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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差异与等级

内外有别,亲疏有差,长幼有序,贵贱有等,就构成了中国古代伦理的全部基础。它们是“家伦理”,也是“国伦理”,可谓“放之四海而皆准”。华夏与夷狄的关系即内外有别,皇室与外戚的关系即亲疏有差,资深与新进的关系即长幼有序,官府与民间的关系即贵贱有等。差别序等,条理分明,秩序井然,故谓之“伦”。不过,最重要的,也就是两条原则,即“别内外”与“序等差”。

夷夏与官民

“别内外”是头等重要的,这一条界限必须先予划清。就整个民族国家而言,“别内外”者为“华夷”,“序等差”者为“官民”。中国文化很早就讲究“华夷之辨”或“夷夏之辨”。正宗的本民族称华夏。华,就是光、彩、美;夏,就是大、雅、正。总之,华夏就是“光大美好”之意。周边的异族,名称就不那么好听了—— 东曰夷,西曰戎,南曰蛮,北曰狄。“夷”谓“平”,也就是必须平定、夷平、夷灭者;“戎”谓“兵”,也就是必须用武力征服者,故又通“寇”;“蛮”谓“蛇种”,故从“虫”;“狄”谓“犬种”,故从“犬”,轻慢侮辱之意自明(也有认为是图腾崇拜遗风的,这里不讨论)。

这样算下来,女儿就比较吃亏,而最吃亏的则是庶出之女。不过,女儿虽不“贵”,却“娇”,称作“娇客”。因为女儿迟早要嫁人,或已嫁人,名分上是“客”,便应受到特别尊重、娇贵的待遇。比如《红楼梦》第五十五回写到探春代王熙凤管理家政,平儿教训仆妇们不得怠慢探春,仆妇们便道:“如今主子是娇客,若认真惹恼了,死无葬身之地。”所以在贾母面前,迎春、探春、惜春及黛玉、宝钗一干姐妹都可坦然地坐着,身为长嫂的李纨、凤姐却得站着伺候,这就叫“贵女贱媳”。“姑奶奶”的面子之所以特别大,原因也正在于此。当然,姑奶奶面子大,只是在娘家。在婆家,也不过“儿媳妇”,除非熬成了“老太太”,变成了“老祖宗”。但即便贾府的老祖宗,见了孙女儿贾元春也得行礼。因为元春已是皇上的人,与老太太有了“君臣之分”。君臣官民,同样有贵贱之别。官贵民贱,君贵臣贱,最尊贵者是皇帝,叫作“至尊”。

所以异族之敌,均称作鬼子,本族之敌则叫匪。“匪”即“非”,亦即“非正统”。国共两党谈判时,国民党自称“政府方面”,称对方则曰“中共方面”,其中即已有“官民之别”,也算是一种“春秋笔法”吧!一到谈判破裂,立即撕破了脸皮大骂其“匪”,但仍不称“鬼子”,也就是坚守“华夷之辨”的立场,只辨“官匪”,不分“人鬼”。是人的“匪”,比不是人的“鬼”,还是要亲近一些。

但是,“明贵贱”又不止于“序长幼”,还包括“贵男贱女”“贵长贱次”“贵妻贱妾”“贵嫡贱庶”等。具体地说,就是同为子女,男孩较女孩为贵;同为男孩,嫡出较庶出为贵;同为嫡出,哥哥较弟弟为贵;同为哥哥,则长子较次子为贵。比如贾环,虽与宝玉是兄弟,但因为庶出,又是弟弟,便样样不如宝玉,连丫鬟们也看不起他。所以封建社会中又常有“子以母贵”和“母以子贵”的情况。所谓“子以母贵”,即生母是正妻,或非正妻中地位较高者(如皇贵妃、皇妃等),则其子也贵。所谓“母以子贵”,即是庶子如获得了继承权,则其母虽非正妻,地位也因之升格。比如皇贵妃、皇妃之子继承了皇位,则她们也就是太后,可以与先帝之后平起平坐,叫作“两宫并尊”,如清代的慈安太后(同治皇帝嫡母)和慈禧太后(同治皇帝生母)即是。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正妻不一定生子,长子或独子很可能正是庶出,其母便必因其而贵。

与“匪”相近者为“贼”,但贼与匪又不尽相同。一般地说,匪是公开的官方之敌,贼则往往是暗藏的内部敌人,如家贼、工贼、学贼。匪在野故曰“土匪”,贼在朝故曰“国贼”。匪多有武装故“放抢”,贼多用谋略故“行窃”。所以,匪之于贼,有明暗、朝野、文武之别。此外还有“奸”。奸,有与异方相通之意,故多用于通敌者,如内奸、汉奸、奸细。奸与贼的共同之处,是“阴”。因此,那些阴险狡猾、阴鸷狠毒的人,也叫奸贼。

因此,“序长幼”也就是“明贵贱”。明贵贱以序长幼为中心,包括贵父贱子、贵兄贱弟,也包括尊年长者,贱年幼者,如《礼记·乡饮酒义》云:“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就连天子,对于年纪特别大的老臣,也都优宠有加,给予许多特别的待遇,如“赐紫禁城骑马”之类。

贼也通寇,叫贼寇。其实,贼与寇也有区别。贼为个体,寇为团伙(而且是武装团伙);贼是破坏者,寇是侵略者;贼是暗地下手,寇是公然抢劫。从字形上看,则贼是“以戈毁贝”,寇是“入室行凶”。咱们中国是家国一体的。入境即入室。所以但凡入侵者都叫寇。寇,有“匪寇”,有“敌寇”。无论“匪寇”“敌寇”,都是仇敌,也叫“寇仇”。

其实,“尊长抑幼”的现象,在中国可谓随处可见。比如,称对方为“老张”就比“小张”高一等,“张老”又比“老张”更高一等。在这里,不难看出中西文化的差异。古希腊的神祇,不是“弑父英雄”(如宙斯、雅典娜),便是“青春偶像”(如阿波罗、维纳斯);而中国文化宣扬的,则不是“郭巨埋儿”的惨剧,便是“老莱娱亲”的闹剧。试看中国古代推崇的杰出人物和英雄人物,从成汤文王到秦皇汉武,从周公孔子到关羽包拯,哪一个不被描绘成老成持重、长须飘然的模样?年轻漂亮点的,不是品性不端(如吕布),就是器量狭小(如周瑜),或者拈花惹草,或者惹是生非。诸葛亮出山时不过二十多岁,舞台上的形象也是一嘴长须,就因为中国人一贯认为嘴上无毛,必定办事不牢。因此即便真是少年英雄,也一定少年老成,全不见青年血气。也许只有属于神界的孙悟空和哪吒,才多少保留了一点“童心”,但也终于被长老们收服,成了“正果”。甚至就连著名的清官海瑞,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也主张倘若一时难以明辨是非曲直,便“宁屈其子,不屈其父;宁屈其弟,不屈其兄”,这正是“尊长抑幼”的观念所使然。

敌寇和匪寇也有区别。一般地说,敌对而不认同(比如不同阶级、不同民族)者为敌,敌对而有所认同(比如同是中国人)则为匪,这就叫“异己为敌,同类为匪”。此外还有“伪”。伪有“假”义,多用于奸而得逞者。又有“逆”,逆有“反动”义,多用于“反动派”,如“汪逆”“逆党”。逆反于正,伪反于真,奸反于忠,都有“非正”之意。所以,但凡不合法的政权,无论是匪寇建立或敌寇扶植的,都叫伪政权。但又不是一切敌方的军队都叫伪军。有叫敌军的,有叫匪军的,只有汉奸的军队叫伪军。

至于称呼对方的亲属,即一律用“令”,如“令尊”“令堂”“令嫒”“令郎”。盖“令”有美好义,是一种尊称。既然“尊”,则无分长幼,这又是“内外有别”。但称其父母曰“尊”曰“堂”,称其子侄则曰“郎”曰“侄”,亦仍有“尊长抑幼”的成分在。

汉奸是最为人们所不齿的。叛徒也一样。最可耻,也最无好下场。因为敌我双方可以互相转化,或化敌为友,或转败为胜。“鬼子”可以变成“友邦”,“匪徒”可以招安为“官兵”,“贼寇”一旦得势便是“王侯”,唯独“叛逆”永无出头之日。其原由,亦多因“内外有别”故。比如外国兵,原本是鬼子,要来打咱们,也还说得过去。你是自己人,却叛变投敌,帮外人打自己人,算什么东西呢?

长幼不同,待遇也不同。比如,称自己的父亲为“家父”“家严”,称自己的母亲为“家母”“家慈”,称自己的兄姊为“家兄”“家姊”,都是“家”;称自己的弟妹,则是“舍弟”“舍妹”,侄辈是“舍侄”,子女是“犬子”“小女”,均不可替换。较早的时期,弟妹也有称“家”的,但后世通称“舍”。只有长子也可称“家”,叫“家督”。可见“家”与“舍”,也有尊卑之别。上古时,诸侯封地称“国”,大夫封地称“家”,庶民没有封地,大约也就只有“舍”。舍,是临时居住的地方(市居曰舍)。“家”为“自家”,“舍”为“客舍”,“舍”卑于“家”。故谦称自己的家,便叫“寒舍”“舍间”“舍下”“敝舍”,意思是寒酸破敝至极,算不得真正的“家”。但再谦虚,也不能犯上,拿长辈开涮。父母兄姊是要住在“家”里的,便只好委屈弟弟妹妹住在“寒舍”了。

除过“别内外”,便是“序等差”。比如同是犯上作乱,则官为奸臣,民为刁民,此为“官民之别”;同是行为不轨,则男为奸夫,女为淫妇,此为“男女之别”,一般都不能互换。盖民为“下愚”,应该浑浑噩噩,如不愚,当然是刁民而不是良民;君为“上智”,自然天纵聪明,如不智,则是昏君而不是明君。至于官们,于公应清廉,否则便是贪官;于君应忠诚,否则便是奸臣。所以有清官而无“清臣”,有忠臣而无“忠官”,盖因身份义务不同,要求评价也就各异。故君不仁,则为暴君;官不仁,则为酷吏;而一般平民如果残暴,就只能叫“凶顽”。

长幼有序,也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色。所谓“长幼”,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年龄,二是辈分,其中辈分又比年龄重要。两个人,如果是同辈,或者并非本家,算不清辈分,就靠年龄来排序,叫“叙齿”。如果同宗同族,那就要靠辈分来排序了,叫“排辈”。甚至两个人之间,哪怕只不过有一种“类血缘关系”(比如“同门”),也如此。师父的学弟年龄再小,也是师叔;后来的学生年龄再大,也是师弟。所以,阿Q虽然既穷且乏,却也胆敢以赵秀才的长辈自居。只是因为赵太爷不准他姓赵,他这个“太爷爷”才没能当成。

总之,中国语言极为丰富,词语的搭配极重“分寸感”。正是在这细微的差异中,最能见到文化精神。比如抗战时期,日军叫敌军,投靠日本人的叫伪军,“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的则叫顽军。“顽”原本也叫“匪”(白匪)的。但国共既已合作,就不好这么叫了,改叫“顽”,意谓“顽固派”。如果不顽固坚持反共立场,而是并肩抗战,就叫友军。但如果是外国军队(如美军),则叫盟军。这既是“内外有别”,又是“等差有序”。因此对外宾的称呼,便有“同志”“战友”“胞波”“兄弟”“朋友”“贵宾”等等多种。只有尼克松和基辛格第一次来华时,被称作“客人”。可见同为老外,也有亲疏。这固然是“情”之所至,同时也是“礼”所当然。

如果说,重男轻女是为了“别内外”,那么,尊长抑幼则为了“序长幼”。

尺度与统序

长幼与贵贱

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的原则既定,剩下的就是掌握尺度了。

五服之中,“斩衰”最重,关系也最亲;“缌麻”最轻,关系也最疏,已远离高祖(五代)。所以,五服虽原本是一种丧服制度,但传统上也用来做血缘关系远近亲疏的标志。出了五服,便不再认为是亲属。即便同姓,也可以通婚。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五服制度明显的不平等性质,即“重男轻女”和“尊长抑幼”。比如夫妻之间、父子之间,照理说亲疏是一样的,但子为父、妻为夫,要服“斩衰”,父为子、夫为妻,则只服“齐衰”,只有长子去世是个例外。又比如,媳妇为公婆服“齐衰”,女婿为岳父岳母却只服“缌麻”,岳父岳母的待遇竟与外甥、外孙、女婿同。可见,家之五服和国之五服,意义虽不一样(家之五服是“丧服”,国之五服是“臣服”),本质却是相同的,即都是一种等级制度。这样,五服的功能也就不止于“定亲疏”,它还包括“序长幼”和“明贵贱”。

这就要排统序。什么是“统”?统就是一脉相承的系统。什么是“序”?序就是亲疏远近的次序。统分正邪(如华夷、官匪),序列大小(如君臣、父子),“统”决定着“序”。中国传统社会既然是以家庭为本位的,则最重要的“统”就是“血统”,而且是父系的血统。简单一点说,就是祖宗父子。

“五服”有两种。“国”之五服,是秦以前的一种等级制度,这里暂不讨论,“家”之五服则是古代的一种丧服制度。中国文化有一个特点,就是特重丧葬。原因之一,则又恐怕在于中国文化特重人情。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尚且难免“人一走,茶就凉”,况于“一去不复返”者?所以,丧葬仪式上,就最能考察一个人有没有“情义”,也最能看出生者对死者的感情。但是,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而血缘的亲疏,无疑应该是诸缘故中之最重要者。如果亲者不太悲痛,疏者反倒痛不欲生,岂不是出了问题?因此,中国古代的礼学家们,干脆定出制度,对生者悲痛的程度和服丧的规格,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防闹出乱子来,这就是“五服”。

中国文化特别重“祖”。比如自己家族、氏族、民族的先人叫祖先,世世代代叫祖祖辈辈。又比如前人的事业叫祖业,前人的遗迹叫祖武,效法前贤叫祖述,而某一事业、学派、宗派、教派、流派的创始人则叫祖师。祖师爷地位极高,而“欺师灭祖”则是滔天大罪,虽千刀万剐、粉身碎骨亦不足以辞其咎。一些行业、派别的祖师,如木工的鲁班,禅宗的达摩,道教的纯阳,都常年接受祭祀,香火不绝。至于天子诸侯之“祖”,祭祀崇拜就更为隆重,而祭祀之处就叫作“庙”。其中,最重要、规格最高的是始祖的庙,叫“祖庙”,又叫“太庙”,又叫“祖”。以祖庙为中心,天子或诸侯率族而居,叫作“国”。祖在,国就在;祖毁,国就灭,叫作“毁庙灭国”。国既因祖而生而存,则自己的国家就叫祖国。同理,以祖庙为中心,族长率族而居,叫作“籍”。祖在,籍就在;祖毁,籍就亡,叫作“毁庙灭籍”。籍既因祖而生而存,则自己的籍贯就叫祖籍。

内外之别,也就是“远近之别”“亲疏之别”。这里的远近,不仅是地缘上的,也是血缘上的;这里的亲疏,也不仅是心理上的,而且是伦理上的。一般说来,越亲近者,则情感也越深,权利也越大,义务也越重;越疏远者,则情感也越浅,权利也越小,义务也越轻。而集中体现了这一规定性的,便是所谓“五服”[1]

仅次于“祖”的是“宗”。宗也是庙,叫“宗庙”。祖是始庙,宗是继承者之庙,所以“宗”比“祖”要次一等。如“宗师”就比“祖师”略次。但“宗”的地位仍很高,如宗工、宗匠、宗门、宗藩,又如宗族、宗室、宗派、宗国、宗祠等。祖与宗合起来,就叫祖宗,又叫列祖列宗。

家为什么可以“别内外”呢?因为它不但有组织形式,而且有物质形式,也就是有房子,有建筑。任何建筑,都有自己的内部空间。因此,即便只不过一墙之隔,也有内外之别。“家庭”这两个字,一从“宀”,一从“广”。“宀”是“交覆深屋也”,“广”则是“依山崖建造的房屋”,都是建筑。但如果比较一下,就不难发现,从“广”字的多不住人,或不住夫妻(如庙),或非家居(如店)。看来从“宀”从“广”,也有内外之别。如“庭”,本来是“厅”,后来又指堂阶前的地坪,所谓“大庭广众”,当然不是内部。所以“家庭”二字,就兼内外而有之—— 家为内,庭为外。故家贼曰“宄”,家奴曰“宰”,家臣曰“宦”,家祸曰“害”,外人入内曰“客”,外贼入侵曰“寇”,依附他人曰“寄”,敬爱家人曰“宠”,都从“宀”而不从“广”。

次于“祖宗”的是“父”。父这个字,许慎的《说文解字》说是“矩”,意谓“家长率教者”;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则说是“斧”,意谓“男子持石斧以事操作”。不过依我看,“父”既非教育工具,又非劳动工具,而毋宁说是统治的工具,即“权杖”。也就是说,父亲作为“父”一出现,就是家庭的统治者。他挥舞着权杖君临家族,指挥一切,令行禁止。只要看看“父”与“卐”(法西斯)在造型上何其相似,便不难意会到这一点。事实上,在中国传统社会,父都一直是家庭的统治者,而“类家庭”的群体中,统治者和领导者也都被称作“父”,如君父、国父、师父、神父等。

另一种则是“家室的内外”。一般地说,男曰“家”,女曰“室”。所以男子有妻叫有室,女子有夫叫有家;男子娶妻叫室,女子嫁夫叫家(后来加一“女”旁就叫“嫁”)。因为“家”是住所的统称,“室”则是家中的房间和内室,故“家”与“室”,也有内外之别—— 夫家主外,妻室主内。妻子叫内人,妻弟叫内弟,妻侄叫内侄,妻眷叫内眷,丈夫则叫外子。这一内外,与前种恰好相反。如果仅按字面理解,以为“内侄”竟比“外甥”亲,那就大错特错了。

次于“父”的是“嫡长子”。所谓“嫡”,指“正妻”。正妻之子,为嫡子;嫡子中最长者,为嫡长子,也简称嫡子、嫡。在宗法社会中,嫡长子地位最高。嫡长子死亡,连其父也要为之服“斩衰”,也是五服中唯一长幼颠倒的特例。因为只有嫡长子,才是家族、宗族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是家族、宗族一脉相承的血统所系,所以非同一般。始祖嫡传长房为大宗,大宗的嫡长子为宗子。宗子对于本宗是家长,对于旁支小宗是族长,有权继承始祖爵位,主持始祖庙的祭祀。因此嫡长子代表的是血统之“正本”,叫“正宗”“正统”,又叫“嫡传”“嫡系”。在中国的“类家庭”社会组织中,嫡传被看作最正宗的传统,嫡系则被看作最可靠的系统。

实际上,家庭和家族的“内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血缘的内外”。在人类开始建立家庭制度时,以母系为“内”,父系为“外”,只有同母兄弟姐妹之间不能通婚。进入父系制以后至今,则以父系为“内”,母系为“外”,堂兄弟姐妹之间不能通婚,表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则不但不被禁止,反倒颇受鼓励,叫“亲上加亲”,如贾宝玉与薛宝钗。

祖、宗、父、嫡长子,一脉相承,维系的就是“血统”。血统之所以如此重要,就因为它是“伦”,而家庭的建立,原本是为了防止“乱伦”。按“家”字从“宀”从“豕”。宀,如前所述,是一种东西南北交覆,有堂有室的“深屋”。豕,当然就是猪。不过,“家”中之“豕”,不是所有的猪,而是公猪,文雅的说法叫“牡豕”,又叫“豭”。“豭”与“家”完全同音。所以,“家”就是“豭”,也就是“公猪”,或“关进深屋的公猪”。这只公猪关进深屋干什么呢?当然不是为了圈养,而是为了防止乱伦。因为公猪性淫,只有关进深屋才不会“乱来”。所以,“关进深屋的公猪”——“家”,也就成了防止乱伦的符号和象征。

首先是别内外。比如父亲的父母是爷爷奶奶,母亲的父母则是外公外婆;儿子的子女是孙子孙女,女儿的子女则是外孙外孙女。盖因家庭是以父系为统序。父系为内,母系为外,所以男女双方的亲戚,也就有了“表”“里”之别。姑、舅、姨的子女为表兄弟、表姐妹,叔、伯的子女为堂兄弟、堂姐妹。一般地说,堂亲要亲于表亲。表亲中,姑表要亲于姨表。姑表中,娘舅又要亲于姑爹。不过,舅老爷的面子再大,也大不过姑奶奶。因为舅老爷虽然是男人,却是外姓,哪里比得上姑奶奶是自家人?一个女人,由姑娘而姑妈而姑奶奶,面子便逐步升格。如果是“老姑奶奶”,面子会大得吓人。所以,那些厉害的女人,总是会自称或被称作老姑奶奶。

关进深屋的既然是公猪,则所谓“伦”,也就首先是父系的血统。这样,当“伦”变成了伦理、道德,继而变成了齐家治国的方略时,血统,也包括类似于血统的其他什么“统”—— 皇统、学统、道统、传统,也就成了“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的准绳。以父系为绪统,是“别内外”;以嫡子为传人,是“定亲疏”;立嫡以长,是“序长幼”;而强调嫡传,则是为了“明贵贱”。统序既定,尺度自明。比如嫡系部队的装备就要比杂牌军的好得多,正统也要比异端吃得开。

的确,中国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整套伦理道德原则,差不多都是从家庭这个本位出发的,这就是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

难怪无论官匪,都要以“正宗嫡传”相标榜,不肯承认自己是“旁门左道”了。比如宋江打王庆时,王庆便骂宋江是“水洼草寇”,宋江则骂王庆是“谋反狂贼”,双方都大言不惭理直气壮地以“正统”自居,可见他们都自觉不自觉地站到了官方的立场上,尽管在真正“正宗”的官方看来,他们都是贼,是“贼喊捉贼”。但无论宋江,还是王庆,都不会认这笔账。他们必须把自己说成是“正统嫡传”。因为谁都明白,越是正统就越高贵,越是嫡传就越显赫。家如此,国亦然。

内外与亲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