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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贪婪,还有聪明过头,安德鲁你看你得到的结果是什么?

还有,他之所以在图书室里对戴卵石纹眼镜的那个家伙说是他杀了贝萨妮,是因为他认为对方就想听这句话。他以为自己必须这么说,才能拿回他的钱。

到底是谁杀了贝萨妮·韦茨呢?安德鲁·埃弗顿并不知道。不是他,他知道也不是杰克·梅森,否则他的勒索计谋就行不通了。另外,那笔钱到底去了哪儿呢?他同样不知道。戴眼镜的那个老家伙是谁?伊丽莎白·贝斯特是不是不像看上去的那么简单?从第一次见到她开始,他的整个生活就开始分崩离析。他脑子里的问题太多,答案却太少。

死了好几个人,但只有一个是他杀的。他告诉过杰克和希瑟,是他杀了贝萨妮,这是他的神来之笔——用一具不存在的尸体勒索他们。海岸警卫队曾告诉过他,落入大海的尸体,假如一周内没有被海浪冲上岸,那就很可能永远不会出现了。正是这句话给了他灵感,他想到了一个非常聪明的点子。然而最后却聪明反被聪明误,真是不公平。他觉得,一个人不该因为过于聪明而受到惩罚。

他扫视自己所在的牢房,四面墙壁把他和其他囚犯分开。为了他的人身安全,他二十四小时都不能离开牢房,大小便通过固定在墙上的金属马桶解决。安德鲁·埃弗顿不禁想到,尽管自己如此聪明,但不知道的事情似乎还是有很多。

他也不该寄子弹给贝萨妮·韦茨的。他本来希望子弹能吓退她。他也不该写邮件要求和她见面的,他应该藏在阴影里。生活毕竟不是小说。

也有好消息,人永远应该把精神集中在好消息上。没有物证能把他和贝萨妮或希瑟的死亡案件联系在一起,而他的律师肯定能解决达威尔监狱的所谓“目击证人”,他也许可以摆脱谋杀的指控。当然,公众渴望给他放放血,但公众永远在渴望这个、渴望那个。他们的注意力很快就会转移到别处,这一点迈克·韦格霍恩倒是没说错。

偷增值税的这个骗局其实设计起来非常简单,而且除了政府没有其他受害者,但事情怎么发展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呢?安德鲁·埃弗顿把小说里的情节变成了真实生活中的犯罪,他真该把这个想法只留在书里的,相信靠自己的文笔就能飞黄腾达。“有约翰·格里森姆的味道”,安德鲁·埃弗顿忘了是谁这么评价过自己的作品。

也许只有税务欺诈的罪名成立,他要服多少年的刑呢?判十年,服五年?写个畅销系列,讲述一名囚犯在牢房里破获罪案,怎么样?就叫《铁窗》或《囚鸟》好了。

“冰啤酒和热烘烘的打字机。”安德鲁·埃弗顿把这个短句写在记事本里。新书《有罪或无罪》会是他迄今为止写得最好的一部小说,现在只等他们允许他用电脑了。判决下来之后,他们是不是就会允许他用电脑了呢?他的行为触犯了《犯罪所得法》,他要卖多少本书才能还完那一千万英镑呢?他猜恐怕需要卖很多很多。

对,集中精神想好事。

他本来应该坐在西班牙豪宅的露台上,手边一杯冰啤酒,面前一台热烘烘的打字机。而事实是,他正待在贝尔马什监狱的牢房里。

讽刺的是,有一个人确实是安德鲁·埃弗顿杀的,但他甚至不会成为嫌疑人。杰克·梅森一旦开始松口,安德鲁·埃弗顿就必须干掉他,再把现场伪装成普普通通的自杀,别无选择。杰克其实也清楚这一点,那天他刚打开门,就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事实上,除了贪婪,还有聪明过了头。是的,他有两个致命的缺陷。

“死神来敲门。”安德鲁·埃弗顿把这个短句也写在了记事本上,放在“好书名”的列表中。

贪婪,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致命的缺陷。他为什么不能安于自己已经拥有的生活呢?

只要他能摆脱谋杀指控,五年时间只是一眨眼的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