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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雅典到耶路撒冷: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相信上帝向人类揭示了自身,而且这种揭示被记录在神圣的经文之中。由于这个原因,三大宗教有时都被描述为“圣书”的宗教,因此,神圣的文本在表达和形成宗教信仰的过程中起着基本作用。在许多宗教中,神是沉默的,或者只通过行动“发言”(或者,确切地说,通过行动的那种可感知的效果发言)。在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传统中,上帝(或多或少)直接向他的子民发言。但是,这也引发了深刻的哲学问题——特别是解释权威的问题。如何解读和理解这些文本?谁能够理解这些文本并说出它们要表达的意思?

或许,更为基本的问题是:“上帝的本性是什么?”在很多“原始”宗教中,当地的神就是当地的动物,某些人们极为熟悉、特别了解的特权动物。或者,这些神就是当地的领袖,他们的存在显而易见,他们的个性也清清楚楚。在这种宗教中,关于神的“本性”的问题,答案就显而易见。因此,当诸神与人极为相像,只是多了某些诸如不朽和魔力这样的东西,他们的“本性”便已然为人们所熟悉,无非是普通人的心理和互动产生的知识。正如充满想象力的人常常所做的那样,人们只需增加某些关于“要是……将会怎样”的奇谈怪论就够了。但是,随着上帝变得日益不可靠近,上帝的本性也变得越来越陌生,认识上帝之本性的问题也就越来越成为问题。我们的信仰到底建立在哪里呢?

经文的核心地位在三大宗教中引起了某些同样的问题。谁有权威来解释经文?每个人都可以对经文进行解释吗?解释经文需要接受特殊训练吗?需要特殊的天赋或敏感性吗?这些问题又引发出新的问题:“人的理性若在解经中有其作用,那它应当起什么样的作用?”当我们对经文的理解偏离了文本的字面意思,我们还被允许这样做吗?我们还可以如此“理解”经文吗?如果概念或主张的字面意思没法理解,我们可以对其进行重新解释吗?解读经文需要以信仰或某种特殊的态度或见解作为前提吗?还是说只需要谨慎和理智就足以对其加以理解?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理性启示哪个更重要?启示观念与较为世俗和理性(“合理”)的思想传统相容吗?——比如,用科学解释圣经中所描述的奇迹,或者,用社会历史学解释这些人为何在某个特定时刻受到激发相信这个论点。探询谁撰写了经文这样的问题有意义吗?(或者,允许去这样提问吗?)在解释经文时,需要了解最早写下这些经文的人及其文化背景和政治背景吗?这是如下这个更为普遍的问题的具体应用:“为了理解某种哲学,有必要去认识或理解相应的哲学家吗?(或者说,认识或理解相应的哲学家重要吗?)”

慈爱、全能的神容许他的造物遭受苦难,这种观念让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信徒感到困惑和折磨。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个问题支配着西方的宗教哲学。如果哲学家不相信上帝(这种立场即使不是致命的,也常常是危险的),就不会有这个问题。如果人们相信多神,而且这些神还相互竞争(就像希腊宗教和挪威宗教中的情形那样),他也能容易理解无辜(或不那么无辜)的旁观者受到的伤害。如果人们能够对自己的上帝概念做妥协的理解,或者完全拒斥思考这个问题,恶的问题也不会那么紧迫。但是,西方哲学的明确特征与对上帝的绝对、不可妥协的信仰有关,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对上帝的诸多信仰。事实上,这些信仰因不同的世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教派而改变,当然,从犹太教到基督教再到伊斯兰教,它们也有所变化。但是,无论具体细节如何,问题依然是:全能、慈爱的上帝怎么能够容许这么多的苦难呢?

进一步说,如果经文本身自相矛盾,或许它是把不同时代的不同民族留下的不同著作汇集的结果,这个问题重要吗?经文是可翻译的吗?或者说,经文最初的语言本身是神圣的吗?(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就被认为如此)然而,基督教的圣经被译成了世界上的几乎所有语言,它们的底本常常是英语(钦定本)或德语(路德本)的转译。这两个版本是译自拉丁语本,而拉丁语本则是译自希腊语本,希腊语本又是译自希伯来语本,希伯来语本又是译自阿拉姆语本。那么,这些译本都同等 “忠实于”原本吗?或者说,这个问题真的重要吗?

如果上帝或安拉并不慈爱、不关心人类,那也就不会有宗教问题或哲学问题(当然,苦难本身仍是人所具有的深重关切)。此外,要是上帝并非全能,人们也可以设想上帝想要阻止苦难,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未能如愿。围绕恶的问题而提出的可能解决方式,就是引入第二个强有力的存在者——撒旦,即恶魔。但是,如果这个恶毒的存在者强大到足以对抗上帝的意志,那么,西方三大宗教的神就不仅不是全能的,而且不是唯一的。或者,如果撒旦没有强大到足以抵抗上帝的意志,我们就又退回到了最初的问题:慈爱的上帝怎么会容许邪恶发生?

有时,似乎每种文化(或许甚至每个共同体)都把经文当作“自己”的经文,会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解释某些段落,并用独特的方式思考上帝。这些不同的解释都同等有效吗?还是说有些解释比另一些解释更“正确”?或者说,只要这些解释鼓励人们适当地信仰上帝,它们就是同等有效的。我们可能无需解释直接阅读经文吗?专家(拉比、神父、牧师、毛拉)在经文解释中是什么角色?从历史来看,先知在理解上帝及其事迹的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人们可以把某种对圣经的解释证明为唯一可能的解释吗?(因此它根本不只是某种“解释”)所有这些最终汇集为如下问题:经文对于普通大众的理智是否具有可及性?普通大众能够阅读圣经或古兰经并理解上帝的讯息吗?还是说他或她需要专家的帮助?

不过,在希伯来人的历史上,关于上帝之理由的问题不可避免。当上帝容许他“拣选”的人民被卖为奴,让耶路撒冷和圣殿被毁,希伯来人就面临极其令人不安的选择。他们要么由此得出结论说,他们的上帝违背信约抛弃了他们,要么得出结论说,他们自己违背信约辜负了上帝的信任。总而言之,问题不可避免。上帝为什么要这样做?耶稣甚至问道:“你为什么丢弃我?”在之后希伯来人的哲学和犹太人的大部分历史中,我们可以找到他们的答案——责怪自己。因此,先知经常称颂以色列的敌人的力量,并不是出于不忠(尽管这样的指控常常出现),而是因为他们固执地认为,要为他们的不幸承担责任的是人类自己,而不是上帝。三千年之后,在纳粹“大屠杀”或浩劫之后,同样的问题出现在 20 世纪中叶的德国。犹太人的历史充满了灾难,每次灾难都会产生宗教危机。同样,每次政治危机和外敌入侵都会让他们怀疑,上帝是否在保护他们的民族。

随着我们从地中海走向中东、从雅典到耶路撒冷,我们可以探究 “西方”哲学的第二个来源。西方哲学是古希腊哲学(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与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哲学(不过特别是基督教哲学)的综合,这个概括虽有过度简化之虞,但还不算远离主流观点。(当然,犹太教不仅通过它在一神论上的贡献,而且凭借其强有力的律法观念,为西方哲学设定了主要参数。其实,伊斯兰教也在其中发挥了极为重要但常常被忽视的作用,它不仅保存了古希腊哲学,而且进一步促进了它的发展。)

我们此前触及的最不可避免的问题,在三大宗教的哲学著作中处处可见,它直接产生于如下观念:上帝既有能力创造宇宙,又是位慈爱的神,关心他的子民。这里的问题仍是恶的问题,类似于琐罗亚斯德教所认为的,如果确实是善的、全能的神创造、照看这个世界,为何还存在那么多不必要的苦难、痛苦和死亡。如果上帝不是善的,如果上帝绝不是慈爱的或关心子民的神,那么,普遍存在的苦难和不可避免的死亡就不会是神学问题。实际上,在希腊奥林匹亚诸神手上受伤和死去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尽管无论在什么特定的情形下,人们都可以问,上述诸神为何要突然袭击受害者。印度教的神湿婆明确地被称作破坏神。因此,他进行破坏时,就不会产生哲学悖论,也没有需要加以解决的神学问题。湿婆就是这个样子。同样,当加罗林群岛上的邪恶女神卡瓦(Kave)造成破坏,无需做任何解释。因为,卡瓦就是这个样子。

然而,希腊哲学把理性和正当放在极高的位置,与之相反,我们要讨论的三大宗教倾向于强调信仰。这些宗教传统也与希腊人看待问题的非历史倾向截然不同。尽管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坚持主张上帝是永恒的,但是,它们都非常重视自己民族的世俗历史以及先知的故事。因此,希伯来人的历史、耶稣的生平和穆罕默德的故事是各个宗教的核心关注所在。因此,我们关于这三大宗教的叙述,历史与哲学的分量同样重。在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哲学成了具体的文化表达,或许带有普遍性的诉求,但更直接地集中于如下问题,“作为犹太人或基督徒或穆斯林,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然而,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最重要的哲学问题源于以下这个主张:这三大宗教都崇拜唯一、慈爱的造物主上帝。当然,这三大宗教传统对于上帝的本性并没有一致的看法,同时,在思考上帝、接近上帝、崇拜上帝或遵从上帝意志的正确方式上,它们也存在异议。因此,关于上帝之本性的思辨,完全支配了从公元 1 世纪到 15 世纪的西方哲学(而且,这些思辨及其产生的影响仍支配了当今很多哲学思想。)

尽管如此,抽象的哲学不可避免地渗透进这些传统的宗教思想。在希腊——罗马哲学中,存在和生成这些极其抽象的概念相当边缘(巴门尼德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例外)。希腊哲学和罗马哲学的问题,尤其是自苏格拉底以来,更多地与寻找世界中的秩序、理解人的德性和建议过美好生活相关。但是,当全能却很大程度上不为人知的神秘上帝的存在和本性成为哲学中的压倒性概念之后,存在和生成这些形而上学的抽象概念就十分自然地成了讨论的前沿问题。因此,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奋力理解永恒但历史地在场的上帝之神秘,就很容易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中较为形而上学的部分相互融合。

正如不同社会因贸易、作战和其他活动相互融合,对于不同的男神女神的承认、认同和观念也发生了融合。尽管如此,宗教多元论和多神论仍保留了极大的多样性。然而,一神论要求信仰和观念的融合。许多世纪以来,人们一致认为,神有许多(甚至“无限多”)名称,或许还像印度的神那样,也有需多显现方式。但是,或多或少,由于达成唯一指称的共识逻辑,这迫使人们在如何称呼一神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尤其是,古希伯来人有时认为这个唯一神根本就不应用名字来称呼,这就让事情变得更为复杂)。比如,“上帝”“耶和华”“雅威”和“安拉”之间的差异,它们通常被认为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不同:他们只是对唯一神的不同称呼。然而,这些名称所涉及的是问题引发出众多争议和分歧。比如,人们可以确定无疑主张,《旧约》中希伯来人的上帝与《新约》中福音派的上帝之间的差异,足以表明他们是两个极为不同的神。

 我们在指称神时,完全意识到围绕这个男性化的“他”而产生的问题,在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前的那些宗教,即它们所反抗的那些宗教,形式上确实是以女性为中心的。但是,在我们用传统概念来谈论这些宗教时,我们会采用男性化的语言。

古埃及的法老为了捍卫一神的观念,得承受巨大压力。在公元前 14 世纪,阿蒙霍特普四世(Amenhotep IV)因崇拜太阳神阿吞(Aton),不得不改名为“埃赫那吞”(Akhenaton)。目前还不清楚,古希伯来人是什么时候有了较为持续的一神观念,不过非常清楚的是,这种观念出现之前,他们也承认多个彼此竞争的男神、女神,某个神后来成了他们所偏爱的神,反过来,这个神也使他们成为他的“选民”。在阿克荷纳托和古希伯来人之前,绝大多数社会承认多个男神和女神。每个城市都有其所钟爱的神,尽管神本身常常是不可预知和不友善的,哪怕对自己的信徒也是如此。而且,他们彼此之间常常很无情,尤其是对于自己的死敌。诸神很严苛,献祭,包括人祭,实际上是中东地区每种宗教的常规活动。(在某种程度上,亚伯拉罕和以撒的故事是希伯来人如下创新的基础:神不要求人祭,人祭应该用动物献祭代替。)

 正是因为有希伯来人痛恨孩童献祭这个背景,人们才能理解耶稣被自己父亲献祭的震撼性。

从哲学来看,这三大宗教有许多共同的关注点,这不只是因为它们都是一神教并且有重叠的历史。从历史来看,重要的是要理解,某种关于唯一的、全能的神的观念是多么具有革命性,在哲学上具有压倒性。从哲学来看,唯一、全能的神的观念意味着普遍性,这套规则和信仰不只应用于这个或那个地区和城邦,而且应用于所有地区、所有人。

 尽管纳粹未遂的种族灭绝常常被称作“大屠杀”,但这是不充分的,而且容易令人误解。“大屠杀”是作为献祭呈给上帝的燔祭品,因而不是对希特勒所作所为的恰当描述。浩劫(Shoah),这个希伯来语的意思是“大灾难”,这个术语或许比“大屠杀”(Holocaust)更恰当。

西方世界的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大家庭。它们全都产生于中东同一个地区,而且全都以耶路撒冷这个城市为中心。它们全都宣称亚伯拉罕(Abraham)是它们共同的祖先。最为重要的是,它们都是彻底的一神教,信仰一神。基督教直接发源于犹太教,并且把希伯来的圣经当作“旧”约融合进来。伊斯兰教承认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是自己的先驱,并且接受希伯来的先知和耶稣(Jesus)作为穆罕默德(Muhammad)的前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