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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2 二次交锋与聚义帮全灭

袁圆圆还没有感觉到他的异常。走过去示意道:“起来吧!先送你回市看。过两天报告批下来就可以过去源江了。”

王九瞳孔一缩。

王九有些失神地走出审讯室,身形顿了顿,突然转身跪下:“你们要知道什么,我都说。但不要把我送到望源去!”

他略一沉吟:“望源市源江区看守所,应该不错吧?”

袁圆圆吓了一跳,看向张易来。

张易来心中暗叹一声“可惜”,赶紧接过话头道:道:“我们没有打你的权利,但是有决定把你关在哪里的权利。鉴于你的这种情况……”

张易来仿佛早就料到一般,对王九道:“你起来,过来坐下。”

此话一出,王九突然又全副武装起来:“我爱说不说!有本事你们打我啊!”

王九起身,刚要迈步,张易来又道:“等等!你先回答我第一个问题。我提醒你,现在在同步录音录像,你说了,待会儿可别不认。”

一这么想,难免开始急功近利,嘴上不由得催促道:“你没问题为什么偏偏要沉默呢!还是如实回答问题吧!”

王九点头:“好!”

袁圆圆心想:“快了!他快要说了!”

张易来:“你认识马早日吗?”

眼神开始涣散。

安亚勇办公室。

王九的神情开始松弛。

蒋震东汇报道:“苏荥那里很快就交代了和盛鉴锋之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但是盛鉴锋在沈醉被抓的第二天就申请休假,离开汇安市了。”安亚勇道:“证据够的话,直接报捕,然后联系公安发通缉令[1]。聚义帮保护伞的情况怎么样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袁圆圆还在说。

冯旭笑道:“后生可畏啊!几个年轻人,硬是找到突破口,一举拿下了王九的指证,马早日就是聚义帮背后的保护伞!”

……

蒋震东打趣道:“没有你这个老猎手在背后支招,小猎人儿怎么搞得定大猎物啊!”

这大小姐,发明的唠叨攻击法不知道能不能奏效。

安亚勇:“传帮带就是这样。看来又有能手要出师了!”

看着袁圆圆好脾气地开启唐僧模式,张易来差点憋不住要笑出声来。

冯旭叹道:“出什么师啊!出师不利喔!”

袁圆圆乐了:“我来给你分析分析不得自证其罪和沉默权。”

安亚勇看着冯旭紧皱着的眉头下含着狡猾笑意的眼睛,笑道:“听起来是要给我出难题了!”

王九慢慢抬起眼皮,道:“你们不是给我宣读过嘛,我应该有不说话的权利吧?”

冯旭正色道:“不敢给领导出难题。只是马早日的留置期限快到了,不宽限点时间,就只能移送审查起诉。到时候我们的调查恐怕就要被动了。”

袁圆圆拿鼠标敲了敲桌子:“王九!问你话呢!”

安亚勇决然道:“报省监委延期[2]!不行的话,我跑一趟省城!”

王九也的确靠着这棵叫“马早日”的大树,帮他这么干了。

冯旭拍手道:“就等领导这句话了!”

彭山林敢这么想,因为他知道王九最近在公安里找了棵大树。

安亚勇也拍拍手,有些激动道:“你都替组织培育新人了,我跑一趟怕什么!”

多给钱,总有人愿意干。

这个时候,几位“新人”正在专案组聊天。

随便找个马仔顶罪好了。

庄晨:“出来混终究要还。黑老大也有怕的时候。”

只要他不认,没有证据证明他今晚来过这里。

袁圆圆突然问:“易来,你这招是不是师父教你的?”

最多怀疑是他蓄意报复,幕后指使。

庄晨抢话道:“师父是让我和张昊去省厅看聚义帮资料的!”袁圆圆发怒道:“我没问你!易来!你这算不算是非法取证?王九可都下跪了啊!”

青松帮的人,没有认出他。

张易来看着袁圆圆,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聚义帮的人,不会出卖他。

袁圆圆眼睛一瞪,眼看要喊起来,张昊拉住她:“你出来一下!”张易来目送着二人走出去,有些担心,洪雪拍拍他道:“没事。如果有谁劝得了圆圆,那一定是张昊。”

他是不怕的。

正说着,樊静进来:“烈哥!克军!海关的案子,恐怕你们要出庭了!”

他把枪往河里一扔,开车就走。

姜克军站起来,不耐烦道:“审查起诉的时候不是都已经做过说明了吗[3]?”

枪响,人散。

樊静:“谁让咱检察院既有侦查权又有公诉权[4]呢,法院不相信咱们能自我监督啊!”

枪响,人倒。

姜克军:“那你们之前还审查什么侦查合法性[5],都给法院审查得了!”

打开车尾箱,拿出了一把枪。

洪雪见姜克军情绪有些过火,赶紧拦过话头问:“海关案怎么才起诉?”

他没有再多想。

樊静:“证据一直有点问题,延期[6]和退查[7]用足了才移送。毕竟零口供的案件,总是得反复确认是否达到公诉条件[8],要不也怕法院不开审[9]。”

这要是传出去……

姜克军忍不住又道:“怎么不够公诉条件了?哎,这个案子恶心我们多长时间了?!”

难不成老子连个学生仔都收拾不了?

洪雪道:“你也别着急,咱们身正不怕影歪。”

妈的。

樊静也劝解道:“我们相信你们没问题。法院那边召集我们庭前会议的时候[10],我们是把你们的说明作了展示的。可惜法官还是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为请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更有说服力。”

彭山林心情越来越烦躁。表情越来越阴沉。眼神越来越凶狠。

姜克军又要说话,梁烈敲敲桌子,拦住他道:“出庭就出庭!我们堂堂正正地去!”转而问樊静:“没有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吧[11]?”

眼看要惊动警察了。

樊静摇摇头。

彭山林倚在丰田霸道的车头,看着两拨人在逾水河边打得难分难解。

梁烈双手一拍,道:“那最好!咱们请媒体过来旁听,让大家都看看郑晓龙到底是什么嘴脸!”

又或许,是萧敬跃那个王八蛋料到他彭山林不会善罢甘休。

正说着,蒋震东回来了:“这个事情,安组长已经知道了。他的意思是,大家还是要重视,到时候不要被律师的话绕住了。”

或许他们人气上升得很快。

他问樊静:“小樊,到时候是你出庭[12]吧?”见樊静点头,他道:“那开庭前过来一起开个预备会吧!”

预料之外的是,居然有些青松帮的好手和他们聚集在一起。

樊静答应着离开了。

预料之中的围堵,打斗,追逐。

姜克军见她走了,又忍不住道:“法院是什么情况啊?既然认为我们合法侦查,为什么又让我们出庭?”蒋摆摆手道:“主要是郑晓龙的律师是出了名的死磕派。如果程序不走足的话,会影响司法公信力。”

彭二哥冷笑一声:“他们也快闭幕了。”

庄晨笑道:“走足程序是好事。不然聚义帮那个枪案怎么可能拖到现在。”

李小磊等人聚在一起看奥运会闭幕式。

正说着,白北走了进来:“什么枪案?我休了个假,错过了什么大案?”

两天后,彭二哥收到风声。

庄晨简单给她讲了一下彭山林持枪械斗伤人,王九帮他找替罪羊的事情。

小磊他们以为的美梦成真,很快变成了噩梦降临。

言毕感慨道:“彭山林想着,王九攀上了马早日这棵大树,有树不乘凉,枉称是流氓。可惜啊,流氓的眼界总是不够高。他没有想到,在整片森林里,哪怕是一棵参天大树,也算不得什么。更何况,警察们对待枪案,是从不马虎的。”

作为彭二哥,更不能忍受。

很快,一段网上的视频引起了办案刑警的注意。

作为男人,不能忍受。

河边居民楼上,有人把整个过程拍了下来。

却在KTV密会情人的时候被揍成了猪头。

虽然看不清是谁,但可以确定,用枪的人并不是参与混战的马仔。

却在KTV被揍成了猪头。

视频的来源还有待查证,那棵“大树”已经把案件推动到法院。

除了王九,没人敢动他。

刑警们为了绕过“大树”,和李大林夫妇长谈了一次。

彭山林,全省有名的聚义帮的第二把交椅。

庭审调查时,李大林作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申请出示网络视频,并据此要求重新勘验现场、把当晚马仔们的位置标注出来对比弹道[13]

真是天真的学生仔。

合议庭因此宣布休庭[14]

他们晚上做梦都笑醒起来。

“那么后来有查清真相吗?”张易来问。

经此一役,再不会有人摸着他们的头,叫他们“鸡都没杀过的学生仔”了。

庄晨摇摇头:“后来再开庭,法庭排除了这份证据。”白北轻叹:“李大林一定不接受这个事实。”

果盘与话筒齐飞,棍棒与拳头共舞。

庄晨道:“不光李大林,青松帮也是不服气的。他们在旁听席上闹起来了,和聚义帮的人险些在法庭上打起来。后来都被法警强制赶出法庭了[15]。”

有什么比帮派小弟胖揍对头二哥更有屌丝逆袭快感的事情呢?

张易来皱眉道:“问题出在哪里?法官之前肯休庭,说明他们也认识到有问题了啊。”

还唱什么歌呢?

姜克军冷笑道:“休庭之后发生了什么就很难说了。合议庭的三位[16],只有一位人民陪审员提出不同意见[17],并坚持提请院长将案件交到审委会[18]去。审委会讨论后,以很小的数量优势,决定案件排除新证据。”

仿佛成了电影古惑仔的主角。

白北:“后来怎么判的?”

回到房间一说,几个愣头青热血澎湃。

姜克军:“那个假枪手判了死缓。”

KTV唱个歌,竟然让他发现聚义帮在银钏县最有名的二哥彭山林,独自一人,在包厢密会KTV“妈咪”。

白北点头:“证据有点存疑的情况下,的确是不敢判死刑的。”

小磊没想到自己在十八岁生日那天收获了惊喜。

庄晨撇嘴道:“何止是存疑。关于这个案件的处理究竟是怎么作出的,有好多个版本。其中一个比较惊悚的是,马早日亲自去找了朱院长,然后审委会的一部分人是听朱院长口风发表的意见。”

像小磊、吕二、小三皮这些刚开始混的年轻人,恨不得手刃几个聚义帮的人,以博上位。

一直没有说话的洪雪道:“其实也未必是高层决策。向审委会汇报案件时,主审法官的汇报内容很重要,如果蓄意误导或者隐瞒证据情况,审委会有可能会作出错误决定。这个案子还在二审的时候,合议庭那个主审法官就被抓了。高院因此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9]。”

青松帮上上下下以斗垮聚义帮为己任。

白北一拍手:“这可是翻案的好机会啊!”姜克军摇头道:“刑庭的法官出事,多少犯人憋着劲儿借机翻案。冤假错案就一定会纠正,但其他的怎么可能说翻就翻。否则不是要乱套了吗?”

有斗争,就有对头。

张易来点头道:“的确。你看美剧里也是啊,一个刑警被抓,所有他办的案子都受到质疑,如果不控制,很容易被犯人钻空子。更何况这个案子是过了审委会的。”

有帮派,就有斗争。

发回重审没能改判,的确令人失望。

吕二说,他们课余时间常常跟着青松帮的人混社会。

然而李大林夫妇发现了另一条道路。

虽然没死,但是抢救了很久。

没过多久,他们带着吕二和小三皮,去了省检的申诉处。

因为他们俩也被枪打中了。

诉求很简单: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杀人行为并非被告人所为,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20]

除了吕二和小三皮。

这个简单的诉求,不仅用了法言法语,而且用得恰到好处。

后来小磊被枪打死,那几个朋友都不见了。

审判监督程序由此启动。

小磊那天晚上说是和几个朋友一起看闭幕式的。

省检决定提起审监抗。

一定要把害死小磊的凶手绳之以法!

高院指令中院再审。[21]

最终,他们找到了出口:

原审判决中止执行。[22]

他们痛苦、哀嚎。

这个案件,兜兜转转,第三次开启了一审程序。[23]

他们哭过、喊过。

新的合议庭左右为难。

就算也曾让他们生气、担心,但那毕竟是他们唯一的、最珍贵的骨肉啊!

原判决并非完全没有证据支持。

那些美好的瞬间,他们怎么会忘记。

被告人还积极认罪伏法。

第一次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最重要的是,视频证据无法证明究竟是谁开的枪。

第一次帮忙做事。

左拖右拖,希望在六个月的审限里[24]能有突破。

第一次会走路。

没想到突破从天而降。

第一次叫爸爸妈妈。

王九供认,彭山林才是真凶。

第一次笑。

终于,这个走足了刑事程序的案件,即将尘埃落定。

刚出生时攥着小拳头闭着眼睛哭的样子。

李大林夫妇仿佛苍老了几十年的心得到了些许慰藉。

那是他们十八年来的心血。

洪雪感慨道:“可怜天下父母心。黑社会害人,保护伞更是罪不容赦!谁想得到,马早日竟然是黑社会的保护伞。”

那是他们十八年来生活的重心。

这时,冯旭和蒋震东刚聊完下一步的侦查方向,探过头来道:“圆圆不在?这半天没听见她声音呢。”

那是他们的孩子。

庄晨快言快语:“她可在火气头上呢,师父!”

他们甚至试图自我了断,只为再见小磊一面。

“你新官上任三把火,我理解。可这火也太大了!”

他们愧疚万分,倘若多关心一些、多管教一点,也许就不会失去小磊。

江霈把一份绝密文件“啪”地一声丢在王宛坤的桌上。王宛坤翻开来,“聚义帮保护伞(通缉)名单”里,排在第一位的头像,赫然是宋力,那个威胁鲁伯叔的中年男子。

他们满心愤怒,怨恨小磊居然和地痞流氓搅和在一起。

王宛坤心中诧异这份名单为何会到了江霈手里,面上却不动声色:“有什么不妥吗?”

他们不敢相信,刚过十八岁生日的小磊居然撒手人寰。

江霈点着中年男子的头像道:“青松帮案发,银钏县公安局的局领导,就剩下这么一位副局长。现在倒好,一个也没有了。”

八年前那几声枪响,夺走了他们的儿子李小磊,也夺走了他们人生的颜色。

王宛坤的脸色愈发冰冷:“是的。不要说局领导,就是中层干部也有半数被抓!不要说公安局,银钏县各个局都有人牵涉其中!不要说银钏县,全市的官场都受到震动!打掉两个黑社会帮派,居然连带着打掉了近一半的政府官员!这说明我们的工作做错了吗?不!这说明我们的队伍到了非清理不可的地步!留着这些人干什么?继续寻租权力,危害一方吗?!”

八年了。李大林和蒋美喜没有好好睡过一觉。

江霈气极反笑:“你以为我给他们说情吗?我是听李兆令在那里发脾气,好心过来提醒你。水至清则无鱼。不要清光了有问题干部的同时也清光了有能力的干部!到时候新提拔的干部既没有能力,又不能保证不再出问题,工作就更被动了!”

如果李大林和蒋美喜看到王九的漠然,一定会冲过来将他撕成碎片。

王宛坤正想说“就算再有能力的干部,只要有问题,就应该处理”,内线电话突兀地响起。

王九还是发呆。

她接了电话。

张易来又问:“2008年,银钏县和逾水县交界发生过一起枪案,闹得沸沸扬扬,你知道吗?”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她一脸震惊,眼眶慢慢红了。

王九继续发呆。

望着江霈,抖动着嘴唇道:“李斌……李斌被大火烧死了。”

张易来和袁圆圆对望一眼,继续问道:“认识彭山林吗?”

李斌,是汇安市武装部长。

王九双手往小桌板上一搭,又开启了发呆模式。

注释

张易来道:“认识萧敬跃吗?”

[1] 监察法第29条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通缉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监察机关决定。

王九摇摇头:“不用,不用。这样挺好。”

[2] 监察法第43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姑娘给了他一记白眼,低头开电脑。小伙往桌边一坐:“我是张易来,她是袁圆圆,都是专案组的。这次你要求回避吗?”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抬眼看着这一个憨厚小伙和一个大眼姑娘,嘿嘿笑了两声:“领导,你们好年轻啊。”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他慢吞吞坐好,把小桌板拉回来。

[3]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规则》第3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由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应当依法排除,同时可以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另行指派调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重新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眼看发呆姿势又要有创新的时候,进来了两个年轻人。

[4] 《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正是因为检察机关集职务犯罪侦查权与公诉权于一身,近年来广受学界诟病,认为公诉本来有监督、制约侦查之意,检察机关却自己监督自己,效果堪忧。为此,检察院作出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上提一级”的调整,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权从同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上提到上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旨在实现侦查监督的相对独立,保障监督力度,起到较好的效果。这也就是前文周书妙说的,如果海关案件不放在区检,由市检侦查的话,将会报省检审查逮捕的原因。但是公诉方面仍然是同级审查起诉。

脱了鞋,蹲在囚椅上,双手捧着脸,发了会儿呆。

[5]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要经过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的审查,也要经过法院审判过程中的审查。这样的程序设计,是为了防范冤假错案。实践中,也的确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当然,也给司法机关带来了额外的工作量。

倚着囚椅,双脚交叠,双手交叉放在肚皮上,发了会儿呆。

[6]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他双肘撑在大腿上,双手交叉放在下巴上,发了会儿呆。

[7] 见前文所引《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

自言自语好像也不合适。

[8] 《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门口的法警显然是不愿意和他讲话的。

[9]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是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都会受理并开庭审判。

开始觉得无聊起来。

[10]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他摸摸光头,又摸摸胡茬。

[11] 《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注意,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是“可以”不公开,而不是必须。

顿时显出几分猥琐和市侩。

[12] 《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格子衬衫的纽扣处被撑出一条缝,白花花的肉就那么挤出来。

[13] 《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2条第1款规定:“公诉人可以提请审判长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申请。”刑诉法第197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小桌板一挪开,露出了他圆圆的啤酒肚。

[14] 《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原本有小桌板挡着,他看起来还是个身材匀称、长相不错的中年男子。

[15] 《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舒展舒展身子。

[16] 《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于是推开它。

[17] 《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因此,三个人只有一人是不同意见,是改变不了决定的。

他发现囚椅的小桌板并没有锁。

[18] 《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8条第3、4款规定:“对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王九在囚椅上挪来挪去。

[19] 《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这里适用的是第五种情形。主审法官收受贿赂,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讯问室。

[20] 《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之所以没有用第五项理由,是因为在之前的发回重审中用过了。

相关案件:彭山林故意伤害案(枪案),被害人李小磊等人

[21]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255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李小磊这个案子,就是省检向省高院提出抗诉,省高院重新审理之后,指令市院再审。

分管领导:李兆令(公安)

[22] 《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涉案领域:公安

[23] 《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最开始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时适用了一审、审监抗后指令再审又是适用一审,一共是三次一审程序。

犯罪事实:收受贿赂,作为聚义帮的保护伞,在处理聚义帮与青松帮之间械斗的过程中,放纵持枪伤人致死的彭怀林等罪犯

[24] 《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罪名:徇私枉法

CASE 12 关系图

调查对象:马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