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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的译者

我为(不是为马德鲁斯而是为我自己)在前面那些段落的考证里读到了某种警察办案式的做法[17]而惋惜。马德鲁斯是唯一文人们引以为荣的阿拉伯文化学者。在这种肆无忌惮的成绩面前,连那些文人自己都知道他是谁了。安德烈·纪德是第一批赞扬他的人之一,那是在一八九九年八月;我不会想到坎塞拉和卡德维拉将会是最后赞扬他的人。我的目的并不是想破坏这种崇敬,而只是想把它记录下来。庆祝马德鲁斯的忠实就是忽视马德鲁斯的灵魂。甚至就是根本未提及马德鲁斯。他的不忠实,他的具有创作性和流利的不忠实则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

马德鲁斯不断地想把那些有气无力的阿拉伯无名氏遗漏的部分补齐。他补充了“新艺术”风景、漂亮的下流话、简短的喜剧插曲、景物刻画、对称、浓厚的东方视觉文化。其中一个例子:在第五百七十三夜,穆萨·本努赛命令他的铁匠和木匠们造一座非常结实的铁和木头梯子,马德鲁斯(在他的第三百四十四夜)对这个平淡的故事进行了改革,补充说营地里的人找来了干树枝,用长刀和短刀把它们削了皮,又用缠头带、腰带、骆驼绳、马肚带和皮具把它们捆起来,直到修建了一座很高的能够着墙的梯子,又用石头从四周加以固定……总体可以说,马德鲁斯并不是翻译,而是在介绍书。这是一种译者不允许有、而对于绘画者可以容忍的自由。我不知道是否就是这些微笑的随意向这部作品输送了流畅,输送了个人胡言,而免去了翻字典的辛劳。它只能向我证明,马德鲁斯的“翻译”是所有版本里最值得一读的——仅次于那无与伦比的伯顿,不过他的翻译也不忠实于原文。(在这里,伪造是另一种性质的。它的表现在于大量使用花哨的英语,还夹杂着古语和外来语。)

三、恩诺·利特曼

《一千零一夜》一个著名阿拉伯文版的祖国德国可以(枉)为四个版本自豪:“图书管理员式的,尽管也是古以色列人式”的古斯塔夫·魏尔的版本——其相应版本记录在某些百科全书的有关加泰罗尼亚人条目里,《古兰经》的译者马克斯·亨宁的版本,文人费利克斯·保罗·格雷夫的版本,阿克苏姆城堡埃塞俄比亚铭文的破译者恩诺·利特曼的版本。第一种版本(一八三九年至一八四二年)的四卷书是最可爱的;因为它的作者——由于痢疾而被从非洲和亚洲挖掘出来——注意保持或替代其东方风格。他的插入语值得我完全的敬佩。他让几个闯入聚会的人说:“我们不想象早晨,因为早晨驱散节日。”至于那个慷慨的国王,他保证说:“他为客人点燃的火让人想起地狱,而他仁慈的手上的水珠则像洪水。”他还向我们谈起另外一个人的手“就像大海一样开放”。这些漂亮的描述伯顿或马德鲁斯是可以写出来的,而译者又把它断断续续地使用到诗歌里——在诗歌里,美丽的激情可以成为原抒情诗的替代或代用品。至于散文,我觉得他们是照译,再加上一些有道理的删改,保持在虚伪与羞耻之间的程度。伯顿对他的翻译加以赞扬——完全忠实于原文,可以称是百姓化的翻译。“魏尔博士尽管是图书管理员式的人”,也不枉为犹太人,我觉得在他的文风里有某种《圣经》的味道。

巫术没有在马德鲁斯那里布置一个善意的助手。他没有能力不无微笑地谈起超自然性。他装模作样地翻译起来,例如:“有一天,哈里发阿卜杜拉·马利克听人谈起几个旧铜罐子,里面装着一种魔鬼形的奇怪烟雾。他非常惊奇,对如此非同寻常的情况表示怀疑,于是游客塔利布·本·萨尔只得过问了。”在这段里,同我引用的其他句子一样,是拉东城的故事,即在马德鲁斯笔下呈威严的青铜色的城。如此非同寻常的心甘情愿的天真与哈里发阿卜杜拉·马利克难以相信的疑问是译者个人的两件礼物。

第二种版本(一八九五年至一八九七年)缺少准确性方面以及风格方面的魅力。我谈的是莱比锡的阿拉伯文化学者亨宁向菲利普·雷克拉姆的“大学图书馆丛书”提供的版本。这是个删节本,而出版社却说不是删节本。其风格平淡固执,其最无可争议的特点就是引申。布拉克和布列斯拉夫的版本已经介绍过了,除了佐滕伯格的手稿和伯顿的《夜之补遗》。作为理查德爵士的翻译的亨宁在语义表现上要比作为阿拉伯语翻译的亨宁强得多,它完全可以证明理查德爵士在阿拉伯语方面占的优势。在著作的序言和结尾处充满了伯顿的赞扬——几乎连那份说他已经掌握了“乔叟的风格,相当于中世纪的阿拉伯文”的报告都不认可的赞扬。如果把乔叟指定为伯顿的词汇库之一倒是更合理。(另外一个词汇库就是托马斯·厄克特[18]爵士的《拉伯雷》。)

《一千零一夜》有两方面内容较多:一种是完全正式的抒情散文,另外一种是道德说教。第一种表现在伯顿和利特曼那里,体现了叙述者的激情:幸运的人、宫殿、花园、神奇的行动、对神的议论、日落、战斗、曙光、故事的开头与结尾。马德鲁斯大概是出于怜悯,把它省略掉了。道德说教需要有两种作用:一是将抽象的话庄严地结合在一起,另外就是面无愧色地提出一个一般原则。这两种马德鲁斯都不具备。从莱恩的翻译令人难忘的那句“在这个宫殿里就有从灰尘里收集到的有关贵族的最新情报”里,我们的博士几乎什么也没得到:“过去了,都过去了。几乎连在我这高墙的阴影下停留一刻的时间都没有。”天使的坦言“我被权力囚禁着,被光辉隔离着,如果上帝吩咐,我还要受到惩罚,力量和光荣都属于上帝”,是写给马德鲁斯的读者的,“我被无形的力量捆绑,直到世纪的消亡”。

第三个是格雷夫的版本,源于伯顿的英文本,并且是把它予以重复,只去掉了那些百科全书式的注释。它于一战前在因泽尔出版社出版。

接着他又写道:“城墙的青铜色、屋顶上燃烧的石头、洁白的平台、水槽、整个大海以及伸向西方的影子,在夜晚的柔风和神奇的月亮之下交织在一起。”神奇,对于一个十三世纪的人来说,应该说是个很贴切的描述,而不是殷勤的博士的单纯俗称……我怀疑阿拉伯语能有马德鲁斯这样“直译全译”的段落,而且拉丁文或者塞万提斯的西班牙文也不行。

第四个版本(一九二三年至一九二八年)一直在取代上一个版本。它同前一个版本一样,有六卷,而且阿克苏姆铭文的破译者、耶路撒冷二百八十三部手稿的清点者、《东方学杂志》的撰稿人——恩诺·利特曼在上面签了名。如果没有那些愉快的拖延,伯顿的译文就是完全流畅的译文。最难以言表的污秽没有让他退缩,他把它们译成了贞节的德文,个别地方还译成了拉丁文。他没有回避一个词,甚至那些一千次由每个夜晚到下一个夜晚过渡的段落。他无视或拒绝地方色彩。有必要指出出版者的名字,让他们保留“真主”,而不要用“上帝”予以代替。他像伯顿和约翰·佩恩一样,把阿拉伯诗歌译成了西方诗歌。他会认真地发现,如果在一段常见的“某某发表了这首诗”提示之后见到的却是一段德文散文,读者们一定会目瞪口呆的。他提供了必要的注释,以便更好地理解书的内容。每卷二十个,都很简练。他总是那样光彩照人、清晰可见、不偏不倚。他继续(有人告诉我们)那阿拉伯人的呼吸。如果《大不列颠百科全书》里面没有错误的话,他的译文就是所有现有译文中最优秀的。我听说阿拉伯文化学者们对此同意,这丝毫不影响一个文人——他,来自完全阿根廷的共和国——对此表示异议。

马德鲁斯不能不为《一千零一夜》东方色彩之单调而感到惊奇。他以并非只有塞西尔·德米尔才有的那种固执增加了大量的大臣、接吻、棕榈和月亮。他看到的第五百七十夜是:“他们来到一个黑石柱前,有个人被齐肩膀埋在那里,他有两只翅膀,四只手臂,其中两只手臂就像阿丹的儿子的手臂一样,另外两只像狮子的爪子,上面还有铁指甲。他的头发类似马尾巴,眼睛如炭火,而且脑门上还有第三只像猞猁眼睛一样的眼睛。”他却添油加醋地翻译道:“一天傍晚,一行人来到一根黑石柱前,柱子上绑着一个只露出半截身子的奇怪的人,那一半还埋在地里。那个从地上露出来的半截身子就像是个被地狱的力量钉在那里的魔胎。他黑黑的,个子就像一棵被剥去棕榈的老朽棕榈树干。他有两只黑色的翅膀和四只如同狮子带指甲的爪子一样的手。像野驴尾巴硬鬃一样直立的头发在他可怕的头上野蛮地摆动着。两条弓形轨下,红色的瞳孔在燃烧,那带两角的额头上还有一只眼睛,不眨眼也不转动,喷射着虎豹目光里的那种绿光。”

我的理由如下:伯顿和马德鲁斯的译本,还有加朗的译本,都只能让人产生“文学之后”的感觉。无论其瑕瑜如何,他们的作品都先行准备了前面提到的那种丰富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伯顿的作品被几乎是无止境的英语程序罩上了阴影——约翰·多恩的刺耳的粗话、莎士比亚和西里尔·图尔纳[19]的巨大词库、斯温伯恩的古老嗜好、一千七百年著作家们的愚昧博学、毅力与无所事事、暴风骤雨的爱情和神话般的爱情。在马德鲁斯的漂亮段落里,萨朗波和拉封丹,《柳条人像衣架》和俄罗斯芭蕾舞互相辉映。利特曼就像华盛顿一样不会说谎,只剩下德国的诚实了。不过还少,实在太少了。《一千零一夜》和德国的贸易应该能再生产出点儿什么。

马德鲁斯的插入语并不是一致的。有的时候还是厚颜无耻地不合时宜——就好像突然要讨论撤回马尔昌使命似的。例如:“他们占领了一座梦幻城市……极目远眺沉浸在夜色中的地平线,穹隆顶的宫殿、房屋的平台、寂静的花园,错落分布在那青铜色的地域里。被星星照亮的水槽在建筑掩映下的无数明亮的徘徊中徜徉,而在那边,金属色的海洋把天上反映下来的火包含在自己冰冷的怀中。”这段里的法语味也很明显:“一块颜色辉煌的精细毛壁毯绽开了没有浆液草原上的无味之花,因确切的自然美景和准确的线条而惊喜不已的鸟和兽类密布的风光之地上,所有非自然生命都具有生机。”(阿拉伯文版本写道:“四面八方都有壁毯,壁毯上有披红金挂白银的各类鸟和野兽,而且它们的眼睛都是珍珠和红宝石的。谁看了都会赞叹不已。”)

在哲学领域,在小说领域,德国具有绝妙的文学——最好说,也只有一个绝妙的文学了。《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神奇的东西,我希望在德语里应反复斟酌。提出这个愿望的时候,我想起了故事里那些不着边际的奇事——一盏灯或一只戒指的无所不能的奴隶,能把穆斯林人变成鸟的女王拉布,胸中装有护身符和图案的铜船工——和那些聚合性质的、出于凑齐一千零一个部分的需要而编造的普通事情。神话用完了,抄书匠们就开始求助于历史故事和慈善故事了,把这些故事加进去似乎也可以增加其余故事的可信度。升上天的红宝石和对苏门答腊的第一次描述,阿拔斯王朝的特点和靠为上帝辩护为生的银天使都共存在一个同样的水平上。这种混合是诗意的,我说某些重复也如此。在第六百零二个夜晚,沙赫里亚尔国王从王后嘴里听说了自己的故事,这还不算新奇吗?按照大体的框架,一个故事里常常包含几个故事,而且不仅如此,一个场面里还包含另一个场面,就像《哈姆雷特》悲剧一样,还有梦呓般的拔高。丁尼生一句拗口而又明朗的诗句似乎可以给它们下个定义:

如果作为《道林·格雷的肖像》式视觉散文随笔,我同意(甚至崇拜)这种描述;作为十二世纪撰写的“直译全译本”段落,我重复一遍,它永远地吓着我了。道理是多重的。一个没有马德鲁斯的山鲁佐德会按照各部分的顺序而不是按照相互的反应来叙述,他不会采用诸如“清澈可见槽底颜色的水”之类的情景细致描述,不会去确定从丝绸透过来的光的质量,也不会在描写结尾处提及水彩画家的沙龙。另外一个小漏洞:“精细分支”不是阿拉伯语,很明显是法语。我不知道前面的理由是否让人满意,对我这些是不够的。我以一种恬静的热情将魏尔、亨宁和利特曼的三个德文版本以及莱恩和理查德·伯顿爵士的两个英文版本加以比较,其中我发现马德鲁斯的十行译文的原文是这样的:四条小河流入一个水池,水池是多色大理石的。

精心雕琢的东方象牙,圆中套圆。

我在寻找让我永远怀疑马德鲁斯版本的段落。那是拉东城的教义故事,在所有版本里都有第五百五十六夜结尾和第五百七十八夜的一部分,然而马德鲁斯博士却把它们送到了(他的保护天使会知道原因)三百三十八至三百四十六夜。我并不坚持认为,这个对虚构日期不可思议的更改能让我们心有余悸。山鲁佐德—马德鲁斯叙述的是:“水沿着大厅地面上的四条带有精细分支的水槽流淌,每条水槽的槽底都别具颜色:第一条水槽的槽底是玫瑰斑岩色的,第二条是黄玉色的,第三条是祖母绿色的,第四条是绿松石色的,水由此被槽底染上了不同的颜色,又被从上方丝绸渗透过来的光照耀着,给四周的物体和大理石墙投上了海景般的温柔。”

更令人惊奇的是,七头蛇的那些异位头竟然可以比它的身体还管用:“中国和印度斯坦岛”的传奇国王沙赫里亚尔得到了丹吉尔的总督、瓜达雷特战役的战胜者塔里克·本塞亚德的消息……前厅同镜子混在一起,面具藏在脸后面,谁也认不出哪个是真正的人,哪个是偶像。这丝毫也不重要,这种混乱很常见,就像半昏睡中的杜撰一样可以接受。

麦斯欧迪[15]的《黄金草原和珠玑宝藏》描述了一系列Hezár Afsane,这是波斯语,直译是“千件奇事”,不过人们称之为“千夜”。另一个十世纪的文献《索引书》[16]记述了这个系列故事的前一部分:有个国王毫无人性地发誓每天晚上同一个处女成婚,第二天黎明又把她斩首;山鲁佐德决定以精彩的故事转移国王的注意力,后来一千个夜晚过去了,她让他看了儿子。他的这个虚构比后来类似乔叟仁慈的坐骑和薄伽丘的流行病之类的杜撰都要强得多,据说仅次于题目,而且如此策划就是为题目进行辩解……人无论怎样,原来的一千立刻就涨到了一千零一。那个现已成为正式夜晚的后补夜晚,那个让克韦多——后来是伏尔泰——为之愤怒地反对皮科·德拉·米兰多拉的“模式”《所有事物和其他更多事物的书》是如何出现的呢?利特曼提出了一个污染土耳其语bin bir的办法,那个词的原意是“一千零一”,而它的使用方法就“太多了”。莱恩在一八四○年初提出了一个很漂亮的理由:对双数的敬畏。的确题目的意义还不仅此而已。安托万·加朗从一七○四年开始就把原文的重复部分都去掉了,翻译出《一千零一夜》,现在这个名称在欧洲各国,除英国外,已被人熟知。英国仍采用《阿拉伯之夜》。一八三九年,加尔各答的出版商W.H.麦克诺顿极其认真地将Quitab alif laile ua laila译成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他的这个变化引起了注意。约翰·佩恩从一八八二年开始出版他的《一千零一夜之书》;伯顿上尉从一八八五年开始他的《一千零一夜之书》;马德鲁斯则从一八九九年开始出版他的《一千零一夜之书》。

命运的游戏可公正、可相反、可偏离,一个按照德文的歪曲、按照德国的“恐怖感”组织和强调这种游戏的人,一个卡夫卡,还有什么事不能做呢?

二、马德鲁斯博士

马德鲁斯的命运不可思议。人们说他是《一千零一夜》最有道德的忠实译者,可《一千零一夜》又是一本淫秽程度很厉害的书,以前由于加朗的良好教养或莱恩装模作样的纯洁而不与读者见面。他因那个无以复加的副标题《阿拉伯文版直译全本》的极突出的聪明字眼和写作《一千夜零一夜的故事》的冲动而备受尊崇。《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名字的故事很有教益,我们在审视马德鲁斯之前可以回忆一下这个故事。

一九三五年,阿德罗格

还有个基本问题。如何以十三世纪的小说让十九世纪的绅士们感到开心呢?《一千零一夜》文风之贫乏已被人熟知,伯顿有一次以“干巴巴、商业气”的腔调谈论阿拉伯的散文家,与他滔滔不绝地介绍波斯散文家形成了鲜明对比。翻译老手利特曼自责在五千页书籍里对于“问”、“要求”、“回答”等词全部采用了“说”——一成不变。伯顿在这方面热情地采用了大量替代词。他词汇的纷杂程度不亚于他的注释。古语与隐语并存,监狱或海上的黑话与技术词汇混在一起。他并不为英语的光荣杂交而感到羞愧。无论是莫里斯的斯堪的纳维亚词汇还是约翰逊的拉丁文,在此都行不通,只有两者接触和反响才行。新词语和外来语层出不穷:castrato(被阉的歌手[13])、inconséquence(轻率的做法)、hauteur(神气活现的样子)、in gloria(以主的荣耀)、bagnio(窑子)、langue fourrée(语缀)、pundonor(自尊的)、vendetta(家族血仇)、Wazir(维齐尔[14])。每个词都是正确的,不过把它们塞进来就不协调了。这是极大的不协调,这种口语化——有时还是句法上的——调侃偏离了《夜》有时候乱哄哄的流畅。伯顿如此处理:翻译伊始,他强调了苏莱曼,大卫的儿子(他两次不做声)。后来,当我们已经熟悉陛下时,伯顿又把他降格为所罗门·戴维森。他把其他译文中“波斯撒马尔罕国王”的国王变成了“野蛮陆地上的撒马尔罕国王”;把其他译者认为是“生气的”买主变成了“愤怒之人”。这还没完:伯顿把故事的开头结尾重新改写了一遍,加上许多细节描写和生理特征。他大约在一八八五年开始了一次行动,行动是否成功(或是否导致荒谬),我们随后在马德鲁斯那儿再说。英国人总是比法国人更不受时间限制,伯顿的不统一风格比马德鲁斯的时间要短些,日期比较清楚。

在我核对过的书中,我应该列出下列几种:

我已经谈到过故事的原始听众与伯顿俱乐部注册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前者是无赖、碎嘴者、文盲,对现实总是无限怀疑,轻信遥远的美好;后者是西方世界的绅士们,善于蔑视和博览群书,而不善一惊一乍或者放声大笑。前者说鲸鱼听到人的喊声就会死;后者是让人相信有人就具有那种致命的喊声。著作里的奇事——这在科尔多凡和布拉克那里肯定很多,而且让人们把它当做真事看待——非常可怜地在英国顺利流行。(任何人都不需要真实可信或者立即就能显效的真事,很少有《卡尔·马克思的生活和通信》的读者愤怒地要求图莱对韵的对称性或者离合诗人的严肃准确性。)为了使那些注册者不离他而去,伯顿使用了大量“有关伊斯兰人习惯”的注释。可以肯定的是莱恩已经涉猎了这个领域。服饰、日常习惯、宗教实践、建筑、历史资料和《古兰经》的资料、游戏、艺术、神话——这些都已在令人不舒服的先行者的三卷著作里显露出来。可以猜想到,里面缺少了艳情。伯顿(其首个随笔就是一份有关本卡拉妓院的臃肿报告)出版这类东西就显得有些冒失。关于他那慢腾腾的乐趣,第七卷目录里滑稽地题为《忧伤的披风》的注释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爱丁堡评论》指责他是为下水道写的,《大英百科全书》决定不可将其全部翻译出来,而且认为爱德华·莱恩的译本在确定严肃使用性方面“仍然是无法超越的”。我们不必为删节的科学性和文献崇高性的黑色理论而生气,伯顿就追求这种疯狂。此外,很少变化的身体之爱变化并不会穷尽评论的注意力。评论是百科全书式的、堆砌式的,它的兴趣在于需要的倒错理性。第六卷(就摆在我眼前)里有三百多个注释,可以强调的有以下几个:对监狱的谴责和为肉体惩罚和罚款进行的辩护,几个关于伊斯兰人崇敬面包的例子,关于拜尔基思女王腿上毛细现象的传说,关于死亡四种标志色彩的说明,关于东方不仁义的理论与实践,关于羊毛被天使喜欢和黄铜丝被智人喜欢的报告,关于秘密权力之夜和夜之夜的综述,对安德鲁·朗格浅薄的批判,对民主制度的抨击,对大地、火和公园里穆罕默德名字的审查,对寿命长个子也长的阿马勒人的提及,关于穆斯林遮羞部位的消息,这包括男人从肚脐到膝盖和女人从头到脚的部分,对阿根廷高乔人烤肉的评价,人也是坐骑的时候讨厌马术的告示,有关以狒狒和女人改良猴子并由此产生出优秀无产者分支种族的宏大计划。在五十岁的时候,人已经积存了柔情、讥讽、猥亵和无数的轶事,伯顿则在他的注释里把它们都倾泻出来。

《一千零一夜》,加朗译《阿拉伯故事集》,巴黎。

绯红的脸颊仿佛在燃烧。

《一千零一夜》,通称《阿拉伯之夜闲谈》,E.W.莱恩译,伦敦,一八三九年。

它嘴唇上的甘汁给我以饮料,

《一千夜零一夜的故事》,理查德·伯顿直译本,伦敦(?),第六、七、八卷。

它穿上了深红色的衣衫。

《阿拉伯之夜》,选自理查德·伯顿著名直译本的未删节全本选集,纽约,一九三二年。

太阳照耀着沙滩上的嫩枝,

《一千夜零一夜的故事》,译自阿拉伯文本的直译全本,马德鲁斯译,巴黎,一九○六年。

最差的很有可能不是这一首:

《一千零一夜》,马克斯·亨宁译自阿拉伯文本,莱比锡,一八九七年。

一直到他期盼和等待的黎明。[12]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译自加尔各答出版社一八三九年出版的恩诺·利特曼的《故事集》,莱比锡,一九二八年。

漫漫长夜,仿佛复活节的白天,

[1] Richard Francis Burton(1821—1890),英国探险家,一八四二年被牛津大学开除,后游历世界,通晓数十种语言,担任过驻赤道几内亚的费尔南多波、巴西的桑托斯、叙利亚的大马士革等地的领事。

一个谁也不显疲倦的夜晚。

[2] 指英国学者弗朗西斯·纽曼(Francis Newman,1805—1891),曾就《荷马史诗》译文和马修·阿诺德有过争论。

一个星星拒绝按照其轨道转动的夜晚,

[3] 《圣经》中的城市,因居民罪孽深重,遭上帝焚毁。

伯顿解决的问题无以计数,不过一个适当的杜撰可以把问题归结为三个:印证和传播阿拉伯文化学者的名声;明显区别于莱恩;让十九世纪的英国绅士对穆斯林故事的文本和十三世纪的口头文学产生兴趣。三个目的中的第一种大概与第三种互不相容,第二种导致了一个严重缺点,我马上就要谈到。《一千零一夜》里有数百首双行诗和歌曲;莱恩(除非涉及肉欲的东西,否则他不会撒谎)已经把它们准确地翻译过来,变成了一种瑰丽的散文。伯顿曾经是诗人:一八八○年他曾出版过《情诗》,一部进化论的叙事诗,伯顿夫人一直认为它远远超过了菲茨杰拉德译的《鲁拜集》……对手的散文解决办法令他气愤,他选择了翻译成英文诗的做法——这注定不成功,因为这违背了他自己的完全语义原则,特别是听起来也当然刺耳。说这首四行诗是他堆砌的最好的一首,这倒不是不可能的:

[4] 英国讽刺诗人塞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1613—1680)名作《休迪布拉斯》中的人物。

人们可以发现,从业余的食人生番到通晓多种语言的高卧者,我从来没有否认理查德·伯顿的特点,我们可以热情不减地称之为传奇式的,道理很清楚:伯顿传奇中的伯顿是《一千零一夜》的译者。我有一次曾怀疑过诗歌与散文的根本区别在于读者是如何期望它的:诗歌具有一种散文里不允许的紧张。这与伯顿著作的情况有些类似,即具有任何一个阿拉伯文化学者都不能比拟的先期威望。他喜欢被禁止的东西的吸引力。只出一版,而且只印一千本,仅限于给在“伯顿俱乐部”注册的一千个人,并且在法律上承诺不予再版。(伦纳德·C.史密瑟斯著作再版时“省略了某些情调沮丧的特定章节,而对这种删节任何人都不感到可惜”。贝内特·瑟夫[10]出版的代表作选集——貌似完整——就是出自于那个洁本。)我冒险夸张:沿着理查德爵士[11]的翻译浏览一下《一千零一夜》,并不会让人不相信是在浏览马里诺“直接从阿拉伯文翻译过来并加以评论”的辛伯达。

[5] 土耳其城市,濒临黑海。原文作“Samun”,疑误。

客人与剑,纸与笔。

[6] Caaba,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城大清真寺广场中央著名方形石殿,供奉神圣的黑石,又音译为“克尔白”。

骏马、沙漠、夜晚已认识了我,

[7] 埃塞俄比亚的旧称。

拉斐尔·坎西诺斯·阿森斯在他著作的某个地方发誓说,他能用十四种古代和现代的语言向星星问候。伯顿梦想会十七种语言,又说他已经掌握了三十五种:闪米特语、达罗毗荼语、印欧语系的语言、埃塞俄比亚语……说了一大堆也没说完:这是他同其他方面一样的一个特点,同样过剩。没有谁能够少接触到休迪布拉斯[4]对那些绝对不能用几种语言说点儿什么的教授们的不断嘲笑。伯顿是个说得特别多的人,他那七十二卷著作还在接着说。我随便列出几个题目:《铸铁块和蓝色的山》,一八五一年;《刺刀练习体系》,一八五三年;《一个麦地那和麦加朝圣者的故事》,一八五五年;《赤道非洲的湖区》,一八六○年;《圣贤的城市》,一八六一年;《开发巴西山脉》,一八六九年;《关于佛得角岛上的两性人》,一八六九年;《来自巴拉圭战场的信》,一八七○年;《天涯海角或冰岛的一个夏天》,一八七五年;《以金换金》,一八八三年;《剑书》(第一卷),一八八四年;《纳夫索依芳香的花园》,一八八四年——这是遗作,被伯顿夫人付之一炬;还有一部《由普里阿普斯启示而来的讽刺诗文汇编》。在下面的记述里可以看到作者的影子:有个英国上尉热衷于地理和人们所知的关于如何成为人物的无数方法。我不会贬低他的记忆力,即使把他同莫朗相比,那是位双语先生,总是乘坐同一家国际饭店的电梯没完没了地上上下下,而且他尊崇用箱子表演的节目。……伯顿打扮成阿富汗穆斯林,已经游历了阿拉伯诸圣城。他的声音已经请求上帝把他的骨头和皮、痛苦的肉和血液抛向愤怒之火和正义之火。他那已经被萨姆松[5]风吹干的嘴已经在供奉在天房[6]的黑石上留下了一个吻。他的那次经历滑稽可笑:一个未受割礼的人光凭亵渎圣殿的传闻就可以要他的命。在此之前,他曾穿着托钵僧的装束在开罗行医——有时用戏法和魔术变换一下医术,以取得病人的信任。大约一八五八年,他派一队人去了尼罗河的秘密源头,结果发现了坦噶尼喀湖。在那次行动中,他发了高烧。一八五五年,索马里人用长矛刺透了他的车。(伯顿到达哈勒尔,那是阿比西尼亚[7]内地一个不向欧洲人开放的城市。)九年之后,他受到了达荷美[8]食人礼仪的可怕款待。他回来后传闻四起(也许是他自己散布并大加渲染的),说他“吃了奇怪的肉”,就像莎士比亚的杂食总督一样。[9]犹太人、民主、外交部长和基督教是他选择的仇恨对象,拜伦、伊斯兰教是他的崇拜对象。用他那孤独的写作职业,他已做出了一点有价值的多样化事情。他从黎明就开始在一个放着十二张桌子的大厅里写,每个桌子上都放着写一本书的资料,有的桌子上还有泡在水杯里的茉莉花。他创作出高贵的友谊和爱情。关于高贵的友谊,我只提一下同斯温伯恩的友谊就足够了,斯温伯恩将《诗歌与民谣》第二集献给了他——以此作为我把它视之为我一生中最高荣誉之一的友谊的见证——而且在很多诗里对他的逝世表示哀痛。伯顿称得上是语言和壮举的男人,完全可以担当得起阿尔莫塔纳比的《长沙发》对他的赞扬:

[8] 贝宁的旧称。

我还知道另外一个更好的理由。回避原作的艳情描写,如果主要目的是突出神奇环境,那还不是那种上帝不可饶恕的罪孽。向人们推荐一个新的《十日谈》是众多商业炒作中的一种。如果推荐《古舟子咏》或《醉舟》,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利特曼认为《一千零一夜》首先是个神奇的故事集。把这种认识加到所有西方人的头脑里就是加朗的杰作。最好对此没有疑问。不如我们幸福的阿拉伯人瞧不起原作:他们已经了解了故事里向我们介绍的人、习惯、护身符、沙漠和魔鬼。

[9] 我是指受到恺撒呼唤的马可·安东尼:……在山上据说,你吃生肉,还有的用目光盯死人……在这两行字里,我似乎隐约看到了蛇怪(一种目光可以致人死亡的蛇)神话的倒置反映。普林尼(《自然史》,第八卷第三十三节)没有向我们提及任何有关这种动物死后功能的情况,不过看与死两种概念的结合大概对莎士比亚产生了影响。蛇怪的目光是有毒的,而神却仅仅靠发光或放射神力就可以杀死人。上帝的直接目光是难以忍受的。莫伊塞斯在阿烈山里蒙住脸,因为他害怕看到上帝。乔拉桑的先知哈基姆用了四层白丝绸的帷幔才不至于弄瞎人们的眼睛。也参见《以赛亚书》第六章第五节,和《列王纪上》第十九章第十三节。——原注

诽谤者说,这个过程破坏或损害了原作的良好纯真性。他们犯了个错误:《一千零一夜》不是纯真的(道德上),它是迎合开罗中产阶级鄙俗或粗野的口味,根据一些古老的故事改编而成的。除了森德巴尔的惩戒故事外,《一千零一夜》的羞耻观同天国里的自由毫无关系。那是出版者的杜撰,其目的是一笑了之,那些英雄都不外是挑夫、乞丐或太监。目录里那些古老的爱情故事,那些涉及沙漠或阿拉伯城市里情况的故事都不是淫秽的,就像伊斯兰纪元前文学的所有故事都不是淫秽的一样。它们热情而又悲伤,其原因之一就是它们偏爱爱情之死,那种先哲认为其死的神圣程度不亚于为证明信仰而死的殉教者的死亡。如果我们承认这种论断,那么加朗和莱恩的胆怯就可以让我们认为是原始文章的重复。

[10] Bennett Cerf(1898—1971),美国出版家,兰登书屋创始人。

加朗和莱恩译本丢人现眼的庄重受到了一种嘲笑,就是传统的不断重复。我自己也遵从了这个传统。众所周知,他们对不起那个看到了力量之夜的胆小鬼,对不起十三世纪那个遭到托钵僧诈骗的捡破烂的人的诅咒,也对不起所多玛[3]的风俗。大家都很清楚他们净化了那些夜晚。

[11] 伯顿于一八八六年受封为爵士。

纽曼和阿诺德的精彩争论(一八六一年至一八六二年),比这两个发言人本身更值得回忆,它广泛地论证了两种翻译的普遍方法。纽曼在争论中解释了直译的方法,它将语言的特别之处予以保留。阿诺德则主张将所有偏离和妨碍译文的小地方予以严厉的清除。这种做法可以提供一种一致和严肃的快感,而那种做法则提供了连贯和小小惊奇的感觉。这两种方法都不如译者和他的文法习惯重要。翻译其精神是个如此伟大深奥的意图,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不可动摇的目标;翻译其文字,这是种古怪的确切,则不怕经受检验。比这些游离不定的目标更严重的是保留或取消某些细微小节,而比这些偏向和遗忘更为严重的就是句法的调动。莱恩的句法调动很风趣,按照他那尊贵的习惯行事。在他的词汇表里普遍滥用拉丁语词汇,没有任何能够精炼的办法可以补救。而且他还心不在焉:他翻译开篇就在十二世纪大胡子穆斯林嘴里使用了“罗曼蒂克”的形容词,这本来是未来派的东西。有时候,缺少情感色彩对他倒合适了,他可以在一段庄重的段落里插入非常平淡的声音,取得了无意识的好效果。这种不同语风搭配的最好例子大概就是我抄在这儿的这句话了:在这个宫殿里就有从灰尘里收集到的有关贵族的最新情报。另外一个例子:以那个没有死也不该死的生者的名义,以那光荣和持久都应该归属于他的那个人的名义。至于伯顿——总是神奇的马德鲁斯的偶然先驱——我对他提出的如此令人满意的东方模式表示怀疑;而莱恩那儿又如此缺少东方模式,我倒觉得这是比较真实的。

[12] 阿布贝卡·德龙达和豪尔赫·曼里克动机的变化是值得记忆的:那些曾居住在印度和信德的勇士今在何处?那可是暴君施虐的地方。——原注

为了最婉转和轻描淡写地谈及肉欲,莱恩几乎忘掉他的尊严,不停地兜圈和掩饰。他没有什么目的,这是个优点。并不是要像伯顿那样突出《一千零一夜》的野蛮色彩,也不是像加朗那样加以忘记或淡化。这也训练了加朗的阿拉伯语,以免在巴黎跑调。加朗是个虔诚的穆斯林。加朗无视字意的准确性,莱恩则对每句有疑问的话都做出解释。加朗用的是隐形手稿和马龙教派的死教徒,莱恩提供了版本和页数。加朗不注意注释,莱恩则把乱糟糟的注释集中起来,编成了单独的一卷。区别在于:这就是先人给他制定的规则,莱恩执行了这个规则:他只要不简化原文就够了。

[13] 指十七、十八世纪意大利为了保持女音而动此手术的男童。

在安托万·加朗去世九十年后,《一千零一夜》的另一位译者诞生了:爱德华·莱恩。他的传记作者们不断重复说他是西奥菲勒斯·莱恩博士的儿子,赫里福德的受俸教士。这个生殖资料(以及引用它的可怕方式)也许已经足够了。已经阿拉伯化的莱恩在开罗研究了五年,“几乎仅仅生活在穆斯林中,又讲又听他们的语言,最小心地适应他们的习惯,被所有人认为是同他们一样的人”。但是,无论是埃及的深夜、美味浓黑带小豆蔻的咖啡、同法学博士的频频争论,还是庄重的穆斯林纱缠头布、用手指吃饭,都不能让他忘掉英国的羞怯、世界主人们微妙的孤独。这样他那个学问极渊博的《一千零一夜》译本就成了(或像是成了)一部完备的遁词百科全书。原文并不是一贯猥亵,加朗觉得有些地方不好,就改掉了。莱恩则进一步寻找那些不好的地方,就像个审查官似的。他的正直并没有同沉默协调一致,他宁愿在一块很小的地方写上一大堆吓人的注释,说些诸如这样的东西:“我不理睬一段最应该受到谴责的东西。我去掉一段令人恶心的解释。这里有行字译出来很粗鲁。我又必要地去掉了另外一段轶事。从这儿开始我要把它删去。这个奴隶布哈依的故事不适合翻译出来。”断章也不排除死亡,有的故事就被整个去掉了,“因为它们无法净化,只能舍弃”。我并不觉得这种负责任的完全清除没有道理。清教徒式的托辞才是我谴责的东西。莱恩是个纯洁无瑕的托辞,是好莱坞最令人惊异的有廉耻的无可置疑的先驱。我的笔记为我提供了几个例子。在第三百九十一夜,一个渔民向王之王呈送了一条鱼。国王想知道鱼是公的还是母的,别人告诉他说是两性的。莱恩得以掩饰了这个不太得体的对话,把它译成国王问鱼是什么种类的,狡猾的渔夫回答说是混合种类的。在第二百一十七夜,说一个国王和两个女人的故事,国王第一天晚上同第一个女人睡觉,第二天晚上同第二个女人睡觉,这样三人都高兴。莱恩在解释这位君主的韵事时,说他“不偏不倚”地对待两个女人……其理由之一就是让那些摆在“床头柜”和阅览室里的著作对话庄重,没有吓人的内容。

[14] 指奥斯曼土耳其的高级官员。

加朗的保留是世俗性的,唤起这种保留的是尊严而不是伦理。我把他的《一千零一夜》第三页的几行字抄录在此:他直接来到公主的房间,公主没有料到他会来找她。在此之前,她刚刚在床上接见了最后一批军官中的一位。伯顿把这位模糊不清的“军官”又具体了一下:一位被厨房的油脂和油烟熏得发霉的黑厨师。两个人都不同程度地歪曲了原意。原意并不像加朗说的那么庄重,也不像伯顿说的那么浑身是油。(尊严的结果:在那曾有分寸的散文里,“在床上接见了”就显得粗鲁了。)

[15] Masudi(?—956),阿拉伯历史学家。

还有另外一些攻击。在一九二一年《文集》中某些匆忙的赞扬里,安德烈·纪德责怪安托万·加朗那些不规范的地方,以便更好地抹去(以他远远高于其名声的清白)马德鲁斯的字面含义,抹得如“世界末日”,仿佛世界末日就在十八世纪一般,而且更不忠实原文了。

[16] 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纳迪姆(?—1047)的著作。

论句子说,加朗的版本是所有版本里最差、最荒谬、最愚蠢的一种,不过却是阅读量最大的一种。谁与它比较接近,谁就了解它这种幸运和意外。加朗那现在看来很浅薄的东方学曾经使众多吸鼻烟的人目瞪口呆,并且使他们造成了一场五幕悲剧。十二本精制的卷帙在一九○七年至一九一七年之间出现,十二卷书被无数人阅读,并被翻译成好几种语言,其中包括印度斯坦语和阿拉伯语。我们这些二十世纪不合时宜的单纯读者在书里闻到了十八世纪的甜蜜味道,而不是早在两百年前就为东方确定了其革新和光荣的矜持芳香。对于这种脱节,任何人都没有责任,特别是加朗更没有责任。有时候,语言的变化坑了他。在《一千零一夜》德文译本的前言里,魏尔博士说,加朗那些不能饶恕的商人们,每当故事强迫他们穿越沙漠时,他们都会带上一个“装海枣的手提箱”。可以查考的是,在一七一○年,提到海枣就足以抹去手提箱的形象,而且也无必要提到,valise那个时候是指一种褡裢。

[17] 原文为Propósito policial,此处采用意译。

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对《一千零一夜》最著名和最优美的赞扬——柯勒律治的、托马斯·德·昆西的、司汤达的、丁尼生的、埃德加·爱伦·坡的、纽曼[2]的——都是加朗译本读者的赞扬。两百年和十个优秀译本都已经过去了,但是欧洲和美洲想《一千零一夜》的人们还是一成不变地想它的第一个译本。“一千零一夜派”的绰号(“一千零一夜者”患的是本位主义的病,“一千零一夜迷”患的是分裂症)同伯顿或马德鲁斯的文化猥亵毫无联系,只同安托万·加朗的珠宝和魔术有关。

[18] Thomas Urquhart(约1611—1660),英国作家,此处《拉伯雷》指译作《弗朗索瓦·拉伯雷先生的作品》。

我先从创始人谈起。大家都知道,让·安托万·加朗是法国的阿拉伯文化学者,他从伊斯坦布尔带来一套耐心收集的钱币、一部关于推广咖啡的专著、一套阿拉伯文的《一千零一夜》和一个其记忆力不比山鲁佐德差的马龙派教会替补教徒。关于这个黑顾问——他的名字我不想忘记,据说叫哈南——我们有几个主要的故事,而最原始的故事你并不知道:阿拉丁的故事、四十大盗的故事、艾哈迈德亲王和佩里·巴努仙女的故事、又睡又醒的阿布——哈桑的故事、哈伦·赖世德夜间微服出访的故事、两个姐姐嫉妒妹妹的故事。仅仅这些名字的排列就足以表明加朗建立了一个基准,加入了一些时间上不可缺少的故事,而且未来的译者们——他的对手们——不敢删掉。

[19] Cyril Tourneur(约1575—1626),英国剧作家,著有《复仇者的悲剧》和《无神论者的悲剧》。

一、伯顿[1]上尉

的里雅斯特,一八七二年,在一座带有潮湿的雕像、不宜居住的宫殿里,一位以其脸上刻有非洲伤疤而名垂史册的绅士——理查德·弗朗西斯·伯顿上尉,英国领事——开始了卢米人称之为《一千零一夜》的书的著名翻译工作。其秘密目的之一就是要消灭另外一位绅士(也留着摩尔人的黑胡须,皮肤也是黑乎乎的),他正在美国编纂一部浩繁的辞典,而且早在被伯顿消灭之前就死了。他就是爱德华·莱恩,东方学者,一个非常认真的《一千零一夜》版本的译者,它曾代替了加朗的另一个版本。莱恩翻译是同加朗作对,伯顿又同莱恩作对。要理解伯顿,就得先理解这个敌对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