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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

继承对12岁的我而言,是来不及准备,又不愿意真正告别的那个人。所以我用一个少年执拗的方式,让他按照我的方式活着。

其实,好的告别,是因为还能再见。不能或不想再见的,都来不及,或不愿意多说一句再见。

我会一直记得他,以及那条去往他家的路:迎面小路一直走,经过两个小路口,左转那家有条狗,不用害怕继续走,又是两个小路口,右转那家没有狗,我家就在大树后。

告别是最难学会的事。看《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时候,有一句台词: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但最遗憾的是我们来不及好好告别。

记住一个人,

今天的我依然在害怕,我怕问起了,知道他走了,会后悔最后没有去看他;我怕问起了,他还在,我没有脸去解释为什么那一年会不辞而别。

是记住了他身上的所有。

我不如当年的他有勇气,今天的我仍困惑着同样的问题。谁说时间一定会给答案,时间只教会一个人伪装,把最重要的事情变得一般重要,把一般重要的事情变得不那么重要。

比记住一个人印象更深的——是记住了他影响自己的一切。

我说完这个故事之后,朋友问:“那你现在想去找他吗?”就像当年我问继承:“那你会去找你的父母吗?”

那时年纪小,

想了很久,想起了在我12岁那年发生的故事,而我在成长过程中选择性地遗忘了这段不想面对的往事。

以为站得越高,想得越远,才是大人。

“有什么事情是你一直不敢面对,现在终于能释怀了的?”朋友问了我这个问题。

现在年纪大了,才知道把自己放得越低,越懂得体谅眼前人,才是大人。