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弗里·休谟没有起来。他朝左卧在窗户和书桌之间,身体离书桌很近,伸展的右手已经碰到了桌子,好像试图抱着它似的。安斯维尔把他翻了过来,让他仰面躺着。有什么东西随着身体一起转了过来,安斯维尔反射性地向后一躲,避免被这个东西碰到。他看到了鲜血。休谟的胸前耸立着一根细细的圆柱形木头。这支箭刺进休谟的身体八英寸,直达心脏。它的末端附着三根破破烂烂、满是灰尘的羽毛。
然后还是他自己的声音,近乎哀求道:“从地板上起来!说话啊!”
这个男人已经死了,但尸体还有些温热。这张已经死去的阴沉面孔看起来既惊讶又愤怒;他的高领和领带都被弄皱了;双手都沾有灰尘,右手的手掌还有一道割伤。
“起来!”他听到自己说道,“起来,该死的!”
安斯维尔想要站起来,又想着立马跳开,结果差点后仰着摔倒。这时,他感觉到了,在他的外套下面的裤子口袋里有个鼓鼓的东西,虽然之后他才知道那是什么。休谟根本不应该像这样躺在自己的地毯上,外套上全是血迹,像一只被绑起来的母鸡。台灯散发出的光线为这一切增加了一种商务会谈的气氛——光线照在吸墨纸上,照在浅棕色的地毯上,也照在死尸那张开的嘴上。
他双手撑在桌子上,注视着地板,试图稳住眩晕的视线。就这样,顺着桌子下的方向往左,他看到了一只老式系带靴,还有几英寸拉得紧紧的短袜。当他绕到桌子另一边时,还被这只脚绊了一下。
这个惊慌失措的年轻人环视着整个房间。他身后的那面墙就是门的位置。这面墙的左边是两扇带遮光板的窗户,右边正对着一个小柜子。他面前的墙上正挂着箭矢——但是现在只剩两支了。原本三角形底部那支刻着年份“1934”的箭,现在正插在休谟的尸体上。这支暗黄棕色的箭有三根羽毛:中间那根被涂成蓝色的羽毛现在已经被折断了。
安斯维尔突然意识到自己需要先找到休谟,所以强撑着站了起来。他头痛欲裂,嘴里又像刚吃了薄荷,还流了点口水。如果能和谁说上话,他可能会好受点。这种感觉就像是错过了某班火车,或是眼睁睁看着队伍消失在街角,自己却完全动弹不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又昏迷了多长时间?他仍然穿着他的外套,伸手进去摸索手表时也有些笨手笨脚。当他来到这栋房子时,是六点十分。手上这只看上去不太真实的手表显示,现在已经六点半了。
从他走进这栋房子的那一刻开始,他就隐约感觉到哪里不对劲。他和休谟的会面似乎有些奇幻色彩。头发灰白的管家,大厅里回荡的钟声,倚着栏杆的女人,这一切都仿佛是陷阱或幻觉的一部分。当他失去意识的时候,有人进来,杀了休谟。但是如果真是这样,凶手现在在哪儿?他明显不在这里,这个房间空空荡荡,连个壁橱都没有。
一阵恐慌之后,他模糊地记起自己身在何处,然后,一下子都想起来了。在休谟先生刚祝福了他的婚事之后,有什么东西害他晕了过去。休谟一定在威士忌里面加了点什么。但是这毫无道理。休谟为什么要在威士忌里下药?还有,休谟现在究竟在哪里?
他又往回退了几步,这时,他开始意识到,某种响亮且持续的杂音正从他手掌里传出——原来是他手表的嘀嗒声。他把手表放回口袋,走到门边;他转动了好几次把手,这才发现这扇门从里面闩上了。
他坐了起来,感觉背部像被绑在一个硬邦邦的椅子上。他的脑袋似乎旋转着慢慢向天花板飘去。首先,在恢复视力之前,他必须要抑制住胃里翻江倒海的感觉。这样过了好一阵子,直到光线刺痛他的眼睛。他对着光源的方向眨了眨眼——那是一盏有着绿色弧形灯罩的台灯。
但是肯定有人从这里走了出去!他又慢慢地走到窗边。却发现两扇窗子上的铁遮板也都锁上了,铁条像门闩一样牢牢插在锁孔里。
即使在痛苦中,有一个想法也始终不曾改变。“这杯威士忌被下药了”这个念头始终在他的脑子里打转,直到他苏醒过来时也是一样。
接着他又在房间里快速转了一圈,并没有找到其他的出入口。唯一一个他之前没有注意到的东西就是一架两根铁管的电暖器,这个电暖器装在白色大理石的壁炉里。这样也断绝了从烟囱进出的可能性——通气孔只有一英尺宽,上面还布满未经清理的灰尘。壁炉似乎又传出一阵热风,让他意识到自己穿着大衣有多热。而且,他刚才走得也太急了。休谟是自杀了吗?他是不是疯了,故意制造出这种怪异的自杀现场来栽赃别人,就像他喜欢的那类小说里常见的剧情?胡说八道!可剩下唯一的可能性就只有——
他看见这位主人还没把自己的玻璃杯举到嘴边,就停了下来,脸上满是惊恐。然而,他眼前的一切都显得很奇怪。有什么东西在烧灼他的喉咙,沿着他的肩膀,最后向上到了他的太阳穴。他的头开始发晕,感觉一阵天旋地转。桌子看上去向前倾斜,当他尝试站起来时,他知道自己正向桌子倒了下去。在完全失去知觉之前,他最后产生的疯狂念头是,自己的酒被下药了。然而在耳朵的轰鸣声中,他彻底失去了意识。
但不会真有人相信是他杀了休谟吧?他完全没有动机啊!而且,他很容易就可以解释清楚:他的酒被人下了药。他确实没看见休谟在他的酒杯里放过东西,但是那杯威士忌里肯定被什么人用什么法子下了药。他可以证明这一点。他猛然想起自己甚至没有喝完那杯威士忌。在第一阵反胃感袭来时,他本能地将酒杯放在了椅子边的地板上。
“祝你成功,”他继续说道,表情有些许改变,“詹姆斯[1]·卡普隆·安斯维尔先生。”他重复了一遍客人的名字,同时眼神坚定地看着他。“老实说,我认为,那桩婚事好处很多,是一次双赢。你也知道,我早就表示过赞同。我找不到任何反对的理由。”休谟先生对着杯子嘀咕了一句。“我有幸见过已故的安斯维尔夫人。我知道你的家族经济状况优越。所以我准备告诉你……喂,喂,你发什么病?你疯了吗?”
他立刻过去找那杯剩下的酒。但杯子已经不见了,他找遍了房间,哪里都找不到。就连休谟为他自己调的那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也不见了踪影。
休谟先生站起来,走到柜子前。他拔出酒瓶塞子,加上苏打水做了两杯淡酒,端着走了回来。
到了这时,他已经深陷于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之中;他走过去查看了那个柜子:上面有一个装满威士忌的雕花玻璃酒瓶,一个带虹吸管的苏打水瓶,还有四只酒杯。酒瓶装满了威士忌,顶到了瓶塞;虹吸管里一滴苏打水都没有;而四只酒杯精光锃亮,完全没有被人使用过的迹象。
“谢谢您,先生。”安斯维尔松了一口气回答道。
他后来回想起来,自己在这时确实大声说了句话,但他已经记不清究竟说了什么。他这么做是为了让自己停止思考,仿佛快速地说出点什么就能让自己不要再多想,但他不得不去思考。时间正在流逝,他仍然可以听到手表的嘀嗒声。如果房间的门和两扇窗户都从里面锁住了,他就成了唯一能杀死休谟的人。这就像看到他自己最喜欢的小说情节变成了一场真实的噩梦,但现实中的警察不会相信你的清白,只会把你送上绞刑架。当然,还可以说有个巧妙机关能够让外面的人把门闩从里面锁上——可是他检查过这扇门,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这是件荣耀的事,”休谟先生第一次露出了微笑,“我可以给你倒杯威士忌苏打吗?”
他又回去检查了那扇门: 那是一扇厚重的橡木门,它牢牢嵌在门框里,紧紧抵在地上,甚至在开门的时候还会刮到地板。门上连个可以动手脚的锁孔都没有:上面装着一把耶鲁锁,不过锁已经坏掉了,卡在“开”的位置。而现在,门被一根又长又笨重的门闩闩住了,这根门闩闩得如此紧,以至于他试着去拉的时候,发现即使对于他来说,也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让它动弹一下。
安斯维尔忍住没有瞪他。“真是很有用,”他说,“但是先生,您看,这是在说什么呢?我又不是来偷东西或者杀人的,除非情况必要。我的意思是,我想娶休谟小姐,嗯,那么,您怎么看呢?”
拉门闩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正在观察右手。他打开手掌,又研究了一遍;之后又走到灯光下,想仔细看清楚。他的手指、拇指和手掌现在都沾上了灰色的尘土,他合上手的时候还能够感受到它们在皮肤上的颗粒感。他从哪儿沾到了这些?他很确定自己在进到这个房间后没碰过任何带灰的东西。这时候,他又感觉到自己裤子口袋里有东西,让他感觉非常不习惯地凸起着,但是他没有去查看,因为他其实有些害怕知道那是什么。然后,在台灯发出的催眠光线下,他的视线转向了地板上的那个死人。
“就是靶心。谁击中靶心就会自动成为下一年的协会会长。在十二年里,我赢过三次。这些箭矢仍然很好用。你甚至可以用它们来杀人。”
因为一直挂在墙上,那支箭上已经落了一层灰色的尘土——除了沿着箭杆的一条细线(可能由于贴着墙壁的原因)。现在那层灰上有一处被弄乱了,就在箭杆中间的地方,看上去像是被人握住过。当他弯腰去看时,即使用肉眼也能看到清晰的指纹。安斯维尔又看着自己伸在身前的手,像是刚刚被烧伤一样。
“金的?”他的客人重复了一遍,好像有意强调。
在那一瞬间,他脑海里浮现出一些微弱的想法:之前打给他的电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玛丽那苍白的面孔,在苏赛克斯的某些对话,还有前一晚匆匆写好的信件。但那都只不过像浮云、像幽灵、像一个名字飘过他的耳边。站在埃弗里·休谟的书房里,脚边就是他的尸体,安斯维尔完全没有头绪,而现在还有其他事需要他去关注。
“我在北方长大,当其他地方的孩子都在玩板球和足球的时候,我们要拉四十磅的弓。我发现射箭在这里还算新潮。”他低沉的声音停了下来。埃弗里·休谟好像在认真思考什么,如同一个人正绕着房子检查每样东西一样。“我是皇家弓箭协会和肯特郡护林人协会的成员。这些箭矢都是奖品,来自肯特郡护林人协会的年度比赛。不管是谁,只要先击中那个金的……”
不,这并不是他脑内血液上涌的声音。
“您喜欢箭术吗,先生?”
这是有人在敲门。
安斯维尔再次红了脸,觉得有些不妥,把视线从这位主人背后墙上的箭矢那里收了回来。他注意到,三角形最下面的那根黄棕色的箭矢上布满灰尘,刻着年份“1934”。
中央刑事法庭
等到门完全关上以后,休谟坐回自己桌子后面的椅子上,观察自己的双手。他的手指粗壮,指尖圆润,保养得很好。他突然说道:“我发现你在看我的奖品。”
一九三六年三月四日
“这样就可以了,戴尔,”他对管家说道,“去帮乔丹小姐把车开回来。”他的语调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当他把头转向客人的时候,脸上也毫无表情,既不热情也没有敌意,只是没有任何感情。“请坐。我想我们有很多事情要谈。”
国王[2]诉 詹姆斯·卡普隆·安斯维尔
玛丽·休谟的父亲从桌子后面站起身来,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显然他刚刚才把棋盘收回盒子盖好,他把盒子推到一边。埃弗里·休谟中等身材,骨架很大,以六十岁的年龄来看,可以说是精力充沛,眼神严肃。仅剩的那点灰黑色头发被小心梳理,覆盖在硕大的头颅上。他穿着一身有老式高领的灰色花呢外套,领带打得有点歪。起初,安斯维尔不太喜欢他那凸起的眼睛里透露出的神情,不过这种眼神很快消失了。
指控罪名:故意谋杀埃弗里·休谟
他的领路人打开了门,整间精致的房间装修得如同办公室,只有那个酒柜有些格格不入。房间正中有一张现代风格的平面桌,桌上有一盏同样是现代风格的台灯亮着。说这里像办公室(甚至是保险仓库)的另一个理由是那两扇窗户:都装着遮光板,而这些遮光板看起来都是钢铁材质。这个地方由一间十八世纪的后厅改造而成,房间举架很高却十分阴冷,墙上铺着带有金色纹路的黑色壁纸,房间里摆着一些勉强能坐人的椅子。在门对面的墙上装着一个白色大理石壁炉,虽然没有装饰品,却难掩华丽之感。房间内唯一的装饰品被固定在壁炉上方的墙上:三支箭矢摆成了一个三角形。它们原本都被涂上不同的颜色,似乎刻上了日期,但是随着时间流逝,箭尾的羽毛都看起来扭曲且干枯。三角形的中间是一块铜质的徽章或奖章。
法官:兰金法官
“——来见您了,老爷。”管家说道。
控辩双方:
他被带到位于屋子后侧的房间。当他们经过门厅中那座大楼梯时,他察觉到有人正俯视他,他想他已经认出这张戴着眼镜的、让人喜爱的女士面孔。她一定是阿米莉亚·乔丹小姐。玛丽曾提起过她,她跟随自己父亲多年。他想知道,这位老人的弟弟斯宾塞·休谟医生,是否也在那里仔细观察着他。
公诉人:王室法律顾问沃尔特·斯托姆爵士(总检察长)
“好的,先生,请您这边走。”
亨特利·劳顿先生
“我要穿着我的外套。”吉姆·安斯维尔突然说道。在他说出这句蠢话的时候,他的语气听起来很粗鲁。“带我去见休谟先生。”
约翰·斯普拉格先生
这时候,不知怎么,吉姆把帽子掉在了地上。这顶圆顶礼帽一骨碌就滚落到了门厅的另一侧。他感觉自己一下脸红到了脖子,尤其想到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安安静静的陈设品包围,就更加难堪起来。而管家很冷静地捡回了他的帽子。他脱口而出脑海中想到的第一件事。
辩护人:亨利·梅里维尔[3]爵士
“是的,先生。可否把您的衣帽给我?”
莫特拉姆督察的图示(带有笔记)
“我的,嗯,名字叫安斯维尔,”他说道,“休谟先生约我来见面。”
1.X:尸体所在的位置
和他预想的一样,位于格罗夫纳大街十二号的房子由坚固的黄色砂岩搭建,配有并不太方便的窗外阳台。一位老派的管家带他走进了一个同样传统的门厅,一座古旧的落地座钟发出嘀嗒声回荡在厅里,指针指向六点十分。
2.安斯维尔坐在椅子y的位置
这可不是什么喜剧。
3.剩下的两支箭固定在壁炉上方,紧贴着墙
这可不是什么轻松随便的碰面,安斯维尔想着。这个老家伙甚至都没有请他共进晚餐。而且,他现在还迟到了——一场凛冽的白雾阻碍了交通,他的出租车不得不缓慢前行。想到玛丽那张受惊的面孔,他不禁有些纳闷。可恶,休谟先生不会真的这么恐怖吧。就算他真是如此,作为他孝顺的女婿也准备好告诉他,是时候放手了。然后,安斯维尔告诉自己,这简直没有道理,他到底在紧张什么?现在这个年代,与对方父母见个面还要惴惴不安,是喜剧里才有的桥段。
4.过道的侧门,外面是砖砌的通道,连接着两栋房子。这扇门关着但是并没有上锁。后门也没有上锁。
傍晚,刚过六点,安斯维尔在前往格罗夫纳大街的路上还在琢磨这件事。他还没主动联系埃弗里·休谟,这位老人当天下午就给他的住处打了一通电话,邀请他来拜访。他的措辞客套中带着冷淡,但考虑到目前的情况,安斯维尔隐约觉得这很正常。“根据我听说的,我认为最好我们一起解决一下关于我女儿的问题,今晚六点你有空吗?”
5.书房里的柜子锁着,钥匙在死者的口袋里;但是柜子是空的。
这一切都令人喜悦。埃弗里·休谟先生是郡中央银行的董事,此前曾任该银行圣詹姆斯分行的经理,是个绝不会马虎对待自己女儿婚事的人。从他在北方的一个工业小镇上开始职业生涯起,他就被认为聪明睿智,但疑心病很重。所以,一月四日,当吉姆·安斯维尔不得不离开家庭聚会、到伦敦出一天公差时,他决定立即去拜访一下他未来的岳父。只有一件事让他困惑。上午九点,当玛丽在车站为他送行的时候,她的脸色为何看上去如此苍白。
[1]前文中的吉姆(Jim)为詹姆斯(James)的简称。
先来说说他来到格罗夫纳大街十二号之前的故事。在苏塞克斯举办的一个圣诞节家庭聚会中,安斯维尔遇见了玛丽·休谟。两人迅速陷入爱河,不能自拔。初遇十二小时后,两人就开始商讨结婚一事;而在元旦那天,两人就订了婚。安斯维尔的堂兄雷金纳德上尉,作为介绍人,还因此试图向他索要五十英镑。安斯维尔开了张一百英镑的支票给他,同时还做了其他类似的疯狂事。玛丽写信告诉她的父亲她要订婚了,对方回信表示祝贺。
[2]英国国王在位时,公诉案件的起诉方为REX(国王)。
在阅读接下来这桩与一支上色的箭矢有关的谋杀案时,请别忘了上述这些事实。
[3]亨利·梅里维尔(Henry Merrivale):后文简称为H.M.。
一月四日,星期六,傍晚时分,一位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来到格罗夫纳大街的一栋房子,拜访他未来的岳父。他并无特别之处,只不过比大多数人更富有而已。吉姆·安斯维尔身材高大,一头金发,品性良好。他生性随和,讨人喜欢,对人毫无恶意。他热衷于阅读推理小说,和你我并无二致。他偶尔饮酒无度,偶尔也会犯傻,和你我也一样。只不过,他过世的母亲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所以,他应该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黄金单身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