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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度软件库和知识产权

很多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都有一个非常类似的特点:创造的过程往往艰难、漫长,耗费巨大且有很多不确定性,而一旦产品成功,复制这些产品的成本极低。从软件、文学作品、音乐和电影到药品、配方和工业流程都是如此。互联网的出现,则是将大范围地复制和传播很多产品的成本降低到接近于零。但是请记住,从印刷机,到复印机,到软盘,到光盘,再到互联网,这些技术虽然改变了知识产权的物理载体和物理传播方式,但是它们都没有改变知识产权的归属。写软件的、写书的、写音乐的、拍电影的,这些人卖的不是光盘、纸张、油墨或者胶片,他们卖的是这些东西里还包含着的知识产权,属于他们的知识产权,他们劳动创造出来的知识产权。不可以因为换了一种传播方式或者载体,就改变这种基本的产权归属关系。如果因为网上银行取代了纸质存折,导致所有人都可以随意动用你的银行存款,你会乐意吗?

如此试了几次,王二的钱也赔够了,终于有一天他翻然醒悟,觉得还是继续给欧美当民工挣钱靠谱。有个朋友对王二说过一句箴言:“改变可以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并有区分两者的智慧。”王二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大智慧:只要千度软件库这样的东西存在,当民工的命是不能改变的,既然不能改变,那就接受吧。

但恰恰是因为知识产权创造成本高,复制成本低,且通常不具有排他性的特点,使得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传播是存在张力的。如果你有一个房子,别人也想要这个房子,那只能有一个人住在这个房子里。偷一个软件的知识产权没有这种问题,复制一下两个人都能用。如果你想造一个山寨的iPad,你的成本不会很低,复制出来产品的质量也未必可比。搞一个山寨软件要简单多了,复制一下就行,几乎没有成本且跟原版的一样好用。所以,如果没有人保护知识产权,靠所谓的自由市场、充分竞争和互联网精神,那样的结果几乎一定是对知识产权的随意践踏。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国家都有很强的专利法和知识产权法,并花很大力气执法的原因。这不光是一两个公司是否有道德的问题,更是一个国家政府是否失职的问题。比如说,美国政府就根据法院的命令于2010年11月底关闭了82个网站,这里面的一些网站只不过是提供了“平台”供网民自由“分享”音乐和软件,和千度软件库干的事情一模一样。

王二并没有因此而气馁。他觉得,只要软件成功,还是有一些公司客户愿意出钱买正版的。既然不能阻止普通用户“免费”使用软件,那就把正版的软件价格调得高一点,这样网上损失的利润可以从公司客户那里补回来。于是,当王二的公司推出下一款软件的时候,他特意选择了把正版软件的价格定得很高,期望通过此举可以回收成本并赢利。这样做的结果是:首先王二的公司激怒了网民。很多人骂王二的公司追求暴利,一张光盘的成本不过几元钱,一套软件竟然要卖上千元,完全是抢钱。于是,这些网民有了更强的理由去千度软件库享受他们的“免费”软件。另一个结果是,正版软件的高价减少了软件的销售,王二并没有如愿收回他的成本。

有人也许会说,作为一个消费者,免费就是好的,我是千度软件库的受益者,为什么我要支持打击千度软件库?是的,作为一个消费者,确实免费就是好的。只是,这意味着很多原本你应该能够看到的国产书籍永远都不会被写出来,你应该能够使用的国产软件永远都不会存在,你应该能够看到的国产电影永远都没人投资拍摄,你应该能够听到的国产音乐永远都不会被创造。这意味着,当你在抱怨为什么钱都给外国人挣了,而我们只能给外国人打工时,你本人其实就是背后的一部分原因,因为你的行为就根本没有给那些本土创新的企业太多机会;这更意味着,当你在抱怨找不到高薪的好工作的时候,你本人就是让高薪工作少的一个因素,因为只有给知识产权高回报,人力资本才值钱,你受的教育才会值钱。微观地看,你是在免费享受别人的劳动,宏观地看就是所有人在免费享受一部分人的创造性劳动。如果你自己在贱买知识,又凭什么来抱怨别人贱买你的劳动呢?王二公司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失败,而是一个国家的失败,是政府的失职。

这款软件的流行是预料之中的,绝大多数电脑的桌面上很快都多出了一个“王二”的小图标。可问题是,王二公司的销售收入和软件的流行完全不成比例。因为,除去少数的机关和企业,绝大多数人都是从网上一个叫“千度软件库”的地方“免费”下载软件。王二推出了一个成功的软件,但是却作了一个错误的商业决定,他为一款流行的软件赔了很多钱。

有人也许会说,正版的东西太贵了,不可能消费得起。我曾写过一篇《盗版软件禁绝之后》的文章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见本章附文)。基本的结论是,如果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大家都使用正版,那正版的价格很有可能会大幅度下降。王二把软件价格定高是出于无奈,因为定低了大部分人还是不会愿意出钱买,最后干脆去宰那些愿意出钱的人。如果大家都使用正版,软件公司就不会选择那种自杀性的高价,因为这样既卖不动又会把市场拱手让人。

王二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软件我能编,我为什么就不能像欧美公司那样挣大钱?中国市场这么大,肯定有机会的。于是,王二一直等着机会向市场推出自己的软件。在砸进去数百万的前期成本和大量的人力之后,王二的公司终于推出一款国内需求很大,但市场上又一直没有的软件。

有人也许会说,互联网上很多东西都是免费的,而且并不存在侵权的问题,很多软件源代码都是开放的,难道免费和共享不就是互联网发展的方向吗?是的,这正是互联网的神奇之处。但是,请注意,免费是知识产权所有者自愿地选择免费,而不是“被免费”。你上网看很多文章可能是一分钱不花的,那是网站选择了免费提供这些内容,因为这些网站有别的收入流。换句话说,有别人在出钱支持这些免费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那就是免费提供产品,但通过别的方式来实现回报。但所有的这些都必须基于清楚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与之对应的回报分配,免费并不意味着没有知识产权。

王二有个软件公司。公司刚开始是做外包的,也就是美国人或者德国人下个单子,王二找百十个年轻的程序员,马不停蹄地忙上几个月,写上几百万行代码,还要调试很长时间,最后交货收钱。这样挣钱挣得干脆干净,但唯一的问题就是利润太薄。经验少一点的程序员还未必能挣到民工的钱,也基本上是被当民工使。王二也没办法,他虽是老板,也还是替人打工。这个行当拼的就是价钱和速度,你不做有的是人做,成本稍微上去一点就立刻没有竞争力。当然,那些欧美的客户把软件拿去,不管是用在手机、电脑还是别的地方上,都是能挣大钱的。

我曾忍不住好奇地去百度文库搜过自己的第一本书《一沙一世界:郭凯经济学札记》,发现自己的书赫然在那里,还是一个不完整的粗制滥造版。不告而取还这么没有专业精神,难怪那么多作家如此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