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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想过了,我家洗衣篮里有一条牛仔裤,上面沾了很多血,而我的指节不可能流那么多血,所以有部分一定来自毛衣主人所流的鼻血。听起来你还在办公室?”

“好,你和萝凯的DNA样本都在数据库里,这没问题,但如果要排除毛衣主人,我需要他的DNA样本。”

“对。”

“毛衣主人跟我打了一场小拳击赛,结果他流鼻血,我指节流血,所以毛衣上的血迹很可能是我们两个人的。”

“我二十分钟后到。”

“你的?”

哈利将车子停在国立医院门口,亚历山德拉已站在那里等他。她交叠双臂御寒,脚穿高跟鞋,身穿紧身长裤,脸上顶着大浓妆。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却还打扮得像是要去参加派对一样。她总是说,人生苦短,当然要时时刻刻让自己保持最美的状态。

“毛衣主人的DNA,还有我的和萝凯的。”

哈利按下车窗,亚历山德拉弯下了腰。

哈利听见亚历山德拉犹豫了一会儿。“你想排除跟谁的DNA吻合的可能性?”

“晚安,主人,”她露出微笑,“五百克朗可以打手枪,七百克朗可以……”

“我知道,我只需要你排除这个DNA样本跟某几个DNA样本吻合的可能性,这样应该不用花太多时间,对不对?”

哈利摇了摇头,将两个塑料袋递给她,一个装着林道尔的毛衣,另一个装着他的牛仔裤。“你知道晚上这个时间挪威都没人在工作吗?”

她长叹一口气。“如果我帮你这个忙,哈利,你必须清楚我不是给你特别待遇,而且我会有好一阵子无法进行完整的DNA检验,因为排队送检的东西非常多,克里波和布莱特一天到晚催着我要结果。”

“哦,难怪办公室只有我一个人,你们这些挪威人真该好好教教世界上的其他人。”

手机那头似乎有收音机正在小声播放,这表示办公室里只有亚历山德拉一个人。

“你是说减少工作量?”

“呃,在想与不想之间,你懂我的意思。”

“我是说降低标准,既然山上有小屋,何必一定要登月?”

“那你想跟我上床吗?”

“嗯,真的很感谢你,亚历山德拉。”

“我大可说谎来骗你帮我做这件事,”哈利说,“但我喜欢你,好吗?”

“那你应该从价目表上选择一项服务,”她收起笑容,“是不是卡雅那个女人勾引了你?我要杀死她。”

“哈,哈。”亚历山德拉发出干巴巴的哼声。

“她?”哈利倾身向前,更仔细地看着亚历山德拉,“我以为你痛恨的是我这种人。”

“不是,别胡思乱想。我们是一起追捕歹徒的同事,少了我们,挪威会被搞得天下大乱。”

“我痛恨你,但我想杀死她,这样说你应该懂吧?”

“上床对象?你只是这样看待我的?”

哈利缓缓点头。杀死。他想问亚历山德拉,这句话是不是罗马尼亚谚语,转换成了挪威语听起来才更可怕?但他还是打消了念头。

“我当然喜欢你,我也许走投无路,但对上床对象可是很挑的。”

亚历山德拉后退一步,看着车窗静静地关上。

“有时我会怀疑你是不是根本不喜欢我,哈利。”

哈利驾车离去,望着后视镜,只见亚历山德拉依然站在街灯下,双臂摆在身侧,身影越来越小。

又一阵沉默。

车子从三号环线下方穿过。哈利打电话给卡雅,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关于沾血毛衣、抽屉里的丝巾、林道尔出现并拔出手枪之事。他请卡雅尽快调查林道尔是否有用枪执照。

“好吧,可是你很喜欢侦破命案的感觉。”

“还有一件事——”哈利说。

“你知道吗?”亚历山德拉说,“我讨厌你这种花心大萝卜。”

“这是不是表示你没有过来?”卡雅插嘴说。

手机那头一阵静默。一个大嚷大叫的醉汉在车头前的斑马线上停下脚步,身形摇晃,用深沉呆滞的眼睛瞪着哈利,在引擎盖上打了一拳,然后又踉踉跄跄地走进黑夜。

“什么?”

哈利深深吸了口气。“如果血中含有萝凯的DNA,就表示毛衣的主人在萝凯遇害当晚去过命案现场。求求你,亚历山德拉。”

“从你那边到我家只要五分钟,但你说‘还有一件事’,好像我们短时间内不会碰面。”

“不要!”

“我需要思考,”哈利说,“而我独处时思考效率最高。”

“没问题啊,”哈利说,“不过我这边有一件沾血的毛衣……”

“了解,我不是故意要烦你。”

听起来亚历山德拉正在法医研究所的办公室里。

“我没有觉得烦。”

“不要,哈利,我不想跟你上床!”

“不是,我……”卡雅叹了口气,“你刚才说还有什么事?”

手机在车上充电几分钟后就复活了。哈利找出一个名字,按下拨号键,手机另一头传来回应。桑纳街亮起红灯,他踩下刹车。

“林道尔家的电脑后方墙壁上贴了一张照片,拍的是一个女人的扭曲尸体。你知道,照片就在他的视线经常可及之处,好像是个证书或别的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是个莫测高深的男人。”爱斯坦咕哝着说,暗自希望下次发薪水时林道尔不会注意到他的薪资单上所打印的出生日期。“我们来放摇滚乐,炒热气氛吧。”

“天哪,这是什么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女酒保问道,看着哈利跟在林道尔后头也离开酒吧。

“我不知道,不过你可以帮我找找他那个失踪的俄籍前妻的照片吗?”

“不是有句话说,”哈利微微一笑,一手搭在爱斯坦肩膀上,“上身像狮子,下身像白羊。”

“应该不是太难,如果网络上找不到,我会再打电话给她朋友。后续如何我再用短信通知你。”

爱斯坦突然感觉有东西碰了他的脸颊,转过头去,看见女酒保嘟起嘴唇站在旁边。“生日快乐,我没想到你是白羊座的,爱斯文。”

“谢了,”车子缓缓行驶在松恩路上,两旁都是宁静的英式花园砖房。哈利看见前方有一对车灯朝他靠近。“卡雅?”

“做了什么事?”爱斯坦想了想,将一根手指塞进耳朵,仿佛在耳朵里找得到答案似的,“对了,他说他鼻血流不停,然后就直接回家了。”

“什么事?”

“抱歉,”哈利说,“我快速问你个问题,案发当晚毕尔把我扛回家后,林道尔做了什么事?”

迎面驶来的是一辆公交车,明亮的车厢里一张张苍白如鬼的脸孔正透过车窗看着哈利,其中一张是萝凯的脸。“记忆闪现”发生得越来越频繁了,犹如山体滑坡发生之前零星崩落的石块。

“妈的,哈利,”爱斯坦目送林道尔离去,低声说,“你把我搞死了!”

“没什么,”哈利说,“晚安。”

林道尔大踏步朝酒吧门口走去。

哈利坐在沙发上聆听雷蒙斯乐队的专辑。

“晚安了,两位。”

雷蒙斯乐队对他并没有特别意义,只不过侯勒姆送他这张唱片后,它就一直被放在唱盘上。哈利意识到,自从葬礼结束后,他就刻意不去听音乐,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开车时,没打开过一次收音机。他似乎比较想安静地独处。安静有利于思考。安静有助于聆听从黑暗彼端、从半月形玻璃窗的另一头、从幽灵般的公交车的车窗内所传来的言语。他几乎可以听见那些言语在说什么。只是几乎。但现在他必须用音乐来淹没那些言语,因为它们已经太大声了,让他难以承受。

爱斯坦用手指拎起钥匙环。林道尔看了看钥匙,又看了看哈利,从爱斯坦手中接过钥匙。

他调高音量,闭上眼睛,把头靠在沙发后方的唱片层架上。雷蒙斯乐队。《毁灭之路》。乔伊·雷蒙所写的辛辣歌词。尽管如此,这张专辑听起来还是更偏向流行,而非朋克。这种情况很常见。事业有成、生活安逸、年龄渐长,凡此种种都会让即使最愤世嫉俗的音乐人安静下来。哈利也是如此,他脾气变得更好,待人更和善,几乎愿意与人社交。在经营良好的婚姻中,他心甘情愿地被他所爱的女人驯服。这段婚姻称不上完美,不对,该死,这段婚姻已经够完美了。直到有一天,宛如晴天霹雳一般,萝凯刻意去踩他的雷,直接说出了她内心的怀疑与他对质,而他也坦白相告。不对,不应该说坦白相告,因为哈利总是有问必答,只是看她会不会问。萝凯的分寸总是拿捏得很好,懂得不去过问她不需要知道的事,但这次既然问出了口,就表示她想知道答案。她问的是哈利曾和卡翠娜共度一晚的事。那晚哈利喝得烂醉,完全无法照料自己,因此卡翠娜照顾了他。至于他们有没有上床,哈利不记得了,因为他喝得烂醉如泥,就算有那个意思,可能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他还是对萝凯据实以告,说他无法完全排除这个可能性。萝凯说这有什么差别?总之他背叛了她,还说不想再见到哈利,叫他立刻打包走人。

“在这里。”

想起这件事,哈利依然心痛如绞,呼吸急促。

“哦,对了,”爱斯坦说,“我记起来钥匙放在哪里了。”他把手伸进裤子后面的口袋,暗自希望自己的动作不会太夸张。

那天他打包了衣服、盥洗用品和唱片,只留下CD。自从那晚和卡翠娜独处之后,他一直滴酒未沾,但被萝凯赶出门后,他直奔商店买酒,还没踏出店门就打开酒瓶,店员见状赶紧上前制止。

“真的?”林道尔说,脸上表情像是真心感到诧异。

亚历山德拉应该正在检验那件毛衣。

“呃,我只是不想……”爱斯坦耸了耸肩,“不想惊动大家。”

哈利在脑中拼凑细节。

音乐再度响起,林道尔转身朝爱斯坦伸出了手。“生日快乐,艾克兰,先前你说你想请假,怎么不说今天是你生日?”

如果毛衣上沾的是萝凯的血,那就算破案了。案发当晚,彼得·林道尔大约十点半离开妒火酒吧,然后突然造访萝凯家,可能是为了请她继续担任酒吧的董事。萝凯让他进门,递给他一杯水,婉拒了他的提议。但萝凯也可能答应了,这也许就是林道尔待得比较久的缘故,因为他们还讨论了工作上的事。之后他们也许谈到了比较私人的事,林道尔可能跟萝凯说,先前哈利在酒吧里干了什么好事,萝凯可能提到哈利的个人问题,还说哈利暗地里架设了野生动物摄像机,以为她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可能性哈利是第一次想到的。萝凯甚至可能告诉林道尔,摄像机架设在什么地方。他们可能会叙述自己遭遇的难题,甚至谈到自己的快乐,这时林道尔可能觉得他们之间可以有更亲密的发展,却被萝凯断然拒绝。林道尔觉得受辱,怒不可遏,从厨房料理台的刀座上抽出一把刀刺向萝凯,可能是在盛怒之下一口气刺了好几刀,这时才突然惊醒,发现为时已晚,伤害已经造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萝凯杀了,再清理证据。他设法维持头脑清醒,把现场清理干净,离开前还拿了一个奖品,或一张证书,就像他杀了那个女人后还拍下照片一样。他拿走了挂在帽子架下萝凯外套旁的丝巾,然后回到车上,突然想起萝凯提到的摄像机,便又下车破坏摄像机,将存储卡丢弃在加油站,回家后将沾了萝凯鲜血的毛衣跟其他待洗衣物一起丢在地上。说不定他根本没发现毛衣上沾了血,否则他应该会立刻清洗。这可能就是事发经过。

歌唱完,众人举杯朝爱斯坦致意,哈利用力打了他的屁股一下。这时爱斯坦觉得臀部口袋有个硬硬的物体,才明白哈利一来就给他个大拥抱原来别有用意。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但要制止已来不及,就连林道尔也不情不愿地唱了起来,可能是为了扮好人。爱斯坦露出一口黄牙和僵硬的笑容,羞得面红耳赤,这反而逗得大家哈哈大笑,越唱越卖力。

哈利侦办命案的资历长达二十五年,经验告诉他,案发经过的一连串事件,总是比第一印象看起来要更复杂和难以理解。

不,爱斯坦心想,他宁愿被押上拷问台或被拔指甲,也不愿意接受这种祝福。

但杀人动机通常就如第一印象般简单明了。

“祝你生日快乐……”

林道尔爱上了萝凯。他第一次去妒火酒吧视察时,难道哈利没看见他眼中燃烧的欲望?他说不定也顺便视察了萝凯。爱与谋杀总是经典组合。萝凯在家中拒绝林道尔后,可能还说她想跟哈利复合。于是所有要素都撞在一起,浪荡子、窃贼、酒鬼、杀人凶手。我们总是一再重蹈覆辙,却希望从上帝、其他人和自己身上获得原谅。林道尔下手杀了萝凯,就像他杀害前妻安德烈娅·克利奇可娃一样。

哈利放开双手,直起身子。有些人唱起了《生日快乐歌》,还有人关掉了音乐,可能是女酒保关的,然后几乎每个人都加入了庆生行列。

哈利原本设想的是完全不同的情节,他本来认为当晚出现的第一人和第二人是同一人。命案在第一人出现后发生,由于凶手知道大宅里只有萝凯一人,因此才再度回来清理现场。从监视画面来看,第一次是萝凯开的门,第二次则是那人自己开的门。有没有可能是因为萝凯已经死了?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凶手拿走了萝凯的钥匙,才能自己开门入内,清理现场,离开时把钥匙留下?或者凶手派了某人去清理现场?哈利隐约觉得,从第一人和第二人的身形轮廓来看,他们应该不是同一人。无论如何,哈利推翻了这个假设,因为法医研究所的书面报告明确指出了死亡时间,这个时间是根据尸体和室内温度推算出来的,所以案发时间一定是在第一人造访之后,换句话说,命案是发生在第二人在屋子里的时候。

有些客人转头往哈利看去,有些客人朝爱斯坦望去。哈利走进吧台,伸出双臂拥抱爱斯坦,一只手抱住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按在他的脊椎尾端,甚至还往下滑,几乎碰触到他的臀部禁区。

喇叭传出唱针轻触唱片标签的声音,仿佛低调地提醒唱片该翻面了。他的大脑建议他聆听更吵闹、麻木效果更好的硬摇滚乐,但他抗拒这个念头,就像他经常抗拒这该死的大脑对他的喝酒建议一样:只要喝一小口就好,不然喝几滴也好。他该上床睡觉了,能小睡片刻对他而言都算赚到。他用双手拿起唱片,避免碰触上面的刻纹,也避免留下指纹。林道尔竟然忘了清除洗碗机内玻璃杯上的指纹,想想实在很奇怪。哈利将唱片放进内套,再放进封套。他用手指扫过架上唱片的侧标,唱片以歌手名字或乐队名称的首字母和入手日期先后来排序。他把手插进《造雨人》和《雷蒙斯》这两张与乐队名称同名的专辑之间,挪出空间给这张新唱片。就在此时,他发现两张唱片之间塞着一样东西。他把唱片推到更旁边,好看清楚那是什么,随即又闭上眼睛,感觉心跳加速,仿佛明白了某件他的头脑尚未理解的事。

这次他的名字终于被叫对了,但不是那个女酒保叫的。叫唤他的声音来自酒吧门口,那人穿过拥挤人群时没被淹没,而是鹤立鸡群,仿佛游过他们似的。“爱斯坦,我亲爱的爱斯坦!”哈利高声叫道,咧嘴而笑。爱斯坦从未见过哈利这样咧嘴而笑,心下只觉得莫名诡异。“生日快乐,我的老朋友!”

手机响起。

“爱斯坦!”

他接了起来。

“好吧,老板,那个……”

“我是亚历山德拉,我做完了初步检验,目前从DNA序列的差异性来看,已经可以辨识出林道尔毛衣上的血迹不可能是萝凯的。”

爱斯坦用力吞了口口水,决定放弃。他从不了解那些让自己饱受折磨之后才肯说出实话的人,在他看来这只是两败俱伤。

“嗯。”

林道尔眯起双眼。“怎——么——回——事?”他缓缓地说,几乎是轻声细语,但每个字都像刀子一样切过酒吧里的喧闹声。

“毛衣上的血迹也跟你的DNA序列不吻合,你牛仔裤上的血迹也不是你的。”

“怎么回事?”

一阵静默。

“到底是怎么回事,艾克兰?”林道尔漫不经心地说,其实并没有很在意。

“哈利?”

“钥匙本来放在这里!”爱斯坦高声说,盖过音乐声和酒客交谈声,“可是又不知道被我放到哪里了。”

“我还在。”

林道尔把一杯葡萄酒端给客人,接过对方的银行卡,转过头望着爱斯坦。爱斯坦双手插在口袋里,脸上做出惊讶和惊慌的表情,其实这跟他此刻的心情并未相差太远。

“有什么不对吗?”

他慢慢数到二十,除了原本就想到的十个蹩脚的理由,还是想不出什么更好的理由。他冲了马桶,打开卫生间门,走进吧台。

“我也不知道,我原本以为他的毛衣和我的牛仔裤上一定沾有他的鼻血。没关系,反正还有指纹可以把他和命案现场联结在一起,而且他家抽屉里有萝凯的丝巾,那条丝巾上有她的味道,上面一定会有她的DNA,像是头发、汗水、皮屑等。”

爱斯坦不知道自己可以拖延多久,但拖延就是王道,人生走到最后不都是在拖延吗?

“好,可是毛衣上的血迹DNA序列和你裤子上的血迹也不吻合。”

一阵静默。

“你是说毛衣上的血迹不是林道尔的、我的或萝凯的?”

“好好,等我一下。”

“有这个可能。”

“我可不懂你的卫生间幽默,艾克兰,快点。”

哈利明白亚历山德拉正在给他时间厘清其他可能性,但其他可能性只有一个,用逻辑就能推演出来。

“我正在拉一条巨长的屎,老板,这肯定会打破世界纪录,我不想中途把它夹断。”

“我裤子上的血迹不是林道尔的,而且你说也不是我的,那到底是谁的?”

“把钥匙从门底下推出来。快点,艾克兰,我想回家!”

“我不知道,”亚历山德拉说,“只不过……”

“撇条就是大便的意思,”爱斯坦刻意收紧腹部的肌肉,压缩肺脏里的空气,大声呻吟,还刻意拉长声音,“你去吧台帮一下忙,我马上就出来。”

“只不过?”哈利看着唱片之间的缝隙。他知道亚历山德拉会怎么回答。这时从山上滚落的已不是预警山体滑坡即将发生的松动石块,而是整座山都坍塌了下来,山体滑坡正在发生。

“那我等你。”

“目前为止,你裤子上的血迹和萝凯的DNA并未出现不吻合的迹象,”亚历山德拉说,“当然还要进行很多检测工作才能判定吻合度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也就是所谓完全吻合,但目前的吻合度已达到百分之八十二。”

“结果它还没空,我在撇条。”

百分之八十,也就是五分之四。

“你不是在换啤酒桶吗?”

“这当然是可能的,”哈利说,“萝凯的尸体被人发现后,我前往现场时穿的就是那条裤子,我蹲在她的尸体旁边,那边正好有一摊血。”

“我在这里。”爱斯坦咕哝着说。

“原来如此,如果你裤子上沾到的确实是萝凯的血,那你要我继续进行检验,排除毛衣上的血迹属于萝凯的可能性吗?”

林道尔走进工作间。“艾克兰?”

“不用了,没有必要,”哈利说,“谢谢你,亚历山德拉,我欠你一个人情。”

“艾克兰?”

“好吧,你没事吗?你的声音听起来好——”

爱斯坦走进工作间,把自己锁在员工卫生间里。这间卫生间也充当储藏室,里头存放着酒杯、纸巾、咖啡和滤纸等物品。他拿出手机,再一次打给哈利,仍然只听见同样令人泄气的语音。

“我没事,”哈利打断说,“谢谢你,还有晚安。”他结束通话。

“啤酒桶空了,”爱斯坦对女酒保说,“我进去换,你跟林道尔说我等一下就回来。”

命案现场的确有一摊血,他也的确在现场蹲了下来,但这些都不是触发他脑子里尖叫声的原因。山体滑坡正在发生,土石正在将他掩埋。当天他前往萝凯家的命案现场,身上穿的并不是那条裤子,因为那天早上他把那条裤子丢进了洗衣篮,这一点他还清楚地记得。直到现在,关于当晚的事,也就是从晚上七点他走进妒火酒吧起,直到隔天那个做慈善募款的女人来按他家门铃,把他吵醒为止,他依然什么也想不起来。然而零星的形象已开始浮现并连接成串,仿佛连成一部影片,而影片的主角是他自己。至于他脑中响起的那个颤抖又破碎的尖叫声,是他自己的声音,背景则是萝凯家的客厅。换句话说,案发当晚他就在现场。

爱斯坦的眼角余光瞥见酒吧的门打开。是他,林道尔回来了。林道尔走进酒吧,他很矮,因此立刻被淹没在酒客之中。但爱斯坦看得出他正在朝吧台移动,因为周围客人纷纷挪动位置,就像在电影《侏罗纪公园》中,霸王龙在移动时周围丛林也会跟着晃动。爱斯坦继续倒啤酒。他看着金黄色液体注入酒杯,在顶端形成一层绵密的白色泡沫。这时啤酒龙头喷出泡泡。那可能只是气泡,也可能是又到了要更换啤酒桶的时候了,他无法确定。他不确定这究竟是世界末日,还是人生路上的小颠簸。他只能等着看事态会如何发展,等着看一切是不是会毁灭。坦白说,没什么好疑惑的,如果你的好朋友叫哈利·霍勒,那么一切都注定会毁灭,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在造雨人乐队和雷蒙斯乐队的专辑中间,塞着的是萝凯喜爱的藤次郎刀具,橡木刀柄上镶着白色水牛角边,而刀身上沾着的只可能是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