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欣赏她,”伊芙琳突然说道,“哦,该死!我的意思是——”
“但是当阿米莉亚参与到这个计划之后,她不希望让这些东西留在那里,因为她打算杀了他。这就意味着警察会来。而所有这些栽赃的纪念品不能就这么留在柜子里,必须带到房子之外去,否则就没有办法嫁祸给那个失去意识后躺在原地的人了。”
“听着。”H.M.说。
“我们最好想想另一部分,它和我越来越强烈地怀疑阿米莉亚是凶手的这件事也是紧密联系的。按照最初的计划,埃弗里准备好他的小柜子,把酒瓶和酒杯的复制品都放在了柜子下面,准备随时替换掉原有的那些。上帝仁爱,记住一个核心事实。那就是——在埃弗里的计划中,他完全无意叫来警察!根本就不会出现那种一丝不苟地搜查房间或者屋子的行为。他只需要骗过他的两个证人,这些证人也不会刻意去刺探他。他只需要简单地把酒瓶、苏打水瓶、酒杯和薄荷提取液都藏在柜子下面,然后把柜门锁上。他只需要等神志不清的雷金纳德满嘴嘀咕着被带走之后,再去处理掉这些东西。你们不记得(看看莫特拉姆提交的记录上的笔记)柜门的钥匙实际上是在他的口袋里被发现的吗?
他拉开桌子的抽屉,从中拿出一个我之前经常看到的蓝色绑带的文件夹(这个放在那里的时间还不长,还没有积灰),他翻开了它。
“考虑一下我们目前勾勒出来的情况,”H.M.一边说着,一边用他那只已经熄灭的雪茄比画着,“戴尔对整个计划一无所知。阿米莉亚·乔丹也是。正常状态的雷金纳德·安斯维尔会走进房子,然后和埃弗里一起被关在书房里。从那个时候开始,直到雷金纳德被发现发疯了为止,埃弗里·休谟哪有机会离开书房?戴尔或者乔丹总会在房子里。当戴尔去取车的时候,乔丹就在。当乔丹开车去接斯宾塞的时候,戴尔在家。你现在明白了吗?埃弗里不可能跑到厨房,倒掉威士忌,洗净酒瓶,然后再倒满酒,回到书房。在这个时间,他的客人正神志不清地躺在一个大门敞开的房间里,而他的两个证人其中之一还能看到他洗酒瓶。当屋里有人的时候,你都没法这么干,特别是屋里的人都非常小心谨慎。戴尔得到过指示,而那个女人又天性谨慎。同样,埃弗里也不可能去洗杯子、擦干净,再把它们放回去。他也不能把苏打水塞到食品储藏室的架子上。他必须静静地待在书房里。这就是为什么我特别强调过,最初参与这个计划的只有两个人。
“你们知道她昨晚在圣巴塞洛缪医院过世了,”他说,“你们也知道她在临死前做了一番供述,报纸上全都是这个内容。这是其中一份。现在来听听其中一两段。”
“所以呢?”
“……我为他工作了十四年。不只是工作,我是为他做苦役。但是我不在乎这些,因为很长时间以来,我都认为我爱着他。我认为当他妻子死了之后,他就会娶我;但是他没有。也曾有别人向我求婚,但是我都拒绝了他们,因为我认为他会娶我。但是他对此从没提过一句,他说他会一直忠于他妻子的回忆。但是我也没什么别的办法,所以我一直住在那个房子里。
“你是不是忘了,”他问道,“在原本的计划中,除了埃弗里和斯宾塞之外是没有其他人参与的。”
“我知道他的遗嘱里给我留了五千镑。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期盼。然后我们知道了玛丽将要结婚的事。突然间,他告诉了我一个疯狂的想法,他要更改遗嘱,要把他手中的每一分钱都放到信托机构留给他那还没有出生的外孙。最糟糕的是,我突然意识到他是认真的。我不能忍受这件事,我也不愿意支持这个决定。
H.M.咯咯地笑了一下,听着很吓人。
“……当然,我知道他、斯宾塞还有特里加农医生在打算些什么。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虽然埃弗里不知道我早就知情。他认为女人不应该参与到这种事里来,他也不会告诉我。另外有件事我必须要告诉你们,那就是我非常喜欢玛丽。我绝不会杀了埃弗里,还陷害卡普隆·安斯维尔先生。那个雷金纳德·安斯维尔在敲诈玛丽,我认为我去陷害他,也不过是他自作自受。我怎么能知道前来拜访的不是那个人呢?”
“我知道。我就是这个意思。为什么埃弗里·休谟或者任何人需要把这么一大堆东西带出房子或者藏起来呢?为什么他们非得用两个酒瓶不可?把下了药的威士忌的酒瓶倒空洗净,然后再装上普通的威士忌,不就简单多了吗?把杯子都洗干净然后放回原处,不也简单些吗?把苏打水瓶放到食品储藏室的架子上,这会有什么令人生疑的地方吗?我没提到十字弓,因为休谟的计划里不包含这一项。但是其他的又怎么说?”
“这是实话,”H.M.低声说道,“这就是当她发现她都干了什么之后抓狂的部分原因。”
“就是这些啊,”H.M.说,“一把十字弓,一个雕花的玻璃酒瓶,一个倒了一点的苏打水瓶。一瓶用来去除威士忌味道的什么东西。可能还有把螺丝刀,肯定还有两个酒杯。”
“但是她之后并没有坦白真相,”伊芙琳说,“她还在法庭上发誓说老埃弗里从始至终都是在针对吉姆·安斯维尔。”
“请等一下,”伊芙琳打断了他,皱起眉头。“有件事我不太理解,或者说我一直都没想通。你本以为那个皮箱里面有什么?我的意思是,除了斯宾塞叔叔的衣服之外。”
“她在保护那家人,”H.M.说,“你听起来会觉得很奇怪吗?不,我认为你能懂。她在保护那家人,同时也在保护她自己。”
“到目前为止,我认为我的思路非常顺畅。但是——”
“直到我杀了他的前一刻钟,我都没有告诉埃弗里我知道他的计划。当戴尔出门去取车,我带着包下楼来了。我直接走向了书房门口,敲了敲门,然后我说:‘我知道你在里面,给他下了名叫Brudine的药,现在房子里面没有其他人,开门让我来帮你吧。’
“假设,”H.M.说,露出了对他来说已经是最接近开心的表情,“为了讨论方便,假设那把十字弓确实被放在了箱子里,那么你就得到了一个不错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那个女人没有开口告诉戴尔那件高尔夫球外套不在楼上。她不能告诉他去打开皮箱,那样的话大家就会发现十字弓,她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自己把箱子打开。相反,她会怎么做呢?戴尔上楼去找那件外套了。她会认为,我敢打赌,只要他发现那件外套不见了,整件事就会暴露,就像一只猫从口袋里高声号叫着钻了出来一样。戴尔会注意到这件显而易见的事。他会说:‘小姐,麻烦你打开箱子,让我们拿一下那个印台好吗?’所以,她必须尽快把这个皮箱带出屋子。幸运的是,她有一个相当不错的理由离开房子:她要去接医生。弗莱明在书房,戴尔在楼上,她可以提起皮箱,在完全不被人注意到的情况下,走向汽车。
“而奇怪的是,他似乎并没有多震惊。他的确需要帮助。这是他第一次干坏事,当他真的要干这件事的时候,他还是得依赖我。当然,这也是我第一次干坏事,但是我比他处理得要好多了。所以他会按我所说的去做。
“请继续,”我说,“直到你的法庭结案陈词之前,你从未向我们透露过任何线索暗示乔丹小姐有罪。但是你肯定有你的方法,所以请继续。”
“我告诉他他有多愚蠢,以至于会认为当安斯维尔上尉(当时我认为是他)醒来,他不会大吵大闹要求搜查整个房子。我说弗莱明先生也会在那里,而弗莱明正是那种人,他会坚持搜查整个房子,寻找酒杯、水瓶之类的东西。他意识到这话可能成真,这也把他吓坏了。我想,我爱上他已经有大约七年了,而那一刻,我恨他。
H.M.的雪茄熄灭了,他不满地猛吸着。从我个人来说,我觉得这个案子算得上他处理得最好的几个案件之一。但是我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因为他即使高兴也不会表现出来,只会搞出更多晦涩难懂的哑谜。
“我说我的旅行包就在门外,我几分钟后就要去乡下。我说我会带上所有这些东西,然后把它们都扔掉。他同意了。
“那就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我们还知道其他什么东西也消失了吗?我们当然知道。一把十字弓也消失了。让我们想想:一把短腿的十字弓,头部很宽。把它放进一个小的旅行包的话,可能会显得太大了,但是它恰巧能放进一个皮箱,从而完全不被人发现。”
“我们把手枪放进了那个男人的口袋里,他正躺在地板上,然后我们试着往他的嗓子里倒了点东西。我担心这会呛到他。接着我们把箭从墙上扯了下来,然后用它割伤了埃弗里的手,以便让整件事看上去很真实。埃弗里不是个胆小鬼,虽然我应该为干这种事感到害怕。我们必须要把指纹印在上面。对我来说,最困难的事是把箭带到走廊而不引起他的怀疑。我是这么做的。酒瓶和杯子都已经拿出去了。然后我假装听到戴尔回来的声音,跑出房间,抓着箭的末尾,然后大声喊他赶紧闩上门。他想也没想就照做了,因为他已经老了,对干这种事也很生疏。
“你们还可以注意到别的事。那件外套不只是当时不见了,在此之后也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加上那双红色的土耳其风格的拖鞋(能记住这个是因为它们太显眼了)也不见了。然后你开始注意到整个可恶的皮箱都消失了。
“然后我必须要加快速度。我已经把十字弓放在漆黑的走廊,我本打算用完之后把它放回小屋去。那条线也早就系在了门把手内……”
“根据这个不太复杂的思路继续思考。在六点三十九分,你可以从你手上的时间表看到,弗莱明让阿米莉亚去医院找斯宾塞。在那一分那一秒,他产生了要取指纹的念头。他说如果有个印台就好了。戴尔说在那件高尔夫球外套里面就有一个印台,然后说要去拿。请注意,正如你们在时间表上所见,那个女人当时还在那里。她听到了这个对话。那么,为什么她没有提出:‘别上楼去找那件外套了,我已经把它放在走廊里的皮箱里了’(如果她在打包的时候把印台从外套里拿了出来,那么她可以说:‘别再去外套里找了,我已经把印台放在了哪里哪里的另外一个地方’)?无论是哪种情况,为什么她没有出声?她不可能忘了自己刚刚才打包的东西。而她是个非常能干的人,在休谟的雇用下早就学会了把每件事都考虑周全。然而她什么都没说。为什么?
H.M.把蓝色绑带的文件夹扔在桌子上。
“没错,”H.M.赞同道,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瞪大了眼,“有个女人刚刚为那件外套的主人收拾好了行李。叔叔正要去乡下过周末。那么,当你为一个要去乡下过周末的男人收拾行李箱的时候,立刻就能想到的第一件东西是什么?一件花呢运动外套?这里可是英格兰。
“最糟的是,”他说道,“当她刚刚做完所有事,就听到戴尔回来的声音。这是个大麻烦,我想她没有考虑到和老埃弗里争论并说服他所需要的时间,她把时间计划得太紧张了。当她刚刚再次封上那扇门(用的是埃弗里·休谟的手套,我们也在箱子里面找到了),戴尔就来了。她本来并不打算把十字弓放在箱子里。她本应该把它放回小屋,这样就没人会怀疑这件事。但是她现在没有时间了。她甚至没有时间把绞盘里的那片羽毛弄出来。天啊,她能把这把十字弓怎么办?三十秒之后,戴尔就会到这里,然后看到一切。”
“我知道了,”伊芙琳说,“你会想到它肯定是被收起来了。”
“这一点从一开始就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甚至差点把我引上歧路。她有一个小旅行包,还有一个大皮箱,这两样当时都放在走廊里。当然,她本来准备把其他东西都放在她自己的旅行包里,之后再扔掉它们,把十字弓放回小屋,这样最好。但是戴尔回来得太快了,她不得不把十字弓放进斯宾塞的皮箱里,因为它太大了,放不进更小的旅行包里。
一阵安静。
“这使得我怀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斯宾塞一定也牵扯进了这桩谋杀。嘿?她都利用了他的皮箱。这些假日装备突然都消失了,而在此之后他也没干点什么——”
“哇!我们甚至还知道那套衣服是什么时候不见的。在凶案被发现之后,你们应该记得兰多夫·弗莱明有了要提取被告指纹的主意。戴尔提到楼上斯宾塞的外套口袋里有一个印台。戴尔立马过去取,然而外套已经不见了。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感到古怪又疑惑地下楼来了。但是那件外套到哪里去了?如果不是所有人都因为发现凶案这件事忙得一团糟,你首先会想到那件外套在哪里?嗯?”
“他确实没有,”我说,“在庭审第一天的下午,他还特意宣称他把那件高尔夫球外套送到洗衣店去了。”
“从这里开始,我脑内出现了一种奇怪又强烈的感受。我开始看清事实的真相。在我的时间表上阿米莉亚·乔丹的活动那一栏旁边,我打了个问号。到目前为止,我对于谋杀案知道些什么呢?我和警方看法截然不同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休谟是被一支从十字弓发射穿过了犹大之窗的箭杀死的,而那把十字弓当天晚上就从工具间的小屋内消失了;第二,阿米莉亚是在那十七分钟内唯一被留在屋子里的人;第三,阿米莉亚被看到出现在离书房门很近的地方,还莫名其妙地带着一个可爱的皮箱。而从那之后好像没有任何人见过那个皮箱。然后我突然回忆起了另一个事实,那就是——斯宾塞叔叔那套上等的花呢高尔夫球外套也在当天晚上不见了。
“嗯,我假设他肯定和这桩谋杀有所牵连,”H.M.语气哀怨地说,“很有可能他和我们的朋友阿米莉亚一起策划了这场表演。斯宾塞精心准备了自己在医院的不在场证明。我们已经把整个故事重建到阿米莉亚冲出屋子、开车到圣普雷德医院去接斯宾塞,那么这整个过程看上去也很像那么回事了。
“我很疑惑那个箱子在通往书房的走廊里有什么用。那个屋子里的主楼梯,你也见过,肯,是通向前门的。这也就意味着她带着箱子下楼,想要去书房和埃弗里道别,她走进了那条小走廊,手里仍然拿着那个箱子,你们注意到了,那个皮箱。这是怎么回事?当人们带着好几个箱子下楼的时候,我的经验是,他们总会把箱子堆放在楼梯旁,这样他们从前门出去的时候也比较方便。人们不会刻意把它们拖到屋子的后面,跟人道别的时候还牢牢地拿着箱子走来走去。
“但是我当时坐着思考,有一件事让我相当烦心。那就是她急匆匆地带着皮箱离开了房子,她很可能不会把箱子再拿回来,至少当天晚上不会再拿回来,以免有人生疑或者碰巧还在找什么印台。她必须得把这个箱子处理掉,而且要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解决。因为她必须直接到医院去接斯宾塞叔叔。如果她和斯宾塞一起谋划了这次谋杀,那么你会想到她会把箱子留在医院,他在那里大概会有个私人房间或者至少有个私人储物柜。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你们可以看到我在时间表上写的笔记,在大厅的门房看到她到达,然后立马就和斯宾塞一起开车离开了,没有交接过皮箱。那么这个箱子到底哪去了?她不可能把它扔在排水沟里,或者交给一个瞎了眼的乞讨者,要扔掉一个装满危险纪念品(即使只是暂时性的危险)的箱子是个异常困难的事。这个时间表显示她只花了非常少的时间,那么能做到的就只有一件事。当你在普雷德大街的圣普雷德医院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即使你不知道也会有人告诉你,你旁边就是帕丁顿车站。箱子可以放到车站的行李寄存处。没有其他可能性,我的孩子们。事情一定是这样。
“这里有一点很有趣,来自戴尔的证词。戴尔回来看到她正站在书房的门前,是书房的门前,注意一下。她突然激动地哭喊着,告诉他书房里面的人正在互相残杀,命令他立马跑去隔壁找弗莱明。这个时候,戴尔说:‘她被斯宾塞·休谟的皮箱绊了一下。’
“现在到这里,可能就有些运气成分了。我在二月的时候才想到这件事。而自从谋杀发生当晚开始,阿米莉亚就因为发高烧一直躺着,也不被允许外出。到那个时间为止,她仍然没有出过门。她不可能去取回那个箱子。如我所说,按逻辑推理,那个该死的箱子一定还在那里——
“但如你们所见,这些都还只是纸上谈兵。所以我们来看看她在六点十五分到六点三十二分那神秘的十七分钟内都干了什么。据她本人说,在六点三十分,她完成了打包下楼来。这里我需要你们注意她在法庭上提供的证词,因为这和她很久之前提供给警方的证词一模一样。我相当仔细地研究了她的证词,就像对其他人的证词一样。她说她为自己收拾了一个小旅行包,为斯宾塞叔叔打包了一个大的皮箱,然后就下楼去了。
“所以,就像那个故事里的笨男孩,我去了那里,果然发现了箱子。你们知道我都干了什么。我带了我的老朋友帕克博士和那个做零工的桑克斯一起去,我希望他们能够见证这次发现,同时也能为证物做检查。因为现在我已经不能阻止这件案子开庭审理。第一,已经过了一个月时间;第二,更重要的是,你们知道,我要怎么去跟相关部门说?我这个老头儿(从来不受内政部和法务部欢迎)要大摇大摆地走进去说:‘嗯哼,孩子们,我有些建议给你们。我要你们撤销起诉,原因如下:阿米莉亚·乔丹在说谎;斯宾塞·休谟在说谎;雷金纳德·安斯维尔在说谎;玛丽·休谟也说过谎。简而言之,基本上这个可恶的案子中的每一个人都在说谎,除了我的委托人。’他们会相信我吗?问问你们自己,我的傻瓜们。我必须要让这群人全部都在法庭上起誓:我必须要有个公平的战场和武器,我必须要有,简单地说,正义。这就是我的理由,这也是我之前一直把实情都藏着掖着的原因。
“哦?好好想想这个女人。她是否符合参与到这个谋划中的那些条件?她和休谟的家人一起居住了十四年。十四年,我的孩子们,这已经完全足够把她当成自家人看待。她完全是,或者表面上看起来是,狂热地爱着埃弗里。你们在法庭上应该也注意到,当她激动起来的时候,会直呼他的名字,而除了他弟弟以外,没人敢这么做。她的身份也让她有能力发现屋子里正在发生的事。如果埃弗里必须要把他的计划透露给某人的话,那么这个最有可能的人一定是个能干、做事迅速又非常认真的女人,同时,必须长时间在他身边,培养出了家人一般的感情。
“你们已经知道我在哪儿找到了我的证人,以及为什么会找他们。但是还有一件事一直让我很苦恼,一直到庭审的第二天我都还在苦恼。那就是斯宾塞·休谟到底有没有参与这起肮脏的谋杀?
“这就使我意识到那个明显的真相:阿米莉亚·乔丹是唯一一个和休谟以及昏迷的安斯维尔在同一个屋子里的人。她独自一人在那里待了十七分钟,直到六点三十二分,戴尔取车回来。
“我的意思是,我偷偷拿到了那个皮箱。自从谋杀当晚起,它就一直存放在帕丁顿车站。那么,如果阿米莉亚和斯宾塞是共犯,她肯定会告诉他尽快把它取回来,免得哪个好事者察觉到里面装了什么吧?她这一个多月来并没有因为高烧而神志不清。在我去过帕丁顿车站后的一周,一个男人,并非斯宾塞,前来打探箱子的事。
“然后,已证实戴尔是在六点十分让吉姆·安斯维尔进门的。距离安斯维尔在书房喝下被下药的威士忌至少还有三分钟时间,而等到药效发作还有更久(由安斯维尔本人证实)。戴尔在六点十五分就离开了房子(我证实了这点。我写在我的时间表里右侧那一栏的都是毫无疑问的事实。他在六点十八分到达了修车行,正如他在法庭上说的一样。修车行距离房子有三四分钟的步行路程)。是否有可能在一分半内,他杀害了埃弗里·休谟并处理完所有相关事宜?不可能。从时间上来看是不可能的。
“我有时这样想,有时又那样想,直到庭审的第一天傍晚我突然灵光一现。斯宾塞逃走了,但是他给玛丽写了一封信,发誓说他确实看到了吉姆·安斯维尔行凶。斯宾塞实际上并没有如信上所说见证了凶案发生。这封信中涉及的一连串真相,斯宾塞之前从未提及。我早就知道他是在说谎,但突然间我明白了这封信的意思。整个案件中,阿米莉亚·乔丹表现出的形象是单纯无辜的。而斯宾塞表现出的形象却是穷凶极恶的。斯宾塞叔叔的问题在于他太单纯了。实际上,他不应该这么散漫。十四年来,他相信那个单纯而能干的女人的每一个字,可能他也有自己的正当理由。她告诉他自己亲眼看到安斯维尔行凶,他也就相信了。就是这样。你意识到了吗?那个男人真心实意地相信他自己吐露的那番陈词滥调。她的做法很简单。她告诉他自己也参与进了埃弗里的那个小计划,她用了(斯宾塞的)皮箱来装酒瓶、杯子还有其他用来陷害的工具。她告诉他自己不得不把那个箱子扔进河里,她在自己的供词中是这么说的,而他则不得不接受这个损失。因为如果有人发现他箱子里的这些东西,他肯定会陷入巨大的麻烦。当然,关于那把十字弓,她一个字都没提。所以斯宾塞什么都没说。为了不背叛她,在他写给玛丽的信里面没有坦白自己的这些信息并不是一手信息。我想我们看错了斯宾塞叔叔。他拥有太强烈的骑士精神。”
“到这时,就你们已经知道的那些理由,我几乎已经下定结论,休谟是被一支从十字弓发射出来的箭杀死的。凶手必须等到吉姆·安斯维尔的药效发作。凶手必须和休谟一起进入书房,帮助他把薄荷提取液倒进一个不省人事的人的喉咙里,然后把多余的酒瓶和苏打水瓶都拿出去。凶手必须找个借口把箭拿出房间。凶手必须让休谟自己闩上门。至于凶手是怎么让箭还在门外的时候就劝说休谟闩上门的,我不知道。凶手必须要准备好犹大之窗的机关。之后,凶手杀死休谟,关上犹大之窗,扔掉十字弓和酒瓶,收拾好一切。你们还跟得上吗?
“但是看这里!”我抗议道,“那又是谁去了帕丁顿车站,在你去过那里的一周之后,询问皮箱的事?你向证人席上的那个经理询问过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因为这件事让我大吃一惊。我当时认为这个男人肯定是凶手。谁去了帕丁顿车站?”
“而这会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参与共谋的人不是阿米莉亚·乔丹就是戴尔。这个结论来得太简单,但是却花了我很长时间才能完全弄清楚。不过肯定不是戴尔。且不说我自己对他的信任,可敬的戴尔绝对是休谟先生最不愿意向之暴露家丑的人。作为雷金纳德上尉发疯的见证人,可以;但是作为同谋者,绝不。而且,从时间表上也可以看出戴尔是清白的。
“雷金纳德·安斯维尔。”H.M.用满足的口吻答道。
“你们知道,想到这些的时候,我还只是坐着思考。我脑子里也不过是个大致的想法。我告诉自己:是和他很亲近的人。现在,从理论上看,还存在外面的人溜进来行凶的可能(比如弗莱明),但是实际上可能性非常小。从他们谈论到对方的口气就能听得出来,弗莱明和他并不亲密,甚至不算熟识的朋友。此外,一个外人想要溜进来,需要躲开戴尔和阿米莉亚·乔丹的监视,而一直以来,他们中至少有一个人在房子里。那把这个可能性先放一边,我们再来考虑另一套理论,看看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
“什么?”
“那么,还有谁?你知道,考虑哪些人能参与共谋,从而把整个被告的范围都缩小,这件事相当了不得。埃弗里·休谟几乎没有什么朋友,也没什么亲近的人,除了他的家庭成员。他是个相当顾家的男人。如果要让他向某个并无参与必要的人坦白整个计划,即使在压力之下,那么这个人也一定和他很亲近。
“我们的雷金纳德,”H.M.柔声继续说,“将会因为做伪证在牢里待上两年,你知道吧?他走上证人席,然后发誓说他真的看到了凶案发生的过程。我希望他出庭做证。如果他企图玩什么花招(我倒是希望他这样),我就能在一瞬间把他死死钉在墙上。要让他因为敲诈定罪的话,证据还不足。哦,对了,你知道,我还告诉过他,他收到的传票只不过是走个形式,可能根本就不会传他出庭。实际上,我不希望他像斯宾塞一样逃走。如果我让他知道我准备提起他敲诈玛丽·休谟的事,他肯定会逃走。所以他表现得很平和,还想整垮我,来回报我的一番好意。而结果是,他会因为伪证罪坐两年牢。但这件事最美妙、最精彩也最致命的一点是,除了凶手是谁这个细节之外,他说的都是真的。实际上,他确实看到了行凶过程。”
“是谁?当然,你们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斯宾塞叔叔,因为他毫无疑问参与了那个计划的谋划。但是这说不通,至少,斯宾塞叔叔亲手杀人这件事说不通。他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医院一半的员工都可以为他做证。
“什么?”
“为什么?看这里!如果犹大之窗被用来完成谋杀,那么凶手一定是和埃弗里·休谟一起完成整个计划的人。凶手必须要离得够近才能知道书房正发生什么。一定是凶手带走了那个多余的酒瓶,在我的时间表里,我就对那个酒瓶提出了疑问,这样做才能让那个酒瓶不会被警察找到。这些都暗示着凶手是和埃弗里一起执行计划的。某人参与了谋划,这个人也完成了部分计划,然后这个人利用这个计划干净利落地干掉了那个老头。
“当然,他不知道我已经了解了他和格拉贝尔的全部对话——我是指他知道休谟偷了手枪这件事。直到庭审第二天。当时他还坐在律师席上,我问起敲诈一事使他对我恨之入骨。所以他想要报复我。但他所说的第一部分内容都是真的。他确实到了格罗夫纳大街,也确实走到了房子之间的过道里。他上了楼梯,走到了侧门。如果你们还记得莫特拉姆写在房屋后半部分的平面图上的笔记,你们会知道那扇侧门并没有锁上。”
“当我刚开始思考这件事的时候,只有两个人和这场陷害雷金纳德·安斯维尔的计划有关:埃弗里和斯宾塞。我现在也仍然这么想。然而显然有人发现了这个计划,而且在最后时刻坚持参与进来。
“但是,该死的,你不是证明过他不可能透过一扇木门看到任何事——”
“在这个案件的开端,我立马就看穿了那个陷害对方发疯的计划,就如我之前告诉你们的一样。如果不是安斯维尔干的,那么凶案是怎么完成的,这件事确实难倒了我。然后玛丽·休谟给了我灵感,她说她的心上人在监狱里最恨的东西就是犹大之窗,于是我突然醒悟到每个门上都有一扇犹大之窗这个惊人的可能性。我像发了疯一样走来走去。我从各个角度审视了这件事。然后我坐下来,做了那张时间表,整件事都开始明朗了。
“你仍然忘了点事,” H.M.温和地劝说着,“你忘了那两杯威士忌。”
“现在,我不需要完整复述整件事。你们已经知道,吉姆·安斯维尔喝了被下药的威士忌晕倒在休谟的书房之前的全部故事了。实际上,你们什么都知道了,只是不知道我认为某人是凶手的非常显著的理由。
“两杯威士忌?”
“我会具体说的,”H.M.说,在椅子上动了一下,“因为现在我说什么都不用再考虑任何规矩,真是极大的解脱。”
“是的。埃弗里·休谟倒了两杯酒,一杯给他自己,他一口没喝(不想喝下Brudine);另一杯给他的客人,对方也只喝了一半。你们也知道阿米莉亚·乔丹之后把这些玻璃杯都装进了皮箱。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一件她没有做的事。她没有把这两杯酒放进皮箱。她必须要把杯子倒空。但是身边没有水槽。她也不想打开窗户,以免整个密室被破坏。所以她简单地打开了侧门的锁,开了门,把杯子内的东西倒掉,所以——”
“嗯?”
“所以?”
“当然,孩子。如果必要,我甚至可以证明这件事。但是我首先得让那小子自由。我不能在法庭上指出她是真凶。我写了一张时间表给你,从上面可以看出只有一个人能够完成这起谋杀案。”
“这就给雷金纳德指了路,当时他正在那附近徘徊。你还记得当我就玻璃门的问题质问他的时候,他是怎么说的吗?他的脸变绿了一点,然后说‘门可能是开着的’,这其实是实话。那扇门当时是开着的。他根本没注意到门是什么样的。他印象中还是那扇老的玻璃门,而他这么说是因为不想承认自己把头探到了门里去。我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我很怀疑他是否真的看到了行凶过程。但是他肯定看到了一些事,让他足以用来敲诈阿米莉亚·乔丹,而且他也知道那个皮箱很可疑。麻烦的是,那个皮箱不见了,他不知道它在哪儿。当他知道,当他发现的时候,他已经进退两难了。现在我们很难去猜测雷金纳德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或者他和阿米莉亚已经接触到什么程度。她受了这么多苦,我也为她伤心。但是他们不能因此绞死我的委托人。我认为让她在法庭上看到这些证据是件好事。我知道把雷金纳德放到证人席上的效果也会很好,看着他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受着他从未预计到的煎熬。最后,让我感到愉快和舒心的是,他会在监狱里待上好久,就因为他说出了本质上的真相。”
“阿米莉亚·乔丹!”我说。我们安静了一小会儿,H.M.凝视着他雪茄的末端,发出咕噜噜的声音,最后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潘趣酒。“所以你一直知道她就是真凶吗?”
我们盯着H.M.,看着他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潘趣酒。他想要成为老派的大师,上帝啊,你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
“哎呀,这种案子还是尽快忘记会更惬意。”H.M.低声说道,“我还留了几手没用;但是,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在一场赛马中,就算知道自己一定能赢,你也还是会紧张。你知道,我必须得一路干到底。我必须炒热气氛,这样才能做好我的结案陈词。我认为在结案陈词里有不少暗示会对真凶产生正面的影响——”
“我有点怀疑,”伊芙琳说,“你对于英国法律的光荣传统和公正来说是一种耻辱。但是,因为我们是朋友——”
“是吗?”伊芙琳说,“你还记得你做了什么吗?当他们做出判决、法庭宣判之后,有人走过来恭喜你,结果不注意弄掉了一本你放在桌子上的书。你站在那里叽里呱啦地咒骂了整整两分钟——”
“没错,我想也是,”H.M.若有所思地承认道,“我实际上违背了法律,我找了我的小偷朋友思瑞普·卡罗威,让他在一个晴朗的夜晚闯进莫特拉姆督察的警局,去确认我关于那片羽毛在犹大之窗中的推测是正确的。不然,如果在法庭上没有找到羽毛,那我这华丽的戏剧效果就被彻底毁了。但实际上它的确在那里。我这个老头子希望看到年轻人都过上好日子。我相信吉姆·安斯维尔和玛丽·休谟会过上幸福的婚姻生活,就像你和这个野丫头一样。所以到底为什么,天啊,你们要对我指手画脚?”
“我从来没有,”H.M.坚决地说,“怀疑过判决结果会是什么——”
他又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潘趣酒,点上他熄掉的雪茄。
在一个狂风暴雨的三月晚上,我们正坐在H.M.位于顶层可以俯瞰安本克门特的办公室里。H.M.在忙着调制威士忌潘趣酒(用他的话来说是为了纪念安斯维尔的案子);之后,他坐了下来,脚放在桌子上,软管式的台灯压得很低。炉火燃得很旺,罗丽波普坐在窗边的桌子旁,显然是在整理账目表。H.M.抽着烟,眼前罩着烟雾,鼻子闻着威士忌潘趣酒的香气,时不时发出笑声和喘息声。
“所以我们的雷金纳德被逮捕了,”我说,“都是因为他滥用了纯粹的正义。而我开始怀疑,吉姆·安斯维尔获得开释是因为有人耍了手段。那么这整件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嚯,嚯,”H.M.说,“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嘿?不,我的小姑娘,沃尔特·斯托姆是比他今天表现出来的还要厉害得多的检察官。我不是说他一定是故意这么做,但他把所有事都叠放在一起,好让法官一下就能全部击溃。这就跟我见过的那些故意递话或者在挨拳头的时候如何闪避的技巧是一样的。当他意识到那个孩子是无辜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他本可以放弃他最初的想法,但是我坚持要让这次庭审进行下去,这样才能最大程度证明被告是无辜的,也能弄清楚这起谋杀案的全貌。所以你们看到了一个聪明人如何不用稻草就做出砖片的好戏。听起来好像挺厉害的,但也没多了不起。”
“我可以告诉你,”H.M.严肃地说,“这一切都是天意弄人。”
“我要说的是,”伊芙琳说着,“我认为总检察长的陈述是所有人中最有力的。即使到了最后一分钟,我都担心他可能会赢。他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不管其他人怎么想。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