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不像镜子,并不能给我们提供“纯粹”的观察。我们所“见”、所说的都是经过一系列价值观、偏见、态度、以往经历、过去接受过的训练以及期待过滤后剩下的东西。我们看到和听到的都是我们愿意看到和听到的东西,对于一次经历,我们挑选和记住的,都是和以往的经历和背景最一致的那些侧面。此外,在很多情况下,会有各种严重障碍阻碍我们看清楚发生的一切,例如注意力不集中、观察的事件快速进行,以及压力重重的环境等。例如,你可以假想一下,如果一个人挥舞手枪指着银行出纳,而你站得离他非常近,你的观察可能会出现偏差。
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依赖目击者的此类观察呢?个人观察是一种有价值的证据,它是很多日常论证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例如,我们对亲眼所见的事情会感觉信心十足。因此,我们倾向于依赖目击证人的证词,并将之视作证据。但是,因为很多原因,个人观察常常被证明是不可信赖的证据。
当报纸、杂志、书本、电视、网络和研究使用观察报告作为证据时,你需要判断有没有过硬的理由来支持我们相信这样的报告。最可信的报告往往根据最近的观察,并且是处在最佳环境里的几个人同时得到的观察结果,他们对观察的事件没有明显而强烈的期待,也不抱任何偏见。
警察向徒手的人开枪并将其射杀就应该论罪受罚。虽然他宣称自己以为受害者是在伸手拿枪,但目击者报告说受害人根本就没有做出任何有威胁性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