北军的枪口,真是进退两难!

她没真的把人砍成肉泥,她现在可是天下第一大派归墟岛的少岛主,真要把人砍成肉泥,对师父的名声、归墟岛的名声多不好啊!所以摘星决定把猪头少女送回去,没有道慈庇护,没有道慈情劫的名头,任由她自生自灭去吧。

死了两个警察后,又是砰的一声!

既然道慈的情劫不再是这个人……摘星低头,跟少女对视,显然猪头少女听到了玲珑之前的话,吓得要死,生怕摘星真的把自己砍成肉泥,而且摘星的眼神那么诡异可怕,她害怕,空气中顿时弥漫起异样的味道,显然,她失禁了……摘星瞬间脸色铁青,一道掌风挥出,便把猪头少女打了出去。

一个拿枪的洋人应声而倒。

摘星,摘星还真没法反驳,他们归墟岛的狗妖可乖了,又会撒娇卖萌又会看家护院,而且从不发脾气,给啥吃啥,叫干啥干啥,师父从没操过心。

租界的人瞬间慌了!对方怎么真的敢开枪!他们可是洋大人!

摘星感动坏了,嗷呜一声扑过去又想抱住师父,结果被无情地一脚踹开:“滚一边儿去,这么大年纪了还需要我亲自过来,你真不害臊!我养只狗都比你懂事!”

玲珑从人群中走出来,手里把玩着一只小巧的改造手枪,也是她的机械厂新出的玩意儿,她还别出心裁的在上面雕刻了漂亮的龙纹,拿来防身最好了。

玲珑对她笑得可温柔了:“随便胡闹去吧,爱干嘛干嘛,想揍谁揍谁,这不是有师父给你顶着呢吗?”

然后她举起枪,眼都不眨地又开了一枪,这回倒下的是另外一个洋人,正好是刚才对准警察开枪的那两个。

摘星眨巴眨巴眼。

她还穿着华丽的旗袍,看起来高贵又美丽,可杀人的时候却一点都不手软,在西北军看来,就俩字儿:解气!

相当硬。

这下租界的人慌了,为了那么五个人,他们真的要把自己的命给送在这儿?那多不划算啊!跟他们有啥关系!

当然,她就是那个硬。

西北军顺利闯入租界,把那五个还在搂着女人寻欢作乐的洋人给抓了起来,当场拽到沪城菜市口,还派了士兵拿着个大喇叭四处宣传,让民众都来围观行刑现场!

“情劫从来都不只是爱情,即便是你死后,他也没能飞升。”玲珑摊手,“他没这个命。他引你入仙途,却又没有负责到底,欠了你的因果,而你死后,这份因果无法偿还,这天道虽然常常冷眼旁观,但还算有点脑子,知道欺软怕硬。”

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家,终于开始慢慢地觉醒、发怒,而没有人能够承受它的怒火。

摘星头上立刻蹦出了一圈亮晶晶的问号。

大家准备了臭鸡蛋烂白菜的,对准五个被迫跪在行刑台上的洋人一顿乱砸!

“你看啊,当时在场的有三个女的,我,青芍,还有这货。”玲珑用脚踢踢死猪一样的少女,对方鼻青脸肿跟个猪头似的看了就辣眼睛,“你说说看,这三个人里,这货垫底,道慈眼光得有多差,才选她当情劫啊?其实要我说,他的情劫是你才对。”

最终,枪被交到了卖花姑娘的弟弟妹妹们手中,负责帮忙的士兵甚至小声告诉他们里面有多少颗子弹,记得先打手打腿,别忘了打鸡儿,但是被让他们死得太快,那太便宜他们了。

怎么还可以这么随便的吗?

怀揣仇恨,他们对这几个仇人实施了恐怖的虐杀。

摘星:?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现场一片安静,人们的眼睛里烧出了火花。

玲珑这才想起一件事:“哦你说那个啊,道慈可能分不清谁才是他的情劫了。”

原来洋人也不是无坚不摧,原来他们被杀的时候,也会吓尿,也会哭喊,说些叽里呱啦的鸟语求饶!

杀了她?不不不,太便宜她了,还是让她跟道慈去整什么情劫吧,最好两人缠缠绵绵到天涯永远都不要分开。

洋人们的尸体被拖下去后,换上来的是警察局的那些警察。

最后她也没把那少女剁碎,而是结结实实胖揍了对方一顿,没有用任何灵力,就是单纯的揍,她想起自己曾经如何信任过这个人,又是如何因这个人陷入万劫不复,随着一顿毒打,心头那口气也彻底出了。

其实他们有很多次机会去救人,有很多次机会匡扶正义,可他们拿着钱,却不履行职责,不分青红皂白站在洋老爷那边,助纣为虐,帮着他们剥削自己的同胞——这样的人难道不该死?

摘星:……

他们该死!最最该死!

玲珑一摊手:“当然,剁碎点,到时候拿去当肥料养花。”

这一日,沪城菜市口血流成河。

摘星被师父臭骂一顿还被揪耳朵,但心里好像也有什么东西被疏导了出去,最后,她看了看手里的西瓜刀:“师父,我真的能砍死她吗?”

当天,沪城警察局贴出招聘公告,管吃住还发工资,招募有志之士,无需学历,当然,需要三个月的培训期,这三个月里,将由西北军士兵暂代警察一职。

她好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啊,救命啊,有没有人救救她?她不想死在这儿啊!

并且,男女不限。

地上的少女:……

那位卖花的姑娘有两个弟弟,另外两个姑娘都在厂子里上班,他们便来报名,因为年轻力壮,体能达标,所以顺利被录取。

“无业宗倒是口号喊得响亮,可私底下干了些什么龌龊事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你记住了,我们归墟岛才是唯一的名门,其他门派都是邪门歪道,人人喊打,你是归墟岛的少岛主,什么魔胎,那是你天赋异禀,你就是天选之女!好好修行,到时候咱们去讨伐那些邪教,还这个世界一片净土!”

他们希望不再有姑娘重复姐姐的悲剧。

地上的少女也吓哭了,她寻思着这传说中的归墟岛怎么跟正常门派不一样啊?怎么岛主还这么教徒弟的?有这样的名门正派吗?难道不应该是用爱去感化恶人,引导他们向善吗?怎么还带塞西瓜刀给徒弟,唆使徒弟砍人的啊!

而杀死了这么多洋人,租界那边肯定不能轻轻放过,他们立刻向西北军施压,并发出声明表示抗议华国人的出尔反尔,耍嘴皮子,陈秋吾可能不太行,可玩笔杆子,那他要说第二,就没人能当第一!

“因为我比任何人都强。”玲珑傲慢道,“不服从我的人,我一根手指头就能将他们碾碎,只要你足够强大,就没有人敢反抗你,你想做什么就去做,我不要你做天上星辰,要你做摘星之人。”

文人相轻,那些个看不惯他的人说的酸话可难听了,但这么大的沪城你出去打听打听,他一叶怕过谁!输给过谁!

摘星抬起头看向师父。

租界那边的洋人还假模假样写生命,西北军这边的回应就简单粗暴多了,精准概括核心就是:你妈没了?你是孤儿?你不要脸?睁着眼睛说瞎话你怎么不怕被钉在十字架上?

“知道我为什么敢这么说吗?”

骂人不带脏字,当属陈秋吾。

她抱着玲珑的腰哭泣不止,好像是要把前世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假如前世也有一个人抱住她,安慰她,也许就不会有后面那么多悲剧。

他骂得酣畅淋漓,并且《沪城日报》开展了一个征文活动,直白一点来说就是向社会广大民众征稿,无论你文笔如何,《沪城日报》下一期只要选中你的投稿,都会刊登到报纸上!并且免费发行!

摘星泪流满面。

而且按字付钱!

玲珑刷的指向地上那个瑟瑟发抖的少女:“远的不说就说她,她家中有好些个姐妹,有个妹妹自幼生得比她貌美,家中父母给她相看人家时,男方看上了她妹妹,她便不着痕迹绊了妹妹一脚,害得妹妹一头磕上桌角毁了容,连自己至亲都能下手,你以为她什么好东西?还有那个飞絮,秘境历练中有个刚入门的女弟子比她厉害,她便设计人家死于秘境中,这一个个可比你狠毒多了,你确定要因为魔胎的身份怨恨自己?你爹娘把你生出来,是怀着爱意的,你要辜负他们的爱吗?”

哎呀这大手笔!

“那点子心魔有什么可怕的?我不在乎你是不是魔胎,因为你对我的价值高于任何人,你想杀谁就杀谁,无需在意,即便堕魔,你也仍旧是归墟岛的主人,而且你在慌什么?你以为其他人手上沾的血就比你少?”

顿时各地投稿如雪花飞来,新一期的《沪城日报》只有一篇文章,那就是陈秋吾的《致白皮猪》,他在文章里毫不掩饰自己的尖酸刻薄,骂得有多难听呢,这么说吧,连玲珑看了都觉得有被内涵到。

她丝毫没有怀疑师父是怎么得知自己的前世今生的,反正在摘星看来,师父无所不能。

此外其他版面,全是各种各样字体的稿件原件,有挥毫泼洒的“臭不要脸”,也有歪歪扭扭的“滚出我华夏土地”,同样还有一些小短文,全特么是骂人的!

摘星疼得忘了难过:“记住了记住了记住了!师父别骂了别骂了!顶不住啦!”

而且不知道印了多少,免费发行!到处送!

嘴上问人家记住没有,手又揪起了摘星的耳朵。

尤其是陈秋吾那篇《致白皮猪》。

“我不管你过去有多少师父,现在你有,且只有一个师父,那就是我!”玲珑蛮横道,“记住没有?”

因为洋人喜欢叫他们黄皮猪,于是他在这篇里,也称呼白人为白皮猪,先是痛心疾首的批判了白皮猪的无耻、懒惰、贪婪——因为他们一生都甘愿躺在猪圈中等人喂养,困了饿了都睡在那一亩三分地,当着屎尿吃食。

摘星手里的西瓜刀在剧烈颤抖。

骂完了又感慨:白皮猪啊白皮猪,你这一生毫无建树,唯一的价值便是那身上的皮肉骨头。

玲珑不知何时手里多了把西瓜刀,塞给了摘星,指了指地上那恐慌的少女:“不过一条贱命,根本不值钱,你的心魔有什么要紧?她如此弱小、丑陋、无能,只能凭借眼泪跟虚伪来害你,就这样的人,你跟她废话什么?把她碎尸万段,若是还不解恨,无业宗不是有那什么寒潭,修道之人被囚,便有业火焚烧灵魂?把她也关进去,让她感受感受什么叫做酸爽。”

玲珑当初在凯尔斯特学语言,她很善良地怕洋人们看不懂,特意给翻译了成了好几国语言,然后免费赠送,华国文字翻译成洋人的话,仍然不减尖酸,可见这原文究竟难听到什么程度。

“来来来,刀给你。”

偏偏一句脏话都没有,你能拿人家怎么办?甚至人家都没有指名道姓,人家只是骂生养在圈栏里,连父母都不知是谁,只知道吃睡的白皮猪而已,管你啥事呢?

不是,真的可以全杀了吗?

与洋老爷们的会晤非常融洽,见西北军方代表居然是个年轻女人,洋老爷们脸都挂不住了,他们随身带着翻译,自然不认为玲珑听得懂他们的话,便毫无顾忌地羞辱道:“居然派了个女人来!难道这个女人床上非常带劲儿,西北军的吴秋山被迷惑了不成!女人就是女人,华国女人更是些婊子!”

摘星,摘星彻底懵逼了。

下一秒,他的头已经被砰的一声摁在了桌子上,坚硬的木质桌面瞬间裂开,众人甚至看不到这人的头了!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哪怕堕魔也没有滥杀无辜,说你克死父母,可你父母是死在你手中吗?若不是无业宗的人引去了魔宗之人,你父母怎么会死?道慈带你入无业宗却又没有尽到师父的责任,那是他失职,无业宗那群人嫉妒你的天赋因此打压于你,是他们狭隘,飞絮爱慕道慈才撺掇人对付你,是她丑陋无能,他人骗你一颗赤子之心,是他人的错。你扪心自问,你有哪里做得不对?就是把他们全都杀了,挫骨扬灰,也可以!”

玲珑用流利的语言回道:“你刚才说我是什么?我没听清楚,不好意思,可以麻烦你再重复一遍吗?”

摘星的泪水又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她颤抖着望着玲珑,若是前世,道慈也能这样对她说,若是前世,那些人能对她存有一丝善意——

对方被扯起来时,满头满脸都是血。

“你现在是归墟岛的少岛主,归墟岛乃是名门正派,享世人香火供奉,凭借信仰之力与岛上灵气修炼,又有我在身边,你尽可以一日千里,什么无业宗什么道慈,看他们不爽摁在地上揍一顿,谁敢说你半句不是?要师父是做什么的?打你骂你苛责你?不,摘星,你可以任意胡闹,你的心魔,你自己去斩断它!”

然而玲珑只是随口说说,根本没给他回答的机会,便又是往桌面上狠狠一砸!声音天真清脆:“你这个人,怎么不说话呢?一个美丽的淑女向你询问,你身为绅士,难道不该回她一句吗?”

玲珑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用指尖抹去摘星脸上的泪痕。“你想杀谁就去杀谁,谁惹了你不高兴,报复回去便是。魔胎又如何?堕魔又怎样?我永远养着你,不让别人说你一句坏话。更何况,你现在是魔胎吗?”

砰!

摘星愣住了,迷蒙的泪眼几乎看不清楚师父此时此刻的表情。

“太没礼貌了吧,这就是洋老爷吗?”

“……诶?”

砰!

“谁说不能杀?”

“如果你再不说话,我可要惩罚你了哦。”

她扑进玲珑怀里,抱住玲珑的腰,“他们都说我是魔胎,说我要为祸人间,说我的出生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怕我最终逃不过这宿命,还是要堕入魔道,无法自拔,我怕辜负你,也怕辜负我自己,我心中明明恨极了那些人,可我又不能杀了他们——”

砰!

“有什么好怕的?”

那人已经不知道是死是活,周围的洋人顿觉身上一股寒气,起了鸡皮疙瘩,偏偏那年轻女人还是一副笑靥如花的模样,等她再抓起男人的头准备再砸一张桌子的时候,与那洋人同行的同国人立刻掏枪指向了她:“住手!否则我就开枪了!”

摘星大大的眼睛里流出泪水:“可是师父,我害怕……”

玲珑笑得更挑衅,当着这人的面,抓住手里男人的头,只听咔嚓一声脆响!

玲珑一巴掌拍她脑袋上!“重点是这个吗?!”

这个洋人的头已经转足了一圈,宛如一滩烂泥瘫倒在地,已是死的透透的了。

摘星呆呆地,然后问:“师父,金字塔是什么?”

而她全程没有丝毫动容,仿佛杀了这么个人,就跟玩游戏一样,一点不放在心上。

师父的声音清晰无比, 摘星猛地朝玲珑看过去, 无论过去多久, 师父都是那副年纪轻轻的少女模样,似乎永远不会长大,也不会苍老, 连说出口的话都任性无比:“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你的心愿你的梦想,你明明自己就可以做到,明明可以成为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为什么要在这里自怨自艾陷入心魔?”

拿枪的人怒吼一声,扣动扳机!可是下一秒,他太阳穴一痛,似乎有什么东西穿破了脑壳,死前最后看到的一幕,是他的枪口不知何时对准了自己……

“你自己的愿望自己满足。”

众目睽睽之下,玲珑抓住了洋人的手,而他已经来不及停下来,子弹穿透的自然是他自己的脑袋。

摘星的夙愿, 要谁来满足?

玲珑拍了拍手,露出略带羞涩的笑容:“不好意思,出了点小插曲,这可跟我没关系,枪是他自己开的。对了各位,现在,我们能坐下来好好聊聊,关于租界的事情了吗?”

那么摘星呢?

洋人们惊恐地望着这个美丽的女人,她的美丽一如她的恐惧,她甚至连翻译都不需要!

怎么能不认识?怎么能遗忘?她人生中的诸多痛苦, 便是由此人带来的!若说别人是逼她堕魔的推手, 那么这个少女,便是最直接的诱因!曾经摘星多么信任她,被她欺骗的时候就有多么恨她!可她连报仇都做不到,最终只能被囚于寒潭之中, 听着人世间传来的喜悦欢快,得知在少女大限之前,道慈真人终于与她结为伴侣, 以满足她的夙愿。

吴秋山是万万没想到,让他头痛不已的租界问题就这么轻松愉快的解决了!

她低头看去,待到见了那张熟悉的面容,整个人都僵硬起来!

他立刻夸玲珑:“太太真是当世少有的奇女子!不费一兵一卒便解决了协议,我还以为今儿个得打起来呢!”

见她一副愁苦模样, 玲珑弹了她脑门儿一下,把手里的人跟死狗一样往摘星面前一丢,还把摘星给吓一大跳:“这什么!”

旁边跟着玲珑一起去谈判的副将,此时露出了古怪的表情,面部抽搐,管理失败。

摘星:那哪儿敢呢?

此后,除却幕后无偿提供资源,玲珑还充当了外交官的职责,谈着谈着,洋人们都知道西北军有个极为棘手的女人,不仅武力值惊人,而且特别暴力,上一秒还冲你笑,下一秒就能把你脖子拗断,聪明人最好少跟她打交道。

“你还知道师父啊?”玲珑一脸的不敢置信, “我还以为你心里早当我死了呢!”

沪城于是迎来了久违的解放与自由!

嗷的一声惨叫, 摘星捂住耳朵,可怜巴巴地看向身前人,嘴巴动了两下:“……师父。”

洋租界全都被拆了!洋人们在沪城再也不是大老爷了!

第947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二)

而比起经济水平跟发展,沪城显然占据了华国,乃至于全世界第一,因为玲珑拥有更多先进的技术,唯一欠缺的也就是材料,但这根本算不上问题,即便是在已有的武器基础上稍作改良,也已经足够跟东瀛人抗衡,最关键的是,他们还有好几家药厂!

按理说陷入心魔时怎么揪耳朵都没用,但玲珑揪,那能一样吗?

不会再有因为感染而死去的士兵,只要没有断了胳膊腿儿,都能给你治好,再送你上战场!

紧接着,她的耳朵就被人揪了!

一时间西北军军心大盛!

摘星陷入前世的魔障之中,眼前一会儿是道慈,一会儿是无业宗的人,一会儿是被怜惜的喜悦,一会儿又是被囚于寒潭的苦痛,她心绪紊乱,又想起此前二十年的快乐记忆,以及归墟岛上友好的生灵们,一时间,竟分不清前世今生,也分不清虚假与现实,连自己是谁都产生了疑问。

而其他地方的军阀自然也有所耳闻,对于吴秋山傍上大腿这件事儿,大家隐隐约约都听过信儿,只是不知道那被抱上的大腿究竟是谁,以前吴秋山顶多是能跟几个大军阀平分秋色,而现在,吴秋山是当之无愧的军阀第一人!

玲珑接过那少女,拎着就进了摘星闭关的内室。

所有人都要以他马首是瞻!

白茶连忙嘿嘿笑,蹭过来讨好。

吴秋山号召大家一起对付东瀛人,也有那些有远见的,看出来吴秋山日后必定有大造化,因此主动选择投诚,剩下几个大军阀还在观望。

玲珑掐了白茶的脸一把:“再废话,小心我把你的根给你薅了。”

不过这些玲珑都不关心,她只负责提供资源,然后打打嘴炮拧几个脑袋,其他事儿她是不管的。

作为一条爱美的龙,美好的灵魂虽然也很讨人喜欢,但如果能配备美丽的外表就更好了。岛上精怪自然不用多说,集天地灵气诞生神智幻化出的人形,个个符合玲珑审美,后来加入门下的弟子,也都生得英俊貌美,可眼下青芍抓着的这个少女,顶多也就能称一句清秀,放人堆里算是小美人,可跟归墟岛的人一比,那真是丑到家了。

陈秋吾因为这一段时间的文章及更是声名大噪,现在整个华国都知道一叶先生!他瞬间拥有了无数迷弟迷妹,还有些不识字的读者,看了戏曲或是电影后学着认字给他写信,每天沪城日报社都要收好多好多读者来信,甚至于为此报社还聘了两个沪城大学的学生做助理,专门将信件区别开来。

名叫青芍的女子立刻凭空拎出一个狼狈不堪的少女,白茶眨眨眼:“岛主,您的眼光什么时候这么差了?咱们不在岛上这些年,您已经降低标准到这程度了?”

毕竟有些疯狂粉丝都在信里直接求爱……这些信,实在是没什么看的价值。

玲珑瞥她一眼:“我要是不打扰,她才会走火入魔。青芍,把那人拿出来。”

与此同时,陈秋吾终于想起来胡知新是谁了。

玲珑抬脚就要往里走,却被白茶拽住:“岛主!闭关的时候若是被打扰,会走火入魔的!”

第955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十)

“是啊。”白茶点头。“那日无业宗的人来过之后,少岛主便说要闭关,到现在都没有出来。”

因为要帮助西北军做外交,玲珑这段时间可忙坏了,陈秋吾提起胡知新这个名字时她一脸茫然:“……谁?”

“闭关?”

陈秋吾搂着她,“就是娘说的那个,在沪城读书,结果跟女同学谈恋爱,抛妻弃子的人。”

“少岛主在闭关呢。”

玲珑仍旧一脸茫然:“……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呀?”

玲珑一只手抓住她往边上一丢:“摘星呢?”

“我才想起来,之前学校一个老师母亲生病请了几天假,我帮他带过课,胡知新就是他们班的。”

还以为她老人家仍然待在岛上呢!

玲珑哦了一声:“然后呢?”

岛主大驾光临国师府,可把白茶给高兴坏了!她一个飞扑,“岛主!您怎么来了!”

“咱们不是有糟糠记事版块吗?”

她才不会纡尊降贵做道慈的情劫,如道慈这般离飞升只差临门一脚的人,只需要在他们心中种下一个引子,就能长成参天大树,心魔这种东西,修为越高的人越难以清除。道慈不过这情劫,这辈子都别想飞升得道。

玲珑懂了:“知道啦,明天就让人去办。”

片刻间便消失在了道慈眼前。

陈秋吾喜得抱住她狠狠啾了一口,又说道:“其实现在许多女学生都将重心转移到了唤醒国人上,那些个谈恋爱的,毕竟只是少数,抛妻弃子嫌弃原配的,也并不是全部。”

说完,她轻笑一声,与那女子一同离去。

如此委婉的暗示,玲珑懂。她揉揉陈秋吾的脸:“知道啦,你没有讨厌的爱慕者,对我也是一往情深,你就不能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吗?明明写得情书那样火热,怎么嘴巴这么笨呢?”

道慈望着眼前突然放大的容颜,心跳漏了一拍,可惜玲珑对他没什么兴趣,逗他玩罢了,“既然要有情劫才能飞升,不如你来试试看,我是不是你的情劫?”

这人真是反差到极点,每回给玲珑写清楚,什么火辣辣的情话都敢说,但是两人独处的时候单叫他说,他却又不好意思了,总是很矜持,搞得玲珑每次都很想逗他玩儿。

说话间,玲珑已经与他贴得很近,看得抓着少女的年轻女子忍不住恰柠檬,居然离他们岛主那么近!滚开啊无业宗的臭男人!

她也没把陈秋吾说得当回事,“糟糠记事”版块的的幅面越来越小,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正常思考,能够分得清是非曲直,因此但凡是稍微爱惜一点羽毛的人,都不会愚蠢到在有妻子的情况下,又去追逐什么可笑的婚姻自由、恋爱自由。

“再退一步说,你怎么能确定,你的情劫不是我呢?”

你倒是单方面自由了,那蹉跎了大好年华牺牲奉献,为你生儿育女孝顺父母的原配,又能得到什么?因为你一句自由,她就要包袱款款做下堂妇?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他早已斩断情欲,人世间的种种感情,他都已经不再拥有,真要说起来,如果不是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和特定的人物,道慈是真没法确定自己的命中注定。他慢吞吞看向地上那群家丁,都是些歪瓜裂枣,没一个能看,虽然对自己的情劫不是很在意,但若真是这些人其中一个……道慈觉得,那不飞升也许是件好事,这情劫他可能永远都过不了了。

胡知新与女同学的故事很快登上了《沪城日报》,如今《沪城日报》是华国销量最广的报纸没有之一,“糟糠记事”这个版块更是很多人都在关注,胡知新一被曝光,立刻成为众矢之的,他的同学们才知道自己这个同窗在乡下居然已经有了原配,却又跟女同学谈恋爱!不仅如此,还学西洋人搞什么浪漫,又是送玫瑰花又是共进烛光晚餐的,好多人还羡慕他俩两情相悦,结果到头来,胡知新已经娶妻了?据说妻子还给他生了一儿一女?

道慈发现她说得居然很有道理。

先前追逐爱情自由的风潮过去,更多清醒的人意识到那是错误的,还有一叶先生写得《关于自由婚姻与恋爱之我见》,大家现在对于已经有了妻子或是丈夫却仍旧与他人恋爱的人容忍度很低,胡知新也立刻被沪城大学开除,毕竟有这样的学生,他们沪城大学以后还开什么呀!

玲珑又说:“即便是女人,现在场上也有三个,你怎么就那么确定你的情劫是个凡人?”

当然,沪城大学领导最怕的,还是那个笔杆子毒的跟什么似的一叶先生,到时候写篇文章讽刺一下指桑骂槐一样,沪城大学的名声便不用要了!

道慈:……

除此之外,之前那位一直鼓吹陈秋吾跟年轻漂亮的女学生谈恋爱,追求爱情美好与自由的杨老师也早已被解雇。西北军政府还颁布了《新婚姻法》,倡导一夫一妻制。

玲珑冲地上七零八落的家丁努努嘴:“要不你挨个抱一抱感受一下,说不定你的命中注定就是个男人,你若是带错了人可怎么办?”

陈秋吾自然第一个响应,他与玲珑成亲时有过婚书,但他仍然和她一起去领了结婚证,结婚登记点还免费给他们拍照,改良过的相机拍出来的照片古朴又美丽,陈秋吾可宝贝这两个结婚证了,拿回家就给锁进了保险柜里,平时他连自己的手稿都随意丢在书桌上呢。

道慈那张没有七情六欲的脸明显一愣。

胡知新被开除后也不知去了哪里,横竖没人关心,西北军在玲珑的资助下屡战屡胜,几个观望中的大军阀觉得,与其等到吴秋山带人把自己的地盘踏平,倒不如提前投诚,毕竟他们见过东瀛人被打得屁滚尿流的样子,西北军不仅有先进精良的武器,居然还有什么防弹衣!那防弹衣他们拼命搞到了一件测试过,布料又轻又薄,子弹却都打不透!实在是惊人!

玲珑不耐烦地打断他:“你怎么就确定你的命中注定是个女的?”

这也能看出来是吴秋山给他们留脸面了,否则直接打过来他们又有什么办法?

“我算出今日会在此处遇到命中注定的情劫,所以……”

没看到东瀛人都被打得快退回东瀛老家了吗?

看前二十年的摘星多快乐啊!同是放养,怎么就养出了两个完不同的小孩?

剩下的几个大军阀一投诚,吴秋山便几乎得到了整个华国的军队,他为人正直,并不打压他人,而且在诸位军阀到来的晚上,便开了一个会,言明自己的心愿便是将侵略者赶出去,让同胞们过上和平的生活,并且向诸位军阀介绍了陈秋吾夫妻。

第一次当人家师父什么都不懂,那不会学学她吗?

军阀们心里恰柠檬,这吴秋山怎么就这么好运气,遇到这么一对厉害的夫妻。

当人家师父,不能好好当?没有尽到责任,又怪人家堕魔,把个好好的小姑娘弄得自闭了,当了魔宗宗主也把自己关在魔域里闭门不出,重活一世还在自闭,你说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像是陈秋吾这样爱讽刺当局的作家,放在王大帅还在的时候,那就是个被通缉被抓捕被刺杀的命!可现在他每天美滋滋地写稿子,一点都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危!

说实话,她挺想把道慈也一起捆起来的,毕竟在摧毁摘星的刽子手中,他即便没有亲自出手,可这种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却又总是给人垂怜的行为,说实话,真的挺欠揍的。

在众人协商下,新的华国政府成立了!

玲珑问道慈:“今日来,你想干什么?若是还想跟我抢人,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内忧已解,只剩外患,东瀛人再如何负隅顽抗,也比不上华国齐心协力的几千万热血同胞!更何况他们有精锐的兵器与先进的医疗条件!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大肆猖獗纵横,随意烧杀掳掠的东瀛人,被打得抱头鼠窜,只能选择投降。

她再这么定睛一看,发觉这抓住自己的女子果真是归墟岛的仙人,可那位公子瞧着也不像是坏人呀,且看着他,她心中总有种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的欲望……想要将他占为己有。

在国际联盟的见证下,东瀛人签订了无条件投降书,并且将几个罪该万死的重要将领送上了国际军事法庭,这些人被执行死刑那一天,华夏大地四处欢呼!人人雀跃!

少女一愣:“归、归墟岛?”

他们终于迎来了新生!那些牺牲的人们流下的鲜血没有白费!这头沉睡的狮子醒来了!并且,将要站到世界之巅!成为最强大的国家!

“喊什么救命啊。”女子问她,“知不知道对面那是谁?别因为他长得帅是个男人就求救行不行?那可是无业宗的人,无业宗什么东西你知道的吧?沽名钓誉的邪魔歪道!哪里比得上我们归墟岛?”

吴秋山成为了华国政府第一任主席,与他一起浴血奋战的将领们也纷纷就职,玲珑也没逃过——她成为了外交部长,虽然她很不乐意,但是吴秋山在她面前装可怜,说洋人都怕她。

道慈觉得她似乎有些道理,但又似乎很不对,他正在思考玲珑话里是不是有问题时,那被女子抓住的少女却迫切地朝他伸出手:“仙人救命!仙人救命啊!”

那可不是怕她吗,一言不合就开干什么的,别人谈判要钱要条件,她谈判要命啊!

她说完,随手抛出手上的一串亮晶晶的镯子,丢到道慈脚下,“你先来的,这镯子掉在你跟前,还离你比较近,也是你的了?我不该拿?”

陈秋吾反倒乐见其成,他很高兴于妻子拥有属于自己的事业与人生,就是太忙了点,要是没那么忙就好了。

“你先来就是你的?”

刚刚苏醒的国家百废待兴,还需要时间来成长,玲珑是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道慈不会与人争辩,“是在下先来——”

一个国家,如果拥有了其他国家可望不可及的科技技术与经济水平,那么成为强国指日可待!

“真巧啊,道慈真人。”玲珑倒打一耙,“怎么我想找什么人,你就也想找什么人?”

新的华国发展速度惊人!

道慈微微蹙眉:“这位道友——”

许许多多有志之士也都选择了回国,要将自己所学习到的报效给祖国,全国人民上下一心,有玲珑在,吴秋山从没有做过任何错误的决策,活了不知多久的玲珑,看过了人类世界太多太多的国家兴起又灭亡,破碎又重生,她让这个稚嫩的华国避开了一切障碍与错路,顺利走上了快速发展的康庄大道。

她身边还有一个面容精致的年轻女子,从他手中被抢走的少女,正被她抓着。

在国外还在为大哥大疯狂的时候,华国人已经用上了智能手机。

却不曾想,今日又在这里相见了。

华国的科技水平发展速度惊人,以至于想要联合起来在国际上孤立华国的国家,最终也只能选择求助。

道慈一愣,随即心有所感,向上看去,树梢之上,不知何时又出现一个红衣少女,这少女他眼熟得很,正是二十几年前,自称名为“玲珑”,将魔胎从他手中抢走那个!

而这个古老又伟大的国家,选择了温柔地拥抱全世界的人们。

他也不预伤害凡人,只是要带走这个少女,谁知只是一个眨眼,原本还倒在他脚下的少女便已消失无踪!

陈太太与严太太一家一直生活在乡下,并未受到战火侵蚀,只是从报纸上才能得知一些外界的消息,因此直到国家解放,新的政府成立,玲珑到外交部任职,陈秋吾公开一叶先生的身份,她们才知道这对小夫妻究竟做出了怎样的成就!

道慈低头看了她一眼,他算出自己今日当遇到命中注定的情劫之人,原来就是这个小女子?既然如此,势必是不能让那些人带走她的。

两家人都被接到了沪城,沪城如今已经是华国的首都,陈太太见到好些年不见的儿子儿媳妇,眼泪当时便落了下来。

少女连滚带爬地朝他奔去,“仙人救命!仙人救命!”

严太太也没想到,嫁了女儿后一直在操心会原形毕露的女儿,会有今天这样的本事。

再一抬头,却发觉一白衣青年站在不远处,气质脱俗容貌俊美,仙气四溢。

她的女儿,从来都跟其他人家的姑娘不一样,用离经叛道来形容都不为过,因此她一直担心她嫁不出去,想方设法才让女儿成为陈太太的儿媳妇人选,盼的就是在国外留学的陈家大少爷,眼界更宽,能够接受这样古怪的女儿。

踉跄中,她摔倒在路边,身后的家丁迅速追上,正要绑了她,却突然被人击退,个个滚了好几圈。

他们夫妻俩果然相处的很好,那她就放心了。

少女自然不愿,县太爷那小舅子脑满肠肥,体型有她三个大,为人残暴,落到他手里能有几个好!

等到她知道女儿都干了些啥之后,吓得几乎要晕过去!

是日大雨,一如摘星出生那日,一名少女仓皇奔逃,她身后是追逐她的家丁,个个凶神恶煞,要将她捉了去,做他们县太爷小舅子的第十五房小妾。

陈太太也知道儿子能这么安全,离不开玲珑,如今她对这个儿媳妇爱到了心里,即便小夫妻来到现在都没有孩子,陈太太也没有催过。后来她实在是等不及了,才问陈秋吾,结果却大吃一惊!

摘星已然生出心魔。

原来陈秋吾在国外留学时受过伤,当时没觉得什么,后来体检的时候医生才说他以后很可能没办法拥有自己的儿女。

她身死道消之前,只盼若有来生,不要再入无业宗,也不要再遇到师父,不再乞求虚无缥缈的温暖——这样的温暖就像是泡沫,阳光下投射出美丽的幻象,伸出手指轻轻一碰,想要揽入怀中,便破裂了。

陈秋吾把自己心里的伤口血淋淋地挖出来给母亲看,又无限悲伤:“我这些日子总是担心玲珑嫌弃我,她现在在外交部长了,很多人都爱慕她,追求者能从乡下排到沪城,再从沪城排回乡下。我却这样没用,除了会写点东西之外一无是处,赚钱比不上她厉害,口才也比不上她,这不行那不行,甚至连给她个孩子的本事都没有,我,我怎么这么窝囊呀!”

难道就因她是魔胎?

陈太太如遭雷击!

天雷劈开了寒潭,摘星却不想逃,她想不明白,为何自己一生没有害过人,却颠沛流离,人人喊打,落得这般下场。

她手忙脚乱、语无伦次地安慰着儿子,心想造孽哟,这他们老陈家不是要绝后了吗?

面对这场情劫,道慈真人最终答应了少女的请求,在她临终前,与她结为夫妻,当了却这一段尘缘,此后心无旁骛,飞升入道。

她设身处地想了想,倘若自己是儿媳妇,那是肯定要离婚的!

最后她为道慈所擒,废了修为,穿了琵琶骨,囚于无业宗寒潭之下“赎罪”,日日夜夜受烈焰焚烧之苦,而她头上,凡人之身的少女在修仙界用尽了珍宝,也终将面临大限。

当天晚上,玲珑躺在陈秋吾怀里笑得快抽过去,她说呢,平时陈太太对她也好,可今天她下班回来,老太太简直是在跪舔她了!那个小心劲儿哟,跟照顾小婴儿一样,就差没给她喂饭吃。

魔宗行事愈发猖狂,终于引起众怒,摘星作为魔宗宗主,受万人所指,但说来也是神奇,曾经她在无业宗的时候,一个不认识的弟子指着她骂祸害,她都心痛的厉害,如今师父当着她的面说要清理门户,要她洗清罪孽,她心中也毫无波澜,无动于衷了。

原来是陈秋吾来了这么一招~

活人就意味着欺骗,活人就意味着背叛,她什么都没有,所以她什么都不要。

她笑眯眯地趴在他胸口上:“你会不会气我呀,不想要孩子?”

此后两百年,堕魔的摘星已然被魔宗尊为新一任的宗主,她自己对杀人没什么兴趣,一个人待在魔域,不许人进来,自己也不出去,魔宗本就无人束缚,上一任宗主嗜杀成性,死于摘星之手,摘星继位成为新的宗主,她对外面的世界毫无兴趣,也非常厌恶活人,不喜欢任何活的东西在她面前出现。

“怎么会呢?”陈秋吾亲她一口,“现在都什么社会了,早就没皇位继承了,再说了,我的孩子可多了。”

这世间容不下我,我撕破这天便是!

每一篇文章都是他心爱的孩子。

世人都要杀我,那我便要杀了你们!

次日,玲珑主动找到陈太太,说要顾及秋吾的面子,不能让人知道他的身体状况,免得没了男性尊严。对外便说是她不要孩子,陈秋吾爱她,才甘愿绝后。

世人都说我是魔,那我便为魔!

可把陈太太给感动的,认为这世上再没有比玲珑更好的姑娘了!此后,在陈太太心中,陈秋吾彻底退居二线,最重要的便是玲珑!

摘星手上沾满了少女的鲜血,她心想,行啊。

玲珑嘴甜貌美又会撒娇,而且审美极好还有钱,常常亲自画了衣服样子让人做好送来,陈太太越看越喜欢,恨不得玲珑是她亲闺女,陈秋吾是捡来的!

这一身的血只是看着厉害,如道慈这般的修士,完能够救活她。

对此,陈先生被嫌弃了也乐见其成。

她是注定要堕魔的!注定要被人碎尸万段的!自己这么做,也是在替天行道!

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除了玲珑比较忙,常常出使别的国家,参与国际联盟会议,为华国争取谋利之外,简直完美!

摘星心中突然便生出了恨,她选择了遵从自己的内心,那少女本就是为爱才算计——谁乐意心上人身边总有个美貌无双的女徒弟?想要除去摘星太容易了,让她为人所唾弃更是不要太简单,因为她本身就是魔胎,因为本身就没有人喜欢她,没有人在意她啊!

这样过了几年,有一日,陈太太突然面色古怪地回到家。

师父也用失望的眼神看着她。

陈秋吾刚爬完格子,他现在是华国首屈一指的大文豪,出的销量惊人,是这个时代不折不扣的文坛巨星,并且已经成为了沪城大学的校长,妻子不在家,便每日认认真真爬格子。

少女满身是血的倒在她怀中,而四周围绕着的人都在指责她。摘星怕极了,她慌乱地解释,可没有人相信她,就连宗主都说,魔胎天生善妒,少女只是一介凡人,如何承受得住魔胎一击?当初道慈将她带回无业宗,本身便是做错了。

见母亲表情奇怪,他连忙问:“娘,怎么了?”

直到那双友善的双手化为利刃,狠狠刺穿她的心脏。

陈太太嫌弃地看他一眼:“跟你说有什么用?我等我龙儿回来。”

虽然少女是师父命中注定的情劫,虽然摘星很羡慕她能够得到那么多人的喜欢,可是当对方向她伸出友善的双手时,摘星心中的快乐仍然盖住了部的痛苦。

被嫌弃的陈先生默默地跑一边蹲着去了,一听到外面车子响连忙奔出去,看到玲珑就告状:“娘她一脸不高兴的回来,我关心她,她还凶我!”

她在这偌大的无业宗,就像是一个外来客,没有人相信她,也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那个少女是除了师父以外,唯一的例外。

陈太太懒得理这个年纪一大把还跟小孩子一样的儿子,连忙拉了玲珑坐下,跟她说了今天的事儿。

摘星满心以为师父会站在自己这边,因为她从未害过人,她也有信心,自己决不会堕魔,活了二十几年,人人苛待她、厌恶她、算计她,她不也从未还过手?难道这还不够证明自己吗?她不会害人的!

原来当初她住在乡下时,除却与同是亲家的严太太交好外,还有一位高太太,与她关系也不错。

放任摘星成长,无疑是养虎为患。

高太太的女儿曾经也是她的儿媳候选人之一,不过陈太太没看上,她说:“……我当时瞧了你一眼便喜欢上了,别人我可不愿意,现在想想,亏得是我当初眼光好,否则以陈秋吾这德性,哪里说得到媳妇!”

人老了,就会嫉妒年轻人,就像平庸的人总会嫉妒天才。

如今在母亲嘴里天天连名带姓被呼来喝去的陈校长,流下了辛酸又卑微的泪水。

无业宗宗主及诸位长老也被摘星的成长速度吓到了,这还是在没人教导的情况下,倘若道慈用心去教,摘星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家里两个女人,他仍然是食物链最底层那个。

而摘星是魔胎的事儿,本就世人皆知,这也是那些天赋不如她的人,最爱嘲笑她的地方。再厉害又有什么用?再有天资又有什么用?还不是魔胎?还不是终将为祸人间?

玲珑点点头:“娘,你说那位高太太怎么了?”

她从未得到过爱意与温暖,于是稍微得到一点,便想要紧紧抓住不放开,偏偏师父却又带了另外一个少女回来。比起沉默寡言又冷淡的摘星,显然活泼开朗的少女更加讨人喜欢。

“她家那个姑娘,后来嫁给了胡家的少爷,胡家少爷在沪城读书,一年回去一趟,高氏给他生了一儿一女,但后来,胡家突然没了自家儿子的消息,上个月,那胡家少爷回来了!可是却弄得蓬头垢面疯疯癫癫,说是精神也不大好了,也不知是怎么回事,胡太太便想知道儿子这些年怎么了,特意到沪城来找我,我今儿个便是同她见面的。”

然而慧极必伤,大概说得就是摘星这样。

玲珑记忆力惊人,她问陈秋吾:“这个胡家少爷,是不是当初那个沪城大学跟女同学谈恋爱结果被开除的胡知新?”

摘星生得美貌,虽是天生魔胎,于修炼上,却是你不指导也会突飞猛进的类型,她就像是个一个天才,二十几岁的年纪,便已进入元婴期,这还是在没什么人教导,她一个人胡乱摸索的情况下!

陈秋吾也想起来了:“正是。当时校方已经出了新的行为守则,支持自由恋爱,但是如果已有婚配却仍然校园恋爱的,经审查一旦属实便要开除。”

那少女本是凡尘中人,却是道慈命中注定的情劫。真要说起来,摘星其实并不懂得男女情爱,因为她所得到的爱太少了,她甚至都分不清自己对师父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总之,这个少女的到来,是激化摘星堕魔的关键。后来她被囚于寒潭之下,听着他人的快活美满,总是不由自主地想,也许那少女并非道慈的情劫,而是她的情劫。

“可胡家少爷被开除后,并没有回乡下呀。”

有一回,他下山,带回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

陈太太在乡下住了几十年,有什么风吹草动她都是知道的。

道慈迟迟无法飞升,是因为他情劫未过,尘缘未断。

“没回乡下,那去哪儿了?”

但是这份温暖,实在是来得快,去得也太快了。

大家面面相觑,陈秋吾身为沪大校长自然责无旁贷,很快他就找人查了出来。

后来他终于出关,在无业宗被苛待的摘星也才有了靠山,在恶意中长大的女孩子,给她一点点温暖,她就会当做救命稻草一样抓紧,虽然师父总是很忙,总是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她,很多时候她都是自己一个人,但是没关系,没关系的,因为她知道,他对她好,她会回报他。

原来当年胡知新被开除后,觉得丢人不肯回家,便与那女同学私奔了。

她从出生起,便被道慈真人带回无业宗抚养,说是抚养,其实师徒之间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因为道慈眼看便要飞升,时不时便要闭关,一闭十几二十年都是常有的事儿,她做了他二十多年的徒弟,也就见了他两三次。

女同学家境不错,在学校里两人也是柔情蜜意,可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带出去的钱早晚有花光的一日,而且那时候国内战乱,东瀛人更是虎视眈眈,两人运气好才活下来,随后看到越来越多的同窗开始崭露头角,人人以沪城大学毕业生为荣,他们却要在一个偏院的小地方过着如此拮据的生活!

摘星没有再说话,她闭上眼,不知何时整个人又陷入慌乱思绪当中。

女方无法忍受,恰好在报纸上看到了家人寻找她的信息,最终,她选择了卷走全部财产不告而别,剩下胡知新一人艰难度日。

可看起来着实不像是很好的样子。

没钱没本事无处可去,胡知新是靠着要饭,一路回到老家的。

摘星看向她,眼神平静:“我很好。”

之所以精神不大好,那是因为他心比天高,却眼高手低,受不住这刺激。

白茶感觉少岛主的情绪不是很高,“你怎么了?”

陈太太得知后叹了口气,只说是造化弄人。

她并不是很想见无业宗的人,他们给她带来的没有一丁点儿美好的回忆,只会让她想起当年的屈辱,算算时间……应该也差不多了吧,到了那个人该出现的时候了。

结果令人意想不到的来了,过几日陈秋吾上班,正在办公室里写写画画,突然有人打内线电话通知他:“先生!校门口来了个女人闹事,说我们学校害了她丈夫,要我们学校做赔偿!”

原来摘星并不是不在,只是没有出来。

陈秋吾愣了下,满头雾水地出去看。

白茶任由她看,待无业宗的人一走,她才去见摘星。

校门口,一个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还穿着老式宽松死板衣裙的中年女子正在哭喊吵闹,话里话外都在骂沪城大学不做人,害了她男人精神失常,又培养出那种狐狸精女学生勾引她男人私奔,真是天打雷劈不得好死等等。

飞絮仙子离开时,不着痕迹地看了白茶一眼,身为美人,且是人人追捧的大美人,见到比自己更出色的,总是避免不了嫉妒的。

她身边还有一个面容呆滞的小姑娘,穿着同样的衣服,周围的沪大学生都好奇地盯着母女俩瞧。

因此这场谈判最终不欢而散。

现在大家早就穿上各种各样的漂亮衣服了,也有人喜欢复古衣裙,可这对母女身上穿的毫无美感,这都是多少年前的衣服啦?

可无业宗宗主怎么可能答应?在修仙界无业宗可是排名第一的大门派,他身为宗主,不仅境界高深,也是修仙界大能,像这种领导型人格,你让他屈居他人之下,听从他人派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远远地看见陈秋吾,仰慕他的学生们立刻迎上去,七嘴八舌的说起来,虽然陈秋吾已经是沪大校长,但一叶先生的名号太过响亮,大家还是习惯叫他先生。

归墟岛也并非要一家独大,想来分一杯羹可以,但是要签署条约,从此归顺归墟岛,既然是一家人,自然就不会有什么名门正派与邪门歪道之分。

正哭号闹事的高氏抬起头,看见的便是陈秋吾那张十几年未见,也仍然俊美的面容。

她讲话犀利,无业宗宗主顿觉颜面无光。

时光好像对他格外优待,除却沉淀下来的优雅气质以外,与当年惊鸿一瞥的青年,竟分毫无二。

白茶听了无业宗宗主看似恳切的言论,笑道:“宗主这诚心,我看也不怎么样,意图与我归墟岛共享供奉香火,却又不肯依附于我归墟岛,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好事儿?你要分人家产,什么都不给,只凭一张嘴?”

不知为何,高氏突然感觉到了在这样的人面前撒泼卖痴十分羞耻,已经被生活磨砺的毫无羞耻心的女人,居然下意识伸手摸了摸微乱的头发。

飞絮仙子今日也在场,身为无业宗宗主之女,到哪里不是前呼后拥一呼百应舔狗无数,这一切叫归墟岛的人给毁了!

“外长!外长来了!先生!外长来了!”

这侍女生得一副仙人之姿,比无业宗宗主之女,号称修仙界第一美人——哦不,这个倒是给忘了,自打数年前归墟岛的人在无业宗大比中惊艳出场,打那之后,修仙界第一美人的称号就不再属于飞絮仙子了。

陈秋吾还没来得及跟高氏说话,听到妻子来了,立刻面露笑容,玲珑随即从让开的人群中走进来,她今日穿了一袭飒爽的裤装,高贵典雅,美貌非凡,看在高氏眼中,似乎什么都没变,除了她自己。

按照无业宗的想法,他们都主动求和了,这归墟岛就是再傻,也该给几分面子吧?结果他们失望了,他们宗主亲自去拜访,结果连人家少岛主的人影都没见着,是少岛主身边一位名叫白茶的侍女接待的!

当年玲珑嫁给陈秋吾,高氏也曾添妆,可眼下她却怨恨起这不公的命运来,倘若当年是她被陈太太选中,那么今日的荣耀就是她的了!

那就只剩下一条路,主动求和。

她心中所想,玲珑全都听见,不由得好笑,若真叫高氏嫁给陈秋吾,陈秋吾年纪轻轻便要被她害死,陈太太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为了抗议王仁义政府对陈秋吾的所作所为,许多年轻学生也因此抛头颅洒热血奉献出了生命,那些信仰之力,都叫这女人糟蹋的干干净净,就这还敢对她露出怨恨?

真的只能沦落成“邪魔外道”?以后凡人听到了人人唾骂?

眼睛一瞥,看见边上始终老老实实站着不说话的女孩儿。

打不过人家,舆论也搞不过人家,怎么办?

这高氏还是那德性,连来沪大闹事,都舍不得带上儿子,要带女儿来。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金丹的打元婴,元婴的打分神,分神的打出窍……被他们打的是满头包!

玲珑开口道:“政府明文规定不许缠足,你女儿看起来年纪也并不大,你知道为她缠足是犯法的吗?”

所谓名门正派,就得有名门正派的样子,你总不能暴力解决人家吧?更何况归墟岛的修士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让修仙界人士最最最最不懂的一点就在于——他娘的为什么归墟岛的修士一个个都能越级打怪?!

高氏一听,立刻驳斥道:“胡说八道!我是她娘,她是我生的,我给她缠足那是我的权力!女人不缠足像什么样子!像你这种一天到晚抛头露面还穿裤子的女人才是不检点!”

以前还能抓个鬼降个妖卖个强身健体的丹药,现在这些叫人家归墟岛无偿给做了,归墟岛做得越好,便显得修仙界其他门派越差,而有凡人做底气,人家归墟岛根本不怵你修仙界!

这一番言论直接给周围的沪大学生们整傻了,这女人知不知道外长是谁啊?

这下无业宗可真是头疼,他们那么多人,又不是每个弟子都能辟谷,就算弟子辟谷了,那平时炼丹制药的,不都得要原材料?原材料从哪儿来?问题是现在凡间的人一听说他们是无业宗,那是根本不卖给他们,出好几倍的价钱也不行!且就算付了数倍价钱买了,那之后呢?他们无业宗也不能坐吃山空啊!

高氏又攻击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么多年连个一儿半女都生不出来,不过是个下不出蛋的母鸡罢了!你根本就不算是个女人!配不上陈少爷!”

且归墟岛的修士们修炼进阶极快,快得令人吃惊,然而无论是何等境界的修士,见到凡人都十分友好温和,哪像那无业宗的,连个外门弟子,见了凡人还把眼睛搁在头顶上,拿鼻孔看人呢!

玲珑:……

不要名利,心怀天下,简直是当代修士之楷模!

陈秋吾:……

长出茂密头发的皇帝们,对归墟岛更是推崇有加,从前他们也很是尊重修仙界的修士,可结果呢?他们什么也没得到,百姓们仍然过着从前的苦日子,皇帝们的头上也仍然寸草不生还稀里哗啦往下掉,但现在不一样了,什么才叫真正的名门正派,什么才叫大气宽宏,看看人家归墟岛!

周围学生:……

无业宗的宗主愁得头都要秃了,他试过与凡间帝王交涉,可不知为何,从前修士随意可出入皇宫,如今却连宫门都进不去,若是想伤人间帝王,那更是想都别想,活似帝王真有神龙护体一样。

跟这种病入膏肓的人,连争论都觉得浪费时间,反正在高氏心底,哪怕你是全国首富,又聪明绝顶还能搞科研,甚至担任华国外交部长,受到无数人的赞美与吹捧,但你没有生孩子,你也比不上他们乡下村头那个被老光棍捡回来之后生了十个八个大胖儿子的疯女人。

魔宗则轻松多了,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本来就是魔宗,现在再被打为邪教也不痛不痒,倒是看着无业宗跟清佛寺那帮子自以为高高在上的家伙因为被凡间那群没什么用处的凡人弄得焦头烂额,到哪儿都是人人喊打,便幸灾乐祸的笑起来,还浑水摸鱼了一把,装成无业宗弟子的样子在人间烧杀打砸——反正无业宗名声已经很臭了,再臭一点也无妨,到时候大哥别笑二哥,都是一家人嘛!

价值观不同,有什么好说?

虽然他们自诩名门正派,可也得有人捧场不是?倘若人家不捧场,什么名门正派,也就说着玩玩,难道你说你是,你就是?大部分的人不承认,那你就不是!

玲珑跟陈秋吾是学生们的偶像,偶像被诋毁,都不用夫妻俩开口,学生们便将高氏喷得狗血淋头。她再厉害也只有一张嘴,哪里骂得过这些深得喷壶转世的陈秋吾真传的学生?毕竟大家都是看着一叶先生的散文长起来的!

此时此刻,修仙界名门正派们头上悬着一个大大的“危”。

高氏想走,却被扭住送去了警察局——她无视法律给年幼的女儿缠足,这已经涉嫌了虐待,少说也得判个几年,让她再嘚瑟!

第946章 第八十六片龙鳞(一)

等她出狱,再回去给胡知新当牛做马吧,反正他们夫妻俩也挺配的,就别祸害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