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晚饭后,天刚黑那会,因为停电,我就去车库那圪垯找点柴油,点灯用。我接了一小瓶柴油,正准备往回走,就看见从场院那边走过来俩人,我就藏在了一辆拖拉机的后面。那俩人越走越近。虽然我看不清他们的模样,但从那身量和走路的样子,我看出是红梅和傻狍子。他们手拉着手走到车库和烘炉房之间的墙角里。虽然路上走道的人看不见,但是从我呆的地方却能看见他们。当然我只能影影绰绰地看见两个紧挨在一起的人影。
自从出了那事以后,我和傻狍子就成了好朋友。这大概也算得上生死之交吧!我发现,傻狍子这人挺有本事。他看的书多,懂的也多。你别看他不爱扯闲篇子,但扯起国家大事来,他还真整得头头是道。我觉着,他一准是个能干大事业的人。不过,我俩从来不谈红梅的事。
我并不是故意偷看他们,但我当时没法走。他们在那圪垯呆了一个来钟头,我也在拖拉机后面蹲了一个来钟头。那会,我想了很多。说我心里不难受,那是瞎扯。不过,我也想开了。我配不上红梅,傻狍子才配得上她。这种事情,不能一厢情愿……
出了草甸子,又拐过一个山坡,我们终于看见了拖拉机的灯光。来到拖拉机前面,我看见傻狍子那工作服的袖子和裤腿儿都被狼抓破了,而且在他的手背上和小腿上还有好几道血淋淋的爪子印。
听到这里,洪钧的心底生起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看来,这世界上偷看自己的情人与他人约会的并不止自己一人。
不知是傻狍子打的,还是让我喊的,还是那畜生看我俩不好对付,反正它跑了。我问傻狍子伤着没有,并想说两句感激的话,但他没容我说便催我快走。这一次,他让我在前面走,他在后面,手里拿着那根还剩半截的木棍。
郑建国见洪钧的眼睛似睁似闭,便问道:“洪律师,你是不是觉着我太啰唆啦?”
傻狍子站起来说:“别管它。”然后迈开大步向前走去。傻狍子个子高,步量大,我在后面几乎是小跑着才能跟上。我心想:“傻狍子是不是想借这机会整我一下,我俩可是情敌啊!”我这一不留神,脚下让一个草墩子给绊了,扑通就摔倒在地上。我这么一倒,后面跟着的那只狼一下子就窜了上来。就在这时,傻狍子几步跑到我和狼中间,举起手中的木棍,和狼厮打起来。我连忙爬起来,也想上去助阵,但是手里那根木棍不知摔到啥地方去了,而且我的右胳膊也不好使,只好从地上抓些草根土块冲那畜生乱扔,拼命地大喊大叫。
“不,有点儿疲劳,走神儿。”洪钧用手指敲了敲脑袋,问道:“你说你是被冤枉的,那你知道是谁干的吗?或者说,你估计那事儿是谁干的?”
傻狍子蹲下身去,仔细看了看说,是狼。站在傻狍子身边,我觉着心里踏实多了,便也蹲下去,借着天上的星光,果然在那绿点周围看到了黑糊糊的身子。原来,那绿点是狼的眼睛。那畜生离我们有二十多米远,见我们蹲下身,又向后退了几步。
“这我就知不道了。这种事情,我可不能瞎猜,对吧?”
突然,我看见身后有两个绿点,像鬼火似的在空中飘着。我走它也走,我停它也停。我的头发根子一下子立了起来。我这人生性胆小,忙叫:“傻狍子,你看,那是啥?”他停住脚步,走了回来,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这时,那两个绿点又一动不动地悬在了空中,好像是啥东西落在了草尖上。
“在李红梅被害前后,你见过那个傻狍子吗?”
我们就那么走着,他在前面,我在后面。因为吧,那片荒草甸子上时不常地有狼来,所以我俩一人手里拿了根木棍。说是木棍,就是出场部时在路边捡的树枝子,真遇见狼,也不顶啥用。走到草甸子,我觉得凉飕飕的,老觉着后面有人跟着我,可回头看时又啥都没有。场部的灯光也让山岗子给挡住了,四周都是黑乎乎的,弄得我后脊梁背一阵阵发紧。
“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出事前的半个多月。他回场子来了。那阵子公安局的人正找他,所以他没呆住,就走了。”
那年秋翻地的时候,人手不够,我和傻狍子都在拖拉机上打替班。那天半夜,我俩一起去09号地里接班。09号地离场部有四里多地,中间还得穿过一片荒草甸子。那天晚上没有月亮,但星星挺亮。我俩沿着小道往09号地走。傻狍子那人压根儿就不爱唠磕,我也不爱唠,所以我们就闷头走。听着那草让风刮得沙沙响,我真希望他能说点啥。不过我知道,我俩也没啥可说的。
“公安局找他什么事儿?”洪钧又睁大了眼睛。
再说说我跟傻狍子的关系吧。傻狍子这人挺隔路,也挺有心眼。虽说我俩都在机务排,但是很少说话。我知道,他瞧不起我。不过,我这人虽然个头不高,但心气挺高。他不爱搭理我,我也就不搭理他。再说了,我知道他也喜欢红梅,虽然他嘴上不说,但是我能看出来。他看见红梅对我挺好,心里肯定也不老好受的。不过,后来遇上一件事,我俩就成了朋友。
“那我就知不道了。真的,他在外边干啥事儿,压根儿也不跟我说。”
听了她的话,我反倒不紧张了,因为我心里早有准备。我就问她,为啥。她说,她爹和她姐都不同意。我又问她自己咋想。她说,上次我受伤,她老觉着是她的过错,挺对不住我,就想对我好,可是她知道这不是爱情,不能长久。她仔细想过,也觉着我俩不合适。她也挺苦恼的。看着她的样子,我心里也不老好受的,就对她说,没关系,只要她幸福,我咋地都行。她挺感动的,就说谢谢我的理解。最后她说,我俩就要分手了,她愿意让我亲她一下,就算留个纪念,但是不能亲嘴,只能亲脸,就像外国电影里朋友告别一样。我就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我挺满足,因为这说明我俩的关系不同于一般人。而且,这也算是给我俩的关系画上了一个挺圆满的句号。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亲一个女人的脸,大概也是最后一次了。
“他会是杀害李红梅的人吗?”
有一天晚饭后,红梅来叫我,说有话跟我说。我当时挺激动,换了件干净衣服才出去。我跟她来到房子西头,那圪垯没人。我俩站挺近,她就那么看着我,弄得我是相当的紧张,老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她对我说,她知道我喜欢她,也知道我是个好人,挺聪明,挺能干,但是我俩不能处对象。她说,她已经想了很久,觉着还是说明了的好。
“不,那不能!洪律师,咱可不能为了救自己去陷害别人!再说了,傻狍子干啥要强奸红梅呢?红梅一准是他的人啦!”
我让收割台砸伤了以后,红梅对我是相当的好。她时不常地来看看我,还帮我洗衣服啥的。那阵子,我以为我俩真的处对象了。我还给她写过一首情诗,她也收下了。但说句老实话,我连她的手都没正经拉过!有一次在我家,没别人,我壮着胆子摸了一下她的手。她没说啥,可瞪了我一眼。我知道,她不乐意。其实,我也知道自己长得不咋地,配不上她。可是,她又对我挺好,让我没法断了那份念想。我也挺矛盾的。
“如果不是强奸杀人,而是意外呢?”
我悄悄绕到食堂的饭厅里,从卖饭口的一个缝往里看——红梅正在切菜,那小子果然来了。进屋后,他问红梅今晚上吃啥。红梅说吃——好像是土豆洋白菜。他又说你一个人干活不闷得慌。红梅说那你就陪陪我。他又说那我就帮你切菜吧。红梅说成。那小子过去接过菜刀,又趁势抓起红梅的左手往嘴边凑。红梅稍稍一愣,但还没等那小子的嘴挨上她的手背就扬起右手给了他一个大耳刮子,并把他臭骂一顿。红梅生气的样子还真挺蝎虎,一下子就把那小子给吓跑了,把我也给吓跑了。后来,大家伙都知道了,跟红梅逗,只能动口,不能动手。
“啥意外?他俩能有啥意外?那我就整不明白了。不过,我觉着傻狍子不是那号人!”
有一次,我们机务排的几个小子晚上闲着没事,瞎扯。一个小子说他敢跟红梅亲嘴。吹呗!没承想,旁边一小子跟他较真儿,说红梅一个人在食堂准备夜班饭,你也甭亲嘴,只要你敢亲她手一下,就给你打半斤白酒。俩人将上劲了。结果,大家伙派我去扒眼,因为我那会刚上机务排不久。
“好,不谈傻狍子了。你再讲讲案发那天的情况吧。”
红梅的脾气也好。小伙子们有事儿没事儿都爱跟她逗两句,她也喜欢跟小伙子斗嘴,真的假的,从不生气。有时,你整两句带色的话,她也就骂你两句,并不真上火。不过,你跟她只能动嘴,动手动脚可不中。
郑建国讲的情况与郑建中讲的基本一样。
红梅吧,不仅模样长得好,心眼儿也好,对谁都挺热乎的。要是哪个小伙子生病让她知道了,一准煮碗热面条给他送去。开始大家伙不知道,还以为她有那个意思,弄得那小子也五迷三道的,不知自己姓啥了。时候长了,大家伙才知道,敢情她对谁都这么好。
“我还有一个问题,”洪钧降低了目光的亮度,斟酌了一下字眼,“那事儿不是你干的,你为什么承认呢?”
郑建国停了片刻,似乎是在清理自己的记忆,然后讲述起来——
“这……”郑建国的目光垂向了地面。
“能讲具体点儿吗?”洪钧睁大了眼睛。
“警察打你了?”
“是傻狍子。”
“没……没打我。我也说不清当时是咋想的。反正红梅被人整死了,我自己活着,也没啥意思,就稀里糊涂承认了。我那阵子确实也有点儿糊涂了。虽说公安局的人没打我,可他们轮流审问我。连着两天不让我睡觉。晚上也不让睡,还往我脸上泼凉水。他们吧,就那么没完没了地逼着我回答问题,那滋味也真不好受!后来,我觉着自己的脑瓜子可能出毛病了,都分不清啥是真事儿啥是做梦了。”
“你知道她爱的是谁吗?”
“做梦?做什么梦?”洪钧的目光又亮了起来。
“那……那是因为我后来发现自己配不上她,她只是可怜我,并不真爱我。”
“我确实做过……那种梦,就是跟红梅发生关系的梦。那都是在这个案子发生以前的事儿。我梦见自己起夜,在院子里见到红梅在撒尿,就跟着去了她屋,要跟她发生关系。开始她不同意,后来就同意了。我做过好多次,每次都会跑马,就是……射精。有时候,我夜里睡不着觉,还会想着那梦里的事儿,也会跑马。案子发生那天早上,在红梅的屋子里,我看见她下身光光的,就跟我梦里看到的样子差不多。后来,公安局的人反复审问我,有没有跟红梅发生过关系。就这一个问题,他们连续问过一百多次。问来问去,我自己也糊涂了。兴许我真的和红梅发生过关系?那时候吧,我也是真的扛不住了,就想能早点儿结束。所以呢,我就承认了。反正我不承认也没啥用。他们说红梅的身上有我的精液,我不承认,他们也能定案。”
“那你们为什么分手呢?”
“你真的没有和李红梅发生过性关系?”
“嗯哪。”
“那当然。假如我真的和红梅有过那种关系,就是枪毙我,我也不觉着冤枉了!”
“你一直很爱李红梅?”
洪钧把身体向后仰了仰,用右手向后梳拢了几下头发,若有所思地问道:“那么……你有梦游的毛病吗?”
“我愿意讲,只要是我知道的。”
“啥叫梦游?”
“那好,我有几个问题。如果你不想回答,也可以不讲。”洪钧在目视对方说话的时候习惯半眯着眼睛,似乎是怕自己那明亮的目光使对方感觉不舒服。
“就是夜里睡觉的时候起来干一些事情,但是自己不知道,就像做梦似的。比方说,你说梦话吗?”
洪钧起身走过去,轻轻地拍着郑建国的肩膀。渐渐地,郑建国的哭声变小了,停止了。但他仍然趴在桌子上,就像一个哭累了的孩子。又过了一会,他抬起头来,看着洪钧的眼睛,诚恳地说:“洪律师,你说我该咋办?我全都听你的。”
“小时候听我哥说,我爱说梦话,后来就知不道了。不过,我可没有你说的那啥梦游的毛病。我睡觉可老实了。你信不?”
洪钧心想,如果郑建国真是无辜的,那么这牢狱生活对他来说实在是痛苦的煎熬。是什么信念支撑他活下来的?也许,他根本没有任何信念。人生,就是活着。可是,人一生中才能有几个十年啊,而他还是带着冤屈在这个与世隔绝的监狱中度过的。
“我相信,你是个老实人。”凭直觉,洪钧相信郑建国说的话是真实的。凭理性,他也认为郑建国不是强奸杀人的凶手。但是,郑建国会不会在梦游状态下干出那些事情呢?他记得在美国时曾听说过一个梦游杀人的判例:一个青年人在梦游状态下用刀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经过辩护律师和精神分析专家的共同努力,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无罪。洪钧的目光从郑建国的脸上移到了手表上,然后,他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委托书,让郑建国在上面签名。洪钧见郑建国用左手写字,随口问道:“你是左撇子?”
一位狱警推门走了进来,刚要张嘴喊话,但被洪钧的手势阻止了。狱警看了看趴在桌子上的郑建国,退了出去。
“不是,我的右胳膊让康拜的收割台砸伤了,后来练的。”
“不!你不理解!你根本不能理解!十年啦,你知道我是咋过来的?我没罪!我没杀人!为啥让我在这里遭罪?这些年,我可遭老罪啦!老天爷,你咋不睁睁眼啊!呜——”郑建国失声痛哭起来。
“那你的右手还能写字吗?”
“不能。我只能尽力而为。不过,我能理解你……”
“不能,只能端个碗、拿个刷牙缸唔的,别的啥也干不了。”
“你能保证让我出去?”
“我看你的右腿好像也有毛病,也是那次被收割台砸的吗?”
“这个嘛,你可以去问你哥。当然,是否提出申诉,那是你的权利。”
“不是,这……是在这圪垯被人打的。”
“他给你多少钱?”
“谁打的?”
“我的客户。比方说,在这个案子里,就是你哥支付酬金。”
“同号的。在这个地方,你打不了别人,别人就能打你。像我这样的身架儿,也就只能挨打。刚进来的时候,我不明白,还跟别人争竞两句啥的,没少挨打。后来我整明白了,不就是伺候他们嘛,我服了,挨打也就少多了。就是有一次,我真急眼了。不怕你笑话,我在写一本小说,就写我自己的故事。管教同志挺支持,还给我买稿纸。我写了挺老厚一摞稿纸,结果让我们号的老大给撕了。那书稿就是我的命啊!我是真急眼了,就跟他拼了,在他胳膊上咬下来一块肉。他也真下了狠手,打得我趴了半个月,腿骨也折了。咳,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
“那是谁给你钱?”
洪钧一脸同情地摇了摇头,又问:“你的小说写完了吗?”
“我是私人开业律师,不挣国家工资。”
“还没有。”
听了洪钧的话,郑建国的嘴角抽动两下,过了一会才慢吞吞地说:“那能有啥用呢?十年前还不是判了。”他停顿了一下,皱着眉头,似乎在努力思考一个重大的问题,然后又问,“我哥在信中说你不是公家的律师。那是啥意思?”
“有书名了么?”
洪钧让郑建国坐到桌子旁边的椅子上,自己则坐在他的斜对面,语气平和地说:“首先,这不叫上诉,因为你的案子在十年前就审结了。现在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要求法院再审。至于说为什么,那是因为你哥说你是冤枉的,而且我认为他的话不无道理。”洪钧尽量用漫不经心的目光观察对方的神态。
“‘人若犯我,我就憋屈’。我觉着,这书名放在我身上,挺合适的。”
郑建国接过信,打开来,站在那里慢慢地看了一遍。看完信后,他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问:“我干啥要上诉?”
会见结束了。郑建国跟着狱警走了出去。他在门口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洪钧,那眼神里充满了期望。
郑建国拖着不太利落的右腿走到桌边,用迟疑的目光看着洪钧。洪钧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取出郑建中写的信,递给对方。
洪钧用力点了点头,然后举起右手,用食指和中指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他看着郑建国缓慢离去的身影,心底升起一种使命感。此时,他对本案的申诉充满信心。美国的无辜者中心或洗冤中心决定代理申诉一般遵循两条标准:第一,申诉人很可能是被冤枉的;第二,申诉人的无辜是能够证明的。前者主要靠律师的判断,后者则需要案件中有能够证明申诉人无罪的证据,如精斑或血迹。在了解本案情况之后,特别是与郑建国面谈之后,洪钧认为郑建国很可能是无罪的,而本案不仅有血迹,还有精斑。当年只做了血型鉴定,现在可以做DNA鉴定,因此,他只要说服法院让他去做DNA,就可以拿到启动再审所要求的新证据。他知道,法院大概不会轻易同意这么做。但他可以先要求阅卷,最好能在案卷中找到一些证据,至少能发现一些漏洞,然后再说服法院。
见面之前,洪钧曾经根据郑建中的陈述想象过郑建国的形象,但是面前这个人却让他深感意外。郑建国身高不足一米六,体重不过一百斤。他那张脸又黄又瘦,还布满了皱纹,真称得上是“脑门上波浪滚滚,眼角光芒万丈”。他的眼球浑浊,目光呆滞,圆圆的头上,有一层新长出来的花白头发茬。看着这个一脸沧桑的小老头,洪钧很难相信他就是那个只有三十多岁的土诗人。洪钧知道,十年的牢狱生活使这个人提前衰老了。于是,一种同情感从他的心底油然升起。
滨北县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会在那里遇到什么样的人呢?
在几个办公室之间奔走了两天之后,洪钧终于获准跨进了监狱的大门。他被带到一间陈设简单的会见室内,过了二十分钟,一位狱警带来一个身穿蓝色棉囚服的人。
这是洪钧第一次到东北。不过,他对东北并不陌生。他的父亲在五十年代曾经带领转业军人到黑龙江垦荒,好像就是在滨北一带。他记得父亲说过,那里在解放前常有土匪出没,解放后也是军垦部队最先开发的地方,因此应该是最典型的“北大荒”。突然,他想到了《智取威虎山》中深入匪窝的英雄杨子荣。他的嘴角浮上一丝微笑。他不喜欢冒险,但是他喜欢探险。他右手握拳,用力在身旁绕了两圈,然后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出了监狱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