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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漠喜宴

“属下也不知道,反正拿到的图案就是这样。”

他奇道:“这金叶子就是金奎砂?”

“这么细小的东西,如果来人不主动拿出来,我们怎么知道谁会带着这玩意?”

戎甲又拿出一个图案,小狼王一看,只见是一弯新月的模样,但不过婴儿小手指般大小,初初一看,倒像是委蛇身上那些用不完的金叶子似的。

“对方只说携带金奎砂的人,已经过了红石林,估摸着时间,正要通过这里……”

“金奎砂?什么是金奎砂?”

小狼王奇道:“他们真的闯过了魔鬼的陷阱?”

“此外,大费王还传令,一定要截杀一个手持金奎砂的人,无论是谁,格杀勿论……”

“所以大费王才下令必须截杀他们。据说,他们出了红石林,这里便是必经之地,算来,估计快要到达附近了。”

那个图案,便是大费的印章。

小狼王抬头看了看天空的月色,面色大变,沉声道:“立即传令下去,搜捕方圆五百里地的陌生人,任何人都不要放过!不,方圆千里的陌生人,都格杀勿论……”

“据可靠消息,启王子已经到了沙漠地带,但半个月之前,忽然失去了踪迹。大费王要您务必在沙漠里截杀启王子……”

“属下遵命!”

消息,却是戎甲口述的。

涂山侯人匍匐在茂盛的沙棘丛里,慢慢地绕到帐篷附近。

蜡丸里,是一个很隐晦的图案。

帐篷很高,很牢固,看样子,绝非仓促搭建,而是准备在这里呆上很长一段时间。

小狼王一看,脸色大变。

而那些载歌载舞的狼少年们,舞动间,反射出白茫茫的光芒,竟是随身携带利刃。

戎甲拿出一个蜡丸。

可是,涂山侯人震惊的并非这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小狼王立即问:“何事如此匆忙?”

他的目光落在远处的广袤草原绿洲上面。

戎甲奔走于小狼王的婚礼策划,实则一直在为他笼络各部族首领,这个时候,他本应该陪着那些首领一醉方休,可却匆匆而来,一定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情。

这不是小狼王的临时聚居地,远处有星星点点的人烟,茅舍,竟然是一个相当庞大的各民族杂居地。

营帐门口,站着戎甲。

而且,很显然物产丰盛,牛羊成群。

这是紧急军情的通报,他脸色一变,跳出水桶,姬真仓促为他擦了擦身子,他随便披了喜袍便大步而出。

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个模模糊糊的念头:大费执意在沙漠中修建陵墓,却一直没有派出后勤补给,粮草先行,以至于一路上,他都在寻找粮草大军的身影。

小狼王尚未回答,只听得禀报声传来。

可是,要是粮草补给,是从这里送进去的呢?

“大王……”

路途是不是要快捷便利许多?

可是,闭着眼睛,焦虑之情却没有稍稍减低。

可是,他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劲:先不说这片广袤的草原绿洲到底能不能供给那么庞大的徭役粮草,单单说,沙漠的腹心地带,不是在中间吗?难道距离这里并不遥远?

他嘘一口气,也幸好只是一场梦而已。

一念至此,更加不安。

“一场梦而已,不要大惊小怪。”

难道大费在修建陵墓这事上,和小狼王有什么勾结不成?

他一怔。

他想起凫风初蕾早就提醒过自己的:小狼王虽然是凶手,可是,大费才是幕后的主谋。

她的声音冷酷而镇定。

正在这时,他忽然听得前方营帐处,一声狼啸,紧接着,便窜出一头巨大的白狼,一个狼少年凌空飞身上去,高声道:“众人听令,每小分队率领10头战狼分别搜索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但遇中原口音的陌生人,务必擒拿,若欲反抗者,格杀勿论……”

“大王,你是在做噩梦!”

一声令下,四个小分队便从四个方向搜捕而去。

姬真舀了一瓢水就泼在他的头上。

涂山侯人大吃一惊,心道这消息传得好快,小狼王很显然是奉命追捕自己等人。

一念至此,忽然惨叫一声:“完了,完了,凫风初蕾一定是死了……一定是……天啦,我真的害死她了……”

若非大费下令,小狼王岂会如此听话?

大费说,没有解药,必死无疑。

可若是大费,他哪有那么大的神通?自己等人刚刚逃出红石林,他就知道了?

却那么逼真,就好像最后一面时,自己亲眼目睹凫风初蕾的惨状:全身的血液渗透肌肤,成了一个血淋淋的血人。

而且阳招等人可是早就死了,连去报信都不可能。

原来,是做噩梦了。

这样一想,更觉沙漠中有一种极其可怕的势力。

他额上,冷汗涔涔。

可是,他已经顾不得多想,因为,那些嗅觉灵敏的野狼,已经捕捉到了附近生人的气息,开始发出嗷嗷的叫声。

姬真焦虑地拉了他一把:“大王,你醒醒,你醒醒……”

那叫声,正是沙泽等人隐匿的方向。

他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滑到了水桶里,呛了好几口水,四肢无力,奄奄一息。

沙泽等人都普通人,虽粗壮有力,却绝非这些狼少年的对手。

“大王,大王……”

唯有引开这些追兵,才能让沙泽等人逃过一劫。

“天啦……凫风初蕾……凫风初蕾……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是故意害死你……真的……真的……”

一念至此,他跳起来。

抚摸到的,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劈天斧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明亮的闪电。

他颤抖的手,伸出。

巨狼们嗅到生人的气味,顿时发出惊天动地的嗷叫。

身形往后一仰,便倒了下去。

“谁……是谁……”

那挣扎的血红人影忽然跳起来,他仓促后退,可是,她的身影已经倒在荆棘之下,气息奄奄地向他伸出手:“小狼王……是你害死我……是你害死我……”

涂山侯人情知处境极其危险,却大喝一声,索性哈哈大笑:“小狼王啊小狼王,你还不赶紧出来会会你的老相识?”

他惨然色变,只颤声呐喊:“凫风初蕾……凫风初蕾……”

笑声震天。

密密麻麻的荆棘将他的脚步阻挡。

正四散追捕的狼少年都停下了脚步。

他要冲上去,却又不敢。

他们都惊诧地盯着那笑声的方向。

“天啦……凫风初蕾……凫风初蕾……”

众人眼前一花,一少年从高处跳下来。

只见她浑身血红,已经挣扎得遍体鳞伤,身上的血肉正一块一块往下掉……

他手持劈天斧,哈哈大笑:“你们就别费劲去寻找了,我已经在你们面前了。”

他听得胆战心惊,不由得大着胆子上前几步,这一看,不由得瞪大眼睛:只见那丛林里翻滚哀嚎的人影,不是凫风初蕾是谁?

七八头巨狼嗷叫着扑上来,可是,迎着劈天斧的寒光,又停下脚步,只团团围住涂山侯人,露出尖锐的狼牙嚎叫。

有人在嚎哭,呻吟,悲惨之声,就像临死前的苦苦挣扎。

小狼王早已闻声出来,一看,对面正中站着的,不是涂山侯人是谁?

那是一片密密麻麻的荆棘丛,哀嚎声,便是从密林深处传来的。

仇人相见,真是分外眼红。

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他冷笑一声:“启王子居然胆敢到我白狼国送死?真是活腻了吗?”

前面,隐隐有奇怪的声音。

涂山侯人四下打量周围,近距离下,但见果然是一大片水草丰美的绿洲和草原。

今晚,他甚至滴酒不沾。

“真不知,这片大夏的土地,怎么就成了白狼国的土地了?”

狼牙棒在手,一双狼眼,锐利搜索胆敢来犯之敌。这一次,他十分慎重,绝不能让上一次的偷袭惨败重演。

“你们的大费王孝敬本王的,不行吗?”

他本能地跳起来,推开姬真便冲出去。

“还果真是大费送给你的?为什么?”

窗外,忽然一阵簌簌之声。

小狼王冷冷地:“与你无关。”

他恨得牙痒痒,可脸上,却渐渐地有了笑意。

涂山侯人懒洋洋地看他一眼,又看看前面大帐篷上高高悬挂的大红灯笼,笑道:“真没想到赶上小狼王的洞房花烛夜,好歹也是相识一场,难道你就不请我喝一杯吗?”

真是天下第一毒舌刻薄的女人。

小狼王没料到他居然如此有恃无恐,明知身入险境,竟没事人一般。

“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都比你实在,至少人家都是禽兽……”

小狼王反倒不知如何是好,又看了看他手里的劈天斧,暗忖,这厮再是厉害,可是,双拳难敌四手,管叫他此行有去无回。

“小狼王,你真的从来不照照镜子吗?跨越物种的交配,那是狗才愿意的,不过,你是狼,也可以理解,祖传如此嘛……”

涂山侯人也不看他面色,大步就走。

“小狼王,你一定不认识一个字:贱!”

营帐里,果然红烛高烧,核桃枣子摆了满满地一大盘子。

他发誓,再也不要洗澡了。

涂山侯人看到一大碗清水,旁若无人,端起来:“小狼王,这水能喝吧?”

他忽然觉得自己都很恶心,觉得这一大桶水,简直把自己越洗越脏。

小狼王不做声。

小狼王觉得这女人简直就是在恶心自己。

他一仰脖子,将一大碗水咕嘟咕嘟喝个精光,大声道:“啧啧啧,真是又累又渴,喝一碗水后好多了。对了,小狼王,反正是你婚礼,再上一点吃的呗……”

“比如凫风初蕾!只要能让大王开心,妾身想尽一切办法也会将她送到大王的床榻之上……”

一大盘羊肉和胡饼端上来,还有一大碗奶酪。

“别的美女?”

涂山侯人在沙漠里行走了几个月,早已疲惫不堪,每每靠着一点干粮活命,忽然见到这些东西,真不啻人间美味,毫不客气就地坐下,大吃大喝。

“大王……要是你觉得这白狼国的美女都已经不入你的眼,妾身也可以为你寻找别的美女……”

小狼王见他尽管渴极饿极,神情却一点也不狼狈,纵大吃大喝,也不是一般人的狼吞虎咽,举手投足之间还是保持着极大的优雅和气派。

他干脆懒洋洋地闭上眼睛。

跟大禹王的勤劳朴素相比,他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王侯公子模样。

“妾身为大王准备了两名新鲜靓丽的少女,皆是十三四岁的豆蔻年龄……如果大王今晚无心于妾身,这两名美少女可以代劳……”

就连装模作样如大费,也不时露出狼狈的一面,就像被烧红了屁股的猴子,可是,无论是万国大会上面临绝境,还是现在,涂山侯人都镇定自若。

他皱眉:“何事?”

就好像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早已不是大禹王的儿子了——说穿了,他现在只是一个被流放西北的囚徒而已。

姬真颤声道:“大王……”

凭什么这么拽?

明明知道她心目中,自己也是粪土一般,这场戏,还能如何完美地演下去?

不知怎地,小狼王又想起凫风初蕾。

尤其,这女人心里爱的还是别的男人——

凫风初蕾也是这样,无论是颠沛流离还是逃亡途中,她一直保持着从容不迫的举止,哪怕亡命天涯,也如一场度假。

得不到的,总是辗转反侧。

她的天潢贵胄,和他这王侯公子,简直相得益彰。

到手的,总是食之无味。

小狼王很是不爽,越看越觉得这厮讨厌透顶。

自从那场未遂的媚药之后,他看姬真,更觉得粪土一般。

百里行暮也就罢了,人家是上古大神,因为本事差距太大,他自知比不上,也就不比了。

不是腰腹上的伤痕,而是她那张脸。

可是,涂山侯人就不同了,明明只是一个落魄二代而已,凭什么这么拽?

本是梨花带雨,小狼王却觉得粪土一般。

明明上次在阳城的客栈,他已经遭过一次暗算了,现在,还这么大摇大摆,难道真以为劈天斧在手,就所向无敌了?

她以为小狼王是目睹这丑陋疤痕对自己有了厌弃之心,声音里已经满是哭腔:“大王……大王……妾身不知如何是好……”

小狼王死死盯着他,半晌:“涂山侯人,你从何而来?”

而且,这疤痕此生再也无法去掉。

涂山侯人哈哈大笑:“我专程来恭贺你新婚之喜不行吗?对了,这胡饼可真好吃,再来一盘呗……”

这一击,自然也是委蛇所为。

小狼王一时摸不清虚实,心想,这厮难道是疯了?

低头时,看到倒影里雪白身子下的伤痕——从柔软腰肢到腹部,本是冰肌玉肤,可多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疤痕——她向来引以为傲的完美曲线,就此破功。

他干脆一招手,真的又令人端上来一大盘胡饼,在涂山侯人面前坐下,门口,一大堆狼少年如临大敌。

姬真的一头一脸,再次湿淋淋的。

涂山侯人依旧旁若无人,直到吃饱喝足了,才一笑:“今天是小狼王的大喜之日,按理说,我该送一些贺礼,不过,小狼王也该知道我的处境,这茫茫大漠也没什么好送的,只好等日后再说了……”

虽然他已经多次想象这个场景,可一念至此,依旧怒火中烧,又是一掌重重击打在水面之上。

小狼王冷冷地:“没听说过贺礼也要赊欠的。”

他疑心,百里行暮用的方法,正是自己所渴望采用的方法……

“哈哈,所以我也觉得惭愧嘛。白吃白喝,却拿不出贺礼,唉,真没想到,我启王子也落得今日这般地步。”

更可怕的是,要是凫风初蕾没死,那剧毒媚药何解?

“如果你真的觉得惭愧,有一件礼物,现在就可以送给我……”

就算他百里行暮是共工大神也不行啊!

“什么礼物?”

可为什么她会看上他呢?

“你的项上人头!”

哪怕她一直高高在上,一个男人都看不上,他也还好受一些。

涂山侯人大笑,连连摇头:“这可不行!我这颗人头虽然并没有多大价值,可是,要是送给了你,我就没有吃饭家伙了。这可万万送不得啊,还是以后再说吧……”

没错,凫风初蕾就是看上他了。

小狼王冷笑一声,自己斟了一樽,一饮而尽。

更可恨的是,凫风初蕾居然毫不掩饰对他的恋慕。

涂山侯人却好奇地打量他一身的喜服,自言自语道:“真没想到,你们的喜宴竟然和中原人差不多,举行婚礼的时间,也和中原人一样……对了,好像听凫风初蕾提过,你们白狼族的总先妣盘瓠的妻子,应该就是某一任中央天帝的女儿,也难怪你们的习俗和中原一样……”

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一辈子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达到了。

小狼王忽然打断他:“你有凫风初蕾的消息吗?”

也不知道是憎恨那上古大神饶恕了自己的性命,还是憎恨他那至高无上的本领。

涂山侯人有些意外。

比对涂山侯人更加憎恨。

小狼王固执地又问:“你有凫风初蕾的消息吗?”

可小狼王仓促之下,把这一切全归罪到了百里行暮身上,也因此,对百里行暮恨之入骨。

神情也些微焦虑,就如之前醒来的一场噩梦——凫风初蕾不会是真的已经死掉了吧?

尽管小狼王遍访名医,可是,所有医生都告诉他,这伤只能养,没法治,没有个三五年,是好不了的。

涂山侯人缓缓地:“小狼王,你这是什么意思?”

委蛇很清楚,白狼国男子最看重的便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彼时,凫风初蕾命垂一线,它对小狼王实在是恨透了,因此,下手便没有留余地,本是要杀掉小狼王,结果一下扫中了小狼王的命门。

“你只需要回答我,这几个月,你见过凫风初蕾吗?或者,你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吗?你跟她不是朋友吗?她一定会跟你联系的……”

百里行暮本意只是警告警告他,出手有分寸,可是,委蛇那一击,便直奔要害了。

涂山侯人分明看出他眉目之间的焦虑之色,还有他声音里毫不掩饰的急迫与担忧。

可是,死罪虽免,活罪难逃。

他心里一沉:“小狼王,凫风初蕾到底怎么了?”

否则,以他对凫风初蕾的所作所为,百里行暮早让他死了一万次了。

小狼王大失所望:“难道你这几个月从来没有凫风初蕾的消息?”

小狼王,便是因此逃过一劫。

他缓缓地:“你找凫风初蕾干什么?”

纵然此人罪大恶极。

小狼王怒道:“你到底知不知道她的下落?”

他发誓,决不再亲手杀掉任何一个人。

“你比我后离开阳城,你难道不知道?”

不周山之战后,百里行暮便再也不杀人。

“既然你不知道凫风初蕾的下落,那就去死吧……”

“小狼王,你胆敢再靠近她半步,我必将你碎尸万段!”

话音未落,小狼王手里的狼牙棒便出手了。

尽管已经用了无数的伤药也无济于事。

这一下,倾尽了全力,他本就十分讨厌涂山侯人,正因为上次在阳城杀他不死,才和凫风初蕾彻底决裂。

他死死闭着眼睛,丹田之下,一股气流飞速流失——那是内伤所致,百里行暮的惩罚,委蛇的重重一击,将他伤在了一个男人的最关键处。

今日张罗了天网,原本就是奉命捉拿他,之所以一再斡旋忍耐,无非是要打听一下凫风初蕾的下落,现在见他一问三不知,如何不恼羞成怒?

他忽然伸出手,重重地一掌下去,水花飞溅,旁边的姬真被淋了满头满脸,若非在水中,当即就跪下去了:“大王……大王……可是怪妾身伺候不周?”

狼牙棒,用了足足十成的功力。

那个傲慢得要死的女人。

尽管涂山侯人早有准备,却也被这股大力胁迫,劈天斧一扬,纵身跃开,正面迎着了小狼王。

可望而不可求的小鱼凫王。

一干狼少年从门口蜂拥而出,团团将涂山侯人包围。

偏偏又艳若桃李,如高山云端。

这些人,大多是小狼王最忠实的侍卫,大多数随他参加过万国大会的那场厮杀,都曾亲眼见过涂山侯人劈天斧的厉害。

并非宜喜宜嗔,柔顺乖巧,而是趾高气扬,冷淡嚣张。

彼时,他们对涂山侯人都甚钦佩,所谓英雄重英雄,就算现在将他围困,一个个都没急于下杀手,都看着小狼王的脸色。

眼前,不期然地浮现一张笑脸。

涂山侯人也看着小狼王的脸色,他担心的当然不是这个龙潭虎穴,而是小狼王刚刚那番奇怪的问答。

小狼王仰头靠着木桶,惬意地伸展双臂,内心,却一阵阵烦躁不安。

不知怎地,心里惴惴的。

氤氲的水气里,男女的纠缠就像两条厮杀的蛇。

“小狼王,凫风初蕾到底怎么了?”

小狼王一个激灵,有点厌恶,可不知怎地,当她的双手放在他的脚上,一股热气便在丹田游走,欲望,压制了一切,合身,便随她倒在了木桶里面。

“死了!”

和她生一个继承人?

他失声道:“你说什么?”

继承人!?

小狼王冷冷的:“你离开阳城的那个夜晚,凫风初蕾中了大费的剧毒,一直没有找到解药,估计当天晚上就死掉了……”

她跪在他面前,递给他交杯酒,柔声细语:“今日是妾身和大王百年好合之期,祈求盘瓠祖宗保佑,明年今日能顺利为大王生下继承人,以为我白狼国开枝散叶……”

涂山侯人惊呆了。

“大王……”

就是这一愣神之间,小狼王出手了。

尤其,那胴体上,有一层

狼牙棒,直砸他手里的劈天斧,涂山侯人还在懵懂之中,也不躲闪,劈天斧当的一声,几乎脱手坠地。

可是,他却觉得有点腻烦。

幸好他反应极快,一反手,牢牢握住劈天斧,却也不急于反击小狼王,连声追问:“她怎会中毒?她怎会中毒?小狼王,你该不会故意撒谎吧?”

那是白狼国男子最最渴望一亲芳泽的一具胴体。

“大费要毒死一个人,还需要本王撒谎吗?”

那是一具曲线分明,白花花的美妙胴体。

“百里大人不是一直跟她一起的吗?大费岂会害得了她?”

小狼王睁开眼睛。

“百里大人早被巨人一族杀死了……嘿嘿,百里大人也不是无所不能的……”

“大王……”

涂山侯人面如土色。

然后,她脱掉了自己的亵衣。

小狼王狞笑一声,狼牙棒再次兜头砸下:“涂山侯人,你也去死吧……嘿嘿,你和她不是好朋友吗?你赶紧去阴曹地府陪伴她吧……”

她已经跪下,在为小狼王脱掉最后的亵衣。

狼牙棒迎着劈天斧。

舒服,又充满诱惑,和别的白狼女一样,她天生有令男人迷醉的本领。

小狼王只觉虎口一麻,狼牙棒差点脱手飞出。

她的一双手,更加卖力。

这是他第一次实打实单独和涂山侯人交手,本已经用尽了全力,又抢了个先机,以为至少可以攻其不备,怎么也不至于太难看,可是,一招之下,就跌了个大坑。

她只是尽职尽责,要让他在新婚夜感到更加的欢乐和享受。

涂山侯人一击得手,抢上一步竟劈手捉拿小狼王,若非小狼王就地一滚,脖子便被他生生捏住了。

姬真看不到他的表情,也不在乎他的表情。

小狼王侥幸逃脱,狼狈不堪,再也顾不得以多欺少,一干狼少年便围了过来,四面八方将涂山侯人包围了。

水气氤氲,遮挡了小狼王闭着双眼的面庞。

涂山侯人却无心跟这些人纠缠,觑了个空,厉声道:“小狼王,我不想和你为敌,可是,你再胡搅蛮缠,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只可惜。

小狼王退在门口,一挥手,又是一群狼少年四面八方将整个帐篷包围了。

而且,是一万个乐意。

一队精锐甚至已经攀爬到了帐篷半中间的歇脚处,居高临下,张弓搭箭,只等机会一到,便将涂山侯人射成刺猬。

他突发奇想,若是让自己伺候她沐浴更衣,自己一定乐意。

小狼王这才哈哈大笑:“启王子真是好大的口气,你对我不客气?你能怎样不客气呢?实话告诉你吧,你这颗头颅今天我是要定了……”

让男人这样伺候她还差不多。

尽管陷入重围,但劈天斧还没有露出任何败迹。

他恨恨地,那骄傲自大的女人,她绝壁不会这样伺候男人。

“是大费要你杀我?”

我呸!

“哈哈,启王子这颗头颅真是太值钱了,可是货真价实十万两黄金啊!”

因为,他想到凫风初蕾。

涂山侯人也大笑:“真没想到我这颗头颅居然如此值钱!可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夏整个府库都没有三万两黄金,大费哪来的十万黄金给你?”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无聊的念头。

“这就不是你启王子需要担心的问题了。上次让你侥幸逃过一劫,这一次,为了保险起见,我非将你这颗头颅当场砍下来不可……”

再然后,就顺理成章?

大费的预付金早就到位了,剩下的黄金,约定是一手交涂山侯人的头颅,一手交钱。

在长达大半年的时间里,她一直呆在大费的府邸,这双手,会不会也像现在这样,在大费的胸口,柔软游走?

小狼王不可能放弃这么巨大的一笔财富,尤其,自己踏破铁鞋无觅处,在家呆着还没出发就等到涂山侯人自投罗网,如何还会轻易放过他?

这时候,他忽然想起一个无耻的问题——她这样伺候过大费吗?

他大喝一声:“杀死启王子,赏黄金五千!”

他没亲眼见过她伺候大费洗澡,但是,他亲眼目睹她替大费以及大费的属下斟酒,为大费按摩……跪在地上,就像现在这样。

狼少年们潮水般地就涌了上去,恨不得当场将涂山侯人砍为肉酱。

想起这双手在大费府邸时,如何的斟茶倒水,跪地伺候。

无奈,帐篷地方很小,众人施展不开手脚,弓弩手们怕误伤自己人,也投鼠忌器。

小狼王却忽然想起大费。

涂山侯人之所以冲进来,便是早就料到了这一点。

红烛下,酥手如玉,莹润洁白,柔软得充满了魅惑。

于他人来说,可能是“请君入瓮”,可是,他深知,最是人多混杂的时候,劈天斧越是不吃亏。

姬真的手,抚摸在小狼王的胸口。

小狼王也不着急,大笑:“我就不信你能一直坚持下去,车轮战都拖死你。”

他觉得洗澡真是一件无聊透顶的事情。

话虽如此,但他也看不出涂山侯人有什么败象,而且,眼看围上去的狼少年一群群倒下去,折损的人手越来越多,小狼王只想快点结束这缠斗,大声道:“涂山侯人,你若是束手就擒,本王还可以留你一条全尸,否则,就算你死后,也必将被砍成肉酱……”

可是,他躺在大木桶里,觉得一点也不爽。

“哈哈,我连魔鬼陷阱都闯出来了,还怕你这小小的帐篷不成?”

小狼王的上一次成婚之夜还来不及洗澡,就被大费给破坏了,这一次,就必须得补上了。

小狼王失声道:“魔鬼陷阱?你居然从魔鬼陷阱而来?”

此外,不宜过多洗澡,否则,会令体内的元气随着神秘的清水溜走。

涂山侯人也不答话,手里的劈天斧连续震飞了三四名狼少年。但是,随即便有更多的狼少年冲上来补位。

他们认为,死亡之前把一身洗得干干净净,便可以让灵魂更快地转世重生。

小狼王大叫:“这么说,金奎砂也在你身上了?”

在白狼国的传统里,所有男性,只需要三次洗澡:出生的那一刻,成婚的那一夜,最后一次,便是死亡之前。

金奎砂?

只是和白狼国所有男子一样,小狼王就从来不爱洗澡。

涂山侯人不解其意,而且听都没听过这玩意,却哈哈大笑:“你想要金奎砂?”

倒不是因为小狼王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之风——早在阳城,他俩便已有了肌肤之亲。

小狼王一听这话,以为金奎砂真在他身上,大喜:“有人要本王杀掉佩戴金奎砂的人,如果此人真是你,那本王岂不是一举两得?不过,金奎砂到底是什么玩意?”

事实上,这还是她第一次伺候小狼王沐浴。

涂山侯人忽然想起凫风初蕾送给自己的那片金叶子,正是靠着这片金叶子,自己才闯过了“魔鬼陷阱”。

她的动作带着女性的羞涩,可是,一点也不生涩,就像早已做惯了似的,对于服侍男人有了一种天然的无师自通。

难道这就是什么金奎砂?

姬真开始为他宽衣解带。

他心念一转,十分干脆:“没错,金奎砂的确在我手里!”

小狼王站在木桶旁边。

只听得小狼王一声狼啸,竟是簌簌撤兵之令。

一切,都显得那么香艳而旖旎,令这新婚之夜更是浮想联翩。

之前奉命搜捕千里之内陌生人的大军,全部撤了回来。

巨大的木桶,足以容纳两个人合浴,水面上,洒满了红色花瓣。

“众人听好了,大家要找的佩戴金奎砂之人,就是眼前这个启王子!只要杀死他,重重有赏……”

木桶,就在珠帘后面。

绝杀,比生擒容易多了。

她跪在小狼王面前,柔声道:“大王,妾身伺候您沐浴更衣吧。”

小狼王得意洋洋,就像看着一只瓮中鳖,“启王子,还是乖乖先把金奎砂交出来吧。”

姬真一怔,却一点也不抗命,立即躬身而起,小跑步上前,将熏香熄灭了。

“你想看吗?有本事就来拿吧,就只怕你根本没这个本事……”

淡淡香氛,乃催情之物,本是为了催发新人们的欲望,令新婚之夜更加欢乐,可是现在,小狼王嗅着这淡淡香味,忽然很是不爽,淡淡地:“把香氛灭了吧!”

小狼王悠悠然地:“本王可不着急!等杀了你,这玩意自然就是本王的……”

只在外面的莺歌燕舞里,对臣民部属有了一个交代,便懒洋洋地,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了。

话音未落,只听得连续几声惨叫,接连有好几名狼少年被劈天斧震飞出去。其他少年慑于这声势,一时间,纷纷后退,竟然再也不敢围上去。

就像一道被吃腻了的菜肴,昔日惊艳,已经一去不复返。每每发泄之后,只如丢掉了身上多余的累赘,此外,再不觉得她有任何可爱之处。

涂山侯人站在原地,睥睨众人,大笑:“小狼王,要不还是你亲自来?你的这些属下可真的不太成气候啊,比起万国大会上那些高手可差远了……”

可是,小狼王已经无心安慰她。

小狼王冷笑一声,却后退一步。

毕竟,这世界上几个女子能做王后呢?

一大群狼少年,将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无论多么委屈,都要咬牙坚持。

涂山侯人却并未急于下手,而是盯着小狼王:“小狼王,我今天来,并不是要和你拼命的!就算上次你和大费勾结对我下毒,我也不打算追究……”

自己必须认同并维护贞洁王后的名头,从此,成为人民眼中的道德楷模。

“启王子今天是吃了大蒜吗?口气这么大?你要追究?你怎么追究?”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在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样的话——白旗镇偶尔的放肆已经成为过去,一踏上白狼国的土地,她就知道,自己这一辈子,再也不可能放肆了。

涂山侯人劈天斧一横:“我只问你一件事情,你必须老老实实回答。你说,凫风初蕾是不是真的中了大费的毒?”

姬真低着头,垂着眼皮,泪盈于睫。

“对!早就死了!”

新郎那么冷漠,新娘子自然委屈不已。

小狼王干脆利落:“所以启王子你就别指望还有盟友了!”

小狼王,便只好硬着头皮,将这个虚伪的泡泡吹得越来越大。

涂山侯人上前一步,对面的狼少年,不由得后退一步。

他们必将成为白狼国永远流传的一代佳话。

劈天斧凛冽的寒光,令他们心底都有点发憷。

天造地设的一双。

涂山侯人还是盯着小狼王:“凫风初蕾中毒,跟你有关吗?”

智慧的大王,贞洁的王后。

小狼王稍一犹豫,却狞笑道:“谁叫她故作清高坚决不从我?她是该死,活……该……”

自然,部族首领们奔着婚礼而来,姬真,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该”字没有出口,一股刺骨寒风钻入骨髓,小狼王眼前一花,往后就倒。

威望,便更上一层楼了。

“大王……”

从失败,到诈败——小狼王的屈辱被包装成了智谋。

“大王……”

以一次“诈败”换回几万里河山,戎甲教给那些部族首领一个中原人的观点: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上百支狼牙棒砸向涂山侯人,小狼王侥幸逃过一劫,脸上火辣辣的,一摸,竟然一手的血。

小狼王失败时,他们曾轻视他;现在,他携带这一大片肥沃土地回来,大家顿时心服口服。

劈天斧距离他还有三尺之遥,单这杀气便如此厉害,若是劈在自己身上,岂不拦腰成两截?

游牧民族,向来以武力为尊。

小狼王骇然,好半晌也不敢吭声了。

他们不仅带来了丰沛的礼物,更带来了良马、粮草……短短时间,小狼王凝聚的人力物力,竟然不逊色于被偷袭之前了。

原来,涂山侯人一开始并未出杀着,也不想跟这些狼少年真的搏命,所以,一直是点到即止,且战且退,只想逃走就行了。可一听小狼王自认和大费勾结毒害凫风初蕾,这一下,便动了真怒,劈天斧再不容情,狼少年,很快一群一群倒下去。

果然,那些犹豫不决的部族,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前来投靠。

小狼王见势不妙,大喝一声:“退下!”

那是大费王赏赐给白狼国几万里土地中最肥沃的一块绿洲。

一众狼少年急速撤退,涂山侯人哪肯放过这机会?跟着也一起冲过去,只听得身后呼啦啦的冷箭声音,若是稍微慢一点,自己的背心上可能已经和刺猬差不多了。

如何散布消息,如何邀请各大部族,甚至婚礼的地点也选在了水草肥沃的这片土地。

小狼王哪容他闯出去?又是一阵箭雨从背后射杀,可涂山侯人速度极快,一瞬间便已经跃过狼少年们的头顶,众人见他如此声势,本能纷纷避让,涂山侯人明知小狼王要的便是在开阔处好射杀自己,可是,他一心想捉住小狼王,也顾不得危险,直奔小狼王而去。

戎甲包办了所有的细节。

他速度极快,眼看距离小狼王已经不到三丈远,忽见小狼王脸上那种得意到了极点的笑容,直觉不妙,便生生停下脚步,可是,已经迟了,脚下轰隆一声,现出一大片陷阱。

直到这一场精心设计的婚礼。

饶是他反应极快,一只脚也掉了下去,好在劈天斧猛地落地支撑,他一个旱地拔柳又跳起来。

事实上,这一路行来,她用尽了各种伺候的手段,也曾偶尔博得他的欢心,可是,他总是郁郁寡欢,沉着一张脸。

小狼王大笑:“启王子真是好本事,再来……”

自白旗镇上路后,她再也没有出言不逊,就好像那天夜晚偶尔暴露出的怨恨只是出于无心之举。

头顶巨网,比他的话音来得更快,涂山侯人再也来不及闪避,便被兜头网住了。

他微微闭着眼睛,懒得回答。

小狼王布置这陷阱,倒并非是专门等待涂山侯人,他是吸取了上次婚礼被大费偷袭的教训,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一次,是严阵以待,无论谁敢擅闯,都是死路一条。

“大王可愿先喝一杯?”

只是正好来的是涂山侯人,便派上了大用场。

他随随便便坐下,懒洋洋地,只想这个夜晚快快过去。

此时,涂山侯人被网罗中央,就像一条离了水的鱼,唯有劈天斧还是牢牢握在手里。

他觉得无所谓。

失效的陷阱,将他和小狼王隔绝成两个世界。

小狼王本想叫她脱下,可是,他懒得开口。

后面,是居高临下的弓弩手。

她手腕上,还是戴着那个翠绿的镯子。

前面,是奉命撤回来的白狼国搜捕大军,加上精锐狼少年,组成了几千人的方阵战队。

地上跪着的姬真,盛装艳服,一身来自阳城的精巧丝绸,加上淡淡的香氛,美艳不可方物。

小狼王拍拍手,大摇大摆上前几步,隔着那个三丈多宽的陷阱,冷冷的:“可能大禹王没有教导过启王子‘双拳难敌四手’这句话!”

他一身红色喜服,和外面的狼少年一样袒露了左边臂膀,胸口结了一朵红花。

“大禹王一死,你启王子就孤立无援,这还真是出乎本王的想象。可能是启王子逞英雄惯了,以为自己真的天下无敌了?”

小狼王慢慢走近。

涂山侯人虽困在网中却面不改色:“小狼王,你有种的来和我独战一场!”

纵然是内心深处对小狼王鄙夷之极的姬真,也丝毫不会违背礼仪——跪拜小狼王,在她眼里,那是天经地义的。

他毫不客气:“本王为何要跟你单打独斗???本王是一国之君,被人保护是理所应当,何须跟你一样逞匹夫之勇?能抓住你,无论是什么手段,便是本王赢了!成王败寇,谁在乎以多欺寡呢?”

无论如何,盘瓠的洗脑策略很成功。

涂山侯人看了看前面黑压压的狼少年大军,并未对小狼王反唇相讥。

也许是一开始便打定主意要给小公主洗脑?

这支大军,便是小狼王的本钱。

也许是怕小公主有朝一日醒悟了,离开自己?

纵然败了,还可以卷土重来。

这是天狗盘瓠带小公主来到这里时就定下的规矩——至于盘瓠为何会定下这样的规矩,那就没人知道了。

可是,如果没有这一支大军呢?

哪怕是一个很普通的男子,都可以令一个血统高贵的女子下跪。

“身为王子,却未能培养任何一点自己的私人势力,这本身就是你这个启王子无能无德的表现!没有百里行暮的本领,你就别学人家盲目逞个人英雄主义,英雄,不是任何人都能做的!”

下跪,仅限于女子对男子。

涂山侯人居然点点头,和颜悦色:“小狼王,我以前是低估你了!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个鲁莽的热血少年,不料,你是一个阴谋家!”

而男子和男子之间,纵然是君臣有别,也只需拱手为礼,而不用下跪。

小狼王大声反驳:“阴谋家有什么不好?中原人不是最最推崇智谋和谋略吗?大费不就是因为阴谋上位的吗?现在,人家可是真正的万王之王!”

新妇,必须跪拜新郎;女子,必须跪拜男子。

万王之王!

唯一的区别是,新娘子一听到新郎官的脚步声,便跪下去,盈盈娇声,“妾身恭候大王……”

而且,大费那么年轻!

新娘子的服饰、礼节,也基本上和中原差不多。

真真是少年得志的典范。

白狼国,一直保持着中原的传统:婚礼,于黄昏时举行。

小狼王的声音里满是艳羡:“无数人熬到头发白才能登上王位,可大费并不比我们大几岁,人家就已经是万王之王了!如果阴谋能达到这个地步,每一个男人都会毫不犹豫成为阴谋家!”

两只巨大的喜烛高烧,映衬得满头珠翠的新娘子红晕满脸,就像一朵黑夜盛开的夜来香。

涂山侯人叹道:“我少时天真,总以为远离权位,就会远离阴谋。”

两旁,鲜花堆积,芬芳四溢。

“所以,你只是一个绣花枕头!”

帐篷里,红色锦帐铺到床榻。

涂山侯人心平气和:“没错!在这之前,我的确只会吹吹曲子,看看山水,从来没有想过要蓄养自己的一支私人力量。”

众人早已见识了他的本领,都立即领命,原地修整。

小狼王肆无忌惮地讥笑:“这只能证明大禹王假清高,而你,就是一团扶不上墙的烂泥。”

他站起身:“牟羽、沙泽,你俩看好众人,绝不要擅自行动,我去看看就回。若是可能,我为你们带一些食物回来。”

涂山侯人的目光再次投向前方。

涂山侯人却一挥手,低声道:“这里很诡异,我们先看看再说。”

黑压压的大军,威严肃穆,旌旗猎猎。

沙泽也道:“我们先过了白狼国的地界再说。”

纵比不上大夏的百万大军,可是,几千人的队伍,捉拿一个人,绰绰有余。

牟羽低声道:“既然怕惊动小狼王,那我们就不妨趁着夜色赶路。否则,天明之后,更难避开白狼国的视线。”

再是小国寡民,小狼王依旧是小狼王。

可是,他总觉得不对劲,但是,到底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只身一人的落拓王子,则什么都不是。

小狼王和族人迁徙至此,也说得过去。

以前,他认为自己至少还有朋友:凫风初蕾,百里行暮。

果然是游牧民族的聚居地。

朋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还有大片大片的分散的营帐。

可现在,就连朋友也没有了。

放眼看去,果然,只见月色下的远方,是大片大片的草原,绿洲,有成群的牛羊,流淌的湖水。

他的一只手,下意识地靠近胸口,那是存放金奎砂的位置——也是他浪迹大漠唯一剩下的财富。

或者说,小狼王的旧部原本都逃亡在了这里,所以,他回到白狼国,跟他们一汇合,干脆就迁徙到了这里?

眼里,不由自主地悲哀和恐惧。

就为了举行一场婚礼?

小狼王丝毫也没有放过这一丝悲哀之色,此际,正是涂山侯人最最软弱的时候。

就像沙泽所问的:他们跑到这里干什么?

“你去死吧!”

涂山侯人不可想象,他四下张望,但见除了白狼巨阵外之外,暗处更布置了许多岗哨,真可谓步步惊心,胆敢闯入者,杀无赦。

那是一句绝杀令!

就算大费再不济,难道会白送土地给小狼王?

罗网,瞬间被收缩,箭雨,顷刻间射来。

须知自黄帝起,战争便是围绕领土而展开,后来,历代的中原统治者便特别讲究“江山社稷”——所谓社稷,便是土地和五谷。意味着每一寸土地都很珍贵,若非亡国之君,绝对没有可能随便就把领土大片大片赏赐给外人。

涂山侯人彻底被死亡包围。

可是,怎么也不敢想象,难道大费会主动把这片土地送给他?

可是,他只是仓促挥舞了几下劈天斧,敷衍似的,已经没什么章法了。

一念至此,更是不安。

小狼王松一口气,大笑:“启王子,你要是下了黄泉见到凫风初蕾,记得代本王问候她一声……”

唯一的可能,便是他没有费任何劲便得到了这片土地。

“轰隆”一声,天空就像下了一阵黑雨——雨点,便是被劈碎的网屑,纷纷扬扬,坠落一众狼少年的头顶。

算算时间,是根本来不及的。

而那些飞来的箭雨被一股大力改变了方向,直奔前方,绝大多数坠落陷阱,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射中了躲闪不及的白狼国大军,一时间,惊呼四起,尸横遍地。

可是,涂山侯人一转念,立即明白这是不可能的,先不说大费的军事能力如何,单就小狼王要在这几个月之内,赶回白狼国,召集逃亡的旧部,然后,大规模发动边境战争,并赢得这一片土地,那是不可能的。

涂山侯人已经越过三丈多宽的陷阱。

难道大费那么不济事,一上台就被他打趴下了?

劈天斧,直奔小狼王而来。

可是,一路上也没有听说任何战争,小狼王是如何得到这片土地的?

小狼王也惊呆了,可是,他总算反应极快,狼牙棒一横,厉声道:“全力击杀启王子,退后者斩!”

他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辰,也辨认出:这西北之地,最初绝非白狼国的领土,可现在小狼王公然在这里出没,而且还有如此大规模的狼少年和狼少女,很显然,他已经得到了这片土地。

这一次,他并未退缩,一马当先,狼牙棒迎住了劈天斧。

涂山侯人上路得早,压根不知道大费和小狼王的交易。

与此同时,十几只狼牙棒一起迎着了劈天斧,可是,这是徒劳的,很快,他们便发现,狼牙棒就像之前天空飞舞的网屑,手里的木棒竟然土崩瓦解,只剩下丑陋不堪光秃秃的刀刃。

沙泽很是好奇:“白狼国虽然同在西北,可是,距离这片沙漠之地,起码还有至少一千多里吧?他们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狼少年们,目瞪口呆。

只是,他们从未经历过和白狼国的战争,沙泽虽生活在边境,但长期在外经商,并不了解,而其他人则来自东南,对小狼王更加陌生,甚至,若非涂山侯人提醒,都不知道这是白狼国的标志。

小狼王的狼牙棒虽然尚未脱手,却大感不妙,他且战且退,好不容易熬到又一群狼少年冲上来,可是,狼牙棒已经被劈天斧绞住。

小狼王,大家当然都是知道的。

森冷的杀气,扑面而来。

众人立即闭嘴了。

涂山侯人的声音已经响在耳畔:“凫风初蕾真的死了?”

“你们总不会不知道这个人的大名吧?”

他骇然,一时间作声不得。

“小狼王?”

对答稍有不慎,下一刻,劈天斧便会生生将他的头颅劈为两半。

“如果是小狼王,就不见得让你活着饱餐一顿了。”

有笛声传来。

沙泽不解其意,压低声音:“这些游牧民族十分好客,很乐于招待路人,我们去讨口茶喝,饱餐一顿,绝无问题……”

凄婉缠绵,低回交错,天空中,仿佛纷纷扬扬的一阵细雨,润物无声,周围的青草地都绿了起来。

众人不解其意,但也不敢抗命,直到退到涂山侯人认为的安全之地,他才停下。

涂山侯人本能抬起头,前方一片蓝色,委蛇的紫红色披风迎风招展,神气活现。

涂山侯人低声道:“退后!”

他喜出望外:“凫风初蕾……”

他的欢呼被严厉阻止。

劈天斧垂下,小狼王本能地连退三丈远。

沙泽大喜:“有人在这里办喜事,我们正好去……”

笛声,更近了。

已经在沙漠里困游了几个月的众人,早已疲乏不堪,饥寒交迫,被干粮折磨得生不如死,如今好不容易嗅到这来自人间的烟火香味,真真是惊喜交集,恍如闯进了天堂。

那是深闺怨妇,疆场孤魂,再也回不了家的多年浪子……涂山侯人提着劈天斧,眼里竟然湿了一层淡淡的水雾。

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上次被偷袭之后的谨慎?

就像母亲临死前,被一刀剖开的胸口,瘦小的身影,鲜血如注。

小狼王如此设防,如临大敌,又是所为何来?

就像父亲临死前,气息微弱:启儿,你要好好照顾云华夫人。

这些可怕的巨狼,形成一道最坚固的防线,任何胆敢偷袭者,必将丧身于狼嘴之下。

很久之后他才知道,父王把唯一的一颗不死药让给了自己。

竟然是一大群巨大的白狼,每一只都有一人多高。

最恨的一个人,却是最爱惜你之人。

于暗处,不时散发出油油的绿光。

他死后,他便彻底孤立无援。

更明显的是,远处影影绰绰的白色影子。

甚至,不再有任何朋友。

很显然,小狼王已经吸取了上次被大费偷袭的教训,于酒精一道深恶痛绝,纵是自己的新婚之夜,也滴酒不沾。

“凫风初蕾?初蕾?好名字。你怎么不问问我叫什么名字?”

只是,如此喜庆,空气里却没有丝毫酒味。

“小子,正经点。”

隐匿在远处的涂山侯人万万没想到,迂回婉转,从阳城到茫茫大漠,居然又碰上了小狼王。

“问问我的名字难道就不正经了?好吧,我告诉你,我叫涂山侯人……”

今夜,分明就是小狼王的洞房之夜。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凫风初蕾的情景。

帐篷的顶端,一个巨大的白狼图腾,很显然,这里是白狼国国王小狼王的营帐。

本以为早已忘记了,可是,于这大漠的孑然一身逃亡里,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

帐篷被精心布置,张灯结彩,大红的喜字高高悬挂,门口站着一排粗壮的侍女,看样子,是守护着里面的新娘子。

他忽然笑起来,笑声里,泪如雨下。

火堆旁边,是一个巨大的帐篷。

狼少年们,悄然撤退。

这些美艳多姿的狼少女们正在辛勤烧烤,酝酿奶茶,忙着端茶送水,伺候男人。

四围空地,余他一人。

与此相对的是狼少女,她们的服饰,色彩就鲜明多了,远远望去,红的绿的蓝的黄的,不一而足。

只是茫茫草原上,一个孤独的赴死者。

他们皆红色袍子,镶嵌着白色皮毛,半边胳臂袒露在外面。

一如在湔山时生死一发的魔音——彼时,还有凫风初蕾提醒他,现在,谁能引领他走出自己的心魔?

巨大的火堆中间,是一群旗帜鲜明的狼少年。

那一刻,小狼王都犹豫了一下,他伸出的手并未马上挥下,在空中一顿,一咬牙,才厉声道:“杀……”

香醇的奶茶在巨大的铁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整个天空,都变得香喷喷的。

箭雨密密射来,很快,便将涂山侯人彻底笼罩。

巨大的烤架上面,上百只肥硕牛羊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大块大块的烤肉被盛在巨大的铁盘子里,男男女女,分而食之。

嗖的一声,劈天斧出手了。

一大群人身着鲜艳的衣服,载歌载舞,仿佛在欢庆什么喜事。

笛声,戛然而止。

巨大火堆,火光冲天。

正中空地上,几名狼少年被射为了刺猬。

涂山侯人一挥手,沉声道:“大家切勿发出声音,跟在我后面,见机行事。”

涂山侯人迅捷无论的一击也扑了个空,只听得阴测测的一笑:“启王子,真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隐隐地,有载歌载舞的声音。

涂山侯人停下脚步,看着被一众狼少年层层护卫的大业。

而那火光,就更加明显。

玉笛在手,正是当日他在小鱼洞偷袭众人的那首曲子,于蛊惑人心之时,痛下杀手。

众人驻足不前,疑心看到了海市蜃楼。

大费终究不放心启王子独自在外,又得知他煽动诸人和阳招分道扬镳,所以立即派出了大业赶来。

前面,一大片光秃秃的悬崖峭壁,但并不怎么高,再往前,就能看到大片大片的树木了,但见海天一色,还有清澈的湖水。

不料,如此精心布置,居然仍旧被涂山侯人逃脱,大业心中的恼恨可想而知,也对涂山侯人更加忌惮。今日他孤身一人,尚且如此厉害,他日与羽翼丰满,谁人还能是他的对手?

他们宁愿马上就看到一大堆清水,羊肉。

只一挥手:“大家听好了,今日若不砍下启王子的脑袋,大费王就唯你们是问……”

一行人无心欣赏这浪漫旖旎的沙漠美景,均无声无息往前。

狼少年们听得他竟然拿大费王的名头压众人,均是不以为然,谁也不动手,只是看向小狼王。

那天,是蔚蓝的水晶。

小狼王虽然迫于压力,对大费俯首称臣,可是,哪里看得上大费的这个弟弟?但是,他情知现在不是得罪大业的时机,只一挥手:“杀!今日务必杀死启王子……”

那海,是茫茫的沙海。

狼少年们,蜂拥而上。

大漠烟尘,长河落日,初升的月色和未落的夕阳,形成海天一色的奇景。

涂山侯人情知再也无法抓住小狼王,再也无心恋战,虚晃几招,拖了劈天斧就跑。

众人刚刚才死里逃生,听得这话,均心里一凛,再也不敢高声喧哗了。

他吹了一声口哨,远远地,鹿蜀飞奔而来,雪白的鬓毛长长地,美若神话中的祥瑞。大业对鹿蜀觊觎已久,大喊:快抓住鹿蜀,要不然,就射死,快把鹿蜀射死,不要留给涂山侯人……

他喝住了兴奋的众人,沉声道:“死亡之地,凡事小心,大家不可轻举妄动,我们悄然前去,观察仔细了再做定夺。”

涂山侯人跃到鹿蜀背上,鹿蜀四蹄扬起,待得众人冲上去时,哪里还有涂山侯人的影子?

若不是大夏的军队,那么,这里难道还有什么第三方的势力?

骄阳似火,马蹄声声,野生的雪白芍药花开满湖边,有麋鹿掠起,稍有声音便惊吓得拔足飞奔。

大费要是有了这支骆驼大军,还要徒步的徭役干什么?

草原之景,绝美无比。

这么大规模的骆驼大军,是谁的天下?

好不容易逃过一劫,本该暗自庆幸,涂山侯人却垂头丧气,满脸茫然。奔出去很远,才蓦然想起,自己忘了通知沙泽、牟羽等人。

可涂山侯人却看着那股烟尘消失的方向,面色凝重。

他坐在鹿蜀背上,眺望远方,但见一河之隔,后面是茫茫无际的大草原,前面则是茫茫黄沙,正是自己之前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大沙漠。

众人也一阵欢呼。

但是,方向已经改变,他不知道这里距离沙漠腹心地带究竟还有多远。

沙泽很是兴奋:“前方一定有人烟,而且还不少。这么大的烟火,分明就是聚集之地。看样子,我们是走出沙漠了。”

身后,隐隐还有马蹄的声音,呐喊的声音,恍如追兵袭来,渐渐地,尘烟四起,好像是小狼王派出的大军在密集的搜索。

众人往前走了一段,火光,于茫茫大漠中极其显眼。

涂山侯人不得不催促鹿蜀过了河岸,双脚重新踏在了茫茫黄沙上面。一河之隔,气温却截然不同,他顿觉得汗流浃背,十分难受。

直到骆驼大军彻底远去,覆盖天空的尘埃才缓缓下坠。

可他还是不敢停留,一直走过大片隔壁,确信追兵再也赶不上了,才停下。

众人循声望去,但见前方一股巨大的烟尘,遮天盖日,竟是上千头野骆驼呼啸而过。

从闯过魔鬼陷阱,再和小狼王等一番激战,他身上多了大大小小七八道伤口,虽都不致命,甚至只是小小皮外伤,可是,在这沙漠里,却不啻雪上加霜,高温令疤痕无法凝固,汗水一冲刷,很快便化脓红肿,到后来,他的右臂便高高肿起,连劈天斧都拿不起来了。

牟羽的叫声,划破沉寂。

他沮丧地躺在一块稍稍湿润的沙堆下面,这时候别说小狼王等人追来了,随便一个敌人便会轻易要了自己性命。

“烟尘……你们看,烟尘……”

迷迷糊糊中,忽然想起凫风初蕾给自己的那颗玉红草果实,凫风初蕾说,无论受了多么严重的伤,只要服下玉红草果实就会痊愈,但是,服用之后,会有一段时间的昏睡不醒,至于要昏睡多久,凫风初蕾也没说。

物是人非。今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在她面前弹奏的机会了。

此时,他举着果实,真是举棋不定,担心自己服下去了,一睡不起,那就真要死在这里沙漠里了,可若是不服用吧,恶化的伤势照样会要了自己的命。

一曲终了,他摸了摸贴身而藏的那片金叶子,内心深处,很长很长一声叹息。

他想起小狼王的狞笑:“凫风初蕾早就被大费毒死了……涂山侯人,你赶紧滚下黄泉和她相会吧……”

那也是他根据《九韶》自创的第一首曲子,当时,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想弹给一个陌生人听听,于是,凫风初蕾成了第一个欣赏者。

他不相信凫风初蕾会这么轻易就死了,明明告别之夜她还那么健康那么从容!

那是涂山侯人第一次见到凫风初蕾时所弹奏的曲子。

而且,还有百里行暮!

他们不懂音乐的精妙,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曲谱,只觉一股深深浅浅的苍凉之意。

就算没有百里行暮,她自己也能幻变四面神的形象——身为颛顼大帝的女儿,幻变始祖原型时,别说小狼王,大费也不是她的对手。

一众徭役被这景象惊呆了,都围坐在涂山侯人身边,静静聆听。

这样一个人,怎能说死就死?

月光星光,就像流动的彩虹。

他一遍遍地安慰自己,可内心还是忐忑不安,毕竟,小狼王说了那是下毒——轮到卑鄙,谁又比得过大费呢。

鹿蜀,随着笛声翩翩起舞。

金叶子,也在胸口撞击,对了,小狼王说,这就是什么金奎砂。

月色升起。

他想站起来,骑着鹿蜀绕道沙漠边境,赶紧出去打探一下凫风初蕾的消息,可是,只挣扎得一下,但觉右臂就像爬满了有毒的蜈蚣,正密密地将上面的腐肉一点一点吞噬,他惨叫一声,腿一软便晕了过去。

他忽然心血来潮,就地坐下,摸出随身的笛子吹奏起来。

醒来,已经夕阳西下。

昔日养尊处优,与《九章》《九韶》为伍的启王子,简直不敢想象了。

他本能地伸展臂膀,但觉右臂已经彻底麻木,竟如废了似的,他震骇不已,须知,没了右臂,用不了劈天斧,自己便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也无力反抗。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可怕的衣服,简直就是一个衣衫褴褛的野人了。

他干脆坐起来,笨拙地左手举着劈天斧,一点一点地将右边臂膀上的腐肉剔除。

这一耽误,在沙漠里竟然是五个多月了。

最初,利刃下去,腐肉层层脱落,只嗅到腥臭难闻的脓血,却一点也不感觉疼痛。到后来,疼痛就慢慢出现,以至于刮落贴在骨头上的最后一点腐肉时,他疼得哇哇大叫,就像中枪的野牛般狂跳起来,又跌落在地,整个人几乎晕了过去,却咬紧牙关强行支撑。

算算时间,已经是来年的五月了。

再大的疼痛,也有淡漠的时候。

涂山侯人也并不再追究,只是举起手里的劈天斧,又下意识地极目远眺。远方的黄沙,已经渐渐变成了白沙,微风过处,凉爽宜人,纵然日暮黄昏时,也不再如之前走过的路上那样寒风刺骨。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慢慢坐起来,将玉红草的果实碾碎,敷在血红的伤口上面,尽力将自己的全身都隐匿在温润的沙堆后面。

“小人也说不上来,依照小人父亲的说法,这沙漠是无穷无尽的,除了近路,任何人都不要想走遍……”

不一会儿,便有一股清凉的气息从内里升起,腐肉麻木处,痒痒地,可浑身啃噬一般的痛苦却慢慢消失了。

涂山侯人也并不怪责,他只是看着一望无际的黄沙:“这沙漠究竟有多大?”

他又惊又喜,暗忖,这一下总算得救了。

他一看远方,叹道:“真正的沙漠腹心地带在哪里,其实小人根本就不知道……当时,小人只是不想死,启王子,请您恕罪……”

只要能使用劈天斧,他便无惧任何敌人。

沙泽本是在啃着野果,听得这话,低下头,好生惭愧:“小人的父亲只说,穿过魔鬼的陷阱就是一条生路……其实,并不是什么腹心地带……”

忽然,眼前一阵金光闪烁,他一怔,只见夕阳最后的一丝影子投射在自己头顶,就像是一个巨大的万花筒,恰恰地将自己笼罩在里面。

他连吃了好几个,这才不经意地:“沙泽,你不是说,穿过魔鬼的陷阱便是沙漠腹心地带吗?”

他急走几步想要逃离光圈的范围,可是,万花筒就像长了眼睛,他一动便跟着动,始终笼罩在他头顶,如影随形。

涂山侯人吃了一个,果然美味多汁,十分解渴。

他忽然低头,看到脚下反射金光的东西,捡起来一看,正是那片金奎砂,想必是自己昏迷时不慎跌落地上的。

沙泽举着一大把野果走过来:“您快尝尝,这野果特别美味……”

说也奇怪,他刚刚将金奎砂塞进怀里,那追随自己的万花筒立即就消失不见了。他慢慢明白过来,吸引这万花筒的,根本不是自己,而是金奎砂。就像一种精确的扫描,好像遥远地方,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一下就将自己精准定位了。

“启王子……”

他抬起头,天空东井星的方向一黯,月色便升起来了。

可是,到底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启王子……启王子……”

他越想,越是觉得不对劲。

他徐徐望去,只见远处荒漠里,一行人踏着黄沙而来,正是沙泽牟羽等人。

大费难道是疯子吗?

他大喜过望,急忙招手:“我在这里。”

根本修建不起任何陵墓!

沙泽等人飞奔而来,一个个皆满头大汗。他们见了涂山侯人,也惊喜不已,沙泽急忙拿出装满清水的水囊递过去:“启王子,你快喝一点。”

这一千人干得了什么?

涂山侯人缓缓喝了一点水,又吃了一点干粮,这才回过神来。

按照这个比例,活着能到达目的地的,能上一千人就不错了。

原来,牟羽等人遵照他的命令原地隐藏,后来见小狼王派出的搜索队出去不久又纷纷折回来,便猜涂山侯人落入了包围圈,待要冲出去救援,半路上,只见涂山侯人骑着鹿蜀飞奔远去。他们自然不敢再去挑战小狼王,也趁着夜色追了上去。

接下来呢?难道大费明知这么高的死亡率,还要继续让剩下的九万人前来送死?

可是,一过河岸,启王子便失踪了,他们已经在此地徘徊了好几次,遍寻不着,便往沙漠深处追去,追了相当一段距离,却发现此地忽然出现一片奇异的万花筒,就好像有人在半空着举着一只巨大的光束在照射。

称为全军覆没也不过分。

众人觉得怪异,又纷纷折回来,不料,一下就看到了启王子。

包括自己,也不过14人。

沙泽小心翼翼:“我们刚刚看到光束照射的地方便是启王子站立的地方……怎么说呢?看上去感觉就像是一束神光笼罩了启王子……”

到最后,一万人,只剩下13人。

“神光?”

而且,一路上,也真的没有什么供给,才造成大批量的人员死亡。

“对!是很大的一个白色光圈,在沙漠中特别明显,启王子没发现吗?”

供给何在?

牟羽接口:“一定是有神灵护佑启王子,要不然,启王子岂能率领我们走过魔鬼陷阱,逃脱小狼王千军万马的大追杀?”

石材何取?

涂山侯人心里一动,抬头看了看天空,沉声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一路上,他不停地在思考这个问题,可是,经历了一番生死,他早已不如是想了——大费并非白痴,就算他心狠手辣,一代枭雄,可是,他不可能不知道,别说十万徭役,就算一百万徭役,也没法在这茫茫沙漠里修建出一座陵墓来。

他率先上了鹿蜀,高声道:“既然有神光护体,我们就赶紧上路,趁早把妖怪给揪出来。”

但是,他知道,剩下的徭役必将赶赴目的地,只是,这些徭役真正要修建的,真的是大禹王的陵墓?

入夜,气温猛降,正是赶路的好时机。

可是,涂山侯人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一点,他只是茫然:阳招已经死了,大费选定的目的地究竟在何处?

东井星在空中,一明一灭。

大费早就料到他必一路生事,延缓路程,又自忖他劈天斧厉害,无人能压制,便故意派了阳招迷惑他,名为监视,实则指引他们在错误的方向绕来绕去,如此,越走越远,距离目的地也越来越远。

涂山侯人一马当先,不敢有丝毫停留。他和沙泽等人看法不同,并不认为那是什么神光,隐隐感觉自己已经被一股可怕的神秘力量盯上了,若不及时摆脱这片定位的区域,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率领的先锋队,仅仅只是一个障眼法。

果然,前行不到十几里,便听得喊声传来:“在前面……敌人就在前面……看,他们往左前方去了……”

但是,他不能怪责沙泽故意引领了错误的方向,因为,按照当时的地形判断,这个方向就是腹心地带,而且,阳招和向导当时也是同样的看法。

尽管是夜晚,也能感觉到野骆驼腾起的巨大烟尘,追兵的喊声在茫茫大漠里,隔着很远的距离听起来也十分真切。

沙棘之外,隐隐绿色,分明不是进入了沙漠的腹心地带,而是快走出沙漠了。

他回头一看,只见月色下,几十匹单峰野骆驼迅如战马,驼背上清一色的弓弩手,若非射程太远,众人早已被射成了刺猬。

涂山侯人却独自站在远处,极目远眺。

沙泽等大惊失色,除了涂山侯人,他们都是徒步,在这毫无遮蔽的大漠里,如何能跑得过骑着野骆驼的弓弩手?

尤其,沙泽发现了一种根部在沙堆里结的野果,一群人顿时欣喜若狂地冲上去采摘。

涂山侯人当机立断:“往右!”

还有梭梭,泡泡刺,尽管这些贫瘠的植物看起来毫无美感,但是,众人已经不啻见到了绿洲,一个个精神抖擞,死里逃生后,但觉这世界如此美好。

右边,正是他之前逃生来的方向——横着一条小河,过了这河,便是小狼王的地界。

绿色沙棘,一望无际。

重回原地,不啻羊入虎口。可继续往前,立即就得被射成刺猬,众人一权衡,立即便跟着往右边亡命飞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