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
“拿枪柄打的。一下,两下。我的头都要炸开了,红红的血跟窗帘一样淌下来。看到疤没,在这里。我醒来的时候,人在医院。缝了好几针,外加脑震荡,两颗牙没了。”他敲敲一颗大门牙,“装上牙桥,”他说,“全是他的杰作。而且你知道他拿到了啥吗?一毛钱也没有。他也打不开收款机。鸟东西给卡住了。我俩都打不开它,我就这样白挨了他一顿揍。”
他摆摆手,一副不屑的样子。“没结果,”他说,“他们给我看了好几本相簿。我光是看,头就痛。他长什么样?我脑子一片空白,完全想不起他的长相。不过晚上睡觉的时候,却在梦里看得清清楚楚。”
“然后他打了你?”
“他的脸吗?”
“然后我就直发抖。我的手,抖得好厉害。我想打开收款机,可我打不开那个鸟玩意。”
“梦里一清二楚,都要把我逼疯了。乱七八糟的梦。我不敢上床,因为很怕做那种梦,他会跑到店里面,我则死命想打开收款机,可是打不开,他就像打鼓一样狠命捶我。每天晚上都看到他那张狗屎脸,等我一醒来,脸就不见了。我得睡觉才能看到脸,可是我不想看。”
“然后呢?”
吃安眠药的后果更糟,可是有一阵子他不吃就睡不着。然后他戒了药,慢慢的噩梦很少来找他,只有压力很大时会反复。朋友过世,亲戚生病,他便又会梦到那次抢劫案。谁知有一天,噩梦里的男主角竟然斗胆包天,又跑进了杜卡斯父子联营店。
“那又怎样?还没久远到我想不起来。脸蛋给人压上枪,包你一辈子忘不了!”
“我就站在这里,可是不认得他。然后他就开始讲话,声音有点熟,在哪儿听过,可又想不起。他说他欠了我什么,还用个你刚用过的词儿,说是得修——”
“这应该不是最近的事吧。”
“修正错误。”
“那个家伙!那个混蛋!你认识那人吧,那个杀千刀的?你知道他干了什么好事吗?”他没等我回答,“他大摇大摆走进来,等客人全走光以后,就拔起枪来指着我鼻子说:‘要钱要命!’”
“没错,就这个词儿。我搞不懂他在讲什么,接着他又噼里啪啦说他以前酗酒、嗑药,还抢劫,突然所有的事情都跑回我脑袋瓜啦,就是这家伙,这个狗杂种、死混混。还狗胆跑来我店里,这你信吗?就站在我面前,说他想要道歉!”
我往后退一步。刹那间,杜卡斯从稳重的商人摇身变成目露凶光的疯子。
“你怎么回应?”
“靠,那个婊子养的!”
“我怎么回应?你说呢,先生?妈的给我滚,我跟他说。去死吧!去你妈的对不起!”
“他是来修正错误的,想跟你道歉——”
“然后他就走了?”
“是来买肉吗?找上门的都是要买肉。我的客户。”
“没马上走。‘拜托告诉我,我要怎样做你才满意?我能付钱给你吗?要我帮你什么忙吗?’妈的白痴混账嘛。他打算怎样,帮我再长出两颗牙吗?我只希望妈的他立刻滚出我的店。所以我就拎起了这玩意儿。”
“他最近应该拜访过你。”
剁肉刀。“然后他就走了?”
“没听过这人。”
“这个他懂。‘别激动,别激动。’他慢慢往后退,然后出了门,我这才把刀放下。等他走远了,我又开始发抖。”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我说,“事关一位名叫杰克·艾勒里的男子。”
“晚上又做噩梦了?”
我摸出皮夹,甩个手打开,又甩了手合上。虽然他已经放下剁刀,不过他跟刀的距离依旧很近,我还是希望他能把我错认为警察。
他摇摇头。“没有,感谢老天。还没到那地步。”他看着我,“为什么?”
“怎么?”
“你是说他为什么找上门吗?呃,据我所知——”
“你是弗朗西斯·杜卡斯吗?”
“不是啦,我干吗管他为什么找上门?那个狗杂种脑袋坏了,他是混账。我打不开收款机他就猛捶过来,这还叫人吗,谁管他为什么做这做那?”
“噢?”
“那——”
“抱歉,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我是问你,”他说,“你为什么找上门来?你找我干吗?”
我走进门后,他放下屠刀,问我今早想买什么。“这些可是上好的羊排哪,”他说,顺手拎起一块让我鉴赏,“你还刚好碰上打折。”
“艾勒里被杀了,”我说,“我在调查他的命案。”
隔壁是家韩国蔬果店,再过去是间肉铺,上头的招牌写着杜卡斯父子联营店。有个跟我同龄或者稍长的男子站在柜台后面,他正面对着一叠羊肉剁出一片片羊排。这人矮短肥胖如同消防柱,顶着一头发亮的黑发,胡子浓密。胡子和浓黑的眉毛里,隐隐可见几根灰毛。看他耍弄切肉刀的利落姿态,可判断出此人不是生手。
“有人杀了他?老兄你站在这里告诉我,那个家伙已经死了?”
泰瑞莎小馆跟一般纽约的咖啡店差不多,不过他们提供的特餐不是菠菜千层派或者牛肉茄子烤盘,而是蒜味熏肠和匈牙利炖牛肉。有两个女人坐在雅座里,不知是现在才吃早餐还是提前享用午餐,一名戴着花布帽的老先生坐在吧台搅拌咖啡。我觉得他有可能是弗兰基 ,不过几率不大。
“怕是如此,而且——”
“本人的午餐,”她冷冷说道,“只有一人份。”
“怕?有什么好怕的?这是大好消息啊。你知道我想说啥吗?我要说,感谢老天,狗杂种死了!”他身体前倾,两手放在柜台上。“‘杜克斯先生’——这款人不把名字搞错才怪——‘杜克斯先生,拜托告诉我,我要怎样做你才满意。’他要怎样做?我跟他说,请他去死吧,他可以那样做。妈的去死吧。结果他还真做到了!”
“不管他吃的是什么,”我说,“肯定都比不上你的好菜。”
“事实上,”我说,“是有人帮忙。”
我说我在找一个房客,杜卡斯先生。我的发音应该还算正确,她露出了赞许的表情。她的英文流利但带点口音,她说我可以到他位于第一大道的铺子去找他——杜卡斯父子联营店。他是儿子,父亲已然归天——愿他的灵魂安息。小杜卡斯如果不在店里,应该就在隔壁的泰瑞莎小馆休息吧。他三餐都在那儿打发。
“啊?”
第二天早上我打了几次电话,连个答录机都联络不上,于是我搭了巴士穿过七十九街,在一长排的褐石建筑当中找到他的地址。我按了杜卡斯的门铃,没人应,墙上挂着个镶框的纸片指引我走向隔壁,我在该处找到大楼管理员。她住在地下室的公寓里,炉子上不知在烹煮什么。我真的挺想吃,闻来如同天上美味。
“有人杀了他。”
这话不假。我挂了电话,打开电话簿一瞧,他的名字便赫然出现了,连同电话号码以及东七十八街一个靠东的地址。这表示他的住所在当初杰克中枪而死的那个房间的东南方,走路只要十分钟。杰克要找他很简单。而他要找杰克也不难。
“哦?把这人找来,我请他喝一杯。怎么死的?最好是活活被揍死。”
“没错。我只有这个信息,当然我还可以打听到更多,不过单凭这名字你应该就可以找到他本人啦。”
“中枪死的。”
“弗朗西斯·杜卡斯。”
“枪杀。”
“那就把名字写下吧,马修。弗朗西斯·保罗·杜——卡斯,来,我拼给你听。”于是他便一个个字母拼出来,“应该是匈牙利名字,或者捷克吧。总之就是俄国佬以坦克车大举进攻时,名字就会见报的那种国家啦。”
“没错。”
我告诉他,我已经打算收工上床了。
“很好,”他直截了当地说,“很好,我很高兴。有个人死了,我很高兴。等等,你该不会以为是我杀的吧,嗯?”
然后某晚我从圣保罗教堂回到旅馆时,看到有个留言要我打电话给比尔先生。我拨了纸条上的号码,原来是顶尖小店,丹尼男孩过来接听。“有空请来找我,”他说,“原本我是想留这句话,可我觉得讲电话其实比较快。当然如果你想上门比较一下顶尖和普根酒吧可口可乐的可口程度的话,我会恭候光临。”
“别担心,”我说,“看得出来不是你。”
想找到弗朗西斯·保罗·杜卡斯其实不难,重点是要搞清楚:是杜卡斯不是杜克斯。总之我花了大把时间打给所有住在曼哈顿的杜克斯 ,以及所有的杜克 。这两种姓的人数都不多,而且依我想来,他们当中总有一个会跟弗朗西斯·杜克斯沾点亲吧,或者至少应该听说过。不过不管有没有“斯”,没一个帮得上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