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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局:人肉宴席

后汉赵思绾喜欢活生生地把人剖开,取出肝来脍,吃完了肝,人还没死。他又爱以酒吞人胆,还说“常吃这个,可以壮胆。”当时长安没有粮食,赵将军就捉来妇女小孩做军粮,每次犒劳军队,就屠杀数百人吃,和杀猪杀羊一样。

《新唐书》说安史之乱中守睢阳城的十个月,守军吃掉了城中三万多人。唐代宗年间大旱,死了人也不出殡,就由家人分着吃掉,人骨丢得到处都是,延绵在两千里的三吴大地上。

宋高宗时期,受灾地区人肉叫作“两脚羊”,还不如猪狗肉贵。肥胖的人晒干做成腊肉;老而瘦的男子叫作“饶把火”,意思是不容易煮烂;女人叫作“不羡羊”,意思是比羊肉还嫩;小儿叫做“和骨烂”,意思是很容易熟烂。岳飞在《满江红》中慷慨激昂地写道:“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真希望这只是一代名将的艺术发挥。

《礼记》里记载着“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拿人的器官作为飨神之礼。而最早吃人的记载是暴君商纣王,说他醢九侯、脯鄂侯,就是把人做成肉泥肉酱。第二名乃是有道明君周文王,明哲保身,吃掉了自己儿子肉做的饼。第三名是春秋霸主齐桓公,吃尽美味,说自己思吃人肉,善治美食的易牙竟然将自己的儿子杀了给齐桓公吃。战国魏将乐羊攻打中山国,中山国君杀其子,做成肉羹送过来,乐羊不动声色吃完肉羹,继续攻打中山国。魏王叹息说:“乐羊因为我的缘故,才落得吃自己儿子的地步。”大臣劝谏道:“连自己的儿子都能吃,他的野心不可小觑。”前秦苻坚攻打羌族姚苌,把羌人尸体当做“熟食”,鼓动军队说:“你们早上打仗,晚上就能饱餐。”姚苌撑不下去,对着援兵诉苦:你要是来晚一点,我们就被苻坚吃光了。

元末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记载当时军队吃人的惨状更是触目惊心:他们最喜欢吃小孩,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者活生生煮熟,或者活生生做烧烤,或者绑住手脚用开水烫掉毛发,再用刷帚刷开皮肤。男的一般只吃双腿肉,女的一般只吃双乳肉。

同时代渤海的高瓒自恃豪强,但更羡慕深州诸葛昂的豪奢。双方争强赌胜,高瓒凶残地杀掉一对十多岁的双胞胎,设酒宴招待诸葛昂,把头颅、手脚分在各位宾客的盘子里,客人们都忍不住呕吐。第二天,诸葛昂回请,有美人劝酒时无故笑了一下,一会儿厨子端上来一个大银盘,打开盖一看,行酒的美人艳妆端坐在盘里,已经蒸熟了。诸葛昂抓起煮烂的腿肉就吃,接着又把美人的乳房吃掉。高瓒又羞又怕,连夜逃走。

明袁崇焕被杀后,为士民所食。清同治年间,安徽因为天灾,到处吃人,人肉贱到三十文一斤。

隋末朱粲纠集贼党自称楚帝,因为大饥荒,一万钱也买不到一斛米,朱粲就铸了一口大钟,把平民赶进去,煮熟了给队伍吃。他自己也有吃人嗜好,经常把民间幼儿抓来蒸食。打仗时,属下担心粮草不够,朱粲说:“世上最美味的,就是人肉,只要对方城里有人,我们就不愁没有吃的。”很多地方的活人被他掠食干净。后来朱粲投降李渊,唐将段确去慰劳,饮酒中,段确讥诮他说,听说你喜欢吃人,人肉是何滋味?朱粲回敬说:“如果是像你这样喝了酒的,吃起来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呵斥朱粲。朱粲便下令杀了段确,煮来吃掉。

……

主饮:朱粲;陪饮:诸葛昂;主宾:诸被食;地点:五千年神州

大凡战乱,粮食匮乏之际,“人相食”、“易子相食”时有发生,人的遭遇,常常还不如猪狗,“宁为太平犬,不为离乱人”真是沉痛之语。吃人魔王每一朝都有,吃人事件出自笃守忠信孝悌礼义廉耻,有着数千年文化与道德积淀的礼仪之邦,实在难以理解。鲁迅借《狂人日记》说翻开史书看到写着“吃人”二字,除了虚伪的仁义道德吃人,还有真实发生的人相食。这是自诩为文明古国之民的先生们不愿意面对的,这是我们舌尖上丑陋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