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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血色朝霞 第20章

纪云龙:“不说清楚我不接这个活儿!”

铁昆:“这有什么区别吗?你干你的活儿好了,问这么多干什么?”

铁昆没办法,只好说了实话:“你也是明知故问,当然是他发的话!”

纪云龙:“到底是谁让我干这活儿的?最后决定权在谁手里?是你,是秦荣还是市长大人?”

纪云龙:“你说的是魏民吧。那好,让他跟我说话。你们在一起吗?”

铁昆没回答钱的事,而是反问:“什么条件?”

铁昆:“没有,现在能往一起凑吗?你等一等,我让他给你打电话!”

纪云龙想了想:“你们知道,他可不是轻而易举能除掉的,难度大,弄不好把我自己都搭进去,少十万您找别人,另外还有一个条件!”

魏民好一会儿也没回电话,因为此时他正在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讨论的还是云水公路由谁来施工的问题。这次会议是应刘新峰的要求召开的,他马上要去省里参加一个会议,如果能定下来向全省公开招标的话,他开会期间就向省里的有些建筑单位打招呼。然而会议召开了,意见还是难以统一。两人的意见谁也没改变,还都很坚定。两人相持不下。

“你……”铁昆想发火,又忍住了,改了口气问:“你想要多少?”

魏民心里直冒火,可又不能发作,眼睛看着刘新峰,心里暗骂:看来,这小子听到什么风声了,硬起来了。妈的,他要真当上一把手,自己在他手底下工作,不知得憋多少气呢,那可真让人受不了!是,自己和他曾是高中同学,他学历也比自己高,是研究生毕业,自己也是本科呀,还弄了个硕士呢。论资格呢?他根本没法和自己比,自己当副局长的时候,他刚参加工作,可就因为他在省直机关工作,衙门口大,后来又在市委工作一段时间,回到本市就当上了副书记,现在又要越级到自己前面去,这口气无论如何咽不下去。再说这云水公路,自己的算盘打得满好的,由铁昆承包,七个亿,最少也能闹个几千万,那样自己可就真是能进能退,立于不败之地了。进,还可以继续当官,当大官,退,当民,也有钱,到哪儿都是大爷。实在不行出国也过好日子。可现在这刘新峰就是在这儿挡着道,跟自己过不去,真是岂有此理!

妈的,想让我白玩?!纪云龙压着火说:“因为我现在不想杀他了!”

魏民十分生气。

铁昆:“哎,你不是早要干掉他吗?挡都挡不住你,这回让你动手了,还要什么钱?”

就在这时,他感到了腰里传呼机的震动,加上会议室里气氛的尴尬,就借故走出会议室,走进卫生间,看了看号码和落款,急忙又走回办公室,锁上门,进了里间,拿出了一只手机放到耳边。

他的感觉和心情都很复杂,既有生死一决前的兴奋和激动,也有种心里没底的感觉。他尽力拿出无所谓的腔调:“多少钱?”

这部手机是他以别人的名义刚换的。

他知道原因,现在对付的对象特殊,他是李斌良。

纪云龙的手机响了,传来的果然是魏民的声音。这小子,已经有三年多不跟自己直接联系了,有事通过铁昆。真是多余。

纪云龙一下就知道了什么事。不知为什么,听了这话心咚的一跳。这可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以前,他每次替别人杀人,接下生意时,总是产生一种快感,一种自豪感,一种自我价值实现的感觉,可现在……

魏民的声音很平静:“云龙,难道非得和我直接通话吗?你知道,这不安全,万一出了事,咱们都不好!”

纪云龙还是咬定没有见到那本日记。铁昆不再说这件事,转了话题:“云龙,这回时候到了,你可以办你想办的事了!”

纪云龙:“对我没啥不好的,不好的是你。我要跟你说的只有一句话:今后你有啥活儿,直接找我,不许通过别人。你还跟我装什么?谁不知道谁呀?”

电话里静了片刻,铁昆又说:“云龙,你可不能哄弄大哥,魏市长对这事非常上心,再三问我,你留着那东西也没用,要到手了就交给他!”

魏民有点尴尬的声音:“这……你不要多心,我这是以防万一……对了,云龙,你到底找到那本日记没有?”

纪云龙装作不懂:“什么东西……啊,你说那本日记呀,我不是说过了吗?余一平说谎,我把他家翻个底朝上也没找到哇!”

纪云龙大声地:“还让我说几次?没有,没有!”

电话果然是铁昆打来的,声音很低,也很紧张,好像还有点生气:“云龙,你说实话,那东西到底在你手上没有?”

魏民:“要是找到了,我付你五万元!”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这是铁昆以别人的名义新给他的手机,以便通话方便。当然,铁昆的手机也换了。

纪云龙心里冷笑一声:“看来,他还不完全知道日记的价值!”可嘴上仍然装糊涂:“你给我五十万也是没有啊……好了,说正题吧,你对干掉姓李的都有啥要求?”

纪云龙咬起了牙齿。

魏民好像早就想好了:“没啥具体要求,只是越快越好。当然,最好不要太引人注意!”

想起那场架,纪云龙还心有余悸:虽然和后来自己的杀人无法相比,可那场架却永远忘不了,那是自己惟一没有取得全胜的一场架。那次自己是突然袭击,却没治服他,要不是埋伏在林子里的那帮哥们出面,结果还真很难说……自那场架后,自己觉得有点丢面子,就中途退学了。妈的,这么说,自己没念到高中,他李斌良应该负责,这是他欠自己的一笔账!

纪云龙:“那,今天夜里怎么样?”

纪云龙的思维又转到李斌良身上。这小子,念中学时就和自己作对,爱管闲事,那回砸老师家的玻璃,和他有啥关系,居然出面和自己作对,结果打个头破血流。

“太好了!”

想到这儿,他又想到了朱贵和他的老婆孩子。当然,他们一家三口早已在地下相聚了。想起来真他妈的可笑,那朱贵和自己居然是亲兄弟,还是孪生兄弟,可除了相貌,脾气性格没一点相像的地方。那种生活他怎么能受得了呢?其实,朱贵选择得也对,病肯定已经治不好了,活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替兄弟一死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还给老婆孩子留下了好日子。当时,可是给了他家十万元哪,他是一辈子想都没想过那么多钱哪!当时,老太婆在这件事上没少出力,见朱贵时,还假惺惺流了泪……也就为这些,为了给老婆孩子留个舒适点的生活,朱贵替自己挨了枪子……不过,朱贵上当了,那十万元后来也归了自己。朱贵死后,依照事先讲好的,他老婆和儿子迁离了本地,迁到了江川,随后自己找了上去,骗他们相信了自己,接受了自己,等真的生活在一起后,他们也就把生命交到了自己手中,对威胁自己生命的人,是绝不能长留这世界上的。弄死这两条人命,对自己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对这个结果,朱贵是万万想不到的。这不怪自己,都怪他,谁让他那么傻?兄弟又怎么了?到你死我活的时候就是亲爹亲娘也顾不上。对,还有老太婆,也不是个东西,总向自己要钱……要不先灭了她,姓李的再去几回,没准她就把自己卖了。当然,这一切不能怪自己,只怪李斌良,都是他逼的,早晚有一天我要报仇,干掉他!

“不过,”纪云龙说:“你得给我指指路,手是我动,可你得给我创造个条件,我上哪儿去找他,又能避开别人……”

采取什么措施?离开这里……这倒可以,是挺容易的事,可到哪里安身却不容易了。金岭那块根据地已经没有了,那可是自己费了不少心机才经营起来的呀。这四年来,他已经尝到了没有根据地的滋味,深切感到,你可以四处流浪,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但人不可能一生如此,必须有一个长期的落脚之地。如果没有妥善的理由在一个地方长期住下来,就极易被发现。因为,公安机关的人口管理看上去简单,却十分有效。你住到哪里时间稍长,就会有民警上门,了解你的情况,核对你的身份……当然,现在造假户口很容易,多花俩钱,到广州等地买一个足以乱真。但,光有户口还不行,还必须要由当地公安机关发准迁,你总不能到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找到公安机关说,我要把户口迁你们这儿来吧。正为解决这个问题,自己当年才与朱贵老婆混了一段时间,然后花钱伪造了迁移证,骗过当地派出所,落下了户口,从此才安全地隐下身来。

“这……”魏民考虑了一下说:“今天夜里十一点半以后,你还去那条便道,就是第一次遇到他那里,在他回家的时候动手!”

想到李斌良的时候,纪云龙再次产生一种不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已经产生一段时间了,现在越来越清晰。这么多年来,可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主要是跟姓李的这小子打交道后开始的。人真是缘分,怎么会碰上他?自己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多活了快四年,除了魏民、秦荣三四个人,谁也不知道,可现在他猜出来了,还盯得挺紧。虽然暂时还不能把自己怎么样,甚至连自己的模样他还没见过,可仍然感到不安,感到他在步步逼近。妈的,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落到他的手里。那可不行。绝不能坐以待毙,应该采取措施……

纪云龙:“这小子行踪不定,你怎么知道他在十一点半会经过那里,他不是已经好多天没回家了吗?!”

真是阴险毒辣呀。纪云龙看后,对余一平为人有了深刻的认识,觉得,此人要是干自己这行,绝对是把好手。妈的,杀得对,杀得好,真是该杀,也可惜他老婆了,怎么能跟他过这么多年……对了,他还跟自己说,他老婆跟李斌良摘破鞋,也不知真假,这倒也是条有趣的信息,必要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下……妈的,姓李的那小子平时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原来也是这种货呀!

魏民:“这就不用你管了,我保证让他准时出现在那里,剩下的就是你的事了……好了,现在快十点了,你准备一下吧……祝你顺利!”

最使纪云龙感兴趣的是日记本后边记的一些东西,这是另一个人的笔迹。这个笔迹与余一平的不同,从墨水上看已经写了很长时间,一开始是一些什么工作上的事,都是市委、市政府之类的词,可最后一页上却写了挺长一段魏民的事,看上去,那时魏民还是副市长呢……看着看着纪云龙的心惊起来,汗也出来了。他明白是谁写的了,明白写的是什么意思了。妈的,这日记要是让公安局得到,魏民肯定没命了,怪不得他说啥也要得到它……可是,他是怎么知道有这本日记的呢?肯定是从余一平那儿知道的。瞧,在日记的最后,余一平还写了一行字:“此事可资利用,但暂不宜声张。”

魏民电话放下了。纪云龙想了好一会儿,也没想明白魏民怎么会让李斌良准时出现在那里。看来,还是当市长的有办法……可是,他总不能命令李斌良半夜去那条便道送死吧!

此刻,他这已经是第二次看余一平的日记了,越看越觉得他该杀……这小子是个叛徒,当面像孙子一样溜须,背后却搞这种名堂,真该杀。可是看来看去,他又觉得魏民该杀了,因为,在余一平的记录中,魏民曾多次去红楼,泡过梅娣……看到这里他不由火冒三丈,妈的,他竟敢玩自己喜欢的女人!尽管知道梅娣不是跟自己一个人,可一想到姓魏的那副嘴脸跟梅娣在床上的样子,他就气不打一处来。看来,应该把姓魏的也收拾了,别看梅娣是自己杀的,可那是没办法的事,自己杀她行,姓魏的泡她不行,妈的,你等着……

纪云龙关上手机,心里又涌出几分得意:自己还是行啊,这几年,日子过得蛮潇洒的,一年出手三两次,就够花天酒地尽情地享乐一年了。而且,找自己的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出手也都大方……这不,这次魏民出手就十万,够朱贵那样的挣多少年了?咳,真是人比人得死啊,就是死也要过魏民那种生活,不能过朱贵那种日子!

余一平早让他收拾了。回想起他当时吓得屁滚尿流的样子,纪云龙感到十分可笑。他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说只要留住他的命,怎么都行。可是,他并没有完全说实话,藏日记本的地方就说得不对,害得自己大翻一通才找到,气得回来先扎他几刀解恨,然后才一刀捅死。按照自己的本意,应该把他的尸体扔到大街上,让那些刑警们看一看,让姓李的看一看,看看他们气急败坏的样子,看他们有什么办法……可魏民和铁昆都坚决不同意,只好像黄秀秀一样,把尸体沉到江中了。

可是,今晚……他又有点信心不足起来,不由恨恨地骂自己:“妈的,你难道真怕他?你这把宝刀哪次跑空过?何况,现在手中还有枪……”

正是从余一平家中翻到的那个日记本。

想到这儿,他又拿出余一平那把“七七”式手枪摆弄起来:要不,这回用枪?不过,这可不是自己的特长,还是用刀吧。可是,万一刀对付不了他呢?还是用枪好……

此时,纪云龙一点也不知道市长在考虑着他,正舒适地躺在一个豪华单人房间的席梦思上,看着手中的日记本。

自当杀手以来,纪云龙第一次有点拿不定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