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早就修好了车,失踪的虎俏已被他们报警寻找。见她回来,大家连呼“你死哪儿去了”。虎俏只是笑着,大家又连番责怪她凭什么心情这么好。
然而他们什么也没说,默默走在山路上,他采下一枝铃兰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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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上要黑了,虎俏要走了。柳森送她从石头房子一直往高速路的方向走。一路上她都很想说:我还能再来吗?下次来我想给你带很多东西。玻璃杯、茶叶、装饰房间的画、面霜、剃须刀……还有狗需要一个食盆。
从那天起,虎俏整个人变得很低沉,不是心情不好,可就是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开会时上司说的是什么完全没听到,散会了大家都走了,她还在写会议记录。好像很认真,其实只是在纸上画圈圈。
他们互相看着。他有浓浓的胡须,清楚的眉眼,布衣布裤,一双布鞋。很瘦,像浅野忠信。她圆圆的眼睛像黑色曜石,齐耳短发,发梢往腮边扣着,勾勒出下巴又尖又小。
她的心事是:她如同当年六岁的柳森,被森林的景色迷住,更确切地说,她是被森林的主人迷住了。
柳森拿出一罐红糖,红糖熬成稠稠的液体,像蜜。他让她拿匙子舀着吃。虎俏说:“好饿。”他又端来一碗粥,红糖拌进去,搅一搅,像小时候生病时姥姥给的甜粥,一口粥让人变回小女孩。
翻开他的公众号,把每一篇推送的文章都仔细看一遍。他的粉丝真多,大家不停地赞赞赞、买买买。原来在另一个领域里他是红人呢,是一个热闹的存在啊。周末,虎俏开上她的小本田,绿色的车身,轻捷如飞行中的萤火虫。行李舱里是一袋她要带给他的东西。怎么会这样疯狂?但是,但是管它呢。
他给她看他的公众号。点击“阅读原文”就进入购买的商店。原来世界已经如此便捷,在深山里也能发家致富。真羡慕。从小到大,在城市的钢铁森林里长大并且长大后也留在钢铁森林搭建的格子间里工作的虎俏,从来没有想过离开那里。离开是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的。
他见她提着大袋子零零碎碎,接过手,笑着说:“你是搬家来的吗?”
“并不算吧,我的蔗糖熬出来也是要出售的,不然我怎么活?喝西北风,或者吃掉我的狗?”
隔了一会儿他又说:“既然喜欢这里就不要走了。”
“现在也有人和你一样,比如日本的小森林、韩国的李孝利。大明星都归隐山林,你很高级哦,走的是小众路线。对了,你这是叫作归隐吧?”虎俏说。
但是虎俏发现,她最终不得不回到城市。不是说城市有多好,只是习惯,像弹钢琴的人对于曲子,那并不是在边思考边演奏,那只是一种手指肌肉的记忆。办公室那些报表、投影仪、PPT,对她来说都是一份血缘,一份责任。“我可以每周来看你。”她对柳森说。
“我开车又去了云南,带回来一千根苈蔗作为母本,现在它们繁殖成了这样。”柳森指着他的蔗林说。
每个中午,虎俏会和同事下楼觅食。办公楼附近唯一的绿地是一块草坪。麻雀在人来人往的甬路上瞅准时机啄食地面的垃圾。这天中午,她远远地看见有人向她走过来,居然是柳森。布衣布裤,一双布鞋。站在汽车尾气和轻度污染的空气中,虎俏来不及感动惊喜,她只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玻璃罩子把他罩在里面,保护起来。
“后来我离开研究所,到这里盖了一栋房子,开垦了一块田。说实话,我早就厌烦了给专家当助手,帮他们写没名目的文章,陪他们吃吃喝喝。我从小在城市里长大,我记得唯一一次去农村,大概是六岁,我父母不知怎么超有闲情,带我跑到市郊一座山里,那是我小时候唯一一次去山里,我真的被自然的景色震撼了。溪水里居然有娃娃鱼,山上的果子随意摘来就可以吃,是甜的。我玩得太开心也太累了,居然在山里睡着了,我被父母背回家,睁开眼一看,已经离开了那座仙境,忍不住大放悲声。从那天起,山、森林、溪水就是我的梦。
“你怎么来了?”虎俏说。
虎俏听他继续讲。
“一周的时间太长了,我想念你。”柳森说。
柳森对虎俏说起他是如何来到这里的。“有一次,我和同事去云南考察。那时候我还是某个专家的助手,研三的学生。在当地看到他们栽种两种甘蔗:一种就是市面上常见的、水果店能买到的普通甘蔗;另一种叫苈蔗,瘦瘦小小,颜色很浅,产量很小。我知道这是一个古老的品种,几乎快要绝迹了,居然在那里找到它了!当地人留下它榨汁熬糖,苈蔗熬出来的红糖特别醇厚,几乎可以当作药用。你们女生不都爱喝红糖吗,特殊的日子,或者是产妇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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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起,柳森便住在虎俏的公寓里。幸福的时光就是每天下班回来,虎俏都能吃上美味的饭菜,然后两人一起打游戏,或者下楼遛狗。对了,那只狗也来了。
“只有你胆子大、人傻啊。”
柳森每天早上八点叫醒虎俏。她闭着惺忪的眼睛拍拍他的头说:“让姐姐再睡一会儿,就一小会儿。”
“那之前有没有别的猎物?”
“我会想办法让你别这么辛苦的。”柳森说。
这就是虎俏和柳森的初次相遇,一切来得很自然,谁也没把谁当成陌生人。一切却又似乎很有铺垫。他说他像蜘蛛,结一张网,等一千年,等来一个猎物。
他变得很忙,忙着指导留在乡下的一切。他请村民照顾蔗田,打电话叮嘱他们怎样收割,怎样熬制古法红糖,再怎样寄出快递,交给包装公司,分成小瓶,贴上标签,再怎样发给每一位购买的客人。
“你这么说它会觉得自己很酷。”男人说。
有一天,虎俏听到他在打电话。电话的内容大体是:甘蔗,苈蔗,成本……他说话的声音很小,仿佛也因为知道自己在做羞耻的事,故此不敢声张。虎俏忽然明白了,他是在告诉对方在苈蔗里加甘蔗。
“它长得像不像……咸蛋超人?”虎俏说。
她忽然觉得很难过。
“哈哈哈哈,你在笑什么?”有人走过来,眼罩狗见到主人便放弃了虎俏,跑过去撒欢。
爱情的美好之处自不用说,爱情的残忍之处是,它容不得一点儿瑕疵。
眼前豁然开朗。低洼处,出现一小块甘蔗田。隔着甘蔗田,有一栋白色房子。青石白墙,石头砌成。不是砖哦,是真正的石头一块块削凿垒砌。不知盖这样的房子要用多少人力、多久的时间,又是什么人住在这里。虎俏边想边往前走,一只狗跑过来,摇尾乞怜百般邀宠,她蹲下身摸摸狗的头,这条狗很有趣,白身子,只有眼睛的一圈是黑色的。哈哈哈哈,虎俏笑起来。
他是一个好人,为了她,甘愿放弃自己的梦想,并且愿意为她付出辛苦。但是为什么她的心里开始有了淡淡的鄙视?
虎俏初次见到柳森,是在清远。那是下着细雨的下午,她和朋友去邻市出差,结果车坏在了半路。她们等救援车等了很久。虎俏下车舒展一下久坐发麻的腿,就沿着高速路慢慢往前走。走到了一个豁口处,下面是一条小路,通向远方更远方。这样的一个有着迷雾、烟雨、黑湿公路的下午,地面的水洼、魔芋疯长的叶子、栾树缠绕着金银花,小小的花蕾也像檐雨……是不是白蛇初次看见许仙,意乱神迷愿意为之舍弃千年修炼化身成人就是在这样的温度、湿度蕴化的心绪里?她路过农田,前面一道溪水阻路,她越过溪水,看到山间的鹧鸪,灰紫色的云团。她被这古画一般的景色吸引,她不知道,再往前走,还有更奇妙的所在在等着她。她已经忘记朋友们还停留在高速路上,以及她的手机和背包还都在车里。这是失联的下午。
毛姆说:世界上最大的折磨,莫过于爱的同时带着藐视。
虎俏从来不知道自己也可以这样疯狂,在遇见柳森之前,她只是一个连自己都觉得太普通,普通到可以随时嫌弃自己的年轻女孩。是爱情让人学会了自我膨胀,“如果不是你这张脸”……情话,怎么说都好听,恶俗至极的那种最好,言外之意:你这张脸真美,我被你的美貌捕获,我无能为力,听任你的发配;我的级别很低,低到看一眼你的脸就拜倒臣服的地步。
虎俏的心,如同一头鲸鱼,渐渐沉落海底。很重很重,慢慢下坠。海洋那么深,不知哪天才能沉到海底。但她知道,总有一天她会死心,这头鲸会死去。
2
她真的不愿意看到他一点点变成自己讨厌的人。
虎俏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忽然被巨大的力量拉扯,在原地旋转,然后摔倒。她的膝盖和手肘都擦伤了,肩膀上的包已经不见——她遇见了抢劫。
分手的话语该怎么说出口?该怎么说才能不伤害他?她需要时间去想。她害怕每个周四,车子限行,她会坐地铁回家。从地铁站到公寓楼,有一段比较长的路,即使百般逃避,也会一边走一边思考分手的问题。不像有车开的日子,可以大开广播,让脱口秀主持人转移全部注意力。
北京的夜空,如同一块波兰血珀。光害吞噬了夜晚本身,成为成色更加复杂的夜晚。虎俏出了地铁站,在公寓和地铁站之间的这一段路上,她想做出一个决定。她走得很慢,心事重重。这时,身后有人跟上来,不是推销游泳健身的,更不是朋友或熟人。一个昂藏七尺的男人,和虎俏并行走着,大概因为鼻炎,总是不停地打着响鼻。男人忽然说:“我明白你现在的心情,其实你可以随时摆脱的。”
她遇见了抢劫。
好吧,虎俏。现在她是我的女主角。她终于下班了。拖着疼痛的背和高跟鞋支撑过久而发酸的腿,即使还很年轻,也希望可以马上躺到中医的按摩床上,从后颈到尾椎到小腿,一路被目盲的医师揉捏打散,像一坨疲倦的面团。
她浑身颤抖,眼泪流了一脸。跌跌撞撞回到家里,这种时候,分手的主意已经被推翻了,她需要男友的拥抱多过思考爱情的真理。然而,她发现,家里并没有柳森的身影,冰箱门上留下了字条。他说:“我走了。”
我想我的主角可以叫虎俏——一只俏丽的老虎。她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呢?我该怎样杜撰她的故事如同在我想象的深渊潜泳,捞出掉下去的金镯子、银钗子,还有尸骸。要情节紧凑,要曲折动人,还要稍稍的煽情。其实写小说无非是作者在写自己的回忆,再在回忆之上再现繁花,编造出不属于自己经历的情节。
他或许同她一样,不愿意看到对方因为自己变成更糟的人。他喜欢她是因为她的没心没肺、赤诚天真,她是一只俏丽的小老虎嘛,怎么可以让老虎带着心事。
房子外面的夏日傍晚,拉布拉多被主人牵着在路边的灯柱下尿尿,卖樱桃和西瓜的人把马车停到北京的五环路,放学的小学生跟举“托管班”黄牌子的年轻女孩走成一条蚂蚁队列,“7-11”永远开着停尸房一般的冷气。我看到虎俏和她的同事走进去,也许是去买一份一荤两素的便当。
虎俏心里的那头鲸,终于死去,沉落于深海。
我正拖稿,在微信上保持昏死状态,生怕打扰到如同暂时昏睡的猛兽的编辑。这一天眼看要过完了,我本来早早起床打算写稿,但是我对自己说,整理了小沙发上堆成冢的衣服再写嘛,整理了书架再写嘛,又给朋友写了一张明信片,寄出去再写嘛。我还看了看自己的网络小商店,迤迤然觉得写稿的事情已经和我无关,于是又去厨房做了一份网红鸡爪,就着一罐冰冻的朝日啤酒吃起了午餐。然后午睡,然后……我好像很悠闲啊,但是我知道我悠闲得有点儿可耻啊,我的内心深处,也知道拖得了初一拖不了十五。
从此以后,海底开始了终年不谢的盛宴。
初夏傍晚街头,梧桐和椿树遮出阴凉如盖。树影参差处,日光刺下,仿佛绿绸子烧出一个个小洞。我的对面,走过来两个穿制服的女孩,大概是一起去买便当,之后还要加班。她们都挂着胸牌,离我近一点的这位,胸牌上的名字写着:虎俏。
慢慢被回忆啃食,直到连回忆都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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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那一年的春天,有两个人确实赤诚地相爱过。一见钟情、一见倾心的那种爱。爱分很多种,虎俏承认,她的爱美丽,也很自私,但并不以此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