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鲁迅的文体,一则具有古典主义的清晰和秩序,一则具有现代诗语的晦涩与奇崛。这正与二位对待过往文学的不同好恶相一致。
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淡淡的血痕中》)
胡适属于典型的白话“原教旨主义者”,只能欣赏一清如水的文字,任何带点不明因素的文字都招他嫌恶。他反对用典,反对骈文与律诗。他说,“律诗是条死路”,“骈文与律诗正是同等的怪现状”。在他看来,“《秋兴八首》传诵后世,其实也都是一些难懂的诗谜。这些诗全无文学的价值,只是一些失败的诗玩意儿而已” 。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可悯的人们的钉杀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诅的人们要钉杀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钉杀了的欢喜。(《复仇》其二)
鲁迅不然。夏济安就说过:“他虽然极端反对旧中国和中国古书,有时却也能全心浸淫在因袭传统的,晦涩的中国古诗中。”“其实他在传统诗的格律限制下,非但不十分不快,有时倒觉得是一种达成目的的满足。他喜欢恰当的字眼和贴切的句子;喜欢删节和裁减字句;喜欢用巧妙的典故;喜欢用对比和并举的手法令人感到惊异;也喜欢依诗文的韵律与形式而调度自己的情感;他也可能感到好好地完成一件工作时,那种秘密的欣慰,和对于心仪已久的大师们的作品模效成功时的一份自豪。” 所以我们不会奇怪,为什么鲁迅最喜欢的诗人是李贺。而李贺的诗,讥评者说是“有山节藻棁而无梁栋”(李东阳《麓堂诗话》),好评者也说“少加以理,奴仆命骚可也”(杜牧《李贺集序》)。
她赤身露体地,石像似的站在荒野的中央,于一刹那间照见过往的一切: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又于一刹那间将一切并合: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颓败线的颤动》)
二、“新人不如故”
我们经常领教鲁迅文句的反复,超长的反复,固执地越过了读者的生理心理底线的反复。而这也许正是《野草》独语气质的最好证明:
两人的公众角色和自我定位不一样。
陆兴华在《鲁迅总是我的鲁迅,我的鲁迅是这样的鲁迅》里说:“我认为,鲁迅是汉语里有文字以来最丰满、最深刻的prose作家。他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好的作家,是那个世纪里的汉语的最好的守护人和最强势的使用者。他是汉语里的福楼拜。”我们知道,罗兰·巴尔特《写作的零度》讲现代诗语与古典语言的分殊,就是始于福楼拜。陆兴华又说:“如果只认鲁迅是福楼拜,那么我是将他看作一个将他那一时代的人相信已重新锻造的那种汉语使用得很原创,汉语在他手里成了他的带着全部个人独特性(id-iosyncrasy)的个人的idioms(习语)的作者。他力排流行滥调,将那时代的汉语当作音符谱出了他独有的那种风格的音乐,并压倒性地从他的同行中胜出。”
句子B为简单陈述句,它直接通知事实,并且简洁明了,清晰流畅。句子A却不是对事实的简单通知,相反,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通知的直捷性,句子A的后半部分所出现的语义链的延宕和扭曲,成为“通知”的一个障碍,并且,遏止和破坏了读者对语义发展的期待。语义阻滞的句法功能,无疑会有一种诗学上的效果,因为从一定意义上说,“诗就是受阻的、扭曲的语言”(什克洛夫斯基)。
郜元宝曾经专文讨论过胡适与鲁迅的文体之异。他说:
正常的表达,显然是“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枣树”。张闳将这一假定的常态句设为句子B,设《秋夜》里的反常表达为句子A,而加以评析道:
胡鲁文体不同效果,首先渊于语言的深层结构。“胡适之体”是语言绝对地归顺于逻辑,“鲁迅风”则是逻辑寓于语言之中,化为语言的肌理,语言既丝丝入扣,逻辑更不可抵挡。……胡适的语言总是跟着逻辑跑,从逻辑的中心向外扩张,遂成为“外发”的(Expressive)。鲁迅则语言之外无逻辑,逻辑即语言,语言即逻辑,这就属于“内涵”的(Impressive)。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他认为,对于胡适而言,其逻辑、理念、思想框架之类,总是“先在”的,即先于语言而存在的。鲁迅文章的逻辑并无这样的优先性,它是直接从语言中生长出来的。陆兴华则说:
鲁迅的语言却极为简劲,充满了断裂、褶皱和浓缩的阴影,充满了内在的紧张。他重视每个字的力量甚于一个个字连起来所传达的意义。他打碎了语言的意义的链条,把声音和色彩填入字词,让意义沉淀在字词的底部,使它们简直负荷过重。时间的线性中断了,字词在同一的空间里并置且陡立,脱离了逻辑关系的束缚:
我这等于是要求大家将鲁迅的话语体裁(genres de discours)和句子配方(regimes des phrases)定为隐喻句、虚构作品,而不是知识句、伦理句、命题式真理。也就是说,我们必须预先承认,哪怕是要来言说真理、思想和精神时,他也是用一个句子去粘住另一个句子,用一个隐喻来点明另一个隐喻的,而不是先有一种思想,再用他的那种风格的句子来包装、来展示,来做成药丸的。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急坏看花人,苞也无一个。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胡适的文章偏偏都是“知识句、伦理句、命题式真理”。他的文本总是弄得很平滑,很透明,因为他在传布“启蒙”思想,必须尽可能消泯意义在传导过程中出现的模糊和阻塞。他的写作,是一个思想者在使用着文字,而“思想消耗的感情、欲望、心理能量最少,是一种耐久的节能的知觉活动”,陆兴华说,“而鲁迅的思想活动是介入的,是耗能的,是‘战斗’的,是‘现实主义’的”。从最早的文字活动就可以见出二人的分歧。1908年胡适在上海编《竞业旬报》,宗旨是“向大众灌输新思想”;而鲁迅1907年在东京想办《新生》,“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思想”和“精神”固有异也,一则为大脑,一则为心灵也。
胡适的文字清通之至,是一环扣一环的语意链,意念先后有序,字句由显在的因果关系所制约,连因为中文语法天然的灵活性而常有的成分的省略也付之阙如,属于一种典型的关系性的语言机制,一种连续体。比如他1921年的诗《希望》:
夏济安把鲁迅放到五四启蒙思想者的行列中加以品评:
一、“妙有分二气”
诚然,若以五四运动为揭橥除旧布新的普及运动,则鲁迅并非代表人物。他所代表的应是新与旧的冲突及其他超越历史的更深的矛盾。他从没有达到同代的二位作家,胡适和周作人所享受的宁静境界,但他的天才很可能比他们高。
这一段话,用来说明胡适与鲁迅的语文观之异是非常恰切的。
五四运动的真正代表应该是胡适,但林毓生说得很对:“胡适虽然温文尔雅,但思想深度不够。在某种意义上,他内在的才智和精神都不足以使他胜任文化领袖的地位去对付当时中国社会因面临各方面的危机而产生的空前困难和复杂的社会文化问题。只因当时中国出现了文化解体,急需填补这种文化‘真空’,所以那些简单的、能回答一切问题的答案,便显得引人注目了。” 胡适受之于杜威的思想,只是处理一般的人与社会问题,具有高度的简约性和概括性,几乎总是“以自明真理的形态出现”,这也导致了胡适整个的清浅有余,厚重不足。他天真地认为凡事都有解决的办法,而鲁迅却经常会起“真是无法可想”之叹。胡适又显然是个性善论者,对人性的恶缺乏体认,看不到“黑暗面”,也与鲁迅恰恰处在两个极端。
古典艺术不可能被理解作一种语言,它就是语言,即透明性、无沉积的流通性,以及一种普遍精神和一种无厚质、无职责的装饰性记号在观念上的汇聚。这种语言的界域是社会性的,而非天然的。我们知道,大约在十八世纪末,这种语言的透明性遇到了麻烦。文学形式发展了一种独立于其机制和其和谐性的第二性能,它使人入迷、困惑、陶醉,它有了一种“重量”。人们不再把文学看成一种具有特殊社会性的流通方式,而是看作一种自身一致、深刻和充满隐秘的语言;它既被看作梦一样的东西,又被看作威胁性的表现。
胡适总是那么潇洒、光鲜、公允、持平,连与人争论也是十足的绅士风度。然而鲁迅活得累,囚首垢面,一生失计。胡适占据着启蒙的思想高地,执掌着话语的权力,真理在手,成竹在胸,是一个从“新大陆”学成、悟得而归来的彻底的“新”人。鲁迅呢,是从“旧营垒”出来的反戈者,“自己却正苦于背了这些古老的灵魂,摆脱不开,时常感到一种使人气闷的沉重”(《写在〈坟〉后面》)。“我自己总觉得我的灵魂里有毒气和鬼气,我极憎恶他,想除去他,而不能。”(1924年9月24日致李秉中信)鲁迅从不否认自己内心的黑暗成分。夏济安于是说:
罗兰·巴尔特在《写作的零度》中,比较了两种不同的语文形态。他说:
他的问题比他同代作家所碰到的更复杂,更迫人;从这方面来说他才是那充满问题、矛盾和不安的时代的真正代表。把他归入一种运动,派给他一个角色,或把他放在某一个方向里都不啻是牺牲个人的天才而赞扬历史粗枝大叶的泛论。到底鲁迅所处的时代,即使把它当作一个过渡时期看,是什么样的时代呢?用光明与黑暗等对比的隐喻永远不能使人完全了解它,因为其中还有一些有趣的,介乎明暗之间深浅不同的灰色。天未明时有幢幢的鬼影,阴森的细语和其他飘忽的幻象。这些东西在不耐烦地等待黎明时极易被忽视。
历史总是充满了诡谲。1949年以后,鲁迅与胡适在中国的政治命运真可用坠茵落溷一词来形容,但是在语文领域,两人的影响却完全颠倒了过来。鲁迅那种以一当十的表达方式一直没有什么市场,因为我们全都变成了胡适的信徒,说一不二。结果,如我曾经感叹过的,我们的文字一点儿都不复杂,也一点儿都不困难;我们的文学则充斥着只有史料价值而没有艺术价值的语言硬面饽饽,抒发空洞政治热情的情感膨化食品,以及表达肤浅生活哲理的思想方便面。追根溯源,在白话文运动的两位最重要的作者身上,已经预设了现代汉语未来的走向。就像鲁迅与胡适儿时都背得烂熟的《幼学琼林》开篇的几句话:“混沌初开,乾坤始奠,气之轻清上浮者为天,气之重浊下凝者为地。”在那个现代汉语鸿蒙初辟的时分,轻清上浮的胡适,重浊下凝的鲁迅,用各自不同的写作为此后的中国语文示范了两条路数。
但胡适是全然的光明。他相信自己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他相信鬼只在别人那里,自己绝不会受到纠缠。危害中国的有贫穷、愚昧、贪污等“五鬼”,两千年的思想文艺里有“群鬼”,今天还有反科学的“玄学鬼”。而他的任务是“打鬼”:“我披肝沥胆地奉告人们:只为我十分相信‘烂纸堆’里有无数无数老鬼,能吃人,能迷人,害人的厉害胜过柏斯德(Pasteur)发现的种种病菌,只为我自己自信,虽然不能杀菌,却颇能‘捉妖’,‘打鬼’。” 鲁迅却不大会“十分”地信,也不大会“披肝沥胆”,或如他自己所说的,“披沥真实的心”。再说,鲁迅也不会写出“害人的厉害”和“我自己自信”这样糟糕的语句的。
鲁迅与胡适的语文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