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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蓝蝴蝶发卡

随着子女的日渐成人,他们也都老了。女孩变成了老太太,她的老伴因经不住岁月的侵蚀早早地离开了人世。男孩也变成了老大爷,他的老伴也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向上帝交出了自己的生命。这时,子女们都参加了工作并且有了自己的家庭,老太太和老大爷的日子变得越来越清闲。于是他们又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对方。子女们让他们安度晚年的话语,常常令他们既温暖又心酸,他们都知道自己的生命不长久了。于是他们偶尔会在公园里见面,跟随跳舞的人群舞蹈,跟着打太极拳的人挥剑,只是相互的眼神已渐渐平静了。

结婚后,女孩依然喜欢男孩,男孩也同样喜欢女孩。亲人和朋友都在他们耳边说,成年人要以家庭为重,以子女为重。尽管他们的心里依然惦记着对方,可他们谁也没去找过谁。

突然有一天,老太太住进了医院,老大爷也住进了医院,他们都被查出患了癌症。一瞬间,生命之外的东西都变得不再重要。就在这时,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对方,他们固执地一定要去看一眼对方,他们不能带着遗憾离开人世!他们终于见面了,在子女的搀扶下,他们不顾一切地向对方扑去,老泪纵横,无语凝咽,就连一旁的护士和子女们也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女孩长大了,家人开始为她物色对象,女孩很烦恼,为什么不是男孩呢,女孩便不答应。可又经不住家人的再三劝说,还是犹豫着答应了。女孩想,既然男孩喜欢她,为什么不来找她,哪怕是写封信也好啊。男孩也长大了,家人也在给他张罗婚事,可男孩喜欢的是女孩,就在他鼓起勇气准备去找女孩时,却听说她已经出嫁了。男孩很失望,但一切都晚了,只得娶了另一个女孩。

于是,他们互相鼓励着,一定要战胜病魔勇敢地活下去,他们还向医院要求住到了一个小房间,这样他们也好相互照顾。那段时间是他们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的快。不久,医生给他们做了全面检查,结果是,癌细胞已全部消失,他们的病奇迹般地好了!双方的子女都很高兴,都说要好好庆祝一下。他们接走了各自的老人,在豪华酒店设宴款待所有亲朋。但两位老人却不高兴,望着满桌佳肴,他们竟流下了眼泪。子女都不解地问老人怎么生病时那么高兴,病好了反而不高兴了呢,老人们不吭声,只是默默地摇头。

后来女孩和男孩毕业了,并且都参加了工作,女孩很想去找男孩,男孩也很想去找女孩。但单位领导却常跟他们讲,年轻人要以工作为重,男孩和女孩虽然同在一座城市,偶尔也有见面的机会,但却从未打过招呼。

没有理由

女孩喜欢男孩,男孩也喜欢女孩。但家长和老师却不准他们来往,经常提醒他们要以学习为重,女孩和男孩便只能在心里偷偷地想着对方,偶尔见了面也只能用目光交流。

她出身于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受人冷眼,加之一颗脆弱而敏感的心,让人很难接近。他出身于一个殷实的家庭,优越的生活条件让他总是被众人的目光包围。谁都不会认为他们之间会有故事发生,可是,他偏偏在许多双嫉妒的眼睛中将一大捧玫瑰花送到了她的面前。他说:“我爱你,请你做我的女朋友吧!”谁知,令人们失望的是,她并没有幸福地接过他手里的玫瑰花,而是生气地将玫瑰花打落在地。她说:“你凭什么当众羞辱我?”望着满地飘落的玫瑰花瓣和她转身离去的背影,他呆住了。

女孩和男孩

很多人都劝他,像这样性情古怪的女孩子,不要也罢。可是,他却偏偏不听。并且,坚持给她送花,终于让她明白了,他并不是想羞辱她,而是真的爱她。她接受了他的花和他的爱,可是他的父母却不肯接受她。有一天,当她去他家找他的时候,她听到他的母亲对他说:“一个乡下丫头有什么好?”刚刚推开门的她转身就跑。他追出来,边追边解释,可是她不听。她最终躲到了乡下老家不肯见他。他知道她敏感,容易受伤,在他的一再保证下,她才同意跟他和好。他的保证是:他们在外面买一套房子,不跟他的父母住在一起。他们就这样结婚了。

数年后的今天,许多的人和事我都不记得了。唯有那个汉子的歌声,和他妻子少女般羞涩的脸颊,让我难以忘怀。尘世间,印刻在我们心灵深处的,不是富贵还是贫穷,荣耀还是卑微,而是爱。也许那只不过是一首让别人听来头疼的跑调的歌,在她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

婚后,他经营一家公司,她在家做全职太太,很多人羡慕她,她自己也感觉生活中充满了阳光。可是,有一天,当她走进他的公司,看到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坐在总经理位置上的他,被那么多高贵而美丽的女职员包围着的时候,她愣住了。特别是当那些女职员嫉妒的目光射向她的时候,她感到自己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他那么优秀,而她有什么呢,她什么也没有,他身边那么多漂亮的女人,他迟早会变心的。她想,与其等他变心后再赶她走,她还不如自己早点走的好。

所有人都沉默了,只有汉子的歌声在小小的房间里飘荡。而我们发现,听到他歌声的妻子,突然间就像一位少女般羞涩起来,她甜甜地笑着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打定主意后,她给他留了一张字条便出门了。从没出过远门的她,很快就被人领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仅以几千元的价钱,卖给了一个大她十几岁的男人做了老婆。为了找她,他卖掉了公司,在所有的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这还不够,他又徒步几乎走遍了全国,在所有能贴广告的地方贴上了寻人启事。

但是,很多人都无法忍受他的歌声,其实他自己也知道,他的歌唱得难听,可他的妻子却很喜欢,以前喜欢,现在竟然只能从他的歌声里识别他。因为害怕吵着别人,他带着妻子不停地搬家,但只要是有人的地方,都受不了他的歌声。于是,他只能忍着不唱,可是,他的妻子如果听不到他的歌声,情绪便会失控,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他的心就像刀割一样疼。今天晚上不巧他的妻子又犯病了,于是他忍不住又唱起了歌。最后,汉子哽咽着说,他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地为他的妻子唱一首歌。

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五年后的一天,他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找到了她。可是,她却躲着不肯见他,此时,她不仅仅是因为内心脆弱害怕受伤了,更重要的是,她由于得不到自由而长时间地哭泣,双眼已经失明。她不想让他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她害怕他瞧不起她,以前她是一个完整的人的时候,她在他的面前都抬不起头,现在她连眼睛都瞎了,他肯定会更加瞧不起她!

警察见状准备冲上去制止,却被汉子叫住了。汉子说只有一个办法才能控制住他妻子的情绪。接着汉子唱起了歌,正是那种让我们在半夜里惊醒的歌声。令人奇怪的是,汉子的妻子竟然在那种刺耳的歌声中慢慢地安静了下来。汉子说,他的妻子在一场车祸中丧失了记忆,甚至连他也不认识了,她唯一能够分辨的就是他的歌声,那是他们相识时,他给她唱的一首歌。汉子说,为了妻子的病,他去过很多地方,一边拾破烂一边给她治病。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在这几年的风餐露宿中,他不仅仅折腾完了全部家产,还将自己的身体弄垮了。他得知自己患癌症的消息时,已是晚期。他悄悄地写下了遗嘱,他要将自己的眼角膜捐献给她,他的爱人!

在警察的帮助下,大家拥进了一楼的租户家。那是一间由车库改成的小房子,由于贴近地面,显得阴暗而潮湿。房间里的陈设也非常简陋,除了一张床外,别无他物。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局促不安地站在门口对着大家赔不是。床上躺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人,那是他的妻子。就在警察准备问话的时候,汉子的妻子突然从床上跳到了地上,并大喊大叫起来,同时还手舞足蹈地要拿东西砸人。

她终于重见光明。重见光明后的她,只想问他一句:“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他早就知道她会问这句话,他在给她的信里写道:“不为什么,只因为我爱你,爱你,没有理由……”她手捧他的信,望着他们已经褪了色的结婚照,号啕大哭。她说:“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会离开你,跟你好好过日子,一辈子守着你……”

有人敲响了一楼的门。敲门声将那歌声打断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将门打开后,连声向来人道歉,并表示再也不会这样了。果然一连安静了好几天,可是不久,那歌声又在半夜里突然响了起来。人们再次乱成了一锅粥,等弄清楚又是来自一楼的歌声时,终于群情激奋了。这样下去还让不让人活呀!如果那男人不是故意捣乱害得大家晚上睡不安稳,就是有精神病,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得马上报警。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固执地认为,两个人的婚姻,肯定会有理由,要么是门当户对,要么是郎才女貌。可是,等明白过来,真正的爱情是没有理由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怕什么偏来什么,一天晚上,我突然被一种奇怪的声音吵醒。“房子要倒塌了!”有人喊。顿时整栋楼乱成了一锅粥。当人们终于静下心来听时,才发现那声音来自一楼的一家租户,像是有人在唱歌,那是一种严重走调的歌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十分刺耳。也许是旧楼给了人们某种心理暗示,总感觉那声音就像楼房倒塌时水泥板和木材的断裂声。

铭刻在原野上的恋情

数年前,我居住在一栋旧楼里,因为新楼还没有完工,所以这栋即将拆迁的旧楼里还是住了不少人。由于害怕房子倒塌,有的人住进了儿女家,有的人住到了亲戚处,没条件的便只能继续住在旧楼里,等新楼完工后再搬走。那些搬走的人,因为觉得自己的房子空着可惜,便廉价租了出去。由于担心房子倒塌,住在这里的人们每天晚上睡觉时都不会睡得太死,想着如果房子万一倒塌,得想法子逃生。所以晚上如果有个风吹草动,人们的神经便立即紧绷起来。

我和她从未有过任何承诺,就这样各自怀揣一份默契相守着穿过每一个平淡的日子。在大人们眼里,我们只是一对双进双出的兄妹,同学们只知道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而我们,只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因为对方的存在而美丽。

请让我为你唱首歌

不经意间便走进仓促的青春,走进了多梦的雨季。于是她以文静矜持装饰了顽皮,我用胡须和坚毅掩盖了稚嫩。见面时的语言越来越少,心灵的船只却越靠越近。

时下,很多情侣在电视里表现恩爱,在生活中却是另一回事。在我打开电视看到他们时,也以为又是另一场爱情“秀”,直到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才让我真正感动起来。我注意到,自始至终,他坐在那里,手一直握着她的一只脚,那么随意,那么自然,并且还很执著。很显然,他这样拉她的脚,已经不止一次或者几次了,而是很多年了。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现在,我们不妨这样改一下,“执子之脚,与子偕老”。我祝福,并坚信,他们执子之脚的爱情,永远不会改变,哪怕海枯石烂,天荒地老。

那一年我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她因高考失利只得留守家园。分别那一晚,我们相视无语,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我情不自禁地将她揽入怀中,第一次勇敢地吻了她滚烫的额头。她说,你上了大学以后还会同我好吗?我用颤抖的嘴唇将她的话压了回去。她轻轻挣脱我的怀抱,说:“如果你想要——我就给你!”我将快要跳到嗓子眼的心猛地吞了回去,我说,还是等我大学毕了业吧。她满足地闭上了眼睛,却有两颗泪珠在晶莹地闪烁,到时就请这天空的圆月为媒好吗?我点点头,月亮却无语。

当他们坐在电视演播厅,面对着众多观众,讲述他们的故事时,脸上溢满了幸福。后来,主持人让她用脚夹住菜刀,切了黄瓜丝,那丝切得又快又细,一点也不比手切的差。还让她用脚写字,只见她熟练地铺纸、展笔、蘸墨,一下子便写好了,她写的是:两个人一双手。字迹刚中带柔,美妙无比。为了感谢他对自己的爱,她还唱了一首《牵手》的歌。观众们也都为他们的幸福生活而感动不已。

因为没有她的陪伴而深感校园的生活枯燥乏味。我常独倚黄昏校园一角捧一枚牵挂的邮票,向站在庄稼地里劳作的她寄去我的思念。

他果然没有食言,婚后对她非常照顾。为了回报他对自己的爱,她学会了做饭、洗衣,她觉得自己应该像其他女人照顾自己的丈夫那样,去照顾她的丈夫。同时,她还学会了用脚写字,并渐渐成了小有名气的书法家。她叫李倩,他叫孙玉全。

她知道我家经济并不宽裕,双亲又长年染病在身,而弟妹和我均在外求学,便肩负了我家的农活和杂务。过不久我便会收到她的汇单和快件。我读着她的鼓励和爱恋,眼角便涌动着感激的泪水。

小伙子的内心有了短暂的挣扎,可是,他的耳边又响起了另一种声音:难道你爱的不是这个女孩,仅仅是她的手吗?很快,他坚定地说:“我不但要跟你约会,还要娶你为妻,一辈子照顾你、爱护你,你没有手,我就是你的手。”就这样,他们结婚了。

她最后一次来省城看我时带了许多我爱吃的东西。看着她因过度劳累而日渐黑瘦的脸庞,多愁善感的我又禁不住流出了酸涩的眼泪。是生活将那个单纯的她变得老练而成熟。我像不谙世事的孩子伏在她母性的怀里抽泣,她所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她轻轻地帮我擦去了眼角的泪水。同时我也看见她的双眼里溢满了柔情。

好半天,她才说:“我,我没有手……”小伙子这才发现,原来,她的两只袖管是空荡荡的。粗心的小伙子,显然在前两次与她见面时,没有发现她居然是个无臂人。见他怔怔地看着自己,她失落地问:“我以为你早看出我没有手,没想到你现在才发现。那么,我想问你,以后你还会跟我约会吗?”

情真意切的播种并不一定就有好的收成,命运总是将善良和美丽创造得简短而仓促。接到急电的那个下午,我匆匆地赶回了家。冬日阳光平静地照在她有些苍白的脸上。她躺在堂屋里的一块门板上,紧闭着美丽的双眼,拒绝着整个世界,包括我。我无心听人们讲述她是怎样在割稻子时被风刮断的电线击倒的。她的步子悄无声息却一次次踩痛我的心口。我看见她的手里还抓着一束金黄的稻穗,因对泥土和生活的膜拜使她的神情虔诚而执著。

当她如约见到小伙子时,小伙子突然拿出了一大捧玫瑰花交给她,面对象征着爱情的火红的玫瑰花,她激动不已,可是,她却无法接受。见她迟迟不接自己递过去的玫瑰花,小伙子一时有点愣了,难道她不喜欢自己?或是被急性子的自己给吓着了?

兰花从屋角的土瓷盆里飘出淡淡的清香,春天终于爬出了晦暗而沉重的冬季。一树梨花挂满了哀伤的泪水。我多么想将那雪白的梨花变成大红玫瑰插入她云鬓,我依然看得见潜伏于她苍白的面容下那关于洞房花烛的幻想和渴盼。忧伤成一瓣兰花的月亮孤独地徘徊在红尘之外。何时才能缀成一轮满月做一次千山万水的新婚之旅?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还能再次在公交车上看到小伙子,并且小伙子还勇敢地向她提出了约会的请求。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答应,跟才见过两次面的小伙子约会,也许这就是冥冥中的缘分吧。

一抔黄土垒成了一堆美丽的痛楚。厚厚的泥土无情地隔开了我们。多年后我定是那清澈的溪流固执地萦回于山山岭岭,为找寻那一段搁浅于山坡上,铭刻在岩石边的恋情。

那是一次电影里都难找到的浪漫邂逅,坐在公交车上的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小伙子已拿着“丘比特”之箭瞄准了自己。公交车突然一个急刹,她差一点摔倒,正好被小伙子稳稳地扶住了。她羞红了脸,小伙子也羞红了脸。从此,他们算是认识了。

如今,我孤立于南方某个城市的角落,依然常常对月伤怀,感动于清风白云之间。将夜想象成她的臂弯,三千尺的夜幕是她的长发,覆盖我时浅时深的悲伤。

人们都说,她是不幸的,因为才几岁时,她就因遭到电击,失去了双臂;更多的人说,她是幸福的,因为她拥有一个好爱人,尽管她没有了双手,但却有一双充满力量的大手,时时处处温暖着她、呵护着她。

我想起梁祝的化蝶,虽然成为生命的断章,不是也将那令人心碎的美丽定格为永恒了吗?生命可以枯萎,爱情不会凋零……

执子之脚

与一个女孩的惊魂之夜

后来,经过医生检验,阿卡拿的那瓶救心丸已过期10年了。

新星酒店的老板卷款逃跑了,这个消息在第二天一早,便像炸了锅似的在员工中传开了。厨师们气得将厨房里的锅碗砸了个稀巴烂,服务员们一个个哭丧着脸不知所措。

没想到10年后的一天,阿莱又忘记带救心丸了,他再次倒在了地上。当众人赶来时,阿卡也闻声赶到了。这次众人没再阻拦她。可是,当她将救心丸给阿莱服下后,阿莱却没能再次醒来。

很快,房东来了,看到这个情景,他也捶胸顿足起来:“这个该死的家伙,还欠我两个月的房租呢!”十多个厨师和十多个服务员,有的投靠了亲戚老乡,有的回了家。只有刘健和两个女孩没地方去。

从此,阿莱外出时,再也不敢忘记带救心丸了,他不愿阿卡天天为他担心。

刘健是一名杀鸡的杂工,来这家酒店才半个月时间,身上只剩下不到200元钱。原本也想回去,可刚刚出来就打道回府,乡亲们会笑话他的。就在刘健不知如何是好时,却发现那两个女孩正定定地盯着他。一个叫阿艳,在厨房里洗菜;另一个叫小玲,在餐厅里端盘子,都是新来的。

原来,阿莱那天外出时忘了带救心丸。一旦病情发作,如果不及时服用救心丸,阿莱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医生这样说。是阿卡救了他一命。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起来的阿卡,她的衣服口袋里居然天天带着一瓶救心丸,为的是万一哪次阿莱忘了带,她好赶过去救他。

阿艳很不好意思地问刘健,能不能借30元钱,她说她要去石龙找老乡,已经电话联系过了。刘健有点为难,如果是平时,30元钱并不多,可是现在哪能轻易借钱给别人呢?于是他看着小玲,心想,你怎么不向她借钱呢?阿艳似乎看出了刘健的心思,说,小玲也没钱了,我跟她商量好了,如果你能借30元给我们,我们便能一起去找老乡,从长宁镇到石龙只要15元车费就够了。要是你没地方去,也跟我们一起去吧。

一次,阿莱突然倒在地上,人事不省,在附近劳动的人们见状迅速围拢过来。这时,阿卡听到了众人的吵闹声,急急地跑过来。人们都嫌阿卡碍事,没有理她,继续抢救阿莱,有人已经将阿莱背起来想将他送往医院。可是,阿卡不管,她仍然一个劲地往阿莱的面前凑,有人阻拦,她就乱抓乱咬。众人无奈,只得将阿莱放下。只见阿卡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一瓶救心丸,倒出几颗,放进了阿莱的嘴里。不一会儿,阿莱便缓过气来了。

原来是这样,刘健爽快地掏了30元钱给了她们,答应也去石龙碰碰运气。

后来,阿莱盘下了那个小农场,自己当了老板,每天他要做的事就是将牛群赶到有更多青草的地方,将牛奶挤好,第二天交给送奶工。因为他腿上有伤,行走不便,总是要费很大的劲才能完成这些事情。

随着车子的一路颠簸,刘健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当阿艳和小玲将他叫醒时,刘健才知道到了石龙。好不容易才找到了阿艳老乡的厂,可门卫却说要等到12点钟下班了才能见到人。他们只好眼巴巴地站在厂门口等。等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听到了一声铃响,很快,一个高挑的女孩向阿艳走来。阿艳高兴地向她扑去。

阿卡的父母看到独生女儿变成了这样,不久便抑郁成疾,相继去世了。

阿艳的老乡买来盒饭给大家吃。下午便带阿艳去厂里见工,将刘健和小玲留在宿舍里继续等。小玲手里拿着一本杂志无聊地看着,刘健则坐在那里发呆,谁也不愿开口说话。不久,阿艳回来了,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如愿进了厂。问及她的老乡,阿艳支支吾吾。

从此,阿卡成了村里一些无聊的人和孩子们的开心果。有人拿一条小黄瓜就可以从阿卡那里换来一只大南瓜,拿几粒黄豆就可以从阿卡那里换来一筐玉米棒子。她甚至连父母也不认识,自己的名字也忘了。当别人叫她阿卡的时候,她没有一点反应。只是,令阿莱欣慰的是,阿卡始终记得他的名字。

小玲决定离开,刘健跟随其后。

这样的结果是谁也没想到的。不但阿莱伤心不已,阿卡的父母也无限痛悔,早知如此,不如就让他们好了算了。现在自家的女儿已经精神失常,阿莱还要她吗?要!阿莱斩钉截铁地回答。于是,阿莱将阿卡娶进了家门,并四处为阿卡求医问药。可医生告诉他,阿卡受了刺激,要想治好,很难。

8月的南方骄阳似火,刘健和小玲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但命运之神却将这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他们都知道,他们不能分开,至少在还没找到落脚处之前,他们还得相依为命。最后,小玲决定去深圳找她表姐。

阿莱谎称自己已经有了心爱的人,希望了却阿卡对他的想念。没想到,当阿卡听到这个消息后,竟然精神失常了。

下午5点半了,小玲说表姐可能也快下班了,不如先打个电话试试。结果,电话打通了,小玲高兴得拉着刘健的手又笑又跳。小玲说:“我们现在就去车站吧,兴许还有去深圳的车呢。”刘健也紧握着她的手,就像握着一颗激动不已的心,生怕这个好消息一不留神就飞走了似的。

阿卡铁了心不听父母的劝告,她的父母只好将她关在家里。阿卡的父母想,只要关一阵子,她就会回心转意的。没想到,一个月后刚将阿卡放出来,她又去村东找阿莱了。阿卡的父母只好再次将她关起来,并声泪俱下地哀求阿莱,让他放过阿卡,给她一个幸福的未来。阿莱答应了阿卡父母的要求。

突然,小玲边伸手乱摇边叫了起来:“喂,车,车!”原来不远处就停着一辆车,车前挂着石龙至深圳的牌子,还有一个干瘦的年轻人在大叫着:“深圳,深圳!”当刘健和小玲刚走到车前准备问一问,就被那个干瘦的年轻人连拉带拽地弄上了车。

在一个偏远的村庄,村西住着一个美丽的女孩阿卡,村东住着一个贫穷的男孩阿莱。他们相恋了。女孩阿卡的家人坚决反对,因为他们早就在镇上为女孩物色了一个富有的人家。可阿卡却不同意。阿卡的父母说,村东的那个阿莱,不但穷,还有先天性心脏病。有一次,在农场给人打工的阿莱,心脏病突然发作,一头栽倒在地上,还摔残了一条腿,要不是有人发现得早,差点就送了命。从此,阿莱走路总是一瘸一拐的。

车启动时天也渐渐黑了,他们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很快那个干瘦的年轻人就来卖票,刘健问多少钱,他说每人50元。刘健从没去过深圳,不知是多还是少,便给了年轻人100元。

情牵救心丸

刘健坐在窗口,小玲紧挨着他,一阵风吹来,刚才还浑身是汗的他们,竟感到有点冷。小玲也打了个寒噤,不由自主地向刘健靠了过来。刘健突然从心底升起一股男子汉的豪气来,他用手揽住了小玲的肩头。小玲望了刘健一眼,显得有点不好意思,但却并没有躲开,而是将头轻轻地埋进了刘健的怀里。

面对大河,全镇人哭声一片。哭得最伤心的是阿山大叔,阿山大叔边哭边说:“老哥,对不起,如果我不叫出丽丽和小西的名字,那么这两个孩子就没命了,我知道,只有你能救她们!只是我没想到,你那么高超的武艺,竟然禁不住岁月的消磨……”

突然,刘健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的叫,小玲的肚子也跟着叫了起来。小玲没睡着,抬起头眼巴巴地望着刘健说:“我有点饿了,你的包里有吃的吗?”刘健这才后悔上车前没买点吃的东西,他说:“啥也没有,可能还有瓶矿泉水吧!”小玲说:“矿泉水也行。”小玲拧开了矿泉水瓶盖刚想喝,却又将瓶口伸到了刘健的嘴边说:“还是你先喝吧。”刘健说:“我不渴。”小玲说:“我听我娘说,人要是饿得厉害时,喝水也可以填饱肚子,你还是喝一口吧。”望着小玲天真的模样,刘健的眼睛竟然涩涩的,便张开嘴喝了一口,小玲笑了,两个浅浅的酒窝里荡漾着浅浅的幸福。她用小小的嘴巴对准瓶子猛灌一气,有几点水珠从她的嘴边漏在了刘健的衣服上,她又伸手在他的衣服上抹了抹。不久,小玲歪在刘健的怀里睡着了,刘健慢慢地也进入了梦乡。他们实在太困了。

这时,只听阿山大叔大声地喊道:“丽丽、小西掉到河里啦,快来救她们呀!”喊声刚落,就见德叔像一阵风似的飘到了河里,两个小孩得救了,但她们的名字不叫丽丽和小西,丽丽和小西是德叔的妻子和女儿的名字。不幸的是,德叔在将两个孩子救起后,由于体力耗尽,再也没能从冰窟窿里爬出来。

突然一阵猛烈的吆喝声将他们吵醒。只见几个大汉手持长刀,正在逼着乘客们掏钱。乘客们个个睁着恐惧的眼睛不敢吭声,车厢里的气氛变得异常紧张。歹徒们扭曲着狰狞的面孔,挥舞着寒光闪闪的长刀,吼着:“快,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乘客们哆哆嗦嗦地掏着口袋,一个歹徒手拿帽子伸向乘客们,很快帽子里便装满了钱。当歹徒将帽子递到刘健和小玲面前时,开始还躲在刘健怀里瑟瑟发抖的小玲,突然变得异常镇静:“对不起,我们没钱,不信你自己看!”小玲边说边将自己的口袋往外掏,她穿着一套连衣裙,根本就没有口袋。歹徒说:“好,就算你没有,那他呢?有钱就赶快掏出来,免得大爷动手!”歹徒用刀指了指刘健。刘健的眼睛睁得老大,真想站起来跟歹徒拼了,但他知道,别说现在饿着肚子,就算是吃饱了饭,也不一定是这些家伙的对手,更何况他们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刀。

人们从四面八方往河里赶,包括前来喊孩子们吃饭的母亲们都跑到了河边。由于河面太宽,冰面被太阳晒化了,滑得很,再加上冰层太薄,给营救孩子们的大人们增加了困难。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半小时后,那两个孩子还在冰窟窿里挣扎。

歹徒见刘健半天没动静,一把抓去了他的包。刘健说:“那包里没钱,都是衣服。”小玲霍地站了起来,说:“他是我的男朋友,我们刚从家里出来,身上的钱都用光了,今天连晚饭都还没吃呢!”歹徒们并不理会,拿过刘健的包和其他人的钱,招呼司机停车后便匆匆地走了。

在那个雪后放晴的黄昏,我就这样被德叔的背影感动着,以至于忘记了回家吃饭的时间。也就是在那时,那条结了冰的河里传来了一阵喊叫声。原来是两个在河冰上玩耍的孩子掉进了冰窟窿里!

歹徒们走后,司机继续往前开,车里这时却吵闹了起来,有人说大伙应该齐心协力地对付歹徒;有人说,歹徒有刀,你怎么对付得了;还有人主张报警。但全车竟没一个人有手机,都是刚从家里出来不久的外来工。有人问司机,司机说他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呢!

德叔偶尔也会睁眼看看远方。德叔的家门前有一条河,当他站在河边隔着河水眺望远方的时候,他就像一尊雕像一样一动不动,只有身上的风衣会随风飘起,那神情像极了一位高人。每当这时,我便会站在德叔的身后,静静地望着他的背影出神。看着看着,我竟然有了一种想哭的冲动。

不管怎么样,对刘健来说,总算是有惊无险。他在心里算了一下,应该还剩50多元,估计到深圳后可以上小店里吃顿饭。另外,去小玲表姐那里坐摩托车的钱,肯定没问题。刘健又用手摸了摸口袋,钱还在,便放心地跟小玲开玩笑。他将嘴贴在小玲的耳边轻声说:“看你这柔弱的样子,想不到还那么勇敢,你刚才跟歹徒说我是你的男朋友,还算不算数啊?”小玲一听这话便举手要打刘健,但当看到其他乘客诧异的目光,便又停了手,小声警告他:“你别太得意了,等去了深圳,我们便各走各的路!”刘健说:“你该不会像阿艳一样过了河就拆桥吧?”一提起阿艳小玲就来气:“你别在我的面前提她了,我可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小孩子们再也不缠着德叔要他传授武艺了,而是向他扔小石头和树叶取乐,就连最胆小的女孩子也敢跑过去扯一下德叔的山羊胡子。只有我坚信德叔是一位身怀绝技的人,只要我有足够的耐心,他一定会教我武艺的。这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受电影的影响,电影里描述的高人一般是不会轻易暴露自己身份的,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受到了阿山大叔的鼓动,我觉得德叔就像极了电影里的某位高人。于是,只要一避开父母的眼睛,我便会去找德叔,但让我苦恼不已的是,德叔不是在打瞌睡就是在呵呵傻笑,根本不将我们这些毛孩子放在眼里。

刘健从小玲的表情可以看出,小玲对他的帮助很感激,也许她一感动就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

镇上的大人从来不跟德叔说话,偶有小孩子在德叔家里出现,也会被父母大声叫走,生怕自己的孩子跟着德叔学坏了。只有酒鬼阿山大叔时不时地会去德叔家里讨碗酒喝。德叔的身上总穿着那件皱得像抹布似的风衣,如果不是蜷缩在火炉边烤火,就是蹲在屋檐下晒太阳。与其说德叔是一位身手不凡的高人,还不如说是一位浑身散发着脏臭味的乞丐。

就在刘健美滋滋地胡思乱想之际,车子一个急刹,停了下来。司机说:“到了,到了,该下车了。”大家往车外一望黑漆漆的一片,只有好远的地方才有光亮。司机说前面有一个关卡,他的车因为没有牌照过不去,只有烦劳大家走过去了。

父母跟我们讲,德叔不是个好人。他坐过20多年牢,因为喜欢偷东西,一次,正当德叔潜入一富人家后,却被主人发现了,德叔情急之下将主人刺伤,结果被判了刑。当他刑满出狱后,德叔的妻子带着女儿早已远嫁他乡,从此德叔便成了一个孤老头子。

但是不要紧,如有谁身上还有钱的坐摩托车去也行。司机一溜烟开车走了,留下的一群人也很快散了。有许多摩托车围过来,当听说是去深圳布吉镇时都掉头走了。此时已是晚上9点多,如果再晚一点连摩托车可能都没有了,刘健和小玲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感觉司机骗了他们,这趟车根本就不是去深圳布吉镇的!

禁不住阿山大叔的煽动,我们缠着德叔,要他教我们武艺。他却永远只会呵呵傻笑,要不就摇头。这时,我们的父母就会大声地呵斥我们,让我们赶紧回家。尽管我们非常失望,但依然舍不得离去。只要一离开父母的视线,就忍不住要往德叔家跑。

刘健和小玲商量着,还是等走到那个有光亮的地方,问一问当地人这是什么地方,离布吉镇还有多远。刚走了几步,后面又跟上来两辆摩托车,他们用生硬的普通话问:“你们要去哪里?”刘健说去布吉镇。他们使了一下眼色,说:“每人20元。”刘健想如今的摩托车司机都会宰人,便说:“我知道离布吉不远了,你别想骗我的钱,每人10元干不干?”就这样,刘健和小玲一人上了一辆摩托车。载着小玲的那辆开得飞快,而刘健这辆却慢腾腾的,刘健担心小玲的安全,便催司机快点。慢慢地,刘健越来越感觉不对劲了,他们的方向不是越来越靠近有灯光的地方,而是越来越暗了。大约20分钟后,摩托车在一片荒草地上停了下来。而小玲的身影已不知去向。当刘健感觉到情况不妙时,摩托车司机迅速从怀里拔出一把小刀,一步步向刘健逼来说:“小子,快将身上的钱掏出来吧!”

那时我正好10岁,像我一般大的孩子都特别崇拜电影里那些武艺高强的人,并且幻想哪天突然碰上一位高人,将自己也变成一位武艺高强的人。我听隔壁的阿山大叔说,德叔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人,喝醉了酒的阿山大叔一边迈着醉步一边跟我们这些孩子比画,说:“要是再倒回去20年,哼哼,别说是我们居住的小平房,就是再高的楼房,对于德叔来说,那也就像走平地一般自如。”听得我们一个个兴奋不已,可德叔只会冲着我们这群毛孩子呵呵傻笑,一点也不像电影里描述的那样神奇。

刘健知道又遇到了麻烦,而此时他最担心的还是小玲,她的身上又没有钱,如果歹徒见色起意的话,她一个姑娘家,那可就惨了!刘健边跑边喊着小玲,后面的歹徒显然没想到刘健会撒腿就跑,待回过神来他也紧紧地追了上去。跑着跑着,刘健看到了小玲,小玲已跟那人扭打在一起。刘健顾不得饥饿和身后的危险,冲上去用力掀翻了那个家伙。那家伙显然不相信一个姑娘的力气有这么大,当知道是刘健将他掀翻在地时,立即面露凶色和后面的那个家伙一起向刘健扑去。刘健的右眼挨了结结实实的一拳,他感到眼前金星乱冒,身子摇晃了两下差点栽倒。那两个家伙并未罢休,一左一右向刘健逼近,小玲也吓傻了般站在那里不敢吭声了。

那年冬天,天气好像比往年还要冷。大雪纷飞了一个礼拜才停下来。天一放晴,我便穿上了高筒靴,迫不及待地邀上几个小伙伴,一起跑到德叔的家里,要他教我们武术。

刘健知道自己不是他们的对手,但为了小玲必须拼死一搏。刘健尽量将小玲拦在身后,冲那两个家伙拉开了架势,说:“来吧,今天我非跟你们这些强盗拼个你死我活不可!”那两个人也许是被刘健的气势给镇住了,居然互相看了一眼不敢上前了。对峙了大约半分钟,那个拿刀的家伙终于开口了:“小子,那个女人你可以带走,但多少你得打发我们哥儿俩一点钱,不然我们今晚不是白跑了一趟?”听他们的口气软了下来,刘健也想见好就收,万一打起来他也没有好果子吃,于是刘健边掏钱边说:“我身上就50元了,你们如果要就拿去好了,如果嫌少就来拿我这条命!”那两个人说了声今晚真倒霉,便拿了那张50元开着摩托车一溜烟跑了。

失去了武功的高人

摩托车声和那两束光渐渐消失在黑夜中,刘健感到浑身虚脱了般瘫倒在地上。小玲也终于回过神来了,一下子扑进刘健的怀里失声痛哭起来。刘健说:“小玲,别哭,坚强点,相信我会有办法找到你表姐的。”天越来越黑,路也崎岖难行,刘健搀扶着小玲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亮着光的小镇上,整个小镇不见一个人,刘健的手表也在刚才的打斗中弄丢了,估计此时应该是凌晨两三点钟吧。借着路灯刘健从口袋里掏出了所有的钱,两张1元的,一张5角的,总共还剩下2.5元。从中午到现在他们一粒米未进,肚子早就饿过了头。可是2.5元能买来什么呢?

我的眼泪一串串地流了下来,我在心里说,如果你将男孩让给我,也许我会好起来,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只属于你。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没有了爱情的我,要生命又有何用?在这座美丽的城市,没有人知道,一只羊曾经如此深爱过。

他和小玲只能依偎在一座天桥下,耐心地等待天明确定方向后再走。刘健将外套脱下来给小玲披上,小玲深情地望着刘健,美丽的眼睛湿漉漉的,小玲的声音有点颤抖:“你,你会怪我吗?如果不是跟我来深圳,你也不会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一阵夜风吹来,他们同时打了个寒噤,经过了生死与共的患难,他们的心也越来越近了。刘健说:“你就别说了,如今,至少是今晚,我们谁也离不开谁,也许过了今晚你找到表姐后我们就会分手,我只希望你以后会时常想起我!”小玲搂住刘健的手又紧了紧,说:“不,我不要和你分开,永远也不要!我一定要说服表姐,将你也介绍进她们厂!”刘健紧紧地拥着她,再也不说话,他们闭上眼睛,等待着长夜快点过去,曙光早点来临!

我知道女孩很伤心,我也很伤心,因为我们爱上了同一个人。最终,女孩跟男孩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望着身穿白色婚纱的女孩,挽着身穿黑色礼服的男孩相亲相爱的样子,我差一点晕倒在地。从此,我不吃不喝。望着日渐消瘦的我,女孩流下了眼泪。女孩说,小妮子,你为什么不吃东西呢?你知道吗,你这样下去迟早会没命的。

第二天,他们才打听到此地离布吉还有至少10千米路程,怪不得那些摩托车司机一听说去布吉,就理都不理他们了。怎么办,10多千米少说也得5元的车费,两人就得10元,但人生地不熟的,有谁会借给他们车钱呢?刘健在路边的早餐摊上买了一个馒头,咽了咽口水后,将馒头递给了小玲,小玲突然两眼放光,但也只咽了咽口水,又将馒头递给了刘健。刘健说:“你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难道你还不饿吗?”小玲说:“还是你吃吧,男孩子可是不经饿的啊!”最后,他们一人吃一口,竟咬了很多口才将那个馒头吃完。那是刘健一生中吃过的最好吃的馒头。

从此,我与女孩的矛盾越来越多,我将女孩的化妆盒咬烂,将她的口红、腮红、睫毛膏以及花裙子,总之一切用来讨好男孩的东西,我都咬烂并弄得满地都是。但是,我没有咬烂她买给我的花裙子,我要穿得漂漂亮亮地去见男孩!女孩气得打了我一耳光,我咩咩地叫着表示反抗。我和女孩的关系越来越僵,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了,过去像姐妹一样的日子已成为回忆。

吃完了馒头,体力也稍稍恢复了些,刘健和小玲决定一步一步地走到布吉去。他们互相搀扶、互相鼓励着,走了整整6小时,才来到小玲表姐的厂门口。小玲见到表姐的第一句话就是向她介绍,刘健是她的男朋友,那么坚决,那么自豪!小玲表姐吃惊地望着灰头灰脸的他们,竟有点不敢认她的表妹了,她更不相信她的表妹会这么快就找了个男朋友。

以后,男孩再来时总要先看我,还把玫瑰送到我的面前,我知道这东西没有青菜好吃,但我还是用嘴咬住了玫瑰,只要是男孩送的,不管是什么我都喜欢。可是,女孩还没等我将玫瑰吃进嘴里,就一把抢走了。女孩还用她尖尖的手指头戳了一下我的额头,说了句讨厌,谁叫你吃我的玫瑰花?我对女孩的举动越来越反感,我不明白男孩送给我的玫瑰花,我为什么不能吃,她有什么理由来我的嘴里抢玫瑰花?

刘健却在心里直乐,虽然吃了这么多的苦头,但却赚来了个好媳妇,值!

突然,男孩发现了一旁的我。男孩用惊喜的眼神与我对视的一刹那,我的心几乎要跳出了嗓子眼,好漂亮的男孩,好深情的眼睛!我现在才知道,女孩为什么有那么多话要跟男孩说了,也知道女孩为什么一上午都不理我,忘了我的存在,原来魔力就在男孩的眼睛里。就是在那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男孩。男孩说,好漂亮的羊,哪儿来的?女孩说,我从市场上买的。男孩说,给它取名了吗?它叫什么名字?女孩说,它叫小妮子。男孩说,小妮子,小妮子,真好听的名字!男孩一遍遍地叫着“小妮子”,我一遍遍咩咩地答应着,心里充满了幸福。

都怪自己太胆小

突然有一天,一个男孩走进了女孩的房间,男孩的手里拿着一朵鲜艳的红玫瑰,女孩用迷人的笑容迎上去,还在男孩的脸上深情地吻了一下。女孩与男孩有说不完的话,女孩手持男孩送的玫瑰,兴奋得满面通红,红红的脸蛋与红红的玫瑰将女孩装扮得更加迷人,一上午女孩都没有理我,我不喜欢玫瑰,我只喜欢青菜。

张成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因为想着女友的约会,一到下班时间,他便匆匆忙忙地收拾好东西往外赶。女友吴婷约他在东山湖公园见面,说是有要事相商。莫非是想带自己去见她的父母?张成的心里一阵暗喜。吴婷长得漂亮,听说追她的人可多了,张成其实还算不上她的男朋友,最多也只能算是她众多追求者之一,主要是因为他胆小怕事、人太老实,这样的人哪里靠得住?张成唯一的优点就是有恒心,对吴婷是一天一个电话一支玫瑰花。俗话说,好女架不住缠嘛,也许她今天就答应带他去见自己的父母了呢。张成边急急忙忙地往东山湖公园赶,边想着吴婷的可爱模样,不禁笑出了声。

女孩给我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小妮子。住在女孩布置得清洁雅致的房间里,我的心情比在田野上奔跑还要惬意,女孩迷人的笑容比山野的阳光还要温暖。女孩给我买来花衣裳、镶着草绿色边儿的红帽子,还有珍珠一样闪光的脚链。每天早晨,女孩除了给我喂一把青菜,还将她喜欢喝的豆奶给我喝,将她喜欢吃的巧克力给我吃,尽管我不喜欢豆奶和巧克力,我只喜欢吃青菜,但因为女孩对我的宠爱,让我像一个骄傲的公主似的感到幸福极了。女孩吃完早餐后,便坐在电脑前忙碌,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只知道她时而对着电脑笑,时而在键盘上敲出一串嗒嗒声。傍晚时分,女孩会带我去公路上散步,女孩和我都穿着花裙子,我们就像姐妹一样,高高兴兴地沐浴着夕阳的余晖。尽管所见之处都是柏油和水泥,但我还是闻到了一股泥土的芳香,我喜欢泥土,但我更喜欢女孩给我的城市生活。因为这里没有牧羊犬,也没有主人的鞭子。

就在张成暗自得意的时候,突然从身边的树林里隐约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喊叫声:“救命啊!”随即喊声便被硬生生地给捂了回去。谁都明白,这肯定是一个单身女子遇到了歹徒。张成有心挺身而出,但双腿却不听使唤地抖个不停,喉咙里也像是塞了团棉花似的喊不出声来。一向老实胆小的张成,就是在街边见了两只公鸡斗架,还吓得一个劲地往一边躲呢,哪里敢跟穷凶极恶的歹徒叫板?

我是一只羊,女性,按羊的年龄来算,我是一位妙龄少女。原本生活在农村的我,是在集市上与一个女孩相遇的。当女孩扑闪着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与我的目光相对时,我被她满眼的喜悦感染了,一下子变得高兴起来。女孩说,好漂亮的羊。我说,好漂亮的女孩。可惜她听不懂我的话。女孩递给了我的主人——那位粗犷的农村大汉一沓钞票后,便从他的手里牵过我的缰绳。从此,我开始了一只羊的城市生活。

本来想用手机打110报警,但随后他一想,不如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当什么也没听见,何况旁边又没有其他人,谁知道呢,再说,女友还等着他呢,万一因此耽误了约会而得罪了女友,那他可就后悔莫及了。张成这样想着,便放开脚步往前走了起来。走了好长一段路,确信再也听不到树林里的叫声后,张成才敢慢下脚步。由于经过一番惊吓,张成早已心慌意乱、六神无主,如果就这样慌里慌张地去见吴婷,万一让她看出点什么,那不是自找麻烦吗?于是,张成索性坐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休息一阵才走。

一只羊的爱情生活

等张成赶到约会地点,却不见吴婷的踪影。莫非她等得不耐烦独自走了?张成看了看表,才超过半小时,也许她还没来呢,美女嘛,约会迟到那是很正常的事。再等了半小时,还是不见吴婷的踪影,又一小时过去了,吴婷依然没有出现。莫非?一个不好的念头从张成的脑子里闪了出来。张成赶紧拨打吴婷的手机,关机。她家里的电话,她还没告诉过他呢。拨打她单位的电话,所有人都下班了,根本就没人接。糟了,一定是遇到了坏人!也许刚才来自树林的叫声就是她发出的,可是,他却当了逃兵!要知道是吴婷,哪怕是拼了命他也会冲上去跟歹徒搏斗的。他又疯了一般地往树林里跑,树林里哪还有人的影子。

最后,他们相约,在母爱的温暖下,他们要共同努力,考进同一所大学。

一整夜张成都没有合眼,他一直在拨打吴婷的手机,吴婷的手机也总是关机状态。好不容易挨到第二天的上班时间,张成赶紧打电话去吴婷的公司,对方说还没来呢。一整天,他都在打吴婷公司的电话,对方说,吴婷今天根本就没来上班。最后,张成从吴婷的公司得到了她的家庭住址。张成找到了吴婷的家。吴婷家里只有一个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吴母以为是自己的女儿回来了,见门口有响动便问:“是婷婷吗,你怎么一天一夜都不回家呀?”

骆英俊突然感到心里暖呼呼的。他说,是的,我的母亲也一定希望我做一个上进、有理想的人。

看来,吴母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出事了。张成见吴母需要照顾,不忍离去,便安慰吴母说,自己是吴婷的同事,吴婷被公司派去出差了。张成说:“伯母,您放心,吴婷不在的日子里,我会来照顾您的。”

他将叶可喻约到了校园后的池塘边,叶可喻听完骆英俊的忏悔,轻轻地从头发上摘下那只蓝蝴蝶发卡,交到骆英俊的手里。叶可喻说,她也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母亲病故的那年她才10岁,那只蓝蝴蝶发卡就是母亲送给她的,母亲说那是一只幸运的蓝蝴蝶,它会保佑她平安幸福的。现在,她将它送给骆英俊,也将母爱分一些给他,希望他也一生幸福,而那只蓝蝴蝶发卡,便是他们共同的母亲。她还说,虽然他们都失去了母亲,但母爱却无处不在,太阳的光辉能够照暖身体,但母爱却能温暖心灵,只要不放弃理想与梦,只要做一个上进的人,你的心灵便总是温暖的,这时,母爱就藏进了心里。

张成一边照顾吴母,一边暗暗地打听吴婷的消息,不管是死是活,他都要知道是怎么个结果。因为他觉得是自己害了吴婷。他是个胆小的人,他不敢主动去公安局报案,他只能悄悄地打听消息。

做一个诚实的人,对骆英俊来说比什么都重要。他终于走进了老师的办公室,当他鼓起勇气向老师说出,叶可喻的发卡确实是自己拿的时,老师只是哈哈地笑着说:“同学之间搞点小恶作剧,也是没什么的,你没必要再内疚了。”骆英俊本想再解释什么的,可老师当时很忙,便把他打发走了。骆英俊还是决定告诉叶可喻。

尽管他不辞辛苦地每天下班后都来照顾吴母,可是吴母却并不领情,你想啊,吴婷没有理由叫一个男人来照顾自己的母亲吧。如果是自己的男朋友,也得带回来让母亲见一见呀,就是再没有时间,打一个电话回家总可以吧。吴母天天都在问:“我的婷婷究竟去了哪里啊,她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了呢?”这天,当张成像往常一样,又提着一罐自己煲好的汤进了吴家时,吴母突然大声说:“你根本就不是我女儿的同事,我的女儿也没有去出差,你究竟是谁?是不是你将我的女儿给藏了起来?你如果再不说真话,我就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抓你去坐牢!”张成没想到,吴婷的公司见她好几天都没去上班,又没请假,便打电话来问。结果让吴母知道了真相。

更让人惊奇的是,仅仅一年的时间,骆英俊的成绩便突飞猛进,成了全年级的学习尖子,并在全省物理竞赛中拿了第一名。可是,骆英俊心里却一直深感愧疚,他觉得自己应该向叶可喻忏悔,向老师和全班同学忏悔,因为那只蝴蝶发卡确实是他拿的,而不是叶可喻放错的。

张成见实在是瞒不住了,才向吴母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张成说:“伯母,是我对不起吴婷,是我害了她啊。”听完张成的话后,吴母当时就昏了过去。还是张成打了120,吴母才被几个医生给弄醒了过来。一醒过来,吴母便坚决地报了警。

令骆英俊没想到的是,叶可喻竟然点名要为他辅导功课。从此,骆英俊有了跟叶可喻说话的理由,他们不但同桌,而且天天可以很亲密地在一起学习功课。骆英俊感到自己很幸福,成绩也明显地提高了。

可是,根据张成的描述,警方根本就没有在现场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如果真的有人被害不可能这么长时间还没人发现。警方调查的结果是:当时,除了几个老人在那片树林里逗弄各自养的鹦鹉外,再也没有其他人出现过。看来那一声“救命啊”的声音是鹦鹉发出的。那么吴婷的突然失踪又怎么解释呢?

在以后的日子里,骆英俊的成绩更加糟糕,为此老师几次找他谈话。后来老师想了个主意,就是将班里的同学分成两个组,一组是成绩好的,另一组是成绩差的,然后以一带一的方式,希望能提高差生的成绩。叶可喻当然分在了成绩好的那组,而骆英俊理所当然是名差生。

三天后,终于等来了吴婷的电话。原来吴婷出车祸了,昏迷了三天三夜,手机也被摔得粉碎,这时候才刚刚清醒过来。电话是她的男朋友打来的。那晚,她去接男朋友来她家见她的母亲,结果在路上出了车祸,好在抢救及时,没有生命危险。

这时,老师和同学们都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一场误会。罗同学也很没趣地坐回自己的位置,继续听老师讲课。吓出了一身冷汗的骆英俊,不知道叶可喻是真的以为自己放错了,还是想帮助他。

在医院里,面对躺在病床上的吴婷,张成生气地问:“你既然都准备将男朋友带回家见母亲了,为什么还要跟我约会,并且还没见到我的面你便走了?”吴婷说:“对不起,我并不想跟你约会,我约你出来是想跟你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请你以后再也不要给我打电话、送花了,因为都超过约会时间半小时了你还没有来,我没想到你的胆子这么小,因为害怕我的拒绝,竟然没来约会,所以我便一个人先走了。但,我还是要感谢你,谢谢你这几天对我母亲的照顾,谢谢你了。”

老师和同学们都被这一幕惊呆了,骆英俊更是羞得只想找个地缝往里钻。就在老师想要责问骆英俊时,叶可喻突然站起来,大声说:“那只发卡不是骆英俊同学偷的,是我放的。”老师和同学们更加惊讶了。特别是老师,他想到的问题更深远些,一个女同学,为什么要将自己的发卡,放在一个男同学的抽屉里呢?就在老师准备命令他俩下课后去自己的办公室时,叶可喻已经进行解释了:“是我放错了,我们的抽屉挨在一起,我随手一丢,谁知竟丢到了他的抽屉里。”说完,她拿起发卡就别到了头发上。

张成狠狠地捶了自己的脑袋一拳,说:“唉,你说得没错,都怪我太胆小啊!”

叶可喻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骆英俊则尴尬得满脸通红。老师接着问罗同学:“你有什么证据吗?”显然,老师不想将这件事情闹大,但罗同学却快速地从后面将骆英俊推向一边,并拉开他的抽屉将那只蓝蝴蝶发卡拿了出来。

一只檀木盒子的秘密

原来,骆英俊昨天拿叶可喻的发卡时,刚好被坐在他身后的这位罗同学看见了。罗同学是个喜欢捣蛋的男生。骆英俊曾经看到他在下课时,用手去扯女生的头发,扯得女生们四处追着他打,罗同学则边跑边笑,样子很可恶。最让骆英俊生气的是,罗同学还扯过一次叶可喻的头发,叶可喻当时没有说话,她只是用很冷的目光盯了罗同学几秒钟。罗同学以后就再也不敢扯叶可喻的头发了。没想到,这小子今天竟然来这一招。

结婚才几天,我就发现妻子的神色不对,她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一定有什么事。她长得漂亮,又聪明,还有一份好工作拿着高薪,那么多条件好的男人不嫁,凭什么嫁给我这个长相普通又没什么能耐的人?我有个哥们儿就曾经酸溜溜地对我说,你可得看紧点,这么漂亮的老婆,小心她在外面野坏了心思,将你当冤大头。

上课没多久,坐在骆英俊身后的罗同学,突然将手高高举起。老师停住讲课,不解地问罗同学:“你有什么问题吗?”只听到罗同学清晰地说:“我要举报骆英俊同学。”老师问:“骆英俊同学怎么啦,你举报他什么?”罗同学有些得意地说:“我亲眼看见他偷了叶可喻同学的发卡,是一只蓝蝴蝶发卡。”这时,全班同学都将目光集中在了骆英俊和叶可喻的身上。

我在心里仔细地琢磨,越想心里越不踏实。于是在妻子上班后,我偷偷溜回了家,我想我总会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果然,我在柜子里的一堆衣服下面找到了一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檀木盒子,更重要的是还上了锁。怎么我就从来没看到过这只盒子,而妻子也没跟我说起过呢?事情很明显,妻子一定瞒着我还在跟她过去的男朋友来往,盒子里装的很可能是那个男人的相片和情书。我的头在胡思乱想中一阵比一阵大,血压升高,眼冒金星的感觉让我差点晕倒。没有哪个男人能够容忍妻子对自己的不忠。可是,猜测归猜测,我还是拿不准里面的东西是什么,因为我从没听说过妻子在我之前还有个男朋友。好奇心使我拿起了锤子,我准备敲开盒子看个究竟。可是,很快我又放下了锤子,我毕竟是个有修养的人,也知道私拆他人信件窥视他人隐私是违法的,包括我的妻子。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骆英俊看到叶可喻的头发果然披散着,像一团暖暖的云彩般坐在骆英俊的身边,他感到一团温暖的火焰,正慢慢地将自己笼罩。

在经过反复思考后,我将那只盒子放回了原处,并不是我从此不再追究妻子的隐私,而是决定跟踪妻子,我要充分掌握她的证据。我请假在妻子的办公楼下埋伏了两天,妻子按时上下班,没有发现丝毫异样。两天时间显然不够,于是我称病向单位请了一个星期假。妻子的穿着时髦,身材高挑,我远远地跟在她的身后,看见不少男人在向她行注目礼,我拿不准哪个是她的“相好”,但从她的神情看,好像都不是,她只顾向前走,压根儿就没顾得上别人的注视,更没想到我就跟在她的身后。每当她走进办公楼,我就闪身躲在一边,她下班后,我又不远不近地跟着,直到她回家,我再返回到我公司的那条路上慢慢地走进家门。如此一个星期很快就要过去了,我依然一无所获。我的心里有点失落,又感到一丝欣喜,我既希望尽快找出隐藏在妻子背后的那个男人,又害怕那个男人的出现让我从此失去妻子。

于是,骆英俊悄悄地将手伸进了叶可喻半开的抽屉,他将那只蓝蝴蝶发卡飞快地拿出来,并放到了自己的抽屉里。

我甚至有点后悔跟踪妻子,甚至将那只盒子想象成她的家传宝贝什么的,或者根本就是我神经过敏。明天是最后一天,如果再没发现什么我便决定不再管那只盒子的事情了,我得好好上班,不然,很可能会被炒鱿鱼,我深深知道一个没有工作和事业的男人是没有家庭地位的。我不想被妻子看不起,更不想坐在家里吃软饭。

当骆英俊收拾书包准备放学时,他发现那只蓝蝴蝶发卡正静静地躺在叶可喻半开的抽屉里。骆英俊突然有一种想将那只发卡藏起来的欲望,他希望叶可喻永远披散着美丽的头发,像一只蝴蝶一样快乐地飞翔。

正在我边胡思乱想边跟踪妻子时,突然妻子不见了,明明离她的公司还有一段距离,怎么就不见了呢?莫非?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预感到事情的不妙了,她一定是走到了其他的路上,她没有去公司上班,她想去哪里?她想干什么?不行,我得给她的公司打个电话,看她是不是已经向单位请假,按照我的经验,她完全可以请假外出……只要向单位请假了,她想外出干什么不行呢?

那是一节自习课,同学们都在埋头看书。突然,叶可喻边看书边慢慢地从头上取下了那只发卡,并随手丢进了自己的抽屉里。叶可喻继续低头看书,骆英俊则用眼睛斜斜地望着她那一头慢慢披散下来的头发发呆,他已无心理会那紧紧捧在手里的书本。直到下课,叶可喻似乎也没想到要用发卡重新将头发束起来,而是像一只美丽的蝴蝶一样飞出了教室。

突然,一个人影拦住了我的去路,将正在东张西望的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是横眉怒目的妻子。妻子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很可能是她的同事,因为我曾经看过她跟妻子的合影,那个女人说,就是这个人,就是他跟踪你,已经好几天了。

他不能直接对她说,只有在心里默默地想,那是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他不能对任何人说,包括叶可喻。于是,他整天想着,如果没有那只蓝蝴蝶发卡该有多好啊!那样的话,叶可喻就可以披着一头长发跟他坐在同一条板凳上了,她披着长发的样子一定很美。上课的时候,骆英俊想着想着就走了神,他真希望那只蓝蝴蝶发卡会突然失踪,就像一只真正的蝴蝶一样飞起来,飞得越远越好。

妻子问,你为什么要跟踪我?我无言以对。我总不能说,我怀疑你在外面有相好的吧?可是还没等我想出分辩词,她的眼神便暗淡了下去,妻子好像很伤感地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你迟早会离开我的,我其实不想瞒你的。我有点急了,我说,你说什么?难道你真的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也许是从注意到叶可喻的时候起,骆英俊的心里便不再空荡了,隐隐地他的心里有了一种寄托。只是,骆英俊很想看一看叶可喻披着长发的样子。

妻子缓缓地说,是的,我是有事情瞒着你,我一直想跟你说的,但又怕你接受不了而离开我,我不是故意瞒你的,真的。我没想到妻子真的瞒着我干了坏事,而且还当着我的面承认了。既然事情这么快就水落石出了,我就是再痛苦也得承受啊,我说,你说吧,告诉我那个男人是谁?男人?妻子有点惊愕地问,什么男人?

骆英俊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病故了,母爱对于他来说,是一张挂在墙上的冰冷而陌生的照片。只有照片上母亲那一头披散如瀑的头发,让骆英俊感到了一丝温暖。父亲工作很忙,一天同他说不上几句话,于是骆英俊变得很孤独,他甚至不想跟班里任何同学说话。他的学习成绩也不好,他的存在引不起任何同学和老师的注意。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整天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但是,奇怪的是,他突然就注意起了他的同桌叶可喻,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成绩也很好,和他完全相反的是,她是老师和同学们的目光聚焦点。是的,她是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几乎所有人都注意到她的时候,骆英俊才开始注意她,可见他的目光是多么迟钝。

我说,难道你还想瞒下去吗?妻子忽然低下头去说,不,他不是一个男人,他是一个男孩。我说,你肉不肉麻啊,都瞒着我干坏事了,还装纯情。妻子说,我本来就没想瞒你,我现在就告诉你,如果你受不了,那我们就离婚。

16岁的男孩骆英俊,突然关注起同桌女生叶可喻来。叶可喻有着一头漂亮的长发,可惜总是被一只蓝蝴蝶发卡束缚着。骆英俊想,如果没有那只发卡的束缚,叶可喻的头发就会像瀑布一样地披散开来,那她一定会更加漂亮。

她告诉了我那只盒子的秘密。那只盒子其实并没有上锁,由于我气昏了头,才没有发现那把锁是虚掩着的。盒子里确实放着一张男孩的相片,那是一个6岁大的男孩。那时妻子也只有6岁,他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妻子有一次顽皮不小心掉到了水里,那个男孩二话没说就跟着跳了下去,谁知他也不会游水,如果不是大人来得及时恐怕两个孩子都没命了。因为男孩的舍身相救,妻子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于是,当男孩举家迁往外地的时候,她向他要了一张照片。妻子将他的照片锁进了箱子里,她说那是她的初恋。本来在嫁给我的时候,她是想将照片扔掉的,因为她怕我看到了不好,但她又舍不得,她曾发誓要将他的照片保存一辈子的。于是,她以一把虚掩的锁这种委婉的方式让我自己打开来看,如果我有意见,就离婚。

蓝蝴蝶发卡

我差点笑得背过气去,眼泪都出来了,我想不到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时髦女孩,还有着这么一颗单纯而善良的心。但,当我静下心来想一想,妻子的做法并不奇怪,试想一下,一个肯为自己付出生命的人,难道不值得记一辈子吗?我庆幸自己找了一个美丽而善良的妻子,也为自己的狭隘而汗颜。我想,在人生路上,如果妻子遇到了危险,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她的生命的。这才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