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深色的还是浅色的?”
“没有了。有一天当我们去迪姆彻奇的时候放在车里被偷了。”他的眼神突然露出机警之色,“为什么问这个,这和那件大衣有什么关系?”
“当然是深色的。黑灰色之类,怎么了?”
“你现在还有那件大衣吗?”
“你报失了吗?”
“是的,我们出去吃饭的时候外面下起了毛毛雨——我说的是我和那伙人。”
“没有,我们都不想引起注意,它有什么——”
“你在晚礼服外面穿了一件大衣?”
“就和我谈谈星期四早晨的事情吧,好吗?”听到这儿,对面的脸立即失去坦诚,又变得警戒而充满敌意起来。“我知道你没有和克雷小姐一起去游泳,对吗?”
“不,有一件防水衣,大衣我自己有。”
“我去了,但是她走了之后我才醒来。”
“我明白了。格雷小姐给你买的行头包括一件大衣吗?”
“如果你在睡觉,怎么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我怀疑她是一个演员,从她的话里可以看出,更主要是因为在房子里有很多戏剧和电影杂志,我有一次问过她,但是她回答说:‘没有名字就没有包袱,这是很好的格言,罗宾,不要忘了。’”
“因为那时才六点,她不会离开太长时间,而且后来皮茨太太也说我是紧跟着她出门的。”
“你是让我相信在和克雷小姐相处的四天中你一点儿都不怀疑她的身份?”他等到提斯多放松警惕时才提出这个关键问题。
“我明白了。在这一个半小时内——粗略地说——在你起床和发现克雷小姐的尸体之间,你走到峡谷,偷了车子,朝着坎特伯雷方向开去,接着又后悔这么做,就返回并发现克雷小姐溺水而亡。这些就是你所做的事情的全部记录吗?”
嗯,不久他要询问提斯多。同时——
“是的,我想是这样。”
魅力。人类兵工厂里最阴险的武器。现在正有人在他面前使用这一武器。他冷静地打量着这张善良而脆弱的脸。他至少知道有一个凶手有他这样好看的长相,蓝眼睛,亲切而无辜;他曾经把被他肢解了的未婚妻埋在灰坑里。提斯多的眼睛也是那种温暖而不透明的蓝色,格兰特见多了这种男人,对他们来说,女性是必要的存在。妈妈的乖宝宝就有那种眼睛;所以有时候玩女人的男人也有。
“如果你对克雷小姐充满感激,这样做确实不寻常。”
然后他用力摇了摇头,像只从水中上岸的狗。
“不寻常,这个词还远远不够,到现在我还不能相信我这么做了。”
格兰特不自觉地笑了笑,这年轻人有种动人的孩子气。
“你非常确定那天早晨你没有下水?”
“没有什么可讲的了。她对我很热情,告诉我她一个人住,但是——嗯,但是我只能是个客人。我问她:这样不是在冒险吗?她说:‘是的,不过我一生都在冒险,而且结果证明到目前为止运气很好。’对我来说这似乎是一个令人难堪的安排,可结果恰恰相反。她是对的,事情很简单,仅仅是彼此接受。从某种程度上说(很奇怪,但似乎就是如此)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多年了。如果我们从一无所知开始相处,几个星期才能达到同样的阶段。我们非常喜欢彼此,我不是说感情上,尽管她非常漂亮,我是说我觉得她很棒。第二天我没有衣服穿,就一整天都穿着浴袍和别人留下的睡衣。星期一早晨皮茨太太来到我的房间说:‘你的箱子,先生,’然后把一个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箱子放在地上,里面有一套全新的行头——斜纹软呢外套和法兰绒裤子、短袜、衬衫……应有尽有。是从坎特伯雷的一个地方送来的。箱子是旧的,上面有我名字的标签。她甚至记住了我的名字。嗯,我不能向你描述当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感觉。你瞧,这是多少年来第一次有人‘送’我东西。和那些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总是索取,索取。‘鲍比会付钱’,‘鲍比会借他的车子’。他们从来不为‘我’着想。我想他们也从来没有停下来看我一眼。反正那些衣服打动了我,我愿意为她死。她看我穿着它们的时候大笑起来——它们当然不是定做的,但是很合身——说道:‘不是从名店街来的,但是还看得过去。别说我不懂男人的尺寸。’就这样我们同住下来并相处得很愉快,悠闲地打发时间、读书、谈话、游泳,皮茨太太不在的时候就自己下厨。我没有想过以后会发生什么,她说大概十天后她会离开农舍。待了一天后,我出于礼貌要走,但她不让。那以后我就没有再说要走的事。这就是我会待在那里以及不知道她的名字的原因。”他坐下吸了一口气,发出长长的叹息声,“现在我知道这些心理分析师是怎么挣钱的了。我很久没有像现在对你坦白之后这么舒坦的感觉了。”
“当然确定,怎么了?”
“好吧,继续。”
“你最近一次游泳是在什么时候?我是说在星期四早晨之前?”
“我也不知道,可能想摆脱和财富有关的身份吧。反正我也没能给这个姓带来多少光彩,在我的心里我一直认为自己姓斯坦布威。”
“星期三中午。”
“你为什么不说你姓斯坦布威?”
“可是星期四早晨你的泳衣都浸湿了。”
“我那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会儿。大街上非常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离得很近,她看似很自然地笑着对我说:‘先生,送你一程吧?’我说:‘好的,去地角。’她说:‘有点儿不顺路。查塔姆、法弗舍姆、坎特伯雷,或是东岸,可以吗?’嗯,这也是个办法。我不能一直站在那里,我也编不出一个无懈可击的故事到朋友家去借张床睡。再说,我已经感觉和那些人疏远了,所以没有多想就上了车。她对我来说很迷人,我没有告诉她我正告诉你的一切,但她很快就发现我已经不名一文了。我开始解释,但是她说:‘没关系,我不想知道。让我们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是罗宾我是克莉丝。’我要告诉她我的名字是罗伯特·斯坦布威,可我还没有告诉她,她就用我在家里的小名称呼我。以前身边的人都叫我鲍比,再次听到又有人叫我罗宾我感到很舒服。”
“你是怎么知道的?是的,是湿了,但不是被咸海水浸湿的,我把它铺在窗下的屋顶上摊开晾干,星期四早晨想穿的时候我发现树上的鸟——山墙上边的苹果树——在那上面拉了屎。所以我用刚洗过澡的水把它洗了。”
“克莉丝?”
“但是很明显你没有再把它拿出去晾干?”
“它们是一笔财富的终点,你了解吧。三万英镑。我从我舅舅那里继承来的,就是我妈妈的哥哥。我原本姓斯坦布威,但是汤姆舅舅说我既然拿了他的钱,就应该随他的姓,我无所谓。不管怎样,提斯多家族比斯坦布威家族要好得多——论精力,论稳重,一切的一切。如果我是提斯多家族的一员的话,我现在不会破产,但是我毕竟是姓斯坦布威的。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糟糕的榜样。继承那笔钱的时候我在建筑师事务所工作,跟普通人一样住公寓;后来我想到这笔钱可能花不完,于是辞了工作,到我想去但以前不可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普里还有天知道多少地方。我回来时只剩下两千英镑,打算存在银行然后找份工作。这在两年前会很容易——我是说存钱——那时没有人帮我花钱。但在这两年里我在全世界交了很多的朋友,他们总是十几个人同时出现在伦敦。于是一天早晨醒来我发现自己只剩下最后的一百英镑了。我有点儿震惊,像被浇了冷水一样。我坐起来,开始两年来的第一次思考。我有两种选择:诈骗——如果你是一个很好的诈骗者,你可以奢侈地在世界各地首都的任何地方白住六个月。这一点我很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种就是失踪。失踪看起来容易一些。我能够很容易离去。人们可能会问:‘鲍比·提斯多这几天到哪儿去了?’他们自然会认为我去了世界其他角落,不知道哪一天又会碰到我。你看,他们把我想象得富有得要命。离去,让他们这么想总比待在一处被他们弄清真相而嘲笑我强。我付了账单,只剩下五十七英镑了。我想最后赌一次,看能不能赢到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我拿出三十磅——每次十五磅;这是我身上属于提斯多的谨慎——在“日食”上押了“红花楸”。它只跑了第五。剩下的二十几磅除了沿街叫卖之外什么都做不成。我别无选择,只能流浪了。我没有打消流浪的念头——那会是一个变化——可是不能在银行存着二十七英镑就去流浪,所以我打算一个晚上把它花光。我打定主意要花到口袋里一文不剩。然后我将当掉我的晚礼服,换些合适的衣服上路。我没有想到在西欧佛星期六的午夜根本不能当东西,而穿着晚礼服上路一定会引人侧目。所以我就在那里站着,像我刚才说的,对这五个便士感到痛恨,并在考虑这套衣服怎么办以及到哪里找个睡觉的地方。我在奥德维奇街的交通灯处停了下来,在转弯去兰卡斯特的路口,一辆车在红灯下停了下来。克莉丝在里面,一个人——”
“在刚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后?没有,我把它放在毛巾架上了。看在上帝的分上,探长,这些和克莉丝的死有什么关系?你难道不明白,毫无来由的质问是种折磨吗?我已经忍无可忍了。今天早上的问话是最后一根稻草了。每个人都在描述他们是如何找到她的。每个人说的都是‘那具尸体’,在我心中可一直都是克莉丝啊。克莉丝!现在又有了这些谜团和怀疑,就算她的溺水有什么不明不白之处,怎么会跟我的大衣扯上关系?”
“等等,你得向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五便士这么重要。”
“因为我们在她的头发里发现了这个东西。”
“是的,我想这听上去一定让人难以置信,也很蠢,但事实如此。你看,一天晚上,非常晚了,我正站在逸乐酒吧对面的马路上,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兜里有五便士,真是太多了,因为我本打算身无分文的,当时我在想怎样把这五便士花掉(五便士也做不了什么),还是去行骗,就当这几个该死的便士不存在。所以——”
格兰特打开了桌子上的一个硬纸盒,拿出一枚男式大衣上常见的黑纽扣。它是从原来的地方直接被扯下来的,拉断的地方还留有一个凌乱的线头。在这线头上靠近纽扣的地方,缠着细细的一股金发。
“所以我才是那个在受审的人。很好的观点,我欣赏。嗯,那就考验一下我吧。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和一个你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的?你对郡警察局是这么说的,对吧?”
提斯多站了起来,两只手放在桌子边,盯着那纽扣看。
“是的,谢谢。但是没有什么用,我只能告诉你实情,如果你做出错误的推论,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
“你认为是有人溺死她的?我是说——就像那样!但这扣子不是我的,那样的纽扣成千上万。你怎么会认为是我的?”
“你不会忘记关于‘你所说的一切都将……’那句套话,对吧?”
“我没有认为什么,提斯多先生。我只是在排除各种可能性。我想让你说明的是你的衣服上是否有那样的纽扣。你说你本来有一件,可是被偷了。
“因为我破产了,有钱才能迷。”
提斯多瞪着探长,嘴巴一张一合地说不出话来。
格兰特琢磨着这句话的怪异之处。“为什么是‘原来’?”他问道。
在一阵轻轻的敲门声后,门轻轻地开启,一个瘦小的十六岁左右的女孩进来走到屋子中央,她穿着邋遢的斜纹软呢衣服,没戴帽子,黑色的头发显得非常凌乱。
“我原来几乎什么都迷。”
“哦,对不起,”她说道,“我还以为我爸爸在这里。对不起。”
“你是一个戏剧迷。”
提斯多砰的一声摔倒在地板上。
格兰特正在拉椅子,抬起头来欣赏地看了他一眼。
坐在大桌子另一侧的格兰特一弹而起,但这位瘦小的女孩却不慌不忙地比格兰特早到一步。
“一个弗雷迪·劳埃德的角色。”提斯多说道。
“天哪!”她说道,双手伸到提斯多肩膀下,撑起他俯卧的身体并翻转过来。
“你好!呃咳!”他清了清嗓子,给自己留出时间。当然不会做那种事。我的天哪,不会。谋杀案嫌疑人,看上去不像,不,他一点儿都不像。但是这年头什么都不好说。那些最迷人的家伙是——嗯,一些最近他才知道的事情其实真的存在。非常悲哀。当然不能握手,绝对不能。“呃咳!不错的早晨,当然,不适合赛马,跑起来会很累;但是对度假者却很合适。绝对不能为自己的爱好而自私。你喜欢赛马吗?去古德伍德吗?哦,嗯,可能——不去。嗯,我希望你和——和我们这里的朋友——”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想称呼格兰特的探长头衔。模样很好的小伙子,有良好的教养,还有其他种种——“想安静地谈话。我要吃午饭了,在‘轮船’”,他补充说道,万一格兰特探长想找他,“不是因为那里的食物特别好,而是那个地方很有格调,不像‘海洋’那样。我喜欢不用穿过露天休息室就能取到牛排和土豆。”警察局局长说完独自出去了。
格兰特从椅子上拿起一个垫子。
他们抵达郡警察局局长办公室时,提斯多看上去一切正常,只是稍微有一点儿疲惫。实际上,他看上去太正常了,当格兰特说“这位是提斯多先生”时,一向和蔼可亲的局长几乎要和他握手,但他及时控制住了这种冲动。
“我不会这么做的,”她说,“除非是中风,否则应该让头保持后仰。不过要说中风他似乎还太年轻了,不是吗?”
“你把我的话都说了。”探长淡淡地说道,两个人陷入沉默。
她开始动手松开提斯多的衣领、领带和前襟,手法像厨师切除馅饼边上多余的面皮一样专业。格兰特注意到她晒黑的手腕上满是新旧不等的小伤疤和抓痕,露在过短的袖子外面。
“我说过的话成了对我不利的证据吗?”他苦笑着但并无恶意。
“我想你会在壁橱里找到白兰地。爸爸是不能喝酒的,可是他控制不住。”
“我想我们最好到西欧佛之后再讨论。”
格兰特找到了白兰地,回来的时候发现她正在用持续而轻快的叩抚法拍打提斯多那不省人事的脸。
“比如什么?”
“你似乎很擅长干这个。”格兰特说道。
“有一两件事情让警察很困惑。”
“哦,我在学校带童子军。”她的声音清晰而友善,“一个非——常无聊的组织,但是它打破了常规,这是最主要的,打破常规。”
“我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件事情对我打击很大,脑子里总是在想事情。或者说我的大脑不受控制了。在验尸的时候,好像——我说,有不对劲儿的事吗?我的意思是,不是简单的溺水吗?他们为什么要推迟验尸?”
“这些是在童子军里学的吗?”他问道,一边点头赞许她的工作。
探长也在思考着。前一天晚上,他接到一个忧心忡忡的警官打来的电话,这位警官不想小题大做让自己难堪,可是却发现他们自己不能对他们道路上的一件非常小而令人困惑的障碍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他们都观察了这个障碍,上至警察局局长,下至去海边调查的队长,对彼此的观点都不屑一顾,到最后只在一件事情上达成了一致:他们想把责任推到别人头上。当然,持续不懈地侦办自己手上的罪案,获得破案的功劳固然不错,不过前提是确实有罪案存在。但仅凭桌子上那个普通的小物件这种不充分的证据冷血地宣布罪案,一旦失败的话,倒不是怕丢脸,而是别人的指点嘲讽,这是他们打心眼里不愿意沾上的事情。所以格兰特取消了他在“标准”剧院订的座位,南下到西欧佛去。他见到了办案的团队,耐心地聆听了法医的陈述,凌晨就寝时他产生了想见一见罗伯特·提斯多的渴望。现在提斯多就在他身边,只因在无准备的情况下遇到苏格兰场的人,仍然说不出话并处于半昏迷状态。是的,这的确是一个案子,毫无疑问。但是有司机科克在不方便询问,他们回到西欧佛的时候提斯多可能会恢复过来。格兰特从车上的储备箱里拿出一个长颈瓶递给提斯多,他颤抖地接过去喝了一大口,片刻之后便为自己的虚弱而道歉。
“哦,不是,他们只会烧纸、闻嗅盐等等。我是在布拉德福德·皮特的更衣室里学的。
他们以蜗牛般的速度上了高速公路后,格兰特看见霍普金斯仍然站在他们刚刚离开的地方。吉米·霍普金斯会一动不动连续待至少三分钟,绞尽脑汁思考。从现在开始——探长叹了口气——骆驼身上的苍蝇将变成一只猎犬。
“在哪儿?”
“去西欧佛。”他对司机说,然后上车在提斯多的身边坐下。
“你知道,就是那个次重量级拳击手。我曾经很崇拜皮特,但我想他最近速度不行了。你不觉得吗?至少,我希望是速度的问题。他慢慢开始醒了。”最后这句是指提斯多,“我想他现在可以喝白兰地了。”
他搀着眼神空洞的提斯多侧身穿过无所事事、喋喋不休的人群,把他推上了一辆黑色观光车的后座。
格兰特喂他白兰地的时候,她说道:“你刚才是在拷打他还是怎么着?你是警察吧?”
“这儿!过来坐下,我的车就在这里。”
“我亲爱的小姐,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然后他们注意到了提斯多,他的脸像羊皮纸,又干又老,毫无表情。唯有太阳穴脉搏的急速跳动表明他是一个活人。记者和侦探都惊讶于霍普金斯宣布探长身份之后竟会产生如此出人意料的结果。然后,看到这个男人的膝盖开始下垂,格兰特迅速用胳膊托住他。
“艾丽卡,我的名字叫艾丽卡·伯戈因。”
“我也希望如此!”记者热情地说。
“我亲爱的伯戈因小姐,作为警察局局长的女儿你一定知道在英国唯一会被拷打的就是警察。”
“我希望你为我写讣告。”格兰特说。
“那么,他为什么会昏倒,他有罪吗?”
“那是苏格兰场,”他说,“格兰特探长,没有他破不了的案。”
“我不知道。”格兰特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提斯多说。霍普金斯看到提斯多没有认出格兰特,赶忙幸灾乐祸地说开了。
“我不这么认为。”她打量着现在正在喷唾沫的提斯多,“他不像是个会犯罪的人。”她说这话的时候和刚才一样有种严肃和超然的态度。
“对不起,霍普金斯先生,”格兰特愉悦的声音在他的肩头响起,“我不想坏你们的事,但提斯多先生已经和我有约在先了。”见提斯多露出惊讶之色,因此霍普金斯很快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他又补充说道:“我们希望他能帮助我们。”
“不要让外表影响了你的判断,伯戈因小姐。”
太漂亮了!不到半个小时封面故事就能搞定了。这就是他们说的难缠的宝贝!不,毫无疑问,他,詹姆斯·布鲁克·霍普金斯,是最成功的新闻人。
“我没有,不是你说的那样。总之,他一点儿也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不过如果你足够了解情况的话,根据外表来判断还是合理的。就算是眯着眼睛,你也不会买一颗软塌塌的栗子吧,你会吗?”
当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霍普金斯已经和他混熟了。“我送你一程吧?一起吃个饭?”
格兰特想,这可真是一场不可思议的谈话。
“是的,有人告诉我了。”霍普金斯一边回答一边在想斯坦纳威是一所房子还是什么?“你现在在做什么?”
她站起身来,两只手深深地插进夹克衫的口袋里,衣服上立刻鼓起两个圆球。她软呢外套的两只袖口都磨破了,布满被荆棘乱扯出来的线头。裙子则太短,一只长袜扭曲地套在腿上。只有她的鞋子——和她的手一样伤痕累累,但是十分厚实合脚,而且很贵——说明她不是慈善院里的孤儿。
“看来你了解我放弃了斯坦纳威?”
然后,格兰特的注意力又回到她的脸上。那不是小女孩的脸。菜色的三角形小脸蛋上有一种平静和果断,这也不是任何慈善院能调教出来的。
“交情不深。”霍普金斯承认说,没想到还真有一位汤姆·提斯多。
“给你!”格兰特帮助提斯多站起来并把他扶到椅子上时,她鼓励说:“你会没事的,再喝点儿爸爸的白兰地吧,这总比流进爸爸的血管里好多了。我要走了,爸爸去哪儿了,你知道吗?”这是在问格兰特。
“是的,你认识汤姆舅舅吗?”
“他去‘帆船’吃午餐了。”
脸上的敌意一扫而空。
“谢谢。”她转向依然一脸茫然的提斯多说道,“那件衬衫的领子太紧了。”然后在格兰特为她开门的时候说道:“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不是老汤姆·提斯多的侄子吧?”
“格兰特,愿听你差遣。”说着他微微向她鞠了一躬。
“是的。”他恶狠狠地说。
“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但是将来可能会。”她打量着他。格兰特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热烈地渴望不被她归类为“软塌塌的栗子”。“你更像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颧骨宽的人。再见,格兰特先生。”
那个人的脸立刻因为敌意而拉长了。
“那是谁?”提斯多刚清醒过来,语调有些漠然。
“是提斯多,对吧?”他随便地问道,发现自己刚好在往门口走的人群中与他并肩同行。
“伯戈因局长的女儿。”
但是霍普金斯相信自己诱人上钩的能力。
“关于我的衬衫,她说得没错。”
霍普金斯判断克雷之死很显然不是意外,苏格兰场目前又不能逮捕谁,因此,要打探消息毫无疑问就得找那个穿法兰绒灯笼裤的人。他的名字叫提斯多。巴特说过前一天英国的每个记者都试图采访他(霍普金斯正在从扑克谋杀案返回的途中),但听说他极不好对付,称他们为盗尸者、贪婪的人、老鼠和其他没有规矩的人,好像根本无视报界的存在。从没有人对报界无礼过——否则必定受到惩罚,就是这么回事。
“是她送给你的那几件成衣之一吗?”
都是最普通的证据——发现并确认尸体——提供了这些信息后验尸官就宣布结束了,没有定下再次验尸的时间。
“是的,我被捕了吗?”
“是的,他们都这么说。好像她耍过他们,谋杀的理由很充分,我觉得是。”
“哦,没有,没这回事。”
“移情别恋吧,我想?”
“坐牢倒也不失一个好办法。”
“我愿意赌一赌。”
“哦?为什么?”
“情杀?”
“至少眼前可以安顿一下。我今天早上离开农庄,现在已经无处可去了。”
“本来是,这是新的。”
“你是说你真的要流浪?”
“我还以为她的男朋友是杰伊·哈默。”
“只要找到合适的衣服。”
“男朋友。”
“我希望你待在一个案情有需要时就能找到你的地方。”
“对,”吉米同意,“穿法兰绒灯笼裤的人是谁?”
“我懂,但是要怎么做?”
“别在这里说!”巴特说道,他担心人太多。
“回到建筑师事务所怎么样?为什么不试试找份工作?”
“出了点儿问题。”见巴特挑起眉,他嘟囔着回答,“苏格兰场的人在这儿,那个戴着红色帽子的是格兰特,验尸会延期,找到凶手了!”
“我绝不回什么事务所,无论如何不干建筑这行。他们把我塞在那里,只因为我会制图。”
“谢谢,这句话就够了。”霍普金斯半讥讽半认真地说完之后又出去了。他把趴着窗户看热闹的皮茨太太的儿子艾伯特叫住,劝服他相信赚两先令比站着看热闹强,打发他到利得斯通拍一份会使《号角》忙作一团的电报。然后他又回到了巴特的身边。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你打算一辈子做个废人,不再自己挣饭吃?”
“如果延期我也不会惊讶。”
“哟!说得那么难听。当然不会了,我会工作的,但是我适合做什么呢?”
“哦,那我得穿透多厚的皮肤才能见到血啊!”这只博得探长淡淡一笑,“你看,只告诉我一件事就行,探长,验尸会延期吗?”
“在上流社会混了两年,你总该学到些什么。至少会开车吧?”
“你是骆驼身上的苍蝇。”
这时门上响起了谨慎的敲门声,接着队长把头伸进来。
“我明白了,你们机构正在研究审讯。这些天来犯罪案件减少了?”看到探长并无反应,他接着说道,“哦,做做好事嘛,探长,有什么风声?死因有玄机吗?有疑点,嗯?如果你不想公开,我是最可靠的保险箱。”
“非常抱歉打扰你们,探长,但我得从局长这里找点儿文件,非常紧急。”
“旁观而已。”
获得批准后他走了进来。
接着,在帕特凯瑞到来作证引起的喧闹中,霍普金斯问道:“探长,怎么会劳你苏格兰场的大驾呢?”
“海滨在这个季节十分热闹,长官,”他一边翻看文件一边说,“肯定是欧陆来的。‘海洋’的厨师——那家餐馆就在城外,所以是我们管辖的范围——捅了一个侍者,好像是因为他有头皮屑。我是说那个侍者有头皮屑,长官。厨师去了监狱,侍者去了医院。好像是说伤到肺部了。嗯,谢谢你,长官,对不起打扰了。”
验尸官再次敲桌子以示安静,探长的表情放松了下来。
格兰特看着提斯多,他正忧郁而茫然地打着领结。提斯多注意到他的眼神,似乎有些迷惑,然后心领神会,主动开了口。
“要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我也不会这么做。”霍普金斯装腔作势地说。
“我说,队长,你知道他们有没有人补那个侍者的缺吗?”
探长一脸厌恶地看着他。
“还没有。托塞利先生——他是经理——他正为此挠头呢。”
“你好,探长。”霍普金斯说。
“你问完话了吗?”他问格兰特。
“我看见了什么!”霍普金斯从长凳边上滑了下去,此时验尸官刚好坐下来要求大家安静。“给我留着位置。”他低声说道,随即溜出屋子。接着他又从后门进来了,很熟练地挤到他想要的位置上坐了下来,那个人转头看着这个破门而入者。
“今天到此为止,”格兰特说,“祝你好运。”
“看见什么了?”巴特问道。
注释
首先是验尸。在验尸的时候,一种最初的骚动开始显现。首先注意到平静表面之下的骚动的是吉米·霍普金斯,由于他在遇到好新闻时总是高兴地大喊:“好东西!好东西!”因而获得了他的绰号[1],而且时,运不济时他的哲学是“上滚筒印刷的都是好东西”。霍普金斯对好东西的嗅觉非常敏锐,所以他站在巴塞洛缪的角度分析拥挤在肯特郡的乡下农舍的来访者时,突然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因为他在两个狗仔队宽松的便帽中间看到了一张平静的脸,这比大楼中的一切都有轰动效应。
[1]原文中,“好东西”用的是“Jam”一词,与“吉米”发音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