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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迪克在社交界首次露面

“要是你也上的话,你就可以和我表哥待在一个班了。一个班里有两个迪克会很有趣的。”

“今年还不上。”

他们拐到第二十四大街,路过左边的第五大道旅馆,来到一栋棕色石面的精致的大房子跟前。门铃按响后,门打开了,孩子们有些害羞地跟着格雷森先生进了一座漂亮的大厅。有人告诉他们把帽子挂哪儿。一会儿工夫之后,他们被领进一个很舒适的餐厅,里面桌子已经摆好了,准备就餐。

“是吗?我表哥迪克也是,他今年要上大学了。你也要上大学吗?”

迪克坐在沙发边上,不由得擦了擦眼睛以确认自己还醒着。他几乎无法相信他居然会成为这么豪华的一座巨宅里的客人。

“我请了个私人老师教我,”迪克说。

艾达过来帮助男孩们放松点。

“除了那些动词,我很喜欢。我记不住它们。你上学吗?”

“你们喜欢画儿吗?”她问道。

“你喜欢法语吗?”迪克问。

“很喜欢,”亨利回答说。

艾达又笑了,还告诉他说他是个很有趣的男孩。

小女孩拿来一本很漂亮的版画书,坐到迪克身边——她好象对他有了明显的好感——开始给他们看画。

“还不够让我头疼的。”

“这是埃及的金字塔,”她指着一张版画说。

“我九岁了,”艾达说。“我上贾维斯小姐的学校,刚开始学法语。你懂法语吗?”

“那是干什么用的?”迪克一头雾水地问道。“我连窗户都看不到。”

“你多大了?”迪克问道,开始觉得自在了些。

“没有,”艾达说。“我觉得不会有人住在里边。有吗,爸爸?”

迪克看上去很高兴。男孩们一般喜欢人家说他们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长得高大。

“没有,亲爱的,它们是用来埋葬死人的。它们中最大的一座据说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仅次于一个地方。斯特拉斯堡大教堂的尖塔比它要高出二十四英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你在这个年龄的孩子中个头算大的了,”艾达说。“我表哥迪克比你大一岁,但他还没你高呢。”

“埃及离这儿近吗?”迪克问道。

“我十四岁,——快十五了。”迪克说。

“哦,不近。离这很远呢,大约有四五百英里。你不知道吗?”

“你多大了?”艾达继续审问道。

“不知道,”迪克说。“我从没听说过。”

艾达又笑了。迪克真希望自己已经回到了莫特街。

“你知道的好象不是很准确呢,艾达,”她妈妈说道。“四五千英里也许更要接近事实一些。”

“我不是那个意思,”迪克结结巴巴地说。“我说那个名字真好。”

又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他们坐下用餐了。迪克坐得很不舒服,很怕做错事或说错话,而且总觉得别人在看着他,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弄得他很不自在。

“你真是个有趣的男孩,”她说道。

“你住哪儿,迪克?”艾达熟络地问。

小姑娘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莫特街。”

迪克话刚一出口,脸就红了,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用对词。

“那是哪儿?”

“是的,”迪克说。“这是个很牛的名字。”

“一英里多外的地方。”

“我叫艾达,”小姑娘回答说。“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那儿好吗?”

不知道为什么,迪克很高兴她喜欢这个名字,而他也鼓起勇气也问了她的名字。

“不是很好,”迪克说。“只有穷人才住那儿。”

“我喜欢迪克这个名字,”小姑娘说,直率得有些可爱。

“你是穷人吗?”

“不认识,”迪克说。

“小女孩应该听人说话而自己少说话才是,”她妈妈温柔地说。

“我有个表哥就叫迪克,”这位小姐老练地说。“他的名字叫迪克·威尔逊。我想你不认识他吧?”

“如果你是穷人的话,”艾达说。“我会把我姑姑送给我作生日礼物的五美元金币送给你。”

“大家都叫我迪克。”

“迪克不能被叫作‘穷人’,我的孩子。”格雷森太太说。“因为他凭自己的努力来挣钱维持生活。”

“迪克!”艾达重复说。“就是里查德吧,是吗?”

“你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吗?”艾达说。她是个很喜欢提问的小姑娘,而且不容易让她安静下来。“你是干什么的?”

“迪克·亨特。”他回答说。

迪克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在这样的餐桌前,当着那位正站在他椅子后的仆人,他可不愿说他是擦皮鞋的,尽管他知道这个行业并不丢脸。

我们的主人公正要回答说“烂衫迪克”,却突然想起是和现在这些人在一起,他最好还是忘了他的老绰号。

格雷森先生感觉到了迪克的窘迫,为了帮他开脱,他说道。“你的问题太多了,艾达,迪克以后会告诉你的,你知道我们周日是不谈工作的。”

“你叫什么名字?”艾达愉快地问道。

迪克窘迫得吞下一大勺热汤,让他脸红红的。迪克又一次希望自己已经回到了莫特街。尽管眼前是他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的食物。亨利·福斯迪克比迪克要自在些,因为没有过过这种被忽略的流浪儿的生活,不过艾达说话的对象却是迪克,很明显她喜欢上了他坦率而帅气的脸。我相信我之前说过迪克长得挺不错的,尤其是他脸上干净的时候。他脸上带着种坦诚,一般都能赢得他所见过的人的喜爱。

虽然我们的小主人公并不是天生害羞的人,但他现在肯定感觉这样,尤其是艾达·格雷森小姐走在他身边,而让亨利·福斯迪克和她爸爸妈妈走在一起。

迪克靠观察其他人的一举一动在餐桌前表现得很好,不过有件事他却没能做好,就是用叉子吃饭。顺便说一声,他觉得这东西是个挺奇怪的摆设。

迪克还不太明白他要怎么做,就已经和他的新朋友们一起走在第五大道上了。

他们终于从桌边起身了,这让迪克不由得松了口气。艾达又走向男孩们,给他们看一本有插图的《圣经》以消遣。迪克很喜欢看这些插图,尽管他不大知道故事的内容。亨利·福斯迪克知道的要多一些,这一点可想而知。

“我想你没有什么急事让你不能接受我的邀请吧,”格雷森先生幽默地说,因为他明白迪克犹豫的原因。“那我就当你们俩都接受了。”

孩子们准备和格雷森先生一起离开家去主日学校时,艾达把手放到迪克手里,劝说道:“你还会再来的,迪克,是不是?”

“我想我们还是回去的比较好,先生,”迪克说道,有些犹豫。

“谢谢,”迪克说。“我很愿意再来。”他忍不住觉得艾达是他见过的最好的女孩子。

迪克受到邀请时的吃惊程度不亚于他真的被市长邀请和市长及市政委员会委员们一起吃饭。格雷森先生显然是个有钱人,但他居然邀请两个擦鞋童和他一起共进午餐!

“是啊,”格雷森先生热情地说。“我们很希望能在这儿再见到你们俩呢!”

“那样的话,跑来跑去太远了。要不你和你的朋友来和我们一起吃顿饭,下午再一起过来好吗?”

“很感谢你们,”亨利·福斯迪克很感激地说。“我们会很高兴再来这儿的。”

“在莫特街,先生,”迪克说。

我就不再详叙主日学校里这一小时的事或格雷森在班上讲的东西了。他发现迪克对宗教的东西如此无知,以至于他得从头教起。迪克很喜欢听孩子们唱歌,也很愿意下周日再来。

“我们下午到主日学校去,”格雷森先生说。“我想你住的地方离这儿有些远吧。”

一切结束后,迪克和亨利走在回家的路上。迪克不由得想起那个热情欢迎他的可爱的小女孩,希望他可以再见到她。

然而约翰尼的生意很少招呼他到第五大道来,而且迪克也不可能被他那些在城里的下层朋友看到。

“格雷森先生是个好人,不是吗,迪克?”亨利问道。他们已经走到莫特街,他们的住处已在眼前了。

早课终于结束了,人们慢慢地从教堂里鱼贯而出,他们中当然有格雷森一家人和两个孩子。迪克感觉很奇怪,自己居然和这样一群和他以往熟悉的人很不相同的人在一起,心里忍不住在想:“想想约翰尼·诺兰现在看到我会怎么说吧!”

“难道不是吗?”迪克说。“他对我们这么好,好象我们是年轻绅士一样。”

早课开始了。必须指出来迪克感到十分尴尬。这对他来说是个很特别的地方,而且毋庸置疑他感到像是待在一个十分奇怪的阁楼里的小猫一样。如果他不好好注意其他听众在做什么并学样做的话,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起身。他坐在艾达身边,而且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坐在一位穿着这么好的年轻女士身边,他自然感到很害羞了。开始唱赞美诗时,艾达找到了在书上的位置,把一本赞美书递给了我们的主人公。迪克尴尬地接过书来,而他的教育程度还没到可以让他读出书上这些话的程度。然而,他决定做做样子,眼睛死死地盯着那本书。

“艾达好象很喜欢你呢!”

已经有两个人坐在那儿了——一位长得很漂亮的中年妇女和一个九岁大的小女孩,她们是格雷森太太和她的独生女艾达。她们在孩子们进来时温和地看着他们,微笑着向他们表示欢迎。

“她是个极好的女孩,”迪克说。“但她问了这么多问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做早课的时候了,孩子们跟着格雷森先生进了那家很漂亮的教堂,并被指派到特定的位子坐下来。

他话刚落音,有块石头从他脑袋边飞过。他立即回头,发现米奇·麦奎尔正从他们刚经过的街角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