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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又见句点。又见句点。

至于声色,我之长也。对文字的节奏感、音乐性,我向来敏感和注重。多年来,对音乐和歌曲的喜好,也使我在这方面的努力更乐此不疲。至于色——究竟是字里行间所流露的色彩还是能生香的活色呢?这两者我还会没有吗?

所以,不要找我喝酒,找我比看电影比不睡觉比打喷嚏比什么都可以。一笑。

——对于不能回答和不便回答的事,最好是放一个句点。

对我而言,黄汤只是赴黄泉的捷径。

所以又见句点。

可是,很多人都以为写武侠小说的(甚至只要是摇笔杆的),都喜欢喝酒,所以都找我喝酒。我想这是一个不美丽的误会——至少,会这样误会的人,一定是很少看我的作品,否则决不会这样误会的,对我而言,这当然不能算是一件美丽的事。别人会说:“酒都不会喝,怎么写武侠小说?”我会答:“酒鬼满街都是,你何不去问他们有那个会写武侠小说的?”或会答:“酒是酒,武侠是武侠,会放屁的不见得都会气功。”如果对方说:“连喝酒的胆子都没有,怎么写江湖人物?”我的答案是:“一,江湖人物不一定是酒鬼;二,酒通常给人胡说八道的勇气和打老婆的激情,不见得就具备当江湖人的资历。”

又见句点。

古龙好“杯中物”,我不好。他能喝擅饮不止海量,而是地球量(他以生命喝酒,最后是酒一口干尽了他的生命),很多武侠小说家、作家都能饮,我不能(喝一些还是能的,但我一向根本就不喜欢喝酒),所以当然就少些写饮酒场面。对烟、赌皆如是。这很正常,什么样的性情便写什么样的文章。

稿于一九八九年九月九至十日:吉隆坡“金河酒店”;与老四老七游“黑风洞”。

以上不是广告,只是真事。

校于一九九零年二月廿八日:售出“知不足斋”底定。

温氏武侠,不赌不酒,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