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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蓄意犯错法

“蓄意犯错法”的一个变体是“错误结论”成交法。使用这种方法的销售人员会问买家一个问题,然后故意得出错误结论。买家在予以纠正时才意识到其实自己已经做出了购买承诺。例如,汽车销售人员问道:“如果你真的今天决定了,你并不需要今天就开走吧?”买家回答说:“不对,我们当然想今天就开走。”

反制这种方法的有效对策听起来好像不着边际,但其道理其实是显而易见的:永远不要贪小便宜。假如你的贪婪没有在当时的那一刻让你付出代价,它迟早会在你人生中的某一天追上来让你还。你的正确做法是当场指出错误,说道:“我在想,你急着让我现在就决定买,所以不打算收取CD播放机的费用了,是这样吗?”

不动产销售代理说:“你不会是想让卖方把冰箱也包括在房价里吧?”买方还没想到这一层,但那个冰箱看着比自家的好多了,于是顺口答道:“你觉得卖主愿意把冰箱给我们吗?”代理回答说:“我们先把它算在内吧,然后看下一步会发生什么。”

“蓄意犯错法”是一种极不道德的手段,可以用它来对付缺乏道德的人。当卖家准备一份报价书时,他就像在钓鱼,故意漏掉一部分成本。这就好像一个汽车销售人员可能在计算汽车价格时故意漏掉CD机的价格。如果买家上了钩,他会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迫不及待地要在卖家发现错误之前完成交易。这种急不可耐的心情使得买家变成了草率的谈判者。他本想钻空子,但与他当场指出错误相比,最终花的钱可能更多。此外,销售人员仍然可以选择在买方付款之前“发现”这个错误,面对销售人员责备的眼神,买家羞愧难当,不得不付出额外的代价。

帆船销售人员说:“你不想让我们附加导航仪,我说的对吗?”买方好像发现了一个白得的机会,赶紧回答:“我肯定想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