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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第21章

一个念头电光火石般闪进脑海,这个认知让她不住的颤抖,既害怕又兴奋。

沈惜凡说完后心跳的厉害,差一点就把持不住,她不住的问自己,他到底这样做,这样悉心的关照自己,不动声色,难道——

表嫂看了方子,“要不我先去小区的药店里抓药,晚了就关门了。”

她支吾不成句子,“没,没关系,朋友而已。”

沈惜凡一个激灵,跳起来,“我去,我去,这里我熟悉,还是我去好了。”

沈妈妈狡黠的笑,“这个小伙子是医生?长的可一点都不像,你哪认识的那么帅的人,你和他什么关系?”

又是一阵推脱,沈爸爸出来解围,“让凡凡去吧,她最近没事窝在家里,都长胖了。”

沈惜凡凑去看,念出来,“突然呕吐,伴有发热恶寒,头身疼痛——藿香正气散;呕吐酸腐,嗳气厌食——保和丸;呕吐吞酸,胸胁胀满——四逆散合半夏厚朴汤。”

走过多少遍的路,和他一起并肩回家,走到小区湖心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她从不会回头看何苏叶的背影,或许是她以前真的很迟钝,更确切的说是,一叶障目。

沈妈妈接过她的药方,头也不抬,“五天前吧,那时候你去你外婆家,我事后也忘了告诉你,人老了这记性也不行了——呀,就是这个,治呕吐泛酸的。”

不知不觉,何苏叶走进她的生活。对她来说,他是妙手仁心的医生,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她庆幸一辈子能够遇见这样一个人,却从没考虑过他们之间的关系。

只有处方,没有别的字条,她翻遍了所有的书页,都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她心急火燎的跑到客厅问沈妈妈,“这本书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或是自己对他的感觉——因为太习惯一个人陪在身边,总觉得一切理所当然。

她一张一张的翻看,上面都仔细的做了标记,“感冒”、“外感发热”、“咳嗽”、“胃痛”、“呕吐”、“虚劳”、“头痛”,最下角是医师的签名:何苏叶。

她看了半夏之后才失望,褐色的球状物,一点都不像以往看到的,要不是叶,要不是茎,这个圆圆的是什么。

那本中药书里,夹着厚厚的一叠药方,被她粗心的堆在一摞参考书,要是没有沈妈妈提醒她一定会错过。

最后还是药剂师看到她不信任的眼神解释道,“这是法半夏,制半夏是用块茎的。”

沈惜凡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等等,我去找找!”

何苏叶以前就说过她千万不能以貌取物,中药看上去不起眼,功效极大,只是她觉得枉费了那么好听的名字。

沈妈妈解释,“哎——不就那本书里夹着一叠药方子,前几天一个人递过来的,说是借你的书,我后来翻翻里面夹了不少药方,心想可能是你的,就随便给你丢书架上了。”

半夏——就应该就是这样,吹着电风扇就不觉得热,早晚凉,冰淇淋刚上市,水果蔬菜在敲敲的换季,温情的,脉脉的,就像中医里面这样定义半夏:辛,温。

沈惜凡奇怪,“我啥时候看了很多中医,不过是一个失眠一个发烧。”

看着药剂师娴熟的抓着药,她抿起嘴偷偷笑,何苏叶,用什么来形容你呢。

沈妈妈很有感触,“呕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对了,怎么不去看看中医。”然后又似乎想起什么,“我家有很多这种药方子,我让凡凡拿给你们看看。”

最后还是忍不住转到了他家楼下,明明知道他不在,还是一个人站在楼下,傻傻的望了好一会。

回到家,恰好姨妈一家来看她,独独小侄子缺席,表嫂叹气,“今晚吃饭后,说是胃不舒服,想呕吐,我就没让他来,马上回去时候要买点药给他,实在不行还要去看急诊。”

以前他窗台橘色的灯光会穿过浓浓的黑夜,晕染出一片温馨,她每次来都会看见,仿佛心有灵犀一般,她会有种被等待的错觉。

他只是说去山区,没有告诉她确切的时间,她有些隐隐的不安,不由的记挂在心上。

原来,他已经等了她太久了。

摸出手机看看,没有任何信息或电话提示,她微微叹气,说不上的小小失落。

可是现在,漆黑的一片,她心里徒然被牵出了一种情绪叫思念。不是没有害过相思,不是没有过睹物思人,只是,从来没有一次想念像这样突然、措手不及。

忽然,她看见一件白衬衫,简单的款式,不菲的价格,一如何苏叶在李介的婚礼上穿的那件。那天他只是穿了再普通不过的白衬衫、西装,因为邱天告诫他千万不能把新郎的风头盖下去,但是在她看来,所有的人都没有他夺目,只是淡淡内敛的气质,浑然天成,真的是让她看痴了。

像一个头等的大奖砸在脑袋上,晕乎乎的,晚上会兴奋的睡不着觉,半夜醒了还得确认那个奖没有被人抢走。

沈惜凡偷偷的笑,她打算去运动专柜给爸爸买一件大红色的T恤衫,让他好好青春一下。

沈惜凡提着中药袋子傻傻的笑着,心里又不住的悱恻,会不会是我自作多情,何苏叶看起来一直很好、很和气的样子,自己究竟在他心中有多少分量。

在男装柜给沈爸爸挑衬衫,沈妈妈不停的念叨,“你爸爸喜欢穿纯棉的,但是每次都要用机洗,没多久就会起球。”又拿起一件深蓝色,“你爸不喜欢浅色的,非要穿深色的。”

她忍不住发了个信息给他,无非是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可是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人回。她把手机调成震动,不知不觉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她想去买几件夏天的衣服,再给父母购置一点衣物,算是做女儿临走前能尽的最后孝心。

早上醒来的时候,手机里空空荡荡,她的心也空空荡荡,瞬间失落。

职业病的医生,沈惜凡暗笑——可是他现在在哪里呢,她已经很久没看见了。

无力的把头埋进臂弯,她长长的叹气,久违的思念感觉倾泻而出,几乎无法控制。

如果何苏叶知道了一定会告诉她,“半夏是中药,分为姜半夏、法半夏、半夏曲,竹沥半夏。燥湿化痰,降逆止呕,消痞散结。方剂中有半夏白术天麻汤,半夏厚朴汤。”

她去庙里上香,据沈妈妈说这叫还愿。临走时候求个平安。

很温情的名字。

徜徉在院落中,品味寺庙美轮美奂的建筑,礼拜塑铸精湛的造像,欣赏色彩依旧的壁画,任历尽沧桑的古乐从心灵拂过。虔诚的不忍呼吸,她连脚步都放轻。

这样的天,应该叫做“半夏”,半个夏天,有些缠绵的热,却不焦躁。

白发苍苍的老人,手持长长的香火,不过是求个儿女平安;中年妇女磕头,不过是拜一个孩子学业有成,丈夫安康;她求,不过是求父母平安,一切都好。

她扬起嘴角,默念到“再见”,迎上微风,觉得阳光甚好,惆怅褪去,最后一点涩意也被蒸发走了,只留下一丝影子,那么就让它深埋在心底。

还有何苏叶,她求,他早日回来,平平安安。

五月的城市,夏天的初始,沈惜凡走在街上,享受着微微灼热的阳光。

最后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电话给他。

那么从今开始有一个影子在心中,让他默默的怀念,即使夜再黑,也不会寂寞。

那时候沈惜凡正在寺庙后山的树林里,树倒不多,多的是竹子,茂密苍翠,微风浮过,沙沙作响。不少老人正在冥想,她声音很轻,很低,却是掩不住的欢喜。

曾经爱过她,现在爱着她,他从不后悔。那是最好的事,他知道,那样一个锦绣年华,身边有过深爱自己的人,把女孩子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自己。

何苏叶那里似乎很热闹,她可以听见呼啸的风声,还有熙攘的人声,她不由得好奇,“何苏叶,这么吵,怎么回事?”

那么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从此相见不如怀念。

那边一个清越的声音传来,“我现在夹着手机跟你讲话呢,我现在两手都是针,这个病人关节炎好几年了,最近这里潮湿,而且风很大,似乎要下大雨了。”

这便是最好的结局,只是他希望她幸福。他已经走得太远,而她不可能永远等在原地,这些他早已知道,他只是后悔的只是自己不会珍惜,让幸福眼睁睁的从指尖流过。

沈惜凡不好意思,“那我是不是打扰你了,要不我先挂了?”

颤抖的眼角,带着一股发自心底的自嘲和痛楚——年少轻狂,他负了她,再回首,她已不在原地,亦无法面对。

“没关系,你现在在哪里?”

“一夜繁花落尽,我将要远走天涯;送君心灯一盏,临别依依;从此相见不如怀念。”

“化台寺,后面原来有一大片竹林,空气很好,我妈说临走之前让我去还个愿,求个平安。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起身去付账,转身再回来的时候已经不见沈惜凡的人影,桌上只有一张纸。

“再过三天的吧,你求平安符了没?这里主持开光的平安符很灵验的。”

他淡淡的笑,却不知道从何开口,“好吧,不提。”

“我还不知道有这个东西呢!没有。”

沈惜凡苦笑一下,“过去的就别再提了。”

“不急,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去好不?”

“不用说下去了。”他开口打断,浓浓的酸涩,“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这一切是我咎由自取,即使现在,我知道我没有资格要求你再回来我身边。只是,我知道我自己的感情。三年前,我在美国已经深深的后悔了一次,所以,便想和自己赌一次,终于我还是高估了我在你心中的地位。”

她心怦怦跳的厉害,“好呀,对了,昨天我发信息给你的,怎么都没回?”

垂下眼帘,她继续解释,“其实我不恨你。以前我总是问自己,究竟是恨你多还是爱你多一点,我问了自己好几年,现在我终于明白,没有爱就没有恨。严恒,你知道吗,我以前总是觉得离你好远,总是不停的追逐你的脚步,我曾经在你面前那么卑微,可是现在,我才发现,我可以很平静的看着你,所以……”

何苏叶很惊讶,“什么时候,我没收到呀,这里信号太差了,移动要移着才能动。”

她在心里咒骂自己,拒绝是一种勇气,自己偏偏最不会开口,所以她不想面对,确切的说是不愿意开口说“对不起”这三个字,因为究竟有多伤害,其中的滋味她尝过,便不想再加在另一个人身上。

沈惜凡笑起来,“你早点回来,我等你。”然后又意识到这句话实在是很暧昧,急急忙忙的补充了一句,“我是说……我的意思是,我等你回来求平安符。”

他的脸上忽然出现一种颓废的倦意,沈惜凡抬起头,认真的重复,“对不起!”

何苏叶轻笑一声,“我知道了。”

终于,心中的那句话说出。

挂了电话后,她靠着一棵竹子上轻轻的笑起来。碎竹叶不时飘落,寺院洪亮的钟声传来,她双手合十,平心静气,诚心祷告。

“对不起。”她艰涩的开口,“我和你,已无可能。”

回去的路上,她接到林亿深的电话,约她见面。

严恒的唇际挑起,慢慢地渗出了一种浅浅的涩涩的味道,“你还恨我吗?还怪我?我只说,你能否给我一个机会,多久我都愿意等。”

林亿深依旧是那么精神,笑眯眯的告诉她,“我辞职了。”

她笑着点点头,“嗯,我是要去留学了,有事吗?”

一口茶呛在喉咙里,引来一阵剧烈的咳嗽,沈惜凡瞪大眼睛,万分的不可置信,“你,辞职,开玩笑吧。师兄,你不会那么前仆后继的追随我吧!”

气氛却有些冰冷,一向自持的男子有些无措,“沈惜凡,你真的要去留学?”

林亿深挑眉,“如果这个消息还不够震惊的话,那我告诉你另一个。”

河岸边的咖啡馆,美味的冰淇淋球,用巧克力加以点缀,配衬草莓,沈惜凡暗叹,分手这么多年,对面的那个人还是依然记得自己的嗜好。

沈惜凡点头,“我保证这次不喝茶了。”

谢谢你,这样我才会有爱上别人的勇气。

“那就是我辞职是去留学,主要原因是我觉得我不至一点点喜欢你了,对不起呀。”

终于可以释怀了,她默默的对严恒说,即使你曾经给我痛苦,但是那些岁月的快乐和幸福也真实的存在过,我从没有后悔爱过你,那是我年少时候做过最好的事——是你教会我如何去爱一个人,再学会如何成长。

沈惜凡愣在那里,然后梦游似的吐出几个字,“我可以拒绝是吧!”

“那些信件,写的誓言,不过是白纸黑字的表演。”誓言看起来很美,却不会天长地久,但是有过就足够了。

他眯起眼睛笑,“当然,我们是讲求平等民主的,但是可惜我也跟你一个学校,Johnson Graduate School of Management,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都是她初恋的回忆——书信、生日礼物、照片、大头贴、钥匙扣、手机上情侣吊坠、为他折的星星和千纸鹤。她以前说过如果有一天他不要我了,我会把这些东西烧掉,但是终是不忍心,因为她总是期望,那个人会回头。

她笑起来,“Anyway ,welcome,But, sorry!”

手指划过那几张照片,沈惜凡笑起来,坐在地板上自言自语,面前放着一个盒子。

——因为我喜欢的是别人。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