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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坐在椅中

我们应该感谢十八世纪末叶和十九世纪初叶的浪漫派运动,它打破了古礼的传统思想,方使“舒服”这件事不再被人认为罪恶。另一方面,除了浪漫运动之外,又因对人类心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于是对人生也产生了一种较为真切的态度。这种态度的改变,使人们不再视戏剧为淫猥,不再视莎士比亚作“野蛮人”(barbarian,伏尔泰称他为“喝醉的野蛮人”)外,也使女人的浴衣、清洁的澡盆、舒服的躺椅和睡椅得以出现,并使生活和文章有了一种较为真切、较为亲热的体裁。在这种意义上,我喜欢躺在椅中的习惯和我拟想将一种亲热自由潇洒的文体导入中国杂志界中的企图之间,确有一种联系存在着。

道德和建筑与室内陈设之间,有一种我们寻常所意料不到的密切关系。赫胥黎指出西方女人因为怕看见自己的肉体,不常洗澡,因而使现代式白瓷澡盆的发明迟延了数百年之久。当我们认识儒教的公私行为都以恭敬为主时,我们就能了然旧式的中国木器为什么制成那种样子。我们在红木椅子上,只有挺起背脊笔直地坐着,就因为这是社会所公认的唯一合适的坐法。中国皇帝的宝座,坐时并不舒服,如叫我去坐,就是五分钟也不愿意。英王的宝座也是如此。克利奥帕特拉出外时,总是斜躺在睡椅上,令人抬着行走。她敢如此,就因为她没有受过孔子的教训。这种样子如被孔子看见,当然也要像对付原壤一般“以杖叩其胫”了。在儒家社会中,不论男女都应该恭身正容,至少在正式场合中应该如此。在这种时节,如有人将腿脚略为跷起,便立刻会被人视作村野失礼。事实上,最恭敬的姿势如在谒见长官时,坐的时节应斜欠着身子,将臀部搁在椅子的边沿上,才算知礼。儒家古训和中国建筑之间也有密切的关系,但这里姑且不论。

如若我们承认舒服并不是一种罪恶,则我们也须承认我们在朋友家的客室中以越舒服的姿势坐在躺椅上,越是在对这个朋友表示最大的恭敬。简括地说,客人能自己找寻舒服,实是在招待上协助主人,使他减少烦虑。试看多少做主人者每每为能否使客人舒服自在而担忧啊!所以我坐时,每每将一只脚高搁在茶桌或就近的家具上面,以协助做主人者,因而使其余的客人也可以趁此机会抛弃他们假装出来的尊严态度。

其实躺在椅中这件事也有一种哲学。古人和今人的坐法之不同,其起因即在于对恭敬的注重与否。古人的坐,以态度恭敬为主,今人则以舒服为主。两者之间有一种哲理上的冲突。因为依照古人的见解(五十年前尚是如此),舒服即罪恶,耽于舒服即趋于失敬。这一点奥尔德斯·赫胥黎在他讨论“舒适”(Comfort)那篇文章里已讲得很明白。赫氏所说西方的封建社会阻止了躺椅的产生,直到近时这句话和中国的情形正完全相同。今日凡自认是在朋友之列的,坐在他的房中时,尽可把两足高高地搁在他书桌上而不必有所顾忌,这是熟不拘礼,并不是失敬。不过这种行为,如在老辈面前,当然是要被斥为不当的。

关于坐卧器具的舒服比较,我已发明了一个公式。这公式可以用简单字句表达如下:椅子越低,坐时越加舒服。有许多人坐在朋友家的某种椅中觉得异常舒适,即因为这个理由。当我尚未发明这个公式前,我以为室内装潢家对于一张椅子如何可以使坐者得到最高度的舒适,其高度阔度和斜度之间必有一种数学的公式。但自从我的公式发明之后,我即知道这事其实比较简单。如将中国红木椅子脚锯去数寸,坐时即立刻较为舒服,如再锯去一些,必更为舒服。这种情形的合理结论当然是,最舒服的姿势就是平躺在床上。这岂不简单?

我承认时常躺在朋友家客室里的椅中,但别人何尝不如此?如若沙发椅不是为了躺躺而设,则何必有沙发椅?如若二十世纪的男女都必须正襟危坐,则现代的客室中何必摆着那种沙发椅?而我们极应该坐在挺硬的红木椅子上,身量较矮的妇女,须两脚悬空地挂着。

从这个基本原则,我们即能演绎出一个附则,即我们倘因坐在一把太高又不便将脚锯去的椅子上而觉得不大舒服时,只须在椅子的前面找一个搁脚的地方,以减少我们的腰部平线和着脚处的距离,也即等于减低椅子的高度。我所最常利用的一个极普通方法就是,将写字台的屉斗拉一只出来搁脚。但这条附则应该怎样聪明地实施,须视各人的常识了。别人说我一天之中倒有十六小时醒着的时间是躺在椅中的,为了化解这个误会,我当说明我也能在写字台或打字机前很耐心地坐上三小时。我所要使人明白的是:松弛我们的肌肉,不一定是一件罪恶,但我并没有说我们可以一天到晚松弛我们的肌肉,或如此办法是最合卫生的姿势。我的原意并不如此,人类的生活终须由工作和游憩循环为用,即紧张和松弛相替为用。男人的脑力和工作能力也如女人的身体一般,每月有一种循环式变迁。威廉·詹姆斯说,脚踏车的链子如若绷得太紧,即有碍于转动的顺利,人类的心力也正相同。无论什么事情终是个习惯问题,人体内有一种调节的无穷能力。日本人惯于盘腿坐在地上,我颇疑心如叫他们改坐椅上,他们即易于犯腿抽筋的毛病。我们只有借着将工作时间中完全挺直的姿势和工作完毕后躺在睡椅中的舒服姿势循环变换,方能成就生活的最高智慧。

我向来以喜欢躺在椅中出名,所以我要写一段坐椅法的哲学。朋友之中,喜欢躺在椅中者不止我一个,但不知如何单是我出名,至少在中国文艺界中是如此。我认为在这现代世界中,我并不是唯一的好躺椅中者,而人之说我者,也有些言过其实。这件事的经过是如此,某年我刊发了一本《论语》(Analects Fortnightly)杂志。其中,我颇力辩所谓吸烟之害并无其事。杂志当中虽没有刊载卷烟广告,但文字中很多称赞尼古丁的美德的话,因此传了开去,说我一天到晚不做事情,只是躺在椅中吸雪茄。我虽屡次否认,并极力声明我实在是中国最勤于做事者之一,但传说之词依然风行一时,甚至成为我是被人憎恶的有闲知识阶级之一的证据。两年后,又因我刊行了一种注重通俗文章的杂志,于是更落实我是一个懒鬼。当时我因看不惯流行文章的体裁过于迟钝、不忠实和虚诞,认为还是旧式私塾命十二三岁的孩子做“救国”和“恒心之德”等类题目的文章的遗毒,故而以为必须提倡一种坦白通俗的文体,方能解放中国文章,使之脱去陈腐的桎梏。但我于不经意之间,将通俗文体写成潇洒文体……因而我被认为是中国懒惰成家中最懒惰者之一,“在这国难时期中,更为杀无赦”。

至于妇女,坐着的时候如若眼前没有搁脚的地方,则可把两腿蜷搁在睡椅上,你们应知道这是一个最惹人爱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