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惩罚之外的另一种规范执行手段是社交排斥和社会孤立,社交排斥就是拒绝与某人交往,假如排斥行动得到社交圈内其他人的响应,结果便是社会孤立;在熟人社会,这意味着剥夺绝大部分社会交往,阿米绪人的闪避(shunning)和罗马教会的逐出教门(excommunication)便是两种正式化和严格化了的社会孤立。
对某些类型的规范破坏行为,我们会产生近乎本能的嫌恶、愤怒和惩罚冲动;惩罚冲动借用了比它更古老的报复冲动,后者由两两关系中的背叛和冒犯行为所激发,激发的中介是愤怒,现在,由于规范认同和共同体意识的存在,破坏规范被视为既是对共同体的冒犯,也是对共同体守法成员个人的冒犯,因而引起类似的愤怒。
为有效执行社交排斥,我们的另一种古老心理机制——对腐烂尸体和排泄物的嫌恶感——也被借用了过来;食物禁忌最初可能直接源自对污秽物的恐惧,但后来被纳入禁忌的所谓“不洁物”,则显然是一种文化建构,然而建构并非虚构,从小在某种禁忌习俗中长大的人,真的会对禁忌物产生生理上的反应,这种反应甚至在他已经(文化上或宗教上)改宗之后仍然存在。
随着规范日益丰富,无处不在的规制影响着社会生活,辨认、遵循和执行规范的能力成为个人在一个社会成功生活的必备技能(缺乏这一技能被称为反社会),人类发展出了许多心理机制来提升这一技能;心理学家彼得·华生(Peter C.Wason)发现,结构完全相同的逻辑问题,若以社会规范的形式呈现,被试的解答速度和正确率就会大幅提升,这揭示了我们探测规范违反行为的敏锐本能。
对乱伦和其他不伦性行为的嫌恶也常伴有生理反应,尽管性行为和排泄器官确乎存在一些联系,但这种关联依然是牵强和高度隐喻性的;通过隐喻,对各种规范破坏行为的感知都被引向对污秽物的联想:偷来的财产是“脏”物,受贿得来的是“脏”钱,背叛和陷害是“肮脏”的勾当,贪官“污”吏过的是“腐败糜烂”的生活,背信者赢得了“污”名,必须“洗刷”才能恢复“清白”,毁人清誉者泼的是“脏”水,骂人用的是“脏”字。
由于不同群体经历了不同的文化进化路径,因而也发展了不同的规范,比如各民族的食物禁忌就千差万别;有关性关系,虽然多少都有乱伦禁忌,但哪些关系算乱伦,差异极大;身体相距多远才不会显得太亲密,普通熟人之间何种身体接触会被视为冒犯,或被认为具有性意味,迟到多久是可以被接受的,尊卑长幼之序有多森严,男女关系深入到何种程度开始承担责任……
对背离本群体规范之行为的嫌恶,加深了文化隔阂:他们竟然吃狗肉!他们竟然会把老婆的侄女一起娶过来!他们对逃跑和投降毫无羞耻感!他们竟然打老婆!他们面对撒谎指控时竟然不提出决斗!他们竟然用左手拿吃的!他们竟然会把我们如此珍视的誓言当作笑话!他们竟然膜拜一条蛇!他们还算是人吗?!
限制群体间交往的另一个文化屏障是社会规范上的差异;规范告诉人们哪些行为是不可取的、不正当的、应受谴责或惩罚的;规范可以维持群体的和平与秩序,扩展个体间的合作,执行有益于生存繁衍的行动准则,并在群体面临威胁时提供集体行动能力,这些对群体的生存繁衍扩展都十分重要。
以上三个方面的文化隔阂——背景知识的不同导致经验报废,品味价值各异其趣导致声望报废,社会规范差异导致相互嫌恶——阻碍着社会交往和人口流动,使得众多小社会难以联结成大社会;然而同时,大社会的诸多优势和机会——战争中的人力优势,各种需要规模经济支撑的产品和服务,加深分工与合作的机会,更丰富的文化和精神生活——也在激励着人们努力克服这些障碍,不断推动社会的大型化。
那些在此类事情上经历了数十年体验,花费了大量精力和金钱,练就了一副好眼力,掌握了一整套褒贬用的形容词,最终展现出令人钦羡的技能、品味和鉴赏力,以及它们背后的教养和家庭背景,并以此获得了体面、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建立起了声望、确立了社会地位的人,一旦进入另一种文化,却发现所有这些都变得一文不值了。在那里,赢得声望和地位所依靠的是另一套东西,新来者不仅需要从社会阶梯的底部从头开始爬,而且发现新标准常常与他已经养成的习惯和偏好相冲突。
这两股力量拮抗的结果是,一些群体在迅速扩张的同时设法维持了相当程度的文化同质性,从而建立起容纳众多小社会的大型共同体,而与此同时,它们与其他群体之间的文化边界变得更为清晰分明,难以跨越;为强化共同体认同,人们甚至刻意夸大和制造外部文化差异,同时人为抹平内部差异,将原本连续渐变的文化光谱改造成一块块纯色板块。
尽管种种趣味和价值观都根植于人类普遍的本能和欲望,然而当它们越是向高级价值发展,便越来越远离生物性本能,而越来越多地由文化所塑造,因而益发在不同文化之间分化隔膜,变得难以相互理解和欣赏;很明显,声望和地位越高,文化隔膜造成的阻力越大,因为他们在高级价值上积累了更多资本,有着更多既得利益。
有几种机制可以创造文化同质性。首先是部落组织,正如我在本书第一部分所描述的,通过组建父系家族,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家长联盟和族长会议等高层组织,然后经由姻亲网络和战争联盟将若干宗族联结起来,便产生了数千人规模的部落。
一位汉字书法家,在不识汉字者眼里就显不出任何高明之处;一个会讲很多笑话的人,离开其文化背景,就没人能领会他的幽默感;一个花了半辈子工夫学会品鉴各种上等葡萄酒的人,到了一个没有葡萄酒的地方,其品味就没了用武之地;一个深谙人情世故处世之道的人,在一个陌生社会可能变得手足无措、窘态百出。
频繁通婚,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经常性的礼物交换,定期集会以处理公共资源分配,战争中的协调行动,共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延缓了群体间的文化分异。因为没有共享背景知识,资源分享和战争合作便难以进行;没有相互兼容的婚姻和亲属制度,通婚便难以维持;若食物禁忌相互冲突,聚宴和集会也难以举办;没有共同趣味,礼物的价值便得不到赞赏;没有共同规范,纠纷便难以解决。
除语言之外,服饰发型、食谱构成、奢侈品嗜好、竞技项目、娱乐情趣、音乐风格、艺术趣味等各种透露出文化差异的线索,皆可影响与谁交往的决定,明显的理由似乎可以通俗地归纳为:吃不到一起、玩不到一起的人自然不愿意交往,但深层的(也更重要的)理由则是:与趣味和价值观迥异的人交往,会让他以往积累的声望资源归于无用。
为强化部落认同和忠诚感,独特的文身、发式、服饰、整容术(皮肤切割、耳鼻穿孔、颅骨塑形、门牙拔除,等等)被用作部落身份符号,共同的音乐、舞蹈、仪式、图腾被用来展示部落的团结合一,严酷的成人礼被用来灌输价值观和强化集体精神;虚构共同祖先,编造共同家谱、历史和起源传说,将部落装扮为一个虚拟大家庭。
即便不是移民,而只是与一个不同语言的群体打交道,与自己母语有关的背景知识也都派不上用场了,这会让双方的交易、合作、组织、协调变得很没有效率,你不得不解释节气是什么东西,舅舅是一种什么关系,为何我不能和他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每次听到英里和英寸时都要在脑子里换算一下……
之所以需要这一整套符号和装饰,是因为在数千人的社会中,你不再能像在小社会中那样,仅凭熟识关系即可分辨亲疏敌友,团结与忠诚也不再能靠血缘亲情和个人友谊来唤起,必须借助一套精心设计的象征性符号和仪式性集体活动(比如舞蹈),才能激活原本由真实场景所激活的情感,比如用红色油彩来激活原本由鲜血所激活的战斗激情。
个体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自然习得了这些知识,假如一位成年人进入一个语言迥异的群体,就不得不从头开始获取这些知识,他的人力资本便大幅贬值了,这就是为何新移民常常会在职业等级或社会阶梯上跌落几级,原先的社会精英到了陌生社会只能刷盘子、开的士,会话交流能力只是原因之一,文化背景知识的缺乏或许是更大的障碍。
同质性的第二个来源是族群大扩张,一些族群在某个历史阶段或因技术、组织或制度上的创新而获得压倒性优势,或因突破地理屏障而进入空旷地带,突然急速增殖扩张,短时间内将其文化散布到广阔区域;历史上,印欧人、突厥人、西非班图人、波利尼西亚人、因纽特人、澳洲的帕马—恩永甘(Pama–Nyungan)人,都曾经历过这样的爆炸性扩张,在语言学地图上留下了一个个惹眼的泛布区(spread zones)。
语言相同者不仅易于交流,也共享着蕴藏于语言之中的大量背景知识,诸如时间单位、季节循环、度量体系、动植物分类、器物用途、亲属系统、职业类别、食物、节庆、历史、传说、诸神,以及各种有关社会规范的知识:习俗、惯例、仪式、禁忌、表达客气与礼貌的方式,和以这些为基础的社交技能……
第三个来源是同化,即一些群体接受其他群体的文化;尽管在少数案例中,征服者将自己的文化强加给被征服者,但多数情况下,同化是主动学习和效仿的结果,因为人类有着效仿优势文化的本能倾向,因而主动模仿很容易奏效,而强行改造则常常是徒劳的。
在早期社会,语言群体规模极小,因而口音相似也意味着双方可能来自两个血缘很近的群体,或许一两代人之前才分开,所以双方很可能拥有许多共同的亲属和朋友,而共同亲友会大幅提升安全感:首先,我相信你不会轻易伤害亲友的亲友,那会恶化你跟这些亲友的关系,甚至遭到他们的报复,至少有损你的名声;其次,如果你加害于我,由于共同亲友的存在,我更容易打听到你是谁,掌握你的行踪,以便实施报复;第三,攻击一个亲友的亲友很可能让你损失一次极有价值的合作机会,比如一门好亲事。
人类被进化设计成了极佳的学习模仿者,而且他们很会判断应该跟谁学,技能表现、以往成就、社会地位、积累的财富、追随者数量、众人钦羡的目光、口碑,都是据以判断的线索,所有这些线索综合成为声望(prestige);个体对高声望者的效仿,在宏观上将导致群体被优势文化所同化。
其中一条重要线索是语言和口音,相同的口音能够迅速带来亲切感,这意味着至少部分解除了戒备,并将试探性交往继续下去;这是因为,从语言相同这一点可以得出许多提升交往意愿的推断:我们能够表达和理解各自的动机和意图,从而避免源于误会的冲突;我们有潜力提出和达成一些有益的合作,比如交换信息,提议交换物品,讨价还价;当分歧和矛盾出现时,我们更可能以谈判、让步、承诺等和平方式平息纠纷。
这一过程会以几种不同方式发生。有时,当一个部落在生存繁衍上表现出明显优势,特别是战争优势时,相邻部落可能会放弃自己的传统,系统性的采纳优势部落的文化,比如生活在格陵兰岛西北部的北极因纽特人在19世纪60年代接触了来自巴芬岛的其他因纽特部落后,迅速采纳了后者的各种文化元素。
群体间普遍的敌意和恐惧使得早期人类的跨群体交往充满了危险,所以,当社会走向大型化,人们逐渐扩大交往范围的过程中,仍始终坚持谨慎保守的原则,采用一种白名单策略:除了已确认安全的,其余都是危险的、需要避免的;而在初次接触某个陌生人时,必须有某些线索能带来起码的安全感,才值得启动一次试探性的交往。
有时,一个部落联盟中各部落地位不对称,处于支配地位的部落,其文化便为其他部落所效仿;类似情况也出现在更复杂的社会:平民效仿贵族,低级贵族效仿高级贵族,同时,随着部分贵族的地位跌落(因为贵族后代数量多于平民,而贵族阶层容量有限,所以这种跌落是不可避免的,比如长子继承制下的幼子们),上层文化逐级向下渗透,这样,只要贵族阶层保持文化同质,整个社会的文化也就会有相当高的同质性,由于贵族阶层规模较小,且高度内婚,这一点不难实现。
人类对陌生人的排斥、蔑视、恐惧和敌意是根深蒂固的,这从部落或族群的名称中也可看出;这些名称,若是源自群体的自我称呼,其词义常近似于“真正的人”或“合格的人”,若是源自外人对该群体的称呼,则用词多半含有贬低和蔑视的意味,比如汉语文献中称呼少数民族时,常用带犬字旁或虫字旁的字。
这样的同化和渗透还可在更大范围内发生,当若干国家的王室和高层贵族通过联姻、质押、游学、出使、贸易等途径频繁往来,构成一个贵族交往圈。此时,其中最繁荣发达的那个文化便成为效仿对象,效仿者继而又将他们学到的东西在本国向下渗透,法国在18世纪的欧洲便取得了这一地位,俄国是其中著名的效仿者之一。
部落或比部落更简单社会的人们,通常把遇到的人分为三类:(同属一个小群体因而相互熟识的)自己人、(同部落的、与本群体存在通婚或联盟关系的)友邻、(其他所有)陌生人;友邻可以交往但须随时保持警惕,而陌生人则几乎等同于敌人,不可信任,而且无论如何对待他们都不算过分。
文字的出现推进了大型文化共同体的创建,因为书面语的惰性使它比口语更能抗拒文化固有的分异倾向,宗教经文和历史典籍可跨越数千年积累保存共同知识,无论罗马教会的教士们还是中国的士大夫阶层,对大共同体的认同都远强于不识字的平民;书面传统在提升文化声望上的作用远远超出军事实力,历史上,向来都是有文字社会同化无文字社会,从未有过相反的情况。
即便在极具流动性的现代都市社会,这些选择也不是任意或随机的,或仅仅出于一时一地的利益权衡,或听凭飘忽不定的个人机遇摆布;人类有着牢固的心理机制帮助我们对可能的交往对象进行分类和筛选,依据一些特定线索,它们迅速排除某些对象,而偏爱另一些,或者,在做出分类之后,决定以何种方式与之交往。
然后是国家,国家维持的内部和平为群体间交流融合创造了条件,其司法系统在大范围内推行的共同规范,官方宗教、官修历史、官办教育,以及官僚系统所提供的晋身之途,首先在精英阶层创造共同文化,继而向下渗透到全社会;国家权力的排他性也使得文化边界变得更为截然分明;这一进程在近代欧洲民族国家的崛起中达到高峰,此后又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和几大旧帝国的瓦解而将浪潮推向全球。
安家落户时,选择与谁为邻?出租土地或房屋时,接纳或拒绝哪些租客?为儿女安排婚姻时,哪些人家可以纳入考虑?做生意时,选择哪些合作伙伴?需要雇佣帮工时,在哪个范围内寻找?闲暇时,在哪些圈子里呼朋唤友,饮酒作乐?面临威胁或发生争执时,从哪里寻找盟友?介入一场对立冲突时,选择站在谁一边?
文化共同体为个人创造了一个可以自如穿梭往来于其中的舒适空间,尽管其中仍有危险、隔膜和不确定性,但它们至少是可理解、可预期,因而值得去探索、尝试和克服的,而不再像我们进入“蛮荒之境”遭遇“非我族类”时那样产生本能的、反射式的恐惧,然后(假如对方足够弱小)像见到蟑螂时那样连连跺脚急欲踩死而后快,或者(假如对方足够强大)像见到虎豹时那样抱头鼠窜。
大型社会不是众多小社会的简单拼合,它得以出现,必定存在大量跨越传统边界(家族的、婚姻的、语言的……)的关系将个体和小群体编织在一起,也必定建立了某些组织结构以实现小社会所无法实现的功能,所以当个人或因成长或因迁移而进入一个大社会时,面临的问题之一是:和谁建立必要的关系。
正是这样的安全感,让社会流动成为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