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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史密斯说:“如果他参选了,我可能真会投票给他。不过负鼠是威廉·霍华德·塔夫脱的纽扣,有证据显示他的一些崇拜者将他叫作负鼠比利。”

“负鼠是乔治·琼斯的昵称,那位乡村歌手,但我不记得他曾经参选过。”

“是这样?你知道为什么吗?”

“很对,那上边要是一只负鼠呢?”

“不知道。我有一九三二年大选的一套西装纽扣,一共四枚,分别刻有赫伯特、马里恩·胡佛、富兰克林和埃莉诺·罗斯福的头像。[4]还有一个一九四八年刻有哈里·杜鲁门头像的衣服纽扣,而且……”他话说了一半就停住了,皱了皱眉头,“我告诉你的太多了,远远超过你需要知道的。超过任何人需要知道的。”

“一只泰迪熊?西奥多·罗斯福?”

“不过真是有趣。”

“你就会想到他们如今发行的别针扣,每一个都色彩鲜艳,上面带着照片,背后折了别针,可以随便将其固定到位。其实自从麦金莱在一八九六年第一次与布莱恩的竞选之后,别针扣就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政治服装纽扣也在很小的程度上持续了半个多世纪。我还有一个印着一只熊的黄铜纽扣。你可以猜猜那是哪位候选人的扣子。”

“每一个对什么着迷的人都会觉得他着迷的东西很有趣。有时候还会把自己的迷恋强加在别人身上。”

我说:“每当我听到政治纽扣时——”

“可以缝在衣服上的政治宣传的纽扣,”我说,“我还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那你还收集其他类型的吗?别针扣?”

“我们的第一任总统就任第一期开始的那天。我告诉过你这些奇珍异品其实是用来做政治宣传的吗?对于其他总统来讲,确实如此,但是华盛顿从来没有竞选过。确实是一个难忘的时代。那时的政治的确比较温和友善,虽然为时不长,华盛顿却是必然的总统。所以对这枚纽扣的正确描述应为就职纽扣。”

“别针纽扣。是的,当然,它们占我收藏品里的一大部分。我特别喜欢第三政党的纽扣。德比斯是我最喜欢的,尤金·维克多·德比斯。他从一九〇〇年至一九一二年连续四届担任社会党的领导人。然后一九一六年一名叫本森的人接替了他,但在一九二〇年,德比斯又回来了。他不在位时被送去服刑,原因是他反对当时的美国参战,所以他的竞选纽扣上写着‘为了总统:罪犯第9563号’。而当时有一百多万选民投了他的票,没投给哈丁和考克斯[5]。”

“一七八九年三月四日……”

有什么东西突然点醒了我。

“那颗扣子已经历了两个多世纪,虽然它不像硬币那样经常被转手,这么多年来恐怕还是有些磨损。不过如果你离近点儿,还是可以非常容易地看出上面的图像和刻字。图的中心是一只老鹰,双翅展开,头顶上有一颗星星,胸前是代表美国的盾牌。底下的刻字写着:‘一七八九年,三月四日,难忘的时代。’”

“纽扣。”我说。

“我没办法看出上面是什么。”

“是的,我似乎谈起它们就停不下来,是不是?我很抱歉。”

“我的诺福克外套上的纽扣也是黄铜的,比其他的扣子要大,几乎是哈里森那枚木屋扣子直径的两倍。你注意到上边的图案了吗?”

“本杰明·巴顿[6]。还有什么其他原因能让你去收集那个故事?你不太看得上书的作者,而且公然地蔑视这个故事本身,但是你付给我不少钱去把书的手稿从博物馆的地下室偷出来。能是为了什么呢?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故事里主人公的姓氏与纽扣同音。如果菲茨杰拉德决定给他起名为扎克·扎珀尔,这本书对你来说就毫无意义。”

我说如果有也不会让我感到意外。

“又或是布拉德·皮特,我这么猜。本杰明·巴顿这个名字读起来很顺口。”

“应该是的,”他说,“因为所有在前面系带的腰带看起来都很愚蠢。这位公爵似乎就是位纨绔子弟,在交易中也傻得不行,可他的外套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成为一件经典。你不觉得这里有人生的一课吗?”

“我怎么会想起扎克·扎珀尔这名字?无所谓。政治纽扣是你收集的唯一类型吗?我猜不是,对吗?”

“我一直以为中间的腰带只是用来做装饰的。”

他笑了:“我拥有各种纽扣,罗登巴尔先生。任何可能被称为纽扣的东西,我都很乐意去研究一下看我有没有兴趣收藏。你知道东伦敦有个珍珠帮吗?他们喜欢穿着全身绣满珍珠贝壳纽扣的衣服。如果这些纽扣是水钻,他们可以称得上是猫王的模仿者。我就藏有一件一九八七年珍珠帮国王和王后穿的珍珠服。”

“那件诺福克外套,罗登巴尔先生,是以没什么其他建树的诺福克公爵之名来命名的,尽管我几乎可以肯定外套是他手下默默无闻的裁缝设计发明的。‘如果你能做一件带着腰带的外套就好了。’那位阁下也许就这么开了句玩笑话,所以没准设计灵感确实是源于他。你看到我穿的是原版,因为它上面的用来系腰带的扣子可以解开,等把皮带转到前面以后再重新扣上。”

“那一年对珍珠帮来说是特别好的一年吗?”

“当时的政治真是仁慈,大家还都算温和。”

“只是件古董,我认为。你喜欢喜剧专辑吗,罗登巴尔先生?”

“西装上的那枚纽扣,”他说,“与这枚尺寸相同。上面画的是戴羽毛冠的骑士。”我想起了高顿堂里挂着的那幅伦勃朗画的肖像,直到他接着补充说道,“那枚纽扣是用来支持一八八四年共和党候选人詹姆斯·布莱恩的,他被格罗弗·克利夫兰在总统大选中以少票击败。他的支持者称他为‘羽毛骑士’。但克利夫兰的拥护者不以为然。‘布莱恩,布莱恩,詹姆斯·G.布莱恩,’他们嘲笑他,‘装模作样的缅因州骗子’[3]。”

“你是指唱片专辑吗?”

“我想也是,因为每个纽扣都是缝上去的。”

“是个令人惊奇的现象,”他说,“你可以花钱买下整个喜剧段子,可如果看乔治·卡林或史蒂夫·马丁在电视上演出却一分都不用花。不过买下的话就可以随时随地观看了吧?我想人们会花钱买这些专辑是为了招待客人。这样就不用强迫彼此进行交谈,并用别人的幽默和智慧来娱乐自己的客人。我自己也拥有一张喜剧专辑,你能猜到是谁的吗?”

“而且每件翻领上都有一个扣子。你是一个很有观察力的人,罗登巴尔先生。事实上它们都是不同的纽扣。”

我觉得他会告诉我的。

这我还得好好想想。“之前你的西装是深灰色的,有白色条纹,”我说,“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第二次你穿着一件诺福克外套。”

“是鲍勃·纽哈特的。那是他的第一张专辑,在休斯敦的现场表演中录制的,一九六〇年五月华纳公司第一次发行它时,就直接成了排行榜上的第一名,这么多年后再听仍然非常好笑。”

“那不奇怪。我以前穿的是哪件西装,你还记得吗?”

“那个段子几年前我也听过,”我说,“里面有段讲了某个有奇怪名字的军舰。”

“你以前也戴过类似的东西。”

“是美军鳕鱼号的巡航。还有一段是某个搞营销的向阿布纳·道布尔迪[7]解释为什么篮球不能在全美公众里普及。你还记得那张专辑的名字吗?”

“他出生在一个小木屋里,”他说,“辉格党[2]的支持者们在这上面大做了些文章。所以才会有这个图像的纽扣。”

我不记得了。

“我对这件逸事有印象。”

“纽哈特想把它叫作《自匈奴大帝以来最受欢迎的新喜剧演员》,但是华纳的人有个更喜欢的名字——《鲍勃·纽哈特被扣上的心灵》。”

“弗吉尼亚州的约翰·泰勒是他的竞选伙伴,很快便会成为他的继任者。哈里森上任的时候做了一个冗长的就职演说,演说的内容没有任何人记得住,唯一记得的就是它不一般的长度。那时候他们是在每年的三月做总统就职演说,而不是在一月份,但他演讲的那天华盛顿还是冷得像冬天一样,新总统于是得了感冒,最后一命呜呼。”

“就是那个。我现在记起来了。”

“还有泰勒。”我说。

“那场演出非常受欢迎,一举成名,所以即使现在也不难找到。可我收藏的那份有点儿特别。它当然是纽哈特亲笔签名的,但更令人满意的是专辑还签有致当时‘今晚节目’主持人杰克·帕尔的题字。”

“那是因为你太年轻,没有在一八四〇年参与投票,这个扣子是为了支持候选人威廉·亨利·哈里森的竞选而做的,他是先知城战役[1]的英雄。”

“而且你总是穿着单扣领口的衬衫,”我意识到,“嗯,我只见过你三次,所以我不知道说‘总是’对不对,但是——”

“我从来没见过这个。”

“是的。”他说。

“是一个小木屋。我戴着它不是为了说明我是木屋共和党的拥护者。这是一个政治宣传纽扣。”

“纽扣,”我说,“可是为什么要收集纽扣呢?”

“上面画的是什么?”我靠近了观看,“看起来像一个小房子。”

“啊,那永远是个不错的问题。但不是你现在应该问的。”

“这是一个纽扣。”他说,一边将扣子扯了一下,给我看,扣子是缝在衣物上的。

“那应该问什么呢?”

我们各自面前摆了一杯咖啡,傻乎乎的女服务员已在听力范围之外。他点点头,我问起他翻领处大约四分之三英寸大小的黄铜碟扣。

“要问的问题是两段式。”他说,“使徒的勺子是什么?它们又和我的收藏有什么关系?”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1] 先知城战役也称蒂珀卡努战役,是一八一一年十一月七日美国印第安纳州州长与土著印第安人之间进行的战争。以哈里森战胜告终。

如果里面的票子还是百元钞,就像他以前的信封一样,这个信封掂上去就像是个五千美元的。即使里面的钞票是一元的,这些也足以弥补我一个小时的营业收入。我没有检查信封里的内容就把它收起来了,将门上的小牌从营业翻成关闭,然后锁好门,但是让墙上的窗子开着,外面的特价桌也留在人行道上。这一个小时就让他们随便拿吧。我有什么好在乎的?

[2] 十九世纪在美国很活跃的政党。与英国的辉格党并无正式牵连。主张美国国会高于总统权力,推崇现代化,银行体制,以及保护经济以刺激制造业。在扩张奴隶制时政党内部出现极大分歧,最终导致政党解体。林肯也曾是其中一员。

“而且给的分量也不够?”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我已熟知的信封,“为了让你觉得值得,”他说,“用这个来弥补你一个小时营业时间的损失。”

[3] 指的是当时布莱恩接受太平洋联合铁路贿赂的丑闻。

“那里总是很安静,”我说,“因为他们的食物很糟糕。”

[4] 都是美国总统,埃莉诺是罗斯福的夫人。

“这解释起来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他说,“但我不想在讲的时候被打断。大学广场那边有个咖啡店,在这个时间还比较安静。”

[5] 同期竞选人名字。

“除非它们是圣贤彼得和保罗曾经吃粥用的勺子,”我说,“我毫无头绪。为什么问这个?”

[6] 英语中的纽扣发音为巴顿。在作为姓氏时全部被翻译成音译巴顿。特此注明。

他问我是否知道关于使徒勺的事情。

[7] 阿布纳·道布尔迪(Abner Doubleday,1819—1893),美国内战期间北部美利坚合众国将领。有传闻道布尔迪发明了篮球运动,但这并非属实。

昨天下午史密斯先生来访,我记得这是他第三次访问巴尼嘉书店。这一次,他穿着一件中灰色的法兰绒三扣西装,里面是红色的背心,看起来像是绸子的,但也可能是人造丝。他的领带也是灰的,颜色比西装的灰稍浅,上面带着红色的小圆点。下面的衬衫是白色绒面呢的料子,仍是单扣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