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日接尔二十二日禀。罗淑亚十九日到津,初见尚属和平,二十一二日大变初态,以兵船要挟,须将府县及陈国瑞三人抵命。不得已从地山之计,竟将府县奏参革职,交部治罪。二人俱无大过,张守尤洽民望。吾此举内负疚于神明,外得罪于清议,远近皆将唾骂,而大局仍未必能曲全,日内当再有波澜。吾目昏头晕,心胆俱裂,不料老年遘此大难。兹将渠来照会及余照复抄去(折片另札行总局,嘱诸公密之)。尔可交与作梅转寄卢、钱及存之一看,以明隐忍,为此非得已也。
字谕纪泽儿:
日来服竹舲药,晕症已减。惟目蒙日甚,断难久支,以后亦不再治目矣。余自来津,诸事惟崇公之言是听,挚甫等皆咎余不应随人作计,名裂而无救于身之败。余才衰思枯,心力不劲,竟无善策,惟临难不敢苟免,此则虽耄不改耳。此谕。
谕纪泽(六月二十四日未刻)
涤生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