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停顿一下,退后一步,大大地张开双手。
“陪审团的各位先生女士,我是米歇尔·金,我代表纽约州的公民,我在此的职责是要向你们呈上证据。我们认为,这些证据证明了被告莱纳德·哈维尔犯下此案。”
“而你们的职责是要评估这些证据,除你们之外,别无他人。当我们将证据呈到你们面前,在花费时间仔细思考后,排除一切合理的怀疑后,你们会深信,被告杀害了卡洛琳·哈维尔,也就是他自己的女儿。”
但在这一刻,与陪审团退庭交出判决之间,还有一百多公里的艰辛长路要走,除非情况出现戏剧化的巨变,或是一些检方证人没有出现,大多数陪审员仍只会朝着一个方向去:有罪。
另一个停顿,她让陪审团看着那名杀害自己孩子的人。
我最早从陪审团判决中学到的事情之一,就是绝不能低估混账的力量。我宁可获得一个站在我这边的混账,也不想要一个真的会听其他陪审员意见的好人。如果混账站在你这方,你90%可以确定他会一直如此。混账没什么想象力,他们不会敞开心扉。
我跟哈维尔已先将这推演过一遍,我要他别看法官或陪审团,开场时只要专注在检察官或我身上就好。
如果要猜,我会说,就陪审员属性分布而言,金的优势比较多。我唯一的机会就是那四个人,让他们跟随本能去做每个父亲都会做的事。这几个人很可能刚好能使陪审团陷入僵局。有一名女性陪审员有被说服的可能,但我不很确定。我暗藏的王牌是四号陪审员:唯一的白人男性,而且他毋庸置疑是团体里的混账。我有注意到他,那人总是拿鼻孔看女性陪审员。而且,作为陪审团中的唯一白人男性,他似乎不怎么自在。我之所以选他,是因为他手臂上有个美国国旗的刺青,那表示他站在军人这边。但根据他在椅子上弯腰驼背的模样,我知道他这辈子连一天的兵都没有当过。他另一只前臂有一个AR-15突击步枪的刺青,这表示他非常享受他的持枪权。被领进来时,他稍微对哈维尔笑了一下,我立刻知道这人会站我这边。
他要不是忘了,就是觉得再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他看了陪审团,那个混账也看回去,毫不畏惧地与哈维尔对视。
另外六名女士来自白原市各种中产阶级:银行职员、杂货店老板、汽车代理商经理,三名家庭主妇。我已将回避陪审员的机会全数用掉,以排除三名小学老师与一名退休的证券经理加一名幼儿园老师。老师多半倾向追随权威人物,我需要一些至少能想象出于善意而违反规则的情况的人。证券经理之所以遭拒,是因为我讨厌证券经理──没有人不讨厌。
“这起案件中呈上的部分证据可能会令人高度不适,我们会给你们看一些图片。各位陪审团成员,我们不会一笔带过。”
八名女性陪审员中,有两名退役军人,我认为她们会带给我最大的麻烦。接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往往严守规定,他们不会质疑权威,绝对遵守规则,即便在攸关生死的情况下。再者,她们是陆军,不会站在前海军那边。
检方席助理检察官中的一人按下遥控器的一个按钮,设在法官席两侧的巨大等离子电视转醒。有些陪审员别开眼神,不想太早面对过程中的恐怖画面,但身边的其他陪审员扯扯他们的手臂,予以安抚,让他们放下遮住双眼的手。荧幕上出现的是卡洛琳·哈维尔的照片,来自她的社交媒体档案。她穿着红白条纹的上衣,站在自家房屋前方对着镜头微笑。
她等待着,直到陪审团都放下笔记本和笔,目光集中在她身上。陪审团的人选还不算太差。答辩时,针对我的问题,至少有四名陪审员表示,为了保护陷入危险的亲人,他们会用尽一切手段,包含亲自出手解决。这四人都是男性,40岁出头或接近50岁,干体力活,有家庭。其中两名是非裔美国人,一名是西班牙裔,另一名是白人。在一桩毫无胜算的案件中,他们是我唯一的希望。即使陪审团相信被告犯下了罪,仍有可能依据自身见解,带着“无罪”判决回来──如果他们真心这么认为。这种判决等同大胆地告诉检方:老子才不听你的。
“这是卡洛琳·哈维尔,一个有着大好前程的美丽女孩。她每科拿A,在班上受大家喜爱,在社区里也很受欢迎。她正面临破产的父亲将她带到房子地下室,拿出一把刀,割断她的喉咙。这人对着警方和联邦调查局撒谎,欺骗他的保险公司给他1000万当赎金。这笔钱从未寻获,赎金交换也没有发生。1000万赎金消失了──连带着消失的还有两名被告深深信赖的员工,彼得·麦考利和马龙·布莱克。其中一名员工出卖了他的老板,在卡洛琳的衣服上留下一个信息,告诉警察,她的父亲在地下室里杀害了她。而事实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当联邦调查局将他们以为的赎金送过去,莱纳德·哈维尔正在远处启动地下室的一个燃烧装置,意图毁灭犯罪现场。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传呼机,触发地下室的爆炸装置。”
有个辩护律师告诉我,不管你的委托人是被一吨重的丝巾或是一吨重的铅砸中,那都无所谓,他受到的损伤是一样的。而金会在你或你的委托人还搞不清楚状况前就迎头砸下痛击。
陪审团一面将眼神在金和荧幕上的卡洛琳之间来回切换,一面仔细地听着。
助理地方检察官米歇尔·金站起身,绕过检察席,站到陪审团前方。她穿着海军蓝的裤装,浅蓝色上衣,绑在脖子上的红色丝巾为她妆点上一抹色彩。我跟当地的辩护律师打听过她。此人天资聪颖,脑子好,念了不错的法学院,也受到当地法官推崇。显然她对脖子上的丝巾有着强烈的喜好,并因这拿捏得宜的时尚配件,以及在法庭上自信且伶牙俐齿的风格,赢得“丝铁锤”的封号。
“他藏起卡洛琳的尸体。但是,尽管他做了这些努力,仍无法抹除他犯下的罪。我们的专家在地下室找到血迹,与卡洛琳·哈维尔的DNA相符。此外,我们从她车上寻获的一副眼镜上也找到了这位受害者的血。那副眼镜属于她的父亲,也就是被告。凶器也在火海中寻获:一把上头有卡洛琳的血与被告指纹的菜刀。当联邦探员以杀害女儿的罪名逮捕哈维尔时,他意图自杀。他这么做是出于罪恶感,因为他为钱谋害亲生骨肉。你们会见到他的罪恶感的,对此我毫无疑问。”
哈维尔坐在我旁边,身穿素色白上衣和深色裤子,目光遥远。有些被告在审判第一天时会出现这样的眼神。他们不太知道该看哪里,所以就看着远方。陪审团耐心等候;法庭旁听席民众爆满;法官安静地坐着,等待程序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