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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再度分离

我也对我的事业做了妥善的安排,以便在我被迫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我一手创立的小公司能够继续经营下去。我得到了同事们的理解。在我前往美国之前的两周内,我还参加了一家CAC40指数上市公司的会议,有100多位管理人员出席。在经济领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理解阿尔斯通事件背后的隐忧。在政治领域也是如此。几个月前,法国国民议会成立了一个由议员卡利娜·伯格(社会党)和皮埃尔·勒鲁什(共和党)牵头的新的工作小组,致力于研究美国法律的域外管辖权。议员们前往美国,会见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并对美国法律域外管辖权的范围之广感到万分震惊。“一家公司只要有一根脚指头踏入美国境内,就会处于美国司法的管辖之下。”卡利娜·伯格愤怒地说。更令人担忧的是,美国当局在法国议员面前直言不讳地承认,他们会毫不手软地使用美国国家安全局能够动用的所有手段进行调查。在美国,国家安全局是一个负责进行所有窃听和电子监控活动的机构。最后,议员们除了列出根据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被定罪的企业,还整理了因违犯禁运和反洗钱法而被处以重罚的公司名单:前15家公司中,有14家都是欧洲公司![1]只有1家是美国公司——摩根大通。这两周内,我还分别会见了两位前部长。他们异口同声地表示担心我的人身安全,甚至建议我不要回美国。他们害怕我在监狱里遭遇什么不测。我觉得他们说得有些夸张,这又不是詹姆斯·邦德的电影,至少我希望不是。然而,这样的警告出自前任政府官员之口,着实令人忧心忡忡。无论如何,他们向我承诺,他们会协调法国外交部尽快安排我的引渡事宜。其中一个会向马克龙的外事顾问——菲利普·埃蒂安——递一张便条,详细描述我目前的状况。

2015年,我曾向他们详尽讲述了我的遭遇。他俩都很聪明,懂的东西比我想象得多。两个小女儿睡下之后,我们决定和两个年长的孩子一起观看讲述阿尔斯通出售交易的纪录片《幻影战争》,它在法国国民议会电视台播出。这部影片没有在观众数量更多的电视台播放,实在是一件憾事。制作团队进行了了不起的调查工作,深入分析了美国司法部对阿尔斯通被收购交易一案的影响。他们抨击了柏珂龙和许多法国政客。根据他们的说法,前总统开办的律师事务所曾为通用电气工作,最重要的是,他们清晰地展示出我作为“经济人质”的命运。对于皮埃尔、蕾娅、克拉拉、朱丽叶特,以及所有看过这部纪录片的朋友来说——即使他们早已知道我的故事——这部纪录片都产生了揭露真相的效果。

距离我动身去美国的日子越来越近。除了家人,我还和过去几年始终支持我的朋友们一一道别。我的朋友安托万和莱拉来探访过我几次,迪迪尔和他的妻子亚历山德拉每次都为我打气,精通多国语言的出庭翻译德尼兹在所有的司法程序中坚持不懈地帮助我,莱斯莉、亚历山大、皮埃尔、埃里克、克劳德、克莱尔等都给予我莫大的帮助。登机前,我还发生了一点儿小波折。我的特别签证和说明函似乎不足以令我顺利过关,其他人都上了飞机,安检员还扣留着我,不让我离开。他收到指令,要求他拨打美国的一个特殊号码。凌晨5点,他尝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的上级领导花了近1个小时才解决了这个问题。我抵达肯尼迪机场时已经是晚上11点,而第二天我必须去见哈特福德法院的一位缓刑监督官,他会告诉我要去哪个监狱服刑。2017年10月23日,我得到了他的答复:我会被关押在莫斯汉农山谷改造中心。

我该怎么向加布里埃拉和拉斐拉解释呢?我和克拉拉为了这事争吵不休。最后,我们达成了共识:克拉拉和我会告诉她们,我必须回到美国,在一个“营地”里待大约6个月,她们没有办法来看望我。但我们不会提到“监狱”这个词。我们决定把实情告诉年龄大一点儿的皮埃尔和蕾娅,以便他们能安慰两个妹妹,缓和气氛。这是我面临过的最糟糕的考验之一。我笨拙地讲述着这个谎言,语言支离破碎,嗓音颤抖着,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和眼泪。这项任务太艰难了。加布里埃拉号啕大哭,拉斐拉则偏内向一些,她隐藏起自己的情绪,一言不发。加布里埃拉问了一连串问题:“你会在那里过圣诞节吗?明年1月我们过生日的时候你会回来吗?以后谁送我们上学呢?什么是营地?是一个夏令营吗?有各种活动吗?我们可以网络聊天吗?为什么我们不能去看你?你在那里有朋友吗?你现在的工作是什么?为什么你以后不能回美国?我喜欢美国人。等我去好莱坞做演员,你会来看我吧?你会来吗?”不过,对于年纪更大的19岁的哥哥皮埃尔和姐姐蕾娅而言,情况完全不同。

我立刻开始在网上搜索。结果令人不安:莫斯汉农山谷改造中心位于宾夕法尼亚州中部海拔1 000多米的沙漠高原上,被巨型铁丝网层层包围。但幸运的是,我在怀亚特看守所的一个狱友——“运输机”非常了解那个地方。他在那里度过了最后两年刑期。他会把我要去那里的消息告诉他的老伙计们,这样,我就相当于被“特殊关照”,不必担心自己的安全。在监狱里,“名声”是最重要的,远比在外面重要。

如果我能在法国服刑,那我肯定会申请假释。根据我的律师马库斯·阿斯肖夫和保罗-阿尔伯特·伊文斯的说法,我完全有可能很快就被放出去,即使必须戴上电子手铐。如此一来,我就不必和家人分开。

2017年10月26日上午,我从斯泰特科利奇叫了一辆出租车。就在前一天,我刚刚乘飞机抵达哈特福德。当我们穿过广阔的森林时,司机迷了路,虽然车上有全球定位系统导航,但是他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改造中心。最后,我们终于到了莫斯汉农山谷改造中心的停车场。司机和气地问应该几点钟来接我。我记下了他的电话号码,然后对他说:“等出狱之后,我才能给你打电话……”

事态发展迅速。美国司法部准许我返回法国,但我必须在10月12日(入狱前两周)返回美国,所以我只有几天时间安排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的事情,这个时间可能比较长,也可能比预期短。在飞往巴黎前,我与法国驻美国纽约副领事杰罗姆·亨利见了一面。当年,他在波士顿任职时,曾经来怀亚特看守所探望我。再次见到我,他很惊讶,他以为我的案子在很久以前就结束了。他坦诚相告:“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案件能在认罪协议签署后拖4年才判决。这真是不可思议。”值得一提的是,他建议我尽快起草一份管辖权移送申请,争取在法国而不是美国执行我的刑期。他甚至让我在他的办公室填写必要的文件,并立即递交给法国领事馆。“法国方面马上就会同意你的申请,”他说,“另外还需要经过美国司法部的批准,对此,我担心可能会多花一点时间。”但是他很有信心。我满足引渡所需的条件:我的案件判决具有终局效力(由于签署认罪协议,我放弃了上诉权),而且我和美国没有什么联系。他安慰我说:“原则上,美国人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你的管辖权移送申请。”我希望他是对的。

[1] 参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