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到这里,就再也没有一丝线索了,还没开始,就已经进入结束阶段,吴佑行瞬间就又有了那种想喝酒的感觉。
据火葬场的工作人员所说,周宏被送来的时候已经血肉模糊了,是被他们用铲子扔进焚化炉里的,完事儿之后家人就把骨灰领走了。
“三叔,还得从这个三叔身上下手!”他给自己打气。
虽然心中有疑问,但他也没有多想,随即又试图联系周宏的家人,结果一个电话都没有打通。倒是火葬场那遍查到了一点线索。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毕竟只知道一个外号而已。吴佑行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自己的线人打去了电话,结果很快就得到了答复,这个三叔不是别人,正是江城最大的金融公司,大信集团的老板胡保川,三叔是尊号,江湖上没人不知道,为此吴佑行还被线人奚落孤弱寡闻。
离开拘留所之后,他找到了监控中的那个位置,结果发现第上有大量的水渍,似乎是清洗过什么东西。
这个人吴佑行自然听说过,可以说是江城首屈一指的富豪,旗下的生意遍布各个行业,体量特别大,更厉害的是,似乎不管他干什么都赚钱。
监控中的画面并不清楚,只能看到一个人在用力的开关车门,随着车子的晃动,似乎是有什么液体流了下来。他问过拘留所的工作人员,但根本就没人回答。
这么一个大人物会跟几个搞诈骗的小蟊贼有关系吗?
没有办法,他只好查看其他区的监控,结果拘留所门前的一段监控引起了他的注意。
想到这里,就连吴佑行自己都觉得可笑,如果说出来的话,估计又会被谁奚落一番。
连基本的信息都不一致,这做巧谋杀周宏的人是多么的不可一世?是多么的不将法制放在眼里?又是多么的可憎!想到这里,吴佑行拳头捏紧了一下。
调查进行到这里,可以说是已经进入了死胡通,因为像胡保川那样的人别说调查了,就算是想见一面都难如登天。
吴佑行明明记得,昨天小汪还说是死于什么传染病,怎么突然见又变成心脏病了?
他已经隐隐意识到自己接触到一个天大的事件,一时半会儿绝对理不出什么头绪,只好暂且放下。
偏就那么巧,其他地方的监控都没问题,唯独关押周宏的那间出了问题,所有视频都变成了雪花。当问工作人员的时候,他们也是众口一致,都说犯人是心脏病突发,一下子就死了。
手机响起来。“老大,速度喂,在下西路的酒吧偶遇两个伪造支票案跑路的家伙,我这儿人手不够……能不能调几个兄弟来……”小汪征询道。
去局里报道完之后,他直接就去了看守周宏的拘留所。
一听是要抓贼,吴佑行立马精神奕奕,这可是好事儿,近几天尽是乌云密布的事儿,他就盼着雨过天晴呢,正好抓几个贼冲冲喜。
其实他心里也十分清楚,这只过是他在自己安慰自己罢了。在江城能够只手遮天的人可不在少数。
“小兔崽子给我盯紧了,我自己来!”
不过大醉之后,他看事情反而更清晰了,既然是案子,那就一定有线索,只要是线索指向的人就抓起来,管他有多大背景,多大势力。
吴佑行搭了个出租车付钱下车,已近黄昏时分,这条城市隐秘的街道旁,都是一个个小型的清吧,年轻的白领们三五成群,听着轻音乐,聊聊天或者玩桌游,好不惬意,是下班消遣的好去处。
吴佑行不知道怎么回到家里的,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已经九点了,而且脑袋窗也是隐隐作痛,这可能是他工作以来第一次迟到。
根据小汪的信息,他们在酒吧里假装客人监视着逃犯,吴佑行已到这家酒吧门前,他抬头看了看,“挚爱”大字下面是两个茶吧小字,他撇撇嘴,小汪这警察当久了连酒吧茶吧都分不清,是时候给他上上课了。
……
茶吧生意还不错,一半的桌台都有客人,他一进去小汪便看见了,吴佑行给他使了个眼色,于是坐到小汪身边。
听他说话的淡淡地口气,似乎只是在诉说一件家长里短的小事,周伟周宏死了就等于自己养的众多宠物里死了两只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心中喜欢的是有远见的人。
“就那边穿咖色夹克两个人。”小汪朝那边瞟了瞟。
“三叔高明!!”
“等会动手注意旁边的客人,动作别太大。”吴佑行低声说。
“眼睛要盯着铺子,盯着街,盯着城市,盯着社会,钱不就自然而然地生在其中了嘛!”
“得嘞,您亲自来我就放心了。”小汪作了一个剪刀手。
“这话怎么说?”
吴佑行假意去吧台瞅瞅,顺便路过那桌人,一个眼神就把两人的度量衡审出来了,那两人还在津津有味地谈论着什么稀罕的破事儿。
三叔叹叹气:“其实我也不想的,他不仅是我的手下,更是我的侄子,只可惜我这个侄子跟他老爸一样胆小怕事。是只会小打小闹,挣点酒钱,胆小怕事的孬种,没什么大志。还是那句话,这些人眼不高,手也低,眼睛只盯着钱,那叫一个鼠目寸光。”
“哥么,借个火呗。”吴佑行拢过去,朝其中一人示意。那人头也不抬就将火机递给他,吴佑行将火力调至最大,火焰朝那人头上一喷,那家伙的头顶瞬间就成为一个火把,双手捧头哇哇大叫,另一人准备起身被吴佑行一脚踢翻正好翻滚到小汪脚下,一人压住一个手铐伺候上去,整个战斗仅仅持续15秒结束,在场的客人甚至都还没到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年轻人连连点头称是。
“你们就这么走了?!”吴佑行拎起犯人准备出去,就看见门口有位身材丰满,风韵犹存的女人站在那里怒视道,此人正是老板娘陈晓琳。
“是吗?”三叔抿了一小口白酒,道:“周伟周宏这两只小鹰差点火候,不会抓鸡也就算了,还总会招惹麻烦。”
吴佑行掏出警官证亮了亮,“不好意思啊,执行公务。”
年轻人好像此时才会过来,嘿嘿道:“三叔您就不是最高明的养鹰人吗?从您手底下出来的都是猎鹰,小鸡一抓一个,更别说鸡了,豹子都能给你抓来。”
“公务怎么了,公务员就可以不和店主打个招呼就动手?”陈晓琳面无惧色丝毫不让。
“平日里让你多读书,你就是不听。”老人摆摆手,随即正色道:“告诉你,不管是鹰还是鸡,我都不放在眼里,因为说到底它们也都只是畜生而已,我最害怕的是养鹰人。他们训练猎鹰去捕猎,随他们争斗得头破血流,自己却从来不参与,不露面。”
“嘿……”吴佑行上下打量一番,他也算见过不少世面上的女人,没想到眼前这个女人看见警察抓犯人丝毫没有惧怕,顿时感觉不一般。警车停在外面警笛呜呜响个不停,他将抓到的家伙交给刚刚赶到的同事。
年轻人抓了抓头,听不太明白。
小汪凑过来阴阳怪气对着吴佑行嘀咕,“老大,咱好像遇上对手了。”
老人轻轻抿了一口,随即皱起了眉头,似乎是不太习惯这火辣的味道,缓了缓,好一会儿才一饮而尽,道:“你可别小瞧他。鹰有时飞得比鸡还要低,但鸡永远都到不了鹰的高度。”
“你先带他们回去,我处理一下。”吴佑行拍了拍外套上的灰尘。
一边说着,他从口袋中拿出手帕,把面前的玻璃口杯仔仔细细的擦了好几遍,这才倒满酒,恭敬地端到老人的面前。
“来吧,美女,喝什么,我请你。”吴佑行找了个桌位坐下。
随后就有混混打扮的年轻人坐在了他的位置上,脖子上的金项链又大又粗,他不屑的看了一眼吴佑行落魄的背影,“这个家伙就是最近在江城哪咤闹海的那个经侦队长吴佑行吗?我看也不过如此嘛!”
“有啥指教啊,吴警官。”陈晓琳也坐下。
吴佑行懒得理那些退休无聊人群,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之后便付了账,摇摇晃晃的离开了。
“不简单的老板娘啊,这么快就把我的名字记下了。”
老人刚一坐下来就开始打量吴佑行,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似乎对他的行为十分感兴趣。
“您也不看看我这儿是什么地方,这里的客人随便抓一个都是公司大老板,随便点一个就是带总的,经常喝酒酒量大的道理您懂的吧。”
说他是老人似乎并不正确。虽然他满头白发,但一点都没有老态龙钟的样子,甚至还有点神采奕奕,精神矍铄,只是额头上的几道浅浅的皱纹才显露他的年纪。
“也是,这店和别的不一样,茶吧,对吧,晚上喝茶,这就是不叫人安身嘛。”
此时他满脸胡茬,叼着烟,啤酒一瓶瓶的吹,路人看到他这幅模样,似乎也纷份避开,怕被他给“咬”到,唯独有一个老人坐在了他的对面,显得十分淡定。
“怎么说吧,吴警官,您这一闹,我还有生意嘛,客人都被吓着了,本寻着静一静的,今儿却是最热闹的了。”
挫败感就像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朝自己涌来,即便是吴佑行也承受不住,他只能用酒精暂时来麻醉自己。
三言两语,吴佑行就感觉她句句不饶人,这是一个有天使般面容的彪悍女强人。“嗯,好吧,我赔,怎么赔?”
还有那个不知道隐藏在哪里的幕后操纵者,更是让他感觉如芒在背。
“呵呵呵。”陈晓琳笑得十分妩媚,尽显女人的娇柔,“瞧你说的,我多认识一个朋友不好吗,要你赔的是钱,用出去就没了,但经常陪朋友,陪出来的却是长久的感情。”
过了一会,他已经坐在路边摊了,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闷酒,就像是一只在舔着自己伤口的孤狼。从警十年,他经手侦办的案子数都数不过来,几乎每天都在跟形形色色的罪犯打交道。有的罪犯阴险狡诈,有的罪犯凶残狠毒,没有人能逃过他的眼睛,但此时他却觉得敌人比自己还狡猾,如果他是狼,那离狼狈为奸还差个狈,敌人就像狐狸,明里不是对手,阴的防不胜防。
好一个有见地的女人,这类女人有远见,懂得欲擒故纵,赢得主动权,天使的面容还有巾帼的胆识,难得的风情万种世俗尤物,吴佑行发现自己暗暗被她的气质所吸引。
吴佑行觉得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行,我喜欢交朋友,你叫什么。”
因为他一旦发现邪恶就会奋不顾身的去主持正义,结果往往会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陈晓琳。晓得的晓,王林的琳。”
他讨厌这种被人掣肘的感觉,更不喜欢半途而废,有时太正义的人会让人感觉到害怕!
“名字不错,顺口,我挺喜欢的。”
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一双无形大手扼住了喉咙一样,既喊不出声音,又无法呼吸,只能任由他人摆布。
“看来周警官是个有性情的人,你刚才可答应了啊,经常来喝茶就是对我这儿最好的补偿。”说完陈晓琳笑笑,优雅地扭着丰臀走开,去忙别的客人去了。
吴佑行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不知什么地方,满脑子都在想刚才的事儿,有点想不明白,大风大浪也算见过不少了,但却从来没有向此刻一样无助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