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间出现的人,总让人感觉阴森,哪怕是他(她)人畜无害。
这个时间他下楼干什么?
他怔忡了一阵子,往卧室走。路过吴暮卧室门口,他瞄了一眼,发现房门虚掩着。她不在里面?她忘了关门?他往里看了一眼,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
难道他是谁家的亲戚?
他想了一会儿,没进去看,返回了卧室。经历了这样一件事,他一时半会儿睡不着了,躺在床上等待下文。他觉得,肯定还有事要发生。
这栋楼有六层,一层两户。谭什在这里住了很多年,楼上六户人家的每一个人他都认识,不记得其中有身材高大的人。
等了好久,周围始终静悄悄的。
他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多一点。在这个时间,所有的活物都应该在睡梦中,只有那些心怀鬼胎的东西还睁着眼,窥视着这个世界。
就在谭什要睡着的时候,他又听到一个声音:“砰!”是关门的声音,不能确定是卧室门、卫生间门、厨房门还是防盗门。
他没看见他的脸。
谭什用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谭什听见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终于消失了。
吴暮穿得整整齐齐,站在客厅中央,不能确定她从哪里出来,卧室、卫生间还是厨房?或者说,她刚从外面回来?
谭什下了床,走到门口,透过猫眼往外看。楼道里的感应灯亮着,灯光昏黄,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楼上下来,一闪而过,下楼去了。
“你去哪儿了?”谭什定定地看着她。
深更半夜,是谁在楼道里争吵?
她低下头,小声说:“我去卫生间了。”
这天半夜,谭什被什么声音弄醒了。仔细听,不是野猫的叫声,不是婴儿夜啼,不是晚归的人掏钥匙开门,似乎是有人在争吵。声音来自门外。
深更半夜,穿得整整齐齐去卫生间,这话能信吗?谭什之前刚对她有了几分信任,现在又觉得她浑身上下都是谜团,让人难以捉摸。
“我不认识他。”她轻轻地说。
谭什故作平静地说:“吓我一跳,我以为家里进贼了。”这是他的缓兵之计,他认为吴暮出去过,又回来了,趁他回卧室的工夫,她进了门。
谭什说:“就是他。”
吴暮笑了笑,有些勉强。
她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什么异常。
第二天早上,谭什一起床,就发现吴暮已经把早饭做好了。她煎了荷包蛋,用昨天剩下的馒头炸了馒头片,还熬了小米粥。
谭什瞥了一眼身边的吴暮。
“剁椒鱼头呢?热一下我吃了吧。”谭什说。吴暮昨天做的剁椒鱼头没吃完,还剩下一半,在厨房里。
那个男人已经啃完面饼了,躺在那把旧躺椅上,准备睡觉。他没有被子。发现有人用手电筒照他,他慢慢地睁开眼,咧开嘴,很僵硬地笑了笑。
吴暮往厨房里看了一眼,说:“有点变味了,我倒掉了。”
他们来到卧室,谭什拉开窗户,用手电筒往下照了照。
现在不是很热,只过了一个晚上,会变味吗?
沉默了一会儿,她突然说:“好。”
谭什没说什么。
谭什硬着头皮说:“你过去看看,认不认识他。”
吃完早饭,他去公司。这两天,结婚的人突然多了起来,他都有点应付不过来了。下了楼,谭什看见那个男人正在吃早饭。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张只剩三条腿的小桌子,上面放着一个不锈钢汤碗,他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拿着筷子,吃得贼香。他看见谭什,咧开嘴,僵硬地笑了笑。
她静静地看着他。
谭什立刻把头扭向一边。
“他问我家里有没有多余的人。”
路过他身边的时候,谭什瞥了一眼他的不锈钢汤碗,惊讶地发现里面竟然是剁椒鱼头。他似乎是吃饱了,站起身,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他的身材很高大。
“是吗?”她的语气很平静。
谭什的心一下就冷了。
谭什心神不宁,不时竖起耳朵,听楼下的动静。当然了,他什么都听不见。他看了一眼吴暮,试探着说:“刚才我在楼下遇到一个怪人……”
事情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过去了。
它死了,不可能再亮了。
一连几天,风平浪静。
客厅里的灯还是不亮。
吴暮去幼儿园上班了。她带大班,早出晚归,很辛苦。不过,她的脸色却好看多了,不那么黄了。她的话也变多了,有一次,还跟谭什开起了玩笑。
吃完饭,收拾完碗筷,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大部分时间都是谭什在说,吴暮在听。她偶尔插一句,总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她是一个内秀的女孩,谭什想。
那天是周末,谭什回家比平时早一些。
她没表态。
吴暮在厨房做饭。
“不着急,等你熟悉这个城市再说。”一道剁椒鱼头,让谭什对她多了几分好感。
谭什推了推门,发现又从里面用东西顶上了。他看了一眼电视机,是他喜欢的体育台。他坐到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等开饭。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吴暮打开门走了出来,看了他一眼,说:“洗手吃饭吧。”
吴暮低下头,小声说:“过几天我就搬走。”
又有剁椒鱼头。
吃到一半,谭什说:“对了,我今天帮你找到工作了,还是到幼儿园当老师,过几天就能上班。”
谭什发现一个细节:只要是做剁椒鱼头这道菜,吴暮就会从里面用东西顶上厨房的门,不让他进去。他想:也许是因为她的祖传手艺不能示人。
她浅浅地笑了笑。
吃完饭,天还没黑。
“怪不得你的手艺这么好,原来是祖传的。”谭什逐渐打消了顾虑。
他们一前一后,出去溜达,保持着三十厘米左右的距离。
“以前是。”
他们之间的距离一天比一天近。
“他是厨师?”
在楼下,谭什看见一群人围在一起,就过去看。几个穿制服的人拉扯着那个男人,让他离开这个小区。这几天,他把小区绿化带当成家了,弄来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在里面,还生火做饭。有人看不下去,找人来赶他走。
“我爷爷。”吴暮无声地喝着粥。
他唔噜哇啦地说着什么,表情很气愤。忽然,他发现了谭什,眼神一下子定住了,里面有一些恶毒的东西。他一定认为是谭什找来的人。
“你跟谁学的做菜?”谭什问。
最后,他还是被推上了卡车。那几个穿制服的人把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扔到车厢里,也拉走了。
吴暮不但做了剁椒鱼头,还炒了两盘青菜,还有粥。每道菜都很精致,看上去十分美味。谭什吃了一口鱼肉,细细地品,觉得不比那家湘菜馆做得差。
卡车缓缓地开动了。他的脸紧紧地贴在车窗玻璃上,有些变形,看上去十分狰狞。他的眼神一直没离开过谭什。
谭什洗了手,坐到了餐桌旁。
谭什莫明地觉得他和他结仇了。
谭什坐到沙发上,看电视。过了一会儿,厨房的门打开了,吴暮走出来,看了他一眼,轻轻地说:“吃饭了。”
一连几天,他都没露面。也许,他已经回到了那个遥远的家,那里有他的女人,他的篱笆,他的狗。
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这天晚上,刮风了。
谭什不太相信。他觉得,这就像一个一直生活在沙漠里的人,有一天到了海边,看见有人在游泳,她也下了水,居然游得比鱼还要好……
天气预报说,明天要降温。
吴暮来自一个没有鱼的地方,却会做剁椒鱼头,这有些反常。难道只是看了几眼,她就学会了那道菜?
谭什忙完手头的话,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喝了点酒,没开车,朋友把他送到小区门口。他下了车,一个人往家走。
谭什记得以前听西太说过,他工作的那个小县城,极其缺水,没有河,没有湖泊,甚至连一个小水塘都没有,县城周围全是黄沙,一望无垠。没有水,就没有鱼,那里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吃过鱼。
几只流浪猫蹲在垃圾桶上,警惕地看着他。
吴暮会做剁椒鱼头?
回家的路,依旧没有路灯,依旧幽深。
他推了推门,没推开,里面似乎用什么东西顶上了。他愣了一下,抽了抽鼻子,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是剁椒鱼头。
不知道是谁的自行车停在树底下,上面似乎搭着一件雨衣。又没下雨,谭什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要把雨衣搭在自行车上。他看了几眼,觉得那件雨衣就像一个没有手和脚的人,木木地看着他。
那油烟机很老了,动静挺大,跟拖拉机似的。
谭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念头。
谭什走出卧室,发现厨房的门还关着,油烟机还在响。
他加快了脚步。
3.拾荒人
他觉得,这个夜晚有些叵测。
直觉告诉他,那个男人是冲着吴暮来的。
怕什么就来什么,一阵哭声毫无预兆地响了起来,很凄惨。是一个男人的哭声。如果是一个女人在哭,还好理解,可偏偏是一个大男人,这下问题就大了。
谭什一下子把手电筒关上了。
谭什停下脚步,仔细听。
他的牙似乎更黄了,也更黑了。
他有一种直觉:哭声是冲他来的。
那个男人突然咧开嘴,很僵硬地笑了笑。
天亮还遥遥无期,如果找不到哭声的来源,他肯定睡不着。
谭什看见他的三轮车上堆着一些破破烂烂的东西:旧躺椅、高压锅、蜂窝煤炉子、小木凳、漏勺、没有脑袋的布娃娃、一只棉拖鞋、缺胳膊少腿的塑料模特……
那哭声越来越弱了,或者说,是风越来越大了。
时间过去了一分钟,他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
谭什抬头看了看,几乎所有的人家都熄了灯,睡下了。这个小区住的大都是老人,睡得早,起得也早。只有一扇窗户里有灯光,那是他的家,吴暮在等他。温暖的灯光给了他勇气,他决定把事情弄明白。
床头柜上有一个手电筒。他拿起来,打开,照向下面。那个男人还蹲在三轮车旁边,手里拿着面饼,专心致志地啃着。发现有人用手电筒照他,他慢慢地仰起头,眼神有些木。在手电筒强光的照射下,他的脸色十分苍白,有些吓人。
谭什认为,男人就应该把危险挡在门外,不能让家人受到牵连。
外面漆黑一片。
吴暮是他的家人吗?谭什想了想,没有答案。也许,在他的内心深处,已经把吴暮当成了家人,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谭什没开灯,拉开窗户,往下看。
那哭声虽然微弱,但还是不断飘过来。
他顾不上篮球,匆匆换上拖鞋,直奔卧室。他住在三楼,透过卧室窗户,能看到那个男人和他的三轮车。
谭什听了一阵子,认定它来自地下。
回到家,他往客厅看了一眼,没看到吴暮。电视机开着,正在演一档篮球节目。他喜欢篮球。厨房关着门,里面的油烟机在响,她可能在做饭。
这个小区的房子都带储藏室,一大半埋在地下,只有窗户露出地面,站在里面能看到外面的行人。谭什家也有一间储藏室,编号302。
谭什径直走开了。
谭什怀疑那个男人此时此刻就躲在某间储藏室里,双手捂着脸,一边哭,一边从指缝里观察他。他观察了一下,眼睛盯住一个黑乎乎的楼洞,走了过去。
“我就在这里。”他突然开口了,“你家里要是有多余的东西,可以卖给我。收破烂废铁,收旧书旧报,收桌子沙发,收洗衣机电风扇……”
他跺了跺脚,感应灯亮了。
谭什松了口气,转身就走。
通往地下的楼梯很少有人走,落满了灰尘。几只虫子仰面躺在台阶上,已经死了。
那个男人后退着走了回去,又蹲到了三轮车旁边。
再往下走,灯光照不到了,很黑。
“这跟你没关系。”谭什悄悄地掏出了一串钥匙,那上面有一把小刀,刀刃三寸长,很锋利。他一下子打开小刀,钥匙“哗啦哗啦”响了两声。
这里是六号楼,谭什第一次来。
“你家里有没有多余的人?”他步步紧逼。
他家住七号楼。
“你要干什么?”谭什后退一步,外强中干地问。
他甚至觉得,这里的空气都无比陌生。
谭什的脑袋一下就大了。他立刻意识到,眼前这个人不怀好意,他的目的肯定不是收破烂这么简单。
下面的通道曲曲折折,每一扇铁门都紧锁着,铁门后面堆放着一些用不着却不舍得丢掉的东西:旧电器、旧衣服、旧家具、旧自行车、旧书旧报……
他往前走了两步,停在谭什面前,缓缓地问:“多余的人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储藏室和坟墓一样,堆放着一些死去的东西。唯一不同的是,储藏室有活人进出。
“没有。”谭什随口回了一句。他住的这个小区,门卫形同虚设,什么人都往里放。有一次,他刚走上楼梯,一个面目阴沉的男人忽然冒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块巨大的磨石,木木地问:“磨剪子戗菜刀不?”
谭什又跺了跺脚,这一次感应灯没亮。
“你家里有多余的东西卖吗?”他的口音很古怪,肯定来自一个遥远的地方。
它也死了。
那个男人慢慢地站起了身,他的身材很高大,比谭什高半个脑袋。
他只好摸着黑,倾听每一个储藏室里的动静。越往里走,哭声越清晰。他的心跳得越来越快,都快要跳出嗓子眼儿了。
“你叫我?”谭什停下来问。
一扇铁门毫无预兆地打开了。
那个男人嘟囔了一句什么,可能是因为嘴里还含着食物,他的发音很不清楚,让人无法听懂。
一个人影闪了出来。
谭什转身要走。
4.她不是她
那个男人又隐在了黑暗中。
谭什没敢动。
汽车走远了。
地下的走廊有一股潮气,有一股死气,跟坟墓一样。一些虫子快速地爬来爬去,它们面目阴沉,不喜欢阳光。谭什觉得那个人就是一只躲在暗处的虫子。
谭什看见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蹲在三轮车旁边,专心致志地啃一块面饼。他穿一身脏兮兮的黄布衣服,不太合身,看上去有几分落魄,缺乏生气。他停止了咀嚼,咧开嘴,冲着谭什很僵硬地笑了笑。他的牙又黄又黑,有一个门牙还缺了一个角。
“谁?”那个人低低地喊了一声。
一辆汽车拐个弯,驶了过来,刺眼的灯光照亮了一切。
他的声音有些耳熟。谭什仔细一想,头皮一阵发麻——是那个拾荒人,他又回来了!
他转动着脑袋,最后视线停留在一辆三轮车上。它停在一棵法桐树旁边,车斗里堆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张牙舞爪的,看不清是什么。三轮车旁边似乎蹲着一个人,太黑了,只能看见他(她)的轮廓。
“你找谁?”他逼近了两步。
看不见人。
谭什下意识地后退一步,说:“我听见有人哭。”
他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是一排法桐树,枝丫把水泥路上空完全遮住了,看上去无比幽深。
他没说话。
黑暗中,似乎藏着一个人。
“我能和你谈谈吗?”谭什豁出去了。
谭什感觉不对劲。
“进来吧。”他立刻说。
其中有一段路的路灯坏了,黑漆漆的。楼洞里,闪着一个个的红点,像是某种小动物的眼珠子。其实,那是电表上的灯。
那间储藏室很小,大概只有五平方米,有一张钢丝床,被褥黑乎乎的,还有一张廉价的小方桌,印着象棋棋盘的那种,上面有棋子。谭什扫了一眼,发现棋局很乱,红方的“相”居然过了河,跑到黑方地盘上去了。
谭什家在小区最里面,要走五分钟。
那个人坐到床边,拿起“车”,七拐八拐地走到了底线。他还穿着那身黄布衣服,更脏了,袖口已经脱线,一根长长的线头耷拉着,显得更加落魄。
这个小区里有很多高大的法桐树,遮天蔽日,把路灯都挡住了,光线暗淡。很多不知名的虫子在地上爬,在天上飞,其中包括蜈蚣和蛾子。它们一声不吭。
谭什看明白了:他不是在下象棋,而是在下跳棋。
回到小区,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拿着象棋下跳棋,这事挺邪门儿。
他忙活了一天。
谭什环顾四周。
离开幼儿园,谭什去了公司,准备主持一场婚礼。
窗户很长时间没打开过了,上面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离开小区,他先去了那家幼儿园,找到园长说明了吴暮的情况,又给她看了吴暮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园长很痛快地答应了,说幼儿园有一个老师过几天要休产假,让吴暮去顶她的班。
墙上糊满了报纸,都已经泛黄,有一张报纸上刊登了一则讣告:爱妻荀丽城因病医治无效,于2007年3月29日上午9时13分奉主召唤,享年79岁。遵妻生前遗愿,丧事一切从简,于4月1日开追思会,特此告诸亲友。上面还有一张黑白照,那老太太板着脸,眼神直直的。
谭什的心莫名地快速跳了几下。
谭什避开她的目光,看着他问:“怎么称呼你?”
她起身去了卧室,很快又出来,把身份证和毕业证交给了谭什。谭什看了几眼,装进包里,出去了。走到楼梯拐角处,他抬头看了一眼,发现吴暮还站在门口,定定地看着他,眼神里似乎有一丝不舍。
他拿着一枚棋子,没抬头,说:“叫我老吴。”
“你把身份证和毕业证给我。”
他姓吴。
她想了想,说:“行。”
谭什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不会是吴暮的父亲吧?仔细一想,觉得很有可能。他试探着问:“你认识吴暮吗?”
谭什又问:“你还想去幼儿园当老师吗?”他认识一个幼儿园园长,婚礼上认识的,通过她或许可以帮吴暮找份工作。
老吴抬起头盯着他,半天才说:“你说呢?”
她的脸色变了一下,肯定明白了什么。沉默了几秒钟,她低下头,有些落寞地说:“我也不知道。”
谭什一下就明白了:他就是吴暮的父亲。他愣住了。
停了一下,谭什吞吞吐吐地问:“你想找一份什么工作?我顺便帮你问问。”
“她在你那儿还好吧?”老吴慢慢地问。
她点了点头。
“挺好。”谭什赶紧说。
谭什说:“晚饭也不用等我,我可能很晚才能回来。”
“她不太爱说话,你别见怪。”
她看了一眼餐桌上的钱,小声说:“知道了。”
“没有没有。”谭什想起前几天发生的事,又解释说:“那几个穿制服的人,真不是我找来的。”
谭什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五百块钱放到餐桌上,又说:“小区外面有几家饭店,你要是饿了就去吃点东西。出门的时候记得带上钥匙,在鞋柜上面。”
老吴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没关系,反正我又回来了。”
她静静地听着。
“这间储藏室是你租的?”
他冲她点了点头,去卫生间洗漱。刚刷完牙,手机响了。他接完电话,走出卫生间对吴暮说:“今天我有事儿,得出去一趟,不能陪你了。”
“是,一个月一百五十块钱。”
吴暮已经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谭什想了想,说:“要不,你回家住吧。”
第二天,谭什睡到九点才起床。
他沉默了一阵子,说:“算了,她不想见我。”
吴暮看了一眼,没说什么,绕过谭什回了卧室,把门关上了。谭什想:刚才,她是不是因为没找到卧室的开关,所以才在客厅里借着电视机的亮光看说明书?
“为什么?”
谭什按亮了灯,说:“这就是开关。”他家里的卫生间和卧室用的是装饰开关,看着是一幅画,按一下画上的那朵花,灯就亮了。
“嫌我老是找她要钱。”老吴叹了口气,又说,“我也没办法。弄不到钱,那个女人就不让我进家门。我年纪大了,没有挣钱的门路,只能找她要。”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悲伤。
“我没找到开关。”她低低地说。
谭什拿出钱包,把里面的钱都取了出来,大约有两千块,塞到他手里,说:“这些钱你先拿着,租个好点的房子,这里又潮又闷,不能住。”
“你怎么不开灯?”
老吴把钱揣进兜里,又说:“我也不想来找她,可那个女人说我要是弄不到五万块钱,帮她儿子把婚事定下来,她就要和我离婚。”
她没说话。
五万块钱对谭什来说,不算多,也不算少。他沉思片刻,说:“给我几天时间,我帮你想想办法。”
“你干什么?”谭什还有些惊魂未定。
老吴立刻说:“拿到钱我就走,再也不来找她了。”
借着一丝月光,他看见吴暮木木地站在门口。
谭什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他吓得打了个哆嗦。
老吴又说:“这件事儿,你别告诉她。”
谭什刚要推开卫生间的门,那扇门突然自己打开了。
谭什一怔:“为什么?”
谭什下床去撒尿。他轻轻地拉开卧室的门,看见外面黑乎乎的,吴暮已经回卧室睡觉了。他一边走一边瞟了吴暮的卧室一眼,那房门闭着,里面死寂无声。
老吴压低了声音说:“因为我和她母亲离了婚,又娶了一个女人,她一直很生气,不想见我。我怀疑前几天那几个穿制服的人,就是她找来的。”
没有答案。
谭什点了点头。
挂断电话,谭什想:也许,是家庭的不幸让她变得沉默寡言。可是,怎么解释她的怪异举动?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我等你。”
吴暮还没睡,穿一身有卡通图案的睡衣,坐在沙发上,摆弄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空饮料瓶、核桃壳、鞋盒、牙膏皮、毛线团还有旧报纸。
“不好意思,没能给你介绍一个合适的女朋友,有空我去找你,请你喝酒。”
“干什么呢?”谭什一边换拖鞋一边问。
“行,我知道了。”
吴暮说:“下周一要教孩子们废物利用,我先做一个。”
“听我同事说,她父亲经常去幼儿园找她要钱,她想躲远一点。”
“你打算做什么?”
“她为什么想到外地工作?”
她看了他一眼,说:“家。”
西太明白了,又说:“不行就算了。你帮她找份工作,让她安顿下来就行了。”
谭什凑过去看。
谭什沉默了几秒钟。
吴暮用鞋盒做了一个房子,分成几个小房间,很别致。还用易拉罐做了一个人,有胳膊有腿,有鼻子有嘴,风格很抽象,模样很可笑。
“她不太爱说话。没关系,熟悉之后就好了。对了,你觉得她怎么样?”
“这是谁?”谭什指着易拉罐,明知故问。
“我问她,她不说,只能问你了。”
“是你。”她憋住笑说。
“你问这些干什么?”西太问。
“这又是谁?”谭什指着用牙膏皮做成的女孩。
谭什一怔,他没想到沉默寡言、举止怪异的吴暮竟然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在他的印象里,幼儿园老师就像太阳一样,明媚而温暖。
“是我。”
“在一家幼儿园当老师。”
“我又矮又胖,你又高又瘦。”
“她干什么工作?”
吴暮笑了笑。
“她十几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父亲又娶了一个女人。据她说,那个女人很刻薄。她的家在农村,她平时很少回去,就住在单位宿舍里,周末的时候会去她叔叔也就是我同事家住两天。”
“为什么不用牙膏皮做一个我,用易拉罐做一个你?”
“你说说。”
“你肚量大,我嘴巴小。”
“知道一些。”
“怎么没有孩子?”谭什又问。
“你知道她的经历吗?”
她看了他一眼,轻轻地说:“他们还没结婚。”
“在同事家见过她两次,怎么了?”
他们会结婚的,谭什在心里想。不过,在那之前,他得替她了却一桩烦心事——让老吴离开,永远也不再来纠缠她。
“你了解吴暮吗?”谭什开门见山。
“你饿吗?我给你做宵夜。”吴暮说。
“什么事儿?”西太的语气有些慵懒,明显是还没睡醒。
“很晚了,你早点睡吧。”
他摸出手机,躲到被窝里,给西太打电话。
“明天是周末,我不用上班。”
谭什不敢想象。
“好吧,我想吃洋芋擦擦。”谭什看着她的眼睛说。
似乎只有一个地方:监狱。难道吴暮在监狱里待了十年?她今年25岁,十年前只有15岁,什么样的罪名能让一个未成年人被判刑十年?
吴暮的眼睛一下就亮了,立刻说:“我这就去做。”
什么地方能与世隔绝?
谭什笑了。
谭什悚然一惊。
下雨了。大雨倾盆。风很大,雨点打在玻璃上,就像是有人在外面拍打窗户,那声音是这样的:“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现在是2015年,各种电器早已普及,还有人不会使用它们?谭什想起吴暮土气的穿着,还有那个老旧的手机,以及她的某些举止,他又觉得这很有可能。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吴暮落后这个世界十年,或者说,她与世隔绝了十年。
谭什坐在沙发上,听雨声。他在想:雨这么大,水会不会倒灌进储藏室?他走到卧室,拉开窗户,探出脑袋往楼下看。
这有点匪夷所思。
雨水瞬间打湿了他的头发。
躺在床上,他思前想后。也许是有神灵提醒他,他的脑子里突然迸出一个念头:她之所以看那些说明书,是因为她不会用那些电器!
下面有车辆驶过,车灯明亮。
谭什没敢惊动她,悄悄地退回了卧室。
一个人站在雨中,高个子,黄布衣服,是老吴。他没打伞,也没穿雨衣,笔直地站在雨中,抬头看着谭什家卧室的窗户,像个木头人一样纹丝不动。他的衣服已经湿透了,紧紧贴在身上。
如果她是在看小说,哪怕是恐怖小说,他也不会害怕。可是,她偏偏是在看一些正常人平时根本就不会留意的说明书,这极不正常。
他要干什么?
谭什感到有些恐怖。
车辆驶过去了,老吴隐藏在了黑暗里。
深更半夜,她看这些说明书干什么?
谭什关上了窗户。
谭什看见吴暮手里的小册子是一本热水器使用说明书,她身边的那几本小册子都是一些说明书:冰箱、电视机、手机、洗衣机和空调。她住的卧室里有一个书架,那些说明书夹杂在各类图书中间,很不显眼儿。
雨水打在玻璃上,弯弯曲曲地往下流,像一条条蚯蚓。
有一刻,电视机发出的光特别亮。
“吃饭了。”吴暮在外面喊。
吴暮端坐在沙发上,手捧着一本小册子,借着电视机发出的光,仔细地看。她的身边还放着几本小册子。
谭什走了出去。
谭什往前走了两步,停下来,探出半个脑袋,往客厅看。电视机发出的亮光忽明忽暗,人和物若隐若现,透着一股诡异。
“你头发怎么湿了?”吴暮一边问,一边拿来一条干毛巾,递给了他。
吴暮还没睡觉?
“我看看雨下得大不大。”谭什说。他决定不把老吴的事告诉她,免得她再生气难过。
谭什的卧室在这套房子的最里面,需要拐个弯才能到达客厅,穿过客厅才是卫生间。他拉开卧室的门,看见一片红荧荧的光,来自客厅。
“大不大?”
下半夜,他做了一个很古怪的梦,吓醒了。他掏出枕头底下的手机看了一眼,凌晨两点二十分。他躺了一会儿,怎么也想不起来那个梦的内容,就下了床,打算去卫生间。
“挺大的。”
在纠结中,他睡着了。
吴暮笑了笑,招呼他吃饭。
后来他知道了,古怪更要命。
餐桌上摆着两份洋芋擦擦,一份辣椒多一些,一份辣椒少一些。吴暮把辣椒多的那份推给谭什,她吃辣椒少的那份。她很细心,知道他喜欢吃什么。
躺在床上,谭什睡不着,失眠了,怎么躺都不舒服。他经历过很多次相亲,从没像这一次一样难以决断。吴暮不像那些女孩一样有明显的缺点,但是,她有点古怪。谭什不知道缺点和古怪哪一个更要命。
“比剁椒鱼头还好吃。”谭什边吃边说。
吴暮轻轻地说:“知道了。”
“真的?”
谭什想:这是到目前为止,她说的最正常的一句话。他站起身,说:“那我先去睡了,你也早点睡吧。”
“当然是真的。对了,你们园长今天上午给我打电话了。”
“你困了?早点睡吧。”吴暮说。
“她说什么?”
孤男寡女,黑灯瞎火,应该干点什么,谭什却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哈欠。
“她说你干得不错,孩子们都很喜欢你。她还说你会背诵整篇的《三字经》和《弟子规》,而且知道每一句的出处,是不是真的?”
吴暮抬头看了一眼,没说什么。
“当然是真的。”吴暮有几分得意地说。
它太老了,谭什一直想把它换掉,却懒得动手。
“现在很少有人会背诵那些东西了。”
客厅的灯忽然闪了几下,灭了。
“你面前就有一个。”
月光从窗户钻进来,阳台上青青白白的。
“有空的时候,你也教教我。”
谭什洗漱完了,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吴暮穿着拖鞋去了卫生间。她在里面待了有二十分钟,出来了,也坐到了沙发上,看电视。
“你不会吗?”
看完电影,他们回了家。
“不会。”
谭什发现吴暮似乎非常紧张,僵僵地坐在椅子上,抓着扶手,直勾勾地看着银幕,一动不动。她的眼睛被镜片挡住了,眼神不详。
“那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教完。”
那是一场3D电影,科幻片,地球人打外星人的故事。
谭什看着她,很认真地说:“没关系,我可以一直学下去。”
他们去一家面馆吃牛肉面。谭什吃了一小碗,吴暮吃了一大碗,还吃了一盘酱牛肉。吃完面,他们又去看电影。
她也看着他,很认真地说:“好,我可以一直教下去。”
谭什说起了他的经历,爱情和事业。吴暮静静地听,不表态,也不说话。谭什拐弯抹角地问她以前做过什么,她很含混地说了几句,明显是在敷衍。
这是约定。
他们没开车,慢慢地走。
这是承诺。
有一个老太太的眼神有点凶,她不扭秧歌,独自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在练习一种很古怪的功法,四肢不停地抖,嘴里还念念有词。路过她身边的时候,她看了吴暮一眼,嘀咕了一句什么话,谭什没听明白。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小区门口有个小公园,一群老太太正在扭秧歌,她们都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脸上抹着粉,白白的,在夜色里看着有些吓人。
天亮了,雨过天晴,太阳无比明媚。树叶上挂着露水,亮晶晶的。周围静极了,只有早起的鸟儿吃虫子的声音,水滴落地的声音,老头打哈欠的声音。
2.说明书
谭什开着车,驶出了小区。
它隐藏在了黑暗里。
客厅里的灯坏了,他们要去灯具市场再买一个。灯具市场很热闹,他们随便选了一家店铺,进去了。谭什看中一个欧式的水晶灯,吴暮看中一个中式的吊灯,最后,他们听了售货员的建议,买了一个美式乡村风格的麻绳灯。
离开家之前,谭什又看了一眼那个手机。
买完灯,他们又去看电影。
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谭什买了票,走进放映厅,发现里面只有稀稀拉拉十几个人,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分散着坐在角落里,依偎在一起,亲亲密密。
谭什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说:“出去吃晚饭吧。”
灯灭了,一片漆黑,开演了。
卧室的门开了,吴暮走了出来,定定地看着谭什,眼神里含着深不可测的笑意。她换上了新衣服,明显好看了很多,至少不那么土气了。
月光惨白,树林幽深,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光着脚,在树林里奔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在她的身后,一双阴冷的眼珠子死死地盯着她……
他的心里顿时空了。
是一部恐怖片。
谭什的脑子里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夜深人静,所有人都睡着了。她直撅撅地躺在床上,睁大了眼睛,无比清醒。过了一会儿,她悄无声息地下了床,轻飘飘地走了出去……
吴暮似乎很害怕,往谭什身边靠了靠。谭什慢慢地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凉,缺乏温度。
只有一种可能:她是一个黑白颠倒的人。
手机响了。
现在是下午六点半,又不是早上六点半,闹钟为什么会响?如果提前几个小时,可以理解成午睡闹钟,可偏偏是这个时间,让人无法揣测。
谭什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是西太的电话。
时间不对。
“什么事儿?”谭什问。
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头。
“你身边有人吗?”西太的语气有些惊恐。
谭什抖了一下。愣了几秒钟,他走过去拿起它,发现是闹钟在响。他松了口气,按了一下,把它给关了,又扔回到了沙发上。
谭什看了一眼吴暮,说:“没有。你说。”
这不可能。它的里面没有手机卡,就像一个人没有了心脏一样,不可能再发出声音。他刚想到这儿,它突然就响了,仿佛故意在和他作对。
西太沉默了两秒钟,说:“我刚才看见吴暮了!”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它会不会突然响起来?
“你回来了?”谭什一怔。
它依旧静静地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不,我还在外地。”
谭什起身关上了窗户,然后,他又看了一眼那个手机。
谭什一下子愣住了。
天黑了,外面响起了高亢的音乐声,跟平时一样。
西太又说:“刚才,我和几个朋友去一家饭店吃饭。吃了一阵子,我出去上厕所,看见一个女服务员端着盘子走进了一间包厢,很像是吴暮。开始,我以为看错了,就站在门口等。过了几分钟,吴暮出来了。看见我,她掉头就走。我愣了一下,追下去,发现她已经不见了。我找人问了问,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上班好几天了,从没离开过。去找你的那个女人,她不是吴暮!”
谭什的心神就不再踏实了,说不清为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把手机卡取出来,放到了新手机里,把那个老旧的手机扔到了旁边。它的屏幕很快就黑了,像午夜一样诡秘。
她竟然不是吴暮!
说明她和这个世界没什么联系,或者说,这个世界和她没什么联系。似乎是一个意思。不管怎么说,都不正常。
谭什的头发都奓了。
这说明什么?
“她是谁?”他呆呆地问。
一个人可能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删掉短信和通话记录,但不可能把联系人也全部删掉。
“我不知道!反正她不是吴暮,你赶紧让她离开!”西太很急促地说。
他诧异了。
谭什挂断了电话。他无比震惊,慢慢地扭过头,看了她一眼。银幕的光照到她的脸上,十分苍白。谭什的脸色一点点地也变白了。他忽然又想起一件事:如果她不是吴暮,那老吴肯定也是假的,他们是一伙的!
谭什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偷窥欲,他抬头看了一眼,快速翻到了短信记录,发现什么都没有,又找到通话记录,还是空空如也,最后他查看了电话簿,里面竟然没有一个联系人。
童话故事一下变成了恐怖故事。
它竟然亮了,发出幽幽的绿光。它只有这一种颜色,单调而古怪。
谭什突然松开了她的手,就像是突然发现握住的是一条蛇。
谭什胡乱按了两下。
“你怎么了?”她扭过头,有些诧异地问。
它有21个按键,有几个按键磨损得非常厉害,已经变成了透明的。它的屏幕很小,可能还不到两寸。
“没,没什么。”谭什恐惧至极。忽然有一天,你发现一个和你朝夕相处的人,她有另外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这种恐惧极其深邃。
谭什放下水杯,拿起了它。
“刚才是谁的电话?”
天色已经暗下来,没开灯,空旷的客厅里显得有些冷清。那个笨重的手机静静地躺在沙发上,发出晦涩的光,有些丧气。它早就该死了,却苟延残喘到现在。
“西太。”
“知道了。”她低下头,转身去了卧室。
“西太?”她对这个名字似乎有些陌生。
“不太美观。”他很委婉地说。
她的狐狸尾巴露出了十分之一。
她弱弱地看着他。
谭什小心翼翼地说:“就是他介绍咱们认识的,你忘了?”
谭什接过来,迟疑了一下,说:“以后,你不要把手机别在腰上了。”
她恍然大悟地说:“你说的是李西太呀?我一时没想起来。”
她又撩起衣服,从皮套里取出手机,递给了谭什。
前面忘了说,西太姓李,叫李西太。
“你把手机给我,我给你换上。”
她又把狐狸尾巴缩回去了。
她停下来,说:“我不会。”
肯定不是一时没想起来这么简单,谭什认为。他故作平静地说:“刚才西太给我打电话,说他去饭店吃饭的时候,见到一个女孩,长得很像你,你说奇怪不奇怪?”
“我还给你买了部手机,你把手机卡换上吧。”谭什说。
吴暮不说话了,直直地看着谭什。
她接过来,转身往卧室走。
谭什觉得这句话戳中了她的死穴,她无力反击了。他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
谭什把一大包东西塞给她,说:“我给你买了些衣服,还有鞋子,你去试一下吧。”
她扭过头,继续看电影,淡淡地说了一句:“天底下长得像的人多得是。”
家里已经收拾过了,井井有条,一尘不染。
“我觉得也是。”谭什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不这么认为。
忙活了一下午,跑了好几个地方,谭什给她买了一大堆东西,有衣服、鞋子和化妆品,还有一部新款的手机,一千八百块钱,不算好,也不算差。回到家,谭什看见吴暮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还是纪录片。遥控器还在原来的位置,她似乎没换台。她的头发湿漉漉的,应该是刚洗过澡。
“最近,你见过西太吗?”谭什继续试探她。
谭什看了一眼她换下来的鞋子,是37码的,他记在心里,出去了。
“前些日子在我叔叔家见过他。”
谭什看了一眼电视,是一段俗套的广告,毫无笑点。他觉得她有点古怪,可是说不出到底哪里不对头,可能是因为她穿着土气,也可能是因为她的行为举止有些异常。
“他是不是比我还胖了?”
她在笑什么?
吴暮突然不说话了,直直地盯着银幕。她肯定没见过西太。也就是说,不管是西太还是谭什,对她来说,都是陌生人,那她找上门到底要干什么?
谭什走到门口,换鞋的时候,他偷偷地瞄了她一眼,发现她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似乎是笑了,是那种很短促的笑,转瞬即逝。
恐怖电影还在继续,气氛让人窒息。
她迟疑了一下,低声说:“知道了。”
谭什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决定先离开她,再作打算。他说:“差点忘了,公司还有事儿,我得回去处理一下。”
谭什站起身,说:“我出去一趟。你要是累了,就先睡个午觉。卫生间的热水器里有热水,你可以洗澡。”
“你去吧。”吴暮很平静地说。
她拿过手机,轻轻地抚摩着它,小声说:“它还能用。”
谭什立刻站起身,往外走。
“这手机太旧了,我出去给你买一部新的。”他说。
外面阳光明媚,温暖又安全。走到门口,谭什回头看了一眼。周围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吴暮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那里,背影看上去十分凄凉。
谭什没想到现在还有人用这种手机,更没想到一个女人会把手机别在腰上,那应该是十年前男人的举动。
谭什的心颤了一下,犹豫了几秒钟,还是走了出去。
她撩起衣服,腰带上别着一个皮套,打开,拿出一部黑色手机,递给了谭什。它很老了,应该是十年前的产品,外壳都有了裂痕,缠着黑胶布,竟然还有一根天线,极其丑陋。比起现在的手机,它又老又丑、又土又笨。
背后一声凄厉的惨叫。
“我看看你的手机型号。”
来自电影里的女主角。
她想了想,说:“我的手机充电器坏了。”
5.故事的尾巴
“你缺什么东西吗?我去给你买。”
谭什开着车,不知道该去哪儿,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行。”
他的心里一团乱麻。
“这几天,你就在这里住着吧,咱们相互了解一下。”
漫无目的地行驶了半天,他把车停下来,给西太打电话。电话接通了,西太说:“我刚从吴暮家出来,还没找到她。你别着急,就算是找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把她找出来,把事情问清楚。”
她是个女人,到目前为止没发现有什么毛病,符合谭什的择偶标准。谭什又看了她几眼,觉得她如果好好打扮打扮,应该能看得过去。
谭什说:“知道了,你也别着急。”
谭什松了口气。
沉默了一会儿,西太又说:“还有一件事儿,我说出来,你别害怕……”
吴暮看得津津有味。
“你说。”谭什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事态的严重性。
她不会也是韩剧迷吧?谭什拿起遥控器,换了一个台,是一部纪录片,一群猴子在树上摘果子吃。
“我听吴暮的继母说,吴暮的父亲老吴去找你了,打算问你要一笔钱。”
吴暮的神情有些落寞。
“我见过他了。”
电视里正演一部韩剧,女主角哭了,男主角哭了,旁边的七大姑八大姨也跟着哭了。
“是吗?你没事儿吧?”西太明显吃了一惊。
谭什一怔,不能确定她说的是不是真话。
“没事儿。”
吴暮左右看了看,轻轻地说:“你的条件挺好。”
“我听说老吴的脾气很怪,喜怒无常,一言不合就动手伤人,曾经因为把人打成重伤坐过牢,你小心点。”
“别人对我的描述可能有水分,我再介绍一下自己。我有一个公司,不太景气,挣不了多少钱。”谭什停下来,环顾四周,又说,“这房子是我父母的,我名下没有房子,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那辆越野车,你见过了。”
“知道了。”
吴暮盯着电视机,轻轻地说:“听说了。”
“老吴可能还不知道去找你的女人不是吴暮,你别理他,躲远点就行。”
“我的情况你了解了吗?”谭什先开了口。
“他们已经见过面了。不过,老吴没说她不是吴暮。”
谭什坐到沙发上,打开了电视机。他放低了音量,听卧室里的动静,什么都没听到。过了一会儿,吴暮出来了,也坐到了沙发上。她换了一身衣服,还是很土气。
“这是怎么回事儿?”西太吃了一惊,又说:“那个女人到底是谁,只有找到吴暮才能知道,我现在就去找她。”
一个陌生人就这样住进了谭什家。
“你别着急,慢慢找。”
吴暮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停了一下,西太问:“那个女人没伤害你吧?”
谭什就出去了。
“没有。”
“不用了,我自己收拾。”
“要不我报警吧?”
“我帮你收拾一下。”
“别报警。”谭什立刻说。他不想让警察把假吴暮带走,虽然她来历不明,虽然她动机不详,虽然她举止古怪。
吴暮看了看,点点头。
西太犹豫了一下,说:“行,我听你的。”
这间卧室很长时间没人住了,有点乱,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
挂断电话,谭什回了家。
进了门,换上拖鞋,谭什把她领到父母的卧室,对她说:“你住这里,行吗?”
她不在家。
谭什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房子是父母的,他们去了谭什姐姐家帮忙照看孩子,他一个人住。
她的东西也不见了。
吃完饭,谭什带她回家。之前,他和西太说好了,如果两个人不合适,就帮她在这个城市找份工作,安顿下来。谭什相信西太已经把这些话告诉了她。
她走了。
她肯定是在火车上没吃饭,饿了,谭什想。
餐桌上有一份剁椒鱼头,旁边有一张纸条,上面的字迹清秀而工整。谭什拿起来看:其实,我不会做剁椒鱼头。你吃的那些剁椒鱼头,都是我去咱们第一次在一起吃饭的湘菜馆买的。愿你能找到一个会做剁椒鱼头的女孩。
她笑了笑,筷子伸向了腊肉。谭什注意到一个细节:她不吃鱼,但是很喜欢吃腊肉和牛肉。还有,她的吃相有点凶,有点狼吞虎咽的意思。
谭什的心一下就空了。他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在家里转了半天,坐到沙发上,打开了电视机。看了半天,电视里演的是什么,他一点都不知道。他不时扭头看一眼厨房,幻想着她能走出来,喊他吃饭……
“你尝尝,味道不错。”谭什招呼她吃鱼。
此时此刻,谭什才明白,那个来历不明、动机不详、举止古怪的女孩,已经在他的心里生了根,挥之不去。
剁椒鱼头上来了。
他给她打电话。
她太土气了,谭什想。
她关机了。
点完菜,他们坐在窗边的桌子旁喝茶。这里的厨师和服务员都认识谭什,不时过来和他打声招呼,再看一眼吴暮,表情都很暧昧。
谭什又去了她工作的幼儿园。今天是周末,幼儿园关着门。他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在这个城市里,她举目无亲,无依无靠,能去哪儿?
那条胡同很窄,越野车开不进去,谭什把它停到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带着吴暮往里走。半路上遇到湘菜馆老板,他跟谭什打过招呼,又看了几眼吴暮,表情有些暧昧。谭什的心里有点不痛快。
一连两天,杳无音讯。
这个小城灰头土脸,没什么好看的。
一连两天,天天下雨。
一路上,吴暮扭头看着车窗外的景致,一言不发。
天天盼雨停,它不停。
谭什伸手帮了她一把。他的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她该不是不会系安全带吧?他想问问,又觉得不太礼貌,就没问。
天天盼她回,她不回。
吴暮忙活了一阵子,没系上。
谭什坐在沙发上,用手机看本地新闻。还不到下午五点,窗外已经暗了下来。没开灯,客厅里光线不好。谭什抬起头,看了一眼防盗门。防盗门关着,严丝合缝。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看一眼防盗门,也许是一个无意识的动作。
谭什开车直奔胡同里那家湘菜馆。他有几天没吃剁椒鱼头了,特别思念。他瞥了一眼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吴暮,说:“你系上安全带。”
他开始心神不宁,说不清为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门外有人,是一个女人。
“行。”她迟疑了一下才说。
他抬起头,又一次把视线转向防盗门。就像是在配合他一样,敲门声立刻响了起来,声音很轻,响了两下就停住了,显得有些鬼祟。
“湘菜行不行?”
是她回来了?
“什么都行。”
谭什立刻站起身,小跑着过去,打开了门,看到门外站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她低着头,垂下来的长发遮住了五官,穿一件红色长袖衫,蓝色牛仔裤,裤腿被雨水打湿了,棕色的皮鞋上沾了一些碎屑。
谭什带她上了车。他有一辆越野车,不高档也不低档,公司有二十个人的时候买的。他开着车驶出火车站,问:“你喜欢吃什么菜?”
她抬起头,脸色有些苍白,定定地看着谭什。
“行。”
“你找谁?”谭什问。
“我先带你去吃饭。”
她沉默了几秒钟,轻轻地说:“我是吴暮。”
“还没吃。”她换了个姿势,背起了编织袋。这个姿势很爷们儿,很少有女人这么做。
谭什一惊,马上就明白了:她是真正的吴暮。
“你还没吃饭吧?”谭什伸手要帮她提行李。
“请进。”谭什说。
她就是刚才那个人?
吴暮走了进来,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她的头发有些湿了,几缕头发贴在脸上,显得整个人缺乏生气。
她很拘谨地笑了笑,低下头,没说话。她提着一个编织袋,也是红白相间的那种,鼓鼓囊囊的。
谭什泡了一杯茶,轻轻地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
谭什抽了抽鼻子,似乎闻到她身上有一股洋芋擦擦的味道。他有几分失望,但还是装作很热情地说:“你好,我是谭什。”
她端起茶杯,小口小口地喝,动作很慢,无声无息。
“我是吴暮。”她又说。她说一口生硬的普通话。
谭什定定地看着她,等着她开口说话。
谭什回过头,看见一个女人。她穿得很朴素,或者说很土气,长相中等偏上,很瘦,显得脖子有些长,脸色偏黄,长期缺乏营养的那种黄。
吴暮喝完一杯茶,脸上红润了一些,终于开口了:“对不起,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她叫吴檀,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发小儿。”
“你好。”背后有人轻轻地说了一句。
“她在哪儿?”谭什问。
谭什有些着急,东张西望。他忘了问吴暮的手机号码,西太也没说。
停了一下,她说:“等我说完,你再决定要不要去找她。我们那个村子很穷,她家又是村子里最穷的人家。她家里,除了一盏电灯,什么电器都没有。因为要照顾常年生病的爷爷,到这里之前,她都没去过县城。”
没接到人。
谭什想:怪不得她不会系安全带,怪不得她要看那些说明书,原来她是真的不会用。
其他乘客也走了。出站口只剩下谭什一个人。不远处,一个三轮车司机定定地看着他,眼神里有一丝同情。
吴暮接着说:“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她一直跟着爷爷生活。她的爷爷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周围村子有红白喜事的时候,他会过去帮厨,挣很少一点钱,维持生计。她没上过几天学……”
谭什盼着他(她)千万不要开口说他(她)就是吴暮。还好,他(她)只是看了看,很快就走了。
“不对,她有毕业证,还会背诵整篇的《三字经》和《弟子规》,而且知道每一句的出处。”谭什打断了她。
那个人站在了谭什面前,歪着头看他手里的牌子。现在是初秋,一点都不冷,大部分人都还穿着夏天的衣服,他(她)却把自己包裹得这么严实,十分古怪。他(她)背着一个红白相间的编织袋,鼓鼓囊囊的。
她低下头,轻轻地说:“她的身份证和毕业证都是我找人给做的,《三字经》和《弟子规》是跟她爷爷学的,她爷爷小时候读过私塾。前些日子,她的爷爷也去世了。在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一个亲人了。”
谭什粗略地数了数,七男五女,还有一个人穿一身很肥大的衣服,看不出身材,戴着口罩和帽子,看不到长相,也就不知道是男是女。
谭什心里一阵难过。
乘客们出来了,稀稀拉拉十几个人。
她扭头看着窗外的雨,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地说:“村子里的人都说她很孤僻,是扫帚星,克死了父母。其实,她并不孤僻,心里充满了阳光,只是没有人理她,她才逐渐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不久前,她告诉我,想离开那个村子,换一个环境。我很想帮她。前些日子,西太把你介绍给了我。我想了很久,决定把这个机会让给她。”
谭什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吴暮的名字,孤零零地站在出站口,翘首以盼。这个城市很小,火车站也很小,一天只有几趟过路车,都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谭什一切都明白了。
西太说,吴暮乘坐的火车十一点半到站。
她又说:“她一直想把真相告诉你,又怕你接受不了,就没敢说。其实我知道,她是害怕失去你。”
第二天上午,他去接站了。
“她在哪儿?”谭什追问。
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在她同事家里。”
谭什觉得她的名字有点不吉利。
“带我去找她。”
西太说是他同事的侄女,因为她和继母的关系不好,一直想去外地,听说了谭什的情况之后,觉得不错,就买了票上了火车。西太说,她叫吴暮,今年25岁,长得挺好看,也没什么毛病,就是不太爱说话。
她定定地看着他,一字一字地问:“她没有嫁妆,没有学历,没有亲人,没有漂亮的长相,你确定要把她找回来?”
谭什问那个女孩的情况。
“确定。”谭什毫不迟疑地说。
谭什有个朋友,叫西太,在外地工作。一次闲聊的时候,他说要给谭什介绍一个女朋友。谭什没抱什么希望,甚至已经把这茬儿给忘了。这一天晚上,西太给谭什打电话,说那个女孩已经上了火车,去找他了,让他去接站。
“为什么?”
谭什时常感叹:找个老婆真难。以前,他对女朋友的要求很高,随着公司规模越来越小,他的要求也越来越低,现在,他只有两个要求:没毛病,女人。
“她没有嫁妆,但是她不贪图物质;她没有学历,但是她知书达理;她没有亲人,但是她知道珍惜眼前人;她没有漂亮的长相,但是她有一颗单纯的心。有这些,就足够了。”
她只有一个问题:看不上谭什。
“走吧。”她笑了笑,站起了身。
第五个女孩几乎完美无缺。
乌云正在快速地飘走,雨小了很多,零星的雨点掉下来,打在积水上,溅起一个个水泡,转眼即逝。路过六号楼的时候,谭什往楼洞里看了一眼。
她不喜欢男人,出来相亲,只是为了应付父母。她和谭什喝过几次酒,聊得挺投机,两人还拜了把子,一直联系着。
吴暮捕捉到了他的眼神,说:“我让他回去了。他没把真相告诉你,就是想从你那里弄点钱。对他来说,是不是他的女儿并不重要,只要能让那个女人开心就行。”
第四个女孩很爷们儿。
谭什没说什么。
别误会,是很能干活的意思。她一个人忙活也就算了,还不让谭什闲着,总是让他干一些在他看来毫无意义的事,比如用小刷子把鞋底刷得干干净净,用毛巾擦洗植物的叶子。她养了一盆红豆杉,那叶子密密麻麻,跟人的头发似的……
那是一套很小的房子,温暖而干净。那个用鞋盒做的房子摆在茶几上,里面多了一个小孩子,用鸡蛋壳做的,胖乎乎的,很是喜人。她在厨房做菜,是剁椒鱼头。这一次,她没关门。
第三个女孩很能干。
谭什走过去,闻了闻,说:“味道不错。”
只要有时间,她就坐在电视机前看韩剧,每天要用掉两包纸巾。认识不到三天,她就让谭什去整容,整成韩国人那种面饼子脸,谭什友好地拒绝了。
“你来干什么?”她背对着他,轻轻地问。
第二个女孩是个韩剧迷。
“吃你亲手做的剁椒鱼头。”
她不问谭什父母身体好不好,只问他们有多少财产。她不问谭什工作忙不忙,只问能挣多少钱。她不愿付出,只图回报。
“还有其他事儿吗?”
第一个女孩很物质。
“有。”
总共见了五个女孩。
“什么事儿?”
最近他一直没接到活,成天闲着,就忙活着相亲。有亲戚给介绍的,有同学朋友给介绍的,还有上网认识的。
“接你回家。”
他是这么认为的。
她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没说话。
酒席上有很多道菜,他最爱吃剁椒鱼头。他认为,剁椒鱼头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他吃遍了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饭店,最后在一条胡同里找到了一家湘菜馆,那里的厨师做的剁椒鱼头最美味。
“那个鸡蛋壳小孩儿是男的还是女的?”谭什又问。
其实,这不怪他。每次主持婚礼,主人都会留他吃席,成天大鱼大肉地吃,不胖才怪。他觉得,他的胖是职业病的外在表象。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反正就是挺胖。
“女孩。”
还是不说了,说出来会得罪人。
“我喜欢男孩。”
他的公司每况愈下,要倒闭,原因很简单:他越来越不像是一个婚礼司仪了,像……
“那就再做一个。”
公司有二十个人的时候,他有两个女朋友,一个漂亮,另一个更漂亮。后来,公司只有十个人了,更漂亮的那个女朋友就成了别人的女朋友。最后,公司只剩他一个人,漂亮的女朋友也走了。
“今天不吃西红柿炒鸡蛋,没有鸡蛋壳。”
他还没结婚,最近一直想给自己找一个新娘子,一直找不到。
“不用鸡蛋壳做。”
他见到过很多新娘子: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白的,黑的,漂亮的,不漂亮的,老的,少的,外国的,还有男的。
“那用什么?”
谭什是一个婚礼司仪,开了一家婚庆公司。
“你说呢?”
1.死去的手机
她的身体又微微抖了一下。
一个与世隔绝的女孩,一个冒名顶替的女友,一道不能示人的菜,几本电器说明书,把这些元素加起来,等于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