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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的爱,不如让它随风去吧

或许,那一天会很快吧?她笑得很腼腆。

L小姐不知不觉看得入神,在脑海中悄悄地把相框中的新娘、新郎换成了她和T先生……

“这张婚纱照很可笑吗?”T先生看着她的笑脸又歪头看看照片,显然没有发现“笑点”在哪里。

途经一家装修别致的韩国婚纱影楼,全透明的落地窗内摆放着一幅巨大的马术婚纱照。一对穿着骑马装的新人依偎在白色骏马的两侧,在LED灯的映衬下,尽显高贵与洒脱。

“没有,我走神了。”L小姐打哈哈地说。

两个小时的电影终究还是结束了,T先生决定送L小姐回家。由于这里距离她的住处很近,L小姐提议步行,权当散散步,T先生欣然同意。

话锋一转,她说很期待看T先生穿马术装拍婚纱照。他做了一个惊讶的夸张表情,而后搔搔脑袋,一脸认真地说:“只要是你的建议,我都会考虑的。”

如果电影一直放映下去,他们是否可以白头偕老,L小姐甚至萌发了这种天真而古怪的念头。

寒风中,这句话如一杯热可可滋润着L小姐的心田,让她如沐春风般彻底沦陷。虽然三个月来,T先生从不曾发出求爱的信号,可是单凭这句话,L小姐从心里认定他是她的真命天子。

就好比此刻,她把头小心翼翼地枕在他的肩上,T先生也会漫不经心地把下巴凑近她的脸庞,掏爆米花的四个指尖蜻蜓点水般的触碰,这种若有似无的暧昧,胜过耳鬓厮磨。

“我喜欢你很久了!”她忍不住将自己这份大礼急匆匆地送给T先生,在月光如水的夜里,在静寂无声的街道,回荡着她的深情告白。

他们看的是改编自安妮宝贝同名小说的《七月与安生》,片里有句经典台词“世间最美的艳遇,是遇见另一个自己”,L小姐却觉得“世间最美的艳遇,是遇见自己的另一半”。

那一刻,T先生的笑容像遇热的巧克力酱,在脸上熔掉了。

“好啊!”L小姐心花怒放。

“那个,我想……你是误会了……”T先生急切地解释,“我只当你是个特别好聊的女性朋友,并没有和你交往的打算,如果给你造成了任何感情上的困扰,很抱歉!”

转眼,L小姐的生日快到了。提前几天,她明着暗着向T先生透露她的生辰。他果然很“上道”,问她生日当天可否赏光陪他去看电影。

说完这些,T先生转身离去,期间,没有回过一次头。

他是喜欢我的吧?L小姐傻傻地笑了。

L小姐在冷风中彻底凌乱了,她苦心经营的恋情就这样搞砸了,她不知道该如何收拾残局。

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应该借助广大群众的雪亮双眼。于是,她用第三者的口吻码了一篇叫《看不懂男神的小心思,怎么破?》的文发布在天涯上。很快得到了响应,网友纷纷说她在“秀恩爱,撒狗粮”。

这无疑是二十九年来最糟糕的一个生日!

她拿捏不准。

她失魂落魄地走了回去,把珍藏的十二瓶依云一饮而尽,然后用悲伤把这些水变成眼泪,从泪腺释放出来。

可是,偶尔,L小姐又会失眠,因为她不知道T先生对她的真实感情,是love her(爱她)还是better than friend(比朋友多一点)?

他只当你是女性朋友,而不是女朋友,中间多了一个字,就多了一段不可逾越的距离。

每晚,L小姐躺在被窝里,看着这些矿泉水入睡,连梦里都充满了山泉的甘甜。

那一夜L小姐哭得稀里哗啦,她关闭了朋友圈,下决心忘记T先生。

可是,情窦初开的L小姐哪里舍得喝下去,她都装在手提包里偷偷带回家,在床头柜上摆了整整三排。

如果痛是一刹那,虽然猛烈,总好过经年累月的叠加。然而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还有该死的番外。

T先生总会体贴地递给她一瓶依云矿泉水。

一周后,醉酒后的T先生联系上了L小姐,称他是风筝,不管飞多高、飞多远,线始终握在L小姐手中。他在错过后,才知道不能没有她。

他的运动细胞不错,L小姐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一场运动结束后,两个人不免大汗淋漓,浑身舒爽。

L小姐闻讯飞奔而去,借着酒劲,他们的关系冲破了禁忌。

T先生知道L小姐喜好运动,周末专程约L小姐去一家俱乐部打网球。

第二天清晨,T先生清醒之后,发现怀里的L小姐,顿时乱了阵脚,他开始自责,祈求L小姐的原谅。

作息向来规律的L小姐丝毫不介意生物钟被打乱,她顶着黑眼圈乐此不疲地与T先生聊天。她感到,几年来一成不变的夜生活突然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原来到了这种地步,她依然是“局外人”。

互加微信好友之后,L小姐发的朋友圈他必定条条点赞,还会在下面写段幽默的小评论。L小姐看到后又会认真地回复,一来二去,他们互动频繁。后来干脆发私信聊天,有时候聊到感兴趣的话题,彼此都忘记了时间,再抬头,发现时针已过午夜十二点。

L小姐伤心欲绝地走了,跟单位请了一天假,买了一打啤酒回到住处,狂喝起来……随后就出现了开篇的那个电话。

初次相遇,两人便一见如故,相谈甚欢,T先生的诙谐、睿智给L小姐留下了美好印象。

“傻姑娘,这次彻底醒悟了吧?”我伸手抚上了她的肩膀,用力按了按。

就在L小姐快要彻底遗忘“心动”这个词的时候,一位从天而降的黄金单身汉T先生出现了,让她那颗尘封已久的少女心悸动了起来。像《欲望都市》中让Carrie陷入爱河的Mr.Big一样,他多金、迷人,又不失绅士风度。

“多谢他的绝情,让我学会了死心。”L小姐勉强笑了笑,说,“曾经那个无坚不摧的我,又回来了。”

有时候,我会半开玩笑地说,文艺女青年一定要在年少无知时谈恋爱,否则长大了,高冷范儿一旦形成,看男人都觉得脑残了。

“欢迎你回来!”我抹去了她眼角的泪痕。

L小姐是一位奔三的恨嫁女,有房有车,职业经理人,有傲人的上围和修长的美腿,追她的男人确实不少,可惜那些大众化的经济适用男很难入她的法眼。尽管她练就了一双甄选男人的火眼金睛,却苦于没有操练对象,于是将一腔热血挥洒在豆瓣和天涯上,可谓是指点江山的骨灰级情感大师。

人生就是这样,如果差很远没得到,会让人平静很多;如果差一点没得到,反而会让人愤愤不平。三个月来,T先生俨然成了L小姐的生活背景,而L小姐只是他旅途中可有可无的路人甲。

闻言,她用力抽了抽鼻子,眼泪再度决堤。

这种若即若离的爱,说白了就是搞暧昧。

“你还好吧?”我在她旁边坐了下来,试探地问,“你何时恋爱了?怎么连我这闺密都没听说呢?”

暧昧拆开来看是一日一爱,一日未果,男人肯抽空陪你,运动、逛街样样拿手,能和你“煲电话粥”,聊微信,天南地北侃大山,津津乐道,把你的喜好倒背如流,让你觉得是“一路人”。当碰到类似“恋爱”“结婚”等敏感话题时,他们但笑不语,给出模棱两可的答案。

《欲望都市》里Carrie被Mr.Big悔婚时的独白是L小姐此刻的真实写照:我一个人坐在那里,独自喝一杯酒,没有书,没有男人,没有朋友,没有盔甲,没有伪装。

俗话说“心动不如行动”,如果暧昧不是为了恋爱而产生的,那么它的目的很可能不单纯。职场上,很可能是为了获得同事间的好感;商场上,很可能是为了利益的获得。说到底,这种情场高手根本无心谈恋爱,只是将暧昧当作枯燥生活的增味剂,看着女人为之神魂颠倒,他们心里产生极大的优越感,这种感觉甚至比交女朋友带来的冲击力要大。

“是……情感……被盗了。”她披头散发,素面朝天,脸上挂着一串泪痕,讲话时嚅动的嘴唇苍白得近乎透明,整个人看起来糟透了。

如果谁先认真了,谁就输了。

“这是怎么了?家里遭贼了?”我小心地踏过杂物,尽量保护“现场”。

其实,有些时候,男人对你温柔一点、笑容多一点,女人就容易误会人家对你放电,曲解成为某种爱情的讯号。

房门虚掩着,我径自推门而入。房间里一片狼藉,酒瓶、抱枕、书籍、相框扔得满地都是,有种抢劫现场的错觉。

当你被误导了,红着脸匆忙表白时,逼着对方把话挑明,原来人家根本没那意思,这时才认清他的真面貌。

我用凉水抹了一把脸,尽量保持清醒,匆匆套上外衣,拦了一辆的士火速赶到她的住处。

得知是自己一厢情愿,理智型的人会当机立断,将这段感情画上终止符。冲动型的人会不甘心,结果越陷越深,到头来被某些有企图的男人欺骗。更有甚者就此结怨,上演相爱相杀的虐恋,误人误己。

我一惊,原本睡眠不足的脑子各种凌乱,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让坚如磐石的L小姐难受想哭。

其实姑娘,你眼中美妙绝伦的爱情戏码,仅是一场没有胜负的对决游戏而已。

“过来陪陪我好吗?我心里难受!”话筒里传来L小姐带着哭腔的声音。

既然风筝不是你的,它迟早要飞走,不如趁起风的时候,放手好了,不然被线割伤的掌心,如何会痊愈呢?

赶完最后一篇稿子已近午夜,我拖着被掏空的身体打算上床就寝。偏偏此刻,电话铃响了。

若即若离的爱,不如让它随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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