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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格斯陈年特酿

“然后呢?”本说。

威尔夫喝了一大口修格斯特酿。本也小心地喝了一口,但喝得不太愉快。

“他们有两个大鼓包。”高个子的威尔夫坚持道。

塞思大力摇头:“绝对是青蛙。不是骆驼。是青蛙。”

“青蛙吗?”本问。

“等等,”威尔夫说,“我觉得他们有点像……嗯,像某种骆驼。”

“不。无尾两栖类。鉴于你一般说的都是单峰驼,那种只有一个驼峰。是为了适应长时间在沙漠中旅行。他们就吃那个。”

“不是。哦,无尾两栖类。对,就是这个。意思是看起来像青蛙。”

“青蛙吗?”本问。

“浑蛋?”威尔夫说。

“驼峰,”威尔夫用凸出的黄眼睛盯着本,“你听我说。小朋友。在你进入荒无人烟的沙漠三四个星期后,一盘烤驼峰绝对无比美味。”

“凸月就是快要成为满月的月亮。还有他经常用来称呼我们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不是个好词,我一时想不起来……”

塞思似乎有些不屑一顾:“你从来没吃过驼峰。”

本再次摇头。

“我很可能吃过。”威尔夫说。

“不可名状就是怪诞,奇异。特别诡异古怪。就是这个意思。我在字典里查过了。还有凸月。你知道吗?”

“但是你没吃过,你从来都没去过沙漠。”

本摇头。他似乎陷入了在英国酒吧跟两个陌生人边喝啤酒边谈论文学的局面。莫非他在自己都没察觉的时候变成了另一个人?啤酒似乎也没那么难喝了,他喝光了一杯,樱桃汽水的怪味消失了。

“嗯,这么说吧,假如我是个朝圣者,要去往奈亚拉托提普的坟墓……”

矮个子点点头:“对。H.P.洛夫克拉夫特。我根本不知道他有什么厉害的。他根本不会写。”他喝了口啤酒,然后用灵活的长舌头舔掉嘴上的泡沫,“你一翻开书,看看他用的都是些什么词。不可名状。不可名状是什么意思?”

“你是指那位夜里从东方而来的古代黑色君王,为人所不知的国王吗?”

“是吗?”本回答。

“当然是他。”

“我跟你说吧,”矮个子说,“我非常赞同你的意见。”

“我确定一下。”

“你们好。”本说。

“你这问题真是蠢。”

“幸会。”威尔夫说。

“你有可能是在说其他哪个同名的人。”

矮个子笑了笑,本觉得他看起来像极了青蛙。他说:“我叫塞思,这位是我的朋友威尔夫。”

“这个名字可没那么常见吧?奈亚拉托提普。怎么会有同名的呢?‘你好,我的名字叫奈亚拉托提普。你也叫奈亚拉托提普啊,好巧啊。’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吧。总之,我穿过荒无人烟的废墟,心里想着,为了一盘烤驼峰我愿意去杀人……”

“本。本·莱斯特。你们是……”

“但是你没去过,对不对?你根本就没离开过印斯茅斯的港口。”

“也是。嗯,倒也不是值得骄傲的事情。这位——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嗯……确实。”

“哦,那也没关系。我也看过赞恩·格雷。”高个子说。

“那不就得了。”塞思带着胜利的神情看着本,然后俯身在本的耳边说,“他每次喝几杯酒就会变成这样。”

矮个子用胳膊肘戳了戳自己的同伴:“听见没,威尔夫?他没听说过。”

“我听见了。”威尔夫说。

本耸耸肩:“我没听说过,我基本上只看西部小说,还有技工手册。”

“很好,”塞思说,“说回H.P.洛夫克拉夫特。他写的都是些什么狗屁句子。哼。‘凸月低垂,照着达利奇市里那些不可名状的鳞皮无尾两栖类居民。’这是什么意思,嗯?这是什么意思?我跟你说这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就是,月亮快变圆了,住在达利奇市里的人全是奇怪的青蛙。就是这个意思。”

“跟摇滚乐队没关系。我说的是那个作家。”

“那另外那个词呢?”威尔夫说。

本喝了口啤酒。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他曾在父亲的车库里那些老旧的黑胶唱片中见过。“他们不是个摇滚乐队吗?”

“什么?”

“我跟你说了不能提他的名字,”另一个人说,随后他啜了口深色啤酒,“H.P.洛夫克拉夫特,H.P.洛夫克拉夫特,该死的浑蛋H.P.洛夫克拉夫特,”他吸了口气,“他懂什么?他懂些什么玩意儿?”

“鳞皮。这是什么意思?”

矮个子扭头看了看身后,用说悄悄话的架势大声地说:“H.P.洛夫克拉夫特!”

塞思耸耸肩。“不知道,”他坦然承认,“但是他用过好多次这个词。”

“什么?”

大家沉默了一下。

“有啊,”矮个子说,“那个人写过好多次。那个不能提及姓名的人。”

“我是个学生,”本说,“学的是冶金专业。”

“美国也有个印斯茅斯吗?[2]”本问。

他正在努力喝完第一杯修格斯陈年特酿。这时候他才惊讶地发现,这是自己第一次喝酒。“你们两位是做什么的?”

“美国那个地方也是以印斯茅斯命名的,你知道吧。”矮个子那个说。

“我们是侍从。”威尔夫说。

“你来印斯茅斯做什么啊?”高个子的人问道,“我猜想你可能是我们的美国同胞,来欣赏著名的英国乡村美景。”

“伟大克苏鲁的侍从。”塞思骄傲地说。

他付了钱,回到新朋友身边。

“是吗?”本说,“那你们主要做些什么?”

本走到酒保面前,打算要两杯修格斯陈年特酿,再给自己要杯水,然而她已经倒好了三杯深色的啤酒。好吧,他心想,来都来了还能怎样呢,肯定不可能比樱桃汽水更难喝了。于是他喝了一口。那个味道吧,他觉得广告里可能会说是口味醇厚,但要说是谁的口味的话,搞不好是针对山羊的口味。

“我请客,”威尔夫说,“等一下。”

“我也要,”他的同伴说,“为了修格斯特酿我可以去杀人。嗯,这句话当广告语肯定不错。‘为了修格斯特酿去杀人’。我要给他们写信说说。他们肯定喜欢这个建议。”

说完他朝酒保走去,又端了三杯酒回来。“嗯,主要包括,”他说,“其实目前需要我们做的恶事不多。现在不是忙季,侍从确实没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当然,主要是因为他还在沉睡。嗯,其实也不是真的睡觉。要是说得精确一些的话,更像是死亡。”

比较高的那一个原本有些悲伤的样子,现在开朗起来:“啊,你可真是健谈啊。请给我来一品脱修格斯陈年特酿。”

“‘在沉没的莱拉耶大殿内,死亡的克苏鲁正在沉睡,’”塞思插嘴道,“诗人是这么说的。‘即使死亡也并非永恒——’”

为了表示礼貌,本就问:“你们二位在喝什么呢?”

“‘在那荒诞之万古——’”威尔夫也齐声朗诵。

“你这么说真有意思,”比较矮的那位先生说,“真是有意思。我有个朋友在化工厂工作,他从来不喝樱桃汽水。”然后他很戏剧性地停下来,喝了一口他自己那份棕色的饮料。本等着他继续说,但是对话似乎就到此为止了。

“荒诞的意思是特别古怪——”

“据说是樱桃汽水,”本回答道,“但尝起来就跟化工厂废水似的。”

“没错。这里的万古不是指你们所谓的普通的万古。”

坐在角落里那两位穿灰色雨衣的绅士结束了多米诺游戏,端起饮料坐到本的旁边,其中一个好奇地问:“你在喝什么?”

“‘在那荒诞之万古,死亡本身也将死亡。’”

所谓乡村菜原来是一块味道刺激的方形奶酪、一片生菜叶子、一个很小的土豆,上头还有个手指头印子,一堆湿乎乎的棕色东西,尝起来像是酸果酱,一个很小很硬且过期的面包卷,本非常难过也非常失望。他早就有这个想法了——英国人准是把吃东西当作惩罚。他嚼着奶酪和生菜叶子,内心痛骂所有吃“乡村菜”喝“樱桃汽水”的英国农夫。

本又喝完了一杯口味醇厚的修格斯陈年特酿,他自己也有些惊讶。不知为何那种针对山羊而言的醇厚口味似乎也没那么难喝。他高兴地发现自己不饿了,脚上的水疱也不疼了,这两位同伴还挺有意思的,他们很有文化,只是名字有点难以区分。他很少喝酒,所以不知道修格斯陈年特酿喝到第二杯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来了,乡村菜。”酒保说着把一盘东西放在他面前。

“所以现在,”说话的是塞思,也可能是是威尔夫,“工作比较轻松,主要就是等待。”

本在一个有点黏糊的小木桌旁坐下,喝着亮红色碳酸饮料,这饮料的外观和口味都很像化学制剂,他暗自猜想所谓“乡村菜”说不定是用排骨做的,同时满怀希望地想象着,这是道淳朴的菜肴,充满田园风情,就好像农夫赶着牛在夕阳中穿过刚犁过的田野,内心非常确定地知道,自己能吃完烤全牛,甚至都不用给别人分一点。

“还有祈祷。”说话的不是塞思就是威尔夫。

“一共五英镑二十便士。菜做好了我就给你端上来。”

“还有祈祷。不过很快,就会发生变化了。”

“那也行。”

“是吗?”本说,“怎么变化?”

酒保的表情更加茫然了。她说:“我记得好像还有两瓶樱桃汽水。”

高个子似乎在说出什么巨大秘密一样:“嗯,我们的老板,伟大的克苏鲁(现在暂时死亡),但他随时都可能突然醒来,从他居住的海床上起身。”

“嗯,那有什么?雪碧?七喜?佳得乐?”

“到那时候,”矮个子说,“他会打个哈欠,穿好衣服——”

“没有百事。”

“多半还会上个厕所,真的,没什么好奇怪的。”

“那就百事。”

“也许再看看报纸。”

“我们这里没有可乐。”

“这一切都做完后,他会离开深海,吞下整个世界。”

“可乐。”

本觉得这件事好玩极了。“就像吃一份乡村菜一样。”他说。

“饮料呢?”

“没错。没错。说得好,年轻的美国先生。伟大的克苏鲁会把整个世界像一份乡村菜午餐一样吞掉,只留下一块布兰斯顿泡菜掉在盘子边上。”

“好。那就来一份那个。”

“就是那种棕色的东西?”本问道。他们说是的,然后他又去吧台买了三大杯修格斯陈年特酿。

她点头。

他也不记得他们说了多久。他记得自己喝完了酒,跟着新朋友在乡村参观,他们把各个地方都介绍了一番。“我们在这里租录像带,旁边那个大建筑是不可言说之神的无名神庙,星期六早晨,地窖里会举行慈善义卖……”

本也不知道乡村菜是什么意思,他只是第一百次地希望《沿英国海岸徒步旅行》一书附英美词汇互译表。“是食物的意思吗?”他问。

本跟他们说了自己对导游书籍的看法,并激动地表示印斯茅斯真的风景优美、环境宜人。他说他们两位是他真挚的朋友,印斯茅斯确实令人愉快。

那个女酒保挠了挠自己鼻子侧面,然后很不情愿地说,也许能做点乡村菜。

月亮快要变圆了,在苍白的月光照耀下,他的两位新朋友看起来确实像极了青蛙——或者骆驼。

本走过去问:“你们这里卖食物吗?”

他们三个走到生锈的码头尽头,塞思,或者是威尔夫将海湾底部沉没的莱拉耶废墟指给本看,本突然觉得非常难受,他觉得自己肯定是突然莫名地开始晕海了,于是他趴在金属栏杆上朝着黑色的大海呕吐不已……

那个沙龙酒吧基本上没人。闻起来有股上周洒出来的啤酒和前天的烟灰混合的味道。吧台后面站着个棕黄色头发的胖女人。酒吧一角坐着两位戴灰色长围巾的先生。他们一边玩多米诺一边端着有凹槽花纹的玻璃啤酒杯,小口喝着某种像是啤酒的深棕色饮料,饮料表面浮着一层泡沫。

然后事情变得稍微有一点奇怪。

印斯茅斯的酒吧叫作“死灵之书”,酒店招牌上写着店主名叫A.阿尔-哈扎德[1],有葡萄酒和各种酒精饮料的执照。本想知道这店里卖不卖印度菜,他刚到布特尔的时候吃过一次印度菜,觉得很好吃。他停下来看着“公共酒吧”和“沙龙酒吧”的指示牌,也不知道英国所谓的公共酒吧是不是像公立学校一样的“公共”,最终他还是去了沙龙酒吧,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还挺西部的。

本·莱斯特在冰冷的山脚下醒来,他头痛欲裂,嘴里一股怪味。他的脑袋枕在自己的背包上,周围全部是遍布岩石的荒野,没有路,没有任何乡村的影子,更谈不上风景优美、环境宜人、令人愉快、如在画中。

本是在得克萨斯州北部一个干燥的小镇上出生长大的:那里唯一的水塘是后院的游泳池,唯一的出行方式是乘坐带空调的皮卡。因此在说英语的国家沿海岸线徒步旅行这个主意对他来说很有吸引力。本的家乡不光气候干燥,它还有着另一重意义上的干燥:早在美国全境实施禁酒令前三十年,它就已经禁酒了。所以本对酒吧的认知就是:那是个罪恶的地方,跟酒馆是一样的性质,只是叫法不同。《沿英国海岸徒步旅行》的作者却说酒吧是体验本地特色、收集当地信息的好地方,每个人都应该“去喝一轮”,有些酒吧也卖食物。

他一瘸一拐跌跌撞撞地走了大概一英里,总算走到附近的公路上,然后又顺着公路走到了加油站。

朝海的这边没有咖啡店。唯一一家炸鱼薯条店也是关门的。本等着这店开门,等了一下午,灰色的日光都变得昏暗了。最后,一个青蛙脸的矮个子女人沿路走来,她打开商店的门。本问她这家店什么时候营业,她疑惑地看着本说:“亲爱的,今天星期一,我们星期一从来不开门。”然后她走进炸鱼薯条店顺手锁上门,本一个人又饿又冷地待在店外头。

加油站的人跟他说本地根本没有名叫印斯茅斯的村镇。任何村镇都没有名为“死灵之书”的酒吧。他描述了威尔夫和塞思这两个人,还有他们二位的朋友怪人伊恩,伊恩似乎就睡在附近什么地方,不过也可能是死了,躺在海底。加油站的人回答,他们没有见到吸毒的美国嬉皮士在这附近闲逛,如果有的话最好带他喝点热茶,吃点吞拿鱼黄瓜三明治。如果他真的快不行了,那下午有个叫厄尼的年轻人来上班,他可以带点自家种的大麻过来,本可以吃过午饭后来取。

朝着海的一面有三家提供早餐住宿的酒店挨在一起,分别叫:海景、美好假期和舒布·尼古拉斯,每家店的前厅玻璃上都挂着没通电的霓虹灯牌子,写着“有空房”字样,但大门口都钉着“歇业中”的通知。

本掏出《沿英国海岸徒步旅行》一书,想翻到关于印斯茅斯的介绍,证明自己没有胡说,但是他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那一页了——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那么一页。因为书中间有一页被撕掉了。

就这样到了第五天,本·莱斯特来到了布特尔北边的一个地方,一个叫印斯茅斯的村子,按旅游手册里的描述这地方既不迷人也不风景优美也不令人愉快。书上没写村里那个生锈的码头,也没写卵石海滩上那一堆堆破烂的捕龙虾罐子。

然后本打电话叫来出租车,坐车去了布特尔火车站,乘上火车去了曼彻斯特,然后从曼彻斯特乘飞机去了芝加哥,然后换乘飞机去了达拉斯,然后再换乘一架飞机往北,接着租了一辆车回到了自己家。

一天晚上,他铺开自己的睡袋,坐在公交车站的棚子下面,开始翻译旅行手册里描述性的词汇:迷人,他觉得这个意思是难以描述,风景优美意思是虽然有点丑但是不下雨的时候也还行,令人愉快指的是我们从未去过所以不知道别人愉不愉快。此外他还得出一个结论,村子的名字越离奇,那地方就越无聊。

身在远离海洋六百英里之外让他觉得非常安心,后来他又搬去了内布拉斯加,这地方离海更远。他看到过那些东西,或者说是他觉得自己看见了,那天夜里,在老旧的码头下面看见的东西,他永远忘不了。在那灰色的雨衣下面潜藏着人类不应该知道的东西。鳞皮。他不需要去查字典。他自己就知道。他们是长满了鳞片的。

在这地狱般的五天时间里,本经过了一座又一座村庄,在自助餐厅和咖啡馆一边喝甜味的茶和速溶咖啡,一边看着外头灰蒙蒙的岩石和铅灰色的海,他穿着两件厚厚的毛衣还冷得发抖,到处都下雨,根本没看到传说中的美景。

本回家几周后,将自己批注过的《沿英国海岸徒步旅行》一书寄给了作者和出版商,还对新版本的旅游指南提出了不少意见,写了满满一页纸。同时他也请求作者将被撕掉那一页的内容寄给他,好让他安心。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过了数月、数年、数十年,作者根本没有回复过。本其实暗暗松了口气。

他在空白处写了不少批注。比如:任何时候在公路边咖啡店点煎蛋都不需要说两次,还有炸鱼薯条是什么东西?以及不,根本不是。最后一条批注写在一段话旁边。这段话说的是:英国海岸线上风景优美的村庄最欢迎的就是从美国跑来徒步旅行的年轻人。

[1]洛夫克拉夫特小说中虚构的书《死灵之书》的作者是个名叫阿尔-哈扎德的阿拉伯人。

他参考该作者的指引走了五天,现在已经完全放弃了,他现在脚上全是水疱,背也疼。每个英国海岸的观光景点都有不少提供早饭和住宿的酒店,这些酒店在淡季非常欢迎各路游客。这是书中的建议之一。本把这句话划掉,在空白处写道:每个英国海岸的观光景点都有不少提供早饭和住宿的酒店,酒店老板在九月底就去西班牙或者普罗旺斯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度假了,店也彻底关门了。

[2]马萨诸塞州的印斯茅斯镇,小说《印斯茅斯上空的阴影》发生的地方。

本杰明·莱斯特得出一个毋庸置疑的结论——写《沿英国海岸徒步旅行》一书的那个女人绝对从来都没有徒步旅行过。这本书现在正在他的背包里,他怀疑就算英国的海岸线跳着舞从她卧室里排队经过,边跳边吹着卡祖笛同时还开开心心地大声唱“我就是英国海岸线啦”,那个作者也认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