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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看我也要付钱,申克街的,五美分一眼,”女孩说,“你现在欠我一毛钱了。”

他发现女孩右半部分的头发剪得像他的头发一样短,仿佛是为了摆脱这半边头发里的虱子,女孩的上嘴唇右侧的汗毛很长,几乎像小胡子一样,右眼没有画眼影,右边的眉毛粗黑浓密。除了两边下巴都有胡茬之外,她的左右两边面孔似乎分别代表着女性和男性两种特征,我外公从邻居那里听说过马戏团表演里会出现“雌雄同体人”的传言,诸如此类的还有猫脸女孩、猿猴女孩、像桌子一样长着四条腿的女人等等怪异的谣传,如果不是看到女孩脖子以下裹着法兰绒浴袍的躯体隐隐透出女性特有的曲线,他很可能会把传言当真。

我外公低头看着他的鞋,然而它们并没有什么好看的。“得了吧。”他说,伸手抓住女孩的胳膊,隔着浴袍的袖子他都能感觉到她的皮肤发烫。

“他是个杂种,”她说,“你说得对。”

她猛地抽走胳膊,甩开他的手。

杂种这个词不适合当着大人的面说,尤其是当着女人,但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这个词似乎最合适。女孩的脸整个儿从门后探出来,好似从厂房后面升起的月亮。她仔细地看了看我外公。

“他暂时不会来了,我们走吧。”我外公说。他姑妈的下巴上也有胡须,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今晚是天上的月亮把他送来解救这个女孩的,“快点!”

“我看到他进来了,”我外公说,“克里西那个杂种。”

“你不觉得可笑吗?”她说,往门外左右两边分别瞥了一眼。她降低了声音,故意摆出同谋者的姿态。“居然想要拯救我。”

“说吧,”女孩说,“你想干吗,申克街的小子?”

女孩撇着嘴,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愚蠢的话,她松开门板,没有关门就走进屋里,在一张狭窄的小床上坐下,扯起一张僵硬的毛毯裹在身上。在一只倒扣过来的宽口瓶盖上搁着一支蜡烛,在烛光的映照下,厨具台面上的旋钮和仪表闪闪发光,连克里西搁在地上的背包都不那么显眼了。

门敞开一条缝,一个女孩出现在门后,只露出左半边脸,双手扒着门,一副随时要关门的样子。她露出来的那部分头发黯淡无光,好像被什么漂白了,精心修描过的眉毛下面涂着厚厚的眼影,眼影和脸上的脂粉搅在一起,已经结成了块,左手的长指甲上涂着紫黑色的指甲油,泛着幽光。右手的指甲显然被她咬过,而且没涂指甲油。她松松地裹着一件男式的格子呢浴袍,看到我外公,她似乎毫不惊讶,刚才她可能哭过,但现在并没有哭。我外公了解克里西,因为你会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一个经常揍你的人,他意识到,虽然没有明显的证据,但克里西伤害过这个女孩,从她结块的眼影中就能看出蛛丝马迹,顺着虚掩的门,他还嗅到了消毒水和狐臭的味道,他顿时义愤填膺。

“你要带我回家,见你的爸爸妈妈吗?”女孩问,她的语气立刻让他产生了反感,“一个得了肺痨还吸毒的妓女?”

我外公报出了他的全名,他想了想,又报出了住址,门那边传来一阵清晰的咳嗽声,咳嗽声消失后,他又听到床或是椅子的吱吱声。

“我可以带你去医院。”

“谁?”

“你可真滑稽,”女孩更加温柔地说,“你知道吧,我可以随时打开门一走了之,我又不是关在这里的囚犯。”

他敲了敲门,人声一下子停了,房子里又传来神秘的机械运转声,与此同时,列车调度场里响起了车头的启动声,准备把一整列货物运到西部去。他又敲了敲门。

然而在我外公眼里,能够囚禁女孩的并不只有钥匙和锁,可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这种感觉。女孩从克里西的背包里掏出一盒老金牌香烟,抽出一支点燃,烟头的红光让她的脸庞显得年轻了许多,至少比他初见她时年轻。

我外公靠近那座黑乎乎的窗户上安着格栅的小房子,站在那里观察了整整一分钟。他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到一种类似通电的嗡嗡声,还有人的声音,但不确定那是哽咽、嗤笑还是抽泣。

“你的好朋友克里西救了我,”她说,“伊令兄弟扔下我之后,他本可以让我躺在那儿等死的,我的脸埋在煤堆里,半死不活的。”

我外公从信号台上爬下来,虽然那座小房子不在他回家的路线上,但老亚伯拉罕说得没错:对一个能把猫扔到窗外去——扔到以坚硬著称的费城的人行道上——的孩子,你又有什么办法呢?

她告诉我外公,从十一岁开始,她就跟着印第安纳州的恩特威斯尔-伊令兄弟马戏团四处表演。她出生在佛罗里达的奥卡拉,生下来时是个健康的女孩,但进入青春期之后,不知怎么,脸上长出了胡须一样粗硬的毛发。

一扇门猛地关上了,克里西从小房子里走出来,沿着平时的路线回家去了,他没再背着那个双肩包,步伐僵硬地穿过几条铁轨,消失在火车车厢之间。

“有一段时间我很受欢迎,可最近我变得越来越像女孩了,”她两手托了托自己丰满的胸部,“我的身体一直在和我开玩笑啊。”

外公凝视着月亮,想象着那位高贵的月球公主“优雅曼妙的身姿”,起伏不定的心潮仿佛推着他飞向她的身边,好比在旋风中升天的以诺,被上帝之手提到了天上[1],在那里,他会找到她、援救她。

我外公想告诉她,他觉得他的脑子也一直在和他开玩笑,大脑除了把他变成一个荒谬的理想主义者,还不许他控制自己的暴力倾向,但他又觉得他和她的烦恼是没有可比性的。

他把脸转向东方,黑暗像暴雨前夕的云团般笼罩在新泽西的上空,特拉华河的另一边是卡姆登,卡姆登的另一边是泽西海岸,海岸的另一边是大西洋,大西洋的另一边是巴黎,是法国。外公的舅舅是参加过阿尔贡战役的老兵,他曾经告诉外公,男人可以在巴黎的“窑子”里为所欲为,那儿的女人穿着光滑的丝袜,露着雪白的大腿。我外公把两条胳膊向后探,抱住信号灯,屁股贴在光滑的灯罩上仰望夜空。一轮圆月已然升起,月球的轨道倾角把它的脸染成了桃粉色。那年暑假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我外公花了大半天的时间读一本叫作《超自然异闻录》的杂志,这是他从父亲商店后面的一些未售出的杂志里找到的。最后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大胆的地球人,乘坐火箭飞到了月球的背面,在那里发现了充足的空气和水,还和月球人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最后爱上了一位皮肤苍白、热情善良的月球公主,因为月球的生活环境非常艰苦,公主请求地球人向他们提供长期援助。

“我猜这就是我的可怜之处,”她说,“人们可能会从雌雄同体的人身上看出一点艺术的美,可长胡子的女人又有什么美丽之处呢!”

他穿过堆货场,偷偷摸摸地顺着一条铁轨来到“他的”信号台,踩着维修梯爬了上去,沿步行道来到横梁的中点,这儿距离下方的铁轨足有十五英尺。他直起腰来,扶着最中间的那盏信号灯,把穿着帆布鞋的双脚别到步行道上的一根钢条后面,然后松开信号灯,伸开双臂站稳,与旋转不息的地球相连的只有他的脚踝。在他和申克街的房子中间,隔着一整个铁路堆货场,这里的货物将被运送到纽约、匹兹堡和圣路易斯,列车川流不息,隆隆作响,在黑暗中沿着犁沟般的轨道驶向目的地。

她说,当马戏团发现她已经不受观众欢迎,在前往阿尔图纳途中把她赶下火车,丢弃在这个堆货场的时候,她已经对这个世界麻木了。

我外公知道自己该回家了,热气腾腾的晚餐和父母的责备都在家里等着他,而且他也饿了,对装聋作哑和悔恨的套话已经驾轻就熟。然而,他今天来到这里,是打算最后一次爬到那个当作为自己所有的信号台顶端,向即将过去的又一个夏天道别。

“克里西找到了我的旅行袋——它是被那群浑蛋扔下的,把我送到这里住着。”女孩瞥见我外公借机看了一眼她的两腿之间,把双腿裹进了毯子。“克里西是个杂种,没错,但他给我食物、香烟和杂志,还有读杂志用的蜡烛。他唯一没做到的就是给我稳妥的治疗,但不用多久我也不需要什么治疗了。而且虽然我愿意付房租,但他不收我的钱。”

克里西从裤子后袋里掏出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门在他身后轻轻地关上了。

我外公重新考虑了他的计划,因为他觉得女孩的言外之意是她要死了,她希望死在这里,在跳跃的烛光中死掉,她肺里咳出的血会浸没地上那张皱巴巴的麂皮地毯、床上的羊毛毯和她浴袍的翻领。

终于,克里西把第五根烟的烟头扔到地上踩灭,抽出第六根香烟塞进嘴里,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外公默默地数到三十,然后才从车厢底下滑出来,沙砾蹭破了他肚子上的皮,火辣辣地疼。他望见克里西背着一个双肩包,朝附近的一处小灰泥房走去,这种小房子在这一带很常见,星星点点地分布在各处。初闯格林尼治堆场时,我外公就被这个想法迷住了——铁路工人像牧羊人一样住在“羊群”(列车)栖居地周围的小屋里,然而他很快便怀疑那些小平房里根本没有人住。它们黑乎乎的小窗户上安着格栅,如果你把耳朵贴在小平房的门上,可以隐约听到沉闷的嗡嗡声,有时候还能听到类似银行金库大门机关运转的声音,但我外公始终不曾见到房子里有人进出。

“克里西自有他的道理。”她说,“而且,我敢肯定,听说他并没有夺走我的童贞,申克街的人会满意的,这是真的,但身体的接触并不是没有。”她有点难为情地扭了扭身子,“铁路上的男人,他们讲究实际,总会找到别的办法。”

令他困惑的是,克里西的职责本应是赶走铁路沿线的流浪汉、乞丐和扒手——我外公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们这年夏天闻风而动,来到格林尼治堆货场,是为了捡拾免费的煤块和货车经过码头时不慎掉下来的货物。我外公第一次被克里西抓到是因为负荷太重,他用装糖的麻袋顺了二十五磅煤块。可现在他为什么不继续履行宾夕法尼亚铁路局赋予他的职责呢?天已经完全黑了,躲在车厢底下的我外公仿佛听到夜行动物在巢穴里蠢蠢欲动的声音,就在车厢里,就在他头顶上。他本能地觉得,它们很快就要出来觅食,抓住那些还在郊外游荡的小孩啃咬一顿,把狂犬病传染给他们。

说到这里,她又开始对着麂皮地毯咳嗽起来,上面的血渍更多了,女孩的身体抽搐着,毛毯慢慢松开了,我外公可以看到她的腿了,虽然为她感到难过,他还是忍不住偷窥女孩浴袍开口深处的阴影。剧烈的咳嗽过后,女孩把地毯上沾了血的部分折起来,塞到没弄脏的那部分下面。

克里西踩着路轨之间的杂草,抽着烟,在堆货场踱来踱去。我外公趴在地上,透过蒲公英和狐尾草的缝隙盯着克里西粘着泥巴的皮靴:鞋底刮擦几下地面,停住,转一个圈,原路返回。每隔几分钟就有一截烟头掉到碎石地面上,紧接着克里西的右脚便会踩过来,碾灭烟头。我外公听到瓶盖被拧开,液体在瓶中晃荡,一声酒嗝,他猜克里西可能在等什么人,消磨时间,也许需要喝酒来提神。

“看看吧,申克街的小子。”她说着便掀开格子呢浴袍的褶边,张开双腿。她的腹部平坦苍白,衬托得下体的黑色毛发异常刺眼,阴唇是粉红色的——这一幕永远留在了我外公的记忆中,好像一面旗子,始终在他的脑海中飘荡,一直到他死去为止。“免费的。”

他要躲避一个人——铁路恶霸、人高马大的克里西,克里西的左眼珠上有层白翳,脸上几块不该长毛的地方长着红毛,那年夏天,克里西已经狠揍过我外公好几次。第一次,他把我外公的胳膊扭到背后,用力向上拉,骨头嘎吱作响。第二次,他揪住我外公的耳垂,拖着他穿过堆货场,来到大门口,用靴子后跟猛踹我外公的后裆,我外公说,直到如今,克里西的拇指指纹还印在他的耳垂上。第三次,克里西撞见我外公闯进了他的势力范围,身穿宾夕法尼亚铁路局制服的他解下皮带,狠抽了我外公一顿。因此,这一次,我外公决定躲在车厢下面,直到克里西走开或者当场死掉才出来。

他感到浑身不自在,血液在脸颊、喉咙、胸腔和腰部翻涌,他知道她发现了他的窘态,而且很喜欢他现在的模样。她闭上眼睛,把臀部抬高了一点。

我外公曾被困在一节废弃的火车车厢底下,这列货车一共有六节木质车厢,位于河边的一个堆货场的角落,最后一次使用是在佩特克里克煤矿工人暴动中为镇压工人的鲍德温——菲尔茨侦探社运兵,现在却被丢弃在开满凌霄花的荒场中,被蔓生的枝叶包围。

“来吧,亲爱的,你不想摸一下吗?”

“他不会迷路的,”雷叔叔若有所思地说,仿佛这是阅读家传的那本《塔木德》之后获得的终极发现,“他知道自己在哪里。”

我外公发现自己的嘴唇和舌头已经不听使唤,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不由自主地走过去,伸出一只手,按在她两腿间的毛发上,他的手并没有再动,仿佛在用僵硬的手指试探她的体温或者脉搏,那个瞬间,他忘记了那个晚上和那个夏天的所有其他事,时间仿佛暂停了。

“可如果他迷路了怎么办?”外婆说,这是她第一百万次提出这个问题了。

突然,她睁开眼睛,倾身向前,把他推到一边,没涂指甲油的右手捂住嘴巴,涂了指甲油的左手摸索着地上的麂皮毯。外公见状,立刻从灯芯绒短裤的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帕,带着母亲每天早晨目送他出门时眼中燃烧的那种希望,把它塞进女孩手中。剧烈咳嗽的女孩下意识地攥起拳头,揉皱了手帕,根本没有心思去管他递过来的是什么,她颤抖的身体仿佛被从里到外撕裂开来,我外公甚至觉得她马上就要死去,死在他的面前。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仰面躺倒在小床上,前额在烛火的照耀下泛着光,她谨慎地缓缓呼吸,半睁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的外公,但几分钟后她才真正注意到他的存在。

“对一个能把猫扔到窗外去的孩子,你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外公的祖父老亚伯拉罕如是说,操着普雷斯堡口音的德语。亚伯拉罕坐在客厅兼饭厅的角落里行使他一家之主的权力,身旁摆着一圈犹太解经书,俨然高高在上的祭司,那时天色将晚,暑假也快要结束了。

“回家吧。”她说。

终日不在家且身上时常出现伤痕的外公引起了父母的警觉,他们给他定了许多规矩,然而这些规矩被我外公一一推翻。他拒绝告诉父母自己去过哪里、遇到了什么人,遭到体罚时会激烈反抗,即便这意味着他的自由会进一步受限,时间一久,束手无策的父母终于投降,对他听之任之了。

他轻而易举地掰开她的拳头,抽走那条未能被血浸染的手帕,像展开地图一样打开了它,盖在她的额头上,替她掩好咳嗽时挣开的浴袍,拖过那条肮脏的毯子,盖在她的身上,一直把毯子拉到她长着婴儿般酒窝的下巴。然后,他走到门口,回头望着她。她的体温如同留在他手指上的味道般挥之不去。

费城南区有许多姓“蒙恩布拉特”和“纽曼”的居民,这些与我家有亲属关系的人经常出现在我母亲童年时代与我童年时代参加过的婚礼和葬礼上。他们的家成了我外公闲逛时歇脚的小站,在从上一站前往下一站的征程中——途中会经过居民以爱尔兰裔和意大利裔为主的街区——我外公为他在二战时期的工作模式奠定了基础,他与意大利面包师和杂货商建立了秘而不宣的联系,通过为他们跑腿、扫地换取零花钱、柠檬冰棒或是刚出炉的面包。他喜欢研究人们的言行方式之间的细微差别。有时你必须改变步态和头部倾斜的角度,假装自己就住在附近,才能避免在克里斯蒂安街上被打,假如你不乐意——像我外公那样宁愿保持本色——的话,那就只好狠狠地和街头小混混干上一架。如果你能把拇指插进对手的眼窝,连克里斯蒂安街上的亡命徒都会发出婴儿般的哀号。乳房形状的化肥厂筒仓后面的火车路堤斜坡上,偶尔会爆发一场恶斗,武器是床板条、水管、弹弓和石块。拜战斗所赐,我外公掉过牙齿、断过胳膊,缝针则更是家常便饭。他的左边屁股上有条隆起的大疤,这是因为在麦卡恩糖厂后方空地上的一次斗殴中,他坐在了一只破啤酒瓶上。六十年后,每当缠绵病榻的他使用便盆,身边的人都会清楚地看到那条疤——暴力的亲吻留下的银色皱褶。

“下次再来,申克街的小子,”她说,“那时我说不定会让你来救我呢。”

夏天的时候,他从早到晚都在外面瞎逛,最东到过飘散着腐烂气味的特拉华河,最南到过费城海军造船厂。他见过被房东赶出来的一家人坐在人行道上喝茶,周身围绕着各种家什——床、台灯、维克多牌唱机,还有只关在黄铜鸟笼里的鹦鹉;他在一个垃圾桶的盖子上捡到过一团报纸,打开发现里面有一颗牛的眼球;他见过孩子和动物被野蛮殴打,也见过他们被耐心照料;在一个非裔卫理公会教堂门口,他见到一辆纳什敞篷车被众人包围,车里走出的是玛丽安·安德森,六十年后,她那弯新月般的笑容再一次点亮了他的回忆。

当我外公终于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厨房里有个巡警。我外公什么都没说,不曾透露关于女孩的任何信息。在巡警的怂恿下,我外曾祖父打了儿子一个耳光以示惩戒,但我外公丝毫不感到愧疚,反而觉得这是为女孩保密,吃点苦头不算什么。他也考虑过要把女孩的情况告诉巡警,可她说自己既吸毒又卖淫,所以他打死也不会把女孩供出去,为了不背叛她,他宁可一言不发。

外公的父亲讲德语,是来自普雷斯堡(现在的布拉迪斯拉发)的捷克移民,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他开办过一家又一家干货店和杂货店,最后都以失败告终。自此之后,他就断了自己做老板的念想,开始给卖酒的商店做推销员——看着别人的店被打劫总比看着自己的店遭抢要好。在外公的记忆中,他母亲体格健壮,而且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任劳任怨地照顾丈夫和两个儿子,简直像个圣人。从照片上来看,外曾祖母是个矮胖的女人,身板像钢筋一样结实,穿着炭黑色的厚底鞋,胸部很大,里面仿佛装着两台涡轮发动机。虽然她本人几乎不会读写意第绪语和英语,却每天都督促我的外公——后来还有雷叔叔——念意第绪语新闻给她听,便于她了解犹太群体近来遭遇的不幸。她每周都设法从家庭开支中抽出一两美元,投进犹太会堂的募款箱,帮助有困难的犹太同胞。在大家的捐助下,大屠杀中幸存的遗孤有了食物,流离失所的难民得以乘坐蒸汽轮船奔向自由。外曾祖母这种挪用家用的善举在整个巴勒斯坦山区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到了冬天,洗好的衣服会在晾衣绳上冻住,”外公回忆道,“她只好把所有衣服搬到楼上晾干。”在我眼中,雷叔叔是个典型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的花花公子,喜欢穿天蓝色的高领毛衣和灰色粗花呢外套,开一辆阿尔法罗密欧的蜘蛛跑车,失明的左眼上扣着落拓的眼罩。我觉得他有时像休·赫夫纳,有时像摩西·达扬。然而,小时候的雷纳德却是个怯懦虚弱的乖学生,童年时放荡不羁的反而是我的外公。把猫扔到窗外这种事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已。

巡警回去巡逻之后,家人照例教训、责备和警告了我外公一番,于是,他拿出平时应付这种局面的惯常对策——饿着肚子上床睡觉去了,并且在接下来的六十年里始终为那个住在火车堆货场的阴阳脸女孩保守秘密。第二天,父亲给他找到一份零工,每天上学前、放学后以及周日的全天(安息日除外)都要去商店干活,直到又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安息日的聚会结束后,他才有机会重返格林尼治堆货场,那时天刚刚擦黑,空气从前一晚开始就变得潮湿起来,铁道上,枕木间的积水映照着天空,仿佛一摊摊水银。他不断地敲着小房子的门,直到把手都敲疼了才无奈地停下来。

外公小时候和父母、祖父还有弟弟雷纳德——我母亲叫他“雷叔叔”——住在费城南区的第十街和申克街的交叉口,家里有三个房间。

[1]《圣经·创世记》第5章第21——24节:“以诺活到六十五岁,生了玛土撒拉。以诺生玛土撒拉之后,与神同行三百年,并且生儿养女。以诺共活了三百六十五岁。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