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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暗夜白刃

大步佬立刻扑倒在石圈的断墙后,拉弗罗多趴在他身边。梅里也跟着趴倒在旁。

“看!”他说,指着下边。

“怎么了?”他轻声问。

他们在山顶的南缘附近默然站了一会儿。在这荒凉之地,弗罗多第一次完全意识到,自己无家可归,身陷险境。他满腔苦涩,多么希望命运将他留在他钟爱的宁静夏尔。他瞪着下方那条可恨的大道,它往回通往西边——通往他的家乡。突然间,他发觉有两个黑色的斑点正沿着大道缓慢朝西移动;再仔细看,他看见有另外三个正悄悄向东来与那两个会合。他叫了一声,一把抓住大步佬的手臂。

“我不知道,但恐怕最坏情况出现了。”大步佬答道。

“不错。”大步佬说。

他们又慢慢爬回石圈边缘,从两块断石间的裂缝朝外窥探。天光不再明亮,晴朗的早晨已经淡去,从东边悄悄涌来的云此刻遮蔽了开始西沉的太阳。他们全都能看见那些黑色斑点,但不管弗罗多还是梅里都无法准确辨出他们的外形。然而,他们心里隐隐明白,在下方地面,山脚远处的大道上,黑骑手正在会师。

“两星期!”弗罗多说,“两星期能发生好多事啊。”

“没错,”大步佬说,他眼力比他们敏锐,让他确证无疑,“敌人已经到了!”

“布理东边一天路程的地方,有个‘遗忘客栈’,我不知道过了那里之后大道是否曾经用哩来衡量过。”大步佬答道,“目前有人说是,也有人说否。这是条奇怪的路,人们能走到旅途终点就很开心,管他时间是长是短。但我知道,天气良好、不出岔子的话,我自己走要花多长时间:从这里走十二天,可以到达布茹伊能渡口,那是大道跟幽谷流出来的响水河交叉的地方。不过我认为我们不能走大道,所以眼下至少还有两星期的路要走。”

他们蹑手蹑脚匆忙滑下北边山坡,去找同伴们。

“幽谷有多远?”梅里问,疲倦地环顾四方。从风云顶看出去,世界辽阔又荒凉。

山姆和佩里格林并未闲着。他们已经探查了这个小谷地和周围的山坡,在不远的坡上找到一股清澈的泉水,旁边还有最多一两天前留下的脚印。就在小山谷中,他们发现有人新近生过火,还发现了其他匆促扎营的痕迹。在山谷边缘最靠近山岗处,有一些落石。山姆发现落石后面整齐码放着一小堆木柴。

“也许,”大步佬说,“不过我相信,他来过这里,并且遇上了危险。这里曾经被火烧过,现在我想起三天之前的夜里,我们曾在东边天际见过闪光。我猜,他在这山顶上遭到了袭击,但是结果如何,我无法判断。他已经不在这里了,现在我们得自己照顾自己,竭尽所能设法走到幽谷。”

“不知道老甘道夫是不是在这里待过。”他对皮平说,“不管这堆柴是谁放的,那人看来是打算回来。”

“不管这些记号可能是什么意思,但愿我们能确定这是他划的。”弗罗多说,“无论他在我们之前还是之后,只要知道他也在这条路上,就是莫大的安慰。”

大步佬对这些发现非常感兴趣:“要是我刚才先等等,亲自把这附近的地面都探查一遍就好了。”他说着,匆忙赶往泉水边去察看那些脚印。

“要我说,”大步佬回答,“它们表示G3,是甘道夫十月三日人在这里的意思:那已经是三天之前了。这也显示他很匆忙,危险迫在眉睫,因此他没有时间或不敢写下任何更详尽、更直白的信息。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必须小心了。”

“我就怕会这样,”他回来后说,“那片松软土地上的痕迹,都被山姆和皮平踏坏或弄乱了。最近有游民来过这里,石头后面的木柴是他们留下的。但另外还有几处更新的痕迹不是游民留下的。至少有一对脚印是厚重的靴子踩出来的,就在一两天之前,至少一对。我现在无法断定,不过我想有许多穿靴子的人来过。”他住了口,站在那里苦思。

“如果真是甘道夫划的,它们会是什么意思呢?”梅里问。

每个霍比特人的脑海中都浮现出了那些披着斗篷穿着靴子的骑手。如果那些骑手已经发现了这个小山谷,那么大步佬越快领他们到别处就越好。山姆得知敌人就在大道上,离此只有几哩,此时十分反感地打量着这处洼地。

“左边那一竖加上那两道细枝,可能是如尼文的G。”大步佬说,“这可能是甘道夫留下的记号,不过没人能肯定。这些划痕很细,看着也确实很新。但是这记号有可能表示完全不同的意思,并且跟我们毫不相干。游民也用如尼文,他们有时候也会来这里。”

“大步佬先生,难道我们不该尽快离开?”他不耐烦地问,“天快黑了,我不喜欢这个洞:不知为啥,它让我的心直往下沉。”

在石头朝下平坦的那面,弗罗多看见几道划上去的痕迹:。“这里似乎是一竖,一点,然后又有三竖。”他说。

“对,我们肯定得马上决定要怎么办。”大步佬答道,抬头望天,斟酌着时间和天气,“这么说吧,山姆,”他最后说,“我也不喜欢这个地方。但要在天黑前能走到,我想不出任何更好的地方。至少我们现在还没被发现,但如果我们行动,就非常可能被奸细看见。我们能做的,只有立刻尽全力返回北方,到这一脉丘陵的这一侧,那里的地形跟这里差不多。大道已经遭到监视,如果我们想到南边的树林里找掩护,就必须穿过它。而过了这片丘陵,大道北边连续数十哩都是光秃不毛的平地。”

“恐怕来过。”大步佬说,若有所思地打量四周,“就算他比我们晚一两天到布理,他也能比我们先到这儿。情况紧急时,他能疾驰如风。”突然,他弯腰去看那个石堆最上面的一块石头。它比其他石头平整,也白一些,仿佛逃过了那场大火。他拿起石头,拨弄着,翻来覆去地察看。“这石头是最近放上去的。”他说,“这些记号你们看像什么?”

“那些骑手能看得见吗?”梅里问,“我的意思是,他们似乎通常不用眼睛看,而是用鼻子嗅我们——如果‘嗅’这个说法确切的话——至少在白天是这样。可是,你刚才看见他们在底下时,要我们都趴下;现在你又说,如果我们移动,会被看见。”

“好啦,我们到了!”梅里说,“这儿看起来真是乏味无趣!既没水又没掩蔽。而且,没有甘道夫的踪迹。不过,我不怪他没等我们,如果他真来过的话。”

“在山顶上时我太大意了。”大步佬回答,“我急于找到甘道夫的踪迹,但我们三人上去,在那儿站那么久,实属错误之举。因为那些黑马看得见,那些骑手还能利用人类和其他生物当奸细,就像我们在布理发现的那样。他们自己不像我们,看不见这光明的世界,但是我们的身影会把影子投进他们的脑海,这只有正午的太阳能破坏。然而在黑暗中,他们能察觉到许多我们无从察觉的迹象和形状,那时他们是最可怕的。无论何时,他们都能嗅到鲜活生灵的血的气味,对这气味既渴望又痛恨。除了视觉和嗅觉,他们还有其他知觉。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的存在——我们一到这里,还没看见他们,就感到心烦意乱;而他们会更强烈地感觉到我们的存在。还有,”他补充说,声音低到犹如耳语,“魔戒吸引着他们。”

他们站在这圈废墟的边缘上,居高临下,四面八方辽阔的景象尽收眼底,大多数地方空旷又单调,只是南边远处有几片树林,再过去则散布着点点水光。在他们脚下的南面山坡下,古大道像一条丝带从西而来,蜿蜒起伏,直至消失在东边一道隆起的黑色高地之后。大道上毫无动静。他们顺着大道向东放眼望去,映入眼中的是高耸的迷雾山脉:最近处的山麓丘陵呈暗棕色,后方屹立的山体高一些,呈灰色,再过去则是高耸的白色尖峰,刺入云间,闪烁着微光。

“那么,无路可逃了吗?”弗罗多说,狂乱地环顾四周,“如果我行动,我会被看见、被追捕!如果我不动,又会吸引他们来抓我!”

正如大步佬所言,他们在山顶上发现好大一圈古代岩石建筑的遗迹,如今倾颓于地,被经年的野草所覆盖。不过,在圆圈中心有个残石垒起的石堆。那些岩石都变黑了,仿佛被火烧过。黑石周围的草地连根烧毁,整个圆圈之内的草都被烧得焦枯,仿佛大火曾席卷山顶。但是目力所及,不见任何活物。

大步佬伸手搭住他的肩膀。“仍然有希望。”他说,“你不是孤身一人。就让我们把这些备好生火的木柴当作一个征兆吧!此处既无掩护,也无险可御,但火可弥补这二者的不足。索隆能把火用于邪恶之途——万物他都能——但这些黑骑手讨厌火,并且惧怕那些用火的人。在荒野中,火是我们的朋友。”

他们在风云顶的西侧找到一处隐蔽的洼地,洼地底部有个长满茂盛青草的碗状小山谷。他们将山姆和皮平留下来看守小马与背包行囊,另外三人继续前进。辛苦攀登了半个钟头之后,大步佬上了山顶,弗罗多和梅里随后跟上,累得气喘吁吁。最后一段是岩石坡,非常陡峭。

“也许吧。”山姆咕哝着,“依我看,这也等于是在大喊大叫:‘我在这儿!’”

他们走近小径南端时,已近中午,在十月那浅淡又清朗的阳光下,他们看见前方有道灰绿的陡坡,像桥梁一般往上通到山的北坡。他们决定趁着天光敞亮时,一鼓作气爬上山顶。隐蔽已不可能,他们只能祈祷没有敌人或奸细正在观察。山上看不出任何动静。如果甘道夫在这周围某处,也未露出任何迹象。

他们下到小山谷最低也最隐蔽的角落,在那儿生火,预备晚饭。暮色开始降临,天也越来越寒冷。他们突然觉得饥肠辘辘,因为从早餐后他们就没吃过任何东西,但是他们只敢吃一顿俭省的晚餐。前方的大地,除了鸟兽,一片空空荡荡,是被这世间所有种族遗弃的荒芜之地。游民有时候会越过丘陵经过该处,但他们人数很少,也从不停留。其他的漫游者十分罕见,而且都是邪恶的种类:食人妖偶尔会迷路,从迷雾山脉北边的山谷中游荡出来。只有大道上会见到旅人,最常见的是矮人,他们沿着大道匆匆赶路,忙着去办自己的事,对陌生人既不给予帮助,也甚少有什么话说。

“别那么大声说这名字!”大步佬说。

“我真不知道,这些口粮怎么能维持到最后。”弗罗多说,“过去几天我们吃得很省,今晚这顿也只是凑合,但如果还要走上两星期,甚至更久,那我们已经吃掉的分量就太多了。”

“去魔多!”皮平喊道,“我希望不至于到那地步!”

“野地里有食物。”大步佬说,“莓果、薯根、野菜都可以吃,必要时我还有些打猎的本事。在冬天来临之前,你们不必担心挨饿。但是,采集和猎捕食物是个耗时又累人的活儿,而我们还要赶路。因此,勒紧你们的腰带,想想埃尔隆德家的盛宴多么有盼头吧!”

“还有好多呢。”山姆说,“都跟魔多有关。那部分让我打哆嗦,我就没学。我从没想过自己会亲自去那地方!”

夜色渐浓,天也越来越冷。从小山谷边缘往外望,除了一片迅速融入黑影的苍茫大地,什么也看不见。头顶的天空恢复了晴朗,慢慢布满了闪烁的星星。弗罗多和伙伴们裹上所有的衣服与毯子,蜷缩在火堆周围。但是大步佬只裹着一件斗篷,坐得稍微远点,若有所思地抽着烟斗。

“那不是他编的。”大步佬说,“那是一首诗歌的片段,原诗是古语写成,名为《吉尔–加拉德的陨落》。比尔博一定把它翻译出来了。我竟然不知道。”

当夜幕降临,火光开始照得四周灿亮时,他开始给他们讲故事,好让他们不去想可怕的事。大步佬知道许多很久以前的历史和传说,关于精灵和人类,关于远古时代那些善与恶的事迹。他们都好奇他有多大岁数,还有他这些学问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我就知道这几句。”山姆一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是我小时候跟比尔博先生学的。他知道我总爱听精灵的故事,常常讲那样的故事给我听。亲爱的老比尔博先生博览群书,我能识字也是他教的。他还会写诗。我刚才念的诗就是他写的。”

当他讲完一个关于精灵王国的故事,暂时停下来时,梅里突然说:“给我们讲讲吉尔–加拉德的故事吧。你之前说的那首古老的诗歌,你还知道其余的部分吗?”

“别停啊!”梅里说。

“我的确知道。”大步佬回答,“弗罗多也知道,因为它跟我们息息相关。”梅里和皮平看向弗罗多,而他正目不转睛盯着火堆。

众人大为惊讶地转过头,因为出声的是山姆。

“我只知道甘道夫告诉我的一小部分。”弗罗多慢慢说,“吉尔–加拉德是中洲最后一位高等精灵王。吉尔–加拉德在他们的语言里,是星光的意思。他和精灵之友埃兰迪尔一同去了——”

落入魔多翳影掩蔽。

“别说!”大步佬打断他说,“大敌的爪牙就在附近,我想现在不宜讲述这个故事。如果我们能闯过危险,到达埃尔隆德之家,你们可以在那里听到完整的故事。”

他的命星陨落,

“那跟我们说些别的古代故事吧,”山姆恳求道,“讲个衰微时代以前的精灵故事。我实在很想多听点精灵的故事,这周围的黑暗逼得人喘不过气来。”

如今何在无人能明;

“那我就给你们说说缇努维尔的故事,”大步佬说,“只简单说说——因为故事很长,结局也无人知晓。如今除了埃尔隆德,已经没有人还确切记得它在古代是怎么讲述的了。这是个美好的故事,尽管它跟中洲所有的故事一样,十分悲伤,但它或许能让你们心情振奋。”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不是开始讲,而是轻柔地唱了起来:

多年前他纵马出征,

木叶长,蔓草绿,

穹宇无垠群星煌煌。

野芹花采采苍苍,

他的银盾映照

林中若有微光,

他的战盔醒目闪亮,

幽暗里闪烁明星。

他的佩剑锐长,枪矛锋利,

和着天籁笛声,

最后的乐土任人徜徉。

缇努维尔翩然起舞,

他的王国东起高山,西至海洋,

星光掩映在她的秀发

诗琴仍为他把哀歌传唱:

点缀着裙裾晶莹。

精灵王吉尔–加拉德,

冷冷山巅,下来了贝伦,

霍比特人都盯着大步佬。看来他不但熟知荒野中的路径,还熟知古老的传说。“谁是吉尔–加拉德?”梅里问,可是大步佬没有回答,似是陷入了沉思。突然间,有人低声喃喃道:

迷失徘徊林下,

“没有。风云顶上没有古冢,这片山岗上全都没有。”大步佬回答说,“西方人类并不住在这里,不过他们后来曾在这些山上抵抗来自安格玛的邪恶。这条路是为了方便那些沿墙所设的堡垒而开辟的。但是,在很久以前,北方王国建立的初期,西方人类在他们称为阿蒙苏尔的风云顶山上建了一座巨大的瞭望塔。那座塔被烧毁坍塌了,如今只余一圈残垣,就像一顶戴在这古老山头上的粗糙王冠。然而它曾经美丽高拔。据说,在‘最后联盟’[2]的年代,埃兰迪尔曾站在这塔上,等候吉尔–加拉德从西方前来。”

精灵河水滔滔,

“我很好奇是谁开辟了这条小径,目的何在。”梅里说,那时他们正沿着这样一条路走,身旁的石头异常巨大,一块接一块排得相当密。“我不敢说我喜欢,这好像——呃,好像有尸妖的古冢岗那模样。风云顶上有古冢吗?”

水之涯,他踯躅郁郁。

早晨,他们发现了自离开切特森林后第一条清晰可辨的小径。他们向右转,沿着小径往南走。它行进的路线很巧妙,似乎专挑尽可能避开视线的位置走,既不让头上的山顶看见,也不让西边的平原看见。它潜入小山谷,紧靠着陡峭的堤坡而行。当它穿过谷中比较平坦或开阔一点的地方时,便有成排的巨石或开采劈出的大石掩蔽着旅行者,几乎像道树篱。

蔓草间,他寻寻觅觅,

丘陵更近了。它们连成一道起伏的山脊,常常上升到近千呎高,又不时降低形成较低的裂隙或隘口,通往山那边的东边地区。沿着山脊的顶部一线,霍比特人可以看见长满青草的断壁残沟,那些裂隙中仍屹立着古时垒砌的岩石遗迹。傍晚时分,他们抵达了西坡的山脚,便在那里扎营。这夜是十月五日,他们离开布理已经六天了。

忽见金色花朵

“别说这种话!”大步佬马上说,急切认真得让大家吃了一惊。

点缀伊人袖口与披纱,

“才怪。”弗罗多说,一边束紧皮带,“尤其是考虑到我其实掉了不少肉。我希望这消瘦过程不会没完没了,否则我就要变成幽灵了。”

飘飞乌云秀发。

第二天早晨,日出之后他们旋即出发。空气犹如结霜,天空是晴朗的淡蓝色。霍比特人感觉精神焕发,仿佛一夜安睡未被打扰。他们已经逐渐习惯吃得少却走得多——吃得少到要是照着夏尔的标准来看,他们恐怕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皮平表示,弗罗多看起来有以前的两倍大。

命定跋涉山野虽久,

夜幕降临时,他们遇到了一条从丘陵蜿蜒而下,没入黏滞沼地的小溪。趁着最后一点天光,他们沿着溪岸往上走,等到终于在溪边几棵矮小的桤树下扎营,天已经全黑了。前方,荒秃无树的丘陵映衬着昏暗的天空隐隐可见。这夜他们设了岗哨,而大步佬似乎整夜没睡。月亮快圆了,在上半夜给大地蒙上了一层清冷灰白的光。

却因迷醉疲惫全消,

那一整天,他们都在跋涉,直到傍晚提前降临,寒气来袭。大地变得更加干燥贫瘠,不过迷雾和沼气都被抛在了后方,笼罩了沼泽。几只凄怆的鸟儿尖声悲鸣,直到一轮红色的夕阳缓缓沉入西边的阴影;一片空旷死寂随即笼罩了大地。霍比特人想起了远方的袋底洞,想起了落日的柔和余晖透过那讨人喜欢的窗户照进屋子的情景。

倏忽迅捷,他拔足疾赶,

“我想,”大步佬慢慢答道,仿佛自己也没什么把握,“我想我们最好从这儿尽可能笔直朝东,往那道丘陵而不是往风云顶走。在那边山脚下,我知道有一条小径,可以领我们从风云顶的北边上去,那么走比较隐蔽。然后,有什么我们就见什么了。”

握在掌心只有月光皎皎。

“你怎么打算?”弗罗多问。

精灵家园的密林中,

霍比特人焦虑地望着远处的丘陵。山姆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害怕会见到目光锐利又不怀好意的鹰隼在头顶盘旋。“大步佬,你真让我觉得无依无靠,心里发毛。”他说。

飘忽轻盈,她翩然远逝,

“不错,但是希望渺茫。如果他真走这条路,他有可能没经过布理,因此他也就可能不知道我们的动向。总之,除非走运,我们差不多同时到达,否则我们一定会错过彼此;不管是他还是我们,都不宜在那地久留,太不安全。那些骑手既然没在荒野里找到我们,就很可能会亲自前往风云顶。那里视野开阔,四面八方尽收眼底。其实,我们站在这里,这片乡野有许多飞禽走兽都能从那座山顶上看见我们。不是所有的鸟类都可靠,何况还有比它们更邪恶的奸细。”

留下贝伦踽踽夷犹,

“但是我们肯定有希望在那里找到甘道夫吧?”

在寂静林中侧耳谛听。

“我的意思是,等我们真到了那里,不知道会遇上什么。它就在大道边上。”

他经常听见飘然跫音,

“你的意思是?”弗罗多问。

如椴叶般轻盈,

“那就是风云顶。”大步佬说,“我们早就离开的古大道在右边,通往它的南侧,从它山脚下不远处经过。如果我们朝它直走,大概明天中午可以到。我想我们最好这么做。”

袅袅乐声来自地底,

第五天,他们没走多远,就将最后一片零星布有水塘与芦苇的沼泽甩在了背后。面前的地势又开始逐渐上升,这时远处东方已经可见一线起伏的丘陵,当中最高的一座山在那一线的右端,跟其他山岗稍稍分开。它顶端呈圆锥形,峰顶略显平坦。

在悠悠空谷回荡。

弗罗多再次躺下,但过了好一阵子,他仍看得见那一道道白色闪光,以及大步佬的高大黑影,映衬着闪光静默又警惕地伫立。最后,他还是睡着了,但睡得很不安稳。

如今野芹枯黄,

“我不知道。”大步佬答道,“太远了,看不清楚。看起来像是从山顶迸出的闪电。”

落木萧萧,

“那是什么光?”他问大步佬。大步佬已经起身,正站着凝视前方的黑夜。

山毛榉木叶零落,

弗罗多躺在那儿,十分疲惫,却睁着眼睡不着。他感觉遥远的东方天际似乎亮起一道光,稍纵即逝,重复多次。那不是曙光,时间离天亮还早得很。

在荒凉林间飞扬。

隔天,也就是第四天,情况稍微好转,但夜里差不多同样痛苦不堪。虽然那些吱咯吱嘎虫(山姆如此称呼它们)已经被远抛在后,但是蚊蚋仍旧对他们穷追不舍。

林深叶落无人履及,

他们就在这荒凉又可厌的乡野里度过一天,惨不堪言。宿营的地点潮湿、冰冷,十分不舒服。咬人的蚊虫也不容他们入睡。芦苇和高密的草丛中还有其他令人憎恶的生物出没,听声音像是跟蛐蛐沾亲带故,但是邪恶得多。它们有成千上万只,在四面八方吱咯吱嘎整晚尖叫个不停,霍比特人听得几乎要发狂。

他徘徊四方将伊人寻觅,

“它们没有霍比特人可吃的时候,靠什么活命啊?”山姆抓着脖子问。

明月明,霜天重,

“我就要被活活吃掉了!”皮平喊,“还‘蚊水’呢!蚊子比水还多!”

漫天星汉瑟瑟而抖。

如今地面变得潮湿起来,多处有泥沼,还不时遇上水塘,大片大片的芦苇和灯芯草中躲满了啁啾不停的小鸟。他们必须小心择路,好既不弄湿脚又不偏离正路。起先,他们走得还算快,但越往前走,他们的速度就越慢,行程也变得险象环生。沼泽变幻莫测,即使是游民,都找不到固定的路径通过这些不断变动的沼泽。蚊虫开始折磨他们,空中布满了细小蚊蚋组成的云团,钻入衣袖和裤脚往上爬,还钻进头发里。

远方一座高岗上,

不管是因为大步佬的本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使然,一整天下来,两脚的除了飞鸟,四脚的除了一只狐狸和几只松鼠外,他们没看见也没听见任何其他生物的踪迹和声音。第二天,他们开始稳步朝东前进,一切依旧安静平和。在离开布理的第三天,他们出了切特森林。自从离开大道后,地势便逐步下降,现在,他们进入了一片宽阔平坦的乡野,路比之前难走得多。他们已经远离布理地区的边界,来到了无路可循的旷野,正一路接近蚊水泽。

月光下她的披风闪烁,

“比尔·蕨尼肯定留心了我们是从哪里离开大道的。”他说,“但我认为他不会亲自来跟踪我们。他虽说挺了解附近这整片地区,但他知道自己在树林里不是我的对手。我担心的是,他会告诉别人。我猜他们离得并不远。如果他们认为我们是去了阿切特,那就再好不过。”

脚边萦绕轻雾如银,

不过,此刻他们步行得还算愉快。其实,若不是昨夜那些事儿闹得人心绪不宁,他们会很享受这段旅程,觉得胜过先前任何一程。阳光灿烂,天气晴朗却不炎热。山谷中的树木依旧枝叶繁茂,色彩缤纷,并且似乎宁静又祥和。大步佬领着他们,沉稳自信地在众多交错的小径间择路前行,不过倘若叫他们自己走,他们一定很快就会迷路。他采取的路线好似漫无目的,曲折重叠,以摆脱任何可能的追踪。

随着舞步微微颤动。

他们不熟悉这片乡野,因此对他的计划只能了解到这种程度:先朝阿切特走,但要靠右,从它东边经过,然后尽可能径直越过荒野,朝风云顶山丘走。一切顺利的话,他们这么走可以省去大道所绕的一大段弯路——大道再往前就向南弯,以避开蚊水泽。当然,如此一来他们就必须穿过沼泽本身,而大步佬对沼泽的形容可不怎么鼓舞人心。

严冬已尽,伊人重临,

“啊,但那时候你们没带我一起走啊。”大步佬大笑说,“我的捷径,无论长短,都不会错。”他朝大道的前后张望了一眼,视野内不见有人,于是他迅速领着大家走下了林木茂密的山谷。

歌声如云雀翻飞,春雨润物,

“我希望这不是啥‘捷径’。”皮平说,“上次我们抄捷径穿过森林,差点大祸临头。”

如消融春水琤鸣吟,

他们沿着大道走了一段下坡路,等到布理山那高大的褐色山丘被抛在身后,便遇到了一条向北转的狭窄小道。“我们就从这儿离开大道,隐匿行踪。”大步佬说。

引领春天骤临。

他们终于把村子甩在了后头。那支由小孩和游手好闲者组成的护送队伍,跟着他们也跟累了,在南大门那儿就回了头。穿过南大门,他们继续沿着大道走了几哩。大道在绕过布理山脚时拐向左,转回原来朝东的走向,接着它开始快速下坡,进入林木繁茂的乡野。在他们左边,布理山比较平缓的东南山坡上,可以看见斯台多的一些房子和霍比特洞府;大道北边远处的深洼地里,有缕缕上升的炊烟,表明了库姆村的位置;阿切特则隐藏在更过去的树林里。

他看见精灵花朵,

山姆迅速转身,说:“而你,蕨尼,别让我再见到你那张丑脸,免得挨揍。”说罢手一抖,一个苹果快如闪电脱手飞去,比尔缩头不及,苹果不偏不倚正砸在鼻子上,树篱后爆出一串咒骂。“白费了我一个好苹果。”山姆颇感遗憾地说,迈着大步走开了。

盛放伊人足边,

“早啊,我的小朋友们!”他对其他人说,“我猜你们知道这一块儿上路的是谁吧?那是干啥都没长性的大步佬,不骗你们!我还听过些更难听的名儿呢。今晚小心了!还有你,小山姆,别虐待我那匹可怜的老马!呸!”他又吐了口痰。

他渴望且歌且舞,

“早啊,长脚佬[1]!”他说,“这么早就上路?终于找到朋友啦?”大步佬点点头,没出声。

在芳草地上,伊人身旁。

树篱那边还有个人大剌剌地瞪着他们。他长着两道浓眉,一双蔑视人的黑眼睛,大嘴边挂着讥笑。他抽着一根黑色的短烟斗。见他们走近,他从嘴里取下烟斗,朝地上吐了口痰。

她再次躲避,他紧追不停:

“那个南方人原来就躲在那里!”他想着,“他长得更像个半兽人。”

缇努维尔,缇努维尔!

他们经过时,有人影好奇地从门里窥视,也有人头从墙上和围篱后探出,霍比特人对这些一律不加理会。但是,当他们接近镇子另一端的大门,弗罗多看见一道浓密的树篱后方有栋黑乎乎的破房子,那是镇上的最后一户人家。他瞥见一扇窗后有张长着狡猾斜眼的黄面孔,但那脸一闪而逝。

他呼唤伊人精灵之名,

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迈步出发,心情焦虑又沮丧。路旁的面孔并非都友善,喊的也不都是好话。但是大多数布理人似乎挺敬畏大步佬,他朝谁一瞪,谁就闭上嘴溜了。他跟弗罗多走在前头;接着是梅里和皮平;最后是山姆牵着马,因为他们不忍心,所以只给它驮了一部分行李,而它看起来也已经不那么垂头丧气,似乎挺高兴自己的命运有了转机。山姆正若有所思地啃着一个苹果。他有个口袋里塞满了苹果,是诺伯和鲍伯送给他的临别礼物。“行路嚼苹果,歇下抽烟斗。”他说,“但我想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怀念这两样东西了。”

于是她驻足聆听。

他们跟诺伯和鲍伯说再见,跟黄油菊先生告别时再三道谢。“等世道再升平和乐的时候,希望我们后会有期。”弗罗多说,“我觉得再没有比在你这里平平静静住上一阵子更美的事儿了。”

他的声音仿佛咒语,

大步佬已经改了主意,决定走大路离开布理。任何出发后立即进入乡野的尝试,都只会让事态变得更糟:起码会有一半的居民尾随他们,看看他们打算干什么,并阻止他们侵入自己的田地。

命运主宰了缇努维尔,

吃过早餐后,霍比特人不得不重新打包,他们现在预备要走更长的路,得为此收拾更多的补给品。等到他们终于动身时,已经快要十点了。那时整个布理已经兴奋得人声鼎沸。弗罗多消失的把戏,黑骑手的出现,马厩的被盗,更别提还有游民大步佬入伙那帮神秘霍比特人的消息。这一整套精彩故事,可够在平淡岁月里流传多年的。绝大多数布理和斯台多的居民,甚至还有许多从库姆村和阿切特赶来的人,都挤在路边目送这群旅人出发。客栈中其他的客人也要么站在门口,要么从窗户探出头来张望。

贝伦上前将她拥抱,

“如果你们结交了个偷马贼,还把他带到我家来,”黄油菊愤怒地说,“你们就该自负一切损失,别冲我大呼小叫。快去问问蕨尼,你们那位帅哥朋友哪里去了!”结果发现,他谁的朋友也不是,谁也想不起来他是什么时候加入他们这伙人的。

臂弯中缇努维尔闪烁晶莹。

然而,当时黄油菊先生只知道他的钱横竖是一去不返了,而且他还有别的麻烦。因为其余的客人被吵醒,听说客栈遭到了袭击,立刻起了极大的骚动。那些南方旅客丢了好几匹马,无不大声责骂店主,直到大家发现他们当中有一人在夜里不见了,不是别人,正是比尔·蕨尼的那个斜眼伙伴。大家立刻怀疑起他来。

她的长发如云飘映,

不过,事实是善有善报。人们后来发现,其实只有一匹马被偷,其余的不是被赶跑,就是被吓跑了,人们发现它们在布理各个角落游荡。梅里的那群小马一起逃跑,(由于悟性好)去找胖墩儿,结果辗转到了古冢岗。于是,它们被汤姆·邦巴迪尔照顾了一阵子,养得膘肥体壮。随后,当布理发生的事传到汤姆耳中,他便把这些小马送回给黄油菊先生,如此一来,店主等于是以相当划算的价钱买到了五匹好马。在布理它们必须工作得更辛苦些,但是鲍伯把它们照顾得很好。因此,总的来说,它们很幸运:避免了一趟黑暗又危险的旅程。但它们也从未到过幽谷。

贝伦凝视她的双眸,

比尔·蕨尼要价十二银元,那的确是这一带一匹小马所值价钱的三倍。事实证明,那是匹骨瘦如柴、营养不良、无精打采的马,不过模样看着倒还不至于马上倒毙。黄油菊先生亲自付了那笔钱,同时另外又给了梅里十八银元,赔偿那些丢失的小马。他是个老实人,按布理的标准也是个有钱人;但三十银元对他来说依然是一笔挺心痛的损失,而被比尔·蕨尼讹诈更是令这损失难以忍受。

他看见穹苍星空,

“很难说。”大步佬说,“不过,我无法想像有任何牲口在摆脱他之后,还肯跑回他家去。我猜,这只不过是好心的蕨尼先生的马后炮:就是找个办法从这件事情中再捞一笔好处。主要的危险是,那可怜的牲口很可能离死不远了。可是也没别的选择了。他开多少价钱?”

伊人眼中流转盈盈。

“比尔·蕨尼?”弗罗多说,“这当中会不会有诈?那牲口会不会驮着我们的全部家当跑回他家?或帮他跟踪我们之类的?”

秀美的精灵缇努维尔,

结果,他们推迟了三个多钟头才动身。鲍伯回来报告说,不管是凭人情还是靠花钱,街坊邻居当中都弄不到马匹或小马——只有比尔·蕨尼家有一匹或许肯卖。“那是一匹可怜的,饿得半死的老牲口。”鲍伯说,“但比尔·蕨尼是什么为人,我可清楚得很。他既然知道你们的处境,起码会要那匹马所值三倍的价钱,才肯出售。”

永生的少女蕴含睿智,

“起码还有一丁点安慰,”梅里说,“我希望,不止一丁点——我们等的时候,可以坐下来好好吃顿早饭。找诺伯来!”

长发飞掠在贝伦身旁,

“好。”大步佬勉强说,“你最好就这么办。恐怕我们得弄到至少一匹小马。但这么一来,我们就压根别指望尽早动身,悄悄离开了!这跟大张旗鼓出发没两样。毫无疑问,这也是他们计划的一环。”

双臂如银将他轻拥。

“恐怕不行。”店主沮丧地说,“布理就那么两三匹可骑的小马,都养在我的马厩里,它们全都跑了。至于别的牲口,用来拉车之类的大马小马,在布理也没几匹,并且肯定是不卖的。不过我尽力而为。我会把鲍伯叫起来,派他尽快到处找找。”

一双伴侣走上命定之途,

“黄油菊先生,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弗罗多问,“我们难道不能在村里找两匹小马?哪怕就一匹,只驮东西也好啊?估计我们不能雇用它们,但还可以买下来。”他补充说,心里有些怀疑,不知道自己买不买得起。

翻越幽岩巉崖,荒凉冰冷,

“我可以背上两人的分量。”山姆不服输道。

走进铁石深殿,黑黯门户,

“要背多少就背多少。”皮平心情沮丧,但硬是装得比外表看起来(或感觉上)更强悍。

密林隐暗,犹如末日。

“要逃过骑手,小马帮不了我们,”他终于开口说,若有所思,仿佛猜到了弗罗多的想法,“我打算走的那些路,步行也不会慢多少。无论何时,我自己一直都是步行。我担心的,是食物和存粮。从这里到幽谷,除了自备的食物,我们不能指望找到任何吃的。我们还必须多带存粮,因为路上有可能耽搁,或被迫绕道,远离正途。你们准备背多少?”

隔离之海将他俩分离,

弗罗多被这消息击溃了。他们怎么可能指望在骑马敌人的追捕下,凭靠双脚走到幽谷?只怕登月也不过如此。大步佬默然坐了片刻,盯着霍比特人看,仿佛在掂量他们的力量和勇气。

最后仍再相聚,

黄油菊先生急忙赶去看他们的马是否备好,同时给他们弄“一口”吃的来。但他很快就回来了,惊慌失措。小马全不见了!马厩的门在夜里全被打开,马全跑了:不只梅里那些小马,那里别的马匹和牲口也一概不见了。

多年前他俩远去凡尘,

“黑暗的世道。”大步佬说,“不过,眼前你摆脱我们之后,还可以安定一阵子。我们会马上出发。别管早餐了,我们站着吃点喝点就行。我们会在几分钟内收拾好。”

隐逸林中无忧和鸣。

“我这辈子就没碰到过这样的事!”他吓得高举双手喊道,“客人没法睡在床上,上好的枕头全给糟蹋了!我们这是撞上了什么世道?”

大步佬叹口气停下来,过了一会儿才重新开口说:“这首歌的体裁,精灵称之为安—森那斯,很难转译成我们的通用语,我唱的只是它的粗略余韵。它说的是巴拉希尔之子贝伦和露西恩·缇努维尔的相遇。贝伦是个凡人,但露西恩是世界早期,中洲的精灵王辛葛的女儿。她是有史以来,这世界所有的儿女中最美的一位姑娘。她美好犹如北境迷雾上空的繁星,脸庞闪耀着光辉。在那段年日里,先代大敌盘踞在北方的安格班,魔多的索隆那时只不过是他的一个臣仆。西方的精灵回到中洲向先代大敌发动战争,要夺回被他偷走的精灵宝钻;而人类的祖先与精灵并肩抗敌。然而大敌获胜,巴拉希尔被杀,但贝伦逃过一劫,冒着极大的危险翻过恐怖山脉,进入了尼尔多瑞斯森林中辛葛统治的隐匿王国。就在含有魔力的埃斯加尔都因河边,他看见露西恩在一片林间空地上歌唱起舞。他给她取名缇努维尔,在古语中这是夜莺的意思。后来,他们遭遇了许多悲伤坎坷,分离了许久。缇努维尔从索隆的地牢中救出了贝伦,他们一同历经重重危险,连先代大敌也掀下王座,从而自他的王冠上取下了三颗精灵宝钻之一。他要将这世间最灿亮的珠宝,作为迎娶露西恩的聘礼交给她父亲辛葛。可是,贝伦最后被来自安格班大门的巨狼咬死,他在缇努维尔的怀中断了气。她则选择成为凡人,将来要死亡,离开这世界,好让自己或能追随他。歌谣中说,他们在隔离之海彼岸重逢,之后有一段短暂的时间,他们死而复生,重回世间在绿色森林中生活,然后他们一同逝去,在很久以前就越过了世界的范围,一去不返。因此,精灵一族当中,惟独露西恩·缇努维尔是真正死亡,离开了这个世界,精灵失去了他们钟爱的女郎。但是,古老精灵王族的血脉由她传到了人类当中。露西恩的后代子孙仍然在世,据说,她的血脉将永不断绝。幽谷的埃尔隆德就属于那一族,因为贝伦和露西恩生下了辛葛的继承人迪奥,而迪奥的女儿、‘白羽’埃尔汶嫁给了埃雅仁迪尔,他将精灵宝钻戴在额上,驾船冲破世界的迷雾抵达穹苍之海。而努门诺尔,也就是西方之地,他们的诸王便是埃雅仁迪尔的子孙。”

大步佬立刻去找来了店主。可怜的黄油菊先生看起来睡眼惺忪又惊恐万分。他几乎整夜没合过眼(他如此声称),但是他什么声音也没听见。

当大步佬说话的时候,霍比特人一直注视着他那张被柴火的红光微微照亮、显得异常热切的面庞。他的眼睛炯炯发亮,声音深沉又浑厚。在他头顶,是繁星满布的墨黑天空。突然间,一片淡淡的亮光染上了他背后风云顶的山头。渐盈的月亮正慢慢爬到遮蔽他们的山岗之上,山顶上空的繁星黯然失色。

大步佬把他们都叫起来后,立即领着他们去了卧室。看见卧室里的情景,他们都很庆幸昨晚听从了他的建议:窗户全被撬开,窗扇摇晃,窗帘被风吹得上下翻飞;床被翻得一塌糊涂,长枕被砍烂丢在地上,棕色毡子被撕得粉碎。

故事结束了。几个霍比特人挪挪身子,伸展手脚。“看!”梅里说,“月亮出来了,一定不早了。”

弗罗多很快又睡着了,但他的梦境再次被风声与疾驰的马蹄声打扰。风似乎卷绕摇撼着屋子,他遥遥听见有号角狂吹。他睁开眼睛,听见客栈院子里有只公鸡在精力充沛地啼叫。大步佬已经拉开窗帘,喀啷一声推开了百叶窗。第一道朦胧曙光照进房间,冰冷的空气从敞开的窗户涌入。

余人纷纷抬头仰望。而就在他们仰望时,他们看见升月的微光映出山顶上一个小而黑的东西。它或许只是一块大石头,或一块突出的山岩,被浅淡月光衬托了出来。

上半夜,弗罗多忽然从沉睡中醒来,仿佛被什么声音或鬼魂惊醒。他看见大步佬正警醒地坐在椅子上,双眼映着炉火炯炯发亮——炉火有人照料,烧得正旺;但他纹丝不动,亦无此意。

山姆和梅里起身,离开了火堆旁。弗罗多和皮平仍旧沉默坐着。大步佬专注地观察着山顶的月光。万籁俱寂,但弗罗多感觉到,大步佬一停止说话,便有一股冰冷的恐惧悄悄爬上了自己心头。他朝火堆缩得更近一些。就在那时,山姆从小山谷边缘奔了回来。

黑影从房子里逃窜而出,其中一个奔逃时,在台阶上落下了一件霍比特斗篷。小径上响起马蹄声,汇聚成飞奔,在黑暗中隆隆奔驰着远去。克里克洼四面八方都吹响了号角,人声鼎沸,脚步奔忙。但是黑骑手如一阵狂风,疾驰到了北大门。让这群小东西吹吧!索隆以后会对付他们的。此刻他们还有另一项使命:现在他们知道那间房子是人去楼空,魔戒不在那里了。他们踏倒大门前的看守人,从夏尔消失了。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说,“但是我突然间觉得害怕。给我多少钱我都不出这个山谷,我感觉有什么东西正蹑手蹑脚爬上坡来。”

远方传来回应的号角。警报正向四面八方传开。

“你看见什么了吗?”弗罗多跳起来问。

醒醒!快醒醒!

“不,少爷,我什么也没看见,但我也没停下来去看。”

白兰地鹿家吹起了雄鹿地的动员号角,自从一百年前那个使白兰地河结冻,白色狼群入侵的严酷寒冬之后,这号角再没响过。

“我看见了一些东西,”梅里说,“或者我认为我看见了——在西边远处,山影之外月光照着平原的地方,我觉得有两个或三个黑影,似乎正朝这边过来。”

出事了!失火了!敌人来了!

“你们靠近火堆,脸都朝外!”大步佬喊道,“手里拿上长一点的木柴!”

小胖博尔杰可没闲着。他一看见那些黑影从花园潜过来,就知道自己若是不逃一定没命。他着实逃了,奔出后门,穿过后园,越过田野。他刚抵达一哩多外最近的一户人家,便瘫倒在门廊前。“不,不,不!”他喊,“不,不是我!它不在我手里!”大家费了一番劲儿才听懂他在嘟囔些什么。终于,他们搞清楚了一件事:雄鹿地进了敌人,是来自老林子的奇怪入侵。于是他们立刻行动起来。

他们背对着火堆坐着,沉默又警惕,有段时间大气也不敢出,各自凝视着环绕他们的阴影。什么也没发生。夜色中没有任何动静。弗罗多动了动,觉得自己非得打破这沉默不可:他渴望出声大喊大叫。

醒醒!出事了!失火了!敌人来了!快醒醒!

大步佬低声说:“嘘!”与此同时,皮平抽了口冷气说:“那是什么?”

就在那时,附近的树丛中响起了号角声,如同山顶燃起一片火焰,撕裂了黑夜。

就在小山谷的边缘外,在风云顶的对侧,他们感觉到——而不是看见——有个阴影升起,一个,或不止一个。他们瞪大眼睛,阴影似乎在长大。情况很快便确凿无疑:有三或四个高大的黑色人影站在山坡上,居高临下俯瞰着他们。那些人影极黑,看上去就像是在他们背后的浓重暗影中戳出的黑洞。弗罗多觉得自己听见了微弱的嘶嘶声,犹如毒蛇的呼吸,并感觉到一股尖锐刺骨的寒冷。接着,那些人影开始缓慢前进。

又是一击,屋门承受不住,向后倒下,木板爆裂,门锁毁坏。那些黑色的人影一拥而入。

惊恐压倒了皮平和梅里,他们平平扑倒在地上,山姆则缩到了弗罗多身边。弗罗多的恐惧不亚于同伴们,他像身处严寒中那样颤抖不停,但这恐惧被一股突然涌起的诱惑给吞没了:他想戴上戒指。这么做的强烈欲望攫住了他,他想不起别的任何事情。他既没忘记尸妖,也没忘记甘道夫的交代。但似乎有什么正在强迫他漠视所有的警告,而他渴望屈服——不是指望逃脱,也不是指望采取什么行动——不管是好是坏;他就是一味感觉,自己必须拿出戒指,戴到手指上。他出不得声。他感觉到山姆看着他,仿佛知道自己的少爷陷入了极大的麻烦,但是他却无法转过脸去看山姆。他闭上眼睛挣扎了一会儿,但是抗拒变得无法忍受。最后,他一点点拉出链子,将戒指戴上了左手的食指。

“奉魔多之名,开门!”一个尖锐恶毒的声音说。

刹那间,尽管别的东西全都跟之前一样昏暗漆黑,那些身影却变得惊人地清晰。他看得透包裹他们的黑衣。共有五个高大的人影:两个站在山谷边缘,三个正在迈步上前。他们惨白的脸上残忍的双眼锐利烁亮,斗篷下穿着灰色的长袍,灰白的头发上戴着银盔,枯槁的手里握着钢剑。他们朝他冲过来时,目光落到他身上,看透了他。他在绝望中拔出自己的剑,那剑似乎在发出红光,仿佛一支火把。有两个人影停了下来,但第三个比余者都要高大:他的头发又长又亮,头盔上戴着一顶王冠。他一手执着一柄长剑,另一手握着一把刀;那刀和握刀的手都发着惨淡的光。他一跃上前,扑向弗罗多。

树叶一阵簌簌微响,远处有只公鸡啼叫。黎明前的寒冷时刻正在逝去。门前的人影动了。月黑星稀,夜色沉暗,剑刃锋芒乍现,仿佛一道寒光脱鞘而出。但闻一声撞击,声音轻但力道沉,屋门一阵颤抖。

就在那一刻,弗罗多朝前扑倒在地,他听见自己大喊:“哦,埃尔贝瑞丝!吉尔松涅尔!”同时一剑向敌人的脚砍去。夜空中响起一阵尖厉的号叫。而他左肩登时感到一阵剧痛,像被冰冷的毒镖刺穿。就在他快昏倒时,他仿佛透过一团旋转的迷雾,瞥见大步佬双手各执一支燃烧的火把从黑暗中跳了出来。弗罗多松手弃剑,用最后一点力气将戒指从手指上脱下来,紧紧握在了右手中。

夜深了。小径上传来有人牵着马悄悄走近的轻响。那些人在大门外停下,三个漆黑的人影进了大门,像暗夜的影子匍匐过地面。一个到了屋门前,另两人各据房子一角。他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如同岩石的阴影,而夜在缓缓流逝。房子和寂然无声的树木似乎都在屏息等待。

[1] 长脚佬(Longshanks),这也恰好是英王爱德华一世的绰号,故遵从已有译法,译作“长脚”。——译者注

正当他们在布理的客栈准备睡觉之时,黑暗也笼罩了雄鹿地;雾气徜徉在各个谷地里,以及白兰地河沿岸。克里克洼的房子寂静无声。小胖博尔杰小心翼翼地打开门,朝外窥视。一整天,恐惧在他心里愈演愈烈,他既不能歇息,也无法入眠——今夜的气氛叫人透不过气,孕育着一种威胁。他朝着外面那片阴暗望去,而就在他注视下,有个黑影在树下移动;大门似乎自动自发地打开,又无声无息地关上。恐惧攫住了他。他缩回来,有那么片刻,站在厅中不住发抖。接着,他关门上锁。

[2] 最后联盟(the Last Alliance),第二纪元时,为对抗在中洲重新崛起的索隆,精灵与人类最后一次结成联盟,讨伐魔多。——译者注

A Knife in the D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