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如果我们发现一个人把另一个人仅仅当作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也就是说,仅仅因为或主要因为他能满足自己的某些需要而加以利用,我们也会认为,这与我们关于爱的观念完全不相容。这一点特别明显地表现为仅仅为了性的满足而需要对方,或者,仅仅因为对方的荣誉和名望而需要对方(例如在婚姻中)。但是在这里,我们也很容易把问题搅在一起彼此混淆,特别是当这些需要属于心理性质的需要时更是如此。例如,一个人可以自欺欺人地使自己相信他全心全意地爱另一个人,而事实上他却仅仅是出于一种盲目的崇拜而需要对方。在这种情形下,对方就很可能遭到突然的遗弃,甚至可能转而遭到仇恨,只要那个爱他的人开始持一种审慎的态度,并因而失去了对他的崇拜——而他之所以被爱却正是由于这种崇拜。
虽然要明确地说爱是什么的确非常困难,但我们却可以明确地说爱不是什么,或者明确地说,哪些因素是与爱背道而驰的。一个人可以非常喜爱另一个人,但仍然有时会对他发怒,不答应他的某些要求,或希望自己能避开他而不受他的打扰。但这种有外界原因的愤怒或退缩态度,与神经症病人的态度完全不同。后者任何时候都在警戒或提防他人,把他们对第三者的任何兴趣都视为对自己的忽视和轻慢,把他们的任何要求都视为强迫,把他们的任何批评都视为侮辱。这当然并不是爱。同样,爱是允许对别人的某种性格或某种态度提出建设性批评的,以便如果可能的话,对他人有所裨益;但指望他人尽善尽美,对他人提出种种不能容忍的要求却并不是爱。因为正如神经症病人往往表现出来的那样,这种要求中包含着一种敌意:“如果你不能尽善尽美,那就滚你妈的蛋吧!”
但我们在讨论什么是爱什么不是爱的时候,却必须小心谨慎,切不可粗枝大叶、泥而不化。尽管爱不能容忍为了某种满足而利用对方,但这绝不意味着爱应该完全是利他主义的和富于献身精神的。那种自己不需要对方任何东西的感情,同样也不配叫作爱。那些表现出这种想法的人,恰恰透露了他们自己不情愿给他人以爱,而并不表明他们对此有一种深思熟虑的信念。我们当然希望从我们所爱的人那儿得到某些东西——我们希望得到满足、忠诚、帮助;如果需要的话,我们甚至可能希望得到一种牺牲和奉献。一般而言,能够表现出这些愿望,甚至为此而奋斗,乃是表明心理健全的指征。爱和对爱的病态需要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在真正的爱中,爱的感受是最主要的;而在病态的爱中,最主要的感受乃是安全感的需要,爱的错觉不过是次要的感受罢了。当然,在这两者之间还存在各种不同的过渡状况。
如果读者还记得我们曾经讨论过焦虑如何由受压抑的敌意所导致并反过来导致敌意,换句话说,焦虑和敌意是如何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那他就不难发现神经症病人思维方式中的这种自我欺骗,以及其所以招致失败的原因。神经症病人毫不自知地处在一种既无力去爱,又极其需要得到他人之爱的困境中。这里我们不得不停下来回答这样一个看似简单而实际却难以回答的问题:什么是爱?或者说,爱在我们的文化里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经常听见有人给爱下这样一个随随便便的定义,即爱是一种给予和获得感情的能力。尽管这一定义中也包含着某些真理,但它却过于笼统,不可能帮助我们澄清我们遇到的困难。我们大多数人都可能在某些时候充满爱,但它并不必然意味着能够去爱。因此,首先应该考虑的乃是爱由以发出的态度:它是对他人的一种基本肯定的表现吗?或者,它是出于害怕失去对方的恐惧呢,还是出自希望将对方攥在手心中的念头?换句话说,我们不能把任何一种表现出来的态度,都作为爱的标准。
如果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爱是为了获得对抗焦虑的安全感,则在他的自觉意识中,问题往往被完全搅和在一起。因为总的说来,他并不知道自己内心充满了焦虑,不知道自己因此而不顾一切地要抓住任何一种爱以获得安全感。他能够感觉到的仅仅是:我喜欢这个人,我信任这个人,我完全被他迷上了。然而,他这种自己觉得是发自内心的爱,却很可能只不过是对某种仁慈所产生的感激,或只不过是由某个人、某种情境所唤起的希望和温情。那个或明或暗地在他身上唤起了这种希望的人,不知不觉地被他赋予了某种重要性,而他对那人的感情则会表现为爱的错觉。这些希望可以由一种简单的事实所唤起,例如,一位很有影响很有势力的人对他表示的和蔼态度,一个一眼看上去即显得坚强有力的人对他表示的亲切友好。这些希望也可以由色欲或性欲的高涨所激发,尽管色欲或性欲的高涨与爱全然无关。最后,这些希望还可以从某些既存关系中得到支持和鼓舞,只要这些关系暗中包含着一种给予帮助、给予精神上支持的允诺,例如与家庭、与朋友、与医生的关系,等等。许多这样的关系都维持在爱的幌子下,也就是说,维持在一种相互不可分离的主观想法下。而实际上这种爱,只不过是一个人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紧紧抓住对方不放。这并不是真正可靠的爱情,一旦自己的愿望得不到满足,这种感情就随时可能发生剧烈的转变。情感的可靠性和坚定性——我们爱情观中的一个基本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是根本不存在的。
如果神经症病人的心理状况正如他心目中经常想象的那样,那么,他要得到爱就应该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如果要我大致地说出神经症病人心中的感觉和印象,那就有些类似下面这样的情况:我所需要的是如此微乎其微,不过是希望他人应该对我友好,应该给我以善意的建议,应该同情和理解我这样一个可怜的、无害的、孤寂的灵魂;我只是急切地希望给他人以快乐,并不急切地希望伤害任何人的感情。这就是他心目中所想象所感觉的一切。他并没有意识到他的敏感、他的潜在的敌意、他的苛刻的要求是如何严重地干扰了他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他也不可能正确地判断他给别人留下的印象,以及别人对他做出的反应。因此,他自然感到茫然不解:为什么他的友谊、婚姻、爱情、工作、事业都经常不令人满意。他往往把这一切归结于他人的错误,认为是他们不体谅、不忠贞、不道德的缘故,或者就是某些深不可测的原因使他不具备受大众欢迎的天赋。因此他始终不断地追逐爱的幻象。
我已经含蓄地指出过没有能力去爱的根本特征是什么,但这里我愿意更进一步地对它加以特别强调,这就是不考虑对方的人格、个性、局限、需要、愿望和发展。这种不考虑对方的原因,部分是由于焦虑促使神经症病人要紧紧抓住对方不放。一个落在水中奄奄待毙的人,一旦抓住一个游泳者,通常是不考虑对方是否愿意或有无能力救他上岸的。这种不考虑对方的态度,同时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基本敌意的表现,这种基本敌意的最普遍的内涵乃是蔑视与嫉妒。它可能被一种不顾一切地努力要体贴对方,或甚至为对方做出牺牲的态度所掩盖,但这些努力通常并不能防止出现某些不受欢迎的反应。例如,一个妻子可能主观上相信她深深地爱着自己的丈夫,但每当她丈夫埋头于自己的工作,专心于自己的爱好或分身于自己的朋友时,她就会嫉恨反感,抱怨唠叨,闷闷不乐。又如,一个过分操心的母亲可能相信自己为了孩子的幸福愿意做任何事情,但事实上她却根本不考虑子女独立发展的需要。
对爱的渴望在神经症病人身上是如此常见,如此容易被受过训练的观察者发现,以致它可以被看作是标志焦虑存在和表示其大致强度的最可靠的指征。事实上,如果我们面对一个总是威胁我们,对我们怀有敌意的世界,而从根本上感觉到自己的无能为力,那么,对爱的追求就显然是寻求任何形式的仁爱、援助或赞赏的最直接、最合乎逻辑的方式。
以对爱的追求来作为保护手段的神经症病人,几乎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缺乏爱的能力。他们中大部分会把自己对他的需要,错误地视为一种富于爱的气质,不管是对个别人的爱还是对全人类的爱。他们有一种迫切的理由要坚持并捍卫这一错觉。放弃这一错觉即意味着正视自己一方面对他人怀有根本的敌意,另一方面又仍然需要得到他人的爱这种感情上的困境。我们不可能瞧不起一个人,不信任一个人,希望破坏他的幸福与独立性,而与此同时又渴望得到他的爱、他的帮助和支持。为了同时实现这两种事实上互不相容的目的,我们就必须严格地把这种敌对的态度从意识中驱逐出去。换句话说,这种爱的错觉,虽然一方面乃是由于完全可以理解地混淆了真正的爱与对他人的需要的缘故,另一方面却具有使爱的追求变得可行的特殊功能。
我们已经知道,焦虑可以成为某些驱力背后的动力;而且我们已经大致考察了由此而产生的几种最重要的驱力。现在我们将要进一步更详细地讨论其中两种驱力。这两种驱力在神经症中事实上发挥着最大的作用,这就是:对爱的渴望和对权力与控制的渴望。
在满足自己对爱的饥渴时,神经症病人还会遇到另一种基本障碍。尽管他可能成功地获得——哪怕是暂时地获得——他所需要的爱,但他却不能真正接受这种爱。我们本期望看到他接受和欢迎任何给予他的爱,就像久渴思饮的人那样急不可耐。事实上,这种情形虽然也发生了,但却仅仅是暂时的。每一位医生都知道,和蔼亲切,真心体谅病人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即使任何治疗也没有进行,只不过对病人作了一番热心的关怀和认真的检查,一切生理症状或心理症状也有可能突然消失。当一个人知道自己被人爱的时候,他所患的情境神经症即使十分严重,也有可能彻底痊愈。伊丽莎白·芭蕾特·白朗宁35就是这种情形的著名例证。即使病人患的是性格神经症,这种关心——不管它究竟是爱,是一种兴趣,还是一种医生的关怀——都足以减轻焦虑,并从而改善病人的状况。
正如我们在前一章中讨论过的那样,对安全感的追求,同样也包含着其他次要的满足。例如,除安全感的获得之外,被人爱或被人赞赏的感觉,取得成功或具有影响的感觉,也完全可以同时获得极大的满足。何况,正像我们很快就要看见的那样,获得安全感的各种不同渠道,可以使郁积起来的敌意得到发泄,从而提供了另一种解除紧张的感觉。
任何形式的爱,都可能给神经症病人一种肤浅而表面的安全感,或甚至是一种幸福感。然而在内心深处,他却不相信它,对它表示怀疑和恐惧。他不相信这种爱,因为他固执地相信没有任何人可能爱他。这种不被人爱的感觉,往往是一种自觉的有意识的信念,它不因任何事实上相反的经验而动摇。的确,它可能因为被视为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而根本不反映在人的意识里,但即使它模糊不清,它也仍然像它经常被自觉意识到时那样,是一种坚不可摧、毫不动摇的信念。同样,它也可以隐藏在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下,表现为一种玩世不恭的傲慢,这样它就很可能令人难以发现。这种不被人爱的信念,极其类似于那种不能够去爱的状态;事实上,它正是对那种不能去爱的状态的自觉反映。显然,一个能够真正喜爱他人的人,自然会毫不怀疑地相信他人也会喜爱自己。
何况,在得到满足中也有区别——用一般的话来说,即获得快乐与获得安全感的区别。34然而这种区别却并不如初看起来那么鲜明。本能驱力(如饥饿或性欲)所获得的满足本应是快乐,但如果生理紧张一直受到压抑,获得的满足就会非常近似于从焦虑的缓和中获得的满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有一种从难以忍受的紧张中获得的松释。此外,在强度上,快乐与安全感也完全可能是同样强烈的。性的满足,尽管种类不同,却完全可以与一个人突然从紧张的焦虑中松释出来的感受同样强烈。一般说来,对安全感的追求,不仅可以与本能驱力同样强烈,而且可以产生同样强烈的满足。
如果这种焦虑确实根深蒂固,那么,任何给予他的爱都会受到怀疑,这种爱会立刻被设想为来自种种不可告人的动机。例如,在精神分析的过程中,这种病人会认为:精神分析医生之所以帮助他们,乃是出于他自己的野心;他之所以给他赞赏和鼓励,仅仅是出于治疗的目的。我的一位病人,就把我在她情绪极不稳定的一段时期,要求每个周末去看她一次的建议,视为一种正面的侮辱。公开表示的爱,往往被视为一种奚落或羞辱。如果一位富于魅力的少女公开地向一位神经症病人表示她的爱,这位神经症病人完全可能把它当作一种取笑,或甚至当作一种居心叵测的有意挑逗,因为这位姑娘居然会真心爱他,这一点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动机和驱力的不同还会造成感觉和行为的不同。如果我们是被任何一种直接的、希望获得满足的愿望所驱使,我们的态度中会包含一种自发性与选择性;但如果我们是受焦虑的驱使,则我们的感觉和行动都带有强迫性,并具有不择对象的特征。当然,存在着许多过渡阶段。在一些本能性驱力中,例如在饥饿和性欲中,由于在极大的程度上要受来源于匮乏的生理紧张的制约,所以这种生理紧张有可能达到这样一种地步,以致获得满足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强迫性和不择对象的特点;而这在正常情况下本来应该是受焦虑制约的驱力的特征。
对这种人的爱不仅可能遭到怀疑,而且还可能激发正面的焦虑。这就仿佛是:屈服于一种爱即意味着陷入罗网而不能自拔,或者,相信一种爱即意味着居住在吃人生番之中而被解除了武装。神经症病人在开始意识到有人正在给他真正的爱时,往往可能产生一种极大的恐惧感。
我提出这一概念的目的并不是要否认这些内在趋势的正常特性,而是为了指出,所有这些内在趋势,都可以被用来为对抗焦虑获得完全保障服务。更何况,在获得这种保护作用的同时,它们已经改变了它们的性质,变成了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我可以借用一个比喻来把这种区别解释清楚。我们可以为了检验我们的体力和技巧,为了从高处鸟瞰风景的缘故而去爬一棵树,也可以由于有一头野兽在后面紧紧追赶的缘故而去爬一棵树。在这两种情形下我们都是在爬树,但爬树的动机却完全不同。在第一种情形下,我们爬树是为了娱乐;而在第二种情形下,我们则是受恐惧的驱使,出于安全的需要而不得不这样做。在第一种情形下,我们要不要爬树完全是我们的自由;而在第二种情形下,我们却因为一种紧急需要而必须这样做。在第一种情形下,我们可以寻找一棵最适合我们意图的树。而在第二种情形下,我们却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立刻就近爬上树去;而且,它甚至可以不必是一棵树,而是一根旗杆或一幢房屋,只要它能够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最后,爱的证实还可能产生对失去自主性的恐惧。正如我们即将看见的那样,情感上依赖,对任何一个没有他人的爱即无法生活下去的人来说,都会成为一种现实的危险;因而任何与之相似的事情,都可能遭到不顾一切地拼命反抗。这种人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地避免他自己的任何正面的情感反应,因为这种反应会立刻导致失去自主性的危险。为了避免这种危险,他必须蒙蔽自己,不让自己意识到他人确实是善意的和友好的;他会想方设法地消除一切爱的证据,以便在自己的感觉世界中,坚持认为他人是不友好、不真诚或甚至是心怀恶意的。由这种方式产生出来的情境,非常类似另一种情境:一个人因饥饿而寻求食物,而一旦食物到手却并不敢吃,因为害怕它可能有毒。
更何况,这些倾向中的这种或那种,在某一特定的文化中,还可能是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态度或倾向。这一事实会再一次表明:这些倾向完全可能是人类的正常潜能。关怀的倾向,体现母爱的倾向,以及顺从他人愿望的倾向,正如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所说的那样,在阿拉佩希文化(Arapesh culture)中乃是占统治地位的倾向;而以一种相当残酷的方式拼命地追求特权和威望的倾向,正如露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所指出的那样,在夸基乌特尔人(Kwakiutl)中乃是一种得到认可的行为模式;至于出世或退缩的倾向,在佛教中乃是一种主要的心理趋势。
因此,简而言之,对那些受自己基本焦虑的驱使,因而不得不寻求爱来作为一种保护手段的人来说,获得这种如此渴望的爱的机会几乎微乎其微。产生这种需要的情境,本身就妨碍了这种需要的满足。
毫无疑问,在我们的文化中,这四种保护自己以对抗焦虑的方式,在许多人的生活中都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有些人最主要的追求,就是得到爱或得到承认;为了满足这一愿望,他们不惜全力以赴。有些人做一切事情的特点,就是倾向于服从、屈服,不采取任何自我肯定的步骤。有些人的全部追求就是希望获得成功、获得权力或获得财富,而有些人则倾向于把自己对他人封闭起来,在他人之外获得独立。然而,人们就可能提出这样的问题,即我认为这些追求和努力体现了一种对抗基本焦虑的保护作用,这种提法究竟是否正确?难道它们不正是特定的人在正常范围内可能有的本能表现吗?问题的这一提法,错就错在它采取了一种非此即彼的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观点既不互相矛盾也不相互排斥。爱的愿望、顺从的倾向、对影响和成功的追求,以及退缩的心理,完全可以以种种不同的组合方式体现在我们所有人身上,而没有任何神经症的征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