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再度浮出海面时,他距离坠落处至少有五十步光景了;他在头顶上方看见一片黑压压的天空,预示风暴即将来临,天空中,狂风劲吹着飞驰的浮云,不时露出一方点缀着一颗颗星星的蔚蓝色的天;在他前面,伸展开一片灰暗而咆哮着的海面,暴风雨就要来了,浊浪汹涌,滚滚而来;在他的背后,巨大的山崖就像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高高耸起,比大海、比天空更加黑暗,其黑漆漆的顶端仿佛像一条伸开的手臂想要擒获它的猎物;在那块最高的岩石上,一盏风灯照亮了两个人影。
唐泰斯吸了一口气,就又潜入水里,因为他应该采取的第一个预防措施,就是避免让人看见。
——《基督山伯爵》第二十一章
唐泰斯昏头昏脑的,几乎快要窒息了,不过,他的神志还算清醒,及时屏住了呼吸;我们前面说过,他为了以备不时之需,右手拿着一把打开的小刀,于是他迅速划开了麻袋,伸出胳膊,接着是脑袋;他虽然竭力想把铁球托起来,但仍然被拖着直往下沉;于是他弯下身子,寻找捆住他两只脚踝的绳索;他尽了最大努力,在即将窒息之际,准确地割断了绳索,同时用脚使劲一蹬,便自然而然地浮上了海面,而铁球拖着那块差一点成了他的裹尸布的粗麻布,沉向那深不可测的海底。
小时候站在读者的立场上,只顾跟着大仲马的情节线往前冲。重读时,我试着站在作者的立场,揣摩着大仲马在唐泰斯好不容易假扮成尸体,被狱卒抬出监狱,即将获得自由的那一刻,突然玩了个花招,把他也把我们这些读者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写到这里,大仲马只用了短短一句话:大海就是伊夫堡的坟场。
——《基督山伯爵》第二十章
先前,作者故意让主人公,也让读者误以为,尸体将被埋进狱卒口中的“坟场”。我们以为,坟场就是真的坟场,没想到,在伊夫堡,大海就是坟场。也就是说,唐泰斯刚刚越狱成功,就要被绑上一只三十六磅重的铁球抛进大海。他得在海中求生,同时还要计算狱卒发现真相的时间,逃离他们的再次追捕。当我们站到作者这边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是一个好故事的决定性时刻。我们的同情、焦虑,加快分泌的肾上腺素,格外强烈的代入感、宿命感、荒诞感,都跟随着唐泰斯被狱卒扔进大海的一刹那,达到了峰值。一代又一代的小说家,那些编故事的手艺人,搭建框架、推敲细节,上穷碧落下黄泉,苦苦寻找的,也就是唐泰斯突然要面对茫茫大海的,那一刻。
大海就是伊夫堡的坟场。
为了这个决定性的时刻,大仲马需要及早埋伏一些东西。一、他得先漫不经心地交代监狱建造在一座岛上,但是这个信息并不与坟场产生任何直接的关联。二、他得让唐泰斯反复演练的周密计划里偏偏忽略了这个可能性,却又在扮演尸体时本能地在右手上握好一把刀,能够帮助他在海中割断脚上的绳索。三、在更早前的情节里,我们不要忘记,唐泰斯出身就是一个水手,这为他能最终在海中脱险,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唐泰斯被抛到海里,绑在他双脚上的一只三十六磅重的铁球在把他拖向海底。
在整部《基督山伯爵》里,唐泰斯的越狱,其实比后面的复仇分量更重。它不仅构成了整部小说最大的情节转折,而且设置了最高的技术难度(封闭空间的密室逃脱需要缜密的逻辑推演)。更重要的是,一旦跨越了这些难度,人物就扎扎实实地立起来了,他的性格蜕变(纯真年代死去,冷酷伯爵重生)水到渠成,他与读者的情感联结也就变得牢不可破。你在想象中跟着唐泰斯一起飞越樊笼、逃出生天,从此他的喜怒哀乐就没有你代入不了的了。
与此同时,唐泰斯果真感到被抛到无边的空中,尔后就像一只在坠落的受伤的小鸟,穿越空间一直往下坠,他的心恐惧得都发凉了。虽说有一样沉重的东西在脚下拖住他加速往下坠落,他还是觉得坠落的时间长得没完没了。最后,只听得一声可怕的巨响,他像一支离弦的箭直钻进冰凉的水里,不由得惊呼了一声,但这喊声立即被淹没在海水里了。
“越狱”的故事类型从未过时。尽管在技术上不断推陈出新,套路却保持得相当稳定。大仲马发现的地道,到了美剧《越狱》里,也还是得再挖一次。至于钻进裹尸布里“借尸还魂”的桥段,哪一代的故事手艺人也不曾厌倦过。斯蒂芬·金在写《肖申克的救赎》时,没有提《基督山伯爵》,于是改编的电影剧本里替他补上了这一笔:安迪和瑞德在监狱图书馆理书,瑞德拿《基督山伯爵》开了个玩笑,声称这本书应该归在“教育”类别下面,两人由此达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他们之间的同盟情谊与师生关系,一如当年的唐泰斯与法里亚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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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流大仲马还发明了相当超前的创作方式。他有雇佣助手的习惯,不是干抄抄写写的秘书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伙伴。其中最有名的一位叫作奥古斯特·马凯,据说《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都有马凯的功劳。这份功劳到底有多大,如今已经很难确凿查考,可能性较大的工作模式是大仲马负责确定主题和故事大纲,由马凯负责找材料、写初稿,最后再由大仲马润色打磨,付梓出版。大仲马的角色,与当代文化创意——尤其是流行文学和影视工业的操盘手兼灵魂人物,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当然,马凯并不甘心如此,他跟大仲马为了版权纠纷闹上过法庭,最后大仲马支付了十四万法郎,才买断了马凯的劳动,后者因此放弃了在所有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这个价格实在不能算公道,因为单单一本《基督山伯爵》的稿费就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以至于大仲马能从这笔钱里随手拿出五十万法郎来造了一座“基督山城堡”,并且把自己的工作间命名为“伊夫堡”,那是唐泰斯被监禁了十四年的地方。
一个热爱故事的人,不会仅仅满足于被动接受故事。他会探索故事生成的奥秘,研究一个完美故事类型在不同时代的演变,他甚至会跟作者在想象中交手、较量,看看谁先骗过对方,或者拆穿对方的戏法。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关系。小说的叙事艺术也正是通过读者和作者不停地互相刺激,才发展起来的。一部小说发展史,就是这场游戏的升级史。
大仲马很会花钱。据说出现过他被一百五十名债主追债的盛况。对文学史而言,这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大仲马直接把入不敷出变成了将写作产业化的动力。他在报上连载《基督山伯爵》,精确计算悬念出现的频率与分寸,享受掌控读者肾上腺素与故事节奏的快感。他训练自己把对话写长,写到字字掷地有声,一半为了让故事更有现场感,一半为了稿费——当时的稿费是按照行数来计算的,别人的价码是一行三十苏,顶流大仲马是三法郎(一法郎=二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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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泰斯的复仇是个大项目。仇人有好几个,而且个个发达。有的富甲一方,有的权倾一时,而唐泰斯的个人情感纠缠在其中,构成了一个关键的变量。从前期调查,到各个击破,唐泰斯每一步都得走对才有胜算:
那些炫目的现代叙事概念,故事弧光也好,人物设定也好,都要记着大仲马的情。人设不是为了设而设,事件不是凭空起的高楼。人物与人物得互相牵制,人物与事件要彼此成全,钉子要结结实实地敲进最合适的位置。
一、耐心。越狱之后他获得了宝藏,奠定了复仇的物质基础。但唐泰斯仍然按兵不动,直到九年以后时机成熟才出手。大仲马需要为这九年安排充实的内容,让唐泰斯把所有的人际关系——尤其是他们各自的软肋、那些互相牵制的关节,理清摸透。
阴谋就此形成坚实的逻辑闭环。维尔福一边假模假式地安抚唐泰斯,一边下令将他投入伊夫堡监狱。
二、在几乎密不透风的关系网上找到适合撕开的口子。四个仇人里罪责最轻的是当年的邻居、如今的客栈老板卡德鲁斯,很适合被唐泰斯用来打探消息、调查背景;唐格拉尔夫人与德·维尔福有过私情,还生下了私生子。这样牵扯了两个仇家的隐私当然成了唐泰斯手里的一张牌,就等关键时刻打出去。后来唐泰斯买下他们俩曾经幽会的别墅,在其中大摆宴席,上演了小说后半部分最重要的群戏之一。单单这个地点的选择,就足以让当事人胆战心惊。埋藏更深的口子在阿尔贝身上。这是唐泰斯旧情人梅尔塞苔丝与他的仇人费尔南结婚后生下的孩子。这个口子一旦撕开,不仅能一举奠定入局,直接进入宿敌们的关系网,而且——从一个比较微妙的层面考量——也是唐泰斯对自我心理的某种压力测试。毕竟,事关梅尔塞苔丝,这个口子一旦撕开,前景难免有血肉模糊的可能。于是,唐泰斯自导自演了一番,先命人绑架阿尔贝,再深入虎穴支付赎金,赢得了阿尔贝毫无保留的信任,同时也付出了某种远期的代价。唐泰斯意识到,这个真诚可爱、哪怕被人绑架了也能呼呼大睡的男孩,身上有太多梅尔塞苔丝的影子,有太多危险的、足以融化他钢铁意志的东西在画面上摇晃。对于一个合格的复仇者而言,这个倾向显然有点多余。
大仲马还需要一枚关键的棋子:代理检察官德·维尔福。维尔福并没有加害唐泰斯的动机,大仲马及时补上一笔——维尔福突然发现这宗案子里晃过一个熟悉的身影,唐泰斯在巴黎的接头人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如果事情败露,让别人知道父亲还在为前皇帝拿破仑效力,那他的政治生涯也将前功尽弃。
三、入局之前,唐泰斯还需要先将自己的新角色构建完整。他砸钱,买下唐格拉尔家的两匹马,反手就回赠给唐格拉尔夫人,还加上一颗钻石。这个动作,巧妙地伤了唐格拉尔的面子,同时还在巴黎的社交圈里埋下了伏笔,基督山伯爵神秘莫测、富可敌国的名气开始广为传扬。接着,他为这形象及时添上了义薄云天的一笔,命令仆人拦下失控狂奔的马,救了当年的检察官德·维尔福的妻儿。这样一来,整个巴黎都为伯爵的传奇而神魂颠倒。至此,一切都在唐泰斯掌控之中,他此后在一幕幕华丽场景中的收网、清算乃至迟到的审判,都已经稳稳地站在了坚实的逻辑基础上。
至于邻居卡德鲁斯,他并没有明确的诉求,只是眼红身边的人过上了好日子。起初,这只是“平庸之恶”的一部分。他对阴谋的后果并没有足够的预计,直到发现自己被深度卷入阴谋的旋涡时,他才意识到,除了推波助澜之外,他已经失去了别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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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格拉尔走了二十来步,回过头来,看见费尔南正扑过去捡起那封信,把它揣在口袋里。
伯爵夫人把手从基督山的胳臂上拿下来,走过去在藤上摘下一串麝香葡萄。
最复杂的阴谋往往始于最简单的原动力:妒忌。大仲马只用了四章,就把动机铺陈完整。会计唐格拉尔在历史的缝隙中找到了插进一枚钉子的位置:他记起唐泰斯在商船返回的路上绕道厄尔巴岛,将一封信交给了拿破仑皇帝,并受托要将另一封信带往巴黎,送到拿破仑亲信的手上。为了将阴谋构建完整,他物色了一组各有擅场、各怀鬼胎的人马。大局由唐格拉尔掌控,唐泰斯的情敌、“加泰罗尼亚人”费尔南最适合扮演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执行者的角色——唐格拉尔的种种虚虚实实的说法,一大半是为了诱导他而设计的。在上面那场对话中,有正向的鼓励,有反向的激将,送完梯子递刀子,递了一半又作势要抽回来。等这些套路全都表演完毕之后,他又话锋一转,表示自己不能胡乱冤枉人,随手把信揉成一团,扔进了角落,然后抬脚便走。他知道,到了这一步,没有什么再能救回陷阱里的费尔南了。于是:
“瞧,伯爵先生,”她带着凄然的笑容说,让人只觉得她的眼睛里已经噙满了泪水似的,“瞧,我知道法国的葡萄没法跟你们西西里和塞浦路斯的葡萄相比,但您想必可以体恤我们北方阳光的不足吧。”伯爵鞠躬,往后退下一步。
怎么挂是作者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历史背景要足够大足够乱,一个随时可以让人直上青云或者死于非命的时代最适合施展命运的魔法。大仲马选择了1814年。在那段时间里,拿破仑·波拿巴第一次遭到流放,波旁王朝复辟,路易十八重新掌权。保王党、拿破仑、革命党,各方势力在巴黎上空形成一股股翻涌的暗流。修鞋匠被改造成一个“长着一对漂亮的黑眼睛和一头乌黑的头发”的水手唐泰斯。他是那么意气风发,对危险是那么浑然不觉,这个起点为后面悠长而跌宕的成长曲线预留空间。唐泰斯十九岁那年就当上了大副,职业前途一片光明,安心接受命运的礼物:船东待他如亲生子,美人儿梅尔塞苔丝刚刚答应了他的求婚。
“您不肯要?”梅尔塞苔丝声音发颤地说。
整个故事的起点,缘于大仲马在报上看到的一条新闻:一个修鞋匠即将迎娶美丽富有的寡妇,招来朋友的妒忌,于是被诬陷为保王党间谍,锒铛入狱。出狱之后,他用了十年伺机复仇,数次得手之后,修鞋匠最终被仇人一刀捅死。这是八卦,也是历史。而在大仲马眼里,八卦和历史都是“那枚能让我把小说挂上去的钉子”。
“夫人,”基督山回答说,“我谦恭地请求您原谅,我从来不吃麝香葡萄。”
——《基督山伯爵》第四章
梅尔塞苔丝叹口气,手里的葡萄落到了地上。邻近的架梯上边,悬着些沉甸甸的桃子,它们跟葡萄一样都是靠人工调节的室温焙熟的。梅尔塞苔丝凑近这些毛茸茸的桃子,摘下一只来。
“不行,不能这样,”唐格拉尔立即说道,“如果想这样干,瞧,还不如简简单单像我做的那样,拿起一支笔,在墨水里蘸一下,用左手写一封这样内容的短短的告密信,这样字迹就不会被人认出来了。”
“那么请把这只桃子吃了吧。”她说。
“是这样。”费尔南说。
但伯爵做了个同样的拒绝的表示。
“是啊,那么梅尔塞苔丝呢?只要您不当心擦破她心爱的爱德蒙一层皮,梅尔塞苔丝就恨你入骨了!”
“哦!还是不肯要!”她说这话的语气是那么凄婉,让人感到她是强忍住呜咽才说出来的,“我真是太不幸了。”
“啊,我求之不得,”费尔南说,“我就等他来找我打架呢。”
接着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那只桃子,也跟那串葡萄一样,滚落到了沙土上。
“好的,不过别人就要让您在您写的揭发书上签字,而且要与您所揭发的人对质,我可以向您提供一些材料作为证据,这个我能做到;可是,唐泰斯不会一辈子坐牢,总有一天他会出狱,那么自他出狱的这一天起,把他投入监狱的这个人就该倒霉啦!”
“伯爵先生,”终于,梅尔塞苔丝以哀求的目光注视着基督山说,“阿拉伯有一种动人的风俗,只要在同一个屋顶下面分享过面包和盐,就成了永久的朋友。”
“我来揭发他,我!”年轻人立刻说道。
“这我知道,夫人,”伯爵回答说,“但我们是在法国而不是在阿拉伯,而在法国,永恒的友谊是跟分享盐和面包的习俗同样罕见的。”
“行了!我想,譬如说,”唐格拉尔接口说道,“唐泰斯刚刚在海上转了一圈,途中到过那不勒斯和厄尔巴岛,如果有某个人向检察官揭发他是波拿巴分子的眼线的话……”
“可是无论如何,”伯爵夫人双手近乎痉挛地抓紧伯爵的手臂,两眼直盯住他的眼睛,异常激动地说道,“我们是朋友,对吗?”
“行了吧?”加泰罗尼亚人见卡德鲁斯喝完最后一杯酒几乎不省人事后,便说道。
伯爵脸色白得像死人,他浑身的血都在往心房涌上来,然后又从心房升到喉头,流向双颊,他只觉得自己泪眼模糊,就像快要晕眩的人一样。
加泰罗尼亚人眼盯着看他喝酒,直到卡德鲁斯在这个新的攻势下几乎全无招架之力,把酒杯搁在,或者更确切地说,让酒杯跌落在桌上为止。
——《基督山伯爵》第七十一章
费尔南又把卡德鲁斯的酒杯斟满了,后者真是个道地的酒鬼,所以又从纸上抬起手,抓起酒杯。
然而还有一个必要条件:唐泰斯与梅尔塞苔丝的重逢时机,要选得刚刚好。他们当然不能不相遇,这是小说的张力达到巅峰状态、戏剧冲突最强烈的时刻;他们不能碰面太晚——彼时已经在巴黎社交界呼风唤雨且深入局中的基督山伯爵没有理由次次都能避开费尔南的太太、阿尔贝的母亲;他们更不能见得太早。唐泰斯的改头换面,有把握骗得过昔日的仇家,却不可能逃过梅尔塞苔丝的眼睛。因此大仲马把这段重场戏安排在小说篇幅将近三分之二处,显然也是经过了一番周密的计算。
“这个傻瓜还不像他外表上醉得那么厉害,”唐格拉尔说道,“那么再灌他一下,费尔南。”
这场戏的细腻程度远远超过了大仲马作品的平均水准,为这类在虚实、今昔、情感与利益之间剧烈摇摆的“遭遇战”提供了漂亮的台词范式。往事并不如烟,却成为两人心照不宣的禁忌,唐泰斯不愿意当众暴露身份,而梅尔塞苔丝害怕唐泰斯的复仇之火危及她现在的家庭。他们只能小心翼翼地旁敲侧击,身边触手可及的道具是葡萄、桃子、盐与面包。唐泰斯以坚硬的姿态拒绝了梅尔塞苔丝化干戈为玉帛的努力,但他苍白的脸色、浑身的血、渐渐模糊的眼睛,也为后面的人设再次转换留下了余地。在严酷的环境中,唐泰斯先是从人变成神,有那么一时半会甚至宛若幽灵;但从这里开始,神(鬼)身上的人性开始缓缓复苏。
“只要一想到用这些东西杀人比守候在树林边上暗杀更为可靠,”卡德鲁斯手按在纸上说,“我就觉得一支笔、一瓶墨水、一张纸比一柄剑或是一把手枪更可怕。”
接下来,人物和事件的走向果然将基督山伯爵的人设维护得格外完美。他的复仇计划天衣无缝,每一步都在意料之中。更重要的是,唐泰斯并没有直接手刃仇家。他最主要的复仇手段,就是利用这张关系网的结点,洞悉对方的不可告人的污点和他们彼此之间的矛盾,如此环环相扣地将他们一个个逼进作茧自缚的境地。而卷入其中的无辜者,唐泰斯基本上也都做出了妥善的安置,差点要替父决斗的阿尔贝也在最后关头被母亲的斡旋化解。大仲马制定的“善恶终有报”的通俗故事法则,直到今天还被好莱坞奉为金科玉律——超级英雄所到之处,哪怕上天入地、枪林弹雨,你也不可能看到一个伤及无辜的镜头。不过,比起那些生硬而粗糙的回避来,大仲马坚持所有的意图都要用谋略来实现,不屑滥用巧合,手段实在是高明得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